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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打击虚拟货币

发布时间:2022-09-27 04:17:29

❶ P2P“爆雷”调查:广东67家平台被立案,已追缴资金10亿元

2018年,P2P网贷行业在全国范围内频频出险,平台关闭,投资人钱拿不回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失联或卷款潜逃,投资人损失惨重,多地出现P2P网贷平台集中“爆雷”。

据国家信息中心2月15日在其官网发布的《2018年失信黑名单年度分析报告》显示,根据对各地公安机关公开信息的不完全统计,2018年出现问题的P2P平台就有1282家,主要集中在浙江、上海、广东、北京等地区。从涉案金额看,472家企业涉案金额超亿元,其中涉案金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有30家。

P2P网贷平台风暴潮下,P2P走向何方?南都记者日前走访广州、深圳、佛山、上海等多地,对“爆雷”的网贷平台存在的共性、投资人损失如何挽回、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过程中取得哪些突破等业内专家和投资人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了集中采访。

南都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了解到,省公安厅已对总部在广东的67家P2P网贷平台立案,排查研判、监测预警、打击查处一批P2P网贷平台,截至2018年11月,公安机关共追缴涉案资金10亿元。

以高息为诱惑,未获国家金融部门批准却向 社会 吸收投资款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2018年5月立案侦查的“牛牛通宝”涉嫌集资诈骗案,该平台以虚构租赁该公司自动售货机可获取高额回报为由,引诱大量受害人租赁该公司机器。据深圳公安通报,截至平台“爆雷”,骗取受害人共计11.6亿余元。10月30日,犯罪嫌疑人“牛牛通宝”实际控制人詹某鹏被成功抓获并被押解回国,他也是深圳南山“爆雷”P2P平台中首个潜逃境外的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8年7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对深圳“佰亿猫”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开展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军在未取得中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情况下,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深圳佰亿猫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线上P2P平台销售投资理财产品,涉及受害人5000余名,涉嫌金额达4.2亿元人民币。

7月27日,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以礼德财富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罪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公司旗下运营“礼德财富”P2P网贷平台,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购买空壳担保公司,为借款人以玉石、钢材等质押物或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并以上述担保公司名义,在公司设立的“礼德财富”投资理财平台上挂标借款。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办案民警告诉南都记者,这个平台的外联担保公司都是其关联公司,都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某森名下,担保公司再通过购买空壳公司,用空壳公司以企业名义来跟平台借钱。而所谓玉石、钢材等价格存在严重虚高,钢材都是假的,实际价格与标的价格相差七八倍。

郑某森落网后交代,为了博得投资人的关注,公司还通过代言 体育 赛事、大规模投入广告宣传来为自己站台,光是广告费一年花费超过2千万。

公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 社会 公众销售理财产品。平台向借款人收账户取现管理费、还款充值手续费、账户服务费,借款人借款成本约为年化18%-24%,平台发布借款标,出借人的年化收益为8%-12.5%(含发红包、增加利息促销手段等),平台以账户管理费的形式收取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利息差。

经广州市金融局确认,截止案发,该平台代收金额近13亿元,出借人共有17002人,借款人1581人。

据广州警方通报,7月20日,礼德财富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某森逃亡海外。8月1日,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其批准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制定前期抓捕方案时,对其周边人进行了排查,包括 社会 关系、生活细节、性格特点,与当地警察局开展协同合作,9月14日晚,经过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的全力追捕,潜逃2个多月的郑某森在柬埔寨金边落网。

在深圳南山公安侦办的“投之家”涉嫌集资诈骗案件中,该平台成立初期,主要运营网贷公司垂直搜索引擎项目,2015年初推出网贷类ETF基金项目,在各P2P平台进行投资,将期限相同的债权组合打包转让给投资人,抽取综合收益的25%,后又推出了“投之家”P2P平台开展自营网贷业务。

虚构理财产品、伪造抵押证明作为标的物,资金被个人大量挥霍

2018年6月,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对“理财咖”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开展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涉案公司佛山市安稳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过租用某互联网公司服务器,设立“理财咖”手机软件App及网站,将伪造的房产抵押证明作为标的物,通过发布虚假理财产品,向 社会 不特定群体发布投资信息,并以高利息吸引投资者,声称按日计息,且到期可还本还息。

在平台对外公布的理财产品聚汇财、聚享宝、聚盈财、周五高息、聚泉宝、新手专享等,均标注收益在8%到16%之间。平台要求投资者下载“理财咖”软件注册会员选择购买产品类型,按照期限分类有3天、35天、60天、180天、365天不等。

据佛山警方通报,截至案发,“理财咖”平台注册用户约13万人,遍布全国多地。通过查询“理财咖”App软件后台数据以及天津融宝支付平台数据,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该平台共吸收公众存款约19亿元,吸收的资金一部分还给到期投资者的投资资金,另一部分被公司在“天津融宝”设立的居间人账户转走,转走的资金被用作投资房产、买卖字画以及购买个人房产、保险或通过其他账户提现后进行消费等。

南都记者从佛山市公安局最新获悉,截至2018年11月,当地公安机关共接到全国1424名投资者的报案信息,到平台无法提现为止,“理财咖”共亏空资金约3.2亿元。目前,公安机关暂时冻结公司实际控制人、主犯郭某鹏涉案款485多万元,冻结“天津融宝”平台170多万元,查封涉案房产38套,查封不动产合计面积14428平方米,查获字画22幅。

P2P网贷平台通过虚构理财产品,向 社会 公开募集的巨额资金却被用于个人挥霍。在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2018年4月立案侦查的上海“善林金融”非法集资案中,该平台以承诺6%至13%不等的高额回报为饵,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虚构的理财产品,先后向60万余人非法吸收资金达700亿余元,而绝大部分集资款被消耗于向前期投资人还本付息,部分集资款被用于支付高额佣金、租赁豪华办公场地、广告宣传等高运营成本及个人挥霍。

广州礼德财富实际控制人郑某森逃亡海外前,曾指使财务人员将公司对公户和个人账户(公司控制使用资金)账面3000万元人民币转至公司无业务关联的账户。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境外追逃大队民警告诉南都记者,郑某森将名下资产、通讯工具全部清理掉,从香港飞往泰国,而后偷渡至柬埔寨。境外逃亡期间,郑某森出入当地赌场,住的是别墅,身边有专人负责饮食起居。

业内人士:企业注册门槛低,靠托管服务实现落地

从业人员鱼龙混杂,吸纳了一批非法集资、传销前科人员

2018年7月13日,深圳市投之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突然发布了停止营业公告,此后一小时内,投之家所在辖区派出所接到来自全国各地“投之家”投资群体的报警电话。

“那么短的时间内这么集中的报警,派出所三级的报警电话被打爆,一个小时内接到8千多条警情,直接导致了接警平台出现了短暂瘫痪。”接警单位向南都记者透露。之后两天内,又出现了几次“投之家”投资群体大规模短时间集中报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随即以涉嫌集资诈骗对深圳“投之家”开展立案侦查。

“投之家”工商注册信息显示,公司注册地址在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经营范围包括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等。

有业内人士透露,P2P在深圳注册门槛比较低,通过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即使企业不具备经营地址也可以实现直接落地,大部分P2P企业并没有具体的办公地址,就只有注册地,这也给金融监管和公安精准打击带来了难度。

南都记者从深圳南山公安分局最新获悉,截至案发,“投之家”平台涉及投资人1.8万人,现已到案犯罪嫌疑人10名。11月27日,投之家平台发了一条公告,投之家平台的存管账户于9月解冻,未提现用户可以登陆平台进行账户余额提现。

P2P网贷资金流动频繁且巨大,资金流通作为P2P平台风险最大的也是核心的环节,钱从哪儿来,进来以后怎么处置,资金去向如何,怎么监管如何风控,如何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都是摆在面前的现实难题。有业内人士指出,一些P2P公司的风控都是自己公司内部的风控,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在行业内并不罕见。

上述业内人士向南都记者透露,P2P网贷平台的从业人员门槛低,一些期货公司的员工连基本的行业知识都不具备,有的P2P公司中高层只有初中毕业,对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知之甚少,甚至吸纳了一批非法集资、传销前科的人员进来。“大量非专业人员渗透到P2P岗位上,对金融行业专业性、安全性造成的冲击是很明显的。”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在侦办礼德财富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犯罪案件时,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某森,身兼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副会长、揭阳商会常务副会长等多种 社会 职务。郑某森落网后交代,自己根本没有读过多少书,这些职务都是花钱买的,交会费一年十几万,目的就是为了包装自己,给公司站台,吸引投资者来投钱。

监控与反制:上线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多维度精准监控高危风险企业

借贷理财、私募股权、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是群众容易受骗上当的重灾区,犯罪分子以“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通过互联网站、手机App等途径公开实施网络金融诈骗。

为破解金融风险防控难题,深圳市公安局从2018年3月开始,成立了金融风险防控攻坚团队,在深入分析了近年来各类网络金融诈骗案的人员特征、行为特征和网络特征的基础上,依托已有大数据平台和各相关行政部门的信息化成果,研发推出了“深圳金融风险防控实战预警系统”,简称“深融系统”,于2018年5月15日即第九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正式上线。

“截至今年11月,深圳市注册企业总数是324万家,其中在深圳市备案登记的P2P企业有431家,深融系统能够监测这些企业的金融风险,设置了企业背景、违规行为等8大维度26项指标,形成分值最后量化为风险指数,产生红、橙、黄三色预警,其中红色代表风险级别较高的,每个维度会列出主要风险点和雷达态势图,比如公司股权、企业账户的资金交易情况,待偿资金多少、待收资金多少、资金缺口多少,公司实际经营地址跟注册地址不相符等。”

南都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了解到,依托深融系统目前已有的海量大数据,能够实现对企业金融风险尤其是高危风险企业的实时预警、实时防控、精准管控,将风险信息通过网站以及App应用向用户弹出风险提示,进行网上反制,提醒群众识别风险、抵制不法分子的诱惑。据系统统计数据,截至今年11月,全国用户点击深圳风险平台的网址网站共弹窗2177万次,涉及用户超过624万人次。

公安机关办案决心:最大力度追赃挽损,畅通报案渠道

P2P网贷平台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追赃挽损难度大,涉案平台在“爆雷”之初,往往是投资人情绪最激动的高风险阶段,广东省公安机关着眼信息公开,畅通多条接报案渠道,保证群众反映诉求有道。

“对于重点案件,公安机关定期召开了案情通报会,着重回复投资人最为关心的问题,并在微信公众号上即时推送发布案情通报,公布案件侦查进展情况。”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

据介绍,截至今年11月,仅投之家案已召开14次案情通报会,已累计在“深圳南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案情通报51次,在投资人微信群也对案件进展进行了及时推送。

与此同时,为保证群众报案渠道和诉求反映的畅通,南山分局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登记报案端口,接收投资人在线登记报案提交材料,群众也可以亲临派出所或者邮递报案材料的方式进行报案登记。

针对地区内P2P网贷平台“爆雷”集中地区,深圳率先创新运用“治疗式”打法。在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侦办的“利民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截至案发,共有9个亿的窟窿。在确保涉案平台停止违法业务活动基础上,公安机关促其及时通过多种途径追回到期债务,加快资产清退,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区金融办主导下,以政府名义为涉案平台开设资金统一归集账户,一案一户,将清退资产同统一汇入归集账户。

截至今年11月24日,共追回款项共计1.9亿元,并依法对平台关联公司深圳城际某 科技 有限公司的一批设备进行扣押查封。该平台公司运营经理告诉南都记者,“这1个多亿的资金,如果公司平台完全被封掉的话,没人去追债,肯定是追不回来的,接下来还有一大笔资金是可追回的,正在全力弥补投资者的损失。”

南都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最新获悉,2018年1至10月,广东省共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342起,破案967起,其中深圳南山分局共立涉众型经济案件48宗,涉案投资金额巨大,涉及投资人数超过上百万人次。针对频频出险的P2P网贷平台,省厅已对总部在广东的67家P2P网贷平台立案,追缴涉案资金10亿元。

❷ 被朋友骗去买虚拟币钱被骗了

法律分析: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虚拟货币交易骗局一般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金额小、匿名性较强。公安机关收集取证较难、抓捕行动也难以进行,因为大多虚拟货币骗局的创世运营团队的信息是不公开的,无从取证,也许主谋被抓以后也会成为受害者。随着虚拟货币的流行,与之相关的纠纷频频出现。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因投资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法院提醒,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❸ 抢劫虚拟货币到底该不该归到犯罪圈,抢了不犯罪

虚拟财产算个人财产吗?它们也受法律保护吗?日前一起罕见的抢劫虚拟财产案告诉了我们结果:抢劫虚拟财产一样获判抢劫罪。据《法制日报》报道,因迷恋网络游戏,四名青少年使用武力在网吧将一名网络玩家的网络游戏装备“抢”走。而后,法院认定四名被告抢劫虚拟财产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和缓刑,并分别处罚人民币5000元。本案的判决,标志着对虚拟财产的保护,从虚拟走进了现实。
网络盗卖现象严重,用户遭遇维权难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游戏已成为年轻人休闲娱乐生活的重要内容,由现实货币直接兑换形成的虚拟物品本身也已经具备了数额巨大的财产价值。随之而来,虚拟财产受侵犯的例子日益增多。
其中,最严重的就是虚拟财产失窃案。据新华网新近报道,今年正在读大三的小张,是网络游戏“梦幻西游”的老玩家,可是价值3万多元的网游装备在一夜之间被盗了。“盗窃案”发生后,小张立马采取了行动,可尴尬的是想维权却难维权。一边,小张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可公安机关不肯立案,因为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另一边,小张与游戏的供应商联系,但是网易公司的答复却是,这是一种盗窃的行为,应先向公安机关报案。
无独有偶。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QQ号码被盗是用户常遭遇的事,而在遭遇过后,我们常常束手无策,更意想不到的是,它还可能牵涉巨大的经济损失。据早前《新闻晨报》报道,网友陈学军发现自己的QQ号“98888”上大批的网友开始掉线,接着几分钟之内,“98888”也掉线,再也登录不进去了,而他自己收藏的QQ号中有46个陆续被“黑”。随后,陈学军前往深圳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园区派出所报案,据估算,其所丢失的46个QQ号涉案金额竟达到60万元人民币。
还有一些案例表明,如果消费者可以证明虚拟财产的丢失造成了实体财产权的损害,那么该财产权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在这类案件中,由于电子证据的易更改性,其证据效力往往大大减弱,而且由于技术原因,很多受害人难以采集足够的证据,使得相关的权益保护比较困难。
这些事件反映出,网络虚拟财产保护尚不完善,用户遭遇的除了金钱的损失,最大的痛苦是气愤与遗憾,更大的尴尬来源于想维权却难维权。
虚拟财产也是公民合法财产不容侵犯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叶知年曾撰文指出,网络虚拟财产既 可以从游戏开发商处直接购买,也可以从虚拟的货币交易市场上获得,因而虚拟财产已经具备了一般商品的属性,其真实价值是不言而喻的。
既然如此,耗费了用户不少时间、心血和金钱的虚拟财产自然也应当是受保护的公民财产。但形成对比的是,玩家们是虚拟世界中的“英雄”,是现实中的消费者,但却往往也是现实中的“弱者”,虚拟财富与现实世界之间的碰撞在这里真实地反映出来。

❹ 深圳反诈骗电话多少

0755-81234567

2013年6月6日深圳市公安局反信息诈骗咨询专线开通启用,专线电话号码为0755-81234567,向市民提供与信息诈骗犯罪相关的咨询、报警等服务。

咨询专线由网警负责日常运作和指挥协调,指挥部、经侦、刑警、治安、科通、公共关系等单位也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探索建立“以快制快”的新型警务协作模式,确保信息诈骗的打击效能大幅提升。

(4)深圳市公安局打击虚拟货币扩展阅读

深圳市公安局反信息诈骗咨询专线典型案例:

(一)协助识破钓鱼网站,避免事主汇款受骗。

2013年6月20日16点53分,“专线”咨询专员小李接到事主吴小姐来电,吴小姐称想在某网站上购买肥料,但其不确定网站真假,于是拨打专线电话进行咨询,咨询员立即对该植物营养销售公司的网站进行查询辨别。

经过多途径核实后,咨询员确定该网站属于钓鱼网站,立即劝阻吴小姐不要与该网站进行交易,以免被骗。经过提醒,吴小姐没有向该网站汇款。

(二)“专线”关停诈骗作案电话,成功抓获嫌疑人。

2013年6月21日,嫌疑人黄某拨打“专线”电话投诉其手机号被关停,要求立即开通。工作人员掌握情况后,立即上报,“专线”工作人员通过分析,发现黄某确实涉嫌安装宽带的欺诈行为(涉及福田、龙岗、光明分局的3宗案件,涉案金额为1900元)。

随后,福田派出所民警根据“专线”提供的线索,于15时许将该名嫌疑人现场抓获。

(三)警银联动快速处置,全额拦截被骗资金。

2013年6月28日10时38分,“专线”咨询专员接到事主赛小姐来电报案称,被人冒充公检法人员以邮包藏毒为由进行诈骗,并已按要求向对方银行账号汇去4.9万人民币。

接到赛小姐报警后,“专线”迅速联合银行启动快速处置机制,成功全额冻结事主被骗的汇款资金4.9万元,第一时间为事主挽回财产损失。

❺ 虚拟货币被骗30万不立案吗

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虚拟货币交易骗局一般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金额小、匿名性较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收集取证较难、抓捕行动也难以进行,因为大多虚拟货币骗局的创世运营团队的信息是不公开的,无从取证,也许主谋被抓以后也会成为受害者。

随着虚拟货币的流行,与之相关的纠纷频频出现。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因投资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法院提醒,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及民事诉讼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法院均认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于2017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规定,虚拟货币非我国规定的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因双方买卖的标的物为虚拟货币,故案涉买卖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故对于上述原告的诉请均不予支持。

❻ UPBTC是合法的吗

今日,网上传播一则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召开虚拟货币非法活动专项整治会议的通知》文件,文件内容显示,市公安局经侦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福田区整治办、南山区整 治办、宝安区整治办、龙华区整治办、前海管理局: 根据《关于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排查整治的通知》、 《市整治办关于提示防范虚拟货币非法活动风险补充通知 的函》、《关于根据深圳人行筛选的风险企业名单开展虚拟 货币交易场所排查的函》等文件要求,各区整治办对辖内涉嫌从事虚拟货币非法活动的企业进行初步摸排核查,发现 8 家企业涉嫌从事虚拟货币非法活动。

深扒8家企业涉嫌的那些虚拟货币非法活动
就此事金色财经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致电确认,在咨询中金色财经得知,此文件确实是官方发布,但还未更新到金管局官方网站,同时,金色财经还采访到接近政策相关人士,对方称:此次深圳发布的文件,是之前排查过的,只不过排查的时候未公布,这次是正式公布。关于这8家企业如何处理,相关人士表示:这八家企业发币的关退,没有关退的抓人。

深扒8家企业涉嫌的那些虚拟货币非法活动
金色财经记者对发布的8家企业进行查询发现,其中“深圳数字奇点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刘洋,持股比例达到100%,其企业状态显示为“已注销”,注销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其产品为币看BitKan APP,主要提供价格监控、新闻资讯、挖矿监控、股票监控、钱包等服务,其所发行的代币为KAN,截至写稿时间,交易价格约为0.012CNY。

❼ 我同学洗QQ,不是他盗的,是他买来的,可以构成犯罪吗

在反复多次的演练后,鄢某终于闯入了腾讯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他最后决定篡改一些数据,盗走两个QQ号码,以显示曾经“到此一游”.被这名未满18周岁的少年顺手牵去的QQ号码,包括一个以四个“0”为开头的五位数靓号,其主人正是腾讯老总马化腾.

. 网络“窃贼”越来越多,严重威胁了企业的发展,但是目前法律对此还无能为力.

3月17日,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和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的“网络与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研讨会在深圳召开.来自全国的权威专家们把关注重点放在了“网络犯罪”以及与之相关的“虚拟财产”的保护上.

会上传递出的信息表明,对于是否应该对所谓的虚拟财产提供刑法上的保护,中国法学界还存在根深蒂固的分歧.因为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缺位,各地的法官和检察官们在适用法律时却有不同的理解. 这个问题上的司法分歧,深刻表明成文法的刚性原则在互联网时代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深圳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张若平说:“司法机关在打击网络犯罪方面力不从心,是因为传统法律对网络上出现的一些新问题缺乏明确规定,能否对传统法律进行解释和如何解释,成为争议最大的问题.”

来自网络的挑战

深圳市检察院一位检查官说,2006年10月份,马化腾以深圳市人大代表的身份向深圳市检察院提交了一份报告,指出腾讯正成为网络犯罪的受害者,而现行的法律救济机制却存在很多问题.深圳市检察院白新潮检察长随后责成成立以研究网络以及知识产权犯罪为主题的课题组. 2006年12月,深圳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当时全国最大规模的互联网虚拟财产被盗案.从2005年5月到2006年7月,该犯罪团伙共盗取QQ号码和游戏账号、装备300多万(套),最多一天盗号30多万个,通过淘宝网站出手获利70多万元.

公安部门已经将该案移送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南山区检察院一位工作人员说,这个案子的最大特点是团伙作案,已经形成了一条完备的产业链.

位于辽宁海城的嫌犯分工明确,分别负责木马的发送、号码的盗取以及号码的筛选.而长春的嫌犯则扮演总经销商的角色,在淘宝上甩卖虚拟财产,或者交由位于全国各地的分销商销售.

南山区检察院人士向本报记者介绍说,目前检方已经逮捕了11个人,另有一名主犯在逃,“还有一些是未成年人,就没带回来”.

据有关部门估计,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已经接近300亿元.与之相关的一个以游戏账号、游戏货币和游戏装备等为交易主题的市场也日渐兴起.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显示,有61%的游戏玩家有过虚拟财产被盗的经历,77%的游戏玩家感到现在的网络环境对其虚拟财产有威胁.

网络犯罪集团化、产业化的趋势极大提高了网络“盗窃”行为的效率.深圳公安局人士说:“根据我们的调查,海城的那个犯罪团伙每天可以盗取20万到30 万个QQ号,按照这个速度,一年之内就可以把腾讯公司所有活跃的QQ号码偷一个遍.”

此类犯罪给司法部门带来了挑战.深圳市检察院人士说,最大的困难是人们对这类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部分人为了牟利而在互联网上实施“盗窃”,但有些人纯粹是为了展示自己的技术能力.

南山区检察院的一位检察官说,网络犯罪颠覆了司法机关传统的办案模式.在海城案件中,司法机关必须找到Q币被盗的受害者,“他们遍布除西藏之外的所有地区”.

刑法的定罪难题

负责侦办网络案件的深圳公安局网警支队一位官员告诉本报记者,尽管该单位每天收到10宗左右关于虚拟财产失窃的举报,但是“基本没有立案”.他表示,此类案件很难用侵财(侵犯财产权)类的法律条文去规范,“盗窃罪?诈骗罪?我们很难认定”.

据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苏敏华的了解,在面对侵犯虚拟财产案件时,司法机关内部经常会就“罪与非罪”问题发生激烈争执.即使在确定有罪的情况下,以什么罪名定罪也有“六种”不同的意见,包括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商业秘密罪、非法经营罪、盗窃罪或者诈骗罪等.

而在司法实践中,不同地区的法院对不同形式的虚拟财产案件,也采取了迥异的认定标准.

2004年,颜某以不正当的手段,从网易的网络游戏“大话西游”的众多玩家手上盗取了多个游戏账号以及“神兽剑精灵”、“斩妖剑”等装备,在出售给其他玩家后获利4000元.2005年12月,广州天河区法院判决颜某犯“盗窃罪”,认为虚拟装备是权利人交付了费用获得许可使用的游戏软件和虚拟人物的权利后,再付出创造性劳动获取的虚拟物品.因此,案件涉及的虚拟装备具有现实的财产属性.

同年12月,深圳也发生一起涉及虚拟财产的案件.曾某与杨某合谋"窃取"QQ号码200多个,卖出160多个,非法获利7万多元.南山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起诉曾、杨二人.这是我国第一宗因涉嫌盗窃QQ号码被提起公诉的案件,因此备受瞩目.

南山区法院审理后却认为,用户申请QQ号码时通常是免费的,在案件中也没有证据证实QQ号码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经济价值,并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法院最终以“侵犯通信自由罪”做出判决. 南山区检察院的一位人士说,检察院与法院在认识上最根本的区别是,QQ号码是否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属性. 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 南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魏军表示,在公认的几类虚拟财产中,Q币等虚拟货币由于在工商物价部门做了备案,1元人民币等于1元Q币,因此法律意义上的财物属性比较明确.而游戏装备由于也可以在市场上公开交易,财物的属性也被大多数人接受.目前最大的争议是,QQ号码是否可以被认定为“财物”.

深圳市检察院张若平认为,Q币的财物属性已经在各地的案例中逐步得到确认.“司法部门在实践时应由易到难,解决各种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接下去应该是力争赋予武器装备财物的地位,最后才是QQ号码.”

负责2005年曾某案件的南山区检察院公诉科周静说,由于成立盗窃罪必须确定盗窃金额.人们对QQ号的“财物”特性起争执,主要是因为尚无法以各方都接受的方式评估QQ号的市场价值.因此,这也导致了窃取QQ号码的行为难以被定为“盗窃罪”.

中国刑法学会会长赵秉志教授撰文对南山区法院的判决提出质疑.他认为QQ号码能够在网络平台交易本身也说明,它具有经济价值.“因此与财产罪的调整对象并无差异.”赵秉志建议,最高司法机关应尽快就此做出明确的司法解释,将虚拟财产纳入财产罪的对象范畴.

❽ 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会立案吗

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虚拟货币交易骗局一般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金额小、匿名性较强。
公安机关收集取证较难、抓捕行动也难以进行,因为大多虚拟货币骗局的创世运营团队的信息是不公开的,无从取证,也许主谋被抓以后也会成为受害者。
随着虚拟货币的流行,与之相关的纠纷频频出现。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因投资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法院提醒,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8)深圳市公安局打击虚拟货币扩展阅读:
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及民事诉讼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虚拟货币

❾ vpay是什么平台,是传销吗违法吗

vpay是一个涉嫌诈骗及盗窃银行卡信息等犯罪行为的跨国违法平台,是传销,其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行为。

VPAY平台通过层层发展代理商,利用网络APP秘密大批量窃取银行卡磁条信息及密码,并在境外制成伪卡,申办境外POS机进行消费。

2018年7月23日,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依托经济犯罪监测预警平台发现互联网上有人正在销售VPAY等相关产品,存在窃取银行卡磁条信息、非法经营以及信用风险等问题。

在公安部经侦局统一指挥下,广东省公安机关对新型跨境大批量窃取银行卡磁条信息“VPAY”专案展开统一收网行动,在境内外同步抓捕。

全链条摧毁了运营已久的跨境窃取银行卡磁条信息犯罪和非法从事跨境支付业务的犯罪网络,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7名,查获窃取银行卡磁条信息平台5个,涉案金额达10亿余元人民币。

(9)深圳市公安局打击虚拟货币扩展阅读:

VPAY传销套路:

传销平台Vpay披着区块链的外衣,号称“最安全的平台中唯一一个最暴利的,最暴利的平台中唯一一个最安全的。”

这个传销平台号称:投入1万元,12个月后能赚到100万元。暴利诱惑之下,其注册用户达到了266万人。大部分人的年龄在45岁以上,文化水平不高。他们接触互联网的时间都不长,更别提区块链了。

这些人也被分门别类。一个阿姨不但被洗脑,还给自己的女儿洗脑。为了堵住儿女们的口,传销组织甚至还准备了一套话术,教给阿姨们。

如果有人问,Vpay是不是骗局,可以回答:“Vpay才刚起步。比特币刚出来的时候也有很多人反对,但是现在买的人已经赚翻了。”

如果有人问,收益这么高,钱从哪里来,可以回答:“虚拟货币会产生泡沫,但会通过流通产生价值……”

如果有人问,如果Vpay跑路了,钱找谁要,可以回答:“Vpay是去中心化的,不需要公司,钱在所有用户手里,区块链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为了让阿姨们死心塌地投钱,Vpay还参与各种线下区块链大会,在各个城市组织线下大会和小规模讲座。

❿ 全国网络诈骗网上唯一报警电话是多少

家喻户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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