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央行探索数字货币 降低纸币发行流通的高昂成本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讨会2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认为,在中国当前经济新常态下,探索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发行数字货币可以降低传统纸币发行、流通的高昂成本,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便利性和透明度,减少洗钱、逃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央行对货币供给和货币流通的控制力,更好地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助力普惠金融的全面实现。
未来,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体系的建立还有助于中国建设全新的金融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中国支付体系,提升支付清算效率,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会议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团队要建立更为有效的组织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战略目标,做好关键技术攻关,研究数字货币的多场景应用,争取早日推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的设计应立足经济、便民和安全原则,切实保证数字货币应用的低成本、广覆盖,实现数字货币与其他支付工具的无缝衔接,提升数字货币的适用性和生命力。
中国央行从2014年起就成立了专门的数字货币研究团队,并于2015年初进一步充实力量,对数字货币发行和业务运行框架、数字货币的关键技术、数字货币发行流通环境、数字货币面临的法律问题、数字货币对经济金融体系的影响、法定数字货币与私人发行数字货币的关系、国际上数字货币的发行经验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② 数字人民币要来了,你关心的8个问题都在这里!
央行对数字货币的研究已经有6年时间,近日终于迎来 数字货币开始内测 的好消息,一些公务员已经领到了以数字货币形式发放的部分工资。
网上流传出中国农业银行数字钱包的应用截图,系统显示 数字钱包 有扫码支付、汇款、收付款及碰一碰等多种交易功能,还能追踪数字货币交易情况,与微信、支付宝功能非常相似。
数字货币终于要跟同学们见面了,你还不知道数字货币是个啥?
没关系,小鲸整理了关于数字货币最需要关注的8个问题,让你分分钟搞懂数字货币。
来看看官方说法:央行数字货币是经国务院批准计划发行的 法定数字货币 ,是由中央发行的,属于央行负债,具有国家信用,与法定货币(纸币)等值。
简单点理解,法定数字货币可以看作 数字化的人民币现金。 数字货币的功能和属性跟纸币完全一样,法律效力也相同,任何中国人都不能拒绝接受数字货币。
我国的法定数字货币是 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的统称 ,英文全称是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缩写为DC/EP,简称为数字货币。
既然都是法定货币,纸币大家是见过的,那数字货币长啥样呢?
目前央行还没有推出正式的数字货币应用系统,根据网上流传的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机构的数字货币内测界面截图,数字货币基本上会 搭配数字钱包使用。
看起来是不是很眼熟?数字钱包与微信钱包十分相似,你只需要下载一款手机App,注册好个人信息后,就可以申请开通数字钱包。目前可能性比较大的,数字钱包还是会搭载银行App使用,就如截图中看到的那样。
开通数字钱包,界面上有类似人民币纸币的效果图,显示你拥有的数字货币金额。通过数字钱包,可以使用数字货币进行简单的交易操作,比如转账、付款、收款等等。
有些同学是不是和小鲸一样,想要快点获取数字货币,怎么办呢?
需要直接向央行申请吗?当然不需要那么麻烦!和人民币纸币一样,数字货币大概率会遵循银行投放模式,由央行向商业银行投放货币,再由这些机构向公众投放。这也是为了避免货币超发,造成不必要的通货膨胀。
所以对于同学们来说,银行依旧是获取数字货币的主要途径。操作很简单,就是利用你现有的银行账户,申请开通数字钱包后,用你银行账户里的资金兑换出等额的数字货币。
举个例子,如果你的银行账户里有2万元,现在申请兑换出1万的数字货币,那么你的2万元就变成了1万的银行存款和1万的数字货币。你在银行的总资产没变,只是存储的方式变了。
“知道了怎么获取数字货币,我得会花吧!”
根据已知的信息,央行数字货币目前主要用于小额、零售、高频等业务场景,使用上与纸币差别不大,可以实现收付款、转账、扫一扫等基础交易功能。
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这样描述数字货币的使用场景:只要你我手机上都有数字货币的数字钱包,那连网络都不需要,只要手机有电,两个手机“碰一碰”,就能把一个人数字钱包里的数字货币,转给另一个人。
相较于微信、支付宝,使用数字货币交易的优势之一就是可以离线支付,只要手机有电,即便收付双方都处于离线状态,交易依然可以正常进行。
我国幅员辽阔,地域之间的生活条件、消费习惯差异很大,即便有央行保驾护航,数字货币要想在全国普及,也绝非易事。
在未来,数字货币的确会取代一部分现金,但不可能完全替代纸币。以我国当前的国情,人民币纸币将长期存在,现金支付与非现金支付将长期共存。
同学们家里有小金库的,是可以安心继续存着的。
一听到数字货币,很多同学都会联想到微信和支付宝,它们之间有何不同呢?
首先,数字货币是国家信用背书,采用央行货币结算,安全性最高; 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工具则是通过商业银行进行货币结算,理论上来说,商业银行可能会破产,安全性自然赶不上数字货币。
其次,数字货币可以离线交易, 在没有手机信号、没有网络的地方,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工具就无法使用。数字货币的双离线交易特性,保障了在收付双方都离线的情况下的正常支付。
再次,数字货币具有法偿性,跟纸币一样,境内的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拒收。 微信、支付宝则没有强制力,如果商家拒绝使用微信、支付宝收款,你就只能通过别的方式支付。
此外,数字货币理论上不需要绑定任何银行账户, 既能保持法定货币的属性,也能满足便携和匿名的要求,具有一定的隐私保护作用。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工具需要跟银行卡紧紧绑定,满足不了匿名需求。
当然,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工具也有自身的先发优势,已经占领了很大的国内交易市场,拥有一批很忠实的用户,平台各类功能也日趋完善,这是数字货币在短期内无法追得上的。
小鲸想说,央行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虽然形式上发生了变化,但本质并没有改变。微信和支付宝作为一种支付工具,与数字货币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微信、支付宝本身也是使用人民币支付,通过商业银行存款货币进行支付。央行数字货币推出后,只是直接换成了央行的存款货币,虽然支付工具和功能增加了,但并不会改变原有的使用场景。
数字货币与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工具并不冲突,两者是可以共存的。如果没有国家强制力干涉,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工具的地位也不会受到影响,而数字货币将成为国内金融市场一个很好的补充。
同学们不用心急,数字货币已经在加速赶来的路上啦!
8月14日,商务部印发了《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宣布将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货币试点。
作为试点计划的一部分,数字货币将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后续视情况扩大到其他地区。 如果数字货币先行试点顺利,北京2022年冬奥会上也许就能正式亮相。
数字货币的真正投放使用,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不仅要对数字货币的系统、功能等进行全方位的测试,还要满足反洗钱、反避税等监管要求,更要保证系统交易的安全性与保密性,可谓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能和大家顺利见面!
我们一起期待吧!数字货币,冲啊!
③ 什么是“数字人民币”可控匿名又是什么会不会得到大家关注
早在去年2020年的时候 央行开始对数字货币发行框架、关键技术等问题进行研究 ,近期数字人民币的“可控匿名”特征再次进入人们视野。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数字人民币”吧!
“可控匿名”?“数字人民币”又是什么?
字面理解的话“可控” 顾名思义就 是指事物的发展在我们能够预期和 把握 的范围内。
“匿名”就是 不露身份、个人特征或不说明是什么人物
那什么是“数字人民币”?
数字人民币是由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是一种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和硬币等价并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与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工具相比,数字人民币具有以下优势:
1、具有法偿性,有国家信用背书。
2、满足消费者匿名支付的需求。
3、实现离线转账。
4、无需绑定银行卡。
5、使用双离线技术,没有手机信号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使用。
问题来了,那这两者又跟”数字人民币“发布有什么关系呢?
据人民网消息报道,目前 深圳、苏州、成都、北京四个城市已进行七轮数字人民币红包测试,随着各试点地区开展一轮又一轮的测试活动,数字人民币的神秘面纱被逐渐掀开。与前面提到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相似的支付体验,使得用户很快对数字人民币支付“无师自通”,却也容易令人忽视它们之间的差别:使用数字人民币不用绑定任何一张银行卡。而这一点,恰恰体现了数字人民币的“匿名”特性。“数字人民币的可控匿名特征,就是要满足合理的匿名支付和隐私保护的需求。”
有人就会问了,不用绑定任何一张银行卡,那数字人民币怎么发到我们账户上呢?
最新开通数字人民币支付仅需提供用户的手机号。参与用户只用选择其中一家银行提供服务,比如通过银行领取数字人民币红包。 仅用手机号就可以开立钱包。当然,这类钱包每日交易限额较低,只能满足日常小额支付需求, 另外,工、农、中、建、交、邮储六家银行也深度参与测试活动。
但是也有人心存疑惑:现在手机号都是实名制,这不还是无法匿名吗?对此,民行穆长春解释称,尽管电信运营商也参与了数字人民币的研发,但根据现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电信运营商不得将用户信息披露给央行等第三方。因此,用手机号开立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对于央行和各运营机构来说,是完全匿名的。
那怎么去使用数字人民币?
从使用场景上看,央行数字货币不计付利息,可用于小额、零售、高频的业务场景 ,与使用纸币差别不大。它不依托于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只要用户装有数字货币钱包即可使用。不仅如此,央行的数字货币使用最新的双离线技术,即使在没有手机信号的情况下,依然可以使用。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日前表示,数字人民币可以在技术上实现小额匿名,数字人民币钱包自身采用了分级分类的设计,根据客户身份识别程度可开立不同级别的数字钱包。小额支付可以做到完全匿名,但如要进行大额支付,则需要升级“钱包”,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要素,以此防范大额可疑交易风险。
穆长春曾这样描绘使用的情景:只要你我手机上都有数字人民币的数字钱包,那连网络都不需要,只要手机有电,两个手机"碰一碰”, 就能把一个人数字钱包里的数字货币,转给另一个人。 同时数字人民币采取“小额匿名、大额可溯”的设计,如果发生利用数字人民币的电信诈骗,能够帮助老百姓把钱追回来,守护老百姓的财产安全。
最后目前我国的数字人民币研发工作正在稳妥推进。
从2014年,央行开始对数字货币发行框架、关键技术等问题进行研究。
2017年末,经批准,人民银行组织部分实力雄厚的商业银行和有关机构共同开展数字人民币体系(DC/EP)的研发。DC/EP在坚持双层运营、现金(M0)替代、 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了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
2019年8月,央行明确“加快推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DC/EP)研发步伐”为2019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之一,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 社会 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提到“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与移动支付等创新应用”,数字货币正式进入民众视野。
2020年4月,央行官网发文指出网传DC/EP信息为测试内容。
2020年5月26日,易纲回应“数字 人民币正式推出时间”时表示,目前尚无时间表。
以上就是我们对数字人民币的理解和总结,概述不够详细,但是看完这篇文章会更加了解数字人民币的存在和使用!按照这个时间推移的话预计今年可以推出数字人民币!让我们一起期待吧!
④ 数字人民币试点即将开启,背后多重法律问题待解
◎ 文《法人》全媒体记者 银昕
“央行这次是有点着急了。”一位供职于某商业银行的知情人士对《法人》记者说。
8月14日,商务部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以下“方案”),其中对数字货币提出 “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 。此前,央行对数字货币设置的试点范围是“4+1”,即在深圳、苏州、成都、雄安新区和冬奥场景下试点,方案将此规模扩大到了四大城市群。
所谓法定数字货币,不同于用于 游戏 厂商的“虚拟货币”,也不同于比特币,而是“真金白银”,可按照1:1比例兑换法币,并且与法定货币有同等效力的数字形式的人民币。 数字货币的功能是替代M0,即正在流通中的现金,但不替代M1(流通中的现金+企业定期存款),更不替代M2(流通中现金+企业定期存款+其他存款和债券)。
法定数字货币在央行系统的布局始于2014年。这一年央行设立了数字货币研究所,以研究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性;2017年末,在国务院批准下,央行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上海浦发银行等商业银行及其他有关机构开展了数字人民币体系(DC/EP)的研发;2018年2月,上海票据交易所数字票据平台实验性生产系统上线试运营;2019年下半年,央行在工作电话会议时,要求加快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步伐。
“ 央行一直希望法定数字货币能在冬奥场景内广泛使用,这是展示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成果的最佳窗口。 所以,才有了方案里对数字货币试点的这几句话。这几句话为下一步加大试点力度和速度提供了政策依据。”上述人士表示,方案虽然没有具体规定数字货币大规模铺开的时间表,但也透露了央行迫切的愿望。“我估计离最终落地只剩一两年时间了。”
《法人》记者了解到, 距离法定数字货币实现广泛应用,在技术上只剩下很短一段路程,但在法律法规上,还有相当一段路要走。
据悉,数字货币最终在普通用户身上的实现形式是一个手机APP。由央行发行,其中嵌有各大商业银行的电子钱包,普通用户可在电子钱包中进行普通货币和数字货币的双向兑换。不久前深圳、苏州等试点城市已有内测人员被央行发放了数字货币形式的消费券,还有内测人员领到了数字货币形式的工资。
《法人》记者了解到, 法定数字货币不同于支付宝中的余额,也不同于余额宝和微信零钱通中的货币基金。 “法定数字货币可以理解为数字版的人民币,它是有具体金额的一串数字符号。它和第三方平台中的货币基金完全不同,但如果未来第三方支付平台会给数字货币留有接口,我们就有可能使用数字货币购买货币基金。”
一位央行数字货币团队的知情人士告诉《法人》记者,目前该团队的人员构成中就有“蚂蚁金服”和“微信支付”的相关人员。未来数字货币与第三方平台的无缝对接已经十分可期,“他们之间的联通是必然选择,这样对用户而言最方便。”
有消息称,一些此前没有参加“支付大战”的平台也参与了法定数字货币的试点,以“滴滴出行”和“美团外卖”为例,这类平台也有很多小额支付的场景。“滴滴出行”一位市场部负责人对《法人》记者表示,目前不便透露太多试点细节,但她向记者证实,数字货币将能在滴滴出行的多种支付场景中使用。
这样一来, 未来可以使用数字货币的不仅有支付宝、微信和“央行APP”,还有其他一系列平台经济的运营主体,不同APP之间难免会有一番竞争。
上述央行数字货币团队成员对《法人》记者表示,第三方支付平台对支付场景的推广是商业利益驱动。央行与他们的身份并不一致,利益诉求也不一致。“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前期做了大量抢夺市场的工作,最终导致了线下几乎全覆盖的结果。央行能否实现相同的覆盖率,要看他们对自己的电子钱包推广力度能有多大了。”
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央行之所以招募“蚂蚁金服”和“微信支付”的相关人员进入数字货币团队,除为保证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对接之外,主观意图也是为了改善“央行APP”的用户体验,“移动互联网公司在用户体验和界面设计上特别有经验。”上述人士说。
数字货币对金融安全的一大贡献是避免了纸币的匿名化,导致每一分钱的来源和去处都能够追踪。若数字货币大面积流行,“送一冰箱现金给贪官行贿”的案例将会越来越少。据了解,个人的数字货币账户将被设置为半私密账户,在无特殊情况下依旧保持其私密性,遇到小额支付场景还能免密支付,但从技术角度上看,每一分钱的来源和去处都在央行的掌握之中,一旦获得法律授权,公安部门可以调取所有信息。
但在此之前,数字货币需要在合法性上过很多关。 早在数年前数字货币相关部门刚刚成立之时,就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数字货币要想大规模流通,需要解决其法理依据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第一款授予中国人民银行代表国家发行人民币并管理人民币流通,行使“货币发行权”。而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条称,央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没有数字形式的法币。这意味着 按照现行法律,人民币的形态只有纸币和硬币两种实物形态,不包括无形的数字货币。
再者,数字货币的法偿性也没有法理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和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这里所指的人民币依然只有硬币和纸币两种形式,依然无法对数字货币提供法理地位。
由此,数字货币亟待被授予法定地位,否则难以推行。
此外,刚获通过不久的民法典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也牵扯到了法定数字货币。民法典继承编对可继承遗产的范围有所调整,将此前继承法中规定的“公民收入、房屋、林木、文物和著作权等”改为“一揽子”提法——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有分析称,这种概括形式的立法方式使数字货币也被归为可继承的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 在发行方式上,央行对数字货币和实体货币采取的做法相同,都是“央行—商业银行—个人”的“二元模式”投放,即先由央行向商业银行发行,再由个人在商业银行的电子钱包中用等额的账户余额兑换数字货币。
上述某商业银行知情人士告诉《法人》记者:“央行种种做法背后的逻辑很清晰,就是 尽可能地赋予数字货币与实体货币相等的金融地位和法律地位,也尽可能地使个人用户在不超出现有的消费和支付习惯的前提下接受并使用数字货币。 ”他表示,在技术上,央行坚决不将超出现有成熟技术之外的技术使用在数字货币上,为的就是稳妥和安全;在时间上,也是等第三方平台在移动支付的 探索 中完全成熟后再试点;在用户体验上,尽可能不让用户被迫形成新的使用习惯,而是一切照旧就好。
“所以根据我的判断,在与数字货币有关的修法和立法上,有关部门也会本着‘与实体货币同等对待’的原则来做。”上述人士说。
*文中配图均源于网络
|编审:崔晓林 |统筹:王茜
|责编:何睿 |版式:姚瑶
⑤ 什么是央行数字货币
央行数字货币,是由国家央行直接发行或授权商业机构发行的数字化货币,是一种电子化、面向一定人群或者机构的现金替代品或补充品。中国的央行数字货币称为“数字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与纸钞和硬币等价,并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央行货币的数字化有助于优化央行货币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货币地位和货币政策有效性。央行可通过调整央行数字货币利率,影响银行存贷款利率,同时有助于打破零利率下限。能消除通过现金的非法交易和洗钱活动、实行负利率的可能性和实现央行对特殊群体的直接援助。
拓展资料
央行数字货币的发展历史
2014年,中国央行成立专门的研究团队,对数字货币发行和业务运行框架、数字货币的关键技术、发行流通环境、面临的法律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研究。
2017年1月,央行在深圳正式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
2018年9月,数字货币研究所搭建了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
2019年7月8日,在数字金融开放研究计划启动仪式暨首届学术研讨会上,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王信曾透露,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央行在组织市场机构从事相应工作。
2019年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上表示将加快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步伐。8月10日,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在中国金融四十人伊春论坛上表示,“央行数字货币可以说是呼之欲出了”。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到支持在深圳开展数字货币研究等创新应用。8月21日,央行官微发布两篇有关数字货币的文章,一是发表于2018年1月的副行长范一飞谈央行数字货币几点考虑,二是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8月10日在伊春的演讲。
2020年4月14日晚间网络上流传的一张央行数字货币在农行账户内测的照片。据称,苏州相城区是央行数字货币的重要试点地区。 2020年4月17日晚间,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就央行数字货币内测一事做出最新回应。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称,当前网传DC/EP信息为技术研发过程中的测试内容,并不意味着数字人民币正式落地发行。
2020年4月22日,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组织召开了法定数字人民币试点推介会,19家拟参与落地应用的试点单位参会。
⑥ 数字货币在中国合法吗该怎么使用数字货币
中国目前有不少民众都在投资数字货币,有的小伙伴就有疑问了,数字货币在中国合法吗?今天就跟大家谈谈目前数字货币在中国的合法性问题。
数字货币是一把双刃刀,一方面,其所借助的区块链应用完成了区块链技术,能够用于数字货币之外的别的行业,这也是BTC遭受热捧的缘故之一;另一方面,假如数字货币被做为一种贷币遭受群众的普遍应用,则会对财政政策实效性、金融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体系、金融业平稳等层面造成极大危害。
⑦ 中国允许发行数字货币吗
中国保持中立态度。
中国人民银行暂时并没有发行数字货币,因此目前中国是没有合法的数字货币的,数字货币目前在国内都还未得到承认,更没有合法一说。
目前市场上流通的各种各样的数字货币基本上都是走在法律的边沿,中国保持中立态度,但对投机不太喜欢,这也是央行的基本态度。
⑧ 中国物联网央行数字货币的业务拓展中将会碰到哪些常见问题将如何解决
1 法定数字货币框架需要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
法定数字货币尚无统一概念。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land)将“数字货币”定义为“一种仅仅通过电子方式存在的支付方式……可以被用来购买实体商品和服务”……包括“私人的数字货币”和“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比英格兰银行更进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在多个公开演讲中明确了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多重内涵:法定的、加密信用货币,采用了一系列的算法,并且在支付功能上衍生出更多智能化功能。
为此,央行设计了一套“一币两库三中心”的系统架构,即:以数字货币为中心,设计发行库和存款库,搭配认证中心、大数据分析中心以及登记中心。央行数字货币奉行央行发行、商业银行账户流通的方式,发行库存放人民央行存放数字货币,存款库是商业银行存放央行数字货币的数据库。认证中心对机构和用户身份进行集中管理;登记中心完成央行数字货币全生命周期以及权属登记;大数据分析中心实现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指标检测分析等目标。
商业银行是法定数字货币框架的重要节点,扮演着肩负央行数字货币流通的重要角色。在中国非银行支付机构已经占据一定市场份额的情况下,让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商业银行的补充参与数字货币运行框架是更优选择。原因在于:第一,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帮助商业银行实现法定数字货币推广。在商业银行内部,法定数字货币和实物货币存在竞争关系。社会公众倾向于将现金账户中的数字货币兑换成传统货币以换取收益,以商业银行推广数字货币的目标难以实现;第二,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避免商业银行重复建设支付应用场景。与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同,目前商业银行的支付场景相对缺乏多元化,再造支付应用场景将会造成资源浪费,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积累下来的丰富经验将被浪费;第三,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适当降低商业银行运营成本。商业银行一方面需要为央行数字货币服务进行必要的软件和硬件升级;另一方面要继续做好传统人民币的存取服务。两套系统同时运营将会增加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第四,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促进商业银行支付工具建设和通道整合。在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中,商业银行提供的支付工具单一和支付通道复杂可能会降低社会公众使用法定数字货币的积极性。
2 法定数字货币的出现重塑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角色
在与商业银行的合作过程中,各类非银行支付机构扮演着四类角色。第一类,账户管理者角色。非银行支付机构不能经营存贷款业务,其支付账户中的金额不属于存款,社会公众更容易接受非银行支付机构充当“数字钱包”的角色。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数字货币钱包及其终端等系统的开发和运营上具备丰富的经验,有利于央行数字货币的顺畅管理、使用,也不用担心存在非银行支付机构挪用资金的风险。第二类,支付服务提供者角色。非银行支付机构拥有包括移动支付、跨境支付、农村支付等在内的大量场景开发、运营经验,和基于场景的支付市场的相对较大占有率。一方面,有实力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智能法定数字货币为基础开发出多种产品来满足用户的兑换、支付、存储及相关衍生需求;另一方面,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利用丰富的场景促进法定数字货币的推广使用。例如在消费者想要通过央行数字货币进行投资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凭借着传统货币投资支付服务的经验和升级的数字钱包,完全可以胜任数字货币投资的专门支付服务提供者角色。第三类,系统建设服务提供者角色。全国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国家处理中心(NPC)和各省(直辖市)支付清算体系的核心城市处理中心(CCPC),将会在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下继续扮演重要角色。在法定数字货币和传统货币长期并存的时期,NPC和CCPC将是双重重要节点。具有较强技术能力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作为法定数字货币框架下的次要验证节点对多中心、分布式的系统架构进行补充,继续与NPC和CCPC完成对接。
3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技术对接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创新伴随着与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对接展开,覆盖数字货币产生、储存、使用、回笼全过程。在此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是基础层技术的对接和交易模块的对接。基础层技术对接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基础安全技术方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移动终端交易形式的提供方,需要应用终端安全模块技术,对接统一加解密系统,提供安全存储和加解密运算的载体,为数字货币提供有效的基础性安全保护。第二,在数据安全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整个支付体系的一环,在交易传输上,应采用官方统一规定的密文+MAC/密文+HASH的技术方式传输数字货币信息,以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安全性、不可篡改性。第三,在交易安全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参与记账的高级节点,在交易进行中采取盲签名技术保证数字货币的可控匿名性,并通过流水号、时间戳等多种方式杜绝重复支付的可能;并通过加解密、数字签名、身份认证等防伪方式确保交易的真实性。
在与交易模块对接时,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做到:第一,与认证中心对接,获取相关数字证书,以及用户身份信息;第二,与可信服务管理模块对接,以便获取数字货币的使用功能;第三,与发行系统与储存系统对接,通过银行库进行数字货币的申请和兑换;第四,与交易通信模块对接,保证用户能基于在线交易通信通过交易网络在智能终端实现在线支付;第五,与登记中心对接,通知记录数字货币交易流水,以完成央行数字货币产生、流通、清点核对及消亡过程的登记。
4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场景对接
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场景对接基于其自身角色的转化。法定数字货币是算法货币、智能货币,因此业务创新和场景拓展是法定数字货币系统的应有之意。非银行支付机构能够实现的场景对接主要体现四个方面。
第一,赋能金融行业,化解金融场景化服务局限。目前,金融场景化服务存在着业务建模不具备普适性、不同主体存在不同管理要求以及参与主体系统对接成本高等局限。非银行支付机构对接法定数字货币的底层技术,通过研发智能合约建立资金流向、触发条件、价值变化规则、收益权登记等行为信息以及对应的资金信息(金额、账户、币种等),化解金融场景化服务的现有局限。非银行支付机构应用数字货币的原子属性和智能合约的原子交易“组装”成业务模型,无需针对不同业务场景单独开发平台,并避免了行业平台垄断、信息不公开等问题。
第二,拓展使用场景,提升用户使用体验。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在现有支付场景丰富的基础上,不断根据法定数字货币的特点拓展使用场景,满足用户的兑换、支付、存储及相关衍生需求。同时,通过聚合应用,用户可以使用非银行支付机构的App对接大量场景和服务。
第三,提升资金安全,打造通用数字钱包。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提供数字钱包服务,通过自身技术打造符合安全标准的数字钱包,保证用户资金安全。可选择的方法包括:央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合作开发一个统一的通用版数字钱包应用,或者授权若干符合资质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通用版数字钱包服务的权限。数字钱包可以实现用户在各个商业银行的资金甚至在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自有账户里的留存资金与法定数字货币的相互兑换。从实现角度来讲,同时,商业银行传统账户体系还可以绑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数字货币钱包,达到传统账户绑定数字货币钱包的联合管理。
第四,助力跨境结算,搭建安全可靠跨时区联盟链。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深度参与法定数字货币跨境支付系统。至少在两个方面可以实现与商业银行、央行的合作。第一,可用支付标准及工具。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标准和工具的研究与设立,实现技术上的对接可能。第二,跨境支付业务系统。以央行牵头、商业银行、有资格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参加的业务系统将会有助于实现高效跨境支付。
5 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法定数字货币的法律框架对接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数字货币系统运行的重要保障。其中有几个焦点问题需要回答。第一,如何确定法定数字货币所有权?这是一切法定数字货币法律行为开展的基础。第一种思路,认为法定数字货币是无形物,作为特殊动产,适用《物权法》的规定。例如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刘向民认为,“解决数字货币的所有权转移问题,也应紧紧围绕所有权的公示方式展开。”第二种思路,认为数字货币是电磁记录,适用数据转移与交易的法律。数字货币的本质是电磁记录,电磁记录内容的转移记录在数字货币技术架构的节点中。以节点记录的变化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准。第二,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基本问题。除了通过立法强制要求提高技术安全等级之外,还应当明确法定数字货币系统中的各类主体的数据权利。第三,如何规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问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问题是货币法律框架的必要内容。技术层面上,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应当包括相应的帮助识别、处置与洗钱、恐怖融资的相关机制的技术架构。法律层面上,特定参与者应当具备身份识别信息、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交易记录查询等权利。
我们认为,在构建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框架时还应当考虑在以下方面规制非银行支付机构。第一,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律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定数字货币参与者身份,搭建技术——业务双层权利义务体系。技术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次要验证节点,可以根据中央银行明确授权下进行代码修改、节点操作、架构存储、交易验证等等;业务层面,非银行支付机构作为商业银行角色的补充,遵守法定数字货币与传统货币的“均一化”管理,但是在支付之外的场景创新上,充分给予空间,以实现“负责任的创新”。第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一般立法。在法定数字货币法律框架中,还应当遵守相关数据保护与个人信息安全的特殊规定。第三,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扮演出支付服务提供商以外其他角色时会创设许多的新型商业模式,其权利义务应当按照商业法律规范和数字货币法律框架进行双重规制。
法定数字货币是未来金融发展的趋势。更多的参与主体将会从法定数字货币的智能、加密等属性中获益,创造出更多的应用场景,促进全社会经济的健康、稳定、快速、有活力发展。未来我司也将会持续关注该领域的相关问题并主动配合监管机构,进一步参与科研、金融、互联网等各行业研究,全力支持央行推动构建中国法定数字货币体系,推动新金融时代的发展。
⑨ 数字人民币发行机制
数字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它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具有等价性和法律补偿无限性的特点。今年7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数字人民币R&D工作组发布了《中国数字人民币R&D进程白皮书》(以下简称E-CNY白皮书),数字人民币将成为未来重要的支付基础设施。相关数据显示,中国数字人民币探索步伐领先全球,应用前景机遇与挑战并存。
拓展资料
数字货币的制度保障
1.加强法律保护。只有通过完善的法律和相关的规章制度,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央行可适时出台数字货币法律法规,加强监管,维护金融体系稳定有效发行,坚决打击利用数字货币实施的欺诈行为。处罚规则可参照已制定的《数字货币法》,确保数字货币在发行过程中的法律地位。在央行内部也可以设立专门的数字货币管理机构,对合法参与数字货币交易的消费者给予支持和法律保护,有效保障消费者资金安全。使用数字货币从事非法活动的主体将受到专门部门的处罚,央行应该作为主人出现。
2.加强宏观管理。为了加强数字货币的金融控制,政府必须加强宏观管理。央行负责发行数字货币,其主导地位不可动摇。这可以有效控制数字货币私下发行的无序状态,更好地控制数字货币中的发行数量,引领央行制定数字货币发行实施细则,从而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中国人民银行2017年1月推出的中国数字票据实验平台已经成功测试,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已经投入试运行,这标志着中国人民银行将成为第一家发行数字货币并进行实际应用的央行。
3.利用大数据分析提高技术能力。数字货币的广泛应用对现代互联网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如果采用区块链技术,只要掌握全部网络的51%,就可以控制所有节点,目前的技术处理和备份都需要更新。数字货币证券交易所近年来接连被黑的原因是网络的系统性安全没有得到有效保障。未来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提高技术能力。数字货币系统通过现代密码学、完善的加密功能和系列组合,可以识别货币持有者,防止数字货币被盗用和重复使用,可以极大地帮助数字货币参与各方的正常权益。保障流通领域数字货币的安全。
4.进一步完善区块链技术。利用区块链技术发行数字货币,由于区块链建设的数字货币系统在与其他平台的连接上会出现问题,区块链技术的密码服务需要与其他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因此,应进一步完善区块链技术,特别是密码学技术,实现数字货币中的网络节点与实物货币绑定到账户的方式,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数字货币在国际结算中的收款业务,通过数据加密实现数据交换,提高身份验证和网络安全性,加大数据库建设,确保数字货币的区块链平台稳定,完善区块链技术,为数字货币发行后进入流通领域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