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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后置抵押

发布时间:2023-06-09 00:28:38

比特币抵押借贷合法吗

合法。因为比特币也是一种货币,只不过是属于虚拟货币,所以也是可以进行抵押借贷的,但是因为国家没有立法规定保护这样货币,所以一般情况都没有人愿意这种抵押贷款。

❷ 关于区块链及虚拟货币的关系

  1. 区块链是一种数据库的名称叫法,发币是自带的功能。

  2. 公链就是大家都可以用,无需授权,就像QQ号注册无数个。联盟链需要授权,就像公安局办身份证,按照规定来。

  3. 比特币和莱特币不在一条链上。

  4. 虚拟货币不需要抵押物,就是敲键盘就可以出来。也可以有抵押物的发行,怎么做都可以。

❸ 区块链虚拟货币交流

虚拟货币的流通一般不需要抵押物,是一般不是绝对,像比特币靠共识作为流通依据,不做任何抵押。稳定币usdt是有抵押物的,理论上每发行一个usdt需要抵押一个美元。了解杰克币圈俱乐部专业交流学习哈

❹ 虚拟货币合法吗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虚拟货币本质上只具有商品属性,不具备货币属性。目前全世界发行有上百种数字货币,目前流行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莱特币、无限币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指出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对当时盛兴的“代币发行融资”行为予以规制。明确了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因此,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2018 年 8 月 24 日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指出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
2021年5月18日,针对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反弹的客观形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 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重申了虚拟货币只具有商品属性,不具备货币属性的本质,并且明确指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滋生非法跨境转移资产、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再次要求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17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其中新增的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是我国民法第一次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民事权利,归入民法保护范围。这也就意味着,尽管国家对金融领域的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予以严厉打击禁止,但是由于比特币又具备虚拟财产的属性。因此,司法实践中部分案例对于以比特币作为商品或财产而产生的契约式纠纷,法律仍予以了保护。
所以大家要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一、正确认识比特币的属性
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
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❺ 虚拟币国家政策打击

法律分析:我国政策明确指出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及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活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活动。

法律依据:《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 第二条 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虚拟货币或将虚拟货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虚拟货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虚拟货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❻ 虚拟货币被骗了100多万

“虚拟货币”这个概念相信在很多人的认知中既熟悉又陌生。以虚拟货币比特币为例。大多数人只听说过它的存在,但很少有人真正了解它。

由于这些年比特币的价格一路飙升,一度从0.0025美元的发行价涨到了今天的38448美元,这使得这种虚拟货币的存在直接刷新了大部分人对“虚拟货币”的认知,他们认为“虚拟货币”一定是高回报的值得投资的“货币”,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投资货币圈。

然而就在前段时间,央视曝光了一个“虚拟货币”骗局,有人入局后甚至被骗了百万元。

那么,这篇文章的内容,大川将带你深入了解。“虚拟货币”到底是什么?“虚拟货币”骗局到底有多可怕?

当这些目标群体进入群聊时,群里所谓的“老师”就会通过各种手段对他们进行洗脑,使他们丧失判断能力,上当受骗。

最常见的一种洗脑方式,就是邀请“托儿”,不断在群里截图收入,时不时“放水”,让很多跃跃欲试的学生尝到“甜头”,或者给学生送礼,让他们越陷越深.

央视财经频道曝光的“虚拟货币”骗局非常典型。“老师”通过上课给学生洗脑,宣传一种回报率极高的“虚拟货币”。据老师推测,这种“虚拟货币”至少会有10到20倍甚至100倍的溢价。

如此高的回报率,再加上之前的“老师”给学生们尝到了不少甜头,让很多学生被眼前的利益冲昏了头脑。

直到资金全部被骗,受害者才反应过来。从头到尾,他们经历的一切都是诈骗团伙的一出大戏。

虽然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该诈骗团伙,但是整个调查过程的难度可想而知,而且除了这个诈骗团伙,警方还发现了其他一些类似的网络平台。在这些平台中,除了平台名和老师名,其他作弊手段可以说是完全再现。

直到事情曝光,一些受害者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然后选择了报警求助。

大川在开头提到,比特币作为一种典型的“虚拟货币”,确实让无数人看到了虚拟货币的巨大“前景”,但很多人其实并不知道这些虚拟货币是什么,从何而来。

我们以比特币为例。这是一种没有发行方的加密数字货币,是基于大量计算而诞生的。

目前,这种虚拟货币的唯一生成方式是由“矿工”挖出来。“矿工”通过计算机专用算法的大量计算不断试错,最终计算出正确的哈希值获得比特币奖励。据悉,设计师设计的比特币总数为2100万。开始时,每个“矿工”将获得50个比特币的奖励,然后每四年减半。当分割到最后无法继续的时候,比特币的产量就不再增加.

北美的Bitforms“比培裤手特币矿”

如今,比特币虽然被炒到了“天价”,但这种虚拟货币在国内并不被认可,比如dogecoin、以配嫌太坊、雷达币等等。

至于为什么中国不承认这种货币,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就明白了。虽然美国是世界一流的印刷大国,但是美国发行的每一美元货币都会通过发行一美元国债来抵押。这就像一个商人在卖货。他每赚一美元,就需要卖出价值一美元的商品。

但是,那些通过网络算法得到的货币是不一样的。他们背后没有什么可以“抵押”的。说白了,这些虚拟货币在现实中没有价值。

所以中国不会承认这些虚拟货币的价值。

“虚拟货币”的出现,不仅催生了央视曝光的无数“虚拟货币”骗局,还造成了很多其他我们需要知道的危害。

虽然“虚拟货币”不被我国认可,但不可否认,我国投资“虚拟货币”的人确实不少。大川纯神身边很多朋友都尝试过投资“虚拟币”,投资这些“虚拟币”的危害显而易见。大川的朋友没有一个是从币圈出来的,基本都是把自己的投资款都取出来之后就从币圈跑了。但是,简单来说,他们投资的金额不是很大,也没有负债。

有人很难通过投资“虚拟货币”致富的原因很简单。这样的虚拟货币背后一定有“推手”。如果你赶上他们来“放水”,你或许能从中得到一些好处,但如果你不幸赶上他们来“收韭菜”,你就可能在劫难逃了.

除此之外,“虚拟货币”还可以帮助犯罪分子洗钱、逃税。

以比特币为例。如果犯罪分子以价值100万的比特币受贿,这些比特币就不是真钱,相关侦查部门就无法对其进行侦查。然而,犯罪分子在受贿后可以出国消费比特币,这使得犯罪分子更容易洗钱.

最后,大川想到了这样一句话,“吃亏的永远是想占便宜的人”,投资“虚拟货币”也是如此。

所以这里不建议做这样的投资。说白了,“虚拟货币”的投资纯属金融骗局,最后的赢家永远不可能是我们这样的普通人。

所有的“甜头”都只是幕后推手抛出的诱饵。收网了,所有抱着占便宜心态的人都脱不了干系.

相关问答:虚拟币交易违法吗

一、虚拟币交易违法吗1、虚拟币交易是否违法,视情况而定:(1)对于一般买卖虚拟货币,是合法的;(2)但是如果当事人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行为,会受到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二、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秩序;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3、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等行为;4、主体是一般主体。

❼ 如何看待虚拟货币的存在和发展

为什么比特币10万元一个,Q币1元一个。虚拟货币就是一串代码,只要玩得人多、信的人多就能实现一定意义上的流通,但是范围是有限的,价值也不好估量,被骗的概率比较大,个人感觉虚拟货币就是收割普通人的存在,对未来的发展没有实质上的意义和帮助。

虚拟货币在 游戏 中常见,各种 游戏 币和点卡,你充值人民币,然后给你Q币,你再购买武器或者VIP之类的,但是你要把Q币换成人民币,不太好换,也不能在现实中使用,只能在QQ里使用,就像当年腾讯说要花几百亿Q币收购360一样,别人是不会认得。

现在各种虚拟货币都可以交易,但是任何东西传导到大众手里的时候,都不是便宜的时候,还记得拿几万个比特币买披沙的人嘛?只有少部分这些人才是真正赚钱的,现在的比特币交易也是风险和利润成正比的。

以前发行货币都是有抵押物,比如与黄金挂钩的金本位,以及各种本位,虚拟货币想发多少就能发多少,所以我觉得就是收割普通人工具。

向地球村迈进了重要的一步!无国界的第一步

既然存在就是有价值的

我认为它就是在一个时段内,操弄财富的一种工具。以国家政策导向为基准,才能走的更远,更稳。

理性看待

❽ 虚拟货币受法律保护吗

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网络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发行机关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具体如下:
1、任何为中国居民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的个人或交易所均涉嫌开展非法金融活动;
2、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法律依据
《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联合公告》
第一条 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及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活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活动。第二条 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虚拟货币或将虚拟货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虚拟货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虚拟货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虚拟货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虚拟货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应切实加强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监测,依托行业自律机制,强化风险信息共享,提高行业风险联防联控水平;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要及时按程序采取限制、暂停或终止相关交易、服务等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运用多渠道、多元化的触达手段,加强客户宣传和警示教育,主动做好涉虚拟货币风险提示。
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相关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❾ 数字货币质押平台跑马圈地,乌托邦的万亿梦才刚刚开始

币圈风云变幻,上一秒是天堂,下一秒即是地狱。刚刚交易所大战过去没有多久,数字货币质押平台也开始相继百花齐放。

“传统金融的世界太慢,收益低,风险却在提高。”

最近币市低迷,但各类资本反而暗中偷窥,暗流涌动。

早前世界领先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币虎全球(bihuex.com),宣布火星数字资产银行为其提供数字货币质押服务。用户可以将币虎全球交易所内的BTC、ETH、BCH、LTC、EOS、ETC六种币质押给火星数字资产银行获得USDT。

“这将是一个亟待挖掘的万亿市场。”相关从业者介绍,当前数字货币借贷市场需求旺盛,主要分为三类短期借款需求,一是借币买币,看好其他币种价值,又不想忍痛卖掉所持有的币;二是借款方持有大量数字货币,但人民币不足,以此解决正常生活所需;而第三种则是用来解决个人实业经营需求。

“现在是币圈熊市,但也不乏一些人在瞄准抄底机会,我们正好可以满足他这个需求。”从目前来看,借款人需求大多为借币买币。

数字货币借贷市场是否值得挖掘?市场褒贬不一。有观点认为,该业务模式或将是一个新的风口,可以有效解决数字货币玩家的需求,早期入场的玩家们跑马圈地,各自都能夺得一杯羹;不过,也有观点认为,这本是一场空中阁楼的游戏,做的是一些躲避监管、夹缝求生的灰色业务,至于市场前景,更是无从谈起。

为何数字货币质押突然火了?

全球第一家数字资产银行火星数字资产银行上线以来凭借其狂风暴雨般的宣传、以其结合币虎全球交易所的衍金融生态,迅速成为行业翘楚,其独特、新颖的玩法,不单单将各种交易即挖矿、币改瞬间变成为过去式,也让用户再也不用看着不断下跌的行业,却无法变现的困境。

其实,质押贷款是金融游戏中非常普遍的玩法。以往质押的不过是车、房、货等,而今换成了虚拟货币。数字货币质押,不过是用户不想卖掉手中的币,于是将手中虚拟货币质押(比如质押率50%)出去,从而获取现金的过程。“这个市场目前大多只认两大主流币,比特币和以太坊,这门生意目前赚得就是利息。”币圈老人雄哥透露。质押、贷款,是传统金融必的一环。而到了区块链领域,数字货币质押也一定是区块链金融化的基石。

对于金融人士而言,投资项目虽然可能有百倍的收益,但大多数情况投资都打了水漂。而数字货币质押则是一个稳赚不赔的路子。

同样稳赚不赔的还有搬砖,但目前的空间越来越小。所以数字货币质押,得到了金融人士的迅速青睐。此外,年化率40%~70%是符合金融人士认知框架的。

如果告诉他们投资比特币收益极高,他们看不见摸不着,甚至有些质疑,但告诉他们,把一笔钱放进来,用质押的方式得到不错的回报,他们就会秒懂,并且愿意马上把钱投进来。

质押率安全,收益率年化30~90%、市场一片空白、能看懂……种种因素,让数字货币质押近乎成为,金融人士拥抱区块链的首要选择。

自有资金放贷

目前数字货币借贷大致分为三种,第一种类似于传统房产质押。主要流程为,持币者向贷款平台发起贷款申请;平台验资完毕后,双方签订电子贷款协议,借款方将质押数字货币打入平台指定钱包;确认收币后,平台按照当时币价的50%-60%来进行放款(一般为五至六成,有平台放到十成);随后,平台将相应借款金额以人民币或数字货币转给借款人;借款期限一到,借款人还钱,支付相应利息,平台再将质押的数字货币还给借款人,整个借款流程完成。

不过,因市场行情不稳,借款方所质押的数字货币价格也会上下波动。为避免借款金额及利息不受损失,借贷平台会对质押数字资产进行盯市、风险监控,如价格下跌至预警线,平台会提醒借款人中途停止或进行补仓。如借款人选择停止,平台便会中止交易,借款人需支付相应本金及利息,赎回相应数字货币;如借款人未补仓,数字货币持续下跌至平仓线时,贷款平台会强制平仓,质押的数字货币归平台处理,同时,借款协议也相应解除。

点对点交易

当市场借款需求逐渐增大,自有放贷资金不足时,平台便会引入数字货币出借端,以类似P2P标的形式,募集主流数字货币或者法币,覆盖借款方需求。该业务模式与传统P2P类似,也是数字货币借贷市场最常见的玩法。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借贷平台会采用程序化的借贷合约管理协议,写入合约的借款协议将按照约定的条款自动执行,且不可篡改。

以王虎(化名)所在的平台为例,首先,出借方可在平台发布相应贷款金额及条款,当借款方选择相应贷款产品后,平台客服人员将发起一个三方共管钱包,借款方再将相应数字货币质押品转入钱包。

质押数字货币转入后,出借方需对其数值进行确认并告知平台客服人员,客服人员将会对共管钱包进行锁仓,此后,出借方需按约向借款方账号转入法币或者数字货币,完成出借行为。

出借产生后,平台同样会进行盯市、风险监控(同上述第一种质押贷款玩法),如果价格下行触发平仓线,平台将启动平仓机制。此时,借款方锁仓中与本息价值相当的数字货币将转入出借方钱包,解锁被质押的剩余数字货币将归还借款方。

王虎指出,该模式以质押借贷的方式满足用户资金周转的需求,通过区块链技术为借贷双方做撮合,出借方和借入方可进行个人对个人(点对点)的数字资产质押,平台提供数字资产的理财、借贷服务,盈利模式是手续费、服务费。

该模式通过智能合约的方式,对双方借贷行为及条款约定自动执行,整个操作更为透明化、自动化、固定化,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借贷过程中的欺诈风险。

加杠杠游戏

如果说上述两种玩法是为解决持币人短时投资或急用钱之需,那第三种玩法则满足的是币圈投资者的杠杆交易行为。用币圈人士李红(化名)的话来说,“持币人不断加杠杆借币炒币,整个游戏过程充满了赌性,玩的就是心跳!”

杠杆交易,是把本金放大数倍,以小资金进行更大投资,一方面可实现以小博大,收益倍翻,但同时也必须承担可能造成的亏损翻倍风险。JANE告诉记者,这类杠杆游戏的运营主体一般是数字货币交易所,借币者可进行杠杆投资,以赚取不同币种间涨跌幅度差。

以火币Pro杠杆交易的BTC/USDT交易对为例,其目前最高支持3倍杠杆,当借款者“做多”时,其有本金1万USDT,可向平台最多借2万USDT,即用3万USDT在低位买入,在高价位卖出,赚取差价;而“做空”时,借款者有本金1万USDT(0.5BTC),同样可向平台借1BTC,高价卖出,再低价买入,以获取差价。

值得注意的是,杠杆利用较少的资金实现了获取较大收益的可能性,但判断一旦错误,其损失也会同比放大。况且有时还有某些交易所人为原因,造成经常有人因无故突然爆仓而手持敌敌畏去交易所讨说法的。

目前,各交易所每日向借币方收取万分之二到千分之一不等的利息,提供的杠杆从1到100倍不等,选择的杠杆越高,借币者承担的风险越大。如杠杆率为10,当跌幅超过10%,账户会直接爆仓;如果杠杆率是100,跌幅超过1%,就全部亏损。

万亿风口or空中阁楼?

有从业人士分析,当前市场上涉及数字货币借贷业务的平台达上千家,全球大概有3000万人持有数字货币,由此来看用户群体仍然不够多,但随着未来越来越多的人持有数字货币,整个借贷市场也会慢慢变大。

在上述从业者看来,数字货币借贷业务是市场刚需,或将成未来“币圈”新趋势。随着行业处于从无序到有序、从非专业到专业、从不规则到规则的进化过程中,数字货币借贷业务也会慢慢进入良性市场。数字货币质押利润可观,但其风险也不容小觑。在外界看来,数字货币质押,就是现金贷与数字货币,这两个史上最暴利行业的强强联手,“暴利”值堪称五颗星。

“现在外面很多人都意淫,觉得我们赚钱特别容易,其实他们进来就知道坑有多少。”某圈内人士感慨自己每天累如狗,压力极大。

“干这个,没有经验很容易死的,风险太大了。虽然币质押过来,但是币圈剧烈波动,导致的风险你也要承担啊。如果币一旦砸到了手里。你抛不掉,小心到时候亏的裤衩都没了。”这需要很强的专业背景。

目前很多暂时不投项目的大资本方,都在拿钱在数字货币市场做测试。比如先出资100万,看一段时间效益,是否能跑出一个不错的模型。如果可以,增资到1000万,看能达到何种收益率。因为数字货币比较是个陌生的市场,他们一旦尝到甜头,会不断携带大批量资金投身进来。

在数字货币质押逐渐火热的时候,也不乏一些质疑声。“数字货币波动这么大,真的是一个好的抵押品吗?”不过对于自打出生开始,就非议不断的数字货币,似乎只有时间才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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