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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技术部

发布时间:2022-09-19 11:12:02

虚拟货币被我国判为是违法行为,为什么呢

虚拟货币在我国是合法存在的,但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活动是违法的。比特币在中国被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在此阶段,金融机构不允许提供比特币相关产品或服务。比特币不能也不应该被用作货币。有效遏制国内虚拟货币交易,切实保障人民财产安全。

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络信息办等部门将继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控的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掘、交易、交换的全链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财务管理部将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相关资金的监控。每个不同的终端节点负责维护同一台账,维护过程主要是通过算法对交易信息进行打包和加密。虚拟货币是市场中自发形成的零星交易。形成规模后,第三方逐步建立交易所完成交易。

Ⅱ 为什么现在虚拟货币这么火,国家怎么监管

原因: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实体货币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资金流动需求。如果有足够多的人认可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则它完全可能成为物质交换的替代单位,虚拟币的存在必然还会再引起金融界的一股热潮。
针对虚拟货币可能存在的风险,目前已有许多国际组织和中央银行对虚拟货币体系的监管问题进行了公开回应。这些回应大体可以分为四类:警告与风险提示,监管与登记许可,立法规范,明令禁止。
(1)警告与风险提示。
一些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对比特币及虚拟货币体系发出了风险警告。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法兰西银行、荷兰和比利时中央银行就针对使用比特币可能引发的洗钱与恐怖主义融资发出了公开警告。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在2013年底发布的报告中警告消费者虚拟货币存在的诸多风险,如兑换损失、电子钱包被盗、支付不受保护、价格波动等。西班牙虽然没有类似的风险警告,但及时发布了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信息公告。
(2)监管与登记许可。
总体而言,国际组织均认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应在防范风险和促进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瑞典从2012年开始要求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交易必须在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登记。另外一些国家则注重资质监管,进而使其间接满足审慎监管要求。还有些国家的监管主要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的商业模式。法国金融审慎监管局将提供比特币流通买卖服务,并在此过程中赚取资金的行为视作是一种支付服务而要求得到政府授权。另外一些国家将监管的重点着眼于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中介机构。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和丹麦的监管机构认为,为虚拟货币提供中介服务需要获得授权。
(3)立法规范。
目前,已有部分国家拟立法监管虚拟货币交易。加拿大拟立法允许政府对比特币交易进行监管,并将数额大于一万美元的交易纳入可疑监管范围。美国希望调整相关法律结构应对比特币的发展。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为使银行保密法(BSA)在网络背景下适用,于2013年发布了针对私人生成、持有、分配、交易、接受和传输虚拟货币的行为及主体界定的解释性指引。欧洲央行强调应加强现有法律框架下的国际合作,从欧洲与全球层面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对虚拟货币加以规范。更多的国家则认为比特币不是一种流通货币,不具有法律地位,也不符合金融工具的定义,如芬兰、瑞典、马来西亚和印尼等。
(4)明令禁止。
在某些国家,与比特币有关的交易被禁止。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禁止金融机构进行比特币交易,上述禁令随后扩展至支付服务的供应商。持同样态度的还有泰国和印尼央行。匿名网络货币(包括比特币)的流通被俄罗斯司法检查部门视作对货币的替代而被禁止。俄罗斯中央银行早先已经将提供比特币服务纳入可疑交易的监察范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禁止发行未注册股票换取比特币,禁止未经注册从事以虚拟货币计价的网上证券交易活动。

Ⅲ 虚拟货币挖矿是什么概念

采用数字加密方法来确保无法被伪造的数字货币,挖矿实际上是指将待确认交易数据打包的一个动作。当然这些解释不够全面,更全面的消息可以到 巴比特潜水就知道了。

Ⅳ 华安证券有虚拟货币技术部吗

华安证券有虚拟币技术吗?这个是没有的。

Ⅳ 虚拟货币是什么

根据2012年欧洲央行的定义为:「一种无法律约束,由开发者发行与管控,在特定虚拟社群成员中接受和使用的数位货币。」

在2013年的美国国会听证会上,时美联储主席本·伯南克称「在过去的二十年来,虚拟货币被视为一种电子货币,或者一个一直在发展中的支付系统技术领域。」

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在2013年定义其为:「虚拟货币为在某些环境下像实体货币一样运作的交换媒介,惟不具备实体货币的所有属性。」也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地位。 2014年,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定义其为「并非由央行或政府部门发行的,也不必要与法定货币相关联的一种数码形式的价值,但是它作为一种支付途径被自然人和法人所接受,并可以电子地转帐,储存和交易。

在中国大陆是指运行在网络上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腾讯公司的Q币、盛大公司的点卷,另外网路游戏亦有虚拟货币。虚拟货币通常用于用户购买网络上的虚拟服务,例如腾讯公司Q币的QQ会员功能、网路游戏的装备等。虚拟货币通常是用户缴费手段。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等于2009年定义为:由网路游戏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网路游戏运营企业所提供的伺服器内,并以特定数位单位表现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

资料来源:Virtual currency From Wikipedi

Ⅵ 虚拟货币该如何玩是否靠谱

从现阶段的情况看,天平秤在向“不可靠”这一边歪斜。拿BTC而言,2017年BTC曾大涨1400%,最大时做到一个比特币2万美元的水平。但进到2018年后,市场是一片哀嚎。一季度BTC下滑超出50%,现在的价格是7000元以内。全部数字货币市场现阶段也都很萧条,各种各样币的价钱都是在跌,例如“以太币”已从1300多美元跌到400元上下。更为重要,外部放出的非利好消息数据信号愈来愈多。在这个生态链里,如果按利润的分派算得话,最赚钱的是发售虚拟货币的那个团体。他的关键任务就是开发和宣传策划,把币虚构出来以后,争得进到最出名的那几个虚拟货币交易销售市场。

销售市场焦虑完美的控制着这个市场进入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之上仅仅个人浅见并不等于一切投资价值分析。个人觉得虚拟货币只不过是区块链技术的一种表现方式, 区块链的技术使用价值才是大家认可的,这也是一种发展趋势。可是区块链应用≠虚拟货币。自然目前来说区块链应用最常见应用在了虚拟货币上,在加上资产的操作,爆炸式提高。但是目前的虚拟货币的价格如同气温一样:变幻无常,可是个人觉得虚拟货币总体的发展趋势或是下行的,但也不排除以后会上涨,那时候能否拖住或者能高抛低吸那样神操作,全看自己了。此外倘若中后期什么发行数字货币的公司可以把区块链应用应用到实体线,还是很有期待的。

Ⅶ 盘点2021年虚拟货币(空气币)骗局

2021年是加密货币主流化的重要一年,流行的加密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和Dogecoin等,在1月份发生的memestock热潮之后,迎来了辉煌的一年。这些加密货币飙升至新高,吸引了大量之前可能不熟悉该行业的人关注。

不过,加密货币是不可预测的,它仍然是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波动性市场,并且它几乎完全没有保护虚拟货币投资者的法律法规。但是在过去的一年里,还是有这么多的加密货币新手跳入这个“一半天堂、一半地狱”的市场中打算碰碰运气,而他们与一些骗子则组成了2021年虚拟货币市场最独特、最无耻的骗局

Squid Game鱿鱼币

把今年最大的最火爆的电视剧《鱿鱼 游戏 》变成一种加密货币,你会得到什么?

答案是你将成为本年度最“社死”的骗局之一——Squid Game的主角。

鱿鱼币是一款与鱿鱼 游戏 同名的 游戏 平台的独家代币。该平台模仿了电视剧中的六轮比赛,最终赢家获得的奖金(剧中大奖上限为3850万美元,而这个虚拟货币项目没有上限)将以鱿鱼币的形式发放。不过玩家必须先支付预设价格的鱿鱼币才能参与每场 游戏 ,有些回合还需要用户购买在平台上出售的定制NFT(非同质化代币,在此 游戏 中类似于 游戏 皮肤或道具)。

就是这样一个听着都是镰刀割韭菜声音的项目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据悉,鱿鱼币在10月20日的预售中不到1秒就售罄了,而在10月29日正式发行时,1美分一个的鱿鱼币在24小时内被炒到2.22美元,暴涨2400%,并且在接下来的几周,鱿鱼币币价达到惊人的2861.8美元(约合人民币18309元),这引得CNBC、《福布斯》、《商业内幕》和其他一系列媒体对鱿鱼币的争相报道。

不过与多数庞氏骗局一样,鱿鱼 游戏 虚拟货币项目体量到了一定阶段后也会很快装不下去。在币价炒到高峰时,曾有投资者抱怨,他们无法在唯一可交易该币种的虚拟货币平台Pancakeswap上出售持有的鱿鱼币,这本应给大家敲响警钟,但大家还是被高涨的鱿鱼币给冲昏了头脑,选择相信鱿鱼币创始人LinkedIn的解释,即该项目部署了一种创新的“反倾销技术”,暂时会限制人们在需求下降时出售鱿鱼币。

然而事实证明这是又一个“拉地毯”骗局。美东时间11月1日,鱿鱼币突然闪崩,5分钟内从每个币2861美元跌到了0.0007美元,跌幅为99.999976%。而此时,鱿鱼币创始人LinkedIn已兑现了等值的币安币,将资金转移。

SaveTheKids币

2021年,美国社交媒体上的KOL推销加密货币是今年的一大特色。

例如近期抛售大量特斯拉股票,打算辞职的做“网红”的马斯克,他就多次在社交媒体上推销狗狗币,而今天所说的这个骗局也是由KOL在社交媒体平台上给加密货币宣传与站台所引起的。

2021年6月初,洛杉矶电子竞技组织FaZeClan的4位成员Kay、Teeqo、Jarvis、Nikan和YouTuber RiceGum开始推广一种名为“SaveTheKids”的加密货币,该项目宣称将会为儿童慈善机构筹集资金,这对于项目与KOL来说本应是一个双赢的结果,但这又是一个“拉地毯”骗局。

当一个开发者创建一个加密货币,意图带着投资者的资金逃跑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在SaveTheKids代币正式推出后不久,由于那些持有大部分代币的初始投资者的大规模抛售,该加密货币下跌,SaveTheKids一上市,就变得毫无价值。

从这里看也许并不是一个骗局,但是,有人注意到,FaZe的 Kay特别喜欢推广加密货币,而这些加密货币都以这种方式结束,像Coffeezilla、SomeOrdinaryGamers和Barely Sociable这样的,FaZe 的Kay都在推广。

最终在7月初,洛杉矶电子竞技组织FaZeClan宣布自查结果,4位成员因涉嫌加密诈骗,一位成员被开除,另外三位成员直接进行停赛处理。

MILF代币

如果不对Adin Ross(阿丁·罗斯)推广MILF币的行为进行处罚,那就是失职。

Ross是一个受欢迎的Twitch媒体人,在该平台上有数百万的追随者,但他本人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骗子。

在社交媒体上不经意晒出自己在什么项目中赚了多少钱是Ross的惯用伎俩。在以前,Ross是通过这种方式推广线上赌场,也正因如此在过去的一年里,他备受批评;而在今年5月份,Ross也紧跟时代潮流,杀入了加密货币世界,开始推广一种名为MILF币的虚拟货币。

Ross照常在社交媒体上晒出自己通过MILF币所获得的几十万美元报酬,以展现自己购买该加密货币的繁琐过程。然而,仅仅三周之后,当谈到这个投资机会时,Ross口子的信息传递发生了鲜明的变化。

"顺便说一下,我前段时间做的那个MILF Token,简直就是狗屎!我已经告诉过你们不要买那玩意。"罗斯在一次直播中笑着说。"

截至发稿时,MILF币已经比Ross推广时损失了约98%的价值。

Meme Coin币

去年,如果没有假的埃隆·马斯克推特账户的回复,你不可能遇到一条关于新的Meme Coin计划的推文。

今年,假新闻稿将这种骗局提升到了新的水平。

在2021年的两个不同场合,全球零售企业的假新闻稿欺骗了媒体,让他们发布了公司将开始接受加密货币的假消息。9月,一份假的新闻稿宣布,沃尔玛将开始接受莱特币。就在几个月后,一份假新闻稿声称克罗格公司将接受比特币现金作为付款。

然而,两则新闻都不是真的。这些虚假文件背后的欺诈者能够成功地通过大的新闻发布公司发布这一假消息,在那里他们被传播给主流新闻机构并被报道。随着加密货币倡导者继续为他们年轻的行业寻求验证和合法性,声称提供这种验证和合法性的骗局将继续增长。

这些行为引起了前股票经纪人乔丹贝尔福特(华尔街之狼)的批评,他在接受《太阳报》采访中警告投资者,不要将资金投入加密货币Meme Coin,如狗狗币 (DOGE) 和柴犬 (SHIB),因为柴犬和狗狗币是毫无价值的笑话。

Poly Network (一个去中心化交易平台)

2021年的虚拟货币骗局中,Poly Network的这场世纪大劫案必须留下姓名。

今年夏天,一名黑客发现了去中心化金融平台Poly Network的一个漏洞,能够使得他们将6亿多美元的虚拟货币转移到他们的账户。

然而,这么大的一笔钱很难无罪地消失。在随后的几周里,黑客向Poly Network伸出援手,并声称他们一直打算归还这笔钱。Poly Network也很配合,甚至把黑客称为 "白帽子先生"(正义的黑客),试图通过他们查找到平台的安全缺陷,以便在邪恶的行为者出现之前将其修复。

最后,好在黑客履行承诺将大部分加密货币资金转回了平台,这才使得Poly Network及其平台用户未产生更大的损失。

黑客从中得到了什么好处?首先,他们逃脱了任何可能的不利影响,因为他们进行了 历史 上最大的加密货币抢劫案,其次Poly Network还向归还资金的黑客提供了50万美元的奖励,可谓是名利双收。

Africrypt (一个虚拟货币投资平台)

据外海媒体报道,今年年中,南非加密货币投资平台Africrypt的创始人Ameer Cajee和Raees Cajee已确定失联,与其一同消失的还有6.9万枚BTC(目前价值约23亿美元),该起事件或成史上最大一起加密货币骗局。

据悉,Africrypt是由南非两兄弟,现年21岁的Raees Cajee和17岁的Ameer Cajee创立于2019年的加密货币投资平台,其目标受众为高净值个人和名人。

与任何其他骗局一样,Africrypt也承诺为投资者提供难以置信的高额回报,甚至曾声称可以提供10%的每日回报。该公司非常擅长瞄准受害者,以至于大多数投资者都将其视为通往财富自由的秘密钥匙。正是这个目标市场,让Africrypt在过去有机会接触其他富有的投资者圈子,其客户平均的投资额达到10.5万美元,有些甚至高达140万美元。

其实,在2021年4月Africrypt便已在谋划跑路了,Cajee兄弟声称他们的投资公司被黑客攻击,他们所有客户的账户都被泄露了,并恳请他们不要采取法律行动,因为这会影响他们对加密货币的追回,而在跑路前七天,Africrypt公司员工已经无法访问系统后台,此时大家逐渐变得焦虑了起来。事后证明大家的担心并不多余,Cajee兄弟最终与6.9万枚BTC一起消失在大众的视野中了。

代表投资者的律师声称,有多达6.9万枚BTC被Cajee兄弟盗走。如果这是真的,Africrypt将是迄今为止最大的加密货币诈骗案。然而南非金融部门行为监管局(Finance Sector Conct Authority)相关负责人Brandon Top ham表示,在法律上,加密资产并不属于金融产品,因此目前该机构被禁止启动正式调查。

The stolen NFT

与通过本文上述的其他骗局被盗的金额相比,Jeff Nicholas(杰夫·尼古拉斯)的故事是小巫见大巫,但它仍然值得一提。

Nicholas是三个NFT的所有者(分别是猿、猫、狗,由计算机生成的艺术品),他购买这些不可伪造的代币,以证明它们所连接的物品的所有权。

Nicholas说,骗子以提供技术支持为幌子,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骗子从Nicholas的钱包里清除了 NFT猿、猫和狗。据Nicholas透露,本次诈骗损失总计约 150 ETH,约合 48万美元。

当NFT第一次被盗时,Nicholas试图传播消息,通知其他人不要购买他的被盗NF,而且平台OpenSea第一时间也锁定了Nicholas的资产,但骗子已经抢先将其卖给出价最高的人,虽然Nicholas理论上仍然有机会将其拿回来,但是得通过真金白银买回来。

事后,虽然区块链显示他不再拥有它们,但Nicholas声称,区块链上这些无可争议的记录是不相关的,他才是真正的所有者,Nicholas最后还是否定了了NFT倡导者声称赋予任何这种价值的基础,即信任。

将来币圈还会有更多新型骗局,大家要注意防范,保护好自己的资产。 (完)

Ⅷ 在中国合法的虚拟货币都有哪些

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

网络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

第一类是大家熟悉的游戏币。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靠打倒敌人、进赌馆赢钱等方式积累货币,用这些购买草药和装备,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戏机里使用。那时,玩家之间没有“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起门户和社区、实现游戏联网以来,虚拟货币便有了“金融市场”,玩家之间可以交易游戏币。

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 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

第三类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BTC)、莱特货币(LTC)等,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体产生的电子货币,也有人将比特币意译为“比特金”,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使用。

(8)虚拟货币技术部扩展阅读

执法从严:

(二十三)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企业,由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予以查处。

(二十四)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服务企业,由文化行政部门、商务主管部门通知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十五)建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盗号”、“私服”、“外挂”、非法获利、洗钱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部门应定期沟通,协调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管理工作。

(二十六)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所发行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不得与游戏内道具名称重合。网络游戏内道具的管理规定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订。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虚拟货币

Ⅸ 虚拟货币的管理方法

(一)本通知所称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用于兑换发行企业所提供的指定范围、指定时间内的网络游戏服务,表现为网络游戏的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点数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戏活动中获得的游戏道具。
(二)文化行政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提供主体的管理。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服务”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业务的,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和《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管理。凡提供上述两项服务的企业,须符合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有关条件,向企业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是指发行并提供虚拟货币使用服务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是指为用户间交易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提供平台化服务的企业。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经营以上两项业务。
(三)企业申请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服务”业务的,除依法提交相关材料外,须在业务发展报告中提交虚拟货币表现形式、发行范围、单位购买价格、终止服务时的退还方式、用户购买方式(含现金、银行卡、网上支付等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四)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业务须符合商务主管部门关于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有关规定。此类企业在提出申请时,除依法提交的材料外,须在业务发展报告中提交服务(平台)模式、用户购买方式(含现金、银行卡、网上支付等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用户账号与实名银行账户绑定情况、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五)已经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相关经营业务。逾期未申请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予以查处。文化行政部门批准文件抄送商务部和中国人民银行。 (六)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当依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产品营运情况,适量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严禁以预付资金占用为目的的恶意发行行为。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虚拟货币总量等情况,须按季度报送企业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
(七)除利用法定货币购买之外,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得采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户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时,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必须保存用户的充值记录。该记录保存期自用户充值之日起不少于180天。
(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它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
(九)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和申诉处理程序措施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并在企业向用户提供服务的网站上显著位置进行说明。
(十)用户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过程中出现纠纷的,应出示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在核实用户身份后,应提供虚拟货币充值和转移记录,按照申诉处理程序处理。用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积极协助进行取证和协调解决。
(十一)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计划终止其产品和服务提供的,须提前60天予以公告。终止服务时,对于用户已经购买但尚未使用的虚拟货币,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必须以法定货币方式或用户接受的其它方式退还用户。
网络游戏因停止服务接入、技术故障等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自身原因连续中断服务30天的,视为终止。
(十二)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得变更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单位购买价格,在新增虚拟货币发行种类时,需根据本通知第三条所列材料内容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十三)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支持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的,应采取技术措施禁止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用户账户之间的转移功能。
(十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在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相关交易服务时,须规定出售方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要求其绑定与实名注册信息一致的境内银行帐户。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必须保留用户间的相关交易记录和账务记录,保留期自交易行为发生之日起不少于180天。
(十五)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要建立违法交易责任追究制度和技术措施,严格甄别交易信息的真伪,禁止违法交易。在明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为非法获取或接到举报并核实的,应及时删除虚假交易信息和终止提供交易服务。
(十六)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
(十七)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和交易服务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在相关部门依法调查时,必须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记录。
(十八)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用户间虚拟货币转移服务的,应采取技术措施保留转移记录,相关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180天。 (十九)各地要按照公安部、文化部等部门《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公通字[2007]3号)的要求,配合公安机关从严整治带有赌博色彩的网络游戏,严厉打击利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从事赌博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十)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得在用户直接投入现金或虚拟货币的前提下,采取抽签、押宝、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分配游戏道具或虚拟货币。
(二十一)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服务企业应积极配合管理部门,采取技术手段打击“盗号”、“私服”、“外挂”等。
(二十二)对经文化部认定的网络游戏“私服”、“外挂”网站上提供网上支付服务的,由文化部通报中国人民银行。 (二十三)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企业,由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予以查处。
(二十四)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服务企业,由文化行政部门、商务主管部门通知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二十五)建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对“盗号”、“私服”、“外挂”、非法获利、洗钱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部门应定期沟通,协调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管理工作。
(二十六)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所发行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不得与游戏内道具名称重合。网络游戏内道具的管理规定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订。
特此通知。
文 化 部 商 务 部
二○○九年六月四日

Ⅹ 虚拟货币在中国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
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比特币在国内被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现阶段,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产品或服务。比特币不能且不应该作为货币使用。
一、正确认识比特币的属性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合法,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比特币在国内被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现阶段,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产品或服务。比特币不能且不应该作为货币使用。瑞泰币、莱特币等山寨币也同样适用。

法律依据: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播有益于提高公众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

衍生问题:
什么是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即非真实的货币,一般包括游戏币和数字加密货币。我们经常提到的虚拟货币一般是指比特币、莱特币、微盟币、瑞泰币这些数字加密货币。虚拟货币不是一般等价物,而是价值相对性的表现形式,或者说是表现符号;也可以说,虚拟货币是个性化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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