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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税局虚拟货币

发布时间:2025-01-31 05:26:31

① 如何做好管理比特币和税收的准备

智者曾经说过,人一旦出生,就无法逃避税收和死亡。然而,当比特币的概念被提出时,带来了一线希望,我们大多数人认为我们可能能够逃避税收。不幸的 是,这只是昙花一现,因为美国国税局(IRS)决定对虚拟货币增持征税。现在,比特币被美国的各种政府机构看作是官方资产,因此不得不交税。
我们如何知道什么应该纳税而什么不用纳税?现在,我们有一些专家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但是如果你参与到加密货币当中并且住在美国,那将会变得更容易。 Laura Shin就是这样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她解释了涉及到税收时,应当如何应对数字货币和美国国税局。她在《福布斯》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清楚地解释了比特 币和数字货币各种不同的来源。首先,所有的数字货币财产被看作是像股票和债券一样的资本资产。美国国税局在它的指导意见14-21中称加密货币为资产。
只有一种方法能够拥有数字货币或者花掉它,那就是开始开采。如果你成功开采到一些比特币,那么任何你可能获得的区块奖励由你得到的比特币数量以及当 时的市场价值决定。有正确的记录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比特币的价值势必会波动,你永远不会知道当你交税时比特币的价值是多少。税收的计算取决于它是长期还 是短期的资本收益。
你在比特币中获得回报了吗?好消息是如果你设法保存一些,并且比特币价格上涨,那么你的工资可能会增加一倍。坏消息是你将支付工资所得税和保存比特币中后续收益的资产增值税。然而,最好在收到服务费用的付款时记录下法定货币的实际价值。
如果你的薪水以比特币形式支付,那么你有希望以比特币本身的形式花费一些(适用于通过任何手段拥有比特币的其他人)。任何比特币的支出都相当于出售 资产,收益或产生的损失也将占据持有期。因此,为了找出持有期,人们必须知道他出售的是哪个比特币以及收到特殊比特币的时间,而这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你 在每笔交易时都使用一个新的钱包。一种更好的方法是拥有一套适用于所有比特币收入和支出的预定义规则。Laura建议推行后进先出或先进先出的会计方法。
如果你给予或接受比特币作为小费或礼物,最好公布或询问有关数字货币成本基础和日期信息。如果可以做到这一点,那么会更容易计算资本收益。否则,在 没有信息的情况下,人们总是可以解释它在收入下并摆脱麻烦。如果你正在向注册的慈善团体捐款,那么捐赠的数字货币单位收益可以从账目上勾销,这是不需要征 税的。Laura建议使用数字货币捐赠以减少税收。
交易比特币时,保留交易时日期的公平市场价值记录是明智的。如果交易平台或交易发布一份1099-B报告,这将有助于盈亏的记录。这些建议对那些已经开始处理比特币的人会派上用场,他们希望知道如何跟踪他们数字货币的收益和损失。

② 美国是否有针对自然人持有货币量征税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死亡和税收以外,没有什么事情是确定无疑的。——富兰克林
美国作为税收大国,税收范围之广,包含了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公司所得税、遗产税与赠与税、消费税(包括一般消费税及专项用途消费税)、暴利税、印花税等,可以这么说,在美国,能用得到钱的地方,基本都要交税,税收占其国民总收入的38%左右。
先分享两个数据——300亿和0.04%,据统计,数字货币市场每日的交易额已接近300亿美元,而美国最新一次的报税结果显示只有0.04%的人报告了加密货币收益。
这显然与税收大国的称谓不符。于是,上周五,美国国税局宣布,正在向拥有数字货币、可能没有缴纳必要税款的美国公民,以及去年不正确申报数字资产税款的美国公民写信,其目的就是为了征收数字资产的税。
美国国税局有多厉害?
世界上有三种事情不能做,第一,在中国涉毒;第二,在俄罗斯禁酒;第三,就是在美国逃税。
IRS(美国国税局)的前身建立于南北战争。由于战争期间,很多农场主,工厂主不愿意缴税,隐没收入,甚至暴力抗税,而税收是当时战争的主要支撑之一。出于战时体制和考量,总统林肯给与了税务机构“武装讨税”的权利。发展至今,美国的国税局有11万人,其中4万个是税务稽查员,“武装讨税”的权利也被保留,税务部门拥有自己的武装,从轻武器到重武器一应俱全的配备,牢房监狱,法庭,以及不需要申请就可以直接实行财产冻结的权力。
就是这样一个厉害的存在,现在开始“进军”数字资产领域,其在发布的公告中强调,“没有正确申报虚拟货币交易所得税的纳税人,在适当的时候,将承担税收、罚款和利息。在某些情况下,纳税人可能会受到刑事检控。”
早在2016年,IRS就向美国合法交易所Coinbase提出要求,命令其提供所有用户的交易记录和身份信息。Coinbase在反抗了近一年后,最终还是无奈妥协。

③ 虚拟货币有什么风险

模型风险

虚拟货币并非真实货币,没有中央银行在背后进行总量控制和宏观调控,其是否值钱完全看其供应量。例如,根据中本聪的算法,最终比特币的供应量是2100万个,不会再增加。但如果其模型被发现存在缺陷,导致货币供应海量增加,当前的交易平台及投资者将血本无归。

诸多算法爱好者已经进行过反复推演,至今未发现存在模型缺陷。

风险可能性:1

风险影响程度:5

市场深度风险

当前虚拟货币的价值链上主要由矿工和交易者两部分组成,货币供应量少、市场参与者少,相对于其他成熟市场,比特币交易显得不活跃且易受大资金出入影响产生暴涨暴跌。此外,市场深度风险还会衍生出市场操纵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平台风险

当前诸多的虚拟货币平台,基本都需要将资金存入该平台进行买入或卖出。有些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的加入,往往会提供手续费免费的优惠条件。但有些免费的平台风险较大,如2013年10月,一家在香港注册的比特币交易平台以“遭黑客攻击”为由,突然跑路,高管全部失踪。其后估算,本次事件卷走了大约人民币3000万元。


对策略:1.投资者应在确定自己是否投资虚拟货币、具体投资哪种虚拟货币后,对于平台进行考察和甄别,不要受手续费高低的蝇头小利影响,选择有实力、声誉
好的平台进行交易行为;2.投资者应关注自己所投资平台的各类消息,做好对其声誉变化的观测;3.监管机构应将对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纳入监管范畴,要求其
缴纳准备金及保证金,预防此类道德风险。

风险可能性:1

风险影响程度:4

流通风险


币的根本职能之一,便是能够在商品流通过程中,不断地当做购买手段,实现商品的价格。迄今为止,只有极少部分商家接受虚拟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进行流通。或可
言之,当下进行虚拟货币投资的参与者,相当一部分是以博取差价为目的,而只有一小部分是怀着将其视为未来的货币来进行提前贮藏的目的。

应对策略:虚拟货币的现有参与者应积极向政府和民众推荐这一品类,增加市场上愿意接受虚拟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商家。

风险可能性:4

风险影响程度:3

法律主体风险

2013
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其声称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
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美国国税局发布的2014年第21号通告称比特币及其他虚拟货币将被视作财产而不
是一种货币。总而言之,虚拟货币的法律主体地位确立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应对策略:虚拟货币的现有参与者应积极向政府和监管当局施加影响,早日确立虚拟货币的法律主体地位。

风险可能性:5

风险影响程度:3

④ 比特币卖了一亿要交税么

在中国比特币交易属于非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自然也就不需要交税。但是在美国则不同,虽然购买和持有比特币无需缴税。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售出变现、或使用虚拟货币购物,则需要缴税。

比特币
比特币目前已在交易所上市,并与美元和美元等世界主要货币配对欧元。美国财政部在宣布比特币相关交易和投资不能被视为非法时,承认比特币的重要性与日俱增。

一开始,比特币的吸引力部分归因于它不受监管,可以用于交易以逃避税收义务。比特币的虚拟性及其普遍性也使得在跨国交易中更难跟踪。

此外,世界各地的政府当局很快意识到,比特币吸引了可能进行非法交易的不法商人进行洗钱业务。

比特币和税收
在世界各地,税务机关都试图将比特币的税收纳入法律条例中去。

美国国税局在对待比特币的问题上,和其他国家的同行大多持相同观点。美国国税局曾表示,比特币应被视为资产或无形财产,而不是货币,因为它不是由中央银行。比特币作为一种资产的处理方式使税收含义更加清晰。

联邦机构在2019年7月表示,它正在向10000多名纳税人发出警告信,怀疑“可能无法申报收入和缴纳虚拟货币交易产生的税款,或者没有正确申报交易。”它警告说,不正确申报收入可能会导致罚款,利益,甚至刑事起诉。

美国国税局规定,无论比特币价值有多小,都必须上报各类比特币交易。因此,美国。纳税人被要求保存所有购买、出售、投资或使用比特币支付商品或服务(国税局认为易货)的记录。

⑤ 美国税法对于虚拟货币交易、挖矿和支付缴税的条款分析

对于非定居在美国的外国人,如果在美国发生交易或者业务,与美国国民和定居人员相同,必须按照美国现行税法纳税。

2014年5月,美国国税局IRS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在美国联邦税体系中被定义为财产的指引和财产交易应用的税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IRS Virtual Currency Guidance: Virtual Currency Is Treated as Property for U.S. Federal Tax Purposes; General Rules for Property Transactions Apply。

通则中Q&A部分指出,对于联邦税来说, 虚拟货币被定义为财产 范畴,通常适用于财产的税收条款也适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通则中还指出:纳税人如果收到 虚拟货币作为服务和商品的支付手段 ,在计算其总收入时,需考虑在收到虚拟货币当天,虚拟货币以美元计价的公允市值(买卖双方在完全自愿,并充分了解所有信息的前提下完成交易的价格),详细 应税与非应税收入细则:Publication 525, Taxable and Nontaxable Income。 当虚拟货币作为货币和服务的支付工具时,计算虚拟货币的税基也是按照收到当日以美元计价的公允市值,更多信息详见 Publication 551, Basis of Assets 。虚拟货币的公允市值是由交易平台列出的、市场供需决定的、以美元计价的兑换率。

关于 虚拟货币由于市场交易产生应税收入 ,通则中明确:如果虚拟货币卖出所得超出调整后的买入成本(税基),纳税人即产生了应税收入;相应的,纳锐人如果卖出虚拟货币所得小于调整后的买入成本(税基),纳税人则发生损失。关于销售和交易虚拟货币的纳税信息,包括损失是否可抵减税收,详见 Publication 544,Sales and Other Disopositions of Assets。

通过挖矿获得虚拟货币 是否应当缴税,通则中也明确答复:挖矿所得需要纳税,纳税人通过挖矿获取虚拟货币,在收到当日要按照公允市值计入总收入。详细应税与非应税收入细则:Publication 525, Taxable and Nontaxable Income。如果是个体经营挖矿获取收益,需按照个体经营税收原则缴税。具体该商业行为的费用、利润和税收,详见Publication 334, Tax Guide for Small Business和Publication 535, Business Expenses。

通则中还提到:对于 虚拟货币作为工资支付给员工 ,虚拟货币的公允市值也纳入个人所得税范畴,适用于联邦社会保险捐助法案和联邦失业税法。纳税人必须上报W-2表格,详见Publication 15(Circular E)雇员税收指引。

1. 虚拟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计税方法:

根据IRS发布的Publication 525, Taxable and Nontaxable Income和Publication 551, Basis of Assets,当虚拟货币作为支付员工的工资,那么必须将收到虚拟货币当日的公允市值纳入收入所得计算,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缴纳,并适用于联邦社会保险捐助法案和联邦失业税法。根据IRS发布的Publication 551, Basis of Assets,当虚拟货币作为支付商品和服务的支付手段,其税基收入按照收到虚拟货币的当天公允市值计量。

2. 虚拟货币交易损益的计税方法:

根据IRS发布的Publication 544,Sales and Other Disopositions of Assets,虚拟货币与股票、债券、黄金、房产等相同,定义为capital assets,这类资产的交易产生的收益或损失即资本利得或资本损失。购买虚拟货币所花费的成本,经过某些增减项调整后的全部成本为调整后的税基,卖出所得为实现收入,当实现收入大于调整后的税基即产生资本利得,反之为资本损失。

一般来说,财产持有期现超过1年为长期投资,小于1年为短期投资。在计算净资本利得和损失时,需要分开长期和短期计算。如果全部的资本利得大于资本损失,则二者轧差是应纳税部分。个人最高税率分别为0%、15%、20%、25%和28%。如果全部资本损失大于资本利得,则二者轧差是可减免税收的部分,但是具体可减免数量有限制,一般来说每年最高减免额为$3,000。如果当年应税收入小于0或者净资本损失超过1年,则可转移至下一年的减免额。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的资本利得、损失计算需要区分。

3.挖矿所得虚拟货币的计税方法:

根据IRS发布的Publication 334,Tax Guide for Small Business和Publication 535 Business Expenses,年净收入大于$400需要报税,个体经营的税率为15.3%。在明确应税收入之前,需要确定报税年度、会计方法,会计方法确定后如需更改则要IRS审批同意后才可修改。会计方法包括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特定收入和费用会计方法等。收入作为财产确认也需计税,即收到虚拟货币也是应税收入。如果是美国公民,即使不在美国境内也必须报税,除非是美国税法规定可以免除的税收;如果是生活在美国境外,部分或全部国外业务收入可免税。

⑥ 持有比特币得缴税吗

根据美国国税局Notice 2014-21的规定:

1、虚拟货币支付所需报告的信息范围,与其他财产支付所需报告的信息范围一致;

2、向服务提供商和独立承包商支付的虚拟货币应被征税,自由职业的税收规则同样适用于虚拟货币。缴税者通常必须拿到Form1099-MISC;

3、使用虚拟货币给企业员工支付工资也必须要缴税,而且还需要缴纳联邦所得税和工资税,企业雇主必须上报FormW-2;

4、代表商户接受虚拟货币结算支付的第三方必须要在Form1099-K、支付卡和第三方网络交易商报告支付情况;

5、基于纳税人手中的虚拟货币是一种资本资产,虚拟货币交易中的收益或损失,以及虚拟货币销售需要纳税。

(6)美国国税局虚拟货币扩展阅读:

比特币在中国的法律现状

在中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制作和发售代币票券。由于代币票券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如果比特币被纳入到“代币票券”中,则比特币在中国的法律前景面临不确定性。

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20号)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通知》称首次明确了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适用范围,对当前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与游戏内的虚拟道具做了区分;同时,通知称,《通知》规定从事相关服务的企业需批准后方可经营。

⑦ 美国国税局赢了这场官司,虚拟货币到底该不该征税

某联邦法官昨日判定美国国税局(IRS)有权查看比特币和以太币交易所Coinbase的用户信息。该判决书于11月30日生效,杰奎琳•斯科特•科利(Jacqueline Scott Corley)法官决定批准IRS的请愿书,允许其调查美国境内任何可能存在的避税行为。
Coinbase表示已经知晓该判决书的存在,不久将正式发表申明。

而美国政府这边正在庆祝此番胜利。IRS局长约翰•科斯基宁(John Koskinen)说:

和其它财产一样,虚拟货币交易也属于可征税范围。‘John Doe’传票(在IRS系统中,当传唤对象为多人时或没有指定对象时,一般会采用这种形式)的存在就是为了确保从事新兴经济的公民也能遵守税务法,履行他们的责任。

IRS申请查看的Coinbase用户信息自2013年12月31日至2015年12月31日。Coinbase在刚收到传票时表示会尽力保护用户隐私。

众所周知,全球各国对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态度和监管政策不尽相同,无独有偶,不同国家之间对数字货币的税收政策也有区别。
在2015年10月22日,欧盟法院裁定,比特币及其他虚拟货币的交易将免征增值税(VAT)。这一决定对于比特币交易群体而言,是一次重大的胜利。

通常,日本民众在数字货币交易所购买比特币需要支付8%的消费税。而今年10月有报道称,日本政府计划在明年春天取消购买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产生的消费税。

自2015年开始,IRS就已经将比特币和其它数字货币视为可征税资产。近期,IRS监察长职责了该部门在数字货币征税方面的空白。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也曾提出过类似的质疑。

⑧ 美国欲向加密货币征税,为基础设施法案筹资280亿美元

自2009年世界第一种加密货币比特币诞生以来,目前已发展成约1560多种加密货币。尤其是加密货币已暴涨了几百倍之后,各国政府税务机构早就按捺不住了,征税已经成为了讨论加密货币监管的重要话题。美国在周三结束投票的基础设施法案中提到,将计划通过加密货币征税筹集280亿美元。

据媒体报道,美国参议院两党基础设施协议考虑对加密货币投资者实施更严格的规则,以征收更多税款,为这个5500亿美元规模的运输和电力系统投资案提供部分资金。

根据计划的摘要,这些规定将从加密货币交易中额外筹集280亿美元。该提案将对加密经纪人施加更多规则,他们要向国税局报告包括虚拟货币在内的数字资产交易。它还要求企业报告凡是超过1万美元的加密交易。

在已宣布的基础设施协议中,加密货币措施是最后一分钟加进来的内容。此前共和党人和民主党人就该交易中包含的支出以及如何支付进行了数周的讨价还价。对加密货币交易实施更多审查一直是两党人士的优先事项,包括拜登政府的财政部和俄亥俄州参议员罗伯波特曼,后者是基础设施谈判的主要共和党议员。

早在2014年,美国就盯上加密货币这块大蛋糕。根据CoinMarketCap数据,2014年3月份,加密货币市场总市值仅为60亿美元。美国国税局(IRS)发布正式申明,比特币是属于财产,与其他有价商品一样。同时使用虚拟货币来支付和使用其它财产来支付,均需要上报同等程度的信息。

拜登政府曾多次表示,要对加密资产市场进行征税,并打击比特币的非法用途。自今年以来,全球网络勒索事件频发,黑客要求以加密货币支付赎金。

财政部在5月关于税收执法提案的报告中表示,有必要对加密资产采取额外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将收入转移出新信息报告制度的动机和机会。”超过10,000美元的现金交易已经受到IRS报告要求的约束。

该提案提出之际,美国国税局执法官员表示,加密货币正日益成为骗税者向联邦政府隐瞒收入的领域之一。2020年,美国国税局在个人纳税申报表中添加了关于加密货币的内容,以了解加密货币交易。

美国拜登政府提出的耗资数万亿美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即将在美国国会参议院进行表决,而在最近从加州硅谷到华盛顿,美国许多政界商界领袖对这一计划可能对加密货币交易征税的内容表达了隐忧。

美国参议员泰德·科鲁兹(Ted Cruz)表示,拜登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中包括了“危险的条款”,可能给加密货币和区块链创新带来重大打击。

特斯拉公司掌门人、长期以来支持加密货币的马斯克表示,这一计划太过仓促,目前还不是让美国立法者选出新 科技 的赢家或是输家。

参议院提出了对拜登计划进行修改之后的基础设施计划法案,其中包括对加密货币交易企业和经纪商开征新税,这一新税种未来十年内有望收取到280亿美元。白宫表示,加密货币新税种获得的资金将用于拜登的基础设施一揽子计划。

这一新税种引发了舆论批评声。批评人士表示,这一新税的实际课税对象可能超过预想范围,实际上,一些加密货币公司并未达到报税条件。

提出修正案

美国三名参议员提出了一个法律修正案,他们分别是罗·旺登(Ron Wyden)、西西亚·卢明思(Cynthia Lummis)和帕特·涂米(Pat Toomey)。这一修正案的内容是更精准定义“加密货币经纪商”。

另外几位参议员还提出了另外一项修正案,这一修正案获得白宫支持。这一修正案将让一些加密货币的投资人避免被征收新税。

美国白宫新闻秘书普萨基表示,白宫认为上述第二种修正案达成了某种平衡,这也是提高行业公司新税种合规性的重要一步。

硅谷不满

美国加密货币相关公司则表示,上述两项修正案力度不够,无法保护一个新兴的加密货币市场。

美国著名风险投资公司“安德森霍洛维茨”的发言人表示,如果第二种修正案获得通过,这将是全美国的一个损失,将影响美国作为世界创新中心的能力。

参议员涂米表示,白宫已经承认加密货币新税种存在问题,但是第二个修正案根据所使用的技术选择了赢家和输家,这对技术创新来说是很糟糕的。

美国加密货币公司Ripple的律师斯图尔特·安德罗蒂(Stuart Alderoty)在推特网站表示,正如该公司多年以来一直持有的立场,美国政府不应该在加密货币市场挑选赢家和输家。

打压创新

Twitter和Square两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杰克·多西(Jack Dorsey)表示,新税种将把 科技 创新赶出美国。

多西表示,如果立法者不能够敲定条款内容,则他们可以进行听证会或是更多考量,比如可以把加密货币经纪商的定义确定为“数字资产交换为法定货币的地点”,即“经纪商=法定货币到加密货币的交易平台”。

美国Oasis公司的首席运营官安妮·弗雷(Anne Fauvre)表示,参议院新法案的内容将会抑制美国加密货币公司未来20年的创新。

弗雷表示,监管制度的作用应该是给行业创建一个护栏,但是参议院法案将会彻底摧毁一个正在起步的产业,这一法案还会“杀死美国公司的创新和价值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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