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比特币”到底是虚拟经济还是虚假经济,为什么未来它
比特币风险一
2013年10月底,香港GBL平台携款潜逃,超过2000万人民币资金下落不明。
2014年2月28日晚,世界最大规模的比特币交易所Mt.Gox运营商宣布,因交易平台的比特币被盗一空。
Mt.Gox管理层表示,2014年2月初,交易平台遭网络攻击后,在该平台交易的比特币几乎全部不翼而飞,包括用户交易账号中的约75万比特币,以及Mt.Gox自身持有的约10万比特币。根据28日的交易行情,损失约达4.67亿美元。
既然是互联网上产品,就要永远防范影子罪犯,稍有不慎,他们就能在你眼皮底下盗取你所有。要知道,老虎还有打盹的时候。
比特币风险二
中本聪研发的虚拟比特币矿场,可产生2100万个,在2140年挖完。从2009年后的第一批50个,到目前已有1300万多个被挖出,剩余100年里还有800万个。听起来好像用锁定总数量的办法使价格增值,可有没有人想到,既然是虚拟矿场,将来一定会有人设计第二或无数个相似的矿场,而且,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后面设计的虚拟货币的生产过程,比比特币更复杂更有趣。
2013年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泽塔币、便士币(外网)、隐形金条、红币、极点币、烧烤币、质数币。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
用不了多少年,虚拟的电子贷币就能达到上千种,发展的最终结果,必将一文不直,扔的满地都是!
比特币风险三
当比特币的出现,已经起到了扰乱国际金融作用,各个国家决不能眼看着虚拟货币示意扰乱本国的金融市场。结果一定是国际金融组织大联盟,像打击国际恐怖分子一样,打击或强制整顿虚拟货市场。
在加上虚拟货币根本就没有一点抗风险能力,完全不具备信用评级的标准。到那时,成千上万种虚拟货币,必将回到游戏币的起点。
通过一段时间虚假的炒作后,作庄的个人或组织先后悄悄离去,剩下的虚拟货币拥有者们,将面临着“穷鬼杀恶鬼”的残局,即拼死一搏,也无济于事,其结果一定是很惨很惨。
『贰』 为啥比特币不能成货币
比特币数目太小,没有办法在社会大规模流通。而且它的存在并不是以国家信用作为担保,而是以比特币玩家之间的信任为基础,那么这种“货币”的信用度相对来讲就非常低了。
再者,比特币数目小,而且过于集中在几个大玩家手里,导致它的价格十分不稳定。这就基本上不能称之为货币。因为作为通用货币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价格稳定,否则经济秩序就会崩溃。
比特币不具有价值基础;价格剧烈波动;缺少各国货币当局的支持,这是比特币成不了世界货币的三个基本原因。
比特币能否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货币?http://www.financialnews.com.cn/yw/pl/201401/t20140107_47595.html
从7年前第一枚比特币诞生至今,比特币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不少争议。各方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于比特币该如何定性,它能不能成为货币乃至未来成为国际货币。
2013年,比特币在我国备受热捧,不仅价格飙涨,更被有些分析评价为是“对现行货币体系的不小的挑战”。2013年12月初,人民银行联合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指出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随后,比特币价格应声下跌。
新年伊始,1月4日,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在其网站上宣布不承认比特币为合法货币,还促请民众对其存有的风险保持警惕。事实上,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韩国、泰国、印尼和挪威等国家也陆续针对比特币交易活动表明立场,皆不承认比特币成为市场流通的货币。
与此同时,有消息称,今年1月,全球首款比特币ATMRobocoin进入香港和台湾市场。相关公司还计划在欧洲、加拿大和美国的更多地区推出比特币ATM。
一方面是相关监管当局的“表明立场”,另一方面是比特币全球布局的高歌猛进,比特币到底该如何定性,其未来发展势头如何,再次引来各方关注。
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以个人名义发表署名为《虚拟货币本质上不是货币——以比特币为例》的文章,强调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本质上不是货币,也难以成为货币。
他认为,比特币缺乏国家信用支撑,难以作为本位币履行商品交换媒介职能。现代信用货币(纸币)代表的是国家信用,实际上代表全社会商品生产和交易。只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国家法律的强制力就能赋予公众对本位货币的信任。而比特币不仅自身没有价值,也没有国家信用支撑,没有全社会商品生产和交易作为保证,因而不具有货币的价值基础。此外,比特币没有法偿性和强制性,流通范围有限且不稳定。比特币具有很强的可替代性,很难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
其次,比特币数量规模设定了上限,难以适应现代经济发展需要。他认为,比特币有限的数量与不断扩大的社会生产和商品流通之间存在矛盾,若成为本位币,必然导致通货紧缩,抑制经济发展。数量的有限性也使得比特币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功能大打折扣,更容易成为投机对象而不是交换媒介。
第三,比特币缺少中央调节机制,与现代信用货币体系不相适应。盛松成认为,比特币没有集中发行方,容易被过度炒作,导致价格波动过大,无法成为计价货币和流通手段,需要换算成本位币才能支付;比特币也不受货币当局控制,难以发挥经济调节手段的作用。
在文章结尾部分,盛松成还明确表示,货币与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密不可分,不是纯粹的技术产物。只要现代经济社会组织形态不发生根本性变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货币体系就将存在,比特币以及其他虚拟货币就成不了一国的本位币,从而也成不了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过是技术至上主义和绝对自由主义者的乌托邦而已”。
而对于比特币的兴盛及其意义,盛松成解释为,“比特币的出现某种意义上反映了人们对信用货币条件下通货膨胀的忧虑。各国央行应该加强流动性管理,合理调控货币供应,保持物价基本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撰稿期间,本报记者就比特币相关问题再次连线盛松成。他在采访中再次强调:“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只能是本位币。”
盛松成表示,“从货币学说史来看,比特币并不是新鲜事儿,它的本质是货币发行的私有化或货币的非国家化,奥地利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哈耶克很多年前就提出过,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费里德曼也有过类似的建议。但他们的意见只是一种理论分析工具,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很难操作,而且现代经济越来越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这次金融危机及其应对就是很好的证明。货币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是现代国家和政府赖以存在的基础,又怎能私有化?所以我使用了‘乌托邦’这样的词汇。” “在我看来,技术取代不了国家属性。任何数字货币只能是本位币的实现形式。所以,电子货币会发展,虚拟货币是乌托邦。”盛松成表示,“只要现代国家存在,虚拟货币就成不了货币。很多人忽略了货币背后的国家属性和社会属性,还以为货币只是个自然体。”
对于比特币未来的发展前景,一位接受采访的商业银行分析人士表示:“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这方面还是存在很大发展空间的。目前鉴于比特币对各国央行货币政策尚未产生什么影响,而且从发行技术上看,它似乎还具启示意义,所以不少央行对此持观望态度。”
但至于比特币未来能否担纲货币重任、甚至国际货币,该分析人士表示“并不看好”。他表示,“即使有国家想把比特币作为世界结算货币,但它是在私人手里,价格又剧烈波动,成得了国际货币吗?而且其成为国际货币的重要前提是,各国当局皆承认它的货币属性,这本身就是一个难题。”
盛松成也表示,“比特币不具有价值基础;价格剧烈波动;缺少各国货币当局的支持,这是比特币成不了世界货币的三个基本原因。”
『叁』 未来3年WDC货币价格会涨价吗WDC是传销币吗
智慧链(WDC)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开发的一条独立公链,作为商业应用的底层,其他区块链应用可基于这条公链开发自己的侧链,以此完成项目的资金筹集、数据公开、权益分红等工作。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应答时间:2021-04-2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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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标签:维卡币 加密货币 onecoin 维卡币是什么 分类:维卡币维卡币常见问题解答1
维维卡币一种创造出来的网络虚拟货币名词,被政府认为涉嫌传销类诈骗,卡币不仅仅是一种加密货币,为了使其百获得成功并且独一无二度,维卡币创造了整体的概念和体系。
维卡币是继比特币之后的第二代加密货币,继承了比特币的财富增值属性,但是更附有创新的金融思维和理念,其增值速度或超比特币,其本身的稀缺性保证了该货币知在没有大量热钱涌入的前提下,整体稳定向上的价道格走势。
维卡币OneCoin公司8月底启动,9月中旬进入中国,该开采的难度越高,发现的货币就越多—货币的价格也越高,早期加入的开采者开采的货币价格较低(因为难度低),以后在交易所以高价卖出,从中获取利润。
如果是内一名纯投资会员,那么推荐购买大亨容级计划,获得免费的60000代币可以获得额外6000代币,价值600欧元。
(4)香港虚拟货币的发行机机制扩展阅读:
投资人购买账户后,便得到相应的代币,利用代币“挖矿”,就能获得相应的维卡币回报。
未来公司业务将遍布全球,实现超过100万的交易商和21亿枚维卡币的目标。
维卡币不仅仅是一种加密货币。
为了使其获得成功并且独一无二,维卡币创造了整体的概念和体系,以使维卡币能够成为加密货币领域的领军者 。
维卡币香港分公司正式成立,地址位于香港九龙尖沙咀。
是继欧洲和迪拜之后,又一个主要办公场所 。
『伍』 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法规
《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为了维护金融稳定,保护人民财产安全,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问题,约谈了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6月21日晚间,中国农业银行率先发布声明表示: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监管要求,坚决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禁止使用本行服务进行虚拟货币交易。随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等机构纷纷发表类似声明,表示将持续加强排查监测力度,一经发现相关行为,立即采取暂停账户交易、终止金融服务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拓展资料】
据我调查发现,随着各大银行和支付宝的一纸公告,比特币交易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根据比特币网站Coindesk数据显示,22日晚20时27分,比特币急速下跌至29771美元,在过去的24小时累计跌幅达到了9.12%,距4月份比特币史上最高点62829美元已斩至腰部下方。其他虚拟货币也大幅下跌,以太坊一度跌超10%,跌破1900美元/枚;币安币、艾达币跌超5%,狗狗币跌近16%。
监管层层加码,近期重拳频出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虚拟货币领域的监管和整治从未停止。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强调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也不是银行、保险等金融体系中的金融产品,而是一种虚拟商品。
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也明确规定:“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有关部门指导各地集中取缔173家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的平台,此后保持监管高压态势,累计清退38家境内新增平台。
今年5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规定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同时提醒消费者也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损失。
5月21日,国务院金融委要求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值得注意的是,这是金融委首次提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
5月26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其实早在今年3月份,内蒙古政府就要求在2021年4月末前关停所有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但是很多矿主换了马甲继续“挖矿”。为此,内蒙古发改委专门设立了举报平台,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挖矿”活动。随后,云南、青海、四川等部分电价较低地区也纷纷出台文件要求停止虚拟货币“挖矿”行为。
金融风险大,与节能减排背道而驰
为何中央、各地方政府频频出台相关政策,对虚拟货币进行全面封杀主要原因在于虚拟货币具有高度匿名性、去中心化发行等特点,不但脱离实体经济,而且还成为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载体,严重扰乱市场经济金融正常秩序,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据业内人士分析,炒作虚拟货币至少存在三大风险:“一是虚拟货币没有实际价值支撑,也没有主权信用和商业信用,价格容易被操纵,出现暴涨或暴跌现象;二是境内当前已没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翻墙’在境外购买没有消费者保护措施,投资者只能自负损失;三是虚拟货币容易受到‘马斯克式’的炒作,投资者在短时间内被‘割韭菜’,从而遭受巨大财产损失。”
『陆』 国内大盘的福源币和香港上市的福源币有什么区别
1、福源币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加密数字货币,福源币是在全球珠宝行业协会企业经营流通中产生的(类似于商业积分),用户购买会员单位的珠宝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福源币,福源币可以用于在合作商家那里购买珠宝商品,也可以存放在钱包里通过POS机制产生新的福源币,福源币可以在交易平台自由买卖。
2、福源币是一种去中心化的数字加密货币,其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回本不回本是由市场决定的,如果福源币价格上涨就能盈利,如果下跌盈利就是非常困难的。
3、由福源龙硕重金打造的福源币香港交易中心将于2016年元旦正式开盘,这将是国产数字货币领域单一币种所设立的首个离岸交易中心。
4、即将上线的香港交易中心的用户账户是否将与大陆交易中心的账户互通,目前尚不清楚。但可以预见的是,未来福源币香港交易中心有望与福源币大陆交易中心相互搭配共同组成全方位立体式的交易系统,为国内外用户提供服务。
5、国内的福源币交易平台和香港的福源币交易平台只是一个提供交易服务的平台,并不会影响到福源币自身的性质。这就和国内的比特币交易平台和国际上的比特币交易平台是一样的,只是为用户提供了多一种选择。
『柒』 数字货币是怎样的骗局
基本套路:传销数字货币的“交易行情”基本由特定机构控制,早期为吸引投资人投资,可能会将货币价格炒得很高,一旦时机成熟,就集中进行抛售,价格一落千丈,投资者最后血本无归。
数字货币传销一般具有三大特点:
1、是有实在的产品——数字货币,而且被包装得很高级。
2、是参加者可以获得拉人头奖励,奖品是数字货币本身。
3、是数字货币会随着参与骗局的人增加而升值,在数字货币升值周期,参与者可获得数字货币的数量也会增长,参与者包括最底层参与者也会获利,但是进入贬值周期,底层参与者往往损失巨大。
2017年,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了《互联网传销识别指南》,这份指南点名26种所谓数字货币都是披着或者疑似披着数字货币的外衣进行非法传销的项目。分别是:珍宝币、百川币、SMI、MBI、马克币、暗黑币、MMM、美国富达复利理财、克拉币、V宝、维卡币、石油币、华强币、CB亚投行香港集团、币盛、摩根币、贝塔币、世通元、U币、聚宝、21世纪福克斯、万喜理财、万福币、五行币、易币、中华币等。
(7)香港虚拟货币的发行机机制扩展阅读:
五招辨别数字货币是否是传销货币:
1、发行方式
虚拟货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是去中心化的发行方式。每个不同的终端节点负责维护同一个账本,而这个维护过程主要是算法对交易信息进行打包和加密,而传销货币则主要由某个机构发行,并且采用拉人头的方式获利。
2、交易方式
虚拟货币是市场自发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规模后逐渐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来完成交易。而传销货币则有某个机构自己发行,并且自建平台来进行交易。
3、实现方式
虚拟货币本身是开源程序,在Github社区维护。其总量限制的参数和方式,均显示在开源代码中。而传销货币的开源是完全抄袭别人的开源代码,且没有使用开源代码来搭建程序,所以其本质跟Q币一样是可受网站控制的。
4、是否给出源代码链接
一般的去中心化数字货币都会在官网的显要位置给出源代码的链接,这样做是为了公开透明地展示货币系统的运作机制。而传销货币重点宣传的是充值购买交易流程,但并不提及其运作机制,甚至网站都没有源代码的链接地址。
5、官网是否是https开头
一般的去中心化数字货币的官网和交易网站地址都以https开头,其目的是这类网址可以很好地保护用户的数据不被非法窃取。但传销货币的官网、交易网站等在内的相关网站都没有以https开头。
『捌』 数字货币有哪些弊端
数字货币面临的法律风险:(一)在宏观层面,存在法律风险、系统风险和消费者保护等问题。目前,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的立法问题尚未解决,电子货币的概念和相关条款有待明确,许多法律法规都还未跟进。其次,存在因单一发行机构倒闭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如果某个发行机构因经营不善导致整个市场对电子货币丧失信心,其他电子货币发行机构也会面临挤兑风险。而且,在缺少规范监管的前提下,社会公众难以有效识别发行机构的资质和信用水平,如何有效地提示风险和保护社会公众的权益成为难题。此外,互联网支付的隐蔽性、快捷性和跨国界性使得电子货币不可避免地成为犯罪分子的洗钱工具。(二)在微观层面,电子货币发行主体存在技术风险和信用风险。我国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和其他企业,由于部分发行主体金融专业基础薄弱,特别是我国缺乏强制性的技术安全标准,使得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存在严重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系统软件或硬件故障会影响电子货币的可用性。其次,发行机构的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投资集中度过高等原因会导致流动性不足,易于出现违约风险。此外,电子货币的支付和流通严重依赖各类网络,存在各类操作性风险,比如蓄意盗用他人账号、发行机构内部作案和黑客的恶意入侵等隐患,均会损害电子货币持有人的利益。比特币、瑞泰币等所有的数字货币都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