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炒币犯法吗
个人炒币是违法的,有可能会导致刑事责任。
根据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该通知还强调,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虚拟货币的交易和炒作活动可能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因此,国家将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
炒币和炒股是两种不同的投资方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
1、市场性质
股票市场是一个相对成熟和受监管的市场,股票代表了对一家公司的所有权份额,公司通常有实际的业务和资产作为支撑。
加密货币市场则较为新兴和不稳定,缺乏严格的监管,货币价值大多源于市场信仰和技术前景,而非实体资产。
2、交易时间和限制
股票市场通常有固定的交易时间,如A股的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且有涨跌停板制度。
加密货币市场则是24小时全天候交易,且没有涨跌停限制,因此价格波动更为剧烈。
3、消息面和基本面分析
股票投资者的决策通常基于公司的基本面,如财务报告、增长潜力等,以及行业和宏观经济情况。
加密货币的价格则更容易受到市场情绪、监管政策、技术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基本面分析相对较弱。
4、风险和收益
股票市场虽然也有风险,但相对较为稳定,投资者可以通过分散投资和长期持有来降低风险。
加密货币市场则风险较高,价格波动巨大,可能在短时间内获得高额收益,也可能迅速亏损。
5、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者通常采用价值投资、成长投资等策略,注重公司的内在价值和长期潜力。
加密货币投资者则更多采用技术分析、短期交易等策略,试图通过市场波动获取利润。
非法炒币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虚拟货币兑换
包括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以及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
2、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
即作为交易平台,直接参与虚拟货币的买卖。
3、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撮合服务
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4、代币发行融资
通过发行虚拟货币进行融资活动。
5、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
涉及虚拟货币的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交易。
6、非法外汇经营
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外汇交易,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一、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为掩饰、隐瞒实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一)通过典当、租赁、买卖、投资、拍卖、购买金融产品等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二)通过与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三)通过虚构交易、虚设债权债务、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四)通过买卖彩票、奖券、储值卡、黄金等贵金属等方式,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五)通过赌博方式,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赌博收益的;
(六)通过“虚拟资产”交易、金融资产兑换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七)以其他方式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属于非法经营罪。
⑵ 央行为什么要取缔比特币交易平台
微商货源据财新爆猛料,监管酝酿取缔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受此负面冲击,比特币大跌超20%,跌穿24000关口;莱特币跌27%,以太坊跌18%,比特币现金跌33%...今晚,估计又很多人一夜无眠了,甚至财富瞬间归零。
取缔比特币交易平台,无疑是釜底抽薪;比特币不能交易,相当于证监会把沪深交易所关了!股票好歹还能认公司,比特币完全就是一个数字串,没有任何实际价值,那就只能歇菜了。
比特币8年上涨超500万倍的裂变财富奇迹,在这几年几乎家喻户晓,拥有比特币就等同暴富,甚至有人预言它将代替黄金,成为新一代的“货币”。
今年以来,比特币自年初的每枚6500元,一度上涨至32500元,飙涨400%;即使是央行等七部委对ICO绞杀,比特币也成了打不死的小强,在暴跌后上演暴涨,价格反弹到3万元关口,令人瞠目结舌。
……
可能正是因为一路开挂的狂飙,让央行下定决心,要置比特币于“死地”;目前看,比特币的“四宗罪”,让其惹火上身,走上了自我灭亡之路。
洗钱。在严厉的资本管制下,现在国人出境买1000块东西都要上报;但用比特币洗钱可以绕过管制,成了非法资金出逃重要渠道;如果不及时杜绝,资本管制就成了空谈!
侵害了央行铸币权利。任何一个国家,铸币权必然掌握在政府手里,数字货币小打小闹可以,搞火了没有国家能容忍的,比特币的崛起,是对央行地位的挑衅,也是金融安全的黑洞,这是政府绝对不会允许的。
不符合监管利益。在中国,金融交易所必须由一行三会监督下运行;目前境内数十家比特币平台,监管层完全管不到,上面要求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任务,就成了风中楼阁,因此,消灭比特币,完全符合监管层利益诉求。
跟脱虚向实无关。比特币等代币对实体经济没有任何作用,根本不符合国家脱虚向实的方针,更像是披着高科技的外衣的击鼓传花,只是投机者与操纵者的追利工具。
对中国来说,还有一个棘手的问题,几乎所有比特币热钱都往中国流,哪个国家会承受住?曾经有一段时间,中国比特币等交易量占到了全世界90%以上,现在还超过一半,这是多么疯狂,多么可怕。
望采纳。
⑶ 虚拟货币被国家认可吗
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下发的防范比特币风险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否定了其货币属性。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服务,比特币相关的网站必须进行备案,要求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一次采访中则表示,比特币就像是邮票一样的可交易资产。
一句话,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在我国是合法存在的,但政府对虚拟货币采取冷处理的态度,不肯定也不否定。世界上各主要的国家也大都对虚拟货币采取冷处理的态度。
2015年以来流行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福源币、狗狗币、瑞波币等等。
有可能,但就目前来说政府还没有禁止。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在我国是合法存在的,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的比特币风险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否定了其货币属性。央行行长周小川则把比特币比作是像邮票一样的可交易资产。
全球各主要的国家大都对虚拟货币采取冷处理的态度,国家禁止虚拟货币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
1、虚拟货币严重的冲击了现有的货币体系,大有取而代之的意图;
2、虚拟货币爆出知名的弱点和缺陷,在一定时间内是无法克服的;
3、虚拟货币被用于洗钱等非法活动,政府无法忍受。
2013年以来流行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福源币、莱特币、狗狗币、瑞波币、元宝币等等。
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博鳌亚洲论坛表示,虚拟货币本来就不是央行批准的货币,也谈不上取缔。由于数字货币并非央行启动和批准的币种,因此谈不上取缔。数字货 币属于数字资产,个人与个人之间可以自由交易。所以数字货币不是传销,不是资金盘,是一种理财投资。
央行其实很早就开始研究数字货币了。从历史发展的趋势来看,货币从来都是伴随着技术进步、经济活动发展而演化的,从早期的实物货币、商品货币到后来的信用货币,都是适应人类商业社会发展的自然选择。作为上一代的货币,纸币技术含量低,从安全、成本等角度看,被新技术、新产品取代是大势所趋。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全球范围内支付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体系的建立,对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都是十分必要的。
中国承不承认虚拟货币_****** 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下发的防范比特币风险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否定了其货币属性.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服务,比特币相关的网站必须进行备案,要求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一次采访中则表示,比特币就像是邮票一样的可交易资产.一句话,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在我国是合法存在的,但政府对虚拟货币采取冷处理的态度,不肯定也不否定.世界上各主要的国家也大都对虚拟货币采取冷处理的态度.2015年以来流行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福源币、狗狗币、瑞波币等等.
国家为什么不取缔虚拟货币****** 1.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2. “虚拟”这种形式及其表现并不是第一位重要的,第一位重要的是内在价值问题.也就是说,虚拟货币代表的价值,与一般货币代表的价值具有什么样的联系与区别.3. 鉴于问题背景的深度,在研究的出发点上,需要站得更高.货币问题是现代性范畴的问题,虚拟货币问题则是后现代性范畴的问题.它们之间并不共享同一基础范式.而正是范式的差异,而非虚拟现象,导致了二者的不同.
虚拟货币中国为什么不制止_****** 虚拟货币作为一种新生的事物,有其进步性的一面,中国对待新事物的态度一项是法不禁止则可为,但如果虚拟货币对现有的金融体系造成威胁,政府就会出手.在2013年下半年比特币曾火爆一时,一度飙升至8000元大关,随之而来的是民众...
有哪些国家承认虚拟货币的合法性地位 世界各国承认_****** 日本目前已经承认比特币合法了
虚拟货币被国家认可吗_****** 不.因为涉及洗钱,容易崩盘等要素.最著名的虚拟货币,比特币虽然不能说受到打压,在国外有寥寥无几的实物与虚拟币的交易,其前景依然有待观望.如今的现况是很多恶党骗徒打着虚拟币的旗帜敛财,那种纯金字塔的结构是不会受到国家认可的.
中国有什么政策禁止买卖虚拟货币的吗?****** 中国没有禁止虚拟货币买卖的政策,虚拟货币交易在我国是合法的.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比特币风险通知,在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否定了其货币属性.现阶段,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服务.支持其交易的交易平台必须做好反洗钱工作.杨行长周小川在博鳌论坛采访中把比特币比作是邮票一样的可交易资产,央行无权取缔.2013年以来流行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福源币、狗狗币、瑞波币等等.
中国的虚拟货币合法吗?_****** 虚拟货币可以在中币网交易比特币 莱特币 以太币....
虚拟货币在中国违法吗_****** 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
中国将禁止所有虚拟货币商业交易?虚拟货币会被禁止吗_****** 中国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后,怎样才能买卖虚拟货币?
2017年国家对虚拟货币如何对待?****** 我国目前还没有官方正式承认虚拟货币的价值,只是在部分涉嫌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的领域,部分承认它的存在价值.
⑷ 炒币赚了5000万违法么
炒币赚了5000万是否违法,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2021年5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十部委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指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通知中提到,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均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这些活动一律被严格禁止,并将依法取缔。
对于涉及虚拟货币交易的个人或机构,如果其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也被视为非法金融活动。境内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也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炒币是指买卖数字货币的行为,投资方式分为短线炒币和长线炒币。短线炒币是指快速买入和卖出,而长线炒币则是指长期持有数字货币,直到其价值达到预期水平再进行抛售。虽然炒币方式和股票交易有些相似,但两者存在明显差异。数字货币交易是数字货币对数字货币的交易,不像股票市场有法币作为交易介质。此外,数字货币交易会收取手续费,而股票交易的费用制度主要由政府制定。
总之,炒币赚了5000万是否违法,取决于其是否涉及非法金融活动。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涉及虚拟货币交易的非法金融活动是被明令禁止的,将面临法律责任。因此,从事虚拟货币交易的个人和机构应谨慎行事,遵守法律法规,避免涉及非法活动。
⑸ USDT在中国合法吗
USDT(泰达币)在中国并不具备合法的货币地位,其交易活动也不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的规定,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相关违法行为将受到严厉打击。
一、虚拟货币的法律属性
1、虚拟货币的定义
USDT作为一种虚拟货币,虽然在国际上被广泛用于数字资产交易和支付,但在中国境内,它不被视为真实货币。虚拟货币不是由货币发行机关发行,因此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这意味着USDT无法像人民币一样在市场上流通,也不能作为法定货币用来支付商品或服务。
2、虚拟货币的风险
我国政府明确指出,虚拟货币的投资和交易具有极高的风险。由于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市场投机性强,且缺乏国家的信用背书,投资者极易遭遇损失。此外,虚拟货币的匿名性也为洗钱、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提供了便利,进一步增加了其交易的法律和金融风险。
二、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禁止
1、兑换和交易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的规定,任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的兑换业务在中国境内均被禁止。这意味着无论个人还是机构,都不得在国内进行人民币与USDT之间的兑换。与此同时,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活动,也同样被认定为非法行为。
2、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
除了兑换业务,提供虚拟货币交易的相关服务也是违法的。例如,任何平台或个人不得为USDT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定价服务或充当中央对手方。这些行为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可能构成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罪名,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平台的关闭与处罚
1、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清理
自2017年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来,中国已经对虚拟货币相关平台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和整改。任何从事虚拟货币交易的互联网平台,包括提供USDT交易的平台,均被视为违法经营。金融管理部门会提请电信主管部门关闭这些平台的网站,并提请网信部门对其移动应用程序(APP)进行下架处理。
2、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从事虚拟货币交易的平台,除了关闭网站和下架APP外,相关部门还会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这意味着这些平台将被彻底取缔,无法继续以任何形式开展经营活动。
二、刑事责任的追究
1、非法金融活动的认定
开展USDT相关的兑换、交易、定价等业务,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如果这些行为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可能构成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根据中国刑法,参与这些活动的个人或机构负责人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包括罚款和有期徒刑。
2、投资者的自我保护
尽管虚拟货币在国际市场上仍有一定的合法空间,但中国的法律环境对其监管极为严格。投资者应当高度警惕与USDT相关的投资机会,避免参与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交易,以免触犯法律或遭受经济损失。如果已经参与相关交易,应尽快终止,并寻求法律建议,以减少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规定: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⑹ 比特币飙升危机四伏 专家建议尽快关停违规平台
5月以来,比特币又开启一波疯狂涨势。尤其是8月,比特币价格一路飙升,从每枚18000元左右一度突破30000元,创下历史新高。数据显示,7月1日到7月31日,国内比特币交易成交额为301.7亿元,占全球总交易量的30%。
专家认为,比特币因其可匿名、不受国界限制、不易追踪等特性,往往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洗钱、传销、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监管部门应尽快建立比特币交易平台投资者的实名审查制度,加大对比特币交易平台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对部分严重违规的比特币交易平台进行取缔。
交易风险大
国内比特币交易情况监测报告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球主要虚拟货币市值总和由177亿美元增长至1000亿美元。其中,比特币市值增长2.7倍。7月1日至31日,比特币市值在310亿-470亿美元区间震荡。以7月31日市值计算,全球主要虚拟币种市值中,比特币市值占比51%,其次是以太坊和瑞波币,分别占20%和7%,三者合计占比近八成。
7月1日至31日,国内比特币交易成交额301.7亿元,环比下降11.6%,占全球总交易量30%。通过分析国内各交易平台的交易规模,OKCoin币行(占比22.5%)、比特币中国(占比19.7%)和火币网(占比18.2%)三个交易平台的交易量最大,三者合计占比达60%。
二级市场兑换交易是比特币生态链条的重要环节,参与用户多,交易规模大。同时,比特币交易也伴随着一定风险,包括价格波动、市场操纵、信息泄露、交易平台被盗、跑路等。
“作为一种所谓超国家‘货币’,比特币虽然在虚拟空间中运行,但其暴涨可能会增加主权国家的经济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指出,如在外汇管制、洗钱、避税等方面,目前已经存在利用比特币逃避外汇管制、洗钱逃税的行为。
黄震强调,在比特币的交易流转方面,国内一些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特别是有的平台存在资金池、杠杆资金、做虚拟盘的现象,甚至有的组织和团队持有大量比特币,存在操纵市场或内幕交易的金融风险。
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日前发布报告指出,在虚拟货币市场中存在恶意炒作、价格剧烈波动等系列问题,且为洗钱、恐怖融资等活动提供了便利。
监管漏洞依然存在
业内人士指出,犯罪分子利用加密数字货币(主要是比特币)进行洗钱、敲诈(数据泄露)、勒索(DDOS攻击的威胁)等犯罪行为。欧洲刑警组织评估报告指出,全球3%的洗钱活动是使用加密数字货币进行的。
今年年初,人民银行对比特币交易平台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北京的部分平台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融资业务、未充分履行反洗钱义务。
此外,目前国内比特币平台高达数十亿元的客户资金缺乏第三方存管,客户资金面临“跑路”风险。近期,央行在对北京地区主要交易平台的现场检查中发现,火币网和OKCoin币行均利用投资者充值形成的沉淀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合计约10亿元人民币。
业内人士指出,基于风险考虑,大部分国家都将比特币交易纳入监管体系。美、日、德、加、澳等国承认其合法性,并出台监管规则,而俄、泰、印尼等国认定比特币交易活动非法。
我国不允许金融或支付机构开展与比特币相关业务,也不允许其作为货币流通。各国政策仍不明确,也可能对兑换价格造成剧烈波动。
“目前,各国监管当局不大会承认比特币作为货币的属性。对监管层而言,比特币最大的问题是,它有可能被利用来洗钱或者从事不正当交易等。”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认为,现在加密货币ICO的概念比较热,但其中很多脱离了分布式记账这样原本的运营规范,从而产生误导公众、发生庞氏骗局的可能性。
多措并举完善监管
“虽然上半年人民银行对比特币市场及平台乱象加强了监管,但依然存在诸多监管空白。”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杨义先表示,应尽早确立比特币的监管框架,确定监管主体,明确业务规则,把比特币装进制度和监管的笼子里。
黄震认为,面对比特币的疯狂走势,投资者要理性看待,切忌盲目跟风,避免高位接盘。投资者必须加强学习,研究投资标的及其交易风险,不做不了解的领域的投资。交易平台应加强合规建设、投资者教育和风险管理,定期进行自查和报告风险;机构团队应加强信息披露,向安全化、透明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黄震建议,监管层应介入比特币的监管,适当引入监管科技加强对比特币、区块链进入的检测和预警,尽快把比特币系统性风险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央行等有关部门可以定期发布风险警示,给市场和投资者进行风险提醒。”黄震补充道,还可以支持地方政府创新运用监管沙盒等监管科技,把比特币闭环生态纳入监管沙盒之中,进行沙盒试验和风险测试。
此外,互联网安全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明确比特币交易平台的监管定位与监管分工,尽快建立比特币交易平台投资者的实名审查制度,实现交易和兑换过程透明化。同时,加大对比特币交易平台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对部分严重违规的比特币交易平台进行关停取缔。
⑺ 涉案金额高达近12亿,"U宝"传销究竟有着怎样的成长史
1. "U宝"传销利用区块链概念发展会员
传销组织利用人们对区块链技术的新鲜感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增值的案例,宣称U宝是一种超越比特币的虚拟货币,通过发行和交易U宝赚取高额收益。
2. U宝的吸引力与误判
传销组织巧妙地利用人们对区块链技术的误解,将U宝与区块链概念混淆,同时设定明确的分润体系,让部分人初期尝到甜头,从而吸引更多人加入。
3. U宝的发展及运作
2018年1月,王逸凡等人创建了“U宝”平台,依托优联万家公司进行运作,发行虚拟货币U宝。通过设定各种加入规则和奖励机制,U宝平台开始私募和售卖U宝,吸引了大量会员投资。
4. U宝的扩张与会员体系的形成
2月26日,U宝平台正式在网上运行并售卖U宝。随后,U宝平台推出了“U宝期权”、“U宝子资产”等多种产品,继续吸收会员。至2018年底,U宝平台共发展形成12大体系,注册会员达17万余人。
5. U宝的非法获利方式
U宝平台通过会员持有的U宝数量和发展的下线会员持U宝总量来分等级给会员奖励U宝增值收益。会员可以将U宝卖给其他会员变现,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6. U宝的落幕
主要犯罪嫌疑人王逸凡等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重罚。这标志着U宝传销组织的运作被依法取缔。
7. U宝案例的启示
U宝之所以能快速发展,在于其前期概念宣传的巧妙和人们对区块链技术的误解。此案例提醒公众,对于高收益的金融产品要保持警惕,深入了解和审慎判断,避免陷入传销等非法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