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虚拟货币要征税 税率20%是否有点高
不太清楚唉,应该不能这么高吧
⑵ 虚拟货币个税
不反对国家征收个税,但先要保护个人的虚拟财产
国家税务总局强调,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据北京市地税局相关人士透露,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固定为20%,北京地税还将出台核定个人销售虚拟货币财产原值的相关办法。
关于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是指在网络虚拟世界中所流通的代用货币。除了各大网络游戏公司所发行的、冠有各种品名的虚拟货币外,使用较普遍的虚拟货币还包括腾讯Q币等。
目前虚拟世界的网络交易已经大大超出了人们的设想,已经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庞大网上交易市场。而且,产生了专门从事“打币”的职业打工一族;也出现了专门兑换各种游戏币的兑换店。
⑶ 数字货币盈利要不要交个税如果交要交多少
在我国,数字货币不属于货币。所以,数字货币取得的收入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818号)规定,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
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确定财产原值。
⑷ 虚拟币税收怎么收
这个说肯定是不合理的,虚拟货币一般是不需要交税的,如果说你交这个税,那与你原来的价值是不相等的,会很贵,不划算
⑸ 虚拟物品交易要交税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京地税个[2008]1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
三、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⑹ ■■■■■网络虚拟货币10%税收是依据什么制定出来的
这可以说和两会时代表们特别提到的霸王条款一样,
没有什么依据
不知楼主是否赞同我的观点。
我希望政府能够对虚拟财富出台相关的法律规定,不能无法可依。
出现了新的事物,法律也应该要跟上来。不然就会有人钻空子。
511002 朋友,希望你在回答问题的时候,不要随便的在网上一些东西放上来,这样经常会造成文不对题的结果。要有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我在答题时,首先就是考虑自己是否有过这方面的经验和感受,有,自己写;没有,网上找相关资料,然后抽出重要的,对题目有帮助的内容来讲。电脑方面的问题,还要先自己动手实验,正确,然后才发出来。
请参考。
⑺ 2015年虚拟货币有制度说税收多少吗
2008年北京市地税局公布虚拟货币交易税征收细则,根据个人是否能提供收入证明,按利润的20%或交易全额的3%两种税率征税。目前,北京地税部门已开始接受虚拟货币交易的申报和纳税。
但主要针对的是游戏币,并不是指加密货币,加密货币目前还没有进行规范,只是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
但在澳大利亚需要征收10%的增值税,加拿大,美国个别的州也需要收税。福源币的运营者也在努力的让其政府对虚拟货币进行规范,对其进行征税。让加密货币更加的合法和规范。
⑻ 腾讯发虚拟货币Q币而且和人民币等价兑换,这合法么须要交什么税么
应该是不合法的,但由于没有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所以……也就……至于交税,基本是不需要的。
⑼ 我国2022年对虚拟货币征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818号)的规定:
1、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
3、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拓展资料:
(通知)提出的工作措施:
1、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中央层面,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十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整体统筹和推动工作落实;地方层面,各省级人民政府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依法取缔打击本辖区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2、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监测预警。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完善虚拟货币监测技术平台功能,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各部门、各地区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
3、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金融管理部门、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从切断支付渠道、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加强相关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依法打击相关非法金融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综合施策,有关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全方位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