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民日报对维卡币评论
人民日报没报道过维卡币,维卡币已被币圈比特币之家网等多家媒体曝光为传销骗局。
公司已经内部确认维卡币为“直销”,但是没有拿到国内许可。在商务部公布的61家直销企业名单中,记者也未找到维卡币的名字。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本身是开源程序,其总量限制的参数和方式,均显示在开源代码中,这样做是为了公开透明地展示货币系统的运作机制。但维卡币并不公开其源代码,这本身是违法了虚拟货币的基本准则。”另外,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是市场自发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规模后逐渐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来完成交易。而维卡币是自己发行,自建平台来进行交易,所谓的和银联合作子虚乌有。维卡币这种基本属性都有问题的币种,投资风险很高,投资者需要谨慎。(来自:网易新闻)
2. 虚拟货币传销带头人名单有那些
为了保护隐私权,不会公布具体名字,如徐州市破获的“未来城万福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其领导者官方披露姓名为刘某本。
记者在一些“万福币”的推广网站、公众号看到,刘某头衔众多,包括全球未来城集团总裁、美国加州原副州务卿等,还有多张刘某与外国政要、名人的合影。为发展更多会员,刘某还分别在印尼巴厘岛、香港等地举办了声势浩大的招商大会,吸引了国内数千人参加。
刘某还宣称“万福币”是由美国证监会和银监会批准,即将在国内申请直销牌照。据警方查证,“万福币”作为虚拟数字货币在国内申请直销牌照并无法律依据,纯属虚构。
徐州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万福币”都反映了当前传销的新特点。
1、假借虚拟货币名义
假借虚拟货币这一新生事物进行传销,同时打着电子商务、个人理财、远程教育的旗号吸引人,一般群众不了解,容易上当受骗。
2、网络上发展会员
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都有各自的登录密码,彼此之间主要通过微信等即时聊天。这改变了传统网络传销设工作室、报单中心进行传销组织活动的模式,增加了传销的隐蔽性。
3、在互联网上传播
互联网使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传销骨干人员经常把总部设在境外,躲在境外发号施令,资金转移境外,抓捕难,追赃难,除根难。
警方提示,当前网上宣传的“虚拟货币”有一两百种,真假难辨。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多发,投资者应仔细甄别。
(2)人民日报淡虚拟货币扩展阅读:
虚拟货币网络平台特点
1、炒作“新概念”
虚拟货币网络平台的形式非常灵活,经常改头换面,很多只是造了一些概念,所有的“游戏规则”都是由平台说了算,存在非常大的暗箱操作空间。
2、鼓吹“零风险”
“真正的0风险,只赚不赔的理财项目”“中国首枚FC虚拟货币横空出世,将再次打造无数千万富翁”……记者看到,在FC虚拟货币的一份宣传单页上,写着这样的口号。一位“玩家”告诉记者,其他“玩家”还曾宣称,今后一枚币就可以买一栋房。
3、瞄准“老年人”
益阳网络平台案件中,不少参与者已60多岁,年龄最大的接近80岁,而他们平时大部分时间在家里带孙辈,对网络的东西搞不懂,有关知识都是听别人讲的。老年人群体有一定财富积累,又对新生事物不甚了解,难以识别虚假宣传,很容易成为这些网络平台的目标。
3. gdc虚拟货币是国家允许发行的吗,
gdc虚拟货币不是国家允许发行的,中国政府禁止任何虚拟货币的流通和发行。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对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3)人民日报淡虚拟货币扩展阅读: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中也表示,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且日益成为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
投资者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参与投机炒作,面临价格大幅波动风险、安全性风险、平台技术风险等,需要投资者自行承担。
4. 为什么我在MT4上交易现货黄金,总有网警给我打电话说是诈骗网站,我都换了几个平台了还是这样
MT4已经被反诈中心定性为“诈骗类”APP,只要经常登录就会被记录然后反馈给当地派出所,让当地派出所的人回访你,天天打电话提醒你。这个跟换平台没啥关系,就是跟下载使用MT4有影响。
央行等十部门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虚拟货币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全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通知还明确了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国家反诈中心是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合成作战平台:
集资源整合、情报研判、侦查指挥为一体,在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021年2月1日,国家反诈中心正式入驻人民日报客户端、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等五家新媒体平台,开通官方政务号。
5. 特质卡是骗局吗
这个就是纯粹的骗局!这个就是纯粹的诈骗,(新闻联播,人民日报,新华网等正规媒体都已经报道)公安部今春早已警告过全国人民,此类打着-国-家-旗号的诈骗组织与非法项目(通常通过网络QQ,微信群宣传拉人,有的还搞异地集体生活),当时通报了共两批43+61=104个,什么民族资产解冻,什么精准扶贫报单,什么护贫保险。什么虚拟货币。什么3260,什么XX人际网,什么富民卡,,,等等等等),“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的种种诈骗中,其中,循环信用卡,GK卡,等等是属于其中套路的一种(一个子类),特质卡是循环信用卡演变来的,骗子说办了特质卡,每个月-国-家-给叫你发钱,3万5万,云云的。目的1-是有拉人返利的传销模式,2-更严重的是骗取个人详细资料,后为进行精准诈骗提供原料。一套个人资料可以卖400-600元(比如卖给境外的诈骗犯罪团伙),如果让你上传了真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就更值钱。更容易被犯罪分子拿去搞更严重的诈骗犯罪,给你带来严重损失,惹上麻烦,都不好说严重到什么程度。我对此类诈骗中的3260比较了解。听了一个人 发给我的特质卡音频资料,顿时明白是怎么回事。这个诈骗犯罪因为没有直接让受害者交钱,应该还没引起警方太大的注意。但它的危害更为深远,相当于在你的生活了埋了个不定时的炸弹。对个人资料的保护,反传销防诈骗,怎样小心都不过分!
6. 人民日报关于3m的报道
人民网报道了MMM传销骗局。
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提示: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以“金融互助”为名,承诺高额收益,引诱公众投入资金的行为。其主要特点包括;
一、名目繁多。常见的有:“XX 金融互助社区”、“XX 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理财”、“XX慈善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投资”、“XX互助社区”、“XX财富互助平台”等。
二、发展迅速。依托互联网,通过网站、博客、微信、QQ等平台公开宣传,波及范围广。
三、迷惑性强。有的打着“境外名人”旗号,声称以“摧毁不公正世界金融体系、打破金融家的控制、创建普通人的社区”为目标,通过建立所谓“公平、公正、互惠、诚实的人助人金融平台”,让社会公众通过资助别人从而得到更多人的帮助。同时妄称“经过市场检验,已在多个国家成熟运作多年,拥有全球数亿会员”等等。
四、利诱性强。宣称投资门槛低、周期短、收益高。例如,免费注册后,投资60元-6万元,满15天可提现,日收益1%,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无手续费。此外,参与者发展他人加入,还可获得推荐奖(下线投资额的10%)、管理奖(根据会员等级确定相应比例)等额外收益,发展人员无上限、返利无上限。
五、隐蔽性强。多由境外人员远程操控,投资款往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网银转账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
此类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请广大公众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审慎投资,防止利益受损。同时,对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币圈比特币之家网也曾报道过多个类似的虚拟货币传销骗局,可以去查阅一下。
7. 数字人民币是什么意思 新兴概念到底是什么
数字人民币是什么意思?数字货币到底是什么!毕竟对很多人来讲这还是一个新兴概念,简短总结就是:央行数字货币意在代替纸钞并可在无网的情况下使用!说到数字货币,有些人想到的是类似于比特币之类的这种理财型货币,而央妈的数字货币主要用来支付用的。但此时又有人想到了那不就是央妈想再打造一个类似于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支付的一种新的方式吗?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去年9月,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曾在得到”app上开了一门门公开课《科技金融前沿:Libra与数字货币展望》,向大众普及有关央行数字货币的知识。
他在课程中表示,央行的数字货币意在替代纸钞,功能与纸钞完全相同,主要需要体现的一个功能是不需要账户就能实现交易的成功进行。为什么在现在央行要推出数字货币呢,一方面来讲,目前我国的5G建设如火如荼,且信息程度越来越高,发行数字货币是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另一方面,现在的纸钞,从设计到发行,印刷,回笼,贮藏这一个个环节所需要的成本过于高昂,长期以往,对于央行来说压力过大,同时从使用者层次来说,纸钞的使用体验不是太好,特别是从交易额来讲,纸钞的面值最大也就100元,在进行大宗交易的时候使用十分不便,所以此时就急需一种新型的数字货币来替代!
有人说如果发行了数字货币,走虚拟交易的道路,那么不就跟现在的微信,支付宝交易一样了吗,这两个交易系统已经趋近成熟,若再往这方面发展,势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但是,究其本质我们还是发现数字货币与微信支付宝不同,数字货币直接对接的是中央银行,它走的是交易终端,不用经过账户便可以进行交易,但是微信支付宝则不同,这两个仅仅是提供了交易平台,其对接的是商业银行,这些资金的走向其实是经消费者授权之后资金经过它的平台然后再经过商业银行持有的银行账户进行交易,所以相对于数字货币来讲,微信支付宝在保护用户的隐私方面做的就远不如数字货币。还有一方面,数字货币的目标是可无网支付,在交易双方均无网的条件下也可以进行交易,这也是微信和支付宝的交易平台不可能实现的。
数字货币其功能属性与纸钞完全一样,只不过是数字化形态","是 具有价值特征的数字支付工具"。
央行数字货币的金融本质:人民币现钞一致。
央行数字货币就是指中央发行的数字货币,属于央行负债,具有国家信用,与法定货币等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