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国金融监管方面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金融监管方面的金融法律主要有:
《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担保法》、《保险法》、《证券法》、《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金融法规主要有:
《储蓄管理条例》、《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人民币管理条例》、《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金融机构撤销条例》、《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外资银行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
金融监管体制是金融监管的职责划分和权力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国际上主要的金融监管体制可分为双线多头监管体制、一线多头监管体制和单一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体制是各国历史和国情的产物。确立监管体制模式的基本原则是,既要提高监管的效率,避免过分的职责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权力的相互制约,避免权力过度集中。
在监管权力相对集中于一个监管主体的情况下,必须实行科学合理的内部权力划分和职责分工,以保证监管权力的正确行使。
2018年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业内简称“资管新规”。
资管新规打破刚性兑付、禁止多层嵌套、抑制通道业务等主要政策标准的确立将推动资管行业发展重回本源,以稳健投资策略为主的持牌机构将迎来重大战略利好。
国家想发展经济,首先就是钱的问题,有了钱,政府机关就能给公务员发工资,国家各项政策能够落实,跟钱有关系的国家机构分为两类——金融机构和政府机构。
1、金融机构
在金融机构,国务院是大boss,他手下有三个金融机构——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
(1)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她的日常工作是印发钞票、对货币流通进行调控、指导银行业务。其中,指导银行业务很重要,因为各大银行都是直接碰到钱的,银行本身也分成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非盈利机构,国家想搞建设就要找它贷款;
商业银行——盈利机构,和老百姓息息相关,比如四大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以上机构的主要管理币种是人民币,外币也是央行管,不过她把这份工作交给了外汇管理局,专门管外汇。
(2)银保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主要靠给银行派活儿调控经济,那监管银行的机构就要提到银保监会了,他主要管银行日常运营,比如银行想开分行、银行内部高管人员变动等等。银保监会还管理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
2018年,两会将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成银保监会,因为我国的金融模式已经改变,步入混业经营的发展时代,各个业务间的交叉经营极为频繁,监管重叠、监管真空等问题严重,部分新式金融机构,如财富公司,需要两个监管主体的协调,不然就会产生监管盲区。
央行和银保监会有很多业务交集,平常经常配合,但是具体的活儿还是不同,央行是业务指导,银保监会是监管运营。
(3)证监会
股票、基金、期货这些词汇对于投资人恐怕再熟悉不过,能够主营这些业务的机构都是精英中的精英,简称“精中英”。管不好这些机构,金融市场稳定将受到空前影响。管理他们的,就是证监会。
举个例子:如果某企业想上市,他需要到证监会审批,只有得到证监会审批,证券交易所才会做好准备,企业才能发行股票。
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各司其职、各管一摊,都是平级关系。他们,就是国家金融机构体系。
2、政府机构
政府也得有自己管钱的部门,不然收上来的税怎么处理?公务员工资怎么发放?管它的叫财政部,主要职责是:定税收政策、发国债、管政府收支。
财政部因为是国家机构,结构具有典型的政府特征——省会设立财政厅,地方市级设立财政局。
他们的工作模式也很简单:财政部定政策,财政厅执行,财政局贯彻落实。
3、央行和财政部的关系
央行和财政部都受国务院领导,央行管货币政策,财政部管财政政策。
当国家想管理经济的时候,需要两个机构配合,比如近年来的“去杠杆”,央行让银行”收紧”,就是少借钱给企业,财政部也要跟进”收紧”,就是让政府也要少花钱。
与互联网金融有关的法律法规汇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5年7月28日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
目前我国合法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
除传统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制度和政策外,专门针对新型业态的监管规定主要是从2010年的人民银行2号文(《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监管开始的(一般认为,支付业务的发展及监管也是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标志性事件)。
2015年十部委发布的221号文(《指导意见》)既是对近几年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全面总结、梳理和确认,同时也是未来监管政策落地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
1、P2P网络小额信贷法规
2011年8月23日,银监会发布《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54号,该通知指出在当前银行信贷偏紧情况下,人人贷(PeertoPeer,简称P2P)信贷服务中介公司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这类中介公司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评估借款人的抵押物,如房产、汽车、设备等,然后进行配对,并收取中介服务费。
有关媒体对这类中介公司的运作及影响作了大量报道,引起多方关注。对此,银监会组织开展了专门调研,发现大量潜在风险并予以提示。
由此可见,该通知只是对人人贷的一个风险提示文件。在2013年11月25日举行的九部委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上,央行对P2P网络借贷行业非法集资行为进行了清晰的界定。
主要包括三类情况:资金池模式;不合格借款人导致的非法集资风险以及庞氏骗局。
2、第三方支付法规
2010年6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2010〕第2号),该办法第一条规定该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办法第二条明确了本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一)网络支付;
(二)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
(三)银行卡收单;
(四)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该办法所称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本办法所称预付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
该办法所称银行卡收单,是指通过销售点(POS)终端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是第三方支付的重要监管法规。
3、虚拟货币法规
2009年6月4日,文化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9〕20号),该通知规定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提供主体的管理。
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业务须符合商务主管部门关于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有关规定。除利用法定货币购买之外,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不得采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户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
2009年7月20日,文化部发布《“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企业”申报指南》为开展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服务”业务的申报和审批工作提供可操作性指导规则。
2008年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818号),明确了虚拟货币的税务处理。
即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总之,一系列监管措施的出台使得虚拟货币的监管得到进一步明确,但是监管措施还仅仅局限于游戏里的虚拟货币。
4、众筹融资法规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近期批准了对众筹融资进行监管的草案,面向公众的众筹融资在2012年年初得到《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案》(,简称JOBS法案)的认可。
即在互联网上为各种项目、事业甚至公司筹集资金得到法律确认。这是美国政府对众筹融资进行监管的重要措施。
2013年9月16日,中国证监会通报了淘宝网上部分公司涉嫌擅自发行股票的行为并予以叫停。
叫停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99号)规定,“严禁任何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
至此,被称为中国式“众筹”,即利用网络平台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的行为被首次界定为“非法证券活动”。
虽然众筹模式有利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顽疾,但考虑到现行法律框架,国内的众筹网站不能简单复制美国模式,必须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众筹之路才更具现实意义。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众筹模式在形式上几乎很容易压着违法的红线。
即未经许可、通过网站公开推荐、承诺一定的回报、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构成非法集资的行为。
美国为众筹立法,我们可借鉴美国的JOBS法案对众筹模式进行规范,但还须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5、互联网保险法规
2011年9月20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保监发〔2011〕53号)》。
该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促进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2012年5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提示互联网保险业务风险的公告》(保监公告[2012]7号),对互联网保险业进行了向广大投保人进行了风险提示。
此外,2011年4月15日,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互联网保险监管规定也将在不久的将来得到进一步完善。
总之,互联网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意味着新的金融模式的出现,也意味着需要新的监管法规。
况且,当前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法规尚不完善,有些互联网金融模式已经出现,但是相关监管规定还处于滞后状态,即监管空白。期待监管机关尽快完善互联网金融相关领域的监管。
6、互联网银行法规
2001年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但是2007年被废止2006年1月26日,中国银监会颁布《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6年第5号)。
该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
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电话银行业务)。
利用移动电话和无线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其他利用电子服务设备和网络,由客户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是互联网银行的重要监管法规。
② 百慕大数字货币牌照怎么申请
百慕大金融管理局,又称为百慕大群岛货币管理局,全称为:Bermuda Monetary Authority 简称BMA,负责监管百慕大群岛内的金融服务业。百慕大拥不仅有良好的区块链创业环境,也有较为完善的相关法律体系。2018年4月,百慕大金融管理局(The Bermuda Monetary Authority,简称BMA)发布了《虚拟货币业务法》(Virtual Currency Business Act 2018),该法案明确规定了开设虚拟货币电子交易所属于经营“虚拟货币业务”(Virtual Currency Business),且经营该业务需要向BMA申请牌照。
牌照分为F类和M类两种,两种牌照的持有者均可以从事部分或所有上述的虚拟货币业务。虽然申请者可以自行选择申请的牌照的种类,但是最终颁发何种牌照将由BMA决定。
百慕大金融管理局BMA成立于1969年,如今监管、检查在管辖范围内运行的金融机构,同时还负责发行百慕大的国家货币、管理外汇交易、协助其他机构预防金融犯罪,以及为政府在银行及其他金融货币问题上提供建议。
BMA监管百慕大银行、信托公司、投资业务、投资基金、基金管理、现金服务、公司服务提供商以及保险公司,同时它还监管百慕大的证券交易。
BMA的职责
维护加强百慕大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名声及地位,建造一支高水平的代表大众利益的专业队伍来促进金融稳定,保护货币以及提供有效的监管。
百慕大BMA牌照申请
百慕大金融管理局要求BMA牌照申请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公司的章程和章程大纲细则,非法团机构的同等文件;
2、就近的财务报表;
3、用于或拟用于业务的客户协议副本;
4、列明申请人进行的业务性质及规模的业务计划,以及经营该项业务而建议的安排详情;
5、所有拟设机构及个别控股人及职员填写的同等文件;
6、公司架构说明,以及由持牌机构组成更广泛的最xin图标;
7、符合《2008年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收益(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规例》的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的政策及程序,按照规定任命的报告官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相关资格;
8、申请人执行的政策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合规、充足的控制体系和适当的会计程序;
9、文件证明;
③ 爱沙尼亚数字货币牌照如何申请办理
讲一下从2020年3月10日以后关于爱沙尼亚牌照政策变化和申请条件:
爱沙尼亚是首个以国家名义来发行ico国家没有之一。爱沙尼亚颁发加密货币交易牌照。加密货币操作受其他支付工具的许可规定(自2017.8.12)起,它被指定为“虚拟价值”),记住是法律上许可了。 2017年12月08日,爱沙尼亚正式颁发加密货币交易牌照。
爱沙尼亚(ESTONIA)为欧盟28个成员国之一,与币安所在的马耳他同属于欧盟地区。计划发行一个由国家背书的数字加密币越来越多的商人选择在爱沙尼亚开展加密货交易,同时在这里开展很多其他延续性的业务,因此爱沙尼亚启动的加密项目在日益增多。
④ 央行315打假,打的就是虚拟数字货币吗
是的!市面上各种各样的数字货币,本质上都是一个击鼓传花的资金盘游戏再加上传销的骗局!全都是骗子们精心包装出来的骗局!
⑤ 加拿大FTR MSB监管范围内容是什么申请条件是什么
您好,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加拿大FTR MSB监管范围
发行或兑换汇票
您的业务发出或兑换汇票,旅行支票或其他类似的可转让票据。发行-提供您自己公司的汇票或旅行支票。兑换-通过将购买价格返还给买方来回购自己公司的汇票或旅行支票。
外汇交易
进行交易时,您将一种类型的货币兑换为另一种货币(例如,将USD兑换为CAD)。
汇款
使用电子资金转账网络或任何其他方法(例如Hawala,Hundi,Fei ch'ien和Chitti)将资金从一个人或组织转移到另一个人或组织。
发薪日贷款
提供相对少量的短期贷款,在借款人的下一个发薪日时偿还。
支票兑现
发给特定个人或组织的现金支票。
虚拟货币交易
这包括虚拟货币兑换和虚拟货币转移服务。
自2018年加拿大监管局开放牌照申请就有大量的外汇交易商不惜重金拿下此牌,2020年MSB开放虚拟货币交易经营范围,一大批虚拟货币平台也是蜂拥而至的申请此牌,可见加拿大FTR MSB 的含金量!
申请详细流程
第一步注册加拿大公司
第二步用加拿大公司主体撰写牌照申请资料
第三步递交加拿大金融监管局审核
第四步回答金融监管局提出的问题(建议雇佣当地律师回答,提高申请成功率)
第五步得到审核通过的消息,等待下牌。
申请案例
现在很多外汇平台,区块链平台都是找靠谱的代办公司协助申请(疯狂的暗示),省心省力,提相关资料差不多一个月就能下牌,也不需要特地飞往加拿大当地哦!
希望此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⑥ 《非法集资处罚条例》如何严控非持牌机构募资
8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当前,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记者从国务院法制办获悉,8月24日由银监会起草的《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对此,肖飒认为,该条款对各个非持牌金融机构的募资进行了360度无死角禁止,不利于扩大我国互联网金融已经走在世界行业的优势,对于新兴融资渠道可能会“误伤”,建议留有余地和空间,毕竟“水至清则无鱼”。
目前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虚拟货币”也被纳入《征求意见稿》,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表示,对于以发放虚拟货币融资的ICO众筹项目来说,在不涉及股权交易且有真实的底层项目、经营活动的,较难认定为非法集资行为,仍需调查部门调查后予以确认。
⑦ 怎样判断哪个是真的火币app
火币app哪个才是正规的,怎么分辨真假火币网app
1、目前火币网是币圈热度比较高的交易所之一,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很多新投资者刚进入币圈都会使用火币网,毕竟不论是国内还是全球,火币网都可以说是排名前三的交易所且交易页面简洁实用很适合新手小白。
5、火币韩国专业便捷的韩元数字资产交易平台,总部设立于韩国首尔。火币韩国采用专业的韩国本土化运营模式,网站配套完善的韩语客服帮助系统,专注于为用户提供优质、便捷的韩元兑数字资产交易服务。
6、火币日本火币日本站是火币集团海外部署的重要战略站点之一。2018年9月通过收购日本持牌虚拟货币交易所“BitTrade(仮想通货交换业者関东财务局长第00007)”,在合法基础上,提供日元法币交易。
7、秉承“全球领先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的理念,借助Huobi Global的流动性,火币日本致力于为日本用户提供专业、安全、安心的虚拟货币交换服务。
8、火币澳洲火币澳洲是火币集团与澳洲区块链及数字货币领域的领导者BlockchainGlobal的合作交易所,受澳洲政府机构AUSTRAC监管,向澳洲居民提供澳元法币交易服务,满足投资者澳元出入金的需求。
9、火币澳洲志在成为澳洲的行业领导者,并将不断把区块链及数字货币相关的技术、产品和服务引入澳洲市场。
⑧ 如何注册新加坡基金会
一、注册新加坡公众公司需呈交资料:
1、公司章程与细则
2、守法宣誓书
3、董事受任书和资格宣誓书
4、身份证明书
5、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时间报告表
6、董事经理、公司秘书和审计师详情表和股票发出记录,需在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呈交。
二、公司情况的基本条件:
1、公司名称
填写公司英文名称,结尾以FOUNDATION LIMITED. 作结束语
2、注册资本
无最高限制,缴足资本无严格的时间期限
3、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无限制,客户可根据自己需求填写,字数不超过28个字符
三、公司董事、股东的要求:
1、公司董事
普通公司至少1人以上,公众公司至少2人以上,都必须有1个新加坡户籍或就业证持有者担任公司董事。
2、公司股东与股份比例
至少1人以上担任公司股东,董事和股东可为同1人若多人担任股东,则需说明各自所占股份比例
四、其他注册条件:
1、公司法定秘书
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必须委任1名公司法定秘书
2、公司注册地址
必须有新加坡当地的法定注册地址
3、审计师
新加坡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必须委任注册的会计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师
收入少于500万新币的私人公司,可免除年度审计
⑨ 加拿大MSB牌照含金量怎么样,值得办理吗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加拿大MSB牌照的含金量较高,非常值得办理哦!
加拿大MSB牌照也叫FTR牌照。这个牌照是向加拿大金融交易和报告分析中心(FINTRAC)申请的。FINTRAC是加拿大的金融监管单位,于2000年成立,主要负责收集分析、评估和披露加国金融行业的相关资料,以保护加国的金融稳定及安全。
加拿大FINTRAC的资金监管服务业务范围:外汇交易、转账汇款业务、兑现或出售汇票、旅行支票等。
如果你是一家金钱等金融服务公司,您可以在FINTRAC注册您的业务,向FINTRAC报告,保存记录,识别您的客户,并有一个合规计划。
二、如果你在加拿大经营下列服务,你即属金钱服务:
1、外汇交易:进行交易,您可以将一种货币(美元兑换加元)兑换成另一种货币。
2、资金支付:使用电子资金转账网络或任何其他方法,将资金从一个个人或组织转移到另一个个人或组织。
3、兑换或出售汇票、旅行支票或任何类似的东西:这也可能包括兑现或出售旅行支票或任何类似的东西。这并不包括将支票兑现给特定的个人或组织。
三、我们申请加拿大MSB牌照的优势在于:
1、目前国内的AA牌照,加拿大MSB牌照相比于其他牌照办理的费用要低很多;
2、加拿大牌照对比其他牌照下发牌照时间快得多;
3、在国内加拿大牌照的口碑好,知名度高;
4、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加拿大MSB牌照是国内AA类牌中少数不需要缴纳月费的牌照,加拿大MSB目前的运营范围主要包括(外汇交易、资金支付、兑换或出售汇票、加密货币)
如果您需要办理MSB牌照,可以找八戒办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