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虚拟币在中国合法吗
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为非法经营罪。
虚拟币顾名思义是指互联网上的一种尘谨虚拟发布出来的金钱。即高科技中代替实体货币流通的信息流或数据流。
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是:
1、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二十吨以上的;
2、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派旁基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十吨以上的;
3、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4、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启埋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B. 国家网信办集中整治涉虚拟货币炒作乱象,起到哪些警示作用
虚拟货币,不是真正的货币,而是一种以计算机技术为载体,以通信技术为手段,以数字形式储存,使用范围有限的虚拟货币。随着虚拟货币的发展,也衍生出了一些货币炒作乱象。比如虚拟货币奖励乱象,通过主播将虚拟货币变现的隐秘赌博模式,以及在直播平台上公然设计虚拟货币反向兑换法定货币的端口。以及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以及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此次网信办集中整治虚拟货币炒作乱象,就是为了保护网友们的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
总的来说,网信办集中整治炒币乱象不仅进一步整治了网络环境,优化网络环境,而且还进一步打压了虚拟货币引发的金融犯罪的发展。通过加强监管,我们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最后,小编呼吁所有用户和全社会共同举报,共同打击网络世界,共同净化我们生活在其中的每一天。
C. 国家对虚拟货币的政策
法律分析:中国没有禁止虚拟货币买卖的政策,虚拟货币交易在我国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本通知所称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用于兑换发行企业所提供的指定范围、指定时间内的网络游戏服务,表现为网络游戏的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点数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戏活动中获得的游戏道具。
D. 虚拟货币在中国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
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比特币在国内被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现阶段,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产品或服务。比特币不能且不应该作为货币使用。
一、正确认识比特币的属性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合法,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比特币在国内被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现阶段,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产品或服务。比特币不能且不应该作为货币使用。瑞泰币、莱特币等山寨币也同样适用。
法律依据: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播有益于提高公众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
衍生问题:
什么是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即非真实的货币,一般包括游戏币和数字加密货币。我们经常提到的虚拟货币一般是指比特币、莱特币、微盟币、瑞泰币这些数字加密货币。虚拟货币不是一般等价物,而是价值相对性的表现形式,或者说是表现符号;也可以说,虚拟货币是个性化货币。
E. 虚拟货币、数字货币、加密货币、代币、通证有什么区别
一、定义不同:
1.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为指非真实的货币。
2.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为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数字金币和密码货币都属于数字货币(DIGICCY)。
3.加密货币:
加密货币为一种使用密码学原理来确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单位创造的交易媒介。
4.代币(通证):
一种形状及尺寸类似货币,但限制使用范围、不具通货效力的物品,其通证则为代币英文Token的谐音。
二、特点不同:
1.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不是一般等价物,而是价值相对性的表现形式,或者说是表现符号;也可以说,虚拟货币是个性化货币。在另一种说法中,也可称为信息货币。
2.数字货币:
是一种不受管制的、数字化的货币,通常由开发者发行和管理,被特定虚拟社区的成员所接受和使用。
3.加密货币:
加密货币基于去中心化的共识机制 ,与依赖中心化监管体系的银行金融系统相对。
4.代币(通证):
通常需要以金钱换取,用在商店、游乐场、大众运输工具等地方,做为凭证以使用服务、换取物品等。
(5)通政虚拟货币扩展阅读
现阶段数字货币更像一种投资产品,因为缺乏强有力的担保机构维护其价格的稳定,其作为价值尺度的作用还未显现,无法充当支付手段。数字货币作为投资产品,其发展离不开交易平台、运营公司和投资。
数字货币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其所依托的区块链技术实现了去中心化,可以用于数字货币以外的其他领域,这也是比特币受到热捧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如果数字货币被作为一种货币受到公众的广泛使用,则会对货币政策有效性、金融基础设施、金融市场、金融稳定等方面产生巨大影响。
F. 什么是虚拟货币
非真实的货币是虚拟货币。
一,虚拟货币,首先要知道它的交易方式。
第一,挑选一个比较优秀的货币交易所,比如说币安。
因为他的交易体量比较大,并且负面消息比较少。
第二,就是买虚拟货币,就好比说买股票,需要用到人民币。那么买虚拟货币就需要用到USDt,这个就是虚拟货币交易中的人民币。
第三,就是用买到的USDt,去买对应的虚拟货币,比如说狗狗币,比特币。其实如果选择对了安全的货币交易所,虚拟币交易就等同于股票交易。从安全方面是完全不用顾虑的。
二,虚拟货币最终还是被定性为非法了,互联网金融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公告,联手封杀虚拟货币,公告的重点帮大家整理了一下,第一虚拟货币不是真正的货币,第二交易兑换是非法的,第三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第四有线索要举报,第五不得宣传不得导流,第六重申了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三,挖矿热潮,显卡大涨,买币暴富,财富自由。这些都是加密货币,最为赤裸的标签。无时无刻,不在敲击着你贪婪的内心。购买加密货币,真的能赚钱吗,其中是否有不为人知的隐情呢。以下内容是真实改编,情景再现,币价曲线。看到这儿,相信大家对币圈呢,都有一定的了解了。这件事也是根据我们韭菜实验室的真实事件改编,总共亏损高达1万元。也许在币圈,的确有能赚到钱的人。但非我们的专业,也是我们认知外的钱,永远是我们赚不到的。
四,1、消息层面:消息造成涨跌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涵盖非常广泛,政策因素、币种本身、市场环境部分方面都属于消息面。消息面分为利好消息和利空消息,利好会刺激价格上涨、利空会使币价下跌;
2、政策因素:这点很好理解,和股市一个道理,比如:政府发声说今年要支持新能源产业、与新能源相关的股票价格就会上涨,套用到币圈同样如此。
3、庄家操盘:和股市一样,币圈也存在庄家,庄家要吸筹时会拉低币价、出货时会拉高币价,以此保证自己最大程度获益。这个因素是无解的,因为合格的庄家/大户摸透了散户的心里,不论是散货还是吸筹都会配合当时的大环境、政策因素操作,甚至还会散出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消息。
4、币种本身:这点也可以算作消息层面,包括:币种团队、技术、创始人等各方面的消息,比如:某币被曝抄袭,价格会跌;某币上线大型交易所,价格会涨。
5、市场环境:也就是大家常说的牛市、熊市,市场大环境好(牛市)价格疯涨、市场大环境差(熊市)价格狂跌,绝大多数的币价格涨跌都受大环境影响,比特币持续下跌时大多数币种都会随之下跌,比特币上涨时它们也会跟随上涨。当然也有例外,例外的原因可能是有利好消息刺激、可能是庄家逆向操盘。
G. 虚拟货币被国家认可吗
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下发的防范比特币风险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否定了其货币属性。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服务,比特币相关的网站必须进行备案,要求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一次采访中则表示,比特币就像是邮票一样的可交易资产。
一句话,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在我国是合法存在的,但政府对虚拟货币采取冷处理的态度,不肯定也不否定。世界上各主要的国家也大都对虚拟货币采取冷处理的态度。
2015年以来流行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福源币、狗狗币、瑞波币等等。
有可能,但就目前来说政府还没有禁止。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在我国是合法存在的,央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的比特币风险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否定了其货币属性。央行行长周小川则把比特币比作是像邮票一样的可交易资产。
全球各主要的国家大都对虚拟货币采取冷处理的态度,国家禁止虚拟货币主要有以下几种可能:
1、虚拟货币严重的冲击了现有的货币体系,大有取而代之的意图;
2、虚拟货币爆出知名的弱点和缺陷,在一定时间内是无法克服的;
3、虚拟货币被用于洗钱等非法活动,政府无法忍受。
2013年以来流行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福源币、莱特币、狗狗币、瑞波币、元宝币等等。
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博鳌亚洲论坛表示,虚拟货币本来就不是央行批准的货币,也谈不上取缔。由于数字货币并非央行启动和批准的币种,因此谈不上取缔。数字货 币属于数字资产,个人与个人之间可以自由交易。所以数字货币不是传销,不是资金盘,是一种理财投资。
央行其实很早就开始研究数字货币了。从历史发展的趋势来看,货币从来都是伴随着技术进步、经济活动发展而演化的,从早期的实物货币、商品货币到后来的信用货币,都是适应人类商业社会发展的自然选择。作为上一代的货币,纸币技术含量低,从安全、成本等角度看,被新技术、新产品取代是大势所趋。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全球范围内支付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数字货币发行、流通体系的建立,对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都是十分必要的。
中国承不承认虚拟货币_****** 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下发的防范比特币风险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否定了其货币属性.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服务,比特币相关的网站必须进行备案,要求用户进行实名认证.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一次采访中则表示,比特币就像是邮票一样的可交易资产.一句话,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在我国是合法存在的,但政府对虚拟货币采取冷处理的态度,不肯定也不否定.世界上各主要的国家也大都对虚拟货币采取冷处理的态度.2015年以来流行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福源币、狗狗币、瑞波币等等.
国家为什么不取缔虚拟货币****** 1.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2. “虚拟”这种形式及其表现并不是第一位重要的,第一位重要的是内在价值问题.也就是说,虚拟货币代表的价值,与一般货币代表的价值具有什么样的联系与区别.3. 鉴于问题背景的深度,在研究的出发点上,需要站得更高.货币问题是现代性范畴的问题,虚拟货币问题则是后现代性范畴的问题.它们之间并不共享同一基础范式.而正是范式的差异,而非虚拟现象,导致了二者的不同.
虚拟货币中国为什么不制止_****** 虚拟货币作为一种新生的事物,有其进步性的一面,中国对待新事物的态度一项是法不禁止则可为,但如果虚拟货币对现有的金融体系造成威胁,政府就会出手.在2013年下半年比特币曾火爆一时,一度飙升至8000元大关,随之而来的是民众...
有哪些国家承认虚拟货币的合法性地位 世界各国承认_****** 日本目前已经承认比特币合法了
虚拟货币被国家认可吗_****** 不.因为涉及洗钱,容易崩盘等要素.最著名的虚拟货币,比特币虽然不能说受到打压,在国外有寥寥无几的实物与虚拟币的交易,其前景依然有待观望.如今的现况是很多恶党骗徒打着虚拟币的旗帜敛财,那种纯金字塔的结构是不会受到国家认可的.
中国有什么政策禁止买卖虚拟货币的吗?****** 中国没有禁止虚拟货币买卖的政策,虚拟货币交易在我国是合法的.在2013年年底央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比特币风险通知,在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否定了其货币属性.现阶段,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服务.支持其交易的交易平台必须做好反洗钱工作.杨行长周小川在博鳌论坛采访中把比特币比作是邮票一样的可交易资产,央行无权取缔.2013年以来流行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福源币、狗狗币、瑞波币等等.
中国的虚拟货币合法吗?_****** 虚拟货币可以在中币网交易比特币 莱特币 以太币....
虚拟货币在中国违法吗_****** 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
中国将禁止所有虚拟货币商业交易?虚拟货币会被禁止吗_****** 中国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后,怎样才能买卖虚拟货币?
2017年国家对虚拟货币如何对待?****** 我国目前还没有官方正式承认虚拟货币的价值,只是在部分涉嫌对社会造成实际危害的领域,部分承认它的存在价值.
H. 中国禁止虚拟货币政策是什么
中国没有禁止虚拟货币买卖的政策,虚拟货币交易在我国是合法的。1)直接挑明USDT属于虚拟货币,不受我国法律保护。《通知》中第一条就明确将泰达币即USDT划入虚拟货币的范畴,同时指明虚拟货币并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2)为虚拟币提供“定价服务”也属违法,未来会被取缔。《通知》第二条规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可见,即便是只为虚拟货币做“定价服务”也被认定为一种非法行为,从而具备相应的法律风险。
(3)虚拟币交易“信息中介”模式,寿终正寝,不再灰色,已归于非法范畴。与“定价服务”相同,《通知》也明确将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的行为认定为一种非法金融活动,肯定了违法性。
(4)境外交易所的境内人员,不能逃避法律责任。《通知》不仅认定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同时也规定对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5)涉虚拟币投资交易的合同无效,理由是违反公序良俗。《通知》指出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因为一旦该活动违反公序良俗,则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损失自行承担。
(6)加密资产概念,将成为“敏感词汇”,在本轮规制中被重点关注。《通知》第十一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可见,对于监管机构而言,加密资产等名词已经成为“敏感词汇”。
(7)重点打击罪名,由之前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逐渐向非法经营罪和诈骗类犯罪更迭。相较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通知》将相关虚拟货币交易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因此其重心逐渐向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这说明未来打击的虚拟币产业类型和业务类型均会有所变化,据此,飒姐认为DeFi业务可能会成为众矢之的。
I. 国家对虚拟货币的政策
法律分析:国家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政策规定:监管严格,明令禁止,在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上,中国央行表示,将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虚拟货币”相关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针对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所,央行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发布公告,明确态度、警示风险、并部署各地开展整治。
法律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第十九条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下列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的,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以及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进行调查认定:
(一)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二)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三)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J. 一月一号国家对虚拟货币的态度
一月一号国家对虚拟货币的态度如下:
有关虚拟货币的新闻近段时间可以说是比比皆是,而每篇有关虚拟货币的新闻也都有着高的不同寻常的阅读量,无论是真正参与其中进行买卖的“局中人”还是不参与其中只为了找点闲时谈资的“围观群众”都在时刻关注着虚拟货币的相关动向。但今天我们要聊的不是以个人意愿为主体的虚拟货币市场,而是要来盘点一下参与虚拟货币市场的那些“国家力量”。
1.中国:对于虚拟货币,中国央行等相关部门一再表明自己的坚决立场,对虚拟货币不支持,并予以打压。早在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就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紧急叫停了ICO活动。同年截止到9月30日,在相关部门的强烈要求下,虚拟货币交易所彻底关停了在中国的所有交易活动。但针对中国民众的海外交易依旧频繁。2018年1月26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国内民众,境外平台存在系统安全、市场操纵和洗钱等风险隐患。2月6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再次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ICO、“虚拟数字资产”交易、“现金贷”的相关风险提示。足以看出中国相关部门对虚拟货币的打击力度之大。
2.美国:美国对于虚拟货币的态度同样不容乐观,对虚拟货币以及ICO进行严加监督管控,但美国相关机构最后会做出何种决议也尚不能确定。根据两位美国监管机构的主席所言,去中心化区块链技术有着极大的潜力,但是否能给大众带来好处尚不可知。未来美国将会针对虚拟货币指定哪些具体政策暂时还是未知数。
3.俄罗斯:俄罗斯在之前也并没有明确表示对虚拟货币的态度,但是面对虚拟货币这一风口问题,俄罗斯不得不进对市场进行相关规范。就在前不久的1月25日,俄罗斯在俄罗斯财政部网站上正式公布了相关立法草案。草案规定将禁止使用加密货币作为支付手段,但同时建议将通过数字交易所运营商来使用最初代币发行(ICO)的行为合法化。俄罗斯相关部门表示立法草案是为了解决因为虚拟货币带来的“灰色地带”的一些问题,实现对“灰色地带”的监管。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草案系紧急制定,后期还会进行重新拟定,至于会如何修订还暂无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