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BGOEX管交所可靠吗平台安全吗
这个平台安不安全可不可靠,我没有用过呀兄弟,其实吧,我觉得你可以先用两天来试一下手感。
❷ 数字货币牌照那么多,到底该怎么选择呢
很多交易所都想去申请数字货币牌照,但是不知如何选择 ,有的会参考同行申请的牌照,有的会自己上网查询再斟酌,今天我就给来个大集合,供各位参考参考,选择适合自己的牌照申请。
全球数字货币牌照申请选择,根据对各大项目方交易所的调研,整理了以下比较热门的牌照:
第一名:美国MSB
影响力: ☆☆☆☆☆合规X: ☆☆☆☆☆申请难度:☆
在美国想要合法开展数字货币业务必须获得美国MSB牌照!火币,币安,OK,抹茶等一二线交易所均获得MSB,其含金量不言而喻。
第二名:新加坡基金会+法律合规意见书影响力:☆☆☆☆合规X:☆☆☆☆申请难度:☆
一套完整的新加坡合规体系,也是很多项目方与交易所的不二之选!
第三名:加拿大MSB影响力:☆☆☆合规X:☆☆☆☆☆申请难度:☆☆
名气这一块没有美国大,但在2020年牌照经营范围增加了虚拟货币交易这一块,于是樶近又掀起了一波加拿大MSB申请热潮!
第四名:澳大利亚AUSTRAC牌照影响力:☆☆☆☆ 合规X:☆☆☆☆☆ 申请难度:☆☆
澳大利亚AUSTRAC是全球领先的核心金融市场,获得澳大利亚的监管牌照,能大大的增强平台的实力以及客户的信心,是数字货币交易机构标配的牌照。在澳大利亚经营的数字货币交易所现在将受到澳大利亚金融监管机构AUSTRAC的监督,澳大利亚的法律赋予澳大利亚AUSTRAC监管数字货币交易所交易各种加密货币的权利。
第五名:爱沙尼亚FTR影响力:☆☆☆☆☆合规X:☆☆☆☆☆申请难度:☆☆☆
爱沙尼亚是双牌照,数字货币牌照+钱包牌照,那么为什么会被排到第五?因为其政策时常变动,申请难度较大,法人大概率会被抽查到当地面试,且前期资料需要准备的比较多,但你冲破重重阻碍,樶后收获爱沙尼亚牌照,你会觉得一切都值得。
第六名:新加坡MAS影响力:☆☆☆☆☆合规X:☆☆☆☆☆申请难度:☆☆☆☆☆毋庸置疑,新加坡MAS牌照是目前含金量樶高牌照之一,但是其申请门槛高,且下牌时间极长,让很多交易所望而却步......
目前办理数字货币牌照办理比较热门的国家有美国,澳洲,爱莎尼亚和马耳他,其中价格相差都不是很大,爱莎尼亚价格但是比较流程相当来说麻烦一点,名气樶大的是美国,流程也比较简单,价格也不高,从X价比上面来说可以排第一
❸ 美国MSB牌照作用是
美国MSB牌照的作用:
范围包括国际汇款、外汇兑换、货币交易/转移(包括数字货币/虚拟货币)、ICO 发行、提供预付项目、签发旅行支票等业务。在美国从事上述相关的相关业务的公司,必须向申请MSB 牌照,才能合法地运营。
❹ 美国msb牌照是什么意思
美国MSB牌照是由美国财政部监管,并颁发的一类金融牌照,主要收监管对象是金钱服务相关的业务与公司,包括了数字货币、虚拟货币的交易,发行,以及外汇兑换,国际汇款等等的业务。
在美国从事上述相关的相关业务的公司,必须向申请MSB牌照,才能合法地运营。也是所有要在美国运营数字货币业务的公司必须所拥有的牌照。
(4)虚拟货币平台获金融牌照扩展阅读:
美国MSB用于监督与货币服务相关的业务和公司, 包括 跨境汇款,外汇,货币交易/转账(包括数字货币/虚拟货币),ICO发行,提供预付费项目以及签发旅行支票等等。 在美国从事上述相关业务的公司必须申请MSB许可,以便合法开展业务。
MSB是Money Services Business的简称,属于FinCEN(美国财政部下设机构金融犯罪执法局 )管,属于注册许可制。从事金钱服务相关的业务都必须申请该许可。
根据交易所的运营结构,提供相关的税务咨询意见;对最终清算或将收到的数字货币或代币转换为法定货币而产生的 收入或资本收益的税务处理;交易所提供服务而获得报酬产生的收入或资本收益的税务处理。
❺ 币达交易所正规吗
币达是一家全球性的旦慎加密货币交易所,于22年6月获得美国MSB虚拟货币金融牌照,由xxx创立,为用户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区块链资产兑换服务,聚合全球优质区块链资产,致力于打造世界级的区块链资产交易平台,已为陪迟仔芦汪超过100种加密货币提供交易平台⌄
❻ 交易所合规金融牌照有哪些
金融牌照,即金融机构许可证,是批准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正式文件,凡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必须先取得与之对应的金融机构许可证。
在我国,金融牌照的种类多达25个,主要包括:银行、保险、券商、基金、信托、第三方支付、征信等,由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及其他机构分别审批。
央行审批
1.第三方支付
主要业务: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
主要法律:
(1)《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
(2)《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第17号)
2.征信
主要业务:征信业务
主要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征信业管理条例》
(4)《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3)第1号)
银监会审批
3.银行
主要业务:储蓄、信贷等业务
主要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2)《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4.信托(暂停发放)
主要业务:各类信托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等
主要法律:
(1)《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第2号)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6号)
(3)《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5号)
修订/修改情况: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7年第13号)自2015年6月15日起废止。
5.金融租赁
主要业务:融资租赁、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等
主要法律:
(1)《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
修订/修改情况:原《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号)自2014年3月13日废止。
6.货币经纪
主要业务:促进衍生品交易、债券交易等经纪服务
主要法律: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6号)
修订/修改情况: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7年第13号)废止。
7.贷款公司
主要业务:各项贷款、贷款项下的结算、票据贴现
主要法律:
(1)《贷款公司管理规定》(银监发[2009]76号)
修订/修改情况:《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9〕6号)自2009年8月11日起废止。
8.消费金融
主要业务:发放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
主要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2号)
修订/修改情况:原《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9年第3号)自2014年1月1日起废止。
9.财务公司
主要业务:财务管理服务
主要法律:
(1)《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修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8号)
证监会审批
10.券商
主要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经纪、自营、直投、证券投资活动、证券资产管理及融资融券等
主要法律:
(1)《证券法》
(2)《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已于2014年修订)
修订/修改情况:2017年3月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示今年将修改证券法。
11.公募基金
主要业务:公募基金、机构业务
主要法律:
(1)《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修正)
(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2012年9月20日证监会令第84号)
(3)《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10号)
修订/修改情况: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自2012年11月1日起废止。
12.期货
主要业务:期货业务
主要法律:
(1)《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2)《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0号)
修订/修改情况:自2014年10月29日起,以下三个法规废止:2007年4月9日发布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2011年11月3日发布的《期货营业部管理规定(试行)》(证监会公告[2011]33号)、2012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11号)。
13.基金销售
主要业务: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
主要法律:
(1)《证券投资资金销售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1号)
修订/修改情况:《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2号)自2013年6月1日废止。
14.基金销售支付
主要业务: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主要法律:
(1)《证券投资资金销售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1号)
修订/修改情况:《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2号)自2013年6月1日废止。
15.基金子公司
主要业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基金销售等
主要法律:
(1)《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2)《证券投资资金销售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1号)
修订/修改情况:《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72号)自2013年6月1日废止。
16.证券公司专业子公司
主要业务:单项或者多项证券业务
主要法律:
(1)《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2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7.证券公司资管
主要业务:客户资产集合投资,或者客户资产专项投资
主要法律:
(1)《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93号)
(2)《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已于2014年修订)
(3)《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28号)
修订/修改情况:以下两个法规废止:2012年10月18日公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7号)、2012年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2〕29号)。
18.股权众筹
主要业务:股权融资
主要法律:
(1)《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证券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
修订/修改情况:《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尚未发布。
保监会审批
19.保险
主要业务:财险、寿险、万能险;国内外再保险等
主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
20.保险代理、保险经纪
主要业务:保险中介服务
主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其他机关审批
21.小额贷款公司
审批机构:省级金融办公室
主要业务:无抵押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等
主要法律:
(1)《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2)《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2.融资性担保
审批机构:省级金融办公室
主要业务: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
主要法律:
(1)《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委2010年第3号令)
23.融资租赁
审批机构:商务部
主要业务: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内资融资租赁
主要法律:
(1)《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商流通发[2013]337号)
(2)《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建发[2004]560号)
(3)《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本)
修订/修改情况:2016年初,商务部启动了《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24.商业保理
审批机构:商务部
主要业务:应收账款融资、管理、催收、还款保证
主要法律:
(1)《合同法》
(2)《公司法》
(3)《物权法》
(4)《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5)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
25.典当业务
审批机构:商务部
主要业务:典当业务
主要法律:
(1)《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
(2)《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
❼ 数字资产交易牌照是什么
是国家金融机构颁布给虚拟数字货币平台允许其进行数字货币交易的凭证,请注意虚拟货币市场动向,现已到冰冻期,而且注意中国是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慎重,管好自己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