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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虚拟货币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7 13:41:41

❶ 聚投诉拍拍贷

上海老平台成功清退,累计交易额超404亿。

4月2日,沪上P2P平台钱牛牛发布公告称,即日起停止该平台网贷业务,今后不再开展该业务,有序开展平台收尾工作。据钱牛牛介绍,该平台已完成所有项目本息的全额支付,有效保证了所有出借人的资金安全。官网信比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2月29日,钱牛牛平台累计交易额超过404亿,贷款余额2.82亿元。这意味着,在3月后的一个月内,钱牛牛已经完成了2.82亿元流通股的支付。

51信用卡还款P2P申请网络小贷牌照

3月30日,51信用卡(2051。在港股上市的杭州P2P平台51)母公司HK披露了2019年度业绩报告。

报告显示,2019年,51信用卡调整后净亏损8.47亿元(人民币,下同),2018年净利润3.7亿元。报道中提到,为应对风险,其已停止旗下P2P业务资金的新组合,并明确表示将为2020年P2P业务的全面转型和退役做准备,并正在争取申请互联网小贷牌照。

团贷网的最新进展

据野兽独家追踪,上周(3月23日-29日)资产收集数据约3080.39万。

春节过后,周采集数据重回3000万以上,采集数据持续回暖。

TD的支付(包括洪水、下线等。)一般包括回收、冷冻和收集两部分。

追回对应的是虚假资产或虚假标的,该部分总金额不明;集合对应的是真实的借贷资产,这部分总额是已知的,接近140亿。

「整体支付情况」(仅供参考):89.645亿现金涉及股权(小H狗、派升科技等)。)、股票账户(2019年4月28日市值9.2亿)、房产、64套土地、2架飞机、2辆汽车、53辆汽车(已拍卖13辆)及一批物品。

拍拍贷宣布线下存管,退出P2P,待付款降至28亿。

3月31日,根据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公告,招商银行与上海P2P平台签订的网贷资金存管协议已于2020年3月18日到期,双方不再续签。同日,拍拍贷也在官网发布公告,确认线下招商银行存管功能。同时,据说拍拍贷已于2019年10月停止竞价,逐步退出网贷业务。据网贷之家整理的数据显示,2019年下半年以来,待拍卖的P2P业务规模从189亿元(截至2019年7月底)大幅下降至不足28亿元(截至2020年2月底),降幅超过85%。

积木盒子发布赎回征求意见稿:每次支付1%赎回一次,预计2年内还清本金。

2020年3月30日晚,积木盒子发布转型赎回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本金净投入后,剩余本金,平台返还资金的1%一次性支付。根据目前平台资产质量和贷后处置情况,预计赎回周期为每周一次,本金预计在2年内赎回。本金支付完成后,会根据最终的实际支付数据制定利息支付计划。

此外,平台出借人将其通过平台出借的债权权益全部转让给平台,平台按照1,333,601的金额比例,以签约出借人间接持有的集团公司股权置换签约出借人投入的本金总额。

网上小牛支行被立案,提现3个月猜高。

最近老佛收到业内人士的信息。小牛新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常州新北分公司,位于常州新北,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公安局刑事立案。

据《在

4月1日,Touna.com通过关伟发布了开启第二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提醒广大投资者不要忘记申请,因为该预案截至当日24时终止。关于紧急保护计划,Touna.com在3月9日发布了一份计划声明。为了确保更多的贷款人能够尽快得到偿穗咐尺付,Touna.com已经建立了一个紧急保护计划。符合申请条件的贷款人在每个担保申请期内均可申请。

人人聚财:出借人需要按要求提交简历注册成为JISC会员。

3月31日,人人聚财发布了《关于JISC会员申请投递简历的通知》。通知称,人人聚财于2020年3月27日发布《组建监委会的通知》,要求有意参与JISC会员注册的出借人于2020年4月1日12时前(简称“注册截止时间”)在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微信服务号系统注册并上传简历。

红岭创投公告称,监管要求不得提前兑付或贴现。

4月1日,P2P平台红岭创投在官网发布公告。平台称,3月30日,红岭创投监事会简销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了会面,监管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保证所有出借人的利益,红岭创投不允许提前兑付或折价买入,违规将被严肃追责。

新浦

惠最新:完成大树项目第二次兑付打款 涉及款项748万

深圳发布金元宝平台案件通报,称将加大追赃力度

3月30日,深圳南山公安发布金元宝平台案件情况通报。通报显示,目前“金元宝”平台专案收款专户共计归集资金452万元,警方表示将继续加大催收力度,同时告诫平台相关涉案人员尽快投案自首,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追赃挽损,争取从轻从宽处理,对拒不投案或催收不力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深圳警方通报一立案公司新进展:呼吁涉案人员自首 投资人可报案

4月3日晚间,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通报了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最新进展,警方呼吁相关涉案人员尽快投案自首。同时涉案人员应及时退缴佣金、提成,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安徽一立案P2P平台有进展:5人移送起诉 累计吸收资金14.4亿元

4月2日,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对外发布了关于已立案P2P平台“网汇贷”的最新进展。目前已对5名犯罪嫌疑人移送起诉。根据通报内容显示,包河分局于2020年1月该案因在押犯罪疑疑人侦查器押期限到期,已于2020年1月日将该案移送起诉,其中对费某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起诉,对罗某,朱某等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罪移送起诉。

重磅!陕西发布小贷公司平稳有序退出事项通知

3月31日下午,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平稳有序退出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陕西省小贷公司通过主动退出、重整、法院裁决违规被强制性退出等方式进行退出。

厦门监管发布公告:助贷机构与小贷公司合作应设专项保障金

4月1日,厦门市地方金融协会发布关于厦门市小额贷款公司与合作机构开展贷款业务的工作指引(试行)的公告,以规范辖内小贷公司于合作机构开展贷款业务。指引还提及设立履约保障金专项监管。合作机构为保证按其与小额贷款公司约定履行合作义务而设置的专项保障金。履约保障金由合作机构存入指定被监管账户,该账户应当接受_门市地方金融协会监管。

中国互金协会发布公告: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及相关投机行为

4月2日,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其官微发布《关于参与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投机炒作的风险提示》称,为逃避监管打击,一些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注册或将服务器设置在境外,继续从事相关活动。

相关问答:团贷网最新消息2019

回款回个!被土匪拿去了!不要幻想回款到自己帐上了

相关问答:团贷网即将宣判,各个出借人的心血该怎么办?

团贷网自营出借2019年3月底只剩94亿没有兑付,大家线上的出借人团结,不要被唐军线下私募的投资人骗了!坚决要求分类处置,不同法人不同公司,线上线下分开处理,他们投资失败,我们出借人不买单!!

❷ P2P“爆雷”调查:广东67家平台被立案,已追缴资金10亿元

2018年,P2P网贷行业在全国范围内频频出险,平台关闭,投资人钱拿不回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失联或卷款潜逃,投资人损失惨重,多地出现P2P网贷平台集中“爆雷”。

据国家信息中心2月15日在其官网发布的《2018年失信黑名单年度分析报告》显示,根据对各地公安机关公开信息的不完全统计,2018年出现问题的P2P平台就有1282家,主要集中在浙江、上海、广东、北京等地区。从涉案金额看,472家企业涉案金额超亿元,其中涉案金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有30家。

P2P网贷平台风暴潮下,P2P走向何方?南都记者日前走访广州、深圳、佛山、上海等多地,对“爆雷”的网贷平台存在的共性、投资人损失如何挽回、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过程中取得哪些突破等业内专家和投资人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了集中采访。

南都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了解到,省公安厅已对总部在广东的67家P2P网贷平台立案,排查研判、监测预警、打击查处一批P2P网贷平台,截至2018年11月,公安机关共追缴涉案资金10亿元。

以高息为诱惑,未获国家金融部门批准却向 社会 吸收投资款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2018年5月立案侦查的“牛牛通宝”涉嫌集资诈骗案,该平台以虚构租赁该公司自动售货机可获取高额回报为由,引诱大量受害人租赁该公司机器。据深圳公安通报,截至平台“爆雷”,骗取受害人共计11.6亿余元。10月30日,犯罪嫌疑人“牛牛通宝”实际控制人詹某鹏被成功抓获并被押解回国,他也是深圳南山“爆雷”P2P平台中首个潜逃境外的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8年7月16日,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对深圳“佰亿猫”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开展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军在未取得中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情况下,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深圳佰亿猫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线上P2P平台销售投资理财产品,涉及受害人5000余名,涉嫌金额达4.2亿元人民币。

7月27日,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以礼德财富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罪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该公司旗下运营“礼德财富”P2P网贷平台,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购买空壳担保公司,为借款人以玉石、钢材等质押物或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并以上述担保公司名义,在公司设立的“礼德财富”投资理财平台上挂标借款。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办案民警告诉南都记者,这个平台的外联担保公司都是其关联公司,都在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某森名下,担保公司再通过购买空壳公司,用空壳公司以企业名义来跟平台借钱。而所谓玉石、钢材等价格存在严重虚高,钢材都是假的,实际价格与标的价格相差七八倍。

郑某森落网后交代,为了博得投资人的关注,公司还通过代言 体育 赛事、大规模投入广告宣传来为自己站台,光是广告费一年花费超过2千万。

公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 社会 公众销售理财产品。平台向借款人收账户取现管理费、还款充值手续费、账户服务费,借款人借款成本约为年化18%-24%,平台发布借款标,出借人的年化收益为8%-12.5%(含发红包、增加利息促销手段等),平台以账户管理费的形式收取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利息差。

经广州市金融局确认,截止案发,该平台代收金额近13亿元,出借人共有17002人,借款人1581人。

据广州警方通报,7月20日,礼德财富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某森逃亡海外。8月1日,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其批准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制定前期抓捕方案时,对其周边人进行了排查,包括 社会 关系、生活细节、性格特点,与当地警察局开展协同合作,9月14日晚,经过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的全力追捕,潜逃2个多月的郑某森在柬埔寨金边落网。

在深圳南山公安侦办的“投之家”涉嫌集资诈骗案件中,该平台成立初期,主要运营网贷公司垂直搜索引擎项目,2015年初推出网贷类ETF基金项目,在各P2P平台进行投资,将期限相同的债权组合打包转让给投资人,抽取综合收益的25%,后又推出了“投之家”P2P平台开展自营网贷业务。

虚构理财产品、伪造抵押证明作为标的物,资金被个人大量挥霍

2018年6月,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对“理财咖”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开展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侦查发现,涉案公司佛山市安稳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过租用某互联网公司服务器,设立“理财咖”手机软件App及网站,将伪造的房产抵押证明作为标的物,通过发布虚假理财产品,向 社会 不特定群体发布投资信息,并以高利息吸引投资者,声称按日计息,且到期可还本还息。

在平台对外公布的理财产品聚汇财、聚享宝、聚盈财、周五高息、聚泉宝、新手专享等,均标注收益在8%到16%之间。平台要求投资者下载“理财咖”软件注册会员选择购买产品类型,按照期限分类有3天、35天、60天、180天、365天不等。

据佛山警方通报,截至案发,“理财咖”平台注册用户约13万人,遍布全国多地。通过查询“理财咖”App软件后台数据以及天津融宝支付平台数据,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该平台共吸收公众存款约19亿元,吸收的资金一部分还给到期投资者的投资资金,另一部分被公司在“天津融宝”设立的居间人账户转走,转走的资金被用作投资房产、买卖字画以及购买个人房产、保险或通过其他账户提现后进行消费等。

南都记者从佛山市公安局最新获悉,截至2018年11月,当地公安机关共接到全国1424名投资者的报案信息,到平台无法提现为止,“理财咖”共亏空资金约3.2亿元。目前,公安机关暂时冻结公司实际控制人、主犯郭某鹏涉案款485多万元,冻结“天津融宝”平台170多万元,查封涉案房产38套,查封不动产合计面积14428平方米,查获字画22幅。

P2P网贷平台通过虚构理财产品,向 社会 公开募集的巨额资金却被用于个人挥霍。在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2018年4月立案侦查的上海“善林金融”非法集资案中,该平台以承诺6%至13%不等的高额回报为饵,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虚构的理财产品,先后向60万余人非法吸收资金达700亿余元,而绝大部分集资款被消耗于向前期投资人还本付息,部分集资款被用于支付高额佣金、租赁豪华办公场地、广告宣传等高运营成本及个人挥霍。

广州礼德财富实际控制人郑某森逃亡海外前,曾指使财务人员将公司对公户和个人账户(公司控制使用资金)账面3000万元人民币转至公司无业务关联的账户。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境外追逃大队民警告诉南都记者,郑某森将名下资产、通讯工具全部清理掉,从香港飞往泰国,而后偷渡至柬埔寨。境外逃亡期间,郑某森出入当地赌场,住的是别墅,身边有专人负责饮食起居。

业内人士:企业注册门槛低,靠托管服务实现落地

从业人员鱼龙混杂,吸纳了一批非法集资、传销前科人员

2018年7月13日,深圳市投之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突然发布了停止营业公告,此后一小时内,投之家所在辖区派出所接到来自全国各地“投之家”投资群体的报警电话。

“那么短的时间内这么集中的报警,派出所三级的报警电话被打爆,一个小时内接到8千多条警情,直接导致了接警平台出现了短暂瘫痪。”接警单位向南都记者透露。之后两天内,又出现了几次“投之家”投资群体大规模短时间集中报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随即以涉嫌集资诈骗对深圳“投之家”开展立案侦查。

“投之家”工商注册信息显示,公司注册地址在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经营范围包括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等。

有业内人士透露,P2P在深圳注册门槛比较低,通过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提供住所托管服务,即使企业不具备经营地址也可以实现直接落地,大部分P2P企业并没有具体的办公地址,就只有注册地,这也给金融监管和公安精准打击带来了难度。

南都记者从深圳南山公安分局最新获悉,截至案发,“投之家”平台涉及投资人1.8万人,现已到案犯罪嫌疑人10名。11月27日,投之家平台发了一条公告,投之家平台的存管账户于9月解冻,未提现用户可以登陆平台进行账户余额提现。

P2P网贷资金流动频繁且巨大,资金流通作为P2P平台风险最大的也是核心的环节,钱从哪儿来,进来以后怎么处置,资金去向如何,怎么监管如何风控,如何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都是摆在面前的现实难题。有业内人士指出,一些P2P公司的风控都是自己公司内部的风控,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在行业内并不罕见。

上述业内人士向南都记者透露,P2P网贷平台的从业人员门槛低,一些期货公司的员工连基本的行业知识都不具备,有的P2P公司中高层只有初中毕业,对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知之甚少,甚至吸纳了一批非法集资、传销前科的人员进来。“大量非专业人员渗透到P2P岗位上,对金融行业专业性、安全性造成的冲击是很明显的。”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在侦办礼德财富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犯罪案件时,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某森,身兼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副会长、揭阳商会常务副会长等多种 社会 职务。郑某森落网后交代,自己根本没有读过多少书,这些职务都是花钱买的,交会费一年十几万,目的就是为了包装自己,给公司站台,吸引投资者来投钱。

监控与反制:上线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多维度精准监控高危风险企业

借贷理财、私募股权、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是群众容易受骗上当的重灾区,犯罪分子以“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通过互联网站、手机App等途径公开实施网络金融诈骗。

为破解金融风险防控难题,深圳市公安局从2018年3月开始,成立了金融风险防控攻坚团队,在深入分析了近年来各类网络金融诈骗案的人员特征、行为特征和网络特征的基础上,依托已有大数据平台和各相关行政部门的信息化成果,研发推出了“深圳金融风险防控实战预警系统”,简称“深融系统”,于2018年5月15日即第九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正式上线。

“截至今年11月,深圳市注册企业总数是324万家,其中在深圳市备案登记的P2P企业有431家,深融系统能够监测这些企业的金融风险,设置了企业背景、违规行为等8大维度26项指标,形成分值最后量化为风险指数,产生红、橙、黄三色预警,其中红色代表风险级别较高的,每个维度会列出主要风险点和雷达态势图,比如公司股权、企业账户的资金交易情况,待偿资金多少、待收资金多少、资金缺口多少,公司实际经营地址跟注册地址不相符等。”

南都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了解到,依托深融系统目前已有的海量大数据,能够实现对企业金融风险尤其是高危风险企业的实时预警、实时防控、精准管控,将风险信息通过网站以及App应用向用户弹出风险提示,进行网上反制,提醒群众识别风险、抵制不法分子的诱惑。据系统统计数据,截至今年11月,全国用户点击深圳风险平台的网址网站共弹窗2177万次,涉及用户超过624万人次。

公安机关办案决心:最大力度追赃挽损,畅通报案渠道

P2P网贷平台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追赃挽损难度大,涉案平台在“爆雷”之初,往往是投资人情绪最激动的高风险阶段,广东省公安机关着眼信息公开,畅通多条接报案渠道,保证群众反映诉求有道。

“对于重点案件,公安机关定期召开了案情通报会,着重回复投资人最为关心的问题,并在微信公众号上即时推送发布案情通报,公布案件侦查进展情况。”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

据介绍,截至今年11月,仅投之家案已召开14次案情通报会,已累计在“深圳南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案情通报51次,在投资人微信群也对案件进展进行了及时推送。

与此同时,为保证群众报案渠道和诉求反映的畅通,南山分局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登记报案端口,接收投资人在线登记报案提交材料,群众也可以亲临派出所或者邮递报案材料的方式进行报案登记。

针对地区内P2P网贷平台“爆雷”集中地区,深圳率先创新运用“治疗式”打法。在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侦办的“利民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截至案发,共有9个亿的窟窿。在确保涉案平台停止违法业务活动基础上,公安机关促其及时通过多种途径追回到期债务,加快资产清退,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区金融办主导下,以政府名义为涉案平台开设资金统一归集账户,一案一户,将清退资产同统一汇入归集账户。

截至今年11月24日,共追回款项共计1.9亿元,并依法对平台关联公司深圳城际某 科技 有限公司的一批设备进行扣押查封。该平台公司运营经理告诉南都记者,“这1个多亿的资金,如果公司平台完全被封掉的话,没人去追债,肯定是追不回来的,接下来还有一大笔资金是可追回的,正在全力弥补投资者的损失。”

南都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最新获悉,2018年1至10月,广东省共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342起,破案967起,其中深圳南山分局共立涉众型经济案件48宗,涉案投资金额巨大,涉及投资人数超过上百万人次。针对频频出险的P2P网贷平台,省厅已对总部在广东的67家P2P网贷平台立案,追缴涉案资金10亿元。

❸ 光锥lcc是传销吗

光锥lcc以及被广州警方认定为涉嫌诈骗以及传销。

很多参与炒作的人并不知道区块链的真正含义,而这完全不会影响他们的炒作,“稳稳一个月30%收益”
“躺着就能赚钱”,是坊间对于区块链的理解。然而,和炒作财富深度挂钩,也让区块链逐渐变成了传销组织、庞氏骗局加以利用的工具。

广州市天河区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了三名涉及光锥LCC的人员。LCC及其衍生的多种“数字货币”投资者约为5至8万人,涉及的资金总额可能高达49亿元。

“老套路”披上区块链的“新马甲”,立刻就成为了实现“财务自由”的捷径,而这其实只是一个骗局。知名投资人、PreAngel创投基金创始合伙人王利杰在今年3月的一次微信分享会上更是语出惊人:“目前90%的区块链产品是庞氏骗局。”

光锥LCC的前身为影视文化数字资产(FCC),声称结合比特币莱特币以太坊推出的区块链4.0技术创造了全球第一个影视数字区块链。FCC的战略合作伙伴为深圳天易家禾影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官网称,LCC的大陆战略合作伙伴为成立于2014年的三道集团。(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LCC的官方网站声称初始发行600万枚,明确说明其收益模式为“每天复利倍增”,持有人“每天新增按持有量
(日复利)1‰—3‰”,并且“拿分享人日产量的30%”,以及“拿6代总持有量1‰—3‰”。LCC声称“单边上扬,只涨不跌”,短短时间就席卷了全国,发展的会员已达到几万人。

家住河南郑州的商人王晶晶,2017年被邻居康雨拉入“天易家禾河南群”,在群里目睹了其他会员买卖光锥LCC币赚了钱之后,原本并不相信天上会掉馅饼的她最终也动了心。

起初,王晶晶从康雨手中以每枚7.48元的价格买了3500枚光锥LCC币,当月月底,以每枚11.15元的价格卖给了群友。粗略算了一下,除去10%的手续费,不到一个月便赚了约6000元。

然而,当王晶晶带着其他邻居再次杀入,花20多万元分批次购买了光锥LCC币之后,危机却不期而至。3月13日,LCC价格达到每枚58.53元。当天,光锥国际技术研发团队发布系统通知称,持续受到外部组织数据溢出和拒绝服务式攻击,需要对交易平台进行改造升级,因此暂停了LCC的交易。

此后,LCC交易再未重启。其间虽然多次传出重新开盘的消息,并有可以用LCC兑换珠宝链(柏拉图币)的举措,但投资者的疑虑越来越大。到5月份,开始有全国各地的投资者赶赴广州和深圳寻找天易家禾的高层人员索要投资款,随之案发。

6月中旬,广州办案警官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称,目前案情还不明朗,LCC的操作模式到底是传销还是诈骗,尚待深入调查后才能判断。

(3)深圳警方虚拟货币公告扩展阅读:

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侦破了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数千名投资者被骗资金达3.07亿元。在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正是以“区块链+藏茶”的模式发行虚拟货币,套取公众存款的。

2017年6月,深圳市南山区警方接群众举报称,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非法集资的情况,先后有数千人购买该公司发行的虚拟货币“普洱币”(后更名为“普银币”),随后投资化为泡沫。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了调查。

专案组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这家公司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平台对外宣称,其公司发布的“普银币”是一种以海量藏茶作为抵押的虚拟货币,投资人所持有的每一枚“普银币”都有对等实物藏茶作为抵押,投资人可将“普银币”放到虚拟交易平台“聚币网”上买卖,以此赚取差价。

然而,警方经侦查发现,其买卖价格的变动系该公司使用投资人的投资款进行幕后操作,并一度将“普银币”的价格从0.5元拉升至10元,而该公司则通过“趣钱网”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区块链还日渐成为部分传销案件的“当红标的”。今年4月,西安警方破获了一起打着“区块链”幌子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涉案资金达8600余万元。

据悉,该传销团伙打着“区块链”的旗号,借助西安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的便利,以聚集性传销、网络传销为手段,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DBTC)网络平台销售虚拟的“大唐币”,并自行操纵升值幅度。

与以往的传销组织不同,该组织没有选择隐匿在小区内避人耳目,而是将办公地点设在豪华、气派的写字楼内,并且在网上的音频平台持续大张旗鼓地做起了宣传。此外,该团伙还花3万元请外籍男子做旗下公司的董事长,将自己打造成具有外资背景的“高科技跨国企业”以扩大影响。

事实上,像“大唐币”这样名为“虚拟货币”、实为传销活动的案件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出现,只不过目前借着区块链的东风呈加速爆发之势而已。

早在2015年就出现了“百川币”传销骗局——福建百川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运煌,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便建立起“百川币”多级金字塔形传销活动王国,范围涉及24个省(区、市)的90余万会员,会员层级多达253层,涉案金额高达21亿元。

2016年11月,广东警方破获了“恒星币”非法传销案。公开资料显示,该组织团伙以发展人员数量为条件提成返利,引诱会员通过“恒星币”继续层层发展他人参与,4个月就吸收了全国31个省(区、市)的16万余名会员,涉案金额近两亿元。

2017年9月,海南海口警方破获的“亚欧币”传销案也属于同一类型。短短一年时间,亚欧币骗局就吸引了4万多名参与者,吸收资金达40多亿元。

类似的“虚拟货币”传销骗局还在不断上演,随手在网上一搜就会看到大量相关信息。在这些骗局中,有的发币公司几个月后就关门跑路,使受害者维权无门;有的发币公司则被警方查获,组织者被逮捕归案。

❹ 普银币非法集资手段是怎样的

2009年,中本聪提出了比特币的概念。随后,各种虚拟货币大量产生。而在2012年后,国内开始大量出现打迟冲着虚拟货币的幌子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例。2017年6月15日,深圳南山警方接举报,称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以虚拟货币“普银币”为幌子,存在非法集资犯罪问题。

经查,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官网和收购的“趣钱网”P2P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迟旦脊并有集资诈骗嫌疑。

2018年3月28日,南山警方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查封茶叶约10万饼。南山警方昨日通报,据统计,当前受害人超3000人,涉案金额约3。07亿元,最高单个损失约300万元。目前正码渗在追逃其他犯罪嫌疑人,追缴赃款。

❺ 普银币诈骗案有3千多投资者被骗吗

这两年,如果不晓得“区块链”“比特币”这些流行词,都不好意思出门。一时间,各种打着“去中心化”“运用区块链技术”旗号的虚拟货币大行其道,让人难辨真假。这不,深圳某公司发行了一种号称“全球首个本位制数字货币”,并有100亿藏茶背书的“普银币”出了事,3000多位投资者被骗,甚至有投资者数百万元打了水漂。

这两年,比特币猛涨,让不少投资者格外关注区块链,各种虚拟货币一夜之间涌出。虽然挂上了区块链、数字加密等高大上的技术名词,投资者最关心的还是资金安全问题。

普银币宣称其与藏茶实物资产对应,流通价值高,增值前景广阔。且普银集团母公司已开始筹备上市,并得到国际认可,2016年9月在韩国平台首发,未来将会在新加坡、日本等平台陆续上线。这些渲染的前景,让大批投资者蜂拥认购。

在普银币贴吧,投资者们相互交流经验,“为什么普银币今天猛涨”“今天怎么又狂跌”,形同股市涨涨跌跌的普银币,让投资者们操碎了心。直到2017年12月份,贴吧里讨论的热点开始变为“普银钱包里的币能不能找得回来”。

投资者们开始惊慌,他们找到普银的办公地,这家公司幕后老板已经消失,办公室里只有三三两两的工作人员在撑场子,已经形同停业。“普银跑路”的传闻开始四起。

2017年11月,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曾对普银区块链作出行政处罚,对当事人利用宣传资料发布含有虚假内容广告以及在网站上发布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普洱币)广告,通过回购对普洱币的未来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合计120万元。

事实上,警方早已经介入调查。2017年6月15日,南山警方接群众举报,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银公司)存在非法集资的情况。经查,普银公司通过“趣钱网”P2P平台,非法吸收公众资金,骗取被害人约3.07亿元人民币,并有集资诈骗嫌疑。南山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今年3月28日,南山警方对普银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开展收网,成功抓获潘某东、熊某龙等犯罪嫌疑人6名。目前正在追逃其他犯罪嫌疑人,追缴赃款,为受害人最大程度挽回损失。警方督促其他在逃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主动退赃,争取从宽处理。

❻ 你好,请问普银币合法吗

比特币崛起以来,虚拟货币热潮不断,区块链站上新风口,然而这些“新事物”敏穗也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迅正新型诈骗。5月14日,深圳南山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一起以发行虚拟货币为名、行诈骗之实的集资诈骗案。

涉案虚拟货币为“普银币”,由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官网和收购的“趣钱网”P2P平台发行。

据昨日通报,当前受害者超3000人,涉案金额约3。07亿元,最高单个损失约300万元。3月28日,警方已成功抓获犯亩拿悔罪嫌疑人6名,查封茶叶约10万饼。目前正在追讨其他犯罪嫌疑人,追缴赃款。

❼ 虚拟货币被骗30万不立案吗

虚拟货币交易被骗公安机关立案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虚拟货币交易骗局一般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金额小、匿名性较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收集取证较难、抓捕行动也难以进行,因为大多虚拟货币骗局的创世运营团队的信息是不公开的,无从取证,也许主谋被抓以后也会成为受害者。

随着虚拟货币的流行,与之相关的纠纷频频出现。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因投资买卖虚拟货币引发的纠纷。法院提醒,虚拟货币的投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司法机关对犯罪案件或民事纠纷审查后,决定列为诉讼案件进行侦查或审理的诉讼活动,是诉讼活动的开始阶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及民事诉讼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④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⑤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法院均认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于2017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规定,虚拟货币非我国规定的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因双方买卖的标的物为虚拟货币,故案涉买卖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故对于上述原告的诉请均不予支持。

❽ 区块链是变相传销吗

区块链是新技术并不是变相传销,只是由许多传销组织声称为“区块链”,实际上并未有任何技术,只是打着“区块链”的名头行传销之实罢了,国家已经多次发布公告打击此种传销行为。以下为新华网报道区块链传销:

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亦存在安全性风险,火爆背后有“别有用心”的夸大造势。只有去除华而不实,区块链才能回归真正的应用价值。

投资8万元,三个月后变80万元?深圳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在区块链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骗下,数千名投资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额高达3.07亿元。在区块链的“神秘面纱”下,不法分子借机动起了歪脑筋,区块链沦为诈骗、传销等经济犯罪的“招牌”。

为何区块链屡屡被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歪用”?除了“不明就里”,区块链技术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来,随着监管力度加大,炒币风气的降温给区块链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如今区块链商业“应用”落地情况如何?《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当交易平台承诺的三个月“资金释放期”届满而工作人员却开始在QQ群“踢人”的时候,家住深圳市宝安区的唐海燕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学的介绍下,投资8万元买了一种名为“普银币”的虚拟货币。“对方说这个货币是当下最先进的区块链技术,有藏茶作为抵押物,还给我看了‘技术白皮书’,我也不懂区块链,就没仔细看。”

虽然对于区块链、虚拟货币都不了解,但高额的投资收益令唐海燕充满了期待。她告诉记者,发行“普银币”的公司会定期对该虚拟货币按1比10的比例进行拆分,这意味着,每次拆分就会使投资者手中“普银币”的价值扩大10倍。只要经过一次拆分,她投资的8万元,就相当于买到了价值80万元的“普银币”,在交易平台上卖出即可获得巨额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规则,刚购买的“普银币”不能马上交易,必须在平台上冻结三个月之后才能迎来“释放期”。然而,当三个月时间过去之后,唐海燕不仅没有等到翻倍的资产,冻结在平台上的8万元也无法用于交易了。

“其他投资者开始在QQ群里质疑这项投资的真实性,结果公司工作人员竟然把这些投资者一个一个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说。

事实也证明了唐海燕的直觉。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侦破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诈骗资金高达3.07亿元。在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银区块链集团有限公司正是以“区块链+藏茶”的模式发行虚拟货币,套取公众存款,唐海燕是数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宣称,投资人可将“普银币”放到虚拟交易平台“聚币网”上买卖,以此赚取差价

。实际上,其买卖价格的变动是该公司使用投资人的投资款进行幕后操作,并一度将“普银币”的价格从0.5元拉升至10元,让投资者尝到一些甜头。当大量投资人进场之后,该公司通过恶意操纵“普银币”价格走势不断套现,最终导致投资人手中的“普银币”毫无价值。

2018年以来,打着区块链的旗号从事诈骗、传销,已经成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济南警方端掉了一个打着“西部开发”“国家扶贫”“原始股”“区块链”“电子商务”为幌子的传销团伙,抓获主要嫌疑人十余人,冻结涉案账户百余个,查获涉案资金3亿余元。

济南警方介绍,惠乐益电子商务公司以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为由,在网络上设计了假的虚拟盘,并发布所谓的“宝币”“贵币”等多种虚拟货币。

他们先是以赠送为幌子,向新加入的传销人员赠送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每枚价格在几十元,然后通过人为操纵将虚拟币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几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员加入,最后再通过所谓虚拟币“贬值”的周期波动进行“割韭菜”,周而复始,最终达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当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获了一起打着区块链旗号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郑某出高薪组织网络平台管理员张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传销、网络传销为手段,以每枚3元的价格在“消费时代”网络平台销售虚拟的“大唐币”,并操纵升值幅度;

同时在国内外多个城市召开推介会,吸纳会员,根据会员发展下线情况,设置28级分管代理,仅仅18天,该团伙就共发展注册会员13000余人,目前已经查明该案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涉案资金高达8600余万元。

腾讯安全联合实验室发布的《腾讯2017年度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称,近段时间以来,各类境外资金盘、虚拟币、ICO(区块链项目首次公开发行代币融资)项目层出不穷,其中隐藏了非法发行、项目不实、跨境洗钱、诈骗、传销等诸多风险,造成大量资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盘、跑路或者失联,投资者往往投诉无门,损失难以追回。比如百川币、马克币、贝塔币、暗黑币等。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广东、山东、上海等地采访了解到,大多数人知道区块链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里”,对于区块链的具体功能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用来“投资理财”“买卖货币”的,也有人认为是“和蒸汽机同等量级的重大发明”,一些创业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这“千载难逢的致富机会”。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正是由于人们对区块链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才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浑水摸鱼误导广大投资者。

其一,区块链不等于虚拟货币。截至去年底,国内ICO参与人数和交易总量已实现翻倍增长,大量数字货币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将更多普通百姓卷入高风险投资。

许多行业自媒体、名嘴大咖与发行方、数字交易所等结成利益同盟,为“空气币”项目站台背书、制造舆论。去年12月,人民银行等九部门将ICO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采访中,不少人对本刊记者表示,代币的存在为区块链技术发展构建了一套权益机制,这套机制对激励区块链应用繁荣是不可或缺的。“过去5年的市场实践证明,没有权益机制的区块链应用,就像没有连上互联网的电脑、没有货币的市场经济,应用场景和发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资人说。

实际上,以比特币为代表的代币仅仅是最早验证区块链技术的一种产品,两者之间并不能划等号,而且代币的存在已对区块链的发展产生显而易见的负面作用。

网络区块链总工程师肖伟对本刊记者说,ICO暴富神话动摇区块链技术人才研发定力,动辄几百倍回报的炒币暴富神话考验着区块链技术研发人才的耐心。“圈内曾经一起做区块链技术研发的‘战友’很多转去发币了,现在还能坚持做技术研发和应用的少之又少。”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党委书记许泽玮说,在中国禁止ICO的背景下,国内很多宣传做区块链应用的初创公司都是“挂羊头卖狗肉”,将原本毫无价值的代币经过概念包装圈钱融资。“ICO污染了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创造了一种可投机的产品,不少年轻人不好好琢磨创业,都在琢磨发币,这让大家有了一夜暴富的幻想。”

目前,越来越多的业内人士开始思考,区块链的发展是否一定要依靠发行代币来实现激励。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告诉本刊记者,所谓激励机制仅仅是项目方为自己发代币找的理论依据而已。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霍学文也认为,区块链如果不摆脱发币困境,就永远找不到合法落地的机制。

其二,区块链并非万能,安全性存在风险。区块链通常被认为可以实现三个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区块链上的数据不可篡改、不可伪造,数据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过程可溯源,可实现责任精准追踪;第三,区块链内嵌的智能合约可以基于契约自动执行,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违约风险。业内普遍认为,区块链在金融、物流、贸易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事实上,区块链并非万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认为,根据其密码学的特性,在区块链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论上需要掌控超过51%的节点才能实现。当区块链中的节点足够多时,这种大众广泛参与的信任创设机制就难于篡改。

然而在现实中,数字货币交易所频频被攻击甚至失窃。2018年6月20日,韩国Bithumb交易所在官网发布公告称,交易所遭受黑客攻击,被盗走价值350亿韩元、约合3200万美元的加密货币。

被称为中国第一代“黑客”的季昕华说,区块链会不断面对攻击,数据上传到链的过程容易发生信息泄露。也有业内人士担心,量子计算的超强运算能力一旦实现,也将对区块链产生直接冲击。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特约研究员赵鹞对本刊记者说,学术界早在2013年就证实了区块链并不是完美的,存在不少“作弊”的策略。只要有足够的经济激励,控制超过51%节点的攻击不只存在于理论上。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说,区块链技术本身并不具备不可替代性或颠覆性。“一些不法分子夸大区块链的作用,以此来说明区块链具有巨大的投资价值,这是值得广大投资者警惕的。”

其三,区块链火爆程度并不完全真实。数据显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过300家主要关注ICO项目的自媒体出现,成为一个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现象。

“这些自媒体大多数获得交易所负责人、币圈投资人的资金支持,其报道的客观独立性很难保证,大部分是鼓吹ICO和炒币,过度拔高数字货币前景,为问题项目的非法集资创造了舆论传播的便利。”许泽玮说,一些区块链自媒体投资人本身就是ICO项目投资人,其盈利模式是收取软文费用和项目推广费用,成为代币发行的舆论帮手,还有个别媒体发展成代投机构,从中牟利。


(8)深圳警方虚拟货币公告扩展阅读: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一则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公众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原文如下: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此类活动以“金融创新”为噱头,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请广大公众理性看待区块链,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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