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币(Bitcoin)最早出现于 2008 年末。
关于比特币的本质属性,我国相关监管职能部门以及 社会 各界的认识存在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再加上比特币的产生与发展又适逢鼓励与推动金融创新的 社会 大背景,这就使得反对的声音颇显不合时宜与冥顽。
直到 2013年12 月,五部委才联合下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认定比特币为“网络虚拟商品”,不是法定货币。此后,相关部门逐步加大了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力度,例如不再允许在国内开展加密货币业务等。
2021年9月24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宣布我国将全面禁止虚拟货币的流通、结算以及提供相关信息等服务。包括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中国境内居民提供的服务都在被禁止之列。此外,将关闭加密货币矿场,不允许开设新矿场。这就意味着我国已剥夺比特币之类虚拟货币的" 网络虚拟商品"资格。
在我国大陆地区只有人民币才是法定货币,因此比特币的非法定货币属性毫无疑问。这么浅显的道理都需要监管部门专门下发文件来确认,着实令人唏嘘。
此外, 社会 各界对比特币之类虚拟货币模糊不清的认识,还折射反映出我们对金融创新的宗旨及其内涵的理解尚很肤浅,因而很值得进一步反思和检讨。
那么到底应该怎样理解比特币这种所谓的“虚拟货币金融创新”呢?
请听我下回分解。
『贰』 律师文集 郭志浩律师:交易虚拟货币时银行卡被冻结怎么办如何解冻
自前段时间央行约谈各大银行和金融支付机构后,产生了大量的虚拟货币交易,导致银行账户被暂停使用或冻结,对此有所怀疑的小黑粉们,可以到各大币圈社区贴吧自行翻阅网友的无能狂怒。今天,郭律师就来给大家分析一下虚拟货币交易中,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及解冻方式。
一、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
其实在我们日常理解的“冻结”一共分两类情形:一类是司法或执法导致的冻结,一类则是因违反银行规定导致的冻结。
司法或执法导致的冻结,主要是由于涉嫌刑事犯罪、涉及行政强制或民事诉讼三个原因。首先,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依据《刑事诉讼法》可以冻结;其次,公安机关、税务机关等行政机关实施冻结的依据是《行政强制法》。最后,民事诉讼则是依据《民事诉讼法》,在起诉之前、诉讼进行中或者进入执行阶段时,法院依职权或者当事人的申请都可以对相关财产进行诉讼保全而实施冻结。
因违反银行规定导致的冻结。则主要依据的是银行和客户之间的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首先,我们需要搞懂的是银行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因此,银行是有权拒绝为客户提供存款、转账等服务。而且通常情况下,我们在银行开户的时候,我们签署的“不用看系列”里面,往往都会有“客户进行违法行为银行可暂停提供服务或注销账户”等类似的银行与客户之间的表述。那么根据《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的规定“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所以,当客户从事虚拟货币交易的时候,银行确实有权冻结客户的账户。
二、如何解冻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或微信、支付宝账户?
我们在分析了账户被冻结的原因后,其实也就自然得出了解冻的方式。
1.如果是因违反银行规定导致的冻结。很遗憾的告诉你,只能和银行申报解冻,具体申报方式各行不一,也有可能申报后也无法恢复正常使用。但至少有一点可以确认的是,在银行内的存款还是可以取出的。如果银行不让取出,也可以起诉银行来索要。因为银行和客户之间不仅存在服务关系,还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银行不提供服务不代表可以消灭对你的债务。
2.如果是因行政违法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被冻结的,只要证明不存在行政违法行为,或配合行政机关完成处罚,自然可以解冻账户。
3.如果是因民事诉讼保全导致被冻结的,只要提供担保,或等民事诉讼结束,或履行完民事义务后都可以解冻。当然,如果法院判决后认为我方没有责任,也可以向对方主张一定的损失赔偿。
4.如果是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冻结的,就比较麻烦了。刑事案件中,由于时间的紧迫性,为了保护被害人的财产安全。公安机关很难从一系列的交易流水中分辨出哪些是合法的交易,哪些是犯罪嫌疑人转移的赃款。因此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想的往往是先冻结资金转移链条上的所有账户。
针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冻结,最简单有效的方式就是向办案单位提供证明交易合法的凭证,例如提供合同、发票、发货或提供服务的凭证等证据。总之就是尽量做到材料齐全,足以证明交易的合法性。但是对于很大一部分人来说,要么根本没有这些凭证来证明合法交易行为的存在,比如说买卖双方无合同、无发票,或者买方是上门提货,款货两清;要么,因收款背后的交易行为是国家不支持的:比如洗钱、私下换汇、网赌提现等。对于这些国家不支持的交易行为就很难进行维权了。
而针对虚拟货币的交易而导致冻结的,买卖交易是不会有合同和发票的,最多是有转币的记录,然而这些记录仅仅是一串数字,公安机关哪里看得懂?甚至如果交易量大的话,还会认为存在洗钱等违法行为。所以因交易虚拟货币导致被冻结的,不仅需要尽可能的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证据,更需要让公安机关理解虚拟货币交易在法律角度的合法属性。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属性,也就是为什么虚拟货币的交易是合法的,如果大家感兴趣,郭律师会在以后的内容中进行分析。
『叁』 买卖虚拟货币的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虚拟货币是指在虚拟空间中,特定社区内可以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货币。广义的虚拟货币大致上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为与实体货币无关的虚拟货币,此种货币只可以在封闭的虚拟环境中使用,通常是网络游戏中的货币。第二类为单向兑换型虚拟货币,此种货币通常只可以在虚拟环境中使用,但有时候也可以用来购买实体商品和服务,如各种超市、网站的积分、点数等。第三类为双向兑换型虚拟货币,此种货币有买入价和卖出价,包括由专门发行机构发行货币的或者去中心化的加密货币,例如比特币、莱特币。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法定货币是法律赋予其具有在一国境内广泛流通,不受地域、行业、支付对象的限制,可用于偿付一切债务,具有绝对债务偿付效力的货币。上述监管文件对虚拟货币定性为:虽然虚拟货币被称为“货币”,但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因此,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禁止虚拟货币以法定货币身份从事交易活动。虚拟货币是一种虚拟商品,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持有虚拟货币,监管政策也未对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予以否定。监管政策认可虚拟货币在性质上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禁止从事的与虚拟货币相关的行为,由于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因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除此之外,对于特定主体,还不得从事相应禁止行为:一是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涉及虚拟货币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二是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开展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法律依据:《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 要求会员机构不得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兑换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业务,坚决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不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账户和支付结算、宣传展示等服务,同时提示社会公众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资金受损。
『肆』 怎样理解比特币之类的"虚拟货币"(五)
之所以会有商家同意使用比特币来完成结算或支付,并非因为它有价值,而只是由于存在比特币与法定货币间的交易(兑换)市场。
由此可见,比特币之所以能成为货币,关键在于两点 :
一是存在比特币与法定货币间的兑换市场 ;
二是存在愿意使用比特币完成结算或支付的商家或债权人。
而前者又是后者得以存在的前提。
由此便可以理解,我国监管机构要求境内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限期关停这一举措,实在是釜底抽薪之举,实质上判处了比特币的死刑。
比特币需要动用专门的电子设备,经过足够的时间与电力消耗之后,才能被“千辛万苦”地“挖掘”出来。于是有人便套用马克思的理论,认定比特币的生产凝结了人类的抽象劳动,因此具有“价值”,可以成为一般等价物,从而可以作为货币。
这种逻辑错在忘记了价值必须依附于其客观载体“使用价值”之上才能生成。
任何一个物件,它首先必须具有某种使用价值,能够满足人类的某种需要,然后才能谈及它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人类脑力与体力。
而除了具有所谓的货币这种使用价值之外,比特币毫无其它用途可言。实际上,即使它的货币功能也不是人类发展所必需的。
换句话说,相较于现有的法定电子货币,比特币的货币功效并未增进人类 社会 的福利,因而实际上没有使用价值,也就谈不上具有价值了。
『伍』 怎样理解比特币之类的"虚拟货币"(二)
对于比特币的认识,最好分解成两个层次来理解 :
首先,比特币的物理形态是什么 ;其次,比特币被当成了什么东西来使用。
就比特币的物理形态而言,它只是电子计算机在某种特殊算法下运行与计算的结果。简单说,比特币就是某种电子数据。至于这种数据得以生成的那种算法,相关专业之外的人很难搞明白。不过,基于我的学识所产生的直觉,知道比特币的本质无非就是一种电子数据就足够了。关于这种电子数据及其算法的技术细节的研讨,则是相关 科技 专业人士的事情,与我们理解比特币的经济与 社会 属性无干。
就相关监管部门以及 社会 大众来说,必须弄明白的其实是第二个问题 :这种电子数据被用来干什么了?
答案就是它被称作比特币,从而企图被当作"钱"来使用。
有人为此惊叹,认为这具有革命性,可称之为奇迹。
但我却认为,就"把一种电子数据当作钱来使用"这件事而言,的确有其创新性。不过,其实我们可以把任何东西都运作成货币,从而当作钱来使用。因此,比特币的创新性只在于其特殊的币材选择,而不在于其将给定币材运作成货币的模式。
事实上,就把比特币这种电子数据蜕变成钱的整个运作模式而言,它并不神秘,也并非独创,比其还要早的例子不胜枚举。
例如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前,许多高校都专门印制发行过食堂饭票这种“金融产品”。理解了它的产生、使用与流通模式之后,你只需把饭票想像成电子数据,把饭票的印制想像成电脑运行耗电以生成数据的过程(所谓的挖矿),也就理解了比特币之类虚拟货币的产生、使用与流通机制。
『陆』 虚拟币解锁是什么意思
进行数字货币的解除锁定。
数字货币解锁,形容为进行数字货币的解除锁定。在市场的波动中不想中止交易又为了保全已有盈利或为免亏损扩大而进行的一种双向操作交易方式,即同一货币对同时持有买多卖空两种等量头寸。
『柒』 2022年2月24日,最高司法解读虚拟货币,虚拟货币还可以玩吗
建议别玩。
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以下简称《解释》),修改后《解释》保留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四个特征要件不变,即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另结合司法新实践和犯罪新形式,增加网络借贷、虚拟币交易、融资租赁等新型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方式。
《解释》新增是对过往去阶段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与提炼。此次《解释》的发布能够严密非法集资相关的法网,一方面能够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震慑力度,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统一适用标准、提升司法效率。
『捌』 如何正确的理解V宝币这种虚拟货币呢
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大多数虚拟货币都被大家误以为可获得高收益的机会投资产品,其实它旨在实现全球自由贸易和虚拟货币支付的重要性和核心意义却被众人所忽视。
『玖』 虚拟货币是什么
根据2012年欧洲央行的定义为:「一种无法律约束,由开发者发行与管控,在特定虚拟社群成员中接受和使用的数位货币。」
在2013年的美国国会听证会上,时美联储主席本·伯南克称「在过去的二十年来,虚拟货币被视为一种电子货币,或者一个一直在发展中的支付系统技术领域。」
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在2013年定义其为:「虚拟货币为在某些环境下像实体货币一样运作的交换媒介,惟不具备实体货币的所有属性。」也不具有法定货币的地位。 2014年,欧洲银行业管理局定义其为「并非由央行或政府部门发行的,也不必要与法定货币相关联的一种数码形式的价值,但是它作为一种支付途径被自然人和法人所接受,并可以电子地转帐,储存和交易。
在中国大陆是指运行在网络上的货币,知名的虚拟货币如腾讯公司的Q币、盛大公司的点卷,另外网路游戏亦有虚拟货币。虚拟货币通常用于用户购买网络上的虚拟服务,例如腾讯公司Q币的QQ会员功能、网路游戏的装备等。虚拟货币通常是用户缴费手段。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等于2009年定义为:由网路游戏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网路游戏运营企业所提供的伺服器内,并以特定数位单位表现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
资料来源:Virtual currency From Wikipedi
『拾』 中国银行虚拟币冻结卡怎么解冻啊
有三步。
中国银行虚拟币冻结卡解冻方法如下:1、如果是因违反银行规定导致的冻结,只能和银行申报解冻,具体申报方式各行不一,也有可能申报后也无法恢复正常使用。
2、如果是因行政违法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被冻结的,只要证明不存在行政违法行为,或配合行政机关完成处罚,自然可以解冻账户。
3、如果是因民事诉讼保全导致被冻结的,只要提供担保,或等民事诉讼结束,或履行完民事义务后都可以解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