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国的比特币矿场都在哪里
矿场一般离发电站近,都在山里,国内的都集中在新疆和云南!卖矿机的都集中在深圳
❷ 国家发改委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有哪些危害
虚拟货币挖危害如下:
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存在极其严重的危害。
首先虚拟货币“挖矿”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不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其次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严重不利影响。
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整治挖矿行为:
2021年,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全面排查江苏省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监测发现江苏省开展虚拟货币活动的矿池出口流量达136.77mbps,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总数4502个,消耗算力资源超10ph/s,耗能26万度/天。
以省内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较多的以太坊和比特币为例,“挖矿”较多的地市有苏州、徐州、南京。从IP地址归属和性质看,归属党政机关、高校、企业被入侵利用开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占比约21%。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持续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态势分析,进一步联合各相关部门,形成“多维度、多层次”的处置体系,依法处置相关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配合做好违法虚拟货币交易的溯源与打击。
❸ 虚拟货币挖矿是什么意思
虚拟货币挖矿一般是指获取比特币的勘探方式的昵称。因为其工作原理与开采矿物十分相似,因而得名,比特币勘探者也被称为矿工。比特币网络通过“挖矿”来生成新的比特币。所谓“挖矿”实质上是用计算机解决一项复杂的数学问题,来保证比特币网络分布式记账系统的一致性。比特币网络会自动调整数学问题的难度,让整个网络约每10分钟得到一个合格答案。随后比特币网络会新生成一定量的比特币作为赏金,奖励获得答案的人。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虚拟货币作为电子商务的产物,开始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来越和现实世界交汇。然而,在虚拟货币日益长大的同时,相关法规却相对滞后,埋下了不少隐患。网上虚拟货币的私下交易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虚拟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双向流通。这些交易者的活动表现为低价收购各种虚拟货币、虚拟产品,然后再高价卖出,依靠这种价格差赢取利润。随着这种交易的增多,甚至出现了虚拟造币厂。虚拟货币除了主营公司提供之外,还有一些专门从事“虚拟造币”的人,以专业玩游戏等方式获取虚拟货币,再转卖给其他玩家。以温州地区为例,大概有七八家这样的“虚拟造币工厂”,从业者达到四五百人。这样不仅给虚拟货币本身的价格形成一种泡沫,给发行公司的正常销售造成困扰,同时也为各种网络犯罪提供了销赃和洗钱的平台,从而引发其他一些不良行为。
【拓展资料】
一、自2009年发布以来,比特币已成为最知名的虚拟货币。这一虚拟货币由化名为“中本聪”的个人或组织开发(其真实身份一直未知),主要被在线商户使用。不过近年来,一些小型实体商户也开始接受比特币支付。通过复杂的算法和大量计算资源,用户可通过“挖矿”的方式来获得比特币,当然也可通过交易所或类似BitInstagnt和Coinbase的服务来购买比特币。可开采的比特币总量约为2100万个,而目前的开采量已超过1100万个。比特币已引起了Western Union、MoneyGram和PayPal等公司的关注。有消息称这些服务正在评估是否允许用户在各自平台上使用比特币。
二、Litecoin基于比特币协议,但支持更快的交易确认。这一系统内可开采的Litecoin总数为8400万个,到目前为止的开采量约为20%。根据该虚拟货币发明人查尔斯·李(Charles Lee)的说法,目前流通的Litecoin总价值约为5000万美元。他表示,并不清楚有任何实体商户接受Litecoin支付,但一些主机服务提供商已接受该虚拟货币。
三、与Litecoin类似,Freicoin同样基于比特币协议,但目前仍处于发展早期。根据该虚拟货币发明人之一马克·弗利邓巴赫(Mark Friedenbach)的说法,系统内可开采的Freicoin总数约为1亿个,目前开采量约为20%。Freicoin网络中当前的并发用户数约为100。目前只有很少的小型在线商户接受Freicoin,而该虚拟货币的发明人正在尝试更大范围的推广。
❹ 虚拟货币挖矿违法吗
法律分析:当前我国还未正式出台相关法律,所以虚拟货币挖矿是不违法的,但是要注意的是,我国对于虚拟货币挖矿是持不支持态度。就目前的政策来看,我国禁止虚拟货币挖矿是必然的。
法律依据:《青海省工信厅关于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一、严禁各地区立项、批复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对现有的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全面关停。
二、坚决查处纠正以大数据、超算中心等名义立项但从事虚拟货币“挖矿”的项目主体。制止向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提供场所、电力支持。
三、后期将对清理整顿情况开展检查和抽查,请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工作。
❺ 挖矿虚拟货币犯法吗
一、挖矿虚拟货币是违法行为
虚拟货币挖矿违法,不受法律保护。如果个人无照经营且大规模挖矿,这样的挖矿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虚拟货币在我国不可直接兑换法定货币,不可直接购买商品,但比特币可作为商品被接受,使用人民币来购买。
二、什么是虚拟货币?
什么是虚拟货币“挖矿”?
虚拟货币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于网络世界中,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也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的行为也不受法律保护。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不利影响。
三、“挖矿”的危害
“挖矿”活动一是会造成大量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违背新发展理念,不利于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二是消耗大量计算资源,使系统、软件、应用服务运行缓慢,个人电脑或服务器一旦被“挖矿”程序控制,则会造成数据泄露或感染病毒,容易引发网络安全问题。三是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甚至社会秩序,其往往成为洗钱、非法转移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更有犯罪团伙通过向社会公众推销购买虚拟货币“挖矿”设备,或以租赁“挖矿”算力为由,吸引投资者购买算力份额,骗取居民个人钱财,影响社会秩序稳定。四是存在部分国有单位职工利用国家资源、公共资源谋利,是典型的公私不分、损公肥私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政纪,严重影响国家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整治成效。
坚决查处纠正以大数据、超算中心等名义立项但从事虚拟货币“挖矿”的项目主体。制止向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提供场所、电力支持。
非法“挖矿”的行为体现:
1.技术性非法攫取
2.盗取电力资源
3.引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修正)》第五十条生产、销售列入淘汰名录的产品、设备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
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违法使用的设备、材料,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违反本法规定,进口列入淘汰名录的设备、材料或者产品的,由海关责令退运,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进口者不明的,由承运人承担退运责任,或者承担有关处置费用。
❻ 内蒙古拟全面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为什么内蒙古会成为比特币矿场聚集地
主要是当地的矿产资源丰富,电力便宜,比特币挖矿成本最低,所以才涌进不少人,在那里挖矿。媒体报道,日前内蒙古政府发布公告表示,十四五期间,将在辖区内,全部清除掉相关的比特币挖矿项目,而且内蒙古日前已经暂停了相关挖矿项目新的申请。当地的挖矿项目负责人对媒体透露,由于政策的变动,这几天矿机可能就要搬走了。该负责人还透露,目前内蒙古不少矿机已经开始被运送到云南,四川等水电充足,电力便宜的地方去了。也有能源行业的分析师指出,内蒙古当地的电力主要来源于火电,挖矿耗电巨大,不利于当地自然生态的保护,所以政府才开始了对相关项目的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