Ⅰ 数字货币是什么它对我们的生活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数字货币是一种不会受到管制的、数字化的贷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殊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大家要注意:仅有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化的人民币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数字货币”,而之前市场上炒作的BTC等其他数字代码产品只是一种人为因素炒作的数据形状罢了!不具合理合法商品流通和应用,这些根本不是法定货币!大家日常用的微信发红包、支付宝余额宝等这些仅仅人民币纸币的影子,他们存有要以钞票方式为主导前提的,
数字货币也达到密名付款的需求,对平常人来讲,每日几十、几百块的小额支付仍然可以完成密名。有利于宏观经济调控。传统的钞票发行后,对它的商品流通基本上没有一切有效的监管方式。数字货币能随时收集造就、计账、流动性的数据,根据数据分析,就可以为货币投放、货币政策的制订与实施给予高价值的参照。
Ⅱ 数字货币的前景和未来
数字货币的前景喝未来非常广阔和高明。发展法定数字货币有三个方面好处:一是可以节省成本,防范假币,可以强化支付系统的普惠特性;二是可以实时把握结构性的货币流通数据,进而能够特别精准地调控货币供应的总量;三是资金流的信息可以全程追踪,有利于反腐败、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等。“数字货币已经迎来了科技与市场方面的大变革。当前,有很多区块链系统不能被称为数字货币系统,因为它们没有交易性或监管性。蔡维德表示,只有把数字货币的支付和结算分开,才能真正实现产业化。未来,一个符合现代法律法规以及现代金融交易原则的数字货币结算系统,将从支付开始带领整个金融系统改革,从而带动其他领域的改革。
Ⅲ 数字货币纳入司法保护范畴
作者:于鲁平 谭天
《意见》指出,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夯实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制度基础”,“健全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将“加强对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新型权益的保护,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产权保护的价值引领作用”。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在正式文件中提到“数字货币”,对于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的认定,以及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新型权益的保护均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因为在司法领域,只有明确了权益的范围,才能进行全面合法的保护。
笔者所在的项目组此前就提出过一个观点,在中国境内,“数字货币”具有专属性,即特指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正在进行内部测试的“央行数字货币(DC/EP)”。在此前出台的针对虚拟货币监管的相关政策文件中,均未出现“数字货币”字样。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日前介绍,目前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会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此前,四家国有银行和包括华为以及电信巨头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在内的多家大公司都进入了测试阶段,滴滴、哔哩哔哩和美团点评等实体企业也参与到测试之中。央行数字货币(DC/EP)呼之欲出,需要在法律上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和范围。
此次最高院发布的《意见》中,将“数字货币”与网络虚拟财产、数据放在同等保护的位置,其用意就是为了明确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和范围,并且对“数字货币”与其他“网络虚拟财产”进行法律定义上的区分。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是我国首次在法典中明确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保护。《意见》中将“网络虚拟财产”列为新型权益予以保护,统一了司法实践中对于类似财产的定性。尤其是对于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财产,此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此前对于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财产的官方定义包括:
1、特定的虚拟商品
早在2013年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就对比特币的属性进行了确定,即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2、所谓“虚拟货币”
《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简称“9.4公告”)中,将比特币、以太币等称为所谓“虚拟货币”。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中,也将比特币、莱特币以及各类代币等称为所谓“虚拟货币”。
在司法实践中,还有判例将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代币”认定为虚拟财产、一般财产、不合法物、数据等。
对此次《意见》中的“网络虚拟财产”范围,我们认为“网络虚拟财产”的核心依然是“财产”,应当具备使用价值、交易价值、稀缺价值。因此,“网络虚拟财产”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从《通知》的内容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对于新型权益的保护对象主要包括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三部分。今后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产权保护的价值引领作用,对新型权益进行合法有效保护,将会面临以下几方面的挑战:
1、确权纠纷
由于新型权益存在于互联网、服务器中,具有网络虚拟属性,导致权属的不易确定,对于新型权益的所有权、用益物权等的确权纠纷会逐渐增多。
2、合同纠纷
新型权益的交易价值决定了其必然要进行交易,在交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合同纠纷,但是由于该财产的虚拟性,导致大部分合同也具有电子化、非书面化的特征,如何将电子化的合同约定进行固化,如何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何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是非货币化的履行责任,都是比较棘手的问题。
3、侵权纠纷
4、国际间司法协作
互联网具有国际性,网络平台、服务器等可能在国外,新型权益也有可能被转移到其他服务器上,这就对于国内司法管辖权提出了一个难题,如何能够对该财产的流向进行追踪、保全、追回,需要与世界各国进行合作,加大国际间司法协作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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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如何理解央行数字货币
央行数字货币就是人民币的一种数字形式,它本身不是新的货币。数字人民币是由人民银行发行,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和硬币等价,并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拓展资料】
CBDC,全称为Centralbankdigitalcurrencies,译为中央银行数字货币。
英国央行英格兰银行在其关于CBDC的研究报告中给出这样的定义: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是中央银行货币的电子形式,家庭和企业都可以使用它来进行付款和储值。
中国版CBDC被描述为,数字人民币,是由人民银行发行,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和硬币等价,并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而我们所说的DC/EP是中国版的央行数字货币,译为“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
国际清算中心(BIS)与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两个权威国际组织联手在2018年和2019年对全球60多家中央银行进行了两次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内容包括各国央行在数字货币上的工作进展、研究数字货币的动机以及发行数字货币的可能性。70%的央行都表示正在参与(或将要参与)数字货币的研究。
央行数字货币是经国务院批准计划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央行在组织市场机构从事央行数字货币研发相应工作。
2019年8月21日,央行微信公众号发布两篇有关数字货币的文章。
2019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表示,中国央行从2014年就开始研究数字货币,已取得了积极进展。人民银行把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结合起来,将推出一揽子计划,目标是替代一部分现金。
2014年,中国央行成立专门的研究团队,对数字货币发行和业务运行框架、数字货币的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面临的法律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
2018年9月,数字货币研究所搭建了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
Ⅳ 央行行长易纲专访释放六大信号!提到了数字人民币、货币政策
5月26日,央行官网发布央行行长易纲在“两会”期间就重点问题接受《金融时报》《中国金融》记者采访全文。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采访内容释放六大政策信号:
经济数据转好
稳健的货币政策将更加灵活适度
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今年的安排是,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但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使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一季度经济增速为-6.8%,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有待加大。
易纲认为,目前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常态,经济数据呈现好转态势,4月份制造业PMI为50.8,已连续两个月保持在荣枯线上方。
“尽管境外疫情形势及其影响还有很大不确定性,但我国经济韧性强,内需市场广阔,经济持续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易纲称。
易纲表示,下一阶段,稳健的货币政策将更加灵活适度,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求,综合运用、创新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确保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
根据央行数据,去年末广义货币M2余额198.65万亿元,同比增长8.7%,增速分别比上月末和上年同期高0.5个和0.6个百分点;同期社融增速为10.7%。业界有时也用M2或者社融除以GDP衡量一个经济体的宏观杠杆率。考虑到今年名义GDP增速低于去年,而M2和GDP增速目标高于去年,宏观杠杆率会阶段性上升。
五方面加大货币政策创新力度,
提高企业融资的“直达性”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务必推动企业便利获得贷款,推动利率持续下行。市场高度关注这一工具的具体内容。
易纲解读称,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民银行创新货币政策工具,通过货币信贷政策的结构化、精准化,缩短货币政策的传导链条,提高企业融资的“直达性”:包括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增加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1.5万亿元、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加大货币政策创新力度,提高金融支持针对性和精准度:
一是延长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二是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
三是改进政府性担保机制。提高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放大倍数,扩大融资担保规模,弱化盈利考核要求,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
四是加大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释放更多信贷资源支持小微企业。支持金融机构2020年发行小微专项金融债券3000亿元,专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信用债融资方面,根据Wind数据,2019年公司信用债净融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融、PPN)净融资规模2.2万亿,今年增加1万亿的目标意味着净融资规模将达到3.2万亿。今年市场利率下行,债券发行利率也走低,增加信用债融资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根据Wind数据,2019年全年发行小微金融债券2048亿,其发行主体主要是地方城商行、农商行。易纲提出的目标相比去年增加了1000亿。
五是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
金融风险关注银行风险,疫情对银行信贷资产质量造成一定下迁压力
中国人民银行去年发布《金融稳定报告(2019)》披露了时间表:2018年边制订攻坚战行动方案,边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已实现良好开局;2019年承上启下,全面、纵深推进各项任务部署;2020年是攻坚战收官之年,力争从基本完成风险治标逐步向治本过渡,完成攻坚战的既定任务。
易纲认为,总体看,目前重点领域突出风险得到有序处置,系统性风险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金融业总体平稳健康发展。
在各类风险中,易纲重点关注银行风险。易纲表示,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对银行信贷资产质量造成一定下迁压力,部分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需引起关注。2020年一季度,我国商业银行实现净利润6000亿元,主要源于银行业资产规模扩张和管理成本收入比的下降。由于不良贷款风险暴露存在一定滞后性,加之疫情以来银行业对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后期银行可能面临较大的不良率上升、不良资产增加和处置压力。
具体来看,面对疫情冲击下的经济下行态势,城商行和农商行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都弱于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第一季度,城商行利润同比下降1.2%,农商行利润同比仅增长1.9%,而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利润同比分别增长4.7%和9.4%。
资本充足率方面,第一季度,城商行资本充足率同比仅上升0.01个百分点,农商行资本充足率更是同比下降0.16个百分点,而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则分别同比上升0.47个百分点和0.67个百分点。
城商行和农商行不良贷款比例上升较快。第一季度,城商行和农商行不良贷款比例同比分别上升0.57个百分点和0.04个百分点,而股份制银行下降0.07个百分点。
城商行和农商行拨备覆盖率下降较快。第一季度,城商行和农商行拨备覆盖率同比分别下降29.37个百分点和6.74个百分点,而股份制银行则上升了7.71个百分点。
LPR改革对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也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2019年8月,央行推进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改革后LPR参考MLF,贷款利率则锚定LPR——央行的政策利率能直接传导至贷款利率,贷款利率的市场化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在此基础上,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于2020年3月1日如期启动,并将于今年8月完成。
目前来看,货币政策向贷款利率的传导效率明显增强。央行数据显示,4月的1年期LPR品种报3.85%,相比改革前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降46BP;5年期以上LPR品种报4.65%,相比改革前下降了25BP。企业贷款利率降幅更大,2020年3月,一般贷款利率为5.48%,较LPR改革前的2019年7月下降了62BP。
易纲认为,利率是最重要的金融要素价格,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是金融领域最重要的改革之一,目标是要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稳妥推进存贷款基准利率与市场利率并轨。
易纲指出,LPR改革对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也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贷款市场利率整体下行,银行发放贷款收益降低,为了保持和资产收益相匹配,银行会适当降低负债成本,高息揽储动力随之下降。实际上,银行存款利率已出现一定变化,部分银行主动下调了存款利率,市场化定价的货币市场基金等类存款产品利率也有所下行。
数字人民币何时正式推出尚没有时间表
易纲介绍,目前,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会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以检验理论可靠性、系统稳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场景适用性和风险可控性。
他表示,但目前的试点测试,还只是研发过程中的常规性工作,并不意味数字人民币正式落地发行,何时正式推出尚没有时间表。
实施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方案
易纲表示,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实施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方案,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信用贷款占比。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鼓励银行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
这一目标增速相比去年提高10个百分点。不过,去年普惠小微贷款任务超额完成。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五大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6万亿元,相比上年末增长53.1%。
一直以来,大量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根结就在于缺乏足够的抵质押物。而信用贷款不需要企业提供完全担保,银行凭着对企业经营状况和信誉的了解发放贷款,能够帮助诚信经营的企业快速获得融资支持。
2020年一季度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2.4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占15.4%,比上年末高1.9个百分点,信用贷款业务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以下为央行网站披露的专访全文:
记者: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和中国经济都产生了较大冲击,一季度中国GDP同比下降6.8%。您怎么看当前国际和国内的经济形势?
易纲: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二战以来全球最严重的一次大流行病,已经影响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累计确诊人数超过540万,并仍在扩散。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产业链供应链循环受阻,国际贸易投资萎缩,失业人数大幅增长。特别是二季度,各国抗疫采取的“大停摆”措施对全球经济造成的影响将集中体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等国际组织认为,二季度主要发达经济体经济将遭受史无前例的冲击,经济收缩强度很可能超过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甚至上世纪的大萧条。全球金融市场在前期巨幅震荡后有所缓和,但基本面因素持续严峻,风险并未消除。
2020年一季度,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也带来了重大冲击,国内生产总值同比下降6.8%,投资、消费、出口都是两位数负增长,部分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
尽管境外疫情形势及其影响还有很大不确定性,但我国经济韧性强,内需市场广阔,经济持续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
记者:为应对疫情冲击,欧美等主要经济体央行纷纷采取了超常规量化宽松政策。中国在金融宏观调控和货币政策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目前看效果如何?下一步货币政策的基本取向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易纲:为对冲疫情影响,2月1日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部门迅速出台了30条金融支持政策措施,加大总量逆周期调节,创新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疫情暴发以来实施的对冲政策累计达5.9万亿元,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总量上,我们通过3次降准、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增加再贷款再贴现等,超预期投放流动性,坚定支持我国金融市场在春节后2月3日如期开市,坚决稳定金融市场信心。
价格上,我们引导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利率、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分别下行,并启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推动降低存量贷款利率。
结构上,我们根据疫情形势,精准施策,积极运用3000亿元专项优惠再贷款、1.5万亿元普惠性再贷款再贴现、6000亿元新增政策性银行贷款额度,优先支持疫情防控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和服务业企业等。
政策配合上,我们加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对于疫情防控重要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提供财政贴息,延长中小微企业贷款还本付息期限,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这些综合举措,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在大部分经济指标下滑的情况下,货币信贷逆势增长。1-4月人民币贷款新增8.8万亿元,同比多增近2万亿元,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速分别为11.1%和12%,增速明显高于去年,体现了有力的逆周期调节。今年以来,中小微企业融资“量增、价降、面扩”。4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5.1%,增速比上年末高2个百分点。4月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平均利率为5.24%,比上年12月下降0.77个百分点。4月末在金融机构有贷款余额的中小微企业超过2800万户。
下一阶段,稳健的货币政策将更加灵活适度,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求,综合运用、创新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确保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广义货币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明显高于去年。
记者:当前,受疫情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存压力凸显。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尽力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请问央行在落实这一要求方面有哪些举措?
易纲: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创新货币政策工具,通过货币信贷政策的结构化、精准化,缩短货币政策的传导链条,提高企业融资的“直达性”。
一是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重要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防疫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也就是支持保供。截至5月23日,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已支持银行向7000多家重点企业累计发放优惠贷款近2800亿元,财政贴息后企业实际融资利率约为1.25%。专项再贷款是特事特办、特事快办,在抗疫保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发放之前有严格流程,发放之中有台账制度,发放之后有审计部门的核查,对违规发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了专款专用。
二是增加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1.5万亿元,加大对有序复工复产、脱贫攻坚、春耕备耕、禽畜养殖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并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行业的小微企业提供普惠性融资支持。截至5月21日,运用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支持金融机构累计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含贴现)共4720亿元,共支持企业(含农户)57万户。专用额度政策设计是市场化的普惠金融机制,兼顾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中小银行的保本运营,对银企双方都是可持续的。
三是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对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截至4月30日,金融机构已对超过1.2万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实行了延期。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货币政策创新力度,提高金融支持针对性和精准度:
一是延长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即对于2020年底前到期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本金、2020年底前存续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应付利息,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对于普惠小微贷款实行应延尽延。
二是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实施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方案,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信用贷款占比。
三是改进政府性担保机制。提高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放大倍数,扩大融资担保规模,弱化盈利考核要求,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用于小微企业应急转贷、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等。
四是加大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释放更多信贷资源支持小微企业。支持金融机构2020年发行小微专项金融债券3000亿元,专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五是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对复工复产核心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及其核心配套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带动产业链恢复运转。推动及时支付条例加快落地,加大核心企业账款清欠。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促进中小微企业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8000亿元。督促核心企业账款确权,推动应收账款更多使用权责清晰的商业汇票。
记者:今年是三大攻坚战的收官之年。经过两年多的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了哪些成果?新冠肺炎疫情是否会加大中国金融体系风险,特别是中小银行的风险?有哪些防范措施?
易纲:2018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金融委具体要求,金融部门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积极成效。宏观杠杆率过快上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影子银行无序发展得到有效治理,重点高风险金融集团平稳有序处置,互联网金融和非法集资等涉众金融风险得到全面治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制度建设有力推进,有效应对金融市场波动和外部冲击风险。总体看,目前重点领域突出风险得到有序处置,系统性风险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金融业总体平稳健康发展。
但是,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对银行信贷资产质量造成一定下迁压力,部分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需引起关注。2020年一季度,我国商业银行实现净利润6000亿元,主要源于银行业资产规模扩张和管理成本收入比的下降。由于不良贷款风险暴露存在一定滞后性,加之疫情以来银行业对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后期银行可能面临较大的不良率上升、不良资产增加和处置压力。
同时,若国际疫情形势长期化,全球经济增长受损日益严重,境外金融市场动荡可能仍会蔓延,对我国市场造成冲击,并给我国国际收支和跨境资本流动带来不确定性。
下一步,我们会在充分估计困难、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基础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按照中央既定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把握好抗击疫情、恢复经济和防控风险之间的关系,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稳妥推进各项风险化解任务。支持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增强金融机构的稳健性。
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中,人民银行将认真履行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职责,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处理好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和防范道德风险的关系,突出压实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最后贷款人的责任。一旦出现重大金融风险,相关股东和债权人应依法承担相应损失,严厉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等行为。
记者: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下一步在利率市场化改革方面有哪些考虑?
易纲:利率是最重要的金融要素价格,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是金融领域最重要的改革之一,目标是要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稳妥推进存贷款基准利率与市场利率并轨。人民银行已经分别于2013年7月和2015年10月放开贷款和存款利率管制,2019年8月人民银行启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以来,利率市场化改革又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是LPR与市场资金供求相关性明显增强。比如,2020年5月发布的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3.85%和4.65%,自去年8月改革以来分别累计下降0.4个和0.2个百分点,充分体现了市场资金供求变化。
二是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明显增强。2020年5月中旬,新发放贷款中,利率低于原贷款基准利率0.9倍的占比为35.3%,是LPR改革前的近4倍,贷款利率的隐性下限已被打破。
三是有效促进了贷款实际利率的降低。4月份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为4.81%,较LPR改革前的2019年7月份下降0.51个百分点,5月份预计继续下降。
四是LPR改革对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也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贷款市场利率整体下行,银行发放贷款收益降低,为了保持和资产收益相匹配,银行会适当降低负债成本,高息揽储动力随之下降。实际上,银行存款利率已出现一定变化,部分银行主动下调了存款利率,市场化定价的货币市场基金等类存款产品利率也有所下行。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深化LPR改革,疏通货币市场利率向贷款利率的传导渠道,推动降低贷款实际利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有序推进存量贷款基准转换。
记者:面对外部环境变化,近年来金融部门坚定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目前开放举措的落地情况如何?新冠肺炎疫情是否会影响中国对外开放的节奏和步伐?今年在金融开放领域还有哪些新举措?
易纲:近年来,金融部门集中宣布了40多条对内对外自主开放措施。目前,这些措施落地进展良好,绝大多数措施已在法律层面和实践层面落地。
一是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人身险等领域外资股比限制已完全取消,外资股东资质限制不断放宽。
二是企业征信、评级、支付等领域已给予外资国民待遇,资本市场互联互通不断深化,配套的会计、税收和交易制度不断完善。
三是疫情并未打乱我国金融市场开放节奏。近期,万事达卡进入银行卡清算市场的筹备申请已获批,惠誉成为继标普之后第二家进入中国市场的国际评级公司,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已实现对其在华合资证券公司的控股,贝莱德、路博迈等外资金融机构的准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这些开放措施着眼于提供开放、包容、充分竞争的金融环境,最大限度地鼓励创新,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在扩大金融开放的同时,金融部门不断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加强风险防范,推动金融监管的能力、强度与金融对外开放相互适应、齐头并进。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对内对外自主开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落实好近年来宣布的金融开放措施,确保各项措施全部切实落地,吸引更多外资和民营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
二是推动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设定统一的准入标准,推动系统化、制度化开放。
三是不断完善营商环境,简政放权,尊重契约,保护产权,加强政策制定的沟通机制,将更多的事前审批改为事中事后监管。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强化竞争制度的基础性作用。
四是将扩大开放与加强监管密切配合,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记者:中国央行很早就开始研究法定数字货币,并且已经在一些城市进行了内部封闭试点测试。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重大意义是什么?目前测试工作进展如何?预计何时能够正式发行?
易纲:当前,数字经济是全球经济增长日益重要的驱动力。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和应用,有利于高效地满足公众在数字经济条件下对法定货币的需求,提高零售支付的便捷性、安全性和防伪水平,助推我国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人民银行较早开始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工作。2014年,成立专门团队,开始对数字货币发行框架、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及相关国际经验等问题进行专项研究。2017年末,经批准,人民银行组织部分实力雄厚的商业银行和有关机构共同开展数字人民币体系(DC/EP)的研发。DC/EP在坚持双层运营、现金(M0)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了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
目前,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会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以检验理论可靠性、系统稳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场景适用性和风险可控性。
但目前的试点测试,还只是研发过程中的常规性工作,并不意味数字人民币正式落地发行,何时正式推出尚没有时间表。
记者: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央行在金融支持脱贫攻坚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如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持续做好“三农”方面的金融服务,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
易纲:近年来,人民银行坚持金融扶贫与普惠金融相结合、金融支持与风险防范相结合,金融精准扶贫的政策、组织、产品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抓好金融扶贫政策落实落细,强化扶贫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加大“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提高这些地区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可得性。
二是加大产业扶贫金融支持力度,帮助贫困地区培育和发展扶贫产业,推动金融支持与产业扶贫融合发展,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金融支持。
三是促进金融扶贫可持续发展,加强贫困地区信贷资产质量尤其是扶贫小额信贷的监测,及时提示预警,防止出现“因贷致贫”。
四是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加快推进贫困地区支付、征信等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巩固提升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水平。
五是做好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服务农村和贫困地区的能力,系统总结宣传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成效,开展2020年后续政策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
Ⅵ 干掉支付宝,颠覆美元——关于数字人民币,你是不是想多了
不久前,中国建设银行内测的央行数字货币钱包图片在网上流传。与此同时,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的数字货币钱包内测图片引起大家关注。而早在2019年10月就有中国工商银行《工银数字货币钱包服务协议》截图被曝光。至此,工、农、中、建四家大型银行数字货币测试的信息均已流出。从流传出的农行内测图片看,其显示的主要功能包括“扫码支付”“汇款”“收付款”“碰一碰”等,与银行电子账户日常功能基本相似。
据多家媒体报道, 央行数字货币首个应用场景将在苏州相城区落地 ,相城区一些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将在近期完成央行数字货币数字钱包的安装,工资中部分交通补贴也将以数字货币的形式发放。7月8日,滴滴方面宣布与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进行合作,共同研究 探索 数字人民币在智慧出行领域的场景创新和应用。
其实,早在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就成立了专门团队,开始对数字货币发行框架、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及相关国际经验等问题进行专项研究。随后,央行成立了从事法定数字货币研发的官方机构——数字货币研究所。该所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国家战略部署和央行整体工作安排,专注于数字货币与金融 科技 创新发展,开展法定数字货币研发工作。2017年底,经批准,央行组织部分实力雄厚的商业银行和有关机构共同开展数字人民币体系(DC/EP)的研发。
目前,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会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近期网传的数字货币信息为技术研发过程中的测试内容,并不意味着数字人民币正式落地发行。数字人民币目前的封闭测试不会影响上市机构商业运行,也不会对测试环境之外的人民币发行流通体系、金融市场和 社会 经济带来影响。
2020年“两会”期间,央行行长易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人民银行较早开始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目前基本完成了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易纲强调:目前的试点测试,只是研发过程中的常规性工作,并不意味数字人民币正式落地发行,何时正式推出尚没有时间表。8月3日,央行在2020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提到,法定数字货币封闭试点顺利启动,将积极稳妥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研发。可以预见的是,我国央行数字货币离正式推出不会太远,值得期待。
央行数字货币将如何影响我们?
回顾货币发展史,货币从自然物质货币进化成规制化金属货币,然后到金属本位制下的纸币,再到纯粹的国家信用货币,其形态上不断发展演变的主要原因,就是要不断提高交易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毫无疑问,作为整个金融活动的基础,更加方便快捷的交易媒介和支付方式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金融运行效率。现金交易可能存在洗钱、恐怖融资等问题,数字货币有助于追溯交易动态和资金流向,有利于防范这些违法交易行为。值得一提的是, 央行数字货币可以打破支付行业的壁垒,在所支持的银行和支付工具间实现流通,而支付宝和微信之间无法进行转账。 但央行数字货币不可能完全取代现金。除技术限制外,我国幅员辽阔,区域发展水平不易,用户习惯各有不同,现金与非现金支付手段将长期共存。
那么, 央行数字货币会不会冲击支付宝或微信支付的地位呢? 从用户视角看,央行数字货币使用范围更广,适用于全场景,具有无限法偿性,具有强制性,而其他支付手段并没有这个功能。也有分析称,微信、支付宝使用场景已经很丰富,央行数字货币推出必要性不大。这样的看法,并没有清晰认识到央行数字货币的本质。央行数字货币对于微信、支付宝或不存在冲击与否的问题。数字货币的效力完全不是微信和支付宝能够相提并论的。相比非银行支付方式,央行数字货币安全性更高、不用绑定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还可以在没有网络的情况下使用,使用范围更广。将来,随着央行数字货币落地应用,用户支付选择将更加丰富,也更加方便快捷和安全。也许会出现一种可能,使用央行数字货币的人越来越多,使用微信和支付宝的人越来越少。不过,央行数字货币正式发行乃至大规模应用尚需时日。大家感知并认识数字货币优势,还需要一段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需要破除对央行数字货币的误解,避免过度夸大甚至神话数字货币。我国央行数字货币只是增加了货币的存在形式,主要替代流通中的现金,用于国内小额、零售支付。因此,央行数字货币与人民币国际化关系不大,目前更不会颠覆美元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霸主地位。数字货币试点、应用将增加一些新的商业机会,但很可能没有市场预期高。此外,在央行数字货币研发始终保持技术中性,区块链技术不是数字货币主要采用的技术。所以,还要警惕围绕数字货币、区块链进行的一系列炒作、投机等活动,对此类活动金融消费者不宜盲目参与。
Ⅶ 怎样使用数字货币支付
登录数字人民币软件后,向商家扫码付款,或者向商家出示付款码就可以支付,若是银行发送给用户的数字人民币,那么登录银行手机银行,向商家扫码付款,或者向商家出示付款码就可以支付,要注意的是数字人民币只支持部分商家使用。
数字人民币是央行推出的一种全新加密电子货币,它不是虚拟货币,也不是网络支付或电子钱包,而是基于国家信用、由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此次数字人民币红包不能用于提现,可以用于小额零售、交通卡充值、餐饮消费、缴纳党费等。
(7)中国央行行长易刚谈数字货币扩展阅读:
CBDC,全称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译为央行数字货币。
英国央行英格兰银行在其关于CBDC的研究报告中给出这样的定义:央行数字货币是央行货币的电子形式,家庭和企业都可以使用它来进行付款和储值。
中国版CBDC被描述为,数字人民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和硬币等价,并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央行数字货币是经gwy批准计划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
央行在组织市场机构从事央行数字货币研发相应工作。
2019年8月21日,央行微信公众号发布两篇有关数字货币的文章。
2019年12月,央行行长易纲表示,中国央行从2014年就开始研究数字货币,已取得了积极进展。人民银行把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结合起来,将推出一揽子计划,目标是替代一部分现金。
发展历史
2014年,中国央行成立专门的研究团队,对数字货币发行和业务运行框架、数字货币的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面临的法律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
2018年9月,数字货币研究所搭建了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数字金融开放研究计划启动仪式暨首届学术研讨会上,央行研究局局长王信曾透露,gwy已正式批准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央行在组织市场机构从事相应工作。
2019年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上表示将加快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步伐。8月10日,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表示,“央行数字货币可以说是呼之欲出了”。
8月18日,中共中央、gwy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到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等创新应用。
8月21日,央行官微发布两篇有关数字货币的文章,一是发表于2018年1月的副行长范一飞谈央行数字货币几点考虑,二是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8月10日在伊春的演讲。
2020年4月14日晚间网络上流传的一张央行数字货币在农行账户内测的照片。据称,苏州相城区是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重要试点地区。
Ⅷ 数字人民币推广提速 全面普及仍有难点
11地区开放试点 9家银行可申请
数字人民币推广提速 全面普及仍面临难点
近日,数字人民币(试点版)App已更新至最新版本,并在各大应用市场正式上线,京东、美团、饿了么、天猫超市、滴滴出行等49家平台均已于1月7日接入数字人民币系统,应用场景涵盖购物、出行、生活、 旅游 等领域。
专家表示,数字人民币在各大应用商店开放下载,意味着数字人民币试点进程迈进了一大步,但从试点走向大规模普及还需要解决一系列问题,亟须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来推进。
应用场景覆盖多领域
数字人民币(试点版)App是中国法定数字货币――数字人民币面向个人用户开展试点的官方服务平台,提供数字人民币个人钱包的开通与管理、数字人民币的兑换与流通服务。
“数字人民币(试点版)App收付款功能与微信、支付宝的操作差不多。新用户仅需使用手机号码注册后,即可使用数字人民币(试点版)App进行线上、线下支付,”据体验一段时间数字人民币钱包的卢女士介绍,使用数字人民币钱包收款时,向对方展示自己的收钱码,对方扫描二维码进行付钱。而付款时,用户则只需向对方展示自己的付款二维码或条形码,或者通过扫一扫来进行扫描支付。
据悉,目前开放个人数字人民币钱包的运营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网商银行(支付宝)、微众银行(微信支付),各个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风控能力在限额范围内设置具体限额。
记者注意到,数字人民币(试点版)App目前虽然可以在各大应用商店公开下载,但注册还仅限于 11个地区的用户,分别包括深圳、苏州、雄安、成都、上海、海南、长沙、西安、青岛、大连及冬奥会场景(北京、张家口)。而在应用场景方面,当前数字人民币(试点版)内现有场景(子钱包)49个,包括京东、美团、饿了么、天猫超市、滴滴出行、哔哩哔哩、快手、爱奇艺、腾讯视频等互联网商家,以及顺丰速运、网上国网(用于电费支付)、中石化、中国电信翼支付等生活常用支付场景。
实际上,自深圳在全国率先开展试点以来,我国数字人民币推广已取得显著进展。截至2021年10月22日,我国已经开立数字人民币个人钱包1.4亿个,企业钱包1000万个,累计交易笔数达到1.5亿笔,交易额接近620亿元。目前,有155万商户支持数字人民币钱包,涵盖公共事业、餐饮服务、交通出行、购物和政务等各个方面。
为何推行数字货币
早在2014年,我国央行就开始部署数字货币的前瞻性研究。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成立,成为全球最早从事法定央行数字货币研发的官方机构,并在2017年底牵头各商业机构开展数字人民币体系的研发。2019年,央行基本完成法定数字货币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并于同年9月在全国多地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
为何我国要推行数字货币?据央行行长易纲介绍,数字经济是全球经济增长日益重要的驱动力。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和应用,有利于高效地满足公众在数字经济条件下对法定货币的需求,提高零售支付的便捷性、安全性和防伪水平,助推我国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数字人民币作为央行发行的法定货币,既普遍通用,又具有法偿性,可为各个主体提供多样化的支付选择。”对于推行数字人民币的意义,业内人士表示,数字人民币作为央行向数字经济提供的公共产品,在支撑数字经济发展、提升金融普惠水平、提高货币和支付体系运行效率等方面具有突出优势。
数字货币将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哪些便利?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曾这样描绘使用场景:只要你我手机上都有DC/EP的数字钱包,那连网络都不需要,只要手机有电,两个手机碰一碰,就能把一个人数字钱包里的数字货币转给另一个人。数字货币在支付的时候不需要绑定任何银行账户,不像现在用微信和支付宝都需要绑定银行卡。
专家表示,数字人民币最大的特点是安全和方便,跟现在的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相比,可以打破信息孤岛,实现跨平台支付,以后所有的商品、服务、贸易往来,支付过程都可以用数字货币来完成,使用过程中也会更加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全面普及仍面临挑战
数字经济时代,推行数字货币是大势所趋。去年以来,全球各主要经济体都在积极考虑或推进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据国际清算银行最新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末,全球已有86%的央行正在研究央行数字货币。
专家表示,随着全球央行数字货币领域竞争加剧,数字货币将成为未来国际金融竞争的终极场所。数字人民币(试点版)App开放下载,也意味着从试点到应用迈出了重要一步。
展望数字人民币的未来发展,专家表示,数字人民币是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的助推器,在网络技术和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推动下,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商业实践中,场景类型将更加丰富,为消费者带来更好的体验。同时,数字人民币从试点走向大规模普及还需要解决一系列问题,如达到大规模普及应具备成熟的技术能力,以保障交易过程的安全性以及支付效率;同时要加大对数字人民币相关知识的普及教育,通过各类激励措施培养支付习惯等。
“而要解决数字人民币在规模化推广过程中的难点问题,还需要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市场化的激励机制,监管部门、商业银行、地方政府、场景方如何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数字人民币落地。此外,个人消费者、商家、企业等使用主体如何有动力使用数字人民币,也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来推进。“上述专家表示。
据了解,为了积极推广数字人民币的使用,苏州、深圳、海南、上海等多地采用发放红包模式进行惠民补贴。与此同时,数字人民币不断丰富应用场景,如在雄安新区,已率先实现数字人民币硬件钱包公交出行场景双离线支付功能 探索 与应用落地;上海不断拓展政务和民生等场景应用,并率先上线数字人民币POS渠道缴纳个人社保费业务等。专家表示,随着数字人民币不断扩展到更多全新的场景,相关生态也将更加完善,数字人民币的交易规模有望得到极大提升。
Ⅸ 数字人民币来了!功能属性完全等同纸币,它会取代纸币吗
商务部官网14日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其中公布了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
自2014年央行就开始研究的数字人民币进一步揭开神秘面纱。
虽已提出多年,但对大多数民众而言,数字人民币仍是个新鲜词。 到底什么是数字人民币?它会取代纸币吗?
数字货币的英文名是: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即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
意如其名。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指出,数字货币的功能和属性跟纸钞完全一样,只不过它的形态是数字化的。他强调,央行数字人民币既不是比特币等加密资产形态,也不是Libra等稳定币形态。
2014年,央行开始对数字货币发行框架、关键技术等问题进行研究。直至2019年8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 社会 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提到“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数字货币才正式进入民众视野。
2019年8月,央行明确“加快推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DC/EP)研发步伐”为2019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之一。
今年以来,数字人民币即将落地的传言时有耳闻。
4月,央行官网发文指出网传DC/EP信息为测试内容,并不意味数字人民币正式落地发行。
5月26日,央行行长易纲回应 “数字人民币正式推出时间”时表示,目前尚无时间表。
传言频出,从另一方面反映出各界对“数字人民币”的关注和期待。
此次《方案》提出,要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央行制定政策保障措施,先由深圳、成都、苏州、雄安新区等地及未来冬奥场景相关部门协助推进,后续视情扩大到其他地区。
《方案》明确,全面深化试点地区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涪陵区等21个市辖区)、海南、大连、厦门、青岛、深圳、石家庄、长春、哈尔滨、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贵阳、昆明、西安、乌鲁木齐、苏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陕西西咸新区等28个省市(区域)。
央行副行长范一飞表示,央行数字货币注重替代M0(即纸钞和硬币),并且保持了现钞的属性以及主要特征,满足了便携和匿名的需求,是替代现钞的最好工具。
数字人民币的推出是否意味着我们要和纸钞说再见了?
国际金融专家赵庆明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目前看数字人民币还不会完全取代纸质人民币,不是所有的居民都具备使用数字货币的能力和条件,纸质人民币仍将长期存在。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产业部副主任、研究员卞永祖也认为,长远看数字人民币会取代纸币,但这并不意味着纸币会消失。
“未来纸币仍将具备货币功能,但在消费过程中使用频次会降低,更可能成为一种收藏品。” 卞永祖对中新社国是直通车指出,比如金银币,截至目前依然有货币功能,但基本已不作为货币使用了,更多用于收藏。从长远看,数字货币将是未来潮流。
数字人民币的出现仅是为替代纸币作为货币使用吗?那这和移动支付有何区别?
事情还真没这么简单。
穆长春这样描绘数字货币未来的使用场景:只要你我手机上都有DC/EP的数字钱包,那支付行为就无需联网,两个手机碰一碰就行了。
此外,数字人民币在支付时不需绑定任何银行账户。更重要的是,数字人民币在安全性方面拥有可靠的加密技术保障。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央行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微信支付和支付宝则只是一种支付方式,其效力完全不能同数字人民币相提并论。
推行数字货币有何意义?
央行行长易纲这样表示:当前,数字经济是全球经济增长日益重要的驱动力。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和应用,有利于高效地满足公众在数字经济条件下对法定货币的需求,提高零售支付的便捷性、安全性和防伪水平,助推我国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赵庆明指出,数字货币丰富了人民币现金的存在形式,是适应移动互联网 社会 的最新产物,会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信息化改变了人类 社会 ,数字货币的出现将使这种改变更为深刻。” 卞永祖表示。
卞永祖认为,数字货币不仅将在减少纸币携带、提升安全性和便利性等方面发挥作用,还将在金融政策、财富管理等领域产生积极影响。
首先,数字货币将对金融政策产生较大影响。 纸币时代很难追溯货币流向,数字货币时代,央行或者金融部门对货币流向将有更精准的把握,未来货币政策也会更加精准有力。
其次,数字货币的推行有利于了解居民收入情况,这样政府部门更容易对 社会 财富进行精准管理与合理调控。
第三,数字货币还可改善企业财务管理方式,优化相关人员配置,有利于经营成本降低,工作效率提高。
“从未来经济发展角度看,数字货币或将催生一大批新经济业态,会有更多基于数字货币的新型金融公司和机构出现。”卞永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