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数字货币就是纸币的数字化,是有中央发行,而比特币是完全去中心化的。
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全称「数字货币电子支付」)这是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全新加密电子货币体系,将替代 M0(人民币流通量),与纸币的属性功能完全一样,任何中国机构和个人均不能拒绝接收 DCEP。同时 DCEP 采取「双离线支付」,交易双方均离线,即便是在没有信号的地下商场,交易也可以发生。
首先,DCEP 和比特币的属性不同。DCEP 是实打实的法定货币,只不过借助了区块链以数字形式呈现。比特币是一种商品或是另类资产,通缩性注定了比特币不适合作为货币,并且目前为止比特币的支付功能也比较有限,更为广泛的应用场景是价值储藏(数字黄金)和投机。
属性的不同决定了 DCEP 和比特币在币值、发行、结算、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差异。DCEP 由中国央行发行结算,具备稳定性和法偿性,而比特币不由任何央行或机构发行,由算法按特定挖矿规则产生,全球大部分地区也不认可比特币,不得随意使用比特币兑换外汇,且价格波动剧烈。
(1)法定数字货币和比特币扩展阅读:
比特币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可用于购买互联网上的虚拟物品。
比特币最初的概念是由中本聪在2009年提出,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人人都可以参与,由所有用户控制,不属于任何国家政府。
比特币还可以用来兑现,可以兑换成大多数国家的货币,这同样确保了货币的所有权与流通的交易性。
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总数量被永久的限制在2100万个。
B. 央行的数字货币与比特币有什么区别
比特币作为一种数字货币,大概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性:
第一,比特币是电子现金,它是匿名性货币。首先,它具有现金的一切属性,其中最主要的属性就是匿名性;其次,它是电子形式的现金,不具有纸钞和硬币的物理结构,方便交易流通。我们熟悉的现金和中本聪设想的数字货币相比,在匿名性上是一致的。不同的是物理结构的现金完全不能被追踪,而区块链上的数字货币(电子现金)则是可以被追踪的,这对于央行及对合规性负有很高责任的金融机构来说,无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因此可以说,匿名性是数字货币的第一要义。虽然人们可能会愿意为了便利性而在一定程度上牺牲隐私,但一定不希望其金融活动被那些无关的人(尤其是心怀恶意的人)随随便便就偷窥了。
第二,比特币是可编程货币。区块链的四大元素是:共享账本、加密算法、智能合约和共识机制。数字货币运行于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系统上,它和运行于金融机构账户系统上的电子货币的显著区别是可编程性。 电子货币在金融机构账户上表现为数据库字段中的数字,交易是账户之间数字的增减。而数字货币表现为分布式账本上的不同参与方之间共同验证的计算机代码,交易是账户或地址间的价值转移。 通过智能合约,区块链能够自动执行双方或多方之间的约定,任何一方都难以反悔。可编程性让央行拥有了追踪货币流向的能力,从而有望建立之前不可能拥有的精准执行货币政策和精准预测市场流动性的机制。同时,可编程性也能让金融交易变得自动化,省去了金融机构庞大的中后台部门,甚至让很多金融交易可以实时清算。这无疑极大地提升了金融交易的效率,提高了资金周转速度,降低了运营成本。
第三,比特币是密码学货币。比特币的账户体系和交易验证机制等元素都高度依赖于各种密码学算法。目前互联网是完全公开透明的,我们享受互联网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把各种行为数据无偿提供给了中心化的互联网机构,而这些互联网机构却利用这些数据来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此外,比特币可以使用零知识证明、同态加密等密码学技术来实现交易的隐私保护。
第四,比特币是算法货币。比特币的发行机制依靠的是数学算法来建立自己的信用。而数学运算的结果是高一致性的,因此最容易取得全球的共识。比特币的核心就是一套高可信度、高一致性、高透明度、规则严密、公平、公开、公正的数学算法。
第五,比特币是自治货币。共识、共治、共享的自组织是区块链带来的崭新的商业架构和组织架构。通过观察比特币、以太坊等几个比较成功的数字货币的实践案例,我们发现基于区块链的计算机程序正在成为新型的数字货币发行主体。这些项目都是以社区自治的开源软件的方式在运行,既不被中心化机构拥有,也不设中心化服务器,甚至没有运维人员来管理。这种基于数学算法的背书方式,在原来的主权政府做信用背书的法定货币和私人机构做信用背书的私人货币之外,增加了一类全新的数字货币发行方法——以数字货币为表现形式的无主货币,即发行方只是数学算法模型,没有法律主体资格。
第六,比特币的运行基础是分布式网络。分布式网络技术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比特币的特性与效用。随着5G通信技术的部署,未来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学习、工作都难以离开分布式网络,它是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的技术基础,也决定了比特币的运行效用。
那么,各国央行筹划的数字货币会具备前述的六大特质吗?我们目前还不得而知,但透过只言片语,至少我们了解到:
第一个分歧来自到底采用什么技术来搭建数字货币运行的底层协议。各国央行更倾向于采用分布式账本技术而不是区块链技术,或者更倾向于采用联盟链技术而不是公有链技术。联盟链与公有链的最大区别在于:联盟链的节点加入需要许可,而公有链不需要许可。
第二个分歧来自全网节点是否要完全对等。公有链是一个无须许可的点对点对等网络,而央行希望成为拥有某些专属权力的特权节点,它可以运用这些专属权力,允许或禁止某些节点的加入,监督、追踪数字货币的流动。
C. 央行的数字人民币发布,和比特币的区别在哪些方面
首先发行方式上面,比特币之类的加密货币大多数都是采用了挖矿的模式进行发行产出,这个产出的过程是去中心化的。而央行数字货币的话则是直接由央行来发行,但需要商业银行或者注册企业以1:1的人民币来进行兑换才会流通到市场上,所以说本质上,比特币这类的加密货币是没有锚定物或者说没有稳定价值锚定物发行的,而央行数字货币则是锚定人民币1:1发行的。
在使用过程中,当用户想要使用他们的数字货币时,可以通过区块链将其账户上的数字货币进行转移到对方账户上,央行会将每笔交易都编码在区块链上。
而且货币本身的存量是跟市场生产力相挂钩的所以通缩型数字货币本身就不具备有市场流通的适应性。
因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商品总量的增多,如果货币存量没有增加的话那么就会造成通货紧缩,这对经济发展会造成非常大的限制。所以说通缩型数字货币是不会被市场所接受的,这也是我们要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央行要发行的数字货币与比特币是有本质区别的,但在某些属性,如安全性、匿名性等方面又与比特币有一些相似之处。央行的数字货币由于是由央行研究发行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管,显然具有更高的“货币性”,相对于比特币较大的价格波动,央行的数字货币币值的相对稳定显然更适合作为日常生活中的支付工具。
D. 数字人民币和比特币的区别
1 、法律地位不同:数字货币在中国具有合法的地位,但比特币还没有得到中国的认可;
2 、 性质不同: 比特币采用的是去中心化的交易,而数字货币是中心化的货币 ,由 国家央行发行 ;
3 、 发行量不同: 比特币的发行数量是固定的,但数字货币却是根据市场的流通情况来确定的;
4 、流通范围不同: 比特币可以在世界各国流通,但数字货币仅限国家内部流通;
5 、价值量不同:比特币 的价值是会随着交易的波动而有所变化的,但数字货币价值比较稳定。
在实际生活中,数字货币是中国的法定货币 ,有着国家 信用背书。随着电子支付的流行,越来越多的人都选择使用数字货币。对于纸币的使用,大大减少了 。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不同时期货币的流通情况 , 制定了不同的货币政策,但数字货币流通要比发行纸币更为方便。 数字货币和纸币具有同等的价值,但是在使用起来却更加方便。人们只要使用电子设备进行支付结算就行,数字货币方便了人们的生活。
E. 中国合法的数字货币有哪些
我国法定的货币是人民币,我国未发行数字货币。深圳国际仲裁法院(SCIA)已经裁定,数字货币(尤其是比特币)将被归类为合法财产。这意味着中国公民可合法地拥有和转让拥有的加密货币,因为这些数字货币是他们自己的财产。
数字货币之所以被裁定为合法财产,与中国禁止ICOs和多个加密货币交易所有关。数字货币具有价值,以价值进行交易就具有法律地位。因此,中国法院决定将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作为合法财产。
F. 合法的数字货币有哪些
我国推出的数字人民币。
在我国境内只有我国推出的数字人民币是合法的,其他虚拟货币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数字人民币,字母缩写按照国际使用惯例暂定为“e-CNY”,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硬币等价,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支持可控匿名。
G. 数字货币与法定数字货币的区别在哪
法定数字货币与数字货币的发行模式和监管机制不同。
1、法定数字货币:本质上仍是中央银行对公众发行的债务,属于数字货币的一种形式,法定数字货币应该是采用数字化货币形式、具有法定地位、国家主权发行责任主体的数字化货币
2、数字货币:虚拟货币以比特币、以太币为代表的,没有中心机构发行的,具有匿名性的特征。并不处于现有立法之下,所以不能被认可为钱,不具备货币价值。
数字货币不同于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货币,因为它能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而不局限在网络游戏中。早期的数码货币(数字黄金货币)是一种以黄金重量命名的电子货币形式。
现在的数码货币,比如比特币、莱特币和PPCoin是依靠校验和密码技术来创建、发行和流通的电子货币。其特点是运用P2P对等网络技术来发行、管理和流通货币,理论上避免了官僚机构的审批,让每个人都有权发行货币。
(7)法定数字货币和比特币扩展阅读:
2013年央行联合五部委曾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将比特币等非法定数字货币定义为虚拟商品,它不是以货币和法币形式存在。
央行在设计数字货币时会对现有的货币政策调控、货币的供给和创造机制、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做出充分考虑。
与目前流行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同,央行数字货币是由央行发行的、加密的、有国家信用支撑的法定货币。
H. 比特币和数字货币的区别
一、法律地位不同:比特币在我国定性为一种特殊商品;央行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有国家信用背书。
二、性质不同:比特币是去中心化的;央行数字货币是中心化货币。
三、发行量不同:比特币发行总量2100万枚;央行数字货币发行量由央行视市场货币流通量而定。
四、流通范围不同:比特币在全世界范围内流通;央行数字货币暂时仅在国内流通。
五、价值量不同:比特币价值随着市场交易波动幅度较大;央行数字货币是数字化人民币,因此价值基本稳定 。
比特币是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账户是匿名的,即这个账户是谁的,没人知道。而央行数字货币是中央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人民币,只不过是数字化版的人民币。
央行数字货币是国家发行的中心化数字货币,账户是实名制的,交易可追溯,属于半私密性账本,只有政府机关才权查阅。
拓展资料
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的额另一种存在和流通形式,相对于现在流通的纸币和硬币而言,它是以数字的方式存在。数字货币的合法存在的,是法定的,是基于区块链技术诞生的。
数字货币的特点
数字货币的是一种法定数字货币,其适用范围是全世界,并且拥有货币的所有特性,如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等。数字货币的发型单位是各国政府发行的。
数字货币,已存在于我们生活中。
数字货币的基本特征:
1.核心是密码学;
2.流水式记账货币;
3.区块链的分布账本;
4.P2P的网络协议;
5.网络支付系统。
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的关系?
区块链是数字货币发行的底层技术,这也是两者之间的最直接的关系,它们是可以相互独立存在,并且大放异彩的。最后,从价格/价值来说,数字货币一般等同于法币,一个一元人民币的数字货币与一元的人民币纸币是等同的;而虚拟货币,它一般是由平台来定价,说它是多少就是多少,而比特币则由市场定价,因此波动巨大。
I. 数字货币有哪些
截止至 2020 年 07 月 18 日,帆誉全球加密数字货币一共有 5740 种,交易市场 23280 个,总市值 1.89 万亿元。 前五大数字货币为比特币、以太坊、泰达币(tether)、瑞波币、Bitcoin Cash,目前市值分别为 1.18 万亿,1820 亿,642 亿,603 亿,288 亿。
尽管比特币、以太币等加密货币在全球带慎仍然有着上万亿的市场,但是由于其是脱离国家信用的去中心化虚拟货币,为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我国一直在采取不断加大的行动来打击一切非法定数字加密货币,禁止 ICO、禁止人民币与数字货币的交易、引导矿工企业退出、并在全国范围禁止访问涉及加密货币交易的网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