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利用虚拟货币非法集资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的话量刑标准从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不等,虚拟货币常见于网络平台,特别是经常打游戏的这些人对虚拟货币应该都不陌生。但在量刑的时候需要考虑非法集资的数额以及造成的具体影响。❷ 烯量币是传销吗
烯量币不是货币,这是一种新型传销骗局。
一、烯量币的利息。
0-100币 百分之0.03-0.05, 100-300币 百分之0.05-0.1 ,300-500币 百分之0.1-0.15, 500-1000币 百分之0.15-0.2 ,1000-5000币 百分之0.2-0.25 ,5000-10000币 百分之0.25-0.3 ,一万币以上 百分之0.25-0.3
二、根据发送推广链接所下载的智能钱包里所持币的总量决定利息,智能区块会自动形成两个链接区,类似二二复制小公排,可以获得小区持币总量按照相应算力匹配所得币量。
存10000个币,每天有0.3% 即每天有30币的利息! 一个月900币 一年就 10800!。
这样算下来,一年就是100%的利息。这还只是利息,类似钱存银行,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超过银行利息四倍就属于高利贷,就是违法,这个币有100%的利息,就是再你的账号上增加了一倍总量,所以这币是在不断贬值的每年贬值一半,唯一的生存下去的方法就是不断拉下线,维持它的价格。
传销的三个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2)利用烯量虚拟货币做传销扩展阅读:
江苏淮安警方端掉特大“资本运作”传销团伙
2012年3月15日,一外地人张某到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投案,称因为付不起下线的工资而面临着破产。他揭发了所在的“自愿连销经营业”组织的资本运作型传销活动。为此,清浦公安开始对该组织的93个聚集点进行侦查。
查清:该组织由广西、长沙扩展到淮安,人员均为河南、安徽等外地人。“淮安区”基层组织共8个组,每组30至40人不等,每组5个班。一班专与刚加入的人聊天,造成亲切感,以打破心理防线;二班、通过算账的方式,告诉加入者,你投入一元钱,会因“雁阵效应”成为几万元。
三班为告诉加入者,传销是塔尖的人发财,而我们不是传销,是人人发财。我们是“1040富翁工程”,即当你很快得到1040万元时,你就得退出本活动,让位于别的人,五班宣讲的中心理念是,我们这个做法是国家明面调控,暗地支持的,放的短片告诉加入者,这是某国ABC集团的经济运作。
到此,加入者会“心甘情愿”地变卖家产甚至携妻举家入股。一股为3300元,21股6.98万元为基本加入基线。加入组织后的主要任务是发展下线,每拉一人加入,你就成为上线,就有提成。组织设“五级三阶”,即实习、组长、主任、经理、高级经理,到了高级经理,每月提成即可达10多万元。
基层组织有五大“窗口”(职位),即大总管,自律总管(管纪律),能力总管(管发现人才和培训),经晨总管(管每天早晚课),申购总管(管财务)。对应于基层,中层和高层也设有相应名称的总监。“淮安区”最高领导是区长,名叫童中伟。
成员三人一套入住组织租下的住宅,组织发一手机,用于互相联系与发展下线。如有人上课手机响,或是用手机打私事电话,即会被举报,被举报者也会心甘情愿地受罚。
查清基本案情后,4月15日晚10时,清浦分局全局200余民警,分工到人,一起出动。先将“淮安区”区长童某等40余高管抓获。至凌晨,再收一网,将所余200余人一网打尽。
审讯中,得知在安徽芜湖正要召开高级经理晋升大会,清浦警方赶到芜湖,在会前将主办会议的“徐州A区”区长叶某等13人抓获。经有关经算师测算,该组织成员要获得1040万元,需吸纳下线2.5亿元资金,这基本不可能做到。
❸ 虚拟货币传销怎么判刑
虚拟货币传销的判刑标准是:
1、虚拟货币传销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橡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梁宏态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绝孝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❹ 虚拟货币是传销,国家是怎麽看的
虚拟货币本身不是传销,只是有些不法分子打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幌子进行传销活动吧了,时间上他们之间并不存在任何的关系,只是被利用的工具。国家承认虚拟货币的合法性,把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否定了其货币属性。央行行长周小川甚至把比特币比作是像邮票一样的资产。但利用虚拟货币进行传销活动还是被国家所不允许的,国家对此会采取严厉的打击措施。
2013年以来流行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福源币、狗狗币、瑞波币、暗黑币、元宝币等等。
❺ 烯量币合法吗
不合法,烯量币为非法货币,是一种传销骗人的手法。
中国央行12月5日下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央行在这一通知中称比特币不是货币,只是一种虚拟商品,此外,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
(5)利用烯量虚拟货币做传销扩展阅读: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❻ 烯量币能做吗
以虚拟币为概念的传销骗局已经太多了,大量老百姓被卷入血本无归,被骗钱财往往难以追回。
❼ 稀量币是什么时侯推出的有没有骗局
任何合法的组织,有个前提,创造价值或者提供了服务。比特币是要通过交易物品或者提供服务获得。烯量币提供了个啥?无非就是个传销的概念和虚拟货币结合。看问题要看其本质,骗局无疑。
❽ 拉人做虚拟货币犯法吗
违法。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属于传销,比如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在我国是合法存在的,被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但如果打着比特币的幌子进行传销诈骗活动那就是违法的。现在创建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必须进行网站的备案,对用户实行实名认证。全球除了一些小国家明确禁止比特币以外,比特币在全球大多数国家都是合法存在的。
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
《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国家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1、价格波动剧烈,消费者保护缺失:
虚拟货币是网络化的产物,在网络内流动的数字化信息是所有人无法控制的。网络空间的代码是虚拟货币运行的基础,投资者只能通过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着虚拟货币。而虚拟货币服务机构的运营者可能通过控制代码而成为虚拟货币的实际操控者。
2、躲避监管,成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
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虚拟货币交易是不违法的,投资虚拟货币也是不违法的。但是如何拉人头参与虚拟货币交易,那就是违法的,是不合法的,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法律依据: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