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电子商务 论文
这是我从另一位朋友那里粘贴过来的 是他的毕业论文 你可以参考一下
电子货币的发展及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货币作为基于网络的支付结算工具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文章从电子货币概念出发,不仅分析了它的发展情况,而且针对电子商务的业务流程,对其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进行了重点研究。最后提出了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关键词:电子货币 网络金融 电子商务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电子支付工具越来越多。这些支付工具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是电子货币类,如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等;另一类是电子信用卡类,包括智能卡、借记卡、电话卡等;还有一类是电子支票类,如电子支票、电子汇款( EFT) 、电子划款等。本文将针对电子支付的工具之一——电子货币在电子商务中的适用性进行分析与研究。
一、电子货币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形式
1电子货币的基本概念。
电子货币作为当代最新的货币形式,从20 世纪70 年代产生以来,其应用形式越来越广泛。电子货币是一种在网上电子信用发展起来的,以商用电子机和各类交易卡为媒介,以电子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为手段,以电子脉冲进行资金传输和存储的信用货币。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的金融电子信息交换,电子货币与纸币等其他货币形式相比,具有保存成本低,流通费用低,标准化成本低,使用成本低等优势。尤适宜于小金额的网上采购。电子货币技术解决了无形货币的存储、流通、使用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美国的Mark Twain 银行是美国第一家提供电子货币业务的银行,早在1996 年4 月就获得了一万个电子货币客户。
2电子货币的主要形式。
电子货币有两种主要形式:智能卡形式的支付卡 和数字方式的货币文件。前者主要用于网下的支付,后者用于网上的支付。
电子现金,它的主要用途在于取代日常小额消费的钞票及硬币。Mondex卡除了拥有现金的特性以外,同时还具有一个比现金更优良的特点,即是它能安全地通过电子管道(如电话、因特网等) 来作为人对人、人对商家、人对银行的远距转值。我国的电子商务正在起步,网上金融服务开展较少,电子货币系统的建设进展缓慢。Mondex 是目前最接近于现金的电子货币。
E - Cash 是由Digicash 开发的在线交易用的数字货币。它是一种数据形式流通的货币。把现金数值转换成为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通过这些序列数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用户在开展电子现金业务的银行开设账户并在账户内存钱后,就可以在接受电子现金的商店进行购物。
二、电子货币的发展
1. 电子货币的发展概况。
电子货币的产生是经济和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成果。电子货币的使用,一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取代现金的发行,使得货币的发行费用降低;二是发行主体将由中央银行向其他主体转变。
目前的电子货币主要有银行卡和网上电子货币两种。现在,银行卡已在人们的生活中得到了更普遍的应用。对于客户来说,利用银行卡购物付款、提现、存款、转账,方便快捷、安全高效,而且可以获得咨询和资金融通的便利。同时,世界上由网上电子货币带动的网上金融服务正在迅速发展。据统计,网上金融业务在2004 年占传统金融业务量的10 %~20 % ,其中美国的网上金融业务发展最快,欧洲国家也在大力发展; 在亚洲,新加坡等是发展电子货币的先进地区。新加坡货币委员会的官员称,该国将力争于2008年全部改用电子化货币,货币将包括一种“电子数字脉冲”,发射装置安装在手机、掌上电脑甚至手表上,然后发射脉冲信号进行支付活动,届时所有商业和服务机构都将依法接受电子货币。欧洲央行也指出,电子货币的应用范围将越来越广,推广电子货币将成为欧洲央行未来货币政策的组成部分之一。
2. 我国电子货币的发展情况。
从总体上讲,我国电子货币的发展情况相对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尚处于起步阶段,网上金融服务开展较少,电子货币系统的建设进展缓慢。由于国情的缘故和信用概念在中国商品经济发展初期没有市场基础,一直到20 世纪90 年代中后期,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银行被推向市场,商品经济的生存竞争意识才迫使中国的银行界开始思考电子货币的发展策略。
在我国,目前发展的重点主要仍在信用卡业务上。我国的第一张银行信用卡,是1985 年6 月由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发行的“中银卡”,与国外相比,银行信用卡发展历史很短。近年来我国银行卡业务发展迅速,到2001 年6 月底,全国共有55 家金融机构开办了银行卡业务,发卡总量达3. 3 亿张;银行卡账户存款余额3742 亿元,仅2003 年上半年交易总额达48532 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4 %;全国受理银行卡的银行卡的银行网点12. 9 万个,商户约10 万户;各金融机构共安装自动柜员机4. 9 万台,销售终端33. 4 万台。
3. 电子货币的发展趋势。
目前电子货币的发展十分迅速。据专家预测,美国在近十年内可能有12 %~15 %的交易将以电子方式进行,并且该发展趋势仍将不断加快。2000 年有约10 %的人用电子货币进行商业交易。在我国,也有业内人士分析电子商务将会蓬勃的发展。可见,电子货币将会朝更便利、更安全、更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支付方式也会趋于简单化和统一化,电子货币必然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电子货币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面对已经到来的数字化时代,随着金融电子化和Internet 的迅猛发展,网络作为一种新的贸易领域正在逐渐成为商务的一大发展趋势。电子货币系统是电子商务活动的基础,只有正确认识电子货币的优势,建立和完善电子货币系统,才能真正开展电子商务活动。
1电子商务流程的简单描述。
电子商务是一种采用最先进信息技术的买卖方式。整个电子商务过程并不是工业经济阶段商务活动的翻版,电子商务是将“通信服务”、“数据管理服务”、“安全服务”等三项基本服务融为一体的商业服务。在电子商务过程中,消费者和商家(即买卖双方) 将自己的各类供求意愿按照一定的格式输入电子商务网络,电子商务网络便会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寻找相关信息并提供给消费者多种买卖选择。一旦消费者确认,电子商务就会协助完成合同的签定、分类、传递和款项收付等全套业务。同时,为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认证机构对在互联网上交易的买卖双方进行认证,确认其真实身份。电子商务实质上形成了一个虚拟的市场交换场所。
2.电子货币与电子商务。
电子货币与电子商务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电子商务中,网上银行、在线电子支付和数据加密、电子签名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作用。其中,作为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应用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到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通过电子商务的流程可以看到,电子商务不仅包括商品流、信息流、物流,同时也涵盖了资金流的范畴。在支付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通过网络进行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利用电子货币可以安全、灵活地把货币采用匿名的形式存储在自己的硬盘上,并在支付过程中使用。它将消费者和商家(买卖双方) 与银行联系在一起,消费者可以在有关银行开立账户,在需要使用电子货币的时候,可以安装相应的软件或预存现金,但消费者与商家洽谈好以后,签定订货合同,就可以使用相应的电子货币支付所购买商品的费用。其中认证机构保证了交易过程的安全。
3.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电子货币的应用和发展使网络上现货、现金交易成为可能,促进了企业营销结构、营销方式、结算方式的创新;而方便、快捷、轻松的购物方式,也将极大地刺激消费,扩大需求,给零售商带来了无限商机;同时,由于实施开放式的网络经营,大大加剧了市场竞争,促使企业为市场提供优质价廉的商品、优质高效的服务。
在电子商务中,使用电子货币进行支付与传统的货币支付方式相比有许多的优势。首先,在同样的空间内,电子货币可以存储的面值是无限的;而传统货币面值是有限的。其次,电子货币受时空的限制比较小,能够通过通讯系统在短时间内进行远距离传递。第三,电子货币可以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弥补了传统货币管理成本高的缺憾。第四,电子货币的匿名性比传统货币要强,避免了面对面的交易。另外,作者还认为,电子货币与传统的货币相比具有信息承载量比较大的优点。通过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电子货币,商家、厂家以及消费者都能够从中得到比传统交易方式更多的信息。例如,商家可以在网络上迅速、及时地统计热销产品的销售量,可以通过用户注册信息准确地看出参加浏览或购买的用户资料,甚至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后续的市场调查,以便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同时消费者也可以获得快捷的反馈信息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
但是,就目前而言,作为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应用于电子商务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在这一问题上,普遍存在着很多观点。比如,安全问题、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电子商务的发展还不很成熟、系统可靠性、安全性以及数字认证技术等,这些问题的出现都将会对电子货币的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要使电子货币能够迅速、健康的发展,必须尽快解决出现的这些问题。不仅要加强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互联网络的普及率;同时要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进而带动电子货币的发展;另外,也要尽快出台并且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给网络安全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规范网上交易程序,正确使用数字证书。
另外,作者通过对电子货币的研究,认为电子货币的产生和应用对传统的价值经济学和货币银行学提出了新的挑战。未来的发展,将会由于电子货币的应用,使得中央银行不能再通过调节货币的发行量这一手段来调节市场经济,新的价值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将会产生,通货膨胀、通货紧缩也将会有新的诠释,以适应未来网络经济的发展。电子货币将会形成一门全新的学科,冲击经济金融界的传统理论、理念。
四、结束语
拓展电子货币的业务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不断加快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以及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货币金融体系电子化的实现将是一个必然趋势。目前,与信息技术有关的电子商贸、电子商务、基于安全数据交换协议的各类网上购物系统、供应链管理以及网络营销等活动的不断兴起,使得原先的计算机应用系统、管理系统、贸易体系结构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和需求。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带动下,电子货币也将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得到更加全面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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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许小勇. 电子货币的发展及其风险防范. 浙江金融,200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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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如何选到短线强势股
很多投资者都更钟爱短线股的炒作,都希望短期买入后能够获得收益,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多投资和不知道该如何选择短线强势股,经常出现追高买入后被套的情况,而且成功率较低,即使买入后期能够走强的个股,但是很容易被庄家主力洗出去,被洗出代表很多投资者短线交易模式并未形成系统性,很多时候仍旧是跟着感觉去购买一些股票,所以下面我来重点讲解下我平时是如何选择一些强势股的。
第四,把握市场的妖股,妖股虽然风险较高,但是一旦把握正确后短期会获得较好的收益,首先选择已经出现连续三天以上涨停了,但该股是否能够成妖,我们也很难判断,具体还是参考市场的情绪,但一个指标必须满足,就是个股换手成妖,就是在连续涨停过程中成交量每天必须要大幅度放出,出现这类情况我们可以介入,当涨停过程中出现缩量涨停的情况,这类个股后期很难再次成妖,还有参考下该股龙虎榜的情况,龙虎榜是否存在不同游资接力炒作的情况,并且是否存在一线游资等都要综合考虑。
总结:把握强势股虽然短期能够获得较好的收益,但收益风险是并存在的,一旦强势股出现回调后很容易出现深套的情况,所以短线的操作上我们一定不能死抗,个股一旦破位或者出现放量下跌的情况要即使止损,市场上每天都有热点和不缺乏强势股,短线做到大赚小亏已经算成功了,再次在选择强势股的时候我们一定要选择股性较好的个股,最好前期的出现过多次涨停的情况,按照涨停对称和涨停回调把握买点。
想把短线的做好的话,盘感较为关键,所以我们在盘中必须要分析热点个股和热点板块上涨的情况,在收盘后也要做好复盘工作,把握强势股的时候也要适当参考一些重要指标,比如换手率和成交量,再次就是均线情况,把握妖股的时候一定要重点分析换手和成交量的变化。做短线存在的方法较多,欢迎大家在评论区讨论,感觉写的好的点个赞呀,
③ 电子合同的种类
电子合同是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高度发展的产物,电子合同存在的物质条件是电子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在电子合同中一台计算机先将当事人一方的订约意思表示由可识别的文字转化为数字,通过调解器发送到另一方当事人的计算机中,另一方当事人的计算机接受后再转化为可识别的文字信息.由于意思表示是由计算机通过数字转化来完成的,所以电子合同又称为数字合同.它将物质的流动改变为电子的流动.由电子数据、电子单据、数字货币、电子银行取代了有形的合同书、票据、纸币,银行.电子合同是人类利用电子方式进行的商业活动的基本形式,它同传统的合同相比,有其突出的特点:
(1)主体的虚拟化.合同一方或双方在网上大都以网址的形式存在,其真实姓名地址在网上并不明示显现.目前,上网建立网页进行销售活动和交易没有完全置于法律控制之下,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合同的主体;
(2)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无纸化.电子合同一切都是通过网络进行的,合同双方互不见面,电子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是在无数计算机构筑的网络空间中进行的.合同订立只是双方在网上通过披露信息来完成的;
(3)履行的无纸化.即所谓的在线经营,它是通过网上信息传递来代替合同的实物履行,用电子流代替物质流.合同履行内容中(付款、交货、提供服务和劳务等)除必须实物交货和提供劳务的电子合同之外,其它电子合同都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和完成.电子货币、电子钱包、网上银行、电子票据完全可以实现支付功能.以计算机软件、图纸、音乐等为内容的无形产品,可以通过网上下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交货;提供服务类的合同包括技术咨询、培训也可以通过网络数字信息的传递来完成;
(4)履行的超时空化.在网络中心里没有中心、距离、国界.因而电子合同的签订.履行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电子合同是电子商务的基本形式.合同电子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电子合同是指一切用现代电子通讯技术手段所达成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11条).电子商业示范法(1996年12月16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全体委员第85次全体通过,1998年对个别条文作了修改)系指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造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这种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E-mail)电报、电传、传真.狭义的电子合同是指利用不同的电子计算机之间生成、传递、储存信息而达成的合同,包括EDI和Email两种形式又称无纸合同.以下所指的电子合同都是狭义上的电子合同.电子数据交换是两个或多个企业(包括海关、报关行、银行、运输行、贸易行等与商业贸易有关的企业)之间,利用标准的数据形式,通讯协议、商业协议,通过通讯线路在计算机之间自动处理、识别、传输、申报数据往来的文书、报表等,从而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的各种商务手续的电子手段.因为在交易完成时不需要传统的有纸单证,因而EDI又被称为无纸贸易,它在西方国家已得到普遍的应用.
EDI特点是,其数据交换中采用的各种技术和方法均不是由企业独自决定的,而是使用了一系列的标准化规则;EDI在进行商务活动时,使用一台终端,以标准格式,标准协议,即可授受与多个对象的相关数据,传送的资料是业务资料,如发票、定单等,而不是一般的共享信息,无须人工的介入,
由收发双方的计算机系统直接传送.传统的EDI是特定的大型企业之间通过租用电脑线在专用的网络上实现,是封闭的,安全性能好,但费用高.电子邮件是传统邮件的电子化,凡是传统的邮件有的功能它都具备.并且除文字、图形它还能传送图象、声音.它有速度、效率高、操作简单方便适用等诸多优点.发信人将编辑好的文件按照收信人的电子邮箱地址通过网络传递过去.对方即可随时打开信箱、读取邮件.由于E-mail费用低廉节省时间,而且没有旅途劳顿.所以,在现在的商务活动中特别是在发达国家,正逐步取代传统的合同的形式.随着internet的普及和提高,internet作为一个费用更低,服务更好,开放式的网络系统,将会成为EDI和E-mail的主要载体.
电子合同形式的合法性问题
任何一种合同,只有其符合法律的要求,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具备有效性和和可执行性.各国立法对合法形式的规范主要是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而电子合同区别于传统合同的最大特点恰恰是无纸化,所以电子合同可能会因形式不合法而被认为无效,不予保护.电子商业示范法采用了一种令人信服,易于被各国接受的办法,这就是功能等同法认为电子合同只要满足了书面形式合同的基本功能,就应认为是合法的,不应拘泥于合同是纸的还是非纸的,事实上,书面形式不过是记录合同内容的一种方法,如果其他记录合同内容的方法能象书面形式一样,具有准确性、完整性、可核查性,就应认为符合法律关于书面形式的要求.网络交易记录的可靠性如果不低于其他技术维护的记录,不应因其是电子的而不是纸的来否认其合法性.我国合同法第11条也规定了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的表现其所载内容的形式与书面形式相联系的问题还有签名、原件证据的效力等问题.传统立法是针对纸面合同制定的,所谓的签名原件证据都是以纸为物质基础的,
因而电子合同似乎无法满足这些要求.下文将就电子合同中的签名证据等问题进行探讨.
1、签名
签名的主要功能是(1)表明文件的来源;(2)表明签字者已经确认文件所载的内容;(3)构成签字者对文件内容正确性或完整性而负责的证据.包括签字在内的各种传统认证方法,对交易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完整性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任何认证手段都不是完整无缺的.电子签名也称数字签名,是技术专家们设计了以电子数据密码表示密匙作为电子签章(electronic signature)再配合认证机机构(CCA)发送数字证书对个人持有的私人密匙作认证,实现合同当事人签字的功能.使用EDI等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认证较之传统并无更多的不可靠性.事实上传统的签字要求关键在于所采取的符号是否为当事人带者认证该文件的明确目的而签署或采用的,不在于用何种形式进行签字.换言之,签字也可以使用某种带有独特性的符号来代替.实际上目前EDI交易中普遍采用的电子签字和数字签字的技术,不但有认证功能而且更安全可靠,它与书面文件签字一样也能确认文件传输过程中的事实.例如电子文件由签名者发.电子文件自签发后未作修改.可防止电子信息易于修改而有人作伪,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在收到信息后予以否认等.因而电子签名应被接受为一种有效的签字方式.电子商业示范法也是按功能等同法对待电子合同的签名问题的.
2、原件
原件是相对于复制件而言的,其本义应是原始形成的书面文件.因为电子合同的内容是以数字的形式记忆在电脑中,不可能象传统的书面合同那样直接出示.对于原件的问题,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建议同样采用在解决书面形式问题中采用的功能等同法从大多数国家的证据法来看,原件的功能是:确保当事人能据此宣称权利或提出抗辩,并对交易进行认证,以及成为可能的最佳证据.换言之,原件的功能也就是对信息的认证以维护其真实可信度.因此只要能证明EDI电文确实是计算机所储存或接受的信息,就能满足证据法对原件的要求.因而从逻辑上讲,符合原件功能的电子合同应按原件对待.原件一个重要的功能是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来作为审判和确定责任的依据.电子信息一般都储存在电子计算机内,向法庭出示一般有两种方式(1)在计算机显示器上显示;(2)打印出来.根据1985年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问卷调查,这两种方式都是可行的.至于哪种是原件,就要看法院接受哪一种形式.而我国民事诉讼法要求当事人提供书证时,应当提交原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电子数据资料的电脑打印件不能视为原件,而是属于复制件或抄本.
3、证据
法律对合同或其他的民事行为要求采用书面形式,主要是基于书面形式的证据作用.因为书面材料可以长久的保存,如有修改或增减都会觉察出来.而电子数据容易被篡改且不留痕迹,不易觉察,因此就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如电子数据能否具有与传统书面证据有一样的证据力呢?在当事人发生纠纷时这种储存在计算机里的数据能否被法庭采纳为证据?电子合同既然能够存在,就肯定可以证明,因而其证据力是不可否认的,一项数据电文是否具有充分的证据力,主要看它有没有符合法律的如下要求:
(1)客观性.作为证据的数据电文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数据电文虽然是以物质形式存在,但其价值在于内容,因此数据电文的客观性就于内容是否可靠,虚构的、篡改的数据电文没有客观性.数据电文的客观性主要从两方面入手:(a)信息的来源即谁提供的信息或信息产生的情况;(b)信息的完整性即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提供的规范性.计算机的操作有严格的规程,包括操作者处于严格的控制之中,系统未被非法人员操作等.
(2)相关性.证据与其所涉事实具有本质上的联系,保证重整方法和过程的客观科学性和合法性.只有紧密围绕事实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重组才能符合这一要求;
(3)合法性.要依法收集和查证属实的事实.在计算机内部系统工作时其内部数据往往在内存之中,因此有必要采用一定的方式将其固定,拷贝到软盘等存储工具上.因此要依法按程序进行搜索和案件有关并且是必须的计算机系统.尤其是在计算机网络中决不能进入其他与搜集案件事实无关的局域网络,扣押计算机存储介质应按行业的特点,在无损与案件事实的电子信息的情况下进行.在满足以上特点的情况下,电子数据是具有证据力的,否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贸易就难以发展下去.
中国法律关于电子合同证据问题没有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的7种证据也不包括电子数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也没有电子数据证据的方面的内容.从司法实践情况来看,也尚未发现合同纠纷以电子数据为证据定案的例子.但在一些知识产权纠纷案中有涉及电子数据的问题.例如,
被称为中国网络知识产权第一案的阳光公司诉霸才公司侵权违约案中当事人争执的标的就是电子数据,但是法官和当事人都未直接把电子数据作为证据,而是通过公证的办法来取证,以公证的结论作为定案的主要依据,也就是说至少目前电子数据还很难单独作为证据存在,示范法的基本态度是:第一,肯定数据电文可以作为一种证据使用,不能因为它是数据电文而否定它的证据力;第二,关于数据电文的证据是否可以象书面证据一样在法庭上使用,要综合各种情况来判定.
随着电子时代的到来以及网络速度的迅速加快,网络将会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网上购物,网上交易,网上支付,网上银行,网上货币等也将会成为人们长提的话题.因网民的网上行为而引发的一系列的贸易、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也会不断的涌现出来.目前关于这方面的立法无论是
在国内还是国际都还不完善不健全,这就要求各国和一些国际经济组织必须更新观念加强已有法律的梳理和新的法律制度的创立,来推动网上经济活动的发展,保障电子交易的安全,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改,在第六章第63条证据种类,增加了电子数据作为单独证据种类。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地116条,对电子数据进行了定义: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式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要约的撤回与撤消
在电子合同的订立过程中,要约的撤回和撤消是十分复杂的问题。我们必须区分对待,有学者认为,由于数据电文的传输速度实在太快,使得对其撤回和撤消几乎变的不可能(事实上的)。也有学者认为法律贵在严密,即使要约能撤回或撤消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也不应完全忽视它。笔者认为应视所采用的通讯方式而定,在通常情况下,电子传输的速度很快,要约的撤回在技术上不易达到。但对于撤消在电子网络的某些环境下是可以实现的。如果要约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一份可撤消的要约,受约人受到要约后并没有马上作出承诺,那么要约人可以发出撤消通知,但前提是要约人撤消其要约的通知在受约方答复之前到达对方。总之,应该根据不同的传递方式作出灵活的规定。
电子合同的证据问题
根据传统的证据法学理论,任何定案的根据都要有客观性、合法性、真实性。但是在网络领域里这一原则受到了极大的挑战。电子证据是人类社会进入网络时代以后必然要面临的一个问题。电子证据也被称为计算机证据,是指在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以其记录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磁记录物。
根据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2条的规定,数据电文系指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报、或传真。我国目前并没有对电子证据的具体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的证据依次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数据电文被排除在证据清单以外,即目前在我国电子证据还不具有合法性,和国际上的立法还有较大的差距。许多学者认为应该把数据电文纳入视听资料的范畴,因为电子数据同样可以显示为可读形式,因而它也是可视的。笔者认为,不能将数据电文视为视听资料,因为:数据须经人们重新组合、分析才能被人们使用,为适应网络电子商务的发展要求,应把数据电文单列为证据种类的一种。关于电子合同的证据力,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对电子证据的证明力有着具体的规定,在任何法律诉讼中,证据规则的适用在任何方面均不得以下列理由否定一项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可接受性:
1、仅仅以它是一项数据电文为由
2、如果它是举证人按合理预期所能得到的最佳证据,以它并不是原样为由。第11条规定,就合同的订立而言,除非当事人另有协议,一项要约以及对要约的承诺均可通过数据电文的手段显示。如果使用了一项数据电文来订立合同,则不得仅仅以使用了数据电文为理由而否定该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第12条同时规定:就一项数据电文的发端人和收件人之间而言,不得仅仅以意旨的声名或其他的称述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认其法律效力、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可见,联合国《电子商务法》在较大程度上承认了数据电文的证据力,基本上是按照直接证据对待的。由于电子证据非常容易被修改而且可以不留下任何的痕迹,所以当事人请求采用通过拨号上网的方式或其他方式接入国际互联网收集证据有极大的风险性。为保证电子证据取得方式的合法性、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当事人在起诉前最好的办法是向公正处申请证据保全。
④ 讨论中国旅游电子商务网站发展现状
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对策建议
虽然目前电子商务在我国已开始形成热潮,但积极参与的还只是一些信息技术公司。从整个社会来看,有两方面准备的还不足:一方面是基础工作,即企业信息化程度不高。无论是工业企业、商业企业还是外贸企业,它们本身使用计算机进行业务处理与信息管理,或是开展网上业务,都没有达到应有的规模。企业信息化是开展电子商务的基础,企业没有实现经营业务处理的数字化,就不能上网,就不能实行电子商务。
另一方面,政府的工作准备还不够。电子商务不同于传统商务,是一种以网络为载体的新的商务运作模式。开展这项工作,就会涉及到有关的法规和标准问题,比如数字签名、电子合同等,是否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目前在这些方面还没有相应的法规出台。但“电子商务年”促使国务院法制局、北京市法制办密切关注这个问题,大家都在探讨如何制定电子商务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当前在法律尚不完善的情况下,遇到问题可由仲裁委员会解决争端。
关于具体对策,初步有如下建议:
1)追踪研究国际电子商务发展动向,分析其对我国进出口贸易、资本流出和流入、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影响,及早制订应对策略。
2)从中国国情出发,放宽电子商务的定义,除推进EDI和因特网这两种电子商务外,同时在国内大力提倡和积极推广通过电话、传真、电视、电子支付及货币传递系统等四种途径的电子商务,以便从电子商务的寻求阶段、订货及支付阶段、运输阶段分别积累有益的经验和创造必要的条件。
3)集中力量优先发展国际电子商务,推动外贸企业先行一步,然后“外为内用”,再在国内贸易中逐步发展电子商务,其中,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可先搞起来。
4)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对经济比较发达、信息化程度相对较高、领导重视、对电子商务有需求和有效益的地区,特别是一些有条件的沿海省、市,以及内地的少数省会城市和中心城市,应鼓励他们不失时机地发展各种方式的电子商务,发挥其示范效应,以便向其他地区推广普及。
5)从创造条件入手,如加快企业改革、培育全国市场、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等,建立有市场需求的、企业和居民均可得益的电子商务环境。在企业营销渠道不畅通的环节,尤其需要创造条件,以利电子商务的开展。当然,电子商务本身并非目的,最终是要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企业素质和增加人民福利。
6)搞好电子商务的关键是协调。部门分割、地区封闭,是搞不好电子商务的。尽管我国已组建了信息产业部,能有力地推进电子商务,但全国的电子商务仍非一个部门的力量所能解决的,需要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和综合部门的参与,特别是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齐心协作。因此,我们建议国务院在适当时候成立全国电子商务促进委员会,统一规划和协调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问题。
从电子商务的建设来看,目前大致可分成3个层次:1.电子商情,即在网上做广告或者提供商情。凡是利用电子信息技术的手段进行商务活动的都可被看成广义的电子商务。这是广泛的低层次的电子商务。2.网上撮合,有了明确的买卖双方,撮合的过程实际就是电子商情的扩展。网上撮合的结果是网上签约,这就会牵涉到法律认证和法律效力的问题。3.电子交易,这是电子商务的最高层次。它的核心就是电子支付和电子结算。目前经贸部搞的网交会其实是一种电子商情,应当大力提倡,因为这毕竟是利用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进行的网上比较,方便、快捷、节省成本。
参电子商务发展应用前景分析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网络、通信和信息技术的突破性进展,Internet在全球爆炸性增长并迅速普及。在这一前提下,电子商务应运而生了。电子商务是基于互联网、以交易双方为主体、以银行电子支付和结算为手段、以客户数据为依托的全新的商务模式,它可以使商家与供应商更紧密地联系起来,更快地满足客户需求,也可以让商家在全球范围内选择最佳供应商,在全球市场上销售产品。自1998年“电子商务年”以来,电子商务在全球发展迅猛,大约每九个月其交易额就翻一番,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包括网上贸易额、销售额等)达到数千亿美元,电子商务收入剧增262%,预计到2003年,上网人数将达到3.5亿,那时电子商务市场收入将达到数万亿美元。 一、电子商务发展概况
1、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兴的、处于发展过程中的现代商务方式,从95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显现了巨大的现代商业价值。1997年欧洲、美国、新加坡等许多国家政府发表了电子商务发展纲要,其目的是引导全球电子商务的自由竞争和健康发展,大力推动电子商务的实践。我国政府的发展纲要也将在近期出台,促进我国企业适应国际化的发展、参与国际竞争。有理由相信,在21世纪,电子商务将逐渐成为社会生活的主要方式,也将成为数字化社会的基础。
电子商务活动是通过公共计算机通信网络进行商务活动的现代方式,该方式将突破传统商务在时间、地域上的限制,成为方便、快捷、安全可靠的新兴电子化商务活动模式。电子商务使现代商务活动具有安全、可靠、快速、明确和方便的特点,通过国际互连网络(INTERNET)我们可随时随地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由于电子商务涉及社会、经济、金融、法律以及生活等许多方面,故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其健康发展一方面要求人们的工作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管理方法都将有根本的变革;另一方面国家宏观控制和管理需要对电子商务进行立法和规范;再者技术安全上必须完善可靠。
电子商务的发展将逐步改变我们的生活及工作方式,原来面对面谈判、纸上交流的管理与商务活动方式逐步变成了由计算机远距离操作完成的数字化活动方式。没有了时间、空间和人为条件上的限制,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将变得方便、灵活和自如。特别在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各种服务活动、付款、送货方式等方面将有根本的变化。任何合法组织和公司甚至个人通过在国际互连网络上建立自己的站点都可成为全球化的信息发布者;信息的获取具有了广泛的内容和选择性;贸易、商务活动中的商品认识、合同谈判、交易都通过国际互连网信息和网络软件完成。企业行政管理将进入电子化办公方式,金融服务中的支票、柜台、保险、投资、企业银行业务和家庭银行业务将搬到网络上进行。数字化电子银币的使用与发展为人们进行跨地域的商务金融活动提供了方便条件。人类将不可避免地习惯与计算机共存,适应电子商务时代的数字化生存。
电子商务也完全改变了我们当今的商务方式,由于没有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人们可以在家中处理业务。小公司也可以实现全球在线订货,完成世界性商务活动。越来越多的电子货币(信用卡、数字现金等)在线付款方式在电子交易中使用,人们不再受限制于物理现金的携带和使用。公司、商店、银行将不会以人员数量、分支机构多少、规模来区别大小,取而以营业额、信息交流多少来排列经济座次。电子商务将以巨大的速度增长,并给金融业带来巨大影响。世界的经济金融状态也将受到深远的影响。信息交流和数字化电子货币在空间地域上的突破将促进经济发展,但也带来经济金融管理上的困难。各国都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以规范市场;结合技术上的安全控制以保证这一新兴商务方式和市场的健康发展。
2.电子商务的应用
电子商务直接涉及到国家法律、贸易、金融、物资、流通、信息交流、基础设施等诸方面。因此,电子商务的推进需要建立良好的电子商务环境。
电子商务实际上是把人们在传统办公室、商场、银行以及管理部门等地地方进行的商务活动搬到一个公共媒体上,即计算机互连网络上进行。电子商务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网上管理、网上银行、网上订货、网上交易、网上营销、市场、广告、直至末端家庭银行、购物及远程办公。电子商务的应用可分为业务到业务、业务到消费者和信息发布三个方面。
1)业务到业务:业务到业务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商务活动。包括定货、合同、结算、协作、管理等内容。电子商务可直接进行网上订货、结算和交货,从而缩短商务运行周期、提高业务效率。密切厂商、市场与批发商之间的联系。有益于提供一体化商业服务,特别是连锁经营服务。
2)业务到消费者:业务到消费者是直接面对最终消费者的形式。电子商务是一种基于信息的商业进程,它通过网络广告、市场开发、网络订货和网络客户服务加强与客户的联系。节省时间和劳动及商业服务。目前这种服务主要涉及诸如机票顶订、旅店注册、网上书店、网上商场等服务。
3)信息发布:在电子商务中,新型的基于信息的产品既方便查询又非常实用,如电子书籍、应用软件和应用信息等。电子商务和媒体相互结合起来,共同开发市场与服务。基于信息的电子商务新模型开创了电子商务营销、网上广告和网上消费的新型社会市场活动。
4)网上管理:通过互连网络的通信基础,人们可以进行远程事务管理,例如网上理财、网上咨询、网上教学、网上医疗、网上投资、网上娱乐、网上生活等。
电子商务产生一种新型的市场,它表现为:
提供网络上的在线浏览、产品选择与电子货币支护的新方式;
创造公共网络上的新产品与新服务;
提供公共网络上安全传输信息;
创造数字经济环境和生活环境;
形成网上数字消费市场。
现在许多网上银行、网上商场、网上书店已经开业,网上营销、网上广告正在发展。人们正逐步进入电子商务时代,进行远程办公、网上购物、网上交易和网上消费等活动。
3、电子商务与电子支付
随着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日益融合,Internet已进入我们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无论是机关、单位还是家庭、个人,都可以通过Internet获取资源,共享信息。全新的电子商务是在Internet的广阔联系与传统信息技术系统的丰富资源相互结合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种相互关联的动态商务活动,这种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给传统的交易方式带来了一场革命。通过在网上自由传输的一串串字节,基于广泛互联和完全开放式平台,Internet实现了低成本、高效率的经营模式,包括各种金融业务。
电子商务将参与商务活动的各方,商家、顾客、银行或金融机构、信息卡公司或证券公司和政府等利用计算机网络统一地处在电子商务的统一体中,全面实现网上在线交易过程电子化。电子商务包括两个基本环节,即:交易环节和支付结算环节,主要涉及的是企业及个人的对外交易部分,不可避免地要发生支付、结算和税务等对外的财务往来业务,势必要求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银行之间能够通过网络进行直接的转账、对账、代收费等业务往来,而支付结算业务绝大多数是由金融专用网络完成的。因此,离开了银行,便无法完成网上交易的支付,从而也谈不上真正的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的应用普及必须有金融电子化作保证,即通过良好的网上支付与结算手段提供高质高效的电子化金融服务。信息技术和网络为金融电子化创造了条件,电子银行、电子钱包、电子付款以及智能信用卡等已开始应用。但是,要真正发挥金融电子化对电子商务的保证作用,还需要建立完整的网络电子支付系统,提供验证、银行转账对账、电子证券、账务管理、交易处理、代缴代付、报表服务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和金融管理信息系统。
二、我国电子商务现状
1、我国电子商务
从国际范围看,我国的信息化程度很低。目前个人计算机的市场保有量仅为1500万台,其中还有一部分是不能上网的计算机,平均每个企业和政府部门还不到一台。网络运行速度慢、网络运营资费高、习惯利用电子商务获取商机的人数少等都制约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但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势头强劲。从1998年由IT业界和媒体宣扬电子商务的概念开始算起,在短短两年间,电子商务已从启蒙阶段迅速进入实施阶段,新的电子商务网站像网上商店、商城、专卖店、拍卖店,网上定票、旅游、教育、医疗以及各种电子商务资讯和交易站点等,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据中国电子商务网的统计,截至到今年年初,国内的网上商店已发展到500多家,并正以平均每天2家以上的速度增长。发展的区域也从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少数城市向沿海和内地各大城市扩展,许多传统行业的工业和商业企业已开始登上电子商务的舞台。网民数量急剧增加,已发展到1000万人(电子商务规模化应用所需的数量)。同时,境内外风险资金大量介入,国内知名网站如“新浪”“搜狐”“8848”“阿里巴巴”等都相继获得境内外上千万美元的投资。更为重要的是,从政府到企业界,从社会各方面到一般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和巨大潜力认识愈来愈清楚,其中政府积极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是关键中的关键。
2、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1).法律政策环境。
由国家信息化办公室主持的有关中国电子商务的法律、制度、标准等规范框架方案已基本形成,国家也在抓紧制订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实施纲要。在全国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呼吁制订电子商务法议案成为第一号议案,广受各方瞩目。我国政府正加紧制订和尽早出台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框架。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也积极支持电子商务的试验和探索。
2).信息基础设施。
(1)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例如,初步形成了一些较大的互联网络,如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中国科技网、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中国金桥信息网等。在公用电信网方面,三大支撑网(窄带ISON网、智能业务网、多媒体通信网)今年内将基本完成。(2)国内六大互联网网络的通畅性进一步提高。今年3月底成立了北京中国互联网交换中心,网络带宽由2M提升到100M。国内互联网络与国际的接口正计划大幅提速,到年底可实现由300M向1500M的飞跃。(3)移动互联网发展迅猛。今年3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在北京、广州、杭州、深圳等六大城市同时推出“全球通”WPA商用试验网,WPA手机用户可在这六大城市中使用漫游业务,利用具有WPA功能的手机上网。上海移动通信公司还同步推出了上海的WPA门户站点wap.sh.chrwobire.net。随身网、搜狐、阿里巴巴等都已经或准备推出移动电子商务服务。(4)信息终端的普及呈加速增长态势,PC销量增势不减,机顶盒、PDA和WAP手机的销售局面正逐步打开。
3).安全环境。
国家非常重视有关电子商务发展的安全问题。由人民银行牵头组织的安全认证中心正加紧建立,一些城市的认证中心已经建立。与安全标准、电子签名、密码系统等相关核心技术的开发得到重视并加大了投入力度。
4).支付环境。
银行卡在线支付已在部分金融机构实现。电子钱包、数字货币、智能卡等其他支付手段正在积极发展中。目前已经开展的电子商务,结算方法是土洋结合,信用卡、借记卡、储蓄卡、邮局汇款和货到付款等多种支付方式混合使用,有的甚至是网上查询、网下交易。虽然现在一些银行已经开始进行在线支付、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等方面的试点工作,但在信用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仅靠银行是很难解决的。继各大商业银行推出网上支付之后,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建设的电子商务金融认证(CA)中心也即将出笼,相关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也在加强研究和制订过程中。在网上交易之后的配送方面,大多是由邮局完成递送,环节多,速度慢。
5).资本市场。
我国的金融服务和资本市场发展相当滞后,与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要求极不相称。目前绝大部分网络企业都由民间资本创立,资本市场定位于为国有企业服务,对网络企业基本是关闭的。风险投资体制也不健全,以官方为主导的风险投资体制与风险投资的本质要求不相适应,真正需要风险投资的企业难以获得支持。
面对电子商务,服务行业反应最快,较迅速地向电子商务推进,传统制造业也开始认识到并逐步实施电子商务计划,第一产业也尝试电子商务。具体而言,零售业电子商务发展速度最快。数字化产品是最适于通过网络进行直接销售的,如电子图书、数字视听产品、软件产品、电子报刊等。部分网站已实现在线销售电子图书、CD唱片等。金融服务业是最广泛采用信息技术的行业,金融电子商务已从前期的以信息服务为主向真正的电子交易过渡。证券电子商务和网上保险代理都极具发展前途。旅游电子商务网站已开通几十家,传统的旅行社也纷纷触网,但整个行业仍处于起步阶段。传统制造业走在前列的企业开始实施电子商务计划。家电业在电子商务上以大手笔引人注目,如海尔、春兰、美的等企业,不是一般的“触网”。汽车制造业有了具体行动,化工业也不甘落后。农业是信息化水平最低的行业,但恰恰农业蕴藏着巨大商机,农业领域的电子商务发展对推动农业的产业化步伐作用巨大。
三、国际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电子商务对传统的商务活动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它突出的标志就是增加贸易机会,降低贸易成本,简化贸易流程,提高贸易效率。电子商务极大地改变了商务模式。带动了经济结构的变革。在发达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空前繁荣,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已成潮流。
今后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将呈现以下六个方面的趋势:
1).纵深化趋势。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将日臻完善,支撑环境逐步趋向规范,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深度进一步拓展,个人参与电子商务的深度也将得到拓展。
2).个性化趋势。互联网的出现、发展和普及本身就是对传统经济社会中个人的一种解放,个性化信息需求和个性化商品需求将成为发展方向,消费者将把个人的偏好参与到商品的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去。对所有面向个人消费者的电子商务活动来说,提供多样化的比传统商业企业更具个性化的服务,是决定今后成败的关键因素。
3).专业化趋势。一是面向个人消费者的专业化趋势。今后若干年内我国上网人口仍将以中高收入水平的人群为主,他们购买力强,受教育程度较高,消费个性化要求比较强烈。所以,提供一条龙服务的垂直型网站及某一类产品和服务的专业网站发展潜力更大。二是面向企业客户的专业化趋势。BtoB电子商务模式,以大的行业为依托的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前景看好。
4).国际化趋势。我国电子商务企业将随着国际电子商务环境的规范和完善逐步走向世界。我国企业可以由此同发达国家真正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变我国在市场经济轨道上的后发劣势为后发优势。电子商务对我国的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利用好国外各种资源是一个有利时机。同时,国外电子商务企业将努力开拓中国市场。
5).区域化趋势。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城乡二元结构所反映出来的经济发展的阶梯性、收入结构的层次性十分明显。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上网人口仍将以大城市、中等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主,BtoC 的电子商务模式区域性特征非常明显。以这种模式为主的电子商务企业在资源规划、配送体系建设、市场推广等方面都必须充分考虑这一现实,采取有重点的区域化战略,才能最有效地扩大网上营销的规模和效益。
6).融合化趋势。电子商务将由最初的全面开花走向新的融合,一是同类网站之间的兼并。目前大量的网站属于“重复建设”、定位相同或相近、业务内容趋同,激烈竞争的结果只能是少数企业最终胜出。二是不同类别网站之间互补性的兼并。国内那些处于领先地位的电子商务企业在资源、品牌、客户规模诸方面的优势是相对的,国外著名电子商务企业在扩张的过程中必然会采取收购策略,主要的模式将是互补性收购。三是战略联盟。每个网站在资源方面总是有限的,客户的需求又是全方位的,所以不同类型的网站以战略联盟的形式进行相互协作也势在必然。
五、电子商务与物流的关系
1、电子商务中的“流”
电子商务的本质是商务,商务的核心内容是商品的交易,而商品交易会涉及到四方面:商品所有权的转移,货币的支付,有关信息的获取与应用,商品本身的转交。即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物流。其中信息流既包括商品信息的提供、促销行销、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内容,也包括诸如询价单、报价单、付款通知单、转账通知单等商业贸易单证,还包括交易方的支付能力、支付信誉等。商流是指商品在购、销之间进行交易和商品所有权转移的运动过程,具体是指商品交易的一系列活动。资金流主要是指资金的转移过程,包括付款、转帐等过程。在电子商务环境下,这四个部分都与传统情况有所不同。商流、资金流与信息流这三种流的处理都可以通过计算机和网络通信设备实现。物流,作为四流中最为特殊的一种,是指物质实体的流动过程,具体指运输、储存、配送、装卸、保管、物流信息管理等各种活动。对于少数商品和服务来说,可以直接通过网络传输的方式进行配送,如各种电子出版物、信息咨询服务等。而对于大多数商品和服务来说,物流仍要经由物理方式传输。
2电子商务与物流的关系
电子商务是一场商业领域的根本性革命,然而,它在中国的发展的实际情况却远没有预想中的那样好,其中物流能力的滞后是一个重大的原因。
过去,人们对物流在电子商务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于物流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应发生变化也认识不足,认为对于大多数商品和服务来说,物流仍然可以经由传统的经销渠道。但随着电子商务的进一步推广与应用,物流能力的滞后对其发展的制约越来越明显。物流的重要性对电子商务活动的影响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注意。但是电子商务与物流究竟是什么关系,却很少有人去探究。目前对这个关系把握最宏观的一个观点是“物流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它有一定道理,但并不确切。这是基于以下两点理由:第一,电子商务最本质的成功是将商流处理信息化,信息处理电子化。电子商务简而言之,就是在网上进行商品或服务的买卖。这种买卖,是商品或服务所有权的买卖,也就是商流。有的观点认为商流要靠物流支持,所以说“物流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物流和商流之间并不只是支持与被支持的关系,像废弃物回收与退货就是两个例子。对于物流与商流的关系,可能这样说更好一点:物流与商流,即电子商务的本质内容,是相对应关系,换个说法,就是物流和电子商务是相对应的关系。第二,网络经济将商流、资金流信息化,将信息流电子化,把商务、广告、订货、购买、支付、认证等实物和事务处理虚拟化、信息化,可以说是虚拟经济。而物流是实体的位置转移,说“实”是“虚”的组成部分,怎么看也是不恰当的,而把这种关系说成是“虚实相应”可能更为合适。
这里补充一点,商流可以包括服务(此处的“服务”不包含物流服务)所有权的转移,而服务的真实“交付”,即消费,并不是物流的内容,但这也是一种“虚实相应”关系,把服务消费与实物位移合并在一起,与电子商务称“虚实相应”才真正恰当。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物流与电子商务的关系极为密切。物流对电子商务的实现很重要,电子商务对物流的影响也肯定极为巨大。物流在未来的发展与电子商务的影响是密不可分的,可以这样理解这种关系:物流本身的矛盾促使其发展,而电子商务恰恰提供了解决这种矛盾的手段;反过来,电子商务本身矛盾的解决,也需要物流来提供手段,新经济模式要求新物流模式。
3.电子商务对物流的影响
由于电子商务与物流间密切的关系,电子商务这场革命必然对物流产生极大的影响。这个影响是全方位的,从物流业的地位到物流组织模式、再到物流各作业、功能环节,都将在电子商务的影响下发生巨大的变化。
⑤ 华梦豪车超市有国家支持吗
2017年3月31日. 华梦集团收到公函正式纳入中宣部支持的“中国企业家联合成长计划”,由央视CCTV纪录频道进行专题播出企业宣传片和央视证券资讯频道《大国商道》接受专访
2017年6月17日,“第四届中国品牌影响力总评榜颁奖盛典”在北京全国人大会议中心隆重举行。华梦集团董事长、数字资产港交所发起人张幼标和华梦集团执行董事单洪勋凭借数字资产港交所全球首创的商业模式,以及华梦集团在推动中国汽车业的变革创新,分别荣获“中国最佳商业模式奖”、“2017引领汽车经济发展改革十大创新人物”两项殊荣。
⑥ 比特币病毒到底是什么
昨天抽风去了电子阅览室,刚插上U盘没多久,老师就突然大声说让大家把U盘拔下来,有学生发现U盘里的文件全部都打不开了,还多了两个要钱的文件。
于是大家都匆忙查看,只要U盘在学校电脑上插过的都中毒了,晚上出现大规模电脑中毒情况。
很多人的资料、毕业论文都在电脑中,真的觉得黑客这种行为太恶心了,为了钱,不管不顾学生的前途,老师毕生的科研成果……
希望尽早抓到犯罪分子,给予法律的严惩!
这个病毒会扫描开放 445 文件共享端口的 Windows 设备,只要用户的设备处于开机上网状态,黑客就能在电脑和服务器中植入勒索软件、远程控制木马、虚拟货币挖矿机等恶意程序。
一些安全研究人员指出,这次大规模的网络袭击似乎是通过一个蠕虫病毒应用部署的,WannaCry 可以在计算机之间传播。更为可怕的是,与大部分恶意程序不同,这个程序可以自行在网络中进行复制传播,而当前的大多数病毒还需要依靠中招的用户来传播,方法则是通过欺骗他们点击附有攻击代码的附件。
这次袭击已经使得 99 个国家和多达 75,000 台电脑受到影响,但由于这种病毒使用匿名网络和比特币匿名交易获取赎金,想要追踪和定位病毒的始作俑者相当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