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央行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 如果账户被限制里面的资金会怎么处理
在我国法律里面,针对比特币的商品属性它是保护的,然而针对比特币的货币属性是不承认的,可能这个说法有点抽象,具体举一个例子,我们首先说这个商品属性。把比特币看作一个商品,你用人民币去换的,那么这个商品本身就是你的财产,你的币,作为商品是一种财产性的利益,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一点已经毋庸置疑了。货币属性要复杂一点。举个例子,比特币在你这个地方能够兑换成各种主权的货币。或者比特币在你这个地方可以兑换其他的虚拟货币,那这个时候其实相当于你给这个事情提供了一个流动性,这个流动性表现的就是虚拟币的货币属性。
今年6月21日央行约谈了国内部分中字头银行和支付机构,重申了坚决切断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支付链路,随即中农工建等各大银行均发布了禁止支持比特币交易的公告,同时明确表明会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注销账户等措施。
那么银行是否有权暂停注销存款账户呢?根据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的规定,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因此银行发布公告表示会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注销账户等措施确实是有法可依的。
一旦银行发现交易资金属于虚拟货币是有权拒绝提供交易结算等服务的,至于银行是否有权直接注销存款账户,个人认为银行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属于民事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如果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约定有客户进行违法行为银行可注销账户这一条的话,那么银行确实是有权直接注销存款账户的,而且事实上大部分银行在你开户的时候就已经制定了类似的条款。
那么注销后钱怎么办呢?银行注销账户本质上是解除合同的行为,合同解除后银行也应当依法依约退还客户的存款,因此即使客户的存款账户被注销,银行里面的钱也是应该退还给客户的,即使里面的存款被公安机关认为是涉案财产,也应当在取得公安机关的书面要求才可以进行查询冻结划扣等行为。
而在此之前里面的钱都是银行应当返还给客户的,不过在各大银行发布的公告中都提及了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因此如果交易确实属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话,这很可能会被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冻结。针对这个问题,我认为银行本身其实无法起到禁止的效果,除非交易双方明确告知银行我交易的是虚拟货币,否则银行如何来判断是否在进行交易使用货币呢?
有人可能会说银行可以通知公安机关等进行验证,但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9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因此在银行确认该笔资金是虚拟货币交易资金之前就不应当报告给相关单位,从而也就无法由第三方协助银行判断是否属于虚拟货币的交易资金。银行即使发布了公告,但是根据银行公告的内容,仍然是无法起到全面禁止的效果的。
② 如果数字货币交易所突然间关闭了,那里面的币怎么办
平台关网跑路了在账号上的货币是不能要出来的,不过拿茴本金还是可以的
③ 支付宝、微信“封杀”数字货币交易,发现即清理
10月10日下午消息,支付宝安全中心发布微博称,禁止将支付宝用于虚拟币交易。
支付宝表示,若发现交易涉及比特币或其他虚拟货币交易,会立即停止相关支付服务。对于商户涉及虚拟货币交易的,会坚决予以清退;对个人账户涉嫌虚拟货币交易的,根据情节采取限制账户收款功能,甚至永久限制收款等处理措施。
微信支付如发现任何将其用于虚拟货币交易的行为,将予以清退处理。同时欢迎用户举报,微信支付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坚决配合打击。坚决保护客户合法权益,防控金融违法犯罪,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我国法定数字货币正在紧锣密鼓推进,但仍无具体推出时间表。事实上,早在2017年6月,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便发布《关于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数字货币的风险提示》,称人民银行尚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企业发行法定数字货币,市场上所谓“数字货币”均非法定数字货币。
因此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币,在我国一直充其量只能算是民间数字货币,其交易大多通过场外进行。而在场外交易中,支付宝、微信支付两大便捷移动支付应用,常被买卖双方作为支付手段使用。
此番两大国民支付工具先后表态“封杀”一切数字货币交易行为,意在与非法交易活动撇清关系。当然,这是否收到有关部门“通知”,我们不得而知。
2019年,央行拟定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监管规则,在此新形势下,移动金融机构如何做好个人信息收集和保护、开放模式下的信息和数据安全如何保障、刷脸支付如何平衡好安全与便捷?
藉此,北京移动金融产业联盟、移动支付网将于11月5日在深圳举办以“安全合规 面向未来”为主题的——MFSC 2019第四届中国移动金融安全大会,主题演讲及报名通道已开启。
④ 为什么支付宝和微信都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啊
加密货币实际上是一种超主权货币,它的发行避开了央行等监管机构。但是货币发行权是属于国家的,加密货币的发行是在挑战各国的主权货币,这是私人企业发行的货币在与国家发行的法定货币竞争,中国是不会允许有危及到国家金融安全的不稳定因素。
而且我国的国情决定了关系到国家经济命脉的企业都是会被国家参股,腾讯和支付宝想要长久稳妥的发展下去,就要跟紧国家的脚步,事实上,国家针对虚拟币的整治早就开始了,央行及其分支机构一直多次要求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就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17年9月, 央行、证监会在内的七部门联合发文,叫停ICO发行;比特币中国、火币网、OKCoin币行相继宣布停止所有数字资产兑人民币交易业务;
2018年年初,央行营业管理部又发布通知,要求辖内各法人支付机构在本单位及分支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之后多批区块链自媒体因涉嫌发布炒作ICO和虚拟货币信息被封;在支付渠道方面,微信、支付宝先后加强了限制虚拟货币的交易,网络也关闭了多个相关贴吧,其中包括币圈吧、数字货币吧、虚拟货币吧等;而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在内的五家监管机构发出警告,禁止任何与加密货币相关的筹资和交易活动。
支付宝和微信作为移动支付领域的领头羊,将限制交易直接变成禁止交易,这是跟着国家的政策在走,配合国家监管,毕竟这是在中国,可不是美国那种资本大过天的环境。
⑤ 为什么微信、支付宝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
10月10日,国内两大支付巨头支付宝和微信同时发声,禁止将平台使用于虚拟货币交易。支付宝、微信为何会同时发声,记者了解到,这或许与近期某虚拟交易平台的一则动态有关。
支付宝、微信:一旦发现,坚决予以清退
国内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提供服务
实际上,一直以来,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多次要求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就明确,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规定,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同样的,央行营业管理部2018年1月发布通知,要求辖内各法人支付机构在本单位及分支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⑥ 比特币支付被叫停,虚拟货币参与经营会带来哪些弊端
根据官方发布的公告,将于9月27日中午12点关闭数字资产和人民币充值功能,并决定于9月30日中午12点关闭所有交易功能。至此,比特币交易被正式判死刑。
国家这次出手管控比特币交易,也有一部分人叫好,认为这种洗钱工具早就该关闭。美国发明比特币是扰乱中国市场的,应该学习俄罗斯禁止比特币。比特币虽然制造赚钱效应,但是脱离实体经济,对国家的发展没有好处,许多青年人沉迷其中,最后落的人财两空。
不过,国家目前只是限制它,没有被彻底封禁,大交易所,无法提供比特币的兑换,很多就转入地下,管控难度更大。
对于青年人来说,国家都已经禁止交易,再进入比特币市场风险太大,还是谨慎介入,万一触犯法律追悔莫及。
⑦ 万事达unioncash卡关闭充值通道
VISA与万事达关闭数字货币等信用卡支付通道,信用卡买币落幕!
热浪财经
2019-3-18 19:32 · 优质财经领域创作者
支付巨头万事达卡(MasterCard)和VISA先后宣布关闭外汇平台、虚拟货币等信用卡支付通道。以信用卡形式入金几乎变得不可能。
早在今年4月,万事达伏滚虚卡就将加密货币和首次公开发行(ICO)划分为“高风险”类别。熟悉此事的匿名消息人士指出,万事达卡关闭外汇平台、虚拟货币等信用卡支付通道这一举措将于10月15日开始,而VISA的计划也将在今年12月实施。受此影响,一些相关企业已向客户报告他们将停止接受信用卡,这意味着经营管理不善的企业经纪人客户将不得不完全依赖有线银行转账或转向其他支付方式。
万事达卡这一举措符合该公司一贯公开表达的反对加密货币立场。在2018年7月,万事达卡首席执行官Ajaypal Banga曾指出:匿名的,非国家发行的加密货币是“垃圾”,因为它们的波动性以及无法作为交换媒介的特点让其有着极度不稳定性。
事实上,在此前的区块链领域尝试中,万事达卡曾向某些银行和商家开备知放区块链作为替代方案。万事达卡是继IBM之后,世界500强中第二个开展区块链业务的公司。万事达卡将企业之间的跨境支付作为其区块链的主要目的,只能通过邀请来使用。然而,与其他科技巨头投入区块链不同的是,万事达卡从未使用加密货币用作交易,也没有单独发行、引入新的加密货币,在万事达卡看来这意味着监管和法律方面的挑战。
对于加密货币支付来说,万事达卡等服务商有着一个特别明显的优势:一个包含超过缺燃全球22,000家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超级结算网络。万事达卡希望区块链技术提供的是对现有金融系统内的有效监控,以及更安全透明的付款追踪。现在看来,几大流行的数字加密货币的流通性和交易速度并不能达到预期效果,与现有的万事达卡等传统支交易手段相比,也没有更高效的优势。这意味着,加密货币的优势只剩下去中心化,而这在现阶段是不可能有金融机构能做到的。
不得不说,银行卡支付仍然是简单,安全,易于使用的支付手段,至少短期内仍然是这样。我们都清楚地看到尽管加密货币每天以夸张的幅度涨跌,但接受加密货币支付的商家却寥寥无几,而接受万事达卡和VISA卡的比例几乎是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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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支付宝为啥禁止交易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没有现实价值支持。
虚拟货币交易的炒作活动扰乱了经济金融的正常秩序,产生了非法跨境资产转移、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因此,国内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提供服务,打击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行为,是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所以,支付宝严禁虚拟货币转账交易。
⑨ 虚拟货币遭禁止,全面封杀
奉劝虚拟货币玩家们,不要再自欺欺人了,虚拟货币在现如今国内的状态是全产业链全面封杀,即将迎来的不是监管,而是禁止。
继5月18号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后, 央行国务院金融委5月21日又下达了新的通知,打击比特币的挖矿和交易行为。这就表明虚拟货币这种纯粹的金融 游戏 ,在以发展实体经济为主的中国是不可能获得合法的地位。咱们先来说说5月18号金融业三大协会和央行公告的主要意思:全产业链禁止虚拟货币,把牵涉到虚拟货币经营的行为定性为非法集资罪、非法发行证券罪、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罪等等。具体分为以下几点:一、全面禁止企业以经营虚拟货币为主营业务,封禁虚拟货币的经营主体,二、禁止为虚拟货币提供登记、兑换、支付、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让虚拟货币变成一堆没有意义的数字。三、禁止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信息平台、中介服务等等,封禁虚拟货币的流通。四、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碰虚拟货币,让虚拟货币断网断链,五、虚拟货币不得作为资产用于抵押或者为其保险,不得利用虚拟货币发行金融产品,信托公司、投资公司不得将虚拟货币作为投资标地消灭虚拟货币的所谓的数字资产属性。六、个人炒币不受法律保护。很多人不明白不受法律保护的含义是什么,简单一点说就是你要报案,公安部门不受理,你要起诉,法院不受理,这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含义等等等等。
当时并没有封禁挖币行为,没想到三天之后的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达通知打击比特币的挖矿和交易行为,如此的话,虚拟货币最后的也是最基础的一环也遭到封杀。虚拟货币在国内的生产、经营、交易、兑换、服务全部链条已经被全面封禁,如果你使用银行卡用于虚拟货币的交易,你的银行卡也要小心了。有人说,以前也有类似的文件,还不是雷声大雨点儿小?各位币圈玩家,今天可不一样,此一时彼一时,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国家对金融业管理的思路已经发生了大的逆转,有两点是核心,第一点,金融要服务实体,各位以为一季度18%的GDP增长率是怎么来的,金融如果不能服务实体就没有存在的意义,虚拟货币非但不能服务实体,还会导致实体经济脱实向虚,你说它能不被封禁吗?第二点,防范金融风险,防范个体风险向 社会 领域传递。所以还是那句话,如果有人建议你抄底,你觉得他是让你去抄底,还是让你去接盘呢?
⑩ 支付机构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是真的吗
1月19日消息,据传,央行营业管理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为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辖内各法人支付机构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根据网传《通知》内容显示,各法人支付机构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在本单位及分支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同时,《通知》要求,各单位应加强日常交易监测,对于发现的虚拟货币交易,应及时关闭有关交易主体的支付通道,并妥善处理待结算资金,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
此外,《通知》在最后指出,各单位应于2018年1月20日将自查情况、已采取措施等上报营业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