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虚拟货币被骗能立案吗
虚拟货币交易上当受骗,公安部门会立案的概率不大,由于虚拟货币交易骗局一般涉及到的总数多、覆盖面广、额度小、匿名性较强的特点。公安部门无法认可买卖平台所显示信息的虚拟货币价钱,受害人在遭受虚拟货币骗局时也无法对虚拟货币的使用价值作出评估,从而没法明确案件是不是超过立案标准。公安部门搜集调查取证较难、追捕行动也无法开展,由于大多数虚拟货币骗局的团队的信息内容不公布的,难以调查取证。
虚拟货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投资者不要被“高收益”冲昏头脑。
法律依据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十九条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下列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的,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以及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进行调查认定:
(一)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二)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三)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㈡ 虚拟货币诈骗立案标准
对于虚拟货币诈骗立案标准并不明确。
主流观点是比特币之类的虚拟币具有市场价值,可以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意义上的财产,如果诈骗虚拟币达到立案数额的,成立诈骗罪。根据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就会成立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犯罪构成主要有:
1、欺骗行为,欺骗行为的内容是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2、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欺骗行为必须使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即使受骗者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骗行为的成立。
3、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处分财产的具体表现通常有直接交付财产、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承诺免除行为人的债务等。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宜认定为诈骗罪。
4、行为人或者第三者获得财产,欺骗行为使对方处分财产后,行为人或第三者获得财产。
5、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诈骗罪的既遂情形是欺骗行为导致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或者导致发生了财产损失的紧迫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㈢ 虚拟货币被盗可以立案吗
可以报案,虚拟财产也有财产权利的性质,虚拟财产被盗窃的也可以盗窃报案;如果涉案数额较大、达到盗窃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的,可以盗窃罪立案侦查。
可以报案,虚拟财产也有财产权利的性质,虚拟财产被盗窃的也可以盗窃报案;如果涉案数额较大、达到盗窃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的,可以盗窃罪立案侦查。
市场上的虚拟货币主要有四类:
1、由游戏运营商开发,供玩家在网络游戏中作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戏币;
2、由门户网站或者即时通信工具发行,供本运营网络空间内使用的专用虚拟货币;
3、既可以在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内使用,又可以向非发行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的交互式虚拟货币;
4、基于密码学和现代网络P2P技术,通过复杂的数学算法产生的,特殊的电子化的、数字化的网络密码币。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通信技搜纤侍术的迅猛的发展,互联网技术的应用逐渐向人类的各种活动领域渗透,其中所蕴藏的无限商机使得商家纷纷把目光投世吵向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正在以人们难以想象的速度向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渗透。传统的金融也密切地注视到这股势不可挡的全球经济一体化、网络化的潮流。于是,增值服务是以美术为卖点,可以看作商品;而游戏里的宝剑则不一种全新的金融服务经营理念——电子金融便应运而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竖扮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㈣ 虚拟货币诈骗立案标准
该行为构成 诈骗罪 。诈骗罪的 立案 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 《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并处 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㈤ 投资虚拟货币被骗可以报警立案吗
投资虚拟货币被骗可以报警,但是立案得看涉及具体金额是否达到立案标准。
【法律分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即涉案数额达到数额较大即可立案。行为人诈骗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已经是要依法判刑的,那么“数额较大”的,应予以立案追诉。对于诈骗罪的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为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而对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存在差异,以当地实行规定为准。当然,司法实践中还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具体情况后才能做出立案或不立案的决定。如果数额低于三千元,可能会被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㈥ 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
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不予立案。从性质上看,虚拟货币应当是一种特定虚拟商品,公民投资和交易这种不合法物行为虽是个人自由,但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比特币在国内被定义为一种特殊互联网商品,现阶段,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产品或服务。比特币不能且不应该作为货币使用,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虚拟货币为什么不予立案?
1、虚拟货币交易上当受骗,公安部门会立案的概率不大,由于虚拟货币交易骗局一般涉及到的总数多、覆盖面广、额度小、匿名性较强的特点
2、公安部门无法认可买卖平台所显示信息的虚拟货币价钱,受害人在遭受虚拟货币骗局时也无法对虚拟货币的使用价值作出评估,从而没法明确案件是不是超过立案标准
3、公安部门搜集调查取证较难、追捕行动也无法开展,由于大多数虚拟货币骗局的团队的信息内容不公布的,难以调查取证
虚拟货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投资者不要被“高收益”冲昏头脑
虚拟货币交易的危害有哪些?
一、可能带来财务损失,成为非法集资或洗钱等违法行为“帮凶”。
虚拟货币经常因为市场深度不足,在非理性繁荣思维或突发性恐慌后,市场价格暴涨暴跌,很难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具有市场操纵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容易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二、轻信虚拟货币高收益骗局,带来财务损失。
某些诈骗团伙利用虚拟货币热点概念进行炒作,有的利用名人“站台”宣传,以“高收益率”作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三、被诱导“发展下线”,存在多种违法风险。
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且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四、为他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帮助”、“服务”,或成为“洗钱帮凶”。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四、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二)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㈦ 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
完全不予立案是错误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22年3月1日生效,第一次专门性将虚拟货币列入刑事法律规范中。明确了以网络借贷、投资入股、虚拟币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达到一定数额,仍然属于犯罪行为,应当予以立案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2021年9月24日十部委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文件规定,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涉及虚拟货币相关的刑事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
㈧ 虚拟货币交易会予立案吗
《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禁止的是两类业务:一是禁止ICO,二是禁止交易所的兑换及信息中介业务。但仔细研究就会发现,“九四公告”并没有禁止公民个人之间虚拟货币的交易及流转,而虚拟货币作为“网络虚拟财产”,公民对其是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的。因此,公民个人之间交易虚拟货币属于正常的民事合同行为,并不违法。而公民个人从事场外交易,本质上就是虚拟货币在公民之间流转的合同行为,当然不构成违法。
㈨ 虚拟货币交易不予立案吗
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不予立案。从性质上看,虚拟货币应当是一种特定虚拟商品,公民投资和交易这种不合法物行为虽是个人自由,但不能受到法律保护。比特币在国内被定义为一种特殊互联网商品,现阶段,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产品或服务。比特币不能且不应该作为货币使用,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