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发行虚拟货币合法吗
法律分析:1 、并未明确发行虚拟货币的行为构成何种具体的罪名,但可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可以分为两大类犯罪行为,即非法经营类犯罪行为与诈骗类犯罪行为。2 、诈骗类犯罪行为,主要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发行虚拟货币作为欺骗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3、 非法经营类犯罪行为,简而言之,是指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或从事国家明令禁止从事的经营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一类行为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❷ 虚拟货币违法犯罪吗
交易虚拟货币视情况而定。❸ 虚拟货币涉刑犯罪罪名盘点!
近年来,虚拟货币的兴起与普及,催生了各种交易和炒作活动。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因其匿名性、便捷性和流动性,吸引了大量黑灰产从业者。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犯罪活动开始借助虚拟货币进行,其风险不容忽视。随着国家监管政策的加强,司法机关加大了打击力度,对虚拟货币相关的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惩处。
下面,我们将重点介绍涉及虚拟货币的刑事罪名及其典型案例,以供公检法机关参考。
罪名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主要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名义,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形式获取加入资格。通过设置层级结构,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下级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诱骗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以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案例:被告人刘某某在他人介绍下加入某虚拟币传销组织,通过缴纳一定费用获得开户资格,发展下线并按照层级结构获取返利。在2019年至2020年间,刘某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80余人,非法获利约30万元,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罪名二:洗钱罪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利益,通过非法手段进行金融、财产交易或转移,以掩饰、隐瞒犯罪资金的真实来源。涉及洗钱罪,将面临五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被告人赵某甲通过其亲属王某甲购买虚拟币并进行非法资金转移。赵某甲在明知情况下,利用新办理的银行卡为王某甲转移非法资金,最终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
罪名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如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案例:被告人陈某等人在迪拜搭建虚拟币交易平台,为网络赌博网站提供支付结算服务,非法所得共计数百万元,最终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罪名四:诈骗罪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虚拟货币诈骗手段多种多样,犯罪分子利用其特殊性质进行假冒交易、传销假冒商品、诱骗投资等行为。
案例:陈某等人在马来西亚建立虚假投资平台,通过诱骗投资者进行虚拟币投资,最终因诈骗数额巨大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罪名五: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罪主要指通过网络等手段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虚拟货币的使用为开设网络赌场提供了便利,犯罪分子只需建立网站即可吸引赌客。
案例:杜某等人通过建立赌博导航平台,为国内赌客提供线上赌博服务,并通过虚拟币充值渠道获利,最终被判开设赌场罪。
以上罪名及其案例展示了虚拟货币犯罪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随着监管政策的完善,打击力度的加强,虚拟货币犯罪将面临更为严格的法律制裁。对于公检法机关而言,了解并掌握相关罪名及其法律规定,对于有效打击虚拟货币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工作中,通过智能分析系统等工具,可以提高案件检索效率,为执法工作带来更高的效率。在处理虚拟货币相关案件时,需高度重视,提高法律意识,确保公正执法。
❹ 虚拟货币诈骗如何判刑
一、利用虚拟货币进行的传销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其判刑处罚的标准为:
1、虚拟货币传销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❺ 虚拟币交易是不是犯法的
1. 交易虚拟货币并不违法,但若用于非法活动则属违法。例如,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从事非法的期货、证券、保险业务或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人,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2. 虚拟货币业务活动的基本属性包括: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的法律地位,如比特币、以太币等,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3. 涉及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之间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业务,可能涉嫌非法金融活动,如非法发售代币、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构成犯罪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4. 对于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为其提供营销、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主体,若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也将追究相关责任。
5. 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若违背公序良俗,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失自担;若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将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总结来说,虚拟货币交易本身不是违法犯罪行为。销售虚拟货币是合法的,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若用于非法活动则属违法。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行为,将构成非法经营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❻ 虚拟币涉嫌什么犯罪
网络虚拟货币仅仅是作为财产的内容,可以构成很多以财产为犯罪客体的罪名。
虚拟币涉嫌的犯罪类型
1、诈骗罪
虚拟币投资有时可能涉嫌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虚拟币投资领域,诈骗行为可能表现为假冒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骗取财物,或者通过虚假趋势图、名人支持、内幕消息等诱饵引诱投资者投入资金,随后通过后台控制数据侵吞受害人钱财,或直接卷款跑路。这种行为如果达到一定金额,可以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定罪处罚。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虚拟币交易直接被规定为非法吸收资金的方式,如果涉及币币交换或币币融资、理财的平台,可能涉嫌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吸罪名的第三档,门槛定在5000万以上。对于网贷平台和虚拟币交易平台的时间极为有限,如果在2022年3月1日后仍然存在此类行为,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是虚拟币涉嫌的一种犯罪。例如,通过交易虚拟货币的方式接收、转移诈骗等网络犯罪所得款,并从中获利,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虚拟货币洗钱风险的另一高发罪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行为人如果明知系犯罪所得仍予以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5、其他可能涉嫌的犯罪
除了上述几种主要的犯罪类型外,虚拟币还可能涉嫌其他一些犯罪,例如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等。
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活动的,可能涉及如下犯罪:
1、《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❼ 交易虚拟货币是否会认定为洗钱罪
众所周知,在各地官方反诈骗、反洗钱的宣传推文中,都把虚拟货币纳入是洗钱的新型手段。但是在实务中鲜有将利用虚拟货币洗钱的行为直接定性为洗钱罪,而是多以帮信罪、掩饰隐罪或者上游犯罪的共犯予以处罚。
网友询问:
交易虚拟货币是否会认定为洗钱罪?
北京道可特(天津)律师事务所贾永强律师解答:
如果个人仅仅是买卖虚拟货币并不会涉及犯罪问题,但是,很多人会利用虚拟货币进行一些犯罪活动,例如诈骗、洗钱等。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把集资诈骗的资金、财物进行转换、转移定性为自洗钱的行为,特别是在以虚拟货币为骗取对象的案件中,比如张三集资诈骗的财物是1万个比特币,然后将部分比特币变现成人民币,这种行为,有可能被指控自洗钱。
2021年9月15日,国家多个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我们主要关注一下以下4点:
1、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2、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4、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北京道可特(天津)律师事务所贾永强律师解析:
洗钱罪:是指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的行为。可以将洗钱罪理解为一个特殊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洗钱罪的认定主要分为论上游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五种洗钱活动两部分。首先,上游犯罪。洗钱罪的对象是上游犯罪的收益及其收益,即如果洗的非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则并不成立洗钱罪。
具体而言:
1. 毒品犯罪指刑法第六章第七节规定的犯罪;
2.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是指以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活动组织及成员为主体实施的各种犯罪(部分财产犯罪);
3. 走私犯罪指刑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走私罪;
4. 贪污贿赂犯罪则需要细分讨论,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也包括在其中。当然,第八章贪污贿赂罪并非所有罪名均可成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例如《刑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需要具体案例分析。挪用公款的成立并不要求占为己有,并且公款不是上游犯罪的“所得”。而挪用公款后产生的收益属于上游犯罪产生的收益,可以作为洗钱罪的对象。
5.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金融诈骗犯罪,分别刑法第五节的规定和刑法第三节所指的犯罪。
其次,关于洗钱的行为,《刑法》第191条规定了五种:(1)提供资金账户;(2)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4)跨境转移资产的;(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只要具有相关证据能够认定上游犯罪事实的,上游犯罪未经刑事审判也不影响对洗钱罪的认定。
贾永强律师简介
贾律师毕业于海南大学法学院。执业以来,代理多起刑事案件,多起案件取得缓刑、无罪、不起诉乃至撤销案件的承办结果,获得当事人高度评价;贾律师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办理大量合同纠纷和债务纠纷,执业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