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性质不同、发行方不同、流通方式不同
区别一:性质不同
数字货币是指数字化人民币,是一种法定加密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现特指网络虚拟经济中的货币。
区别二:发行方不同
数字货币的发行方是央行,而虚拟货币的发行方则不是央行。
区别三:流通方式不同
数字货币是可以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能够在现实生活中流通;而虚拟货币只能在特定的虚拟环境中流通,比如腾讯Q币以及其他的游戏币等。
(1)数字货币跟虚拟币有什么区别扩展阅读:
数字货币的特点:
1、交易成本低
与传统的银行转账、汇款等方式相比,数字货币交易不需要向第三方支付费用,其交易成本更低,特别是相较于向支付服务供应商提供高额手续费的跨境支付。
2、交易速度快
数字货币所采用的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不需要任何类似清算中心的中心化机构来处理数据,交易处理速度更快捷。
3、高度匿名性
除了实物形式的货币能够实现无中介参与的点对点交易外,数字货币相比于其它电子支付方式的优势之一就在于支持远程的点对点支付,它不需要任何可信的第三方作为中介,交易双方可以在完全陌生的情况下完成交易而无需彼此信任,因此具有更高的匿名性,能够保护交易者的隐私。
但同时也给网络犯罪创造了便利,容易被洗钱和其它犯罪活动等所利用
❷ 虚拟货币、数字货币、加密货币、代币、通证有什么区别
一、定义不同:
1.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为指非真实的货币。
2.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为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DIGICCY)。
3.加密货币:
加密货币为一种使用密码学原理来确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单位创造的交易媒介。
4.代币(通证):
一种形状及尺寸类似货币,但限制使用范围、不具通货效力的物品,其通证则为代币英文Token的谐音。
二、特点不同:
1.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不是一般等价物,而是价值相对性的表现形式,或者说是表现符号;也可以说,虚拟货币是个性化货币。在另一种说法中,也可称为信息货币。
2.数字货币:
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
3.加密货币:
加密货币基于去中心化的共识机制 ,与依赖中心化监管体系的银行金融系统相对。
4.代币(通证):
通常需要以金钱换取,用在商店、游乐场、大众运输工具等地方,做为凭证以使用服务、换取物品等。
(2)数字货币跟虚拟币有什么区别扩展阅读
现阶段数字货币更像一种投资产品,因为缺乏强有力的担保机构维护其价格的稳定,其作为价值尺度的作用还未显现,无法充当支付手段。数字货币作为投资产品,其发展离不开交易平台、运营公司和投资。
数字货币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其所依托的区块链技术实现了去中心化,可以用于数字货币以外的其他领域,这也是比特币受到热捧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如果数字货币被作为一种货币受到公众的广泛使用,则会对货币政策有效性、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市场、金融稳定等方面产生巨大影响。
❸ 数字货币和虚拟货币区别是什么
1、价值不同:数字货币是具有实际价值的、可用来买卖商品的货币;虚拟货币是不具备实际价值、不可用来买卖商品的货币;2、应用形式不同:数字货币可以电子形式转移、存储或交易;虚拟货币只能存在于特定虚拟环境中流通,如:Q币购买QQ秀。3、概念不同:数字货币是真正的货币,虚拟货币不是真正的货币。
资料拓展
数字货币简称为“DC”,是英文“DigitalCurrency”的缩写,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将虚拟货币定义为:价值的数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当局发行,也不与法币挂钩,但由于被公众所接受,所以可作为支付手段。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等。
❹ 虚拟货币与数字货币的区别
1、价值不同:数字货币是具有实际价值的、可用来买卖商品的货币;虚拟货币是不具备实际价值、不可用来买卖商品的货币;
2、应用形式不同:数字货币可以电子形式转移、存储或交易;虚拟货币只能存在于特定虚拟环境中流通,如:Q币购买QQ秀。
3、概念不同:数字货币是真正的货币,虚拟货币不是真正的货币。
拓展资料:
基本含义
关于货币的本质,学术界仍存在大量的争论。经济学的货币概念五花八门,最初是以货币的职能下定义,后来又形成了作为一种经济变量或政策变量的货币定义,专业术语为通货,主指“流通中的货币”。传统上,货币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
1.人们普遍接受的用于支付商品劳务和清偿债务的物品;
2.充当交换媒介,价值、贮藏、价格标准和延期支付标准的物品;
3.超额供给或需求会引起对其它资产超额需求或供给资产;
4.购买力的暂栖处;
5.无需支付利息,作为公众净财富的流动资产;
6.与国民收入相关最大的流动性资产等等。
实际上,上述6条都属于货币的职能定义。
最新的货币理论认为:货币是一种财产的所有者与市场关于交换权的契约,本质上是所有者之间的约定。“吾以吾之所有予市场,换吾之所需”,货币就是这一过程的约定。这一理论能够经受严格证伪和逻辑论证,解释所有货币有关的经济学现象,并为所有的经济学实践所检验,为几百年的货币本质之争划上了句号。
货币本质的逻辑推理和证明:
当市场处于物物交换阶段时,交换能否发生取决于交换双方的供给与需求互补性,这种互补性并不总是存在的,可能甲余A 缺B,而乙余B缺D,如果只存在甲乙双方,那么交换就无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