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银行企业网银能申请数字货币账号吗
(1)在中行代发工资超过6个月;
(2)在中行连续偿还房贷超过24个月;
(3)在中行对接的缴存单位连续缴存公积金超过6个月(目前中行已支持部分地区的公积金、地税、社保缴存客户向中行申请中银E贷产品);
(4)在中行财富客户达到06级。
以上条件满足一个即可申请中银E贷。
另外目前,中行已支持部分地区的公积金缴存客户向中行申请中银E贷产品,已对接多家公积金中心、地税、社保。具体包括:
公积金缴存地区包括:阜阳、滁州、芜湖、福建省直属、厦门、甘肃省直属、广州、东莞、中山、茂名、南宁、钦州、沧州、唐山、武汉、益阳、南京、无锡、扬州、南通、常州、沈阳、宁波、银川、中卫、石嘴山、青岛、济南、德州、潍坊、日照、威海、枣庄、陕西省直属、铜川、榆林、汉中、上海、深圳、四川省直属、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浙江省直属、杭州、嘉兴、丽水、义乌、天津;
地税缴存地区包括:广东省税务、江苏省税务;
社保缴存地区包括:枣庄市、济宁市社保。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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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网吧挖矿是什么意思
“网吧上座率还是不高,上班日不足50%,电脑闲置的时候就挖矿。”王曦在江苏南通市拥有两家网吧,合近200台电脑,自从去年9月开始挖矿到现在,王曦已入账20多万元。
王曦口中的挖矿,指的是利用配备高性能显卡的电脑,根据特定的算法程序获取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目前主要挖的是全球第二大数字货币以太坊。
“挖矿绝对是在有限的资源范围内能做的最好选择。”5月13日,网吧老板张力(化名)对时代周报记者直言,未来自己应该会一直采取正常经营网吧和挖矿结合的方式。
在张力和王曦看来,网吧挖矿是因为现有挖矿资源足够,所以风险相对较小,但并不意味着挖矿零风险。无论是挖矿设备,还是已经翻倍的显卡,对新手来讲都存在难以回本的风险。
网吧“挖矿”成趋势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来临,网吧行业早已不似PC时代那般风光,尤其在疫情冲击下更是如此。
“因为去年疫情影响,网吧停业很长时间,人流量不是特别多,直到最近才稍微有点起色。据我了解,整个南通市区的大部分网吧都选择了挖矿。”王曦坦言,网吧挖矿已经在短时间内成为一种趋势。
C. 网吧挖坑是什么意思
网吧挖坑是误写,这里应该是“网吧挖矿”,指的是在网吧用高性能电脑挖虚拟货币赚钱。
一、网吧挖矿实例:
“网吧上座率还是不高,上班日不足50%,电脑闲置的时候就挖矿。”王曦在江苏南通市拥有两家网吧,合近200台电脑,自从去年9月开始挖矿到现在,王曦已入账20多万元。
王曦口中的挖矿,指的是利用配备高性能显卡的电脑,根据特定的算法程序获取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目前主要挖的是全球第二大数字货币以太坊。
“挖矿绝对是在有限的资源范围内能做的最好选择。”5月13日,网吧老板张力(化名)对时代周报记者直言,未来自己应该会一直采取正常经营网吧和挖矿结合的方式。
在张力和王曦看来,网吧挖矿是因为现有挖矿资源足够,所以风险相对较小,但并不意味着挖矿零风险。无论是挖矿设备,还是已经翻倍的显卡,对新手来讲都存在难以回本的风险。
二、网吧“挖矿”成趋势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来临,网吧行业早已不似PC时代那般风光,尤其在疫情冲击下更是如此。
“因为去年疫情影响,网吧停业很长时间,人流量不是特别多,直到最近才稍微有点起色。据我了解,整个南通市区的大部分网吧都选择了挖矿。”王曦坦言,网吧挖矿已经在短时间内成为一种趋势。
D. pi派币骗局怎么赚钱
pi派币骗局怎么赚钱。
派币,本质上仅仅是一种“传销币”,其硬币内容,也都是可以被人为的从服务器上进行数字修改的。
因散梁慧此,作为一个因区块链技术概念而被一些人所推广的假的区块链,Pi币本身就是不合法的。
也就是说,不少投资渣晌者们都有在投资交易的π币,其实就是一个骗局,就是为了骗取投资者们的资金,做到“割韭菜”。
前段时间,南通市公安局发布了《谨防挖矿风险派币》的通知,将派币定性为“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隐患”的项目。
虽然有消息称,某些平台可能会在后续的时间,依照一些计划来完成π币的后期商城上架与发行,但是这却并不能改变Pi币作为传销币的冲答核心性质。
E. 世联通证的币储行CBK存币生息靠谱吗
世联通证的币储行CBK存币生息不靠谱。
有不法分子以区块链培训为名,在某保险公司办公职场内宣传推销“世联通证币储行”。经初步调查,“世联通证币储行”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承诺高额固定回报,鼓吹虚拟货币买卖,并拉人头分级提成,其行为已涉嫌非法传销和非法集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资金,不得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我国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明确不承认虚拟货币的货币地位,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从事虚拟货币发行涉嫌违法。
(5)数字货币南通扩展阅读:
近年来,比特币、以太币、莱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在一些互联网平台上进行集中交易。这些“货币”的价格不仅经常在短期内暴涨暴跌,其在金融科技的帮助下渐渐向投资、融资等金融领域扩散,引发了各界对于相关风险的广泛关注。
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对相关行为做出了明确规范。专家指出,“虚拟货币”并非货币当局发行的法定货币,其本质上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因此,认为“虚拟货币”具有或将会具有法定货币属性并借此开展投机炒作、网络集资、借贷融资等行为,无疑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