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盘点世界各国对加密货币的态度
任何事物常有两重性,以BTC为代表的数字货币有“去中心化、点对点交易”等优势,但也普遍存在着许多缺点。比如:数字货币不容易受资本管制、数字货币能够用以黑市交易等、更有诸多的毫无实质性价值的ICO项目。
简单地说,各个国家对数字货币的安全监管对策大概分成三种:
1、 措施较严苛的国家:中国,关闭数字货币兑换人民币的集合竞价,金融机构和支付服务组织都不能参与虚拟货币交易。
俄罗斯、约旦 :中央银行严禁金融机构参与BTC以及数字货币的买卖交易。
2、 实施相应程度上受限的国家:美国虽实施牌照化管理方法,但牌照却太难申请办理。
韩国 为严厉打击洗钱等犯罪行为,严禁匿名银行账户买卖交易,未满十八岁投资人和外籍人严禁在韩建立数字货币账号。
日本 金融监管组织下令很多家数字货币交易中心整改落实合规管理对策。
3、实施彻底对BTC开放的国家: 新加坡 早就在2016年便发布了广为人知的“沙盒”机制,即在 事前报备的状况下,准许从事专业和现阶段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矛盾的业务流程 ,即便之后被官方停止有关业务流程也不容易追究其有关法律责任。
“沙盒”制度让区块链技术企业得到了巨大的自主创新发展空间,使新加坡变成世界各国为避开该国现行政策而赶赴国外ICO的一方红土,也让新加坡变成了在亚洲对ICO最友善的发达国家,现阶段我国大部分的ICO项目都是在新加坡发行的。
下列盘点部分国家和地区对BTC的看法:
中国:个人能够拥有并买卖BTC,但法律法规严禁金融投资公司比如金融机构这样操作。
2013年12月5日,中央人民银行(PBOC)最先通过严禁机构解决虚拟货币交易管控BTC。
2013年12月16日PBOC对于三方支付平台处理方严禁应用BTC买卖交易。
2014年4月1日PBOC命令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企业两个星期内关掉虚拟货币交易账号。
2017年2月9日,PBOC并非通过法律法规方法,反而是“任务”方法延迟时间或是中止BTC提取服务项目。
2017年9月4日,中央银行等发布公告,全面禁止ICO和虚拟货币交易平台。
2020年年初,中央人民银行宣布潘功胜领导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严厉打击挖矿。
欧洲 :BTC在欧洲非常风靡,因为欧洲的债务危机、国家人民的财产无法得到相对应的安全保障、通货膨胀率比较严重、国家政府部门的无作为等,全部都是造成BTC在欧洲大受欢迎的根本原因。群众在生活消费的情况下,还要收巨额的税款。因而,群众和商户都乐于利用BTC买卖交易。
德国 :BTC行业发展趋势相对来说标准规范,现已列入到国家的监管体系。有消息流传BTC被德国视为数字货币,但紧接着政府部门辟谣说,只不过把它用作个体数字货币、货币符号。个体使用BTC整年内免税政策,但进行商业行为要缴税。
英国 :未对BTC进行过多安全监管,也没规定贯彻落实反洗钱法基本原则,推行了沙盒安全监管制度,能够容错机制。
阿根廷 :因为阿根廷金融危机,资产不断流失,阿根廷的 社会 经济发展经常出现停滞不前,群众的资产无法得到相对应的保障,阿根廷群众期望寻找某种新的投资方法来确保自身的资产不掉价,因而BTC在阿根廷交易非常频繁。
非洲 :有新闻称非洲某些国家也刚开始接受认知和接受BTC,在其中兼具象征性的便是肯尼亚。
越南 :政府已经委托多家政府机构来审核虚拟货币和资产的监管问题。到2022年12月份,将会由国家银行、司法部、通信部、越南政府贸易部以及其它部门一起来发布该监管框架。 对于BTC越南政府选择了监管创新而不是禁止。
乌克兰 :正处在战争风暴中的乌克兰今年2月份通过了法案,确立了比特币等加密货币在该国的合法地位。
中国台湾 :在台湾,比特币被认为是洗钱工具。台湾央行行长Perng Fai-nan表示,比特币应该被添加到国家AML预警系统中,以防止洗钱。尽管过去几年,这种数字货币的升值相当强劲,但台湾也加入了监管比特币的一方,就监管的必要性发表正式评论。
菲律宾 :菲律宾央行主管,Nestor Espenilla,谈到了首次币发行规制,并认为比特币合法化是安全的。菲律宾央行对比特币等金融技术持开放态度。
印度 :印度财政部国务部长Anurag Thakur指出政府正在考虑与数字资产有关的问题作为政府的主要议程之一。
虽然一些国家的做法是试图将其扼杀,但潮水来得太快了,各国政府试图淡化比特币的最有可能的方式之一,是通过创建自己的数字货币,但这是否能成功还有待考究。
2. 承认虚拟币合法的国家
比特币的价格是9374.75美元。这些国家对于数字货币还是相对友好的,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1、澳大利亚在澳大利亚,比特币在澳大利亚已经被视为一种资产。澳大利亚也支持比特币的进一步发展,在澳大利亚购买比特币,还会征收一定的税收。就像我们购买奢侈品、烟酒等,要征收一定的税收一样。2、加拿大在加拿大,购买或者出售比特币都是合法的行为。但在加拿大境内,购买比特币并不是很方便。因为他们还没有本土的交易所。同时,比特币只是做为货币的一种,加元才是加拿大的法定货币。3、丹麦在丹麦,你如果想购买比特币,不仅可以从交易所购买,还能从比特币ATM机购买。丹麦当局允许使用比特币做为一种支付工具,比特币也被视为一种资产。4、荷兰早在2018年,荷兰法院就受理了一件可以用比特币来支付违款的案例。所以在荷兰,比特币是被合法使用的。在荷兰,没有比特币ATM机,但在荷兰可以通过很多交易所来购买比特币。这其中就包括Coinbase、Binance、Cryptonit等。5、爱沙尼亚爱沙尼亚已经向专门从事加密货币业务的公司颁发了900多个许可证,加密货币在爱沙尼亚是非常受欢迎的。在爱沙尼亚,比特币的OTC非常活跃,也受到加密支持者的追捧。6、英国在英国购买比特币,会方便很多,对于数字货币的要求也很高。英国有很多比特币ATM机来购买比特币,而且英国人一般喜欢购买比特币之后,把比特币放入自己的冷钱包。7、美国在美国购买比特币也是合法行为,美国也有很多类型的加密货币。目前,美国已经有3187个购买比特币的ATM机,你可以用比特币来支付其他交易的行为。8、芬兰在芬兰购买比特币需要直接从交易所上购买,而在芬兰的交易所则要按照芬兰的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9、韩国韩国是比特币最大的市场之一,韩国金融机构也支持比特币合法化。行也有本土的交易所,注销按照正常的流程注册交易所,就能直接在交易所购买比特币。10、瑞典瑞典也有不同的交易所,可以直接购买比特币。瑞典也支持比特币的合法化,直接注册一个交易所就能直接购买比特币。
3. 比特币跌破2万美元,虚拟货币的风险为何如此之高
对于比特币跌破2万美元,虚拟货币的风险为何如此之高?往虚拟货币的风险之所以如此的之高,是因为虚拟货币是那些资本的力量在炒作的一种货币,那么基本上那些资本的力量想要这个虚拟货币价格上涨,那么就会上涨,想要下跌就下跌,基本上这个价格的上涨或者下跌的话,都是那些资本的力量在控制着都在他们的一念之间,那么这个虚拟货币的价格就会发生变化,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才导致了虚拟货币的风险非常的高
总的来说,那么虚拟货币的风险之所以如此之高,也正是因为虚拟货币是那些资本家通过资本的力量进行一个控制的,他们想要这个虚拟货币的价格上涨就上涨,下跌就下跌,所以风险才如此之高,对于虚拟货币的这种东西最好还是不要去碰,因为很容易会导致自己倾家荡产
4. 为什么现在虚拟货币这么火,国家怎么监管。我身边的人现在都在挖矿,
原因: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实体货币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资金流动需求。如果有足够多的人认可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则它完全可能成为物质交换的替代单位,虚拟币的存在必然还会再引起金融界的一股热潮。
针对虚拟货币可能存在的风险,目前已有许多国际组织和中央银行对虚拟货币体系的监管问题进行了公开回应。这些回应大体可以分为四类:警告与风险提示,监管与登记许可,立法规范,明令禁止。
(1)警告与风险提示。
一些中央银行与监管机构对比特币及虚拟货币体系发出了风险警告。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法兰西银行、荷兰和比利时中央银行就针对使用比特币可能引发的洗钱与恐怖主义融资发出了公开警告。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在2013年底发布的报告中警告消费者虚拟货币存在的诸多风险,如兑换损失、电子钱包被盗、支付不受保护、价格波动等。西班牙虽然没有类似的风险警告,但及时发布了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信息公告。
(2)监管与登记许可。
总体而言,国际组织均认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应在防范风险和促进创新之间找到平衡。瑞典从2012年开始要求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交易必须在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登记。另外一些国家则注重资质监管,进而使其间接满足审慎监管要求。还有些国家的监管主要针对虚拟货币交易的商业模式。法国金融审慎监管局将提供比特币流通买卖服务,并在此过程中赚取资金的行为视作是一种支付服务而要求得到政府授权。另外一些国家将监管的重点着眼于与虚拟货币有关的中介机构。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和丹麦的监管机构认为,为虚拟货币提供中介服务需要获得授权。
(3)立法规范。
目前,已有部分国家拟立法监管虚拟货币交易。加拿大拟立法允许政府对比特币交易进行监管,并将数额大于一万美元的交易纳入可疑监管范围。美国希望调整相关法律结构应对比特币的发展。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为使银行保密法(BSA)在网络背景下适用,于2013年发布了针对私人生成、持有、分配、交易、接受和传输虚拟货币的行为及主体界定的解释性指引。欧洲央行强调应加强现有法律框架下的国际合作,从欧洲与全球层面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对虚拟货币加以规范。更多的国家则认为比特币不是一种流通货币,不具有法律地位,也不符合金融工具的定义,如芬兰、瑞典、马来西亚和印尼等。
(4)明令禁止。
在某些国家,与比特币有关的交易被禁止。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禁止金融机构进行比特币交易,上述禁令随后扩展至支付服务的供应商。持同样态度的还有泰国和印尼央行。匿名网络货币(包括比特币)的流通被俄罗斯司法检查部门视作对货币的替代而被禁止。俄罗斯中央银行早先已经将提供比特币服务纳入可疑交易的监察范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禁止发行未注册股票换取比特币,禁止未经注册从事以虚拟货币计价的网上证券交易活动。
5. bitmex是不是一个骗子平台
bitmex是一个比较大的期货交易平台,里面有各种虚拟货币的交易。很难判断是否属于一个骗子交易平台,但是从bitmex的发展来看,其交易存在着较大的风险。目前只能说虚拟货币交易存在风险,不要沉迷于其中,最好赶快将资金转出,以减小损失。
因为即使到时候他是一个骗子。平台也没有办法将其中的资金追回,毕竟他是一个没有正规经营执照的平台,没有受到法定的保护,也就无法合理的追回用户所损失的资金。从比特币大量出逃就可以看出这个平台是不太可靠的,自从比特币出现之后,大家似乎都在挖矿,以此来获取更多的比特币,但是要明白虚拟货币,它只是一种不被国家公认,也不可以用来交易的货币。比特币这种虚拟货币常常是一些用来洗黑钱的国家或者机构才使用的。因此,合法公民无需去挖矿获取更多比特币。
6. 一月一号国家对虚拟货币的态度
一月一号国家对虚拟货币的态度如下:
有关虚拟货币的新闻近段时间可以说是比比皆是,而每篇有关虚拟货币的新闻也都有着高的不同寻常的阅读量,无论是真正参与其中进行买卖的“局中人”还是不参与其中只为了找点闲时谈资的“围观群众”都在时刻关注着虚拟货币的相关动向。但今天我们要聊的不是以个人意愿为主体的虚拟货币市场,而是要来盘点一下参与虚拟货币市场的那些“国家力量”。
1.中国:对于虚拟货币,中国央行等相关部门一再表明自己的坚决立场,对虚拟货币不支持,并予以打压。早在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就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紧急叫停了ICO活动。同年截止到9月30日,在相关部门的强烈要求下,虚拟货币交易所彻底关停了在中国的所有交易活动。但针对中国民众的海外交易依旧频繁。2018年1月26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国内民众,境外平台存在系统安全、市场操纵和洗钱等风险隐患。2月6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再次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ICO、“虚拟数字资产”交易、“现金贷”的相关风险提示。足以看出中国相关部门对虚拟货币的打击力度之大。
2.美国:美国对于虚拟货币的态度同样不容乐观,对虚拟货币以及ICO进行严加监督管控,但美国相关机构最后会做出何种决议也尚不能确定。根据两位美国监管机构的主席所言,去中心化区块链技术有着极大的潜力,但是否能给大众带来好处尚不可知。未来美国将会针对虚拟货币指定哪些具体政策暂时还是未知数。
3.俄罗斯:俄罗斯在之前也并没有明确表示对虚拟货币的态度,但是面对虚拟货币这一风口问题,俄罗斯不得不进对市场进行相关规范。就在前不久的1月25日,俄罗斯在俄罗斯财政部网站上正式公布了相关立法草案。草案规定将禁止使用加密货币作为支付手段,但同时建议将通过数字交易所运营商来使用最初代币发行(ICO)的行为合法化。俄罗斯相关部门表示立法草案是为了解决因为虚拟货币带来的“灰色地带”的一些问题,实现对“灰色地带”的监管。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草案系紧急制定,后期还会进行重新拟定,至于会如何修订还暂无定论。
7. 国外虚拟货币交易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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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违法。在中国境内交易外币或虚拟货币是合法的,但是需要遵守当地的监管要求。比特币和虚拟货币只是一种资产,买卖是合法的,但是需要遵守当地的货币政策。
8. 2020年国家对雷达币有什么看法
2020年国家对雷达币、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看法:加强监管,防范虚拟货币衍生风险。
2020年4月份我国召开的互联网金融和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表示,加强互联网资产管理、虚拟货币投机炒作、非法外汇交易等其他领域新增风险的监测,建立快速研判、定性和处置打击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防止死灰复燃。
2020年5月1日,日本《资金结算法》修正案和《金融工具和交易法》修正案正式生效,以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所用户资金的监管,防止欺诈、盗窃和洗钱行为的发生。日本此举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说明加强虚拟货币监管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的共识。
(8)英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扩展阅读
各国政府一直对虚拟货币在应用中可能衍生的各类风险保持高度警惕,并通过调查、研究和协作等方式摸清虚拟货币的风险底数,从而在监管行动上能够有的放矢。
目前,各国的监管方向主要包括明确虚拟货币支付服务规则、保护消费者数据安全、规制非法融资活动、打击支持恐怖主义行为,通过颁布法律规范、发布监管指引等方式,强化对虚拟货币的事前和事中监管。
2018年3月,英国政府成立了虚拟货币特别工作组,对虚拟货币可能导致的金融犯罪行为、市场诚信风险和金融稳定风险进行密切调查和研究,并适时纳入监管体系。2019年1月,新加坡通过《支付服务法案》,对新加坡虚拟货币支付系统和支付服务提供商进行监管。
同期,美国众议院通过《金融科技保护法案》,将设立独立的金融科技工作组,对使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融资和恐怖活动的组织和人员进行独立调查。
2020年3月,韩国国会通过《特定金融交易信息法》修订案,要求韩国虚拟货币交易所必须履行反洗钱义务,对交易账户实名登记,从而加强对虚拟货币账户交易和存取款等行为的监管。
9. 国家对虚拟货币的政策
法律分析:国家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政策规定:监管严格,明令禁止,在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上,中国央行表示,将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虚拟货币”相关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针对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所,央行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发布公告,明确态度、警示风险、并部署各地开展整治。
法律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第十九条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下列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的,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以及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进行调查认定:
(一)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二)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三)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