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虚拟货币 福源币 国家承认吗
国家对福源币没太多的评价,福源币这种虚拟货币作为一种珠宝行业的积分是合法的,其交易平台又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但也只能说明福源币的合法性,如果做非法的事情,依然是违法违法的。
央行等五部委下发的比特币风险通知《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② 中国允许发行的12种虚拟货币都有什么
“中国官方没有认可任何一种虚拟货币也没有法定虚拟货币_槟饣醣沂峭缁牟铮谕缒诹鞫氖只畔⑹撬腥宋薹?刂频耐缈占涞拇胧切槟饣醣以诵械幕。蹲收咧荒芡ü岸私缑娌僮鳎砻嫔稀翱刂啤弊判槟饣醣叶槟饣醣曳窕沟脑擞呖赡芡ü刂拼攵晌槟饣醣业氖导什倏卣_”。
拓展资料: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侠义元宝(用于侠义道游戏),纹银(用于碧雪情天游戏),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夸克币、泽塔币、烧烤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圈内流行"比特金、莱特银、无限铜、便士铝“的传说。
中国不存在第一批合法的虚拟货币这一说。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发布比特币风险通知,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现可以自由的买卖。_其它数字机密货币也同样适合,例如山寨币始祖莱特币、珠宝行业的商业积分福源币以及主打小额打赏的狗狗币等等。但虽然虚拟货币在我国是合法存在的,如果打着虚拟货币的幌子进行传销诈骗,那就是违法的活动。
网上虚拟货币的私下交易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虚拟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双向流通。这些交易者的活动表现为低价收购各种虚拟货币、虚拟产品,然后再高价卖出,依靠这种价格差赢取利润。随着这种交易的增多,甚至出现了虚拟造币厂。
虚拟货币除了主营公司提供之外,还有一些专门从事“虚拟造币”的人,以专业玩游戏等方式获取虚拟货币,再转卖给其他玩家。以温州地区为例,大概有七八家这样的“虚拟造币工厂”,从业者达到四五百人。这样不仅给虚拟货币本身的价格形成一种泡沫,给发行公司的正常销售造成困扰,同时也为各种网络犯罪提供了销赃和洗钱的平台,从而引发其他一些不良行为。
③ 700维卡币值多少人民币
维卡币无法兑人民币。
1、原因是因为维卡币是一种创造出来的网络虚拟货币名词,被政府认为涉嫌传销类诈骗。维卡币中国公司已经内部确认维卡币为“直销”,但是没有拿到国内许可。在商务部公布的61家直销企业名单中, 也未找到维卡币的名字。
2、2017年央视公布350个资金传销组织名单,维卡币在名单中。2018年5月,湖南省株洲县检察院将公安部督办的“3·15”维卡币特大网络传销案第三批次的最后4名涉案嫌疑人向法院提起公诉。
3、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本身是开源程序,其总量限制的参数和方式,均显示在开源代码中,这样做是为了公开透明地展示货币系统的运作机制。但维卡币并不公开其源代码,这本身是违法了虚拟货币的基本准则。”另外,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是市场自发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规模后逐渐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来完成交易。而维卡币是自己发行,自建平台来进行交易,所谓的和银联合作子虚乌有。维卡币这种基本属性都有问题的币种,投资风险很高,投资者需要谨慎。
4、币圈比特币之家网以及众多大众媒体也均揭露过维卡币这种打着比特币幌子的传销骗局。经济学家指出,维卡币属多级传销性质的虚拟货币,投资风险极高,参与者须谨慎。
拓展资料
维卡币不仅仅是一种加密货币。为了使其获得成功并且独一无二,维卡币创造了整体的概念和体系,以使维卡币能够成为加密货币领域的领军者。维卡币香港分公司正式成立,地址位于香港九龙尖沙咀。是继欧洲和迪拜之后,又一个主要办公场所。维卡币投资人购买账户后,便得到相应的代币,利用代币“挖矿”,就能获得相应的维卡币回报。未来公司业务将遍布全球,实现超过100万的交易商和21亿枚维卡币的目标。
④ 义务福咖是传销吗
截止2018年11月1日,义乌福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尚未被认定为传销,但义乌福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推出的“福币”为虚拟货币,虚拟货币风险央行已多次发出警告。深圳罗湖区法院也审理了一起关于福币的传销及非法集资案件。以下为新闻报道:
2018年8月20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了《翁涛等人涉嫌集资诈骗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记者从告知书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翁涛等人通过深圳光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社会发行虚拟货币“光彩币”,同时以传销的手段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光彩币会员。
后翁涛等人收购发行“福币”的弗尔斯特控股有限公司,将原“光彩币”、“福币”两种虚拟货币及会员合并,向社会推出“凯富K”积分,之后利用募集的资金收购河北攀宝沸石矿部分股权,通过积分兑换沸矿股权等方式继续非法集资,后无法按时兑付投资者的投资款,给投资人造成巨大损失。
由于该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检察院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告知该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一则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公众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原文如下: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⑤ 虚拟货币福源币FTC是否违规呀,真的是传消
这个只是裂变的模式
⑥ 虚拟货币福源币FTC是谁可介绍下
虚拟币现在是创新的新趋势
⑦ 虚拟货币福源币FTC是什么东西来的
福源币是国产的一种虚拟货币,现在都已经有自己的网络指数,发展情况不错,用户群体蛮多的。
⑧ 福源币是什么
福源币就是个资金盘,打着币的旗号
早都崩盘,关网了!
⑨ 虚拟货币的常见种类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福源币、狗狗币等等。
网络虚拟货币大致可以分为
第一类是大家熟悉的游戏币。在单机游戏时代,主角靠打倒敌人、进赌馆赢钱等方式积累货币,用这些购买草药和装备,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戏机里使用。那时,玩家之间没有“市场”。自从互联网建立起门户和社区、实现游戏联网以来,虚拟货币便有了“金融市场”,玩家之间可以交易游戏币。
第二类是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讯工具服务商发行的专用货币,用于购买本网站内的服务。使用最广泛的当属腾讯公司的Q 币,可用来购买会员资格、QQ秀等增值服务。
第三类互联网上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BTC)、福源币(FTC)、莱特货币(LTC)等,比特币是一种由开源的P2P软体产生的电子货币,也有人将比特币意译为“比特金”,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主要用于互联网金融投资,也可以作为新式货币直接用于生活中使用。
⑩ 福源币是否合法
亲,任何虚拟货币都是不合法的,只有央行发行的货币,才是合法的。而P2P平台倒闭潮,小心庞氏骗局,血本无归!银行存款的保险,也只能保50万而已,你认为其他渠道能安全过银行了么?目前是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