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价值不同:数字货币是具有实际价值的、可用来买卖商品的货币;虚拟货币是不具备实际价值、不可用来买卖商品的货币;2、应用形式不同:数字货币可以电子形式转移、存储或交易;虚拟货币只能存在于特定虚拟环境中流通,如:Q币购买QQ秀。3、概念不同:数字货币是真正的货币,虚拟货币不是真正的货币。
资料拓展
数字货币简称为“DC”,是英文“DigitalCurrency”的缩写,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将虚拟货币定义为:价值的数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当局发行,也不与法币挂钩,但由于被公众所接受,所以可作为支付手段。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等。
② 华尔街拥抱数字货币潮起,数字货币跟平常货币有何差异
华尔街拥抱数字货币潮起,数字货币跟平常货币很大的不同,从它们的性质,发行机构等,存在很大的差异。随着比特币等私有数字货币的发展以及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加密数字货币已成为世界范围内的研究热点。
以比特币为例。目前,比特币的价格是通过交易所交易和竞价形成的。如果所有交易所都中止了比特币的交易并禁止任何国家的法定货币与比特币相关联,那么来自社会信任的所谓比特币价值将不复存在。因此,私有数字货币的价格形成机制反映了强大的商品属性和投机性,进一步体现了私有数字货币的非货币性。
③ 数字货币的特征都有哪些
第一,数字货币是匿名性货币。第二,数字货币是可编程货币。第三,数字货币是加密货币。第四,数字货币是算法货币。第五,数字货币是自治货币。第六,数字货币的运行基础是分布式网络。
④ 求电子货币与数字货币的异同
一、定义不同:
1.电子货币:
是指通过电子化方式支付的货币
2.数字货币:
是一种基于节点网络和数字加密算法的虚拟货币。
二、特点不同:
1.电子货币:
以电子计算机技术为依托,进行储存,支付和流通,可广泛应用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领域,集金融储蓄、信贷和非现金结算等多种功能为一体。
2.数字货币:
由于来自于某些开放的算法,数字货币没有发行主体,因此没有任何人或机构能够控制它的发行;由于算法解的数量确定,所以数字货币的总量固定,这从根本上消除了虚拟货币滥发导致通货膨胀的可能;由于交易过程需要网络中的各个节点的认可,因此数字货币的交易过程足够安全。
三、相同点:
电子货币和数字货币的流通方式均为双向流通。
(4)数字货币的共性和不同扩展阅读
电子货币是现实货币价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职能的虚拟化,是一种没有货币实体的货币。电子货币是在电子化技术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出现的一种无形货币。
电子货币的价值通过销售终端从消费者手里传送到货物销售商家手中,商家再回赎其手里的货币。商家将其手里持有的电子货币传送给电子货币发行人从其手里回赎货币,或者传送给银行,银行在其账户上借记相应金额,银行再通过清算机构同发行人进行结算。
电子货币可以在各个持有者之间直接转移货币价值,不需要第三方如银行的介入,这也是电子货币同传统的提款卡和转账卡的本质区别。
⑤ 数字货币与法定数字货币的区别在哪
法定数字货币与数字货币的发行模式和监管机制不同。
1、法定数字货币:本质上仍是中央银行对公众发行的债务,属于数字货币的一种形式,法定数字货币应该是采用数字化货币形式、具有法定地位、国家主权发行责任主体的数字化货币
2、数字货币:虚拟货币以比特币、以太币为代表的,没有中心机构发行的,具有匿名性的特征。并不处于现有立法之下,所以不能被认可为钱,不具备货币价值。
数字货币不同于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货币,因为它能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而不局限在网络游戏中。早期的数码货币(数字黄金货币)是一种以黄金重量命名的电子货币形式。
现在的数码货币,比如比特币、莱特币和PPCoin是依靠校验和密码技术来创建、发行和流通的电子货币。其特点是运用P2P对等网络技术来发行、管理和流通货币,理论上避免了官僚机构的审批,让每个人都有权发行货币。
(5)数字货币的共性和不同扩展阅读:
2013年央行联合五部委曾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将比特币等非法定数字货币定义为虚拟商品,它不是以货币和法币形式存在。
央行在设计数字货币时会对现有的货币政策调控、货币的供给和创造机制、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做出充分考虑。
与目前流行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同,央行数字货币是由央行发行的、加密的、有国家信用支撑的法定货币。
⑥ 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有什么区别
1 、概念不同: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监管的数字化的货币,是一种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虚拟货币是一种电子商务产品,而不是真正的货币;
2 、类型不同:数字货币以比特币为代表,总量很小,是一种不能无限化的货币,虚拟货币分为三种,分别是游戏币、门户或即时通讯服务商发行的特殊货币(如 Q 币)和虚拟货币 ;
3 、特点不同:数字货币的发行有一定的数量限制,且数字货币没有固定的发行单位,使用数字货币时需要实名认证,虚拟货币不能与法定货币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兑换,但是其价值可以随着发展得到提升;
4 、虚拟货币在现实中具有一定的价值,而数字货币是不被允许在市场上流动发行的,属于一种商品。
数字黄金货币购买力的波动与黄金价格挂钩,如果黄金价格上涨,数字货币会变得更有价值,如果黄金价格下跌,数字货币就会失去价值。由于没有具体的金融规则来监管数字黄金货币的提供者,其以自我监管的方式运作。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的特点不同,数字货币具有发行人非中心化、总量有限、地域无限制、匿名等特点。虚拟货币具有不可兑换法定货币的特点,可以在虚拟网络中购买或估值。数字黄金货币的供应商不是银行,因此不适用银行规则。
⑦ 如何看待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未来货币的主要形式,不久的将来,货币无纸化是必然的趋势。因为数字货币有非常多的优势,便于携带,没有任何发行、运输、存储、防伪等等成本,而且数字货币的流通速度非常快,效率极高。最关键的是,有了数字货币,央行可以更加了解市场上货币流通的真是情况,从而制定更加准确的的货币政策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
(7)数字货币的共性和不同扩展阅读
1、数字货币的概念
理论界对数字货币尚未形成专门的学术定义,但对数字货币基本形成三种认识:一是数字货币等同于电子货币;二是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的一种;三是数字货币是种独立的支付工具。不同的认识源于两方面原因:一是数字货币是新兴事物,且主要是依托于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专业性和独特性使得其被蒙上了一道神秘的“面纱”;二是数字货币早期的理念创立者提供的仅仅是一种全新的思考方式,而技术的长期价值让数字货币展现于世人面前,显现出其蕴藏的巨大能量。
2、如何看待央行要推动数字货币研发?
因为央行数字货币的引入可以丰富货币政策操作工具箱,数字货币利率未来或可成为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
央行数字货币对于货币政策是否有影响以及带来何种影响,微观上取决于央行数字货币业务属性的具体设计,中观上受制于金融体系结构,宏观上依赖于货币金融环境。从长期演进视角来观察,数字时代的中央银行货币应适应数字经济的结构性变化,同时满足中央银行对于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职能需求。数字货币的引入可以丰富货币政策操作工具箱,数字货币利率未来或可成为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并在给定条件下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增强货币政策传导的灵敏度,进一步助推货币政策调控框架从「数量型」向「价格型」的转型。
央行数字货币研究一定程度折射出货币金融体系两端的趋势性变化:一方面,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货币形态与内涵都发生了重要改变,人们对于货币与支付的需求也朝着更加开放、即时、分布式的方向演化;另一方面,本轮金融危机以来中央银行在宏观金融管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央银行货币在未来货币金融体系中的作用也需要及时审视与探究。
⑧ 数字货币和数字人民币有什么区别
含义不同,使用途径使用范围不同,功能不一样。数字人民币是指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属于央行负债,具有国家信用,与法定货币等值。它的功能和纸钞、硬币完全一样,只是形态不同,一种是纸质和金属,另一种是显示在手机软件里的数字。
数字人民币是指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属于央行负债,具有国家信用,与法定货币等值。它的功能和纸钞、硬币完全一样,只是形态不同,一种是纸质和金属,另一种是显示在手机软件里的数字。当然,同时它具有法偿性。理论上数字货币可以在任何场景下使用,就像平时兜里装着人民币可以在任何场景下交易、买卖一样,数字货币进行流通时,不需要移动网络信号,不需要联网,只要手机有电就可以使用手机带的NFC功能使两部手机接触迅速实现收款和付款。
而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 (可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数字货币具有网络数据包的主要特征。这类数据包由数据码和标识码组成,数据码就是我们需要传送的内容,而标识码则指明了该数据包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等属性。
拓展资料:
1、电子货币与虚拟货币,统称为数字货币。根据欧洲中央银行的定义,虚拟货币是非央行、信用机构、电子货币机构发行的,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作为货币替代物的价值的数字表现。
2、数字货币特点——有自己的开源代码(即有合法性的身份证明);恒量发行(当量发行完了就不再发行);第三方交易平台(有独立的电子账本);平台内可以随时交易;数字资本有升值的空间。虽然数字货币的发行方式仍在研究之中,但是纸币已被一些专业人士看成“上一代的货币”,被新技术、新产品取代是大势所趋。
⑨ 数字货币与虚拟货币的区别与联系
概念不同。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虚拟货币是电子商务的产物,并非真实的货币。
类型不同。数字货币以比特币为代表,总量较小,且为不可无限制造类型的货币。虚拟货币有三种类型,即游戏币、门户网站或即时通信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如Q币)、虚拟货币(如贝宝货币)。
特点不同。数字货币具有无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的特点。虚拟货币具有不兑换法定货币、可在虚拟网络中购物或增值的特点。
拓展资料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2021年5月18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公告明确表示,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同时提醒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益损失。
CBDC,全称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译为中央银行数字货币。
英国央行英格兰银行在其关于CBDC的研究报告中给出这样的定义: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是中央银行货币的电子形式,家庭和企业都可以使用它来进行付款和储值。
中国版CBDC被描述为,数字人民币,是由人民银行发行,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和硬币等价,并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而我们所说的DC/EP是中国版的央行数字货币,译为“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
国际清算中心(BIS)与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两个权威国际组织联手在2018年和2019年对全球60多家中央银行进行了两次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内容包括各国央行在数字货币上的工作进展、研究数字货币的动机以及发行数字货币的可能性。70%的央行都表示正在参与(或将要参与)数字货币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