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借区块链之名行骗,区块链成了传销诈骗“招牌”
近期,打着区块链技术相关名义的招摇撞骗显现抬头之势。一些币圈自媒体及非法发币公司再度活跃,利用社交软件推销代币,企图浑水摸鱼。投资100元能赚100万,这种盈利回报您见过吗?天方夜谈的东西,却因为加上“区块链”这个高大上概念之后被包装成了“下金蛋的母鸡”,在现实生活中被不法分子利用且屡屡得手。
区块链成了传销诈骗“招牌”
区块链技术的火热,也让一些假借区块链之名、行传销诈骗之实的恶行死灰复燃。中国区块链应用研究中心理事长郭宇航告诉记者,最近他在中部某省调研时,该省金融部门官员透露,当地已累计查处40多起打着区块链旗号的非法集资案件,最严重的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0多亿元。
不久前,一款自称“基于区块链技术开发”的运动APP被湖南长沙市有关部门立案调查。该软件被指为“典型的金字塔传销模型”,是传统传销手段结合“区块链”“大健康”等新概念的结果。
类似案件今年以来呈多发态势。江苏省苏州市、盐城市等多地破获以区块链名义实施的诈骗案。湖南省衡阳市警方今年5月破获一起诈骗案,作案团伙以区块链为噱头,发行没有价值的“空气币”,募集到价值近3.5亿元的以太坊。
在曝光的假借区块链传销、集资诈骗的案例中,“拉人头”的特征十分明显。他们往往利用大众不熟悉区块链但听说过比特币“造富神话”的心理,为非法行为披上“时髦”外衣,承诺低投入、高收益,发展下线回报更高,不明真相者就很容易上当受骗。
行业专家称,“空气币”尽管可能真的用了区块链技术,但发行目的却描绘得过于宏大,如“人类健康”“重构商业模式”,几乎不可能实现。一旦投资者入套,资金积累到可观数量,项目发行方就有很大概率跑路,投资者血本无归。风靡2019年币圈的共振模式,就是其中的典型, 目前我国多地已出现CXC、VDS这种共振模式的典型项目,而且很多用户投入的资金还没有收回自己的成本。 接下来随着监管,这些项目被清算也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下,我们要透过表象看本质
“区块链与比特币之间不能画等号,显然也不等同于‘暴富’。”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强调,区块链是一种底层技术,依托于这种技术诞生了比特币等一众数字货币,但不能因此就混淆在一起。发现真相需要穿透重重迷雾。除了加大区块链知识的普及,让大众了解并能识别披着“区块链”外衣的传销诈骗之外,更关键的是监管也要与时俱进。尽管这几年针对数字货币炒作、滥发币、传销诈骗的监管从未放松,但由于区块链概念的复杂性以及在法律上仍处于空白状态,传统监管方式目前看存在不小困难。
专家指出,要加强监管科技的应用。多数以区块链为名的传销项目,都会在网络上频繁传播、留痕,借助现有金融科技监管手段,就有可能及时发现、查处。
当然不能一棍子打死所有,我们还要学会如何区别区块链项目的优劣
区块链是良莠不齐,有莠就有良,所以我们也要善于发现优质项目,PASS劣质项目。如何发现垃圾项目?
垃圾项目的显著特征: 比如CXC和VDS、以及被查的趣步包赚不赔,拉人头发展线下虽然很多正常的加密货币也需要做营销推广,也需要宣传项目优势,并希望被更多的人知道与使用,但宣传归宣传,绝对不会许诺包赚不赔,更不会用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方式推广。但是对于空壳的传销币,目的就是圈钱,所以必须给你描绘一幅美好的赚钱情景,然后直接或变相的用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方式聚集资金。
当然对于优质项目,我们也要去维护,因为处在一个行业的初期,优质项目很容易被成本更低以及不明觉厉的用户无意践踏,所以我们要维护优质项目,比如2019新秀SBO。SBO通过星跃计划,打造一个稳定的生态体系,建设完善闭环的底层设施,为发展数字经济、助力经济社会搬砖添瓦,采用独创的SBO生态体系已经开始兼容链上所有DAPP,同时方便开发者移植其他链上的DPAA。另外一个投资层面,SBO开放内置交易功能,虽然现在SBO没有彻底上线,但是基于这个功能用户可以提前投资SBO,共同享受区块链红利,与SBO一起探索未来的区块链应用模式。目前已经有很多的用户通过SBO盈利,因此SBO凝聚了非常强大的社区力量,这些力量来为SBO的发展保驾护航。
而为了用户考虑,现阶段SBO也将延迟上所,目前随着国家政策收紧,项目目前上交易所存在很多问题,一个是“抛压问题”,大量用户砸盘会导致项目崩盘,另外一个是“交易所携款潜逃”,目前很多交易所都存在问题,国家重拳出击下,很多交易所已经开始吞掉用户资产,转移到海外了,所以目前SBO不上交易所是曲线救国,通常长远的角度,维护了项目价值和用户收益。
行业初始,保持初心
在区块链应用的商业模式尚未成熟时,我们要睁大双眼,理智投资创新有潜力的项目,拒绝垃圾项目,同时紧跟国策,共同支持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与生活应用场景的结合,共同迎接新时代!
❷ 疯狂的比特币传销!层级3000,案值超500亿,两百万人卷入
文 | 华商韬略 杨扬
这是中国公安机关侦破的首起利用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交易的特大跨国网络传销犯罪案。
案件案值超500亿,涉及31万余个比特币、917万余个以太坊币等数字货币,200多万人参与,传销层级竟然高达3000多个。
老套的作案手法,不同的交易媒介。这个“价值连城”的案件,就是由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破获的“Plus Token”网络传销案。
该案目前已进入审理阶段,这是我国公安机关侦破的首起利用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交易的特大跨国网络传销犯罪案。
2019年初,盐城市公安局首次发现Plus Token平台涉嫌从事互联网传销犯罪。同年6月,专案组民警分赴多个国家和地区,配合当地警方成功抓获躲藏到境内外的28名主犯。隔年3月又一举将涉案的82名骨干成员全部抓获。
这个曾被业内称之为“币圈第一大资金盘”的Plus Token平台来头确实不小。据悉,当该平台主犯被抓时,一度使得比特币价格狂跌30%。
据盐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梅继军介绍,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这一年多时间里,Plus Token平台共发展会员200余万人,其中还有相当数量的境外会员,层级关系错综复杂最高可达3000余层。
为了掩人耳目,Plus Token不接受现金交易,会员必须通过比特币、以太坊币等数字货币入会。但收益和佣金却是以“Plus币”的方式支付给会员,而所谓的“Plus币”是由犯罪嫌疑人自创的“虚拟货币”,根本不受市场认可。
据悉,该平台收取的会员比特币达31万余个,另外还有以太坊币等数字货币917万余个。按案发时市场行情计算,这些数字货币折合人民币总值500多亿元。
和以往的各种传销案件相似,此案也是通过制造一个“高大上”的概念来掩盖背后的骗局:犯罪嫌疑人们将Plus Token包装成一个集 科技 与梦想的钱包。让这个国内的传销平台成了披着羊皮的狼,摇身变成国外知名品牌开发的数字货币增值平台。
不过要想加入这个“高大上”的平台,必须要获得平台的“智能搬砖收益”,也就是必须要交出至少500美元的数字货币“门槛费”。而会员后续为了多赚钱,则必须发展更多层级的下线。
外人看来如此明显的骗局,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上当?事实上还是人们的防范意识不够强,总幻想着“不劳而获”和“一夜暴富”,最终理想破碎,还落得个害人害己。
近年来通过创新与实践,经侦信息化建设的成果也得到了广泛应用。尽管我们已经在此类新型涉网经济犯罪中取得了进展,但警方也特别提醒,在各大传销活动中,除组织者和少数等级较高的骨干成员外,绝大多数人都是血本无归。
天上不会掉馅饼,广大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对此有网友呼吁:“炒币的,炒区块链的,炒通证的都差不多是这种模式,监管部门和民众都要擦亮眼睛,继续严抓打数字货币擦边球的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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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被熟人骗如维华数字货币传销中怎么办
无论是传销还是诈骗,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建议报警。
如果对方以传销的方式诈骗公私财物,则涉嫌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传销是社会明令禁止的事,对社会的危害很大,容易大的社会矛盾。而公安机关负责对社会的治安管理,能执法,平安,维护社会稳定。关于传销的法律法规关于传销的法律法规。《禁止传销条例》是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文件。
《禁止传销条例》的发行目的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❹ 数字货币是不是骗局
大多数的数字货币不是骗局,一般来说,数字货币骗局多为传销币。数字货币本是可以提高交易效率的新型技术,却被不法分子盯上,以其名义进行传销和诈骗。央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同时,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数字货币”以及所闭拿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
拓展资料:
一,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将虚拟货币定义为:价值的数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当局发行,也不与法币挂钩,但由于被公众所接受,所以可作为支付手段,也可以电子形式转移、存储或交易。简单的讲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其中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
二,数字货币的核心特征是:
1.没有发行主体。由于来自于某些开放的算法,数字货币没有发行主体,因此没有任何人或机构能够控制它的发行。
2.能够抵御通货膨胀。由于算法解的数量确定,所以数字货币的总量固定,这从根本上消除了虚拟货币滥发导致通货膨胀的可能。
3.安全保密。由于交易轿告搭过程需要网络中的各个节点的认可,因此数字货币的交易过程足够安全。
❺ 传销被披上数字货币伪装,如何避免陷入传销陷阱
近几年,随着数字货币的发展,传销的手段也越来越先进。许多传销都披上数字货币进行伪装,从而骗受害者加入传销组织。虽然公安机关在这方面极力打击,并且也多方面的宣传传销组织的常用伎俩和手段,但是仍然有许多人防不胜防,一不小心就陷入传销组织的诡计。而且特别是随着这几年数字货币的兴起,许多人对于数字货币不是很了解,很容易就陷入传销组织的陷阱当中。
第二,警惕网络上认识的陌生人。只要是在网络上认识的所谓的好友、老乡等在涉及到金钱方面纠葛的时候,一定要及时谨慎的理清这个人是否是自己值得相信的?钱一旦拿出去之后,还有没有机会拿的回来。对于所谓的带你一起投资、炒股等活动,一定要擦亮双眼,深思熟虑之后才决定。而且,购买基金和股票这种行为最好去正规的证券市场,基金市场去购买,而不是相信网上所谓的特殊渠道。
第三、涉及到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求发送验证码的时候,一定要警惕。因为一旦将验证码发送工具,很有可能就是在扣划自己银行卡上的存款。但是自己却并不知情。面对这样类似的情况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辨别,不要轻信网上所谓的低投资,高回报,低风险,这样的话,只要记住。风险和回报都是成正比的,越高风险就意味着高的收益,而且不要贪图小便宜,就能够防止自己被骗。
❻ 数字货币是怎样的骗局
基本套路:传销数字货币的“交易行情”基本由特定机构控制,早期为吸引投资人投资,可能会将货币价格炒得很高,一旦时机成熟,就集中进行抛售,价格一落千丈,投资者最后血本无归。
数字货币传销一般具有三大特点:
1、是有实在的产品——数字货币,而且被包装得很高级。
2、是参加者可以获得拉人头奖励,奖品是数字货币本身。
3、是数字货币会随着参与骗局的人增加而升值,在数字货币升值周期,参与者可获得数字货币的数量也会增长,参与者包括最底层参与者也会获利,但是进入贬值周期,底层参与者往往损失巨大。
2017年,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了《互联网传销识别指南》,这份指南点名26种所谓数字货币都是披着或者疑似披着数字货币的外衣进行非法传销的项目。分别是:珍宝币、百川币、SMI、MBI、马克币、暗黑币、MMM、美国富达复利理财、克拉币、V宝、维卡币、石油币、华强币、CB亚投行香港集团、币盛、摩根币、贝塔币、世通元、U币、聚宝、21世纪福克斯、万喜理财、万福币、五行币、易币、中华币等。
(6)当传销盯上数字货币扩展阅读:
五招辨别数字货币是否是传销货币:
1、发行方式
虚拟货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是去中心化的发行方式。每个不同的终端节点负责维护同一个账本,而这个维护过程主要是算法对交易信息进行打包和加密,而传销货币则主要由某个机构发行,并且采用拉人头的方式获利。
2、交易方式
虚拟货币是市场自发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规模后逐渐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来完成交易。而传销货币则有某个机构自己发行,并且自建平台来进行交易。
3、实现方式
虚拟货币本身是开源程序,在Github社区维护。其总量限制的参数和方式,均显示在开源代码中。而传销货币的开源是完全抄袭别人的开源代码,且没有使用开源代码来搭建程序,所以其本质跟Q币一样是可受网站控制的。
4、是否给出源代码链接
一般的去中心化数字货币都会在官网的显要位置给出源代码的链接,这样做是为了公开透明地展示货币系统的运作机制。而传销货币重点宣传的是充值购买交易流程,但并不提及其运作机制,甚至网站都没有源代码的链接地址。
5、官网是否是https开头
一般的去中心化数字货币的官网和交易网站地址都以https开头,其目的是这类网址可以很好地保护用户的数据不被非法窃取。但传销货币的官网、交易网站等在内的相关网站都没有以https开头。
❼ 数字货币骗局多为传销币 “五大禁区”需防范
据介绍,数字货币本是可以提高交易效率的新型技术,却被不法分子盯上,以其名义进行传销和诈骗。
央行货币金银局官网发布《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数字货币的风险提示》。央行提示称,近期,个别企业冒用我行名义,将相关数字产品冠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发行”,或是谎称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推广团队,企图欺骗公众,借机牟取暴利。
央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同时,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
小心传销币: 当传销的人有了互联网思维,他们就变成了互联网传销,会利用各种手段来骗你们的钱,曾经的五行币就是典型的传销币。传销币有5个特征:不敢到知名论坛发帖;开发团队神秘,不肯公布身份;迟迟不肯公布代码;只可以在官方交易平台交易;在QQ群里,官方论坛里,几乎没有反对意见,动辄删帖踢人。
小心社交群: 玩数字货币的人会去社群,在群里发布低于市场价的卖币公告,引受害人上钩。有的假装很专业,让受害人相信他们对币种风向的把控,然后受害人花大价钱加入专业人的风向群。进群以后,买了“专业人”推荐的币,要是跌了,受害人在群里申诉,会被踢出群聊。
小心假平台: 骗子让受害人把钱存进他提供的平台,平台数据库会给受害人显示一个数字,来代表受害人的余额,其实,受害人的币已经在骗子口袋了。
小心假币假钱包: 有假的交易平台自然也有假的钱包,这些钱包会获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里面的数字货币自然也是假的。
小心假网站: 假的网站就是山寨网站,以前EOS众筹的时候就出现过山寨网站,页面、域名真假难辨,在受害人注册好、把数字货币打到骗子给受害人的众筹地址里后,数字货币就有去无回了。
市民理财投资一定要选择合法正规的平台和机构,可以在证监会、期货业协会网站了解其资质或实地查看情况。
不要轻易相信QQ、微信群里所谓的“老师”“专家”“精英”,更不要在一些来历不明的网络平台和APP上投资,这大多是骗子搭建的虚假平台,可以随意修改数据。
切勿盲目加入未经核实的投资理财群,这有可能是预设的骗局,群里可能除了“入局者”以外都是骗子,会让其不知不觉落入圈套。
❽ 公安局警惕炒作空气币新型传销,你都知道哪些“与时俱进”的传销套路
公安部要求警惕炒作空气币的新型传销组织,因为这个传销组织现在已经被逮捕了,就是说上了负责人8人去了各种各样的环节的这个宣传的支出,仍然有有2亿左右平台,涉嫌到2000多人的这个大投资。
传销基本都是这样的特性,它本身的产品只是一个幌子而已,因为它本身这个产品不是真正的产品,它不能让你真正赚钱,如果是真能让你赚钱的话它就不叫传销了,那只是骗一个人头的费用而已,完了去了各种各样的环节的抽成,最终到手的就是这个组织者手中的钱,这是他真正赚的钱,至于底层那些人自然就是被骗的。
❾ 传销披上数字货币伪装,该如何打破这种情况
有一组织自称“国币”、用“天河二号”运算,以提供虚拟数字货币增值服务为幌子,疯狂的在全国发展传销成员近2000人,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给人民的财产安全带来了很大的损失。区块链概念的的走红,也带火了虚拟货币的投资活动。与此同时,许多打着“区块链”旗号的传销、诈骗等案件也频繁的出现,社会上原来有的一些“老套路”也纷纷穿上“区块链”的“新马甲”进行诈骗,利用一部分人想快速赚钱的心理疯狂敛财。
哪里总有钱,哪里总有欺诈。区块链技术已经发展了13年。在过去的13年中,作为一种技术创新,区块链已接近金钱。由于距离非常近,因此引起了人们的注意。由于受到关注,它导致了该领域的许多欺诈行为。投资存在风险,因此我们必须做好初步调查和深入研究,以了解其资金和技术实力,并且必须成为正式渠道,以识别项目的性质,避免被骗 。在国家一级,在加强整顿的同时,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一些经济活跃地区的金融监管部门也相继出台了整顿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的措施,并反复提醒投资者不要混淆虚拟货币的“区块链”技术,在虚拟货币的发行,融资和交易中存在多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的风险,业务倒闭的风险,投资投机的风险等,投资者应加强他们的预防意识和防范被欺骗的意识。
❿ 数字货币是怎样的骗局
大多数的数字货币不是骗局,一般来说,数字货币骗局多为传销币。数字货币本是可以提高交易效率的新型技术,却被不法分子盯上,以其名义进行传销和诈骗。央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无推广团队。目前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同时,某些机构和企业推出的所谓“数字货币”以及所谓推广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行为可能涉及传销和诈骗。
拓展资料:
一,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将虚拟货币定义为:价值的数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当局发行,也不与法币挂钩,但由于被公众所接受,所以可作为支付手段,也可以电子形式转移、存储或交易。简单的讲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其中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
二,数字货币的核心特征是:
1.没有发行主体。由于来自于某些开放的算法,数字货币没有发行主体,因此没有任何人或机构能够控制它的发行。
2.能够抵御通货膨胀。由于算法解的数量确定,所以数字货币的总量固定,这从根本上消除了虚拟货币滥发导致通货膨胀的可能。
3.安全保密。由于交易过程需要网络中的各个节点的认可,因此数字货币的交易过程足够安全。
三,按照数字货币与实体经济及真实货币之间的关系,可以将其分为三类:
1.完全封闭的、与实体经济毫无关系且只能在特定虚拟社区内使用,如魔兽世界黄金。
2.可以用真实货币购买但不能兑换回真实货币,可用于购买虚拟商品和服务,如 Facebook 信贷。
3.可以按照一定的比率与真实货币进行兑换、赎回,既可以购买虚拟的商品服务,也可以购买真实的商品服务,如比特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