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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货币诈骗0

发布时间:2024-05-29 09:26:56

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诈骗怎么定

法律分析:网络诈骗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特点是:一是网络化、“高大上”。这种骗局主要通过网络或是聊天工具开展交易和收支资金。部分骗局包装得“高大上”,以获得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为由头,声称可代为投资。如果符合这样的特征,极有可能是诈骗——消费者一旦上当受骗,资金还已可能被转移至境外,难以追回损失。二是宣称“只涨不跌”“高收益低风险”。有的骗局利用虚拟货币、共享经济等概念进行炒作,甚至还请来名人为其“站台”宣传,强调“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等,以各种噱头吸引消费者眼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Ⅱ “虚拟币”骗局曝光,有人被骗百万

“虚拟币”骗局曝光,有人被骗百万

“虚拟币”骗局曝光,有人被骗百万,通过区块链代币游戏实现获利是不稳定的,甚至很有可能是一场骗局。不要轻信所谓的好机会,对于能在短时间内赚快钱的说法要谨慎,“虚拟币”骗局曝光,有人被骗百万。

“虚拟币”骗局曝光,有人被骗百万1

在元宇宙概念的加持下,各种NFT链游项目蓬勃发展,犯罪团伙也紧跟风口,开发所谓的链游项目、发行游戏代币并上线去中心化交易所。

凌风透露,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这类网络传销案早在三四年前就已出现,国外则更多。“这类案件特征明显,基本都是用新的虚拟货币相关概念炒作,吸引民众参与投资。”他说。

凌风表示,“在推特、贴吧等平台上,如果有人主动私聊,给你介绍他们的项目,那么这些基本可判断为骗局;如果有人发邀请码,则基本可判定为传销。”

根据知帆科技发布的《2021年区块链和虚拟货币犯罪趋势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虚拟货币传销类案件的模式主要包括交易所模式、钱包模式、虚假“智能合约”模式、智能合约模式、矿机租赁模式、云矿机模式、量化机器人模式、短视频模式、矩阵DAPP模式、链游元宇宙模式这10种典型情况。

以当下火热的“元宇宙”为例,在元宇宙概念的加持下,各种NFT链游项目蓬勃发展,犯罪团伙也紧跟风口,开发所谓的链游项目、发行游戏代币并上线去中心化交易所。

《报告》指出,该类案件通常为项目方通过蹭热点、挂靠知名项目等手法吸引投资人入场,不断拉升游戏代币价值,又靠动静结合的高额收益来吸引更多投机者加入,其本质仍是靠用户兑换平台币消耗的主流币来扩大资金池,项目方趁机套钱跑路。

业内人士分析称,作为新型网络传销形式,虚拟货币传销隐蔽性强,但骗术万变不离其宗,不外乎三大典型特征:一是入门费,投资者需通过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二是拉人头,传销参与者的收益来源于其所发展的下线成员交纳的费用;三是复式计酬,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依据给付报酬。

针对前述这些情况,相关部门也在加大监管力度。比如2022年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将虚拟币交易纳入非法吸收资金的情形之中。另外,中国银保监会此前也发布了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两会期间,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表达了加强元宇宙相关产业监管的观点。全国政协委员、第五空间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长、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名誉会长谈剑锋表示,目前,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NFT虚拟艺术品(如卡通人像、电子油画)等在“元宇宙”大行其道,而监管却较难落实,可能形成新的洗钱通道。

“数字经济要深化发展,必须要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但同时要谨防资本利用国家发展规划和热点概念,制造新的虚拟经济泡沫,防止个别人钻政策红利‘空子’、割投资者‘韭菜’。”谈剑锋说。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王鹏对记者表示,目前包括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网络诈骗层出不穷,主要是利用了大众两个心态,一是新技术、新要素或者新的应用产生,大家普遍不理解;二是投机心理,未经了解就去投机、想去赚一笔快钱。

为此,王鹏提出以下建议以便防范以元宇宙、NFT等概念为噱头的网络诈骗,一是相关政府监管部门要加强打击力度,及时发现相关的线索,及时切断、及时处置,而不是说把小问题转化成了大的社会性问题才去处置;

二是行业协会等相关专业化机构要针对元宇宙、NFT等新技术出台相关的行业守则,加强对大众的教育;三是大众媒体要加强相关的宣传,一方面是对技术应用本身加强宣传,去掉技术的神秘感,另一方面是让大家提高风险意识。

“最后,我觉得从自身角度出发,一是要加强对于技术的学习,不要人云亦云,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收益越高风险越高;二是不要轻信所谓的好机会,对于能在短时间内赚快钱的说法要谨慎,要从长远出发考虑问题。”王鹏说。

“虚拟币”骗局曝光,有人被骗百万2

近来,菲律宾国内有超过15万年轻人沉迷于玩一款宠物养成游戏赚钱。其原理是玩家通过饲养一个小精灵获得电子卡牌。这种卡牌其实是一种虚拟货币,玩家可在专门的网络加密交易平台自由交易,从而换取现实中的货币。

这些年轻人靠“挖矿”得到虚拟货币,每月能获得几百美元不等的收入。这本质上就是包着游戏外衣的区块链代币游戏,然而在人均月收入约200美元的菲律宾,玩游戏还能获得一笔不菲的收入,对于年轻人来说无疑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然而要看到,通过区块链代币游戏实现获利是不稳定的,甚至很有可能是一场骗局。比如今年年初风靡一时的“火星志愿者”区块链游戏,虽然蹭上了元宇宙和马斯克,宣传“边玩边赚”、收益高达万倍,但是需要先花600多元购入虚拟币,最终游戏宣传的高收益因币值崩溃化为泡影。

针对此类行为,今年2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中就提到,一些不法分子蹭热点,以“元宇宙投资项目”“元宇宙链游戏”等名目吸收资金,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从本质上来说,打着玩游戏的旗号获得的虚拟代币到底能换多少钱,是基于极不稳定的市场交易价值,一旦崩溃,最后就会沦为一场泡沫游戏。

因此,中国一直注重对比特币等的监管,去年5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要求坚决防控金融风险,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从纯技术的角度看,专业矿机在区块链“挖矿”效率上远胜过一般玩游戏的机器。中国一度占据全球“矿场”算力60%以上,许多“矿工”在中国寻找小水电等能源便宜的地方布设了海量矿机。

然而,中国即使能通过挖比特币等各类币种获取一些海外收益,仍然坚决关停了各地的矿场,算力占全球比例迅速降到5%以下。这是正确的决策,因为浪费巨量的能源只是用来生产赌场的筹码,对中国整体而言没有益处,许多人发现之前显卡的价格大涨,就是与大量显卡被用于挖矿有关。如果引发年轻人参与区块链货币炒作,后果则会更加糟糕。

但是像中国如此坚决监管并关停各类区块链货币炒作的国家在全球范围内并不多。韩国青年因生活压力巨大,纷纷参与数字货币游戏,指望一夜暴富。2017年冬天,全球最大宗的比特币交易有三分之二发生在韩国。

毫无疑问,数字技术的发展是新世纪以来全球经济的亮点,但是对“e时代”的年轻人来说不见得全是好事。全球大多数国家的年轻人生长于数字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受各种暴富神话的影响,他们对财富的认知也在发生变化。上一代人在工厂流水线上辛苦工作积累财富的方式在年轻人心中“大势已去”,没有吸引力了。

其实对于菲律宾等劳动力众多、缺少就业机会的国家,即使是收入一般的工厂流水线工作,对年轻人来说也是不错的发展起点,而且工厂还能解决大量就业,当地政府非常欢迎。然而,电子文化先于工业文化侵袭了这些国家,只需要低档的电脑和手机就足以让整个国家的年轻人沉迷其中。

因此,有的国家意识到这个问题,会将数字技术引导向正确的用途,如在疫情期间提倡远程教学、限制青少年打游戏的时间、对游戏内容进行监管。但是世界各国发展水平不一,能通过发展享受到数字技术的成果已经不容易,想要进一步兴利除弊则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无论科技如何进步,国家想要实现长远发展,年轻人奋发向上的精神内核不能丢。拨开技术编织的迷雾,正确认识种种新包装下的庞氏骗局或者泡沫经济炒作,是正能量社会的应有之义。

随着人工智能、机器人、新能源等各种科技的不断进步,也许有朝一日,传统行业的劳动性质会发生本质上的改变,但这种改变需要将年轻人引向真正的科技创新,而非越来越多地沉溺于“资本与人性”的泡沫游戏。

“虚拟币”骗局曝光,有人被骗百万3

日常生活中,经常有陌生电话号称免费拉人进股票群;网络平台上,也经常有各种股票讲课的广告。很多人抱着不花钱只是进群看看、听听课的心态,没想到却一步步陷入被骗的漩涡,损失惨重。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些股票群里所谓的“老师”首先推荐股票,取得信任后,就会推荐自行发行的虚拟数字货币,来骗取投资者钱财。

“虚拟币”号称100倍溢价 网站关闭卷款跑路

记者以投资者的身份潜伏进股票群后发现,全国各地有不少受害者因为免费而入群。

声音来源——某股票群讲课音频: 贝特曼是我国首家、唯一一家数字货币平台即将上线。该平台要发行它的平台币相当于它的股票,相当于IPO。我预计它的平台币有10到20倍的溢价,甚至有100倍的溢价。

在所谓10倍到100倍暴利诱惑下,很多人买入大量“虚拟币”。突然,贝特曼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一夜之间关闭,毫无征兆,股票群被解散,再也联系不到任何一个所谓的“老师”或“客服”,受害者投入的所有资金都无法提取 。有受害者表示,被骗金额最高达百万元 。

北京市投资者: 4月9日凌晨1点钟,半夜醒了以后拿手机看一眼这个盘面怎么样,发现平台点不开了,所有数字都不见了,自己账号也空了,那些群都没了,所有链接都打不开了。我一共被骗了40多万元,多的被骗100多万元。

广东省深圳市投资者: 我老公生病了,我们贷款出来,基本上这100多万元都是贷的。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有小孩子读书,信用卡还不上会影响征信,小孩子读书读不了,我的信用都会出问题,已经走头无路了。

一位股龄近20年的女士,投资非常谨慎,觉得自己肯定不会被骗,刚开始看着群里其他人纷纷跟着老师操作数字货币也不为所动。但是,随着群里人不停晒一些超高利润的盈利截图,以及“老师”的不断洗脑 ,于是也抱着试试的心态投进了第一笔钱。

河南省平顶山市投资者: 还是禁不住诱惑,先转进去了4000元,打新又中奖了,晚上12点又买进,等于44000元全投入进去了。投入进去之后,他说这是锁仓期,又开始发行了平台币,平台币又是10倍的利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夏禹: 我国《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涉嫌诈骗罪,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最高有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用股票讲课当幌子 人情关怀蒙骗老年人

为何这种常见的`诈骗套路能屡试不爽?记者发现,除了打感情牌取得受害者的信任,最重要的是,这些诈骗团伙多次冒充一些大型的正规金融平台为自己背书,编造一些虚假的一夜暴富故事 ,引诱受害者上钩。

记者在股票群中看到,这个网络讲课平台名为“朗盛翻倍大讲堂”。投资者通过其发布的股票授课广告而加入,很多人一开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进入平台听课 。除了讲课,每天半夜所谓的“老师”还会发长文为“学员”答疑解惑,配上美女头像的“助理老师”,随时解答“学员”的股票疑问。在逐渐取得信任后,“老师”游说“学员”购买虚拟数字货币 。

广东省深圳市投资者: 开始给你推荐几只股赚钱了,后面推荐的几只股,他就不管了,一直叫你拿着,然后说现在大行情不好,就让你把股票全部卖了,来买新币。

北京市投资者: 虚拟币利润太高了,高到一会儿几元、几十元就涨上去了,我们这一拨最终炒的是要达到10倍。他循循善诱地讲课,人情味特浓,特别关心人。

不少受害者告诉记者,他们也曾有过怀疑,但诈骗团伙屡屡用一些大型券商的身份作为背书来迷惑投资者 ,记者在股票群里看到,一旦有投资者表达出疑惑,马上就会被禁言或踢出群,最后留下的都是一些没有接触过虚拟货币,缺乏金融知识的受害者 。

受害人向记者透露,直到现在他们都没见过这个所谓的证券公司李总,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全名。

并且,事后他们才反应过来,“贝特曼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实际上并不存在,所谓的“虚拟货币”打新和涨跌幅也并不真实,完全是诈骗平台自导自演的数字假象 。

五类网络诈骗屡禁不止 警方提示风险

目前,多名受害者已经报案。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还有很多类似的诈骗团伙仍在行骗。那么,普通投资者应该如何避免被骗?

多名受害者告诉记者,他们最近发现又有新的股票讲课平台和新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出现 。当他们用自己的手机号及身份证信息注册登录时,发现只要以前在贝特曼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人 ,在新的所谓的“奥斯曼交易平台”注册后,账号都显示处于冻结状态无法进入 。

北京市投资者: 我发现了一个奥斯曼平台,也是数字货币。内容跟贝特曼一样,就是名字不一样。币种有些区别,其他的操作方式,包括资金管理、新币申购、流水查询等内容都一模一样。

记者又在多个网络平台发现,还有非常多受害者在不同时间也被同样的手段骗过,除了平台名字及讲课老师名字不同,其他行骗手段几乎完全一样。在得知被骗后,多位受害者已经报警。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红星派出所 工作人员: 这个案子已经立案并展开调查,后期刑警负责查。

警方表示类似的诈骗案件非常多,投资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向陌生账户转账过后,一旦感觉异常,应该立即报警 。

目前公安机关发现的诈骗类型已经超过50种,其中5种主要类型案件高发多发,分别是是网络 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夏禹: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应选择正规、合法的投资渠道。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应警惕那些超高收益的投资。

Ⅲ 虚拟货币诈骗怎么判刑

法律分析: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喊局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脊睁者无期徒刑,并处罚樱渗岁金或者没收财产。

Ⅳ 虚拟货币诈骗怎么判刑

法律分析:数字货币犯罪属于新型网络犯罪,存在法律漏洞和监管空白。数额只是数字货币诈骗定罪量刑的一个方面,并且这个数额是开庭过后法院认定的数额,不是公安机关认为的数额。网络诈骗犯罪有一个特点就是犯罪黑数大,金额难以查清。

具体标准如下:

虚拟货币诈骗犯罪数额3000元以上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刑期;

虚拟货币诈骗犯罪数额达到3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虚拟货币诈骗犯罪数额达到50万,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5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Ⅳ 虚拟货币诈骗立案标准

法律解析:

该行为构成 诈骗罪 。诈骗罪的 立案 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 《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并处 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Ⅵ 网上虚拟币诈骗怎么报警

如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被骗过程。 这时候可以请警察陪你去银行办理冻结受害人银行卡的手续,防止骗子把钱转到你的银行。
拓展资料:
近日,银保监会等五部门发出提醒,部分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银行非法集资、传销和欺诈的现实。它们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网络化、跨界性明显。依托互联网和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进行资金收付,风险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为境内居民进行违法活动。有个人在聊天工具群中声称获得了海外优质区块链项目的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有可能是诈骗。这些违法活动所骗取的资金大部分流向境外,监管难度大。
二、欺骗、诱惑、隐瞒性强。以热点概念炒作,有的还利用名人“平台”宣传,以“糖果”空投为诱惑,声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 ,收入高风险低”,具有强烈的煽动性。在实践中,犯罪分子通过在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的价格走势,设置盈利和提现门槛,非法获取巨额利润。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各种名义发行虚拟货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炒作虚拟货币,隐蔽性和混淆性很强。
例如,近期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一些平台开始炒作“虚拟货币是黄金白银之外的避险资产”的概念,而实际情况是其价格大幅下跌,导致重给消费者带来损失。而且,这些平台还通过机器人程序刷机和数据篡改,制造虚拟货币交易市场“繁荣”的假象。平台在诱导消费者进入后,会使用各种市场操纵手段来侵占消费者的财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犯罪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收益)和“动态收益”(线下开发收益)为诱饵,吸引公众投资,引诱投资者和开发人员加入,不断扩大资金池,其特点是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
四、银保监会等五部门提醒消费者,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本质上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本运作难以维持需很长时间。公众应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夸大其词的承诺,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于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Ⅶ “杀猪盘”再现!知帆科技提醒:警惕虚拟货币交易骗局

近日,吉安王女士添加了一个“微信好友”,之后被拉进一个“投资理财”微信群,跟着群里的“老师”学着炒虚拟货币,很快数千元盈利到账,此后便不断追加投资,前后投入本金达数十万元之多。后来王女士通过透支信用卡、借钱、拉人等方式筹集了20余万元购买该平台虚拟币。不久王女士就发现投资平台已无法打开,客服也联系不上,王女士这才意识到被骗,遂报案。

无独有偶,嵊州市某街道的李女士在微信上认识了一位名叫杨某辉的男子,杨某辉多次向李女士介绍名叫“72mex”的虚拟币交易平台,并向其发送了平台链接,声称能带李女士一起投资赚钱。李女士在其花言巧语和温柔攻势下落入骗子圈套,前后共计投入395万元。然而,当李女士再次联系杨某辉时,发现自己已被其删除好友,且所持虚拟币也开始亏损,仅10天就亏损剩余不到10万元,直至李女士无法打开该平台,才意识到自己被骗并报了警。

知帆团队安全专家揭露杀猪盘骗局

目前随着网络社交的普及,围绕社交实施“杀猪盘”的诈骗案件屡见不鲜,再加上不法分子宣称“投资虚拟货币暴富”的概念,“虚拟货币杀猪盘”出现了。由于对虚拟货币一知半解,不少民众上当受骗,财产损失和 情感 伤害巨大,同时给网络社交环境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扰乱了正常的 社会 秩序。

针对“杀猪盘”,知帆团队安全专家解释到,这是一种新型网络电信诈骗方式,所谓“杀猪盘”,其实就是温水煮青蛙,令人非常难以识别。披着感情的外衣,犯罪分子伪装成高富帅或者白富美的形象,以编造故事、甜言蜜语等方式让受害者陷入其中,令受害者一步步掉进骗子圈套。

通常,诈骗分子把受害人叫“猪”,把交友工具叫“猪槽”,把聊天剧本叫“猪饲料”,把恋爱叫“养猪”,把诈骗钱财叫“杀猪”。受害人遭受了心里和经济上的双重损失。

知帆团队安全专家揭露了“杀猪盘”的一系列套路:首先是取得信任。骗子通过各类APP交友软件或婚恋网站添加受害人为好友,对其嘘寒问暖,并与之确定恋爱关系。其次是引诱投资。待到时机成熟,骗子会诱骗受害者购买虚拟货币,并通过操纵后台,让其小赢几笔。等获取受害者信任后,骗子便驱使受害者向平台投入大量资金。再次就是提现失败。等受害人投入大量资金欲提现时,却发现根本无法提现,且联络不上客服。最后就是消身匿迹。当受害者再次与骗子沟通时,发现自己已被删除好友,骗子人间蒸发,等明白自己受骗上当才悔之晚矣。

近两年,虚拟货币市场行情大涨,很多人怕错过“机会”,在对新技术不了解的情况下也纷纷下场。普通人很难发现披着虚拟货币外衣的“杀猪盘”套路,因此更容易上当受骗。

知帆 科技 建立一系列解决方案助力警方破获该类案件

知帆团队安全专家提醒,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我国法律保护。目前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服务器大多都在境外,其真实操控情况并不明晰,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虚拟货币的名义实施诈骗。公众如遇陌生人加微信搞投资理财,要求安装陌生理财APP,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在杀猪盘诈骗案件的背后,其实是涉及了不少黑产产业链,民众应该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不轻易相信网上交友及婚恋平台上所谓的“高富帅”、“白富美”,涉及金钱交易时一定要注意核实对方身份,但凡称能操纵后台及币价的都是诈骗。

知帆 科技 率先研发出“虚拟货币追踪查证平台”,为公安日常研判虚拟货币案件提供工具支持,并与全国数百家公安机关建立合作。为了更好地解决虚拟货币案件查证难题,知帆 科技 自主研发了虚拟货币追踪查证平台“逐迹”,以便为公安等执法部门日常研判虚拟货币案件提供工具支持。


Ⅷ 虚拟货币诈骗立案标准

对于虚拟币诈骗是按照诈骗罪来定罪处罚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投资虚拟货币被骗可以报警,但是立案得看涉及具体金额是否达到立案标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元,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了,也就是可以立案了。但是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这时候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数额低于2000,可能会被治安处罚。
2000以上可以立案。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虚拟货币交易骗局一般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金额小、匿名性较强。公安机关收集取证较难、抓捕行动也难以进行,因为大多虚拟货币骗局的创世运营团队的信息是不公开的,无从取证,也许主谋被抓以后也会成为受害者。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Ⅸ 虚拟货币骗局

经典骗术:套利/跑矿

此套路从几年前区块链概念火起来之后,便开始出现,常见于ETH范围内,套路为让你通过官方渠道购买高额虚拟货币,并让你转入骗子自称为“x矿池”“x合约”的钱包地址内,然后给你一些骗子自己发行的假币冒充真实货币,并声称打的越多,回的资金越多,俗称“利滚利”,后面紧跟一系列套路让你持续“打币”,从而获利。

首先骗子大多会自称为X币,币X的官方人员,让你放下警惕,并将你拉进一个千人群,或者万人群当中,此时群内会非常活跃,一堆人在争先恐后的炫耀自己通过本项目赚了多少钱,从而进一步放松警惕,(事实上一般一个千人活跃群中,只有你一个是真人,其余的要么是托,要么干脆就是机器人,认真观察一般都会发现破绽)当你准备撸起袖子大干一场时,他会告诉你,起投有门槛,一般为几千,当你第一次投入,会收到返利,并且可以提现换成现金,但是实际那点返利根本不够手续费,然后你见到返利会开始加大投入,当第二笔“收益”发放后,此时很抱歉无法提现,需要充值到一个很高的额度,才可以一起提现。

此时如果及时止损还好,如果你真的倾家荡产冲到了那个额度,那等待你的只有,抱歉,此账号不存在。

问:如何防止此套路诈骗?

答:保持冷静,不赌不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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