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数字人民币走进生活:滴滴、美团、B站应用场景落地
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与滴滴达成战略合作, 探索 数字货币在智慧出行领域的场景的创新和应用!
实际上,除了滴滴之外,央行数字货币还与多家互联网企业一起建立应用场景 探索 :
这是中国央行数字货币继在苏州、成都、深圳、雄安四地内测以来,不断扩展应用场景 探索 的结果。
继用于缴纳党费、交通费补贴以及冬奥会之后,央行数字货币再添新的应用场景。
央行数字货币不断与经济实体和商业实体实现深度合作,将数字人民币代入更加广泛的实体应用当中,将扩大数字货币的应用范围,从而实现更大范围内的测试和 探索 。
根据这些信息,可以看出目前央行数字货币的前期内测应该比较顺利,需要扩大应用场景来进行更大范围的测试和 探索 。
数字货币本身在中国的推广和使用,没有太大的门槛。
在过去几年,中国在支付宝和微信等支付系统的支持下,电子支付已经成为民众日常支付的重要手段成为,现金电子化几乎成为中国重要的货币存在方式,奠定了实物现金被替代的群众基础,也成为全球应用最广泛、民众基础最好、技术支撑最佳的国家。
虽然数字货币和以支付宝等基础的电子现金有些很大的区别,但从实际的使用体验上来说,并不会有太大的差异,这就为现金与数字货币之间的转换提供了扎实的基础。
因此,数字货币最大的难点在于能否支撑更加广泛的应用范围和高频的使用频率。
而通过出行和外卖等场景,可以提供数字货币在吞吐量、实时性、容错、安全等各方面的技术性能测试,从而为更大范围内的使用和流通提供更加有效的技术支撑。
数字货币的广泛应用将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化程度将随着数字货币应用范围扩展而得到更大的发展。
一、数字货币有助于推动金融市场的颠覆式发展。
数字货币以区块链等先进技术作为底层支撑,能够给金融领域带来革命性的变革,建立更加安全、便捷、快速、低成本的金融体系,在金融支付、结算、国际贸易等方面发挥更强的作用。
二、有助于推动企业数字化,从而加速 社会 整体数字化的发展。
以数字货币为基础的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必然会引发一场关于全领域数字化的浪潮。数字化已经成为未来 科技 发展的重要基础,无论是人工智能还是5G等,都必须以大数据为基础,而经济领域的数字化将提供重要的基础,带动更多领域的数字化发展。
我们看到目前,中国正在加快 探索 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为基础的前沿 科技 发展,为新 科技 时代创造更好的条件,主推中国在新的 科技 革命中占据有利位置,为中国政治、经济、实业等领域发展奠定基础。
数字货币通过互联网来打开应用场景,本身就具备天然的综合性优势,在互联网上的现金都是以电子现金为基础,数字货币与现有的电子现金在使用体验上,并没有太大差别,在支付上面就更加不会有任何陌生感。
在中国,老百姓早就已经通过支付宝和微信,完成了用户的教育和使用习惯的培养,因此, 借助互联网企业结构,可以实现数字货币与实际使用的无缝对接 !
除此以外,通过滴滴、美团等,数字货币将突破在商业体系的使用环节,建立更加具有实用性的商业使用场景,从而推动数字货币的普及。
从营销的角度来看,央行数字货币选择滴滴、美团等牵手,实际上是借助互联网中的“高频”产品,来实现快速、反复的使用频次,以此完成对用户的高度吸引,快速实现爆炸式用户增长,从而快速奠定数字货币的用户基础,为数字货币全面推广奠定基础。
在互联网营销中,高频是快速吸引用户,实现渗透的重要手段。
以美团为例,在业务发展良好的情况下推出外卖业务,就是因为美团不属于高频产品,用户一周或者一月的使用可能只有几次,而外卖则可以渗透到每天每顿上面,其频次可以达到每天多次,这样的产品才是真正的流量产品,也才能真正带来普及性的用户基数增长。
在建立了外卖业务后,美团才真正发展成为头部互联网企业。
数字货币同样需要布局高频次产品应用场景,来实现用户使用流量的普及。
虽然央行数字货币不存在用户接受门槛,但是能够通过商业模式自然地渗透到用户日常生活,是推动数字货币发展的最好方式,这样可以避免总体对数字货币由于认知、转换等原因造成的陌生事物标签,从而实现货币的无缝转换,建立更加有效的用户接受基础。
从目前数字货币测试的应用场景来看,并没有完全通过强制性推广手段,来强迫用户接受,而是“顺其自然”地渗透到大众生活,为数字货币全面取代现金奠定坚实的用户基础。
目前,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已经领先于全球其他国家,从牵手各大互联网企业,进一步测试数字货币的使用场景来看,内测进展应该很顺利,需要扩大业务范围,进行更加深入而广泛的测试。
这样看来,数字货币离最后全面发布使用已经近在咫尺,期待中国央行数字货币能够快速发挥有效作用,提高中国在全球的经济作用和地位,起到良好的助推作用!
2. 美团王兴持比特币八年获利百倍,比特币可以流通交易吗
人类已经进入数字货币时代,数字货币的最典型代表就是比特币。比特币可以说是10年以来世界上最具投资价值的商品,2009年中本聪发明的第1批比特币诞生,那时候的比特币一枚的价格是0.1美元,而现在的比特币价格是6.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近40万元,也就超过了世界绝大多数人一年的收入。现在美国的互联网大牛已经打通了比特币和法币之间的界限,比特币可以轻而易举的随意购买,只不过现在只有少数人能买得起,比特币的投资价值更大。
直到一家美国资产管理公司灰度基金的设立,才彻底打破了数字货币世界和传统法币世界的隔阂。灰度基金管理了超过65万个比特币,也就拥有了至少385亿的资产规模,成为了世界上最顶尖的资产管理公司。灰度基金是通过创新金融产品,使客户们购买比特币就像购买股票一样简单。他的办法就是设立加密资产的信托基金来持有比特币,投资者有信托份额,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灰色基金公司成为了比特币创业公司的典型。这家公司可以使无数的比特币用户在这一平台得到丰厚的收益。这一平台也推动着比特币的价格蹭蹭上涨。2017年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又上市了比特币期货。比马斯克更疯狂的持有比特币的人物是Twitter的创始人杰克多尔西。他始终坚信,加密货币将成为世界的唯一货币,他手底下比特币的资产高达1,200亿美元,是其推特公司市值的两倍。
3. 数字货币纳入司法保护范畴
作者:于鲁平 谭天
《意见》指出,为“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夯实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制度基础”,“健全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将“加强对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新型权益的保护,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产权保护的价值引领作用”。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在正式文件中提到“数字货币”,对于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的认定,以及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新型权益的保护均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因为在司法领域,只有明确了权益的范围,才能进行全面合法的保护。
笔者所在的项目组此前就提出过一个观点,在中国境内,“数字货币”具有专属性,即特指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正在进行内部测试的“央行数字货币(DC/EP)”。在此前出台的针对虚拟货币监管的相关政策文件中,均未出现“数字货币”字样。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日前介绍,目前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会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此前,四家国有银行和包括华为以及电信巨头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在内的多家大公司都进入了测试阶段,滴滴、哔哩哔哩和美团点评等实体企业也参与到测试之中。央行数字货币(DC/EP)呼之欲出,需要在法律上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和范围。
此次最高院发布的《意见》中,将“数字货币”与网络虚拟财产、数据放在同等保护的位置,其用意就是为了明确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和范围,并且对“数字货币”与其他“网络虚拟财产”进行法律定义上的区分。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是我国首次在法典中明确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保护。《意见》中将“网络虚拟财产”列为新型权益予以保护,统一了司法实践中对于类似财产的定性。尤其是对于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财产,此前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此前对于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财产的官方定义包括:
1、特定的虚拟商品
早在2013年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就对比特币的属性进行了确定,即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2、所谓“虚拟货币”
《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简称“9.4公告”)中,将比特币、以太币等称为所谓“虚拟货币”。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中,也将比特币、莱特币以及各类代币等称为所谓“虚拟货币”。
在司法实践中,还有判例将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代币”认定为虚拟财产、一般财产、不合法物、数据等。
对此次《意见》中的“网络虚拟财产”范围,我们认为“网络虚拟财产”的核心依然是“财产”,应当具备使用价值、交易价值、稀缺价值。因此,“网络虚拟财产”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从《通知》的内容中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对于新型权益的保护对象主要包括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三部分。今后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产权保护的价值引领作用,对新型权益进行合法有效保护,将会面临以下几方面的挑战:
1、确权纠纷
由于新型权益存在于互联网、服务器中,具有网络虚拟属性,导致权属的不易确定,对于新型权益的所有权、用益物权等的确权纠纷会逐渐增多。
2、合同纠纷
新型权益的交易价值决定了其必然要进行交易,在交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合同纠纷,但是由于该财产的虚拟性,导致大部分合同也具有电子化、非书面化的特征,如何将电子化的合同约定进行固化,如何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何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是非货币化的履行责任,都是比较棘手的问题。
3、侵权纠纷
4、国际间司法协作
互联网具有国际性,网络平台、服务器等可能在国外,新型权益也有可能被转移到其他服务器上,这就对于国内司法管辖权提出了一个难题,如何能够对该财产的流向进行追踪、保全、追回,需要与世界各国进行合作,加大国际间司法协作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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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央行数字货币测试加速,应用场景值得期待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正计划在美团点评运营的平台上测试其数字货币。据悉,美团近来在与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探讨这一名为数字货币电子支付(DCEP)的虚拟法币在现实世界的使用。滴滴官网公告上也显示,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与滴滴出行正式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研究 探索 数字人民币在智慧出行领域的场景创新和应用,促进数字人民币在多元化出行的场景中的平台生态建设。
央行近期在推广数字货币测试方面操作频繁,这预示着从2014年就已经开始启动的数字货币研究正式进入打开C端流量入口的步骤,并且开始在特定银行以及应用中小范围流通。
今年年初,农行、中行等国有银行已经开始小范围试点开通央行数字货币,移动等三大运营商也已经加入其中,除了金融机构方面,从试点地域上来看,数字货币在雄安麦当劳等19家公司也已经开始数字货币试点,苏州甚至已经有地区开始将数字货币用于发放一定比例的交通补贴。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数字货币很快就会正式发行。
我们的数字货币将会在2022年冬奥会迎来一次更大范围的封闭测试,大量的跨境交易会进一步测评我们数字货币的能力和风险。央行行长易小川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数字货币目前还没有既定的时间表,笔者推测,全面正式发行至少应该要到2025年左右,因为2022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封闭测试时间点,再加上对测试出现的问题进行一系列改进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完善,数字货币正式与广大群众见面应该至少要等这个测试完毕三年以后。
不过,虽然我们的数字货币大范围面市还有待时日,这也不妨碍我们了解它所能带来的一系列令人期待的应用场景。
在这些场景里,与我们普通民众关系最大的两个就是现金数字化和银行账户松耦合化。
现金数字化,就是数字货币将会一定程度上替代我们的现金。
有人可能会有疑问,随着电子支付的繁荣发展,支付宝和微信等平台明明已经完成了货币数字化的工作,为什么还需要发行数字货币呢?实际上,电子支付是需要应用平台的,我们的所有交易流水都是在平台上面完成的,同时这一系列步骤也都需要网络的支持,而现金数字化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当没有任何网络、没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时候,我们依然可以实现手机碰手机完成资金转账的工作,就好像我们线下进行真实现金交易一样,这才是真正的现金数字化。
银行账户松耦合化,则可以说是现金数字化的一个基础,也是数字货币真正可以脱离第三方应用平台的关键。
目前,即便是支付宝、微信,还是网银等等依然还是依赖于银行账户存款体系,一切交易也都是建立在银行账户之上,而且,这个银行账户的开立还需要人们提交一系列的个人信息,而在数字货币时代,任何能够代表个人的信息均可以作为数字账户钱包的依据,这个数字钱包就如同我们手里所买的实体钱包一样,一个人可以拥有多个钱包而不受到限制,每个人都可以不在任何金融机构的干预下完成与他人数字钱包的交易结算,就像线下从自己的钱包里掏出纸币一样简单。
而且,从国家层面来看,数字货币也能够替代一部分纸币的功能,极大的降低央行印刷货币发行的成本。除此以外,从监管上面来看,数字货币的所有交易行为都可以被央行等监管机构查询和追溯,这将可以有效的剥开恶意洗钱和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外衣。
综上,窃以为,数字货币已经到了打开流量端测试的阶段,这预示着我国的数字货币已经并不遥远,只是这还需要经过一个不断测试不断完善的过程之后,才能正式与广大群众见面。数字货币将会改变我们的支付体系,更会改变每一个人的生活,它所带来的一系列美好的应用场景值得我们共同期待。(作者系中南 财经 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5. 如何注销美团数字人民币账号
进入美团app的帐号与安全注销。
点击【我的】,找到【帐号与安全】。将屏幕滑动至下,找到【注销帐号】,点击“继续注销”。在注销之前,需要先将绑定的数字钱包进行解绑。解绑后,点击【仍要注销】最后按照步骤一点一点来即可。
数字人民币,又称数字货币电子支付,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硬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支持可控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