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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虚拟数字货币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5-04-24 07:38:04

『壹』 什么是虚拟数字货币

虚拟数字货币是一种基于加密算法和数字技术的电子货币,不具有实物形态。


虚拟数字货币是一种特殊的电子货币,与实际的法定货币不同,它是由加密技术控制并基于特定算法产生的新型货币系统。它不存在实体形态,仅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在于网络世界中。以下是关于虚拟数字货币的详细解释:


虚拟数字货币的特性及工作原理


1. 数字化形态:虚拟数字货币完全存在于网络中,以数字形式进行交易、存储和发行。它不依赖于传统的金融机构,而是通过特定的网络技术实现点对点的传输和价值转移。


2. 加密算法保障安全:虚拟数字货币利用先进的加密算法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和匿名性。这些算法确保货币的发行和流通能够抵御篡改和欺诈行为。


3. 去中心化:虚拟数字货币通常采用去中心化的模式,不依赖于单一的发行机构或政府。它依赖于网络中的多个节点共同维护货币系统的正常运行。


4. 交易效率高:由于虚拟数字货币采用数字技术,其交易过程往往非常迅速且成本低廉。这种高效率的交易模式使得它成为一种极具吸引力的支付手段。


虚拟数字货币的实例和现状


虚拟数字货币的典型代表包括比特币以太坊等。比特币是迄今为止最为知名和广泛使用的虚拟数字货币之一,它通过特有的区块链技术实现去中心化的交易和价值转移。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开始接受虚拟数字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其市场规模和应用场景也在不断拓展。同时,各国政府也逐步加强对虚拟数字货币的监管和规范,确保其健康发展。


总之,虚拟数字货币是一种基于数字技术的新型货币形态,具有数字化、加密安全、去中心化和高效交易等特点。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市场的不断拓展,虚拟数字货币正逐渐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一种重要支付手段和经济现象。

『贰』 廖望的原子币是传销还是真实存在

是传销,不真实存在的空气币。

据天眼查显示,原子恋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望于2020年12月29日同时担任了阿拓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

阿拓斯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6日,注册资本1000万,实缴0元,自阿拓斯公司成立后的这两年时间内曾多次更换法人及高管,廖望曾先后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等职务。

廖望于2020年12月29日担任阿拓斯公司法人代表,同时于2021年1月13日宣布解散原子恋公司,至于阿拓斯公司是继续运营原子恋公司的“原子币”项目,还是就此将“原子币”关网后在阿拓斯公司另起新盘?

我们不得而知,反传防骗联盟提醒所有参与“原子币”项目的会员,原子恋公司解散意味着原子币项目即将关网,你账户里面的所谓价值百万的“原子币”只是一串数字,在中国市场上没有一款虚拟货币以及数字货币是合法的。

央行早已声明:以任何名义发行的各种虚拟货币数字货币均是非法的,唯一合法货币就是人民币。

原子链CEO廖望发表了数字经济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的主题演讲并提出中国依靠经济支撑,在数字经济时代有可能弯道超车,在经济领域成为世界第一强国。

原子链CEO廖望分析了比特币、以太坊等几个典型的数字货币代表。第一代数字货币比特币,首先将比特币的特点和黄金的特点作比较,比特币和黄金一样,数量极其有限,但易于流通,易于分割,比黄金容易保管,比黄金保管更方便。

所以比特币有黄金的优点,却没有黄金的缺点,随着持有的人数越来越多,未来可能突破100万人民币一枚,并预言比特币在未来可能成为世界通用货币之一。

终极结果:数字货币成为世界通用货币,美元霸权会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世界会更加高效和公平,中国借助强大的实体经济一举成为世界第一强国。

『叁』 虚拟货币骗局遭央视揭露

虚拟货币骗局遭央视揭露

虚拟货币骗局遭央视揭露,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这类网络传销案早在三四年前就已出现,国外则更多。这类案件特征明显,基本都是用新的虚拟货币相关概念炒作,虚拟货币骗局遭央视揭露。

虚拟货币骗局遭央视揭露1

日常生活中,经常有陌生电话号称免费拉人进股票群;网络平台上,也经常有各种股票讲课的广告。很多人抱着不花钱只是进群看看、听听课的心态,没想到却一步步陷入被骗的漩涡,损失惨重。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些股票群里所谓的“老师”首先推荐股票,取得信任后,就会推荐自行发行的虚拟数字货币,来骗取投资者钱财。

“虚拟币”号称100倍溢价 网站关闭卷款跑路

记者以投资者的身份潜伏进股票群后发现,全国各地有不少受害者因为免费而入群。

声音来源——某股票群讲课音频: 贝特曼是我国首家、唯一一家数字货币平台即将上线。该平台要发行它的平台币相当于它的股票,相当于IPO。我预计它的平台币有10到20倍的溢价,甚至有100倍的溢价。

在所谓10倍到100倍暴利诱惑下,很多人买入大量“虚拟币”。突然,贝特曼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一夜之间关闭,毫无征兆,股票群被解散,再也联系不到任何一个所谓的“老师”或“客服”,受害者投入的所有资金都无法提取 。有受害者表示,被骗金额最高达百万元 。

北京市投资者: 4月9日凌晨1点钟,半夜醒了以后拿手机看一眼这个盘面怎么样,发现平台点不开了,所有数字都不见了,自己账号也空了,那些群都没了,所有链接都打不开了。我一共被骗了40多万元,多的被骗100多万元。

广东省深圳市投资者: 我老公生病了,我们贷款出来,基本上这100多万元都是贷的。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有小孩子读书,信用卡还不上会影响征信,小孩子读书读不了,我的信用都会出问题,已经走头无路了。

一位股龄近20年的女士,投资非常谨慎,觉得自己肯定不会被骗,刚开始看着群里其他人纷纷跟着老师操作数字货币也不为所动。但是,随着群里人不停晒一些超高利润的盈利截图,以及“老师”的不断洗脑 ,于是也抱着试试的心态投进了第一笔钱。

河南省平顶山市投资者: 还是禁不住诱惑,先转进去了4000元,打新又中奖了,晚上12点又买进,等于44000元全投入进去了。投入进去之后,他说这是锁仓期,又开始发行了平台币,平台币又是10倍的利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夏禹: 我国《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涉嫌诈骗罪,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最高有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用股票讲课当幌子 人情关怀蒙骗老年人

为何这种常见的诈骗套路能屡试不爽?记者发现,除了打感情牌取得受害者的信任,最重要的是,这些诈骗团伙多次冒充一些大型的正规金融平台为自己背书,编造一些虚假的一夜暴富故事 ,引诱受害者上钩。

记者在股票群中看到,这个网络讲课平台名为“朗盛翻倍大讲堂”。投资者通过其发布的股票授课广告而加入,很多人一开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进入平台听课 。除了讲课,每天半夜所谓的“老师”还会发长文为“学员”答疑解惑,配上美女头像的“助理老师”,随时解答“学员”的股票疑问。在逐渐取得信任后,“老师”游说“学员”购买虚拟数字货币 。

广东省深圳市投资者: 开始给你推荐几只股赚钱了,后面推荐的几只股,他就不管了,一直叫你拿着,然后说现在大行情不好,就让你把股票全部卖了,来买新币。

北京市投资者: 虚拟币利润太高了,高到一会儿几元、几十元就涨上去了,我们这一拨最终炒的是要达到10倍。他循循善诱地讲课,人情味特浓,特别关心人。

不少受害者告诉记者,他们也曾有过怀疑,但诈骗团伙屡屡用一些大型券商的身份作为背书来迷惑投资者 ,记者在股票群里看到,一旦有投资者表达出疑惑,马上就会被禁言或踢出群,最后留下的都是一些没有接触过虚拟货币,缺乏金融知识的受害者 。

受害人向记者透露,直到现在他们都没见过这个所谓的证券公司李总,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全名。

并且,事后他们才反应过来,“贝特曼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实际上并不存在,所谓的“虚拟货币”打新和涨跌幅也并不真实,完全是诈骗平台自导自演的数字假象 。

五类网络诈骗屡禁不止 警方提示风险

目前,多名受害者已经报案。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还有很多类似的诈骗团伙仍在行骗。那么,普通投资者应该如何避免被骗?

多名受害者告诉记者,他们最近发现又有新的股票讲课平台和新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出现 。当他们用自己的手机号及身份证信息注册登录时,发现只要以前在贝特曼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人 ,在新的所谓的“奥斯曼交易平台”注册后,账号都显示处于冻结状态无法进入 。

北京市投资者: 我发现了一个奥斯曼平台,也是数字货币。内容跟贝特曼一样,就是名字不一样。币种有些区别,其他的操作方式,包括资金管理、新币申购、流水查询等内容都一模一样。

记者又在多个网络平台发现,还有非常多受害者在不同时间也被同样的手段骗过,除了平台名字及讲课老师名字不同,其他行骗手段几乎完全一样。在得知被骗后,多位受害者已经报警。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红星派出所 工作人员: 这个案子已经立案并展开调查,后期刑警负责查。

警方表示类似的诈骗案件非常多,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向陌生账户转账过后,一旦感觉异常,应该立即报警 。

目前公安机关发现的诈骗类型已经超过50种,其中5种主要类型案件高发多发,分别是是网络 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夏禹: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应选择正规、合法的投资渠道。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应警惕那些超高收益的投资。

虚拟货币骗局遭央视揭露2

在元宇宙概念的加持下,各种NFT链游项目蓬勃发展,犯罪团伙也紧跟风口,开发所谓的链游项目、发行游戏代币并上线去中心化交易所。

凌风透露,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这类网络传销案早在三四年前就已出现,国外则更多。“这类案件特征明显,基本都是用新的虚拟货币相关概念炒作,吸引民众参与投资。”他说。

凌风表示,“在推特、贴吧等平台上,如果有人主动私聊,给你介绍他们的项目,那么这些基本可判断为骗局;如果有人发邀请码,则基本可判定为传销。”

根据知帆科技发布的《2021年区块链和虚拟货币犯罪趋势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虚拟货币传销类案件的模式主要包括交易所模式、钱包模式、虚假“智能合约”模式、智能合约模式、矿机租赁模式、云矿机模式、量化机器人模式、短视频模式、矩阵DAPP模式、链游元宇宙模式这10种典型情况。

以当下火热的“元宇宙”为例,在元宇宙概念的加持下,各种NFT链游项目蓬勃发展,犯罪团伙也紧跟风口,开发所谓的链游项目、发行游戏代币并上线去中心化交易所。

《报告》指出,该类案件通常为项目方通过蹭热点、挂靠知名项目等手法吸引投资人入场,不断拉升游戏代币价值,又靠动静结合的高额收益来吸引更多投机者加入,其本质仍是靠用户兑换平台币消耗的主流币来扩大资金池,项目方趁机套钱跑路。

业内人士分析称,作为新型网络传销形式,虚拟货币传销隐蔽性强,但骗术万变不离其宗,不外乎三大典型特征:一是入门费,投资者需通过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二是拉人头,传销参与者的收益来源于其所发展的下线成员交纳的费用;三是复式计酬,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依据给付报酬。

针对前述这些情况,相关部门也在加大监管力度。比如2022年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将虚拟币交易纳入非法吸收资金的情形之中。另外,中国银保监会此前也发布了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两会期间,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表达了加强元宇宙相关产业监管的观点。全国政协委员、第五空间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长、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名誉会长谈剑锋表示,目前,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NFT虚拟艺术品(如卡通人像、电子油画)等在“元宇宙”大行其道,而监管却较难落实,可能形成新的洗钱通道。

“数字经济要深化发展,必须要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但同时要谨防资本利用国家发展规划和热点概念,制造新的虚拟经济泡沫,防止个别人钻政策红利‘空子’、割投资者‘韭菜’。”谈剑锋说。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王鹏对记者表示,目前包括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网络诈骗层出不穷,主要是利用了大众两个心态,一是新技术、新要素或者新的应用产生,大家普遍不理解;二是投机心理,未经了解就去投机、想去赚一笔快钱。

为此,王鹏提出以下建议以便防范以元宇宙、NFT等概念为噱头的网络诈骗,一是相关政府监管部门要加强打击力度,及时发现相关的线索,及时切断、及时处置,而不是说把小问题转化成了大的社会性问题才去处置;

二是行业协会等相关专业化机构要针对元宇宙、NFT等新技术出台相关的行业守则,加强对大众的.教育;三是大众媒体要加强相关的宣传,一方面是对技术应用本身加强宣传,去掉技术的神秘感,另一方面是让大家提高风险意识。

“最后,我觉得从自身角度出发,一是要加强对于技术的学习,不要人云亦云,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收益越高风险越高;二是不要轻信所谓的好机会,对于能在短时间内赚快钱的说法要谨慎,要从长远出发考虑问题。”王鹏说。

虚拟货币骗局遭央视揭露3

近来,菲律宾国内有超过15万年轻人沉迷于玩一款宠物养成游戏赚钱。其原理是玩家通过饲养一个小精灵获得电子卡牌。这种卡牌其实是一种虚拟货币,玩家可在专门的网络加密交易平台自由交易,从而换取现实中的货币。

这些年轻人靠“挖矿”得到虚拟货币,每月能获得几百美元不等的收入。这本质上就是包着游戏外衣的区块链代币游戏,然而在人均月收入约200美元的菲律宾,玩游戏还能获得一笔不菲的收入,对于年轻人来说无疑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然而要看到,通过区块链代币游戏实现获利是不稳定的,甚至很有可能是一场骗局。比如今年年初风靡一时的“火星志愿者”区块链游戏,虽然蹭上了元宇宙和马斯克,宣传“边玩边赚”、收益高达万倍,但是需要先花600多元购入虚拟币,最终游戏宣传的高收益因币值崩溃化为泡影。

针对此类行为,今年2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中就提到,一些不法分子蹭热点,以“元宇宙投资项目”“元宇宙链游戏”等名目吸收资金,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从本质上来说,打着玩游戏的旗号获得的虚拟代币到底能换多少钱,是基于极不稳定的市场交易价值,一旦崩溃,最后就会沦为一场泡沫游戏。

因此,中国一直注重对比特币等的监管,去年5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要求坚决防控金融风险,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从纯技术的角度看,专业矿机在区块链“挖矿”效率上远胜过一般玩游戏的机器。中国一度占据全球“矿场”算力60%以上,许多“矿工”在中国寻找小水电等能源便宜的地方布设了海量矿机。

然而,中国即使能通过挖比特币等各类币种获取一些海外收益,仍然坚决关停了各地的矿场,算力占全球比例迅速降到5%以下。这是正确的决策,因为浪费巨量的能源只是用来生产赌场的筹码,对中国整体而言没有益处,许多人发现之前显卡的价格大涨,就是与大量显卡被用于挖矿有关。如果引发年轻人参与区块链货币炒作,后果则会更加糟糕。

但是像中国如此坚决监管并关停各类区块链货币炒作的国家在全球范围内并不多。韩国青年因生活压力巨大,纷纷参与数字货币游戏,指望一夜暴富。2017年冬天,全球最大宗的比特币交易有三分之二发生在韩国。

毫无疑问,数字技术的发展是新世纪以来全球经济的亮点,但是对“e时代”的年轻人来说不见得全是好事。全球大多数国家的年轻人生长于数字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受各种暴富神话的影响,他们对财富的认知也在发生变化。上一代人在工厂流水线上辛苦工作积累财富的方式在年轻人心中“大势已去”,没有吸引力了。

其实对于菲律宾等劳动力众多、缺少就业机会的国家,即使是收入一般的工厂流水线工作,对年轻人来说也是不错的发展起点,而且工厂还能解决大量就业,当地政府非常欢迎。然而,电子文化先于工业文化侵袭了这些国家,只需要低档的电脑和手机就足以让整个国家的年轻人沉迷其中。

因此,有的国家意识到这个问题,会将数字技术引导向正确的用途,如在疫情期间提倡远程教学、限制青少年打游戏的时间、对游戏内容进行监管。但是世界各国发展水平不一,能通过发展享受到数字技术的成果已经不容易,想要进一步兴利除弊则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无论科技如何进步,国家想要实现长远发展,年轻人奋发向上的精神内核不能丢。拨开技术编织的迷雾,正确认识种种新包装下的庞氏骗局或者泡沫经济炒作,是正能量社会的应有之义。

随着人工智能、机器人、新能源等各种科技的不断进步,也许有朝一日,传统行业的劳动性质会发生本质上的改变,但这种改变需要将年轻人引向真正的科技创新,而非越来越多地沉溺于“资本与人性”的泡沫游戏。

『肆』 虚拟货币与数字货币的区别

大家都知道数字货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那么虚拟货币也是数字货币吗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讲一讲虚拟货币与数字货币的区别

其实虚拟货币与数字货币的含义其实基本上上市相同的。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它不同于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货币,因为它能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而不局限在网络游戏中。
根据20日召开的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讨会提出,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团队要积极吸收国内外数字货币研究的重要成果和实践经验,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建立更为有效的组织保障机制,进一步明确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战略目标,做好关键技术攻关,研究数字货币的多场景应用,争取早日推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
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以及移动互联网、可信可控云计算、终端安全存储、区块链等技术的演进,全球范围内支付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数字货币的发展正在对中央银行的货币发行和货币政策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会议透露,人民银行对此高度重视,从2014年起就成立了专门的研究团队,并于2015年初进一步充实力量,对数字货币发行和业务运行框架、数字货币的关键技术、数字货币发行流通环境、数字货币面临的法律问题、数字货币对经济金融体系的影响、法定数字货币与私人发行数字货币的关系、国际上数字货币的发行经验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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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2014年人民网北京虚拟币研讨会在哪举行

2014 年人民网北京虚拟币研讨会在人民网 1 号演播厅举行。这次研讨会的主题是“数字货币与金融科技创新”,会议邀请了来自政府、金融、科技、学术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虚拟货币的发展趋势、影响以及对金融行业的推动作用。
研讨会上,与会嘉宾就数字货币的概念、原理、发展历程以及虚拟币在我国的现状和未来进行了深入讨论。此外,嘉宾还围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政策、安全与风险防范、虚拟币在支付、投资等领域的应用前景等方面展开了交流。
此次研讨会对于推动我国数字货币领域的研究和实践具有积极意义,为相关政策制定和产业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陆』 廖望原子链北京运营中心合法吗

原子链作为一种数字货币,其合法性在法律上存在争议。尽管原子链本身并非骗局,但其交易和流通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可能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特别是在中国,根据央行的规定,所有虚拟数字货币在国内都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这意味著中国公民无法合法地使用或交易原子链等数字货币。

更为重要的是,中国政府尚未发行任何数字货币,并且并未授权任何机构或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因此,所谓的数字货币推广团队在中国也是不存在的。这意味着,如果中国投资者想接触和使用原子链,只能通过海外网站进行交易,但这样的交易过程可能会带来额外的法律和安全风险。

在这样的法律环境下,投资者在考虑是否投资原子链时需要格外谨慎。首先,必须认识到,由于数字货币交易的匿名性和跨境性质,相关的法律风险和不确定性非常高。其次,投资者需要了解和接受,一旦涉及海外交易,可能会遇到诸如资金冻结、跨境支付难题等问题。

此外,由于原子链等数字货币不具备法定货币的地位,其价值波动性极大,投资者面临着较高的市场风险。在当前的法律环境下,对于中国投资者来说,投资原子链等数字货币不仅是冒险,还可能触及法律底线,因此需要全面权衡潜在的风险和收益。

总之,原子链作为一种数字货币,虽然其本身的技术和理念可能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但在当前法律框架下,其在国内的流通和交易合法性存疑。投资者应当在充分了解法律风险的前提下,谨慎对待此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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