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币全假交易所破案了吗
9月26日,湖南衡阳县公安首次通报“9.15”特大洗钱犯罪集团案。该犯罪团伙涉嫌利用虚拟币交易洗钱金额高达400亿元,目前已串并涉电诈案件300余起。
据公安部门披露,专案组从刘某被诈骗780万元入手,于2021年12月、2022年7月分别在海南、广东、福建、江西等地多次开展收网行动,全链条捣毁了以洪某某为首的洗钱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93人,查封冻结涉案资金3亿元,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780万元。
经查,自2018年开始,以犯罪嫌疑人洪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先后在国内多个城市联系代收代付点,将涉诈涉赌等犯罪资金转换为虚拟币再变现为美元进行洗白,最后利用国内多家公司采用非法回汇的手段将资金交付给其他金主,从中攫取非法利益。
该犯罪集团利用虚拟币交易的方式洗钱金额高达400亿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洪某某等93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今年4月,公安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新特点,从资金通道看,传统的三方支付、对公账户洗钱占比已减少,大量利用跑分平台加数字货币洗钱,尤其是利用USDT(泰达币)危害最为严重。
虚拟货币洗钱背后是一套愈加成熟的犯罪链。有刑事律师向界面新闻表示,随着犯罪分子利益链条的不断扩张,犯罪手段的不断变化,除了洗钱罪,一个与网络洗钱紧密相关的新兴罪名出现,叫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即帮助洗钱团伙进行资金的非法转移。
近日,裁判文书网上披露了一则与帮信罪有关的刑事判决书,几名青年组团用银行卡、微信账号、虚拟货币APP等网络软件帮助他人线上转移非法所得,踩到了刑事犯罪的红线,为了“不劳而获”的数万元走上犯罪道路。
根据最高检公布的帮信罪数据,2022年上半年检察机关起诉帮信罪6.4万人。特别是2020年10月“断卡”行动以来,帮信罪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
具体来看,涉案人员低龄化现象突出,30岁以下的占64.8%,18至22岁的占23.7%。同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民营企业尤其是科技公司收入较高者涉罪人数持续增加,犯罪行为主要表现为开发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此前,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全面禁止与虚拟货币结算和提供交易者信息有关的服务,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9月26日,人民银行发文称,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要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持续打击境内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中国境内比特币交易量在全球占比大幅下降。
8月份,网信办发文称,网信办正在督促指导主要网站平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高压打击态势,加大对诱导虚拟货币投资等信息内容和账号自查自纠力度。
㈡ dgc虚拟货币合法吗
这种币在国内不合法,涉嫌严重的虚假宣传和非法集资。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这种币和比特币、瑞泰币、莱特币等主流的数字货币是不同的,共享币随时可能跑路,类似的币跑路的不在少数。
㈢ 最近DGC共享数字货币在网上吵的厉害,我想问下它的合法性或者说如何判断其合法性,可操作性,谢谢
合法性说不上,只能看它的发展趋势,就象股市开始时人们都不熟悉它。
虚拟货币分为:非加密货币和加密货币
一、非加密货币,是由公司或者私人自我固定发行的 ,可无限发行不需要通过计算机的显卡CPU运算程序解答方程式获得。
知名的虚拟货币如网络公司的网络币、腾讯公司的Q币,Q点、盛大公司的点券,新浪推出的微币(用于微游戏、新浪读书等)。因为其依据市场需求可无限发行,所以其不具备收藏以及升值的价值。
二、加密货币是不依靠法定货币机构发行,不受央行管控。它依据全世界的计算机运算一组方程式开源代码,通过计算机的显卡、CPU大量的运算处理产生,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加密货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
DGC共享加密数字币的优势:
1: 先落地后推广,全球九个综合性虚拟货币交易所;分别在美国、中国、日本、韩国、新加坡、菲律宾、印尼,现有九大综合性虚拟货币交易所。中国有沈阳和深圳两大交易所。
向中国政府交纳了3000万保证金。
2: CAPS系统全面对接。
CAPS是世界上最先进的网上购物系统,其中有第三方支付,比中国的天猫,京东要先进很多,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网上购物系统。在韩国已对接了两个最大的网上商城。新世纪和乐天两大商城购物,可交水…电…煤气…购买保险等等……
3:ATM机
这个与比特币的ATM机不一样的,是与韩国新韩银行直接对接的,可以在新韩银行所有ATM机上取钱,与同农行卡在工行的ATM机上取款一样。
4: 换钱所。
公司在全球七个国家已投入资金三个多亿,但是没有正式启动市场,这是实力的表现,也是老板的格局所在,不是象其他币一样为了钱而钱做币,而我们的李老板是为了事业而做,这是本质的区别,跟这样的大格局有魅力的老板做事,一定有前途。
数字加密货币
如比特币,莱特币,DGC共享加密数字币
两大特征:去中心化,有开源代码,如同人民币100元一样,每张钱都有不同的代码。共享币的每个币是有不同的开源码的。
㈣ dgc是什么
朋友您好!谨慎投资
㈤ DGC数字加密货币是什么
是一款真正的数字币,2015年12月10号在深圳开的启动大会,20号开始注册,本月23号新系统测试开始,要一周时间,现在运行平稳,是2016年最佳理财项目!进入的会员无一人不赚钱的,后台也简单好操作。
㈥ DGC是什么
骗人的,一种变相融资
㈦ 什么是DGC数字货币
DGC数字货币全称为DiGitCoin,是继比特币和莱特币之后真正的开源数字虚拟货币,由美国Auto-Net,lnc总公司运营,它在韩国的前称为sharecoin(已在韩国落地流通).
DGC数字货币是一款真正的加密数字货币,是未来货币的表现形式,它去中性化,有开源代码,恒量发行,可以和比特币直接兑换,有自己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就像支付宝一样
望采纳,谢谢
㈧ DGC共享币的推广拉人购买是否类似于庞氏骗局
骗局
1.比特币和DGC币的本质不同:
1.1机制方面不同:
比特币完全公开、透明、任何人都可以公平参与,其机制决定了不能暗箱操作,比特币官方是做不到携款跑路的,即使现在的BTC官方不玩了,因为开源,其他人可以继续挖矿,其他人搭建的交易平台可以继续交易,整个体系只要有人愿意参与去玩就不会崩溃;
DGC完全是由一个组织控制一切,打着数字货币分布式区块链去中心化的旗号,却由创始组织掌控一切,这与其完全相反的事情,根本就没有去中心化;换句话说,如果现在这个组织卷款跑路消失,DGC就绝对会崩盘,中小投资者的投资就完全打水漂;而BTC则不会面临这种情况。
劝各位想投资DGC的朋友,不要只听他们说什么;更要看他们的本质!要用你的慧心去感受,慧眼去识别表象下面的更本质的东西。
1.2开采方面不同:
BTC任何人都可以开采,机制上确保参与者是机会均等的;
DGC只有官方可以开采,本质就是绝对垄断,进而完全操控价格;这个完全违背了区块链去中心化的机制和原则;这个只有官方才可以开采就向现在的由政府发现的货币货币一样,只有政府才可以垄断发行。只有官方才可以开采,他们的程序又不开源,这个DGC币的发行量则可以完全由他们控制发行多少,根本不受约束和监督,偷换概念,完全绕过了数字货币限制发行量的核心规则。
1.3交易方面不同
BTC币官方基本不出售BTC币,获取BTC币的方式是自己挖矿或从其他在参与者之间进行交易购买;比特币民间交易,运营方最多只收交易手续费。
BGC币主要向官方购买DGC币;而且有解冻机制:已解冻和待解冻;解冻规则是什么?每个工作日解冻持有数量的1%;每周解冻5%;每月解冻20%;及时解冻之后,想要交易还要需要人工审核开通交易账号,然后提现也设置了重重障碍,这些都是庞氏骗局中阻止或拖延提现的重要手段。
DGC各会员的首笔投资都是向DGC官方购买DGC币,而交易通过微信转账到上线的私人处,不是转账到DGC官方公司账号,懂公司财务管理规范都能看成这样特别山寨,而且违反财务管理法规和税法;
1.4价格行情方面不同
BTC的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比特币的价格根据玩家的信心和各国政策影响价格;
DGC币的价格滞涨不跌,从0.2美元开始,每交易100万枚币,涨1美分;交易量达到2000万枚时,即币值涨到0.4美元时,进行拆分:一枚币变两枚币同时币值调回0.2美元;
DGC币只涨不跌?有什么天条能决定DGC只涨不跌?违背基本常识和经济学原理,本质就是吹牛骗人!
1.5配币率方便不同
BTC没有配币率,相当于等价齐量,公平公正;
DGC有配币率:投资越高配币率越高,对中小投资者不利,本质更是高星级配币率吸引人多投钱多敛财;
1.6提现方面不同
BTC没冻结的说法,只要有人愿意跟你成交,想什么时候交易都可以;
DGC币通过冻结限制交易或提现,实际是想方设法不让你拿回投的资金,等敛财到一定程度卷款跑路;现在DGC官方虽然弄了一个山寨的DGC交易所,但是其实千方百计阻止或拖延投资人进行交易或提现。
1.7静态收益不同
BTC没有静态收益,所有收益只来自BTC交易价格产生的价格差;
而BGC的静态收益是很方谬的,收益的财富价值从何创造产生?交易本身并不一定会增值的。
1.8动态收益不同:
BTC从没有动态收益机制,只能靠交易时的人们愿意支付的价格差来实现收益;静态收益就是伪命题,违反基本的经济学常识;根本没有价值增加源怎么会不断增值?
DGC的动态收益的本质就是拉人头返现,这是传销最本质的特征;
2.虚假宣传:
1、与比特币无缝对接-----火币网上根本没有什么DGC币;
2、新韩银行否认跟DGC有任何合作,朋友可以微信加新韩银行公众号,查他2016年4月份发的历史信息。
3、问过现在在韩国留学的朋友,他们说从未听说过能用什么DGC币在韩国可以进行消费,
4、98商城也是跟百川币等一样的套路,整个所谓商城做障眼法,现在百川币的商城已经打不开买不了东西了。
3.DGC及类似案例:
百川币,维卡币,珍宝币、摩根币、暗黑币等极其类似
4、即使是比特币
退一步来说,就是是公开透明的比特币,有一定的价值,但也不可能成为法定货币的,而是以虚拟商品,游戏货币的形式存在和流通而具有一定的价值。未来法定的数字货币可能需要国家主权参与的国家组织,向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机构来发行和维护,不可能由比特币组织这样的民间机构来发行,比特币组织这样的机构就是一个人们自愿参与的数字货币的试验田而已;数字货币是以后的大趋势和潮流,但BTC也只是数字货币中的试点和先驱,不会是主流;
全球BTC交易量最大的货币网,看其创始人兼CEO李琳怎么说:李琳认为:李林认为,时代的好或坏是跟自己的预期有关系的,而他从来就没有认为比特币未来会成为一种货币。他解释称,比特币是没有潜力去取代法定货币,也不可能颠覆现有的法定货币而成为全球货币。
数字货币可以多如牛毛,(全世界已经有了656种数字货币)
最终大部分都是没什么价值的,只有极少部分会极有价值,而形成有价值的数字货币需要很多条件的。换句话说,只要编程技术的人都可以自己架设一套数字货币的系统开始发现数字货币,技术虽然是类似的,但这样的数字货币根本没多大价值。
综合现有信息分析的结果:DGC是一种打着数字货币旗号的,结合庞氏骗局和传销玩法的新型骗局;如果不惜一切手段去做这件事,处在组织架构金字塔上层的人确实有可能到赚钱,但绝大部分处于金字塔结构中下层的人的投资将被卷走,必将带来资金和人际关系(信任)上是双重伤害;即使自己成为了DGC币金字塔顶层的人赚到了钱,但很多因自己而直接或间接加入这个系统的人将带来金钱和人际关系的双重损失。
5.DGC能否赚到钱
DGC能否赚到钱,我的看法是DGC创始人及其高管和部分中层骨干人员是可以赚到钱的,而大部分参与者的投的钱将有去无回。
DGC的赚钱方式最终将会是一将功成万骨枯,最终只有处于金字塔顶端或中上层的人能赚到钱,而这些钱不是通过创造价值产生的,而是牺牲后来加入的人的投资来实现的。本质是把别人的钱通过骗局变为DGC创始人及其高管的钱,这样的钱即使赚到手也是充满罪恶的黑心钱,这样的钱即使赚到是否能花的心安理呢?
出自DGC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