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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虚拟货币

发布时间:2023-03-03 14:32:24

A. 比特币和摩根币有什么区别

1、两种货币的性质不同:比特币是一种加密数字货币,摩根币就是一种典型的传销币。

2、两种货币的运行模式不同:

(1)比特币是一个共识网络,促成了一个全新的支付系统和一种完全数字化的货币。它是第一个去中心化的对等支付网络,由其用户自己掌控而无须中央管理机构或中间人。

(2)摩根币是一种典型的传销币,他们往往承诺高收益,创始运营团队的信息不公开,具有国际大公司背景,提出了一套貌似很合理的经济学理论。

(1)物价局虚拟货币扩展阅读:

网络货币的危害:

1、虚拟货币的广泛应用,也正加速网络大盗的猖獗

(1)2006年12月深圳市公安局宣告破获了全国最大的盗窃网络虚拟财产案,11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该团伙利用木马病毒的方式,非法盗取上万QQ号以及Q币等虚拟财产,并在网络上销赃获利70多万元。

(2)在此案中虚拟货币Q币被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警方以涉嫌盗窃罪逮捕不法分子算是特例,原因是腾讯公司已在广东省物价局备案,1个Q币等值于1元人民币。

(3)网络货币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比如可用于在线购买杀毒软件、为超女投票等,一些网站甚至用网币给版主发工资。

2、营商的体系之外

因为个别虚拟货币成了人民币的“等价物”,甚至是“网上人民币”,显示出“网络硬通货的角色”,才使得非法赌博的非法所得可以兑现成人民币,进一步滋长了网络赌博行为。

B. 刑法修正案九对抢劫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理

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定性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范围

网络虚拟财产是随着互联网尤其是网络游戏的发展而出现的一个新名词,侵害网络虚拟财产的犯罪则是以虚拟财产为侵害对象的犯罪,其最为常见的表现形式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网络虚拟财产。

在探讨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定性之前,首先要对“网络虚拟财产”(以下简称为虚拟财产)的范围进行一个准确的界定。虚拟财产分为广义的虚拟财产和狭义的虚拟财产,广义的虚拟财产即一切存在于特定网络虚拟空间内的、具备现实交易价值的或不具备交易价值的、由持有人随时调用的专属性的数据资料。从目前技术发展情况看,包括ID账号,免费与收费的电子邮箱、QQ号码、网易泡泡币(用来购买免费短信)、虚拟货币、虚拟装备等等。狭义的虚拟财产,是指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即指以网络游戏为基础,在网络游戏空间环境中,由网络游戏玩家控制的ID账号项下记载的该ID通过各种方式所拥有的“宝物”、“宠物”、“武器”、“级别”、“段位”等保存在服务器上的,由玩家随时调用、创建或加入游戏中的数据资料和参数。

狭义的虚拟财产仅指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但是网络虚拟空间并不限于网络游戏世界。因此我们本文中对虚拟财产采广义说。我们认为,虚拟财产应是“虚拟”的而不是现实中的财产。它必须是存在于虚拟世界中,在虚拟世界中具有实质的内容,而不是仅仅是现实世界的替代品。如当当网、淘宝网等网上购物中的货币等,这些货币仅仅是现实世界的延伸,它不具有虚拟的属性,其中的财物不属于虚拟财产。再如网络银行中的电子资金只是现实财产的记载,即使因不可抗力而致使记载现实财产的数据库崩溃,现实财产实际上并不受损失,这些电子资金也不能成为虚拟财产。但对于QQ和E-mail等,虽然与现实中的邮箱、书信类似,其中的功能远非现实中的邮箱、书信可比,如其中包含网络相册、网络硬盘、虚拟空间等等,所以我们认为QQ和E-mail等可以成为虚拟财产。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虚拟财产可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网络游戏或论坛的高等级的帐号(ID)、数字较好的QQ号码和E-mail等。网络用户通过自身不断的网络社区活动,使自己在网络社区中的级别提升,从而在网络虚拟社区中拥有更大范围的自由和权限。这类虚拟财产可以从网络服务商那里免费申请或付费取得,如QQ号码,早期的五位、六位的QQ号,并非通过有偿方式取得,只是由于此类资源具有满足网络用户一定需要或代表一定的高水平而为网络用户所追求,从而出现了现实的买卖行为。而如今九、十位数中的数字较好的QQ号码,需要从网络服务商那里付费取得。

第二类是网络服务商发行并出售的,用于网络消费的虚拟货币,如游戏点数。这类虚拟财产一般需要从网络服务商那里购买。

第三类是网络用户在享受某种网络服务时根据既定的规则所取得的“财产”,如网络游戏设定中的物品、装备、宠物,或他人的网络虚拟货币,从而成为自己的虚拟财产。这类虚拟财产通常是玩家在游戏中过关斩将“练”出来的,也可能通过网络服务商或其他玩家购买得到。

二、我国司法实践对盗窃虚拟财产行为的定性

1、盗窃他人用现实货币购买的虚拟财产。

这里又分两种情况:一种盗窃他人虚拟财产,加以变卖的行为;另一种是盗窃他人虚拟财产自己使用的行为。这两种行为,虚拟财产均与现实世界发生了交互,盗窃被害人的虚拟财产实质上等于盗窃了他人现实中的财产,虚拟财产只不过是现实经济价值的表现形式而已,虚拟财产已具有了现实世界中财产的性质,对于前一种情况,行为人非法占有的目的比较明显,应当认定为盗窃罪。这里存在的一个问题是价格的计算问题,该行为中存在两个价格,一个是被害人的购买价格,一个是行为人的变卖价格。具体如何确定,下文再行探讨。

对于后一种情况,行为人盗窃他人虚拟财产没有变卖,而是留与自己使用,这种情况行为人非法占有的目的难以认定。我们认为,可参照199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简称为《盗窃问题解释》)。该解释规定,对偷开汽车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变卖或者留用的,应定为盗窃罪。所以我们认为,盗窃他人虚拟财产自己留用的,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没有归还、日后也并不想归还的,也应当认定为盗窃罪。但是,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人仅仅是出于娱乐目的或其他恶意,如报复等盗窃他人虚拟财产的,这种行为仅仅是一种使用的行为,不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一般不应认定为盗窃罪。《盗窃问题解释》规定,为游乐,多次偷开汽车,并将汽车遗弃,严重扰乱工作、生产秩序,造成严重损失的,可以按扰乱社会秩序罪论处;为游乐,偶尔偷开汽车,情节轻微,可以不认为是犯罪,应当责令赔偿损失。这里,《盗窃问题解释》也没有将上述两种行为认定为盗窃罪,道理是一样的。

2、盗窃他人未用现实货币购买的,但具有财产价值的虚拟财产。

如从网络服务商那里免费申请的五位、六位的QQ号,或玩家在游戏中过关斩将“练”出来的网络上明码标价可以变卖的物品、装备等。这里也分两种情况:一种盗窃他人虚拟财产,加以变卖的行为;另一种是盗窃他人虚拟财产自己留用的行为。前一种行为,尽管虚拟财产并非被害人用现实货币购买的,但其虚拟财产可以变卖为现实的货币,侵害被害人的虚拟财产实际上就等于侵害其现实的财产,而且行为人将该虚拟财产加以了变卖,实际上已经牟利,非法占有了他人的财物,应当认定为盗窃罪。

后一种行为,由于虚拟财产并非被害人用现实货币购买的,尽管该虚拟财产可以变卖为现实的货币,但是盗窃他人虚拟财产是供自己留用,并没有变卖,该虚拟财产并没有与现实世界发生任何交互和有意义的联系,其所具有的现实世界中的财物的性质并没有体现出来,还完全属于虚拟空间中的行为,特别是从网络服务商那里盗窃虚拟财产自己留用的行为,行为人并不能完全控制该虚拟财产,而网络服务商也并没有失去对该虚拟财产的控制,我们认为刑法不宜介入,不应当认定为盗窃罪。

三、盗窃虚拟财产的数额确定问题

认定盗窃罪除了盗窃对象必须是公私财物外,还要达到情节上的标准,即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对于盗窃虚拟财产的案件,认定盗窃数额是判断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关键。对于虚拟财产的估价,不少人提出了这样几种方法:通过计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确定;或由玩家举证,根据玩家的投入成本计算;或根据黑市的交易价格来确定;或由游戏运营公司进行定价;或以原始的以物易物交换来代替;或建立统一的转让交易平台,以一段时间以来转让的平均价格确定。

要对虚拟财产估价是非常困难的,这些方法均不可行。首先,虚拟财产的价值不遵循价值规律,不能通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算;其次,根据玩家的投入成本计算,因人而异,同样的虚拟财产,数额差异会很大,这有违刑法适用公正原则;第三,黑市交易本来就不公开且价格变化无常,用不公开和不准确的信息作为依据是荒谬的;第四,让运营商充当物价局的角色,运营商就具备了运动员和裁判员双重身份,显然是不妥的;第五,虚拟财产的可交易性是不完全的,因此“以物易物交换”或“建立统一的转让交易平台”的估价方面不具有可操作性。

那么,盗窃虚拟财产的数额如何认定呢?可以区分为三种情况:

1、对于有确定的交易价格的虚拟财产来说,因为虚拟财产已经具有“财物”属性,其价格是客观可信的,盗窃数额无疑应按交易价格认定。秘密窃取网络环境中的虚拟财产构成盗窃罪的,应当按该虚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对应的实际财产遭受损失的数额确定盗窃数额。虚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对应的财产数额,可以通过该虚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交易价格来确定。因为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被害人的财产一般就会受到相应的损失,盗窃数额与被害人受到的财产损失密切相关。毕竟只有现实生活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公私财产,才是刑法要保护的客体。如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诉孟某、何某某网络盗窃案中,用被害单位茂立公司与腾讯公司、网易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换价格来计算被盗Q币和游戏点卡在现实生活中代表的财产数额,能准确反映茂立公司遭受的财产损失。在目前对Q币和游戏点卡的盗窃数额如何计算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起诉书没有按网上公认的Q币和游戏点卡销价计算,而是按照茂立公司购进时实际支付的价格认定盗窃数额,具有合理性。

2、对于没有经过交易的虚拟财产来说,如玩家在游戏中“练”出来的虚拟财产,由于游戏过程并不产生价值,因此应以被告人盗窃后牟利的数额进行认定。如,2004年8月,广州网易互动娱乐有限公司举行“大话西游”两周年庆典,颜某被聘为会务人员。颜某利用工作便利,私自截取了参加庆典活动的游戏玩家的个人资料,然后通过伪造他人身份证,截取他人网易通行证号,窃得多名游戏玩家的账号及装备并转卖,非法获利3000余元。2005年12月19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罚金5000元。

3、对于虚拟财产既有交易价格,又有牟利的价格,而且交易的价格和牟利的价格不一致时,应该按照交易价格还是行为人牟利的价格呢,我们认为以交易的价格为宜。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3月17日颁布实施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销赃数额高于按本解释计算的盗窃数额的,盗窃数额按销赃数额计算。这就是说,对于被盗物品的价格,一般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但如果销赃数额更高的,盗窃数额应当按销赃数额计算。同样,盗窃虚拟财产的,如果虚拟财产既有交易价格又有牟利价格的,一般应该按照交易价格计算。但如果牟利价格更高的,则应当按牟利数额计算。

C. 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价格需要经物价局审核吗

游戏的东西是虚拟的、所以不用需要经物价局审核、

但是 玩家们 应该 分清楚 游戏与现实、

不要 花很多钱 在一个虚幻的游戏中

D. 辩护角度谈虚拟货币的“价值”

与其他国家不同,我国一直对虚拟货币持高压态度,且政策层层加码。2013年五部委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否定比特币的货币属性,将其定性为特定的虚拟商品;到2017年,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叫停虚拟货币ICO;2021年9月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直接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并表示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向中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将追究相关境内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随后国内的交易平台或暂停中国境内新用户的注册并清退存量用户,或直接永久关掉了交易服务。

至此,笔者也认为,目前虚拟货币在国内已经终结。但与之相关的案件未来一段时间仍将高发。在相关案件的刑事辩护工作中,我们始终无法绕开虚拟货币“价值”的认定问题,往往需要对涉案的虚拟货币的“价值”进行举证及对其价格鉴定进行质证等工作。

下面我们以比特币为例,谈谈我们此类案件办理过程中,证明其“价值”来源的一些思路。

1 价值来源——“共识”和“信任”

我们的货币 历史 ,经历了实物货币到纸币,再到记账货币的变迁。何为记账货币?就是以数字记录方式确定归属和转移的货币,移动互联网时代,我们生活中早已习惯脱离实体钱包,只使用手机扫码支付,这种便利正是来源于记账货币的充分应用,我们之间的相互转账只是在彼此银行账户的数字上做加减法,整个过程就是一个双方记账过程。而这个记账的权利掌握在国家手中,由各个银行、三方支付机构和央行负责,央行拥有整个国家大账本的记账权,即“中心化记账”的方式,而我们之所以认为纸币及这些“手机中的数字”具备“价值”,是我们基于对国家的“信任”,是国家在这些“数字”背后的信用背书让我们达成了它们具备“价值”的“共识”。

同样,黄金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我们已经达成了其作为货币交换一般等价物的“信任”;钻石的价值,也同样是人们对其稀缺性及其背后的某种象征意义的达成“共识“”。所以, 价值的本质,其实是人们对特定物价值的“共识”和“信任”, 如果人们不对一个事物达成有“价值”的“共识”,那么很多我们认为“值钱”的事物,其实根本没那么“值钱”(包括钻石和国家发行的纸币)。

但纸币天然存在一个问题,无论是当年密西西比泡沫时期的法国政府,还是次贷危机和新冠期间的美国政府,都会出现无节制超发货币的现象,货币超发及经济危机往往引发通货膨胀,纸币大幅贬值。纸币之所以贬值,也正是人们对于政府发行货币的“信任”在大幅降低,而对于的黄金等物品“价值”的“共识”提升,进而金价上涨。虚拟货币鼻祖比特币诞生于2008年次贷危机后期的美国,在此背景下,针对主权货币的通胀问题,其被设计成“去中心化”和“总量恒定”等特性。

随着人们基于对这种“去中心化”虚拟货币达成“共识”,产生“信任”,虚拟货币才产生了“价值”。并随着达成“共识”、“信任”其“价值”的人越来越多,它们的价格也水涨船高。

以比特币为例,2009 年1月,中本聪挖出第一枚比特市时,市场对此新生事物非常陌生,无法形成对其“价值”的“共识”,所以,此时比特币的价格为0美元。2010年5月22日,美国人拉兹罗首次用10000个比特币购买了25美元的披萨(首次比特币交易,拉兹罗也是首次使用显卡挖矿的人),那么它的价值变成了0.0025美元。2013年4月,塞浦路斯发生经济危机,当地居民不信任迅速贬值的塞浦路斯镑货币,而纷纷抢购比特币,导致比特币价格飙涨8.8倍。当2013年11月比特币达到8000人民币阶段高点的时候,中国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发布,严重打击了人们对其的“信任”,比特币价格随之大幅下跌,同样在2014年,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MTGox破产,冲击了人们对比特币的“信任”,让其价格跌入熊市……此外,工作量证明、共识机制和最长链机制保证了比特币不可篡改,且每一枚币都可以追溯诞生及交易的 历史 ,具备不可伪造的特征。这些特征也增加了人们对其“价值”的”共识”。

所以,虚拟货币是基于人们对达成“共识”、形成“信任”的程度,而产生了其价值,并基于“信任”的程度大小,而直接影响其价格。


2 价值来源——“获取成本”

虚拟货币有两种获取发生——“挖矿”和“交易”。

先说说“挖矿”,以比特币为例,其原始产生就是由“矿工”、“挖矿”生成。“矿工”可以由身处全世界任何地点的任何人担任,“挖矿”是指“矿工”借助计算机算力,通过复杂的数学运算,求得方程式的特定解的过程,第一个求得特解的“矿工”能够获得新增“账本”的记账权,从而得到特定数量的比特币奖励。计算这个特定解的过程需要大量的运算,同时比特币在设计之初就被制定了一套规则,算力每过一段时间需要调整一次,这意味着挖矿的难度也在上升,也让成本(主要是显卡等硬件)大幅提高。

同时,随着挖矿所需要的算力提高,挖矿难度增大,个人能挖到比特币的概率越来越小,也就逐渐发展出规模化的矿场,也就是聚合n多台矿机的算力一起挖矿,挖矿从个人挖矿转变为矿场或矿池,一个矿场的成本有:建设成本、设备成本、维护成本(包括店里成本和人工成本)、网络成本等。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那么虚拟货币的挖矿过程,同样投入了具体的(劳动力)“成本”,并且这个“成本”可以量化为具体的(虚拟货币)商品价格。早在比特币诞生的2009年,一个叫“新自由标准”的用户,就在比特币早期论坛上提成通“生产成本”计算比特币价格的方法。他认为一枚比特币的价值计算方法应为:计算机运行一年所需要的平均电量是 1331.5 千瓦/时,乘以上年度美国居民平均用电成本0.1136美元,除以112个月,除以过去30天里生产的比特币数量,最后的结果除以1美元,得出1美元=1309.03比特币的定价结论。

至于“交易”的获取方式,无论是直接使用法币交易,还是使用法币兑换虚拟货币后再进行交易的方式,只要最终能够与法币达成某种“汇率”的自由兑换,它背后自然存在确定的价值。

如我们在 《谈虚拟币诈骗案件的辩护要点》 文中所述,实务中我们需要区分非主流货币中的特殊币种,通常所称的类主流币(山寨币),他们在技术模式上与主流币有很多雷同的地方,有自己的真实项目、基于区块链底层技术、按照其白皮书的规划执行,常见的山寨币有EOS、BTM。针对这类涉案虚拟币。在实际辩护中,我们应当重点证明这些 虚拟币符合流通性,与主流币或者法定货币能够自由兑换的特征

我们前年承办的浙江某虚拟币诈骗案,工作重点就是放在搜集其在境外某交易平台能与比特币自由兑换的证据材料,即证明该类非主流“山寨币”可以与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虚拟货币进行交易,最终能够变现成法币的特征,证明其具有财产属性。

此外,如无法达到上述标准的虚拟币,一般属于空气币和传销币。空气币,顾名思义,就是在实际发展中,没有任何产品或业务落地,单纯发币圈钱跑路而已,如已经跑路的英雄链、超级明星、太空链等等。传销币,则是打着区块链之名,行传销之实的货币,如此前轰动一时的深圳普洱币等,我们也在 《谈虚拟币传销案件的辩护要点》 一文对传销币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论述。

由于区块链的“新 科技 ”外衣,加之其虚拟属性,导致司法机关长期以来对其价值真实性的判断存在严重误区。我们认为,比特币为代表的主流虚拟货币去中心化,没有发行政府及权威机构做信用背书,且交易价格波动巨大,并不具备货币属性也不宜作为货币使用。但其本质上仍属于一种特殊商品,应定性为一种无记名的有价证券,这不仅于民法层面拥有充分的物权理论支撑,同时也能被进一步解释为《刑法》第92条所规定的“财产”,所以,针对该类型的网络诈骗,从鱼龙混杂的“币”中,区分出主流虚拟币以及可以流通的“山寨币”,是对抗诈骗指控的有力辩点。

3 价值来源——司法认定

1、十部委《通知》将虚拟货币相关行为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改变了主动民事判决中“挖矿”合同效力的认定方向,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的认定虽受政策影响大,但尚不明确。

2021年9月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则彻底直接将虚拟货币相关行为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随后内蒙古、云南、安徽等省份及相关机构,先后发布了12条打击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的监管政策,这也同时改变了很多民事判决对“挖矿”合同效力的认定。

此前,北京海淀法院在王铁亮诉火币网一案判决中认为,并无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当事人进行比特币的投资和交易,当事人应当自行承担交易风险,双方缔结的 合同有效 ,虚拟币交易合同 不属于合同无效 的法定情形。

2018年10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在陈国贵与浙江亿邦通信 科技 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判决中也认为:我国法律、行政法规 并未禁止 比特币的生产、持有和合法流转,也 未禁止 买卖比特币“挖矿机”。故原告陈某主张买卖比特币矿机违法的理由不能成立,案涉 合同合法有效 。且而交易中的买家不属于消费者,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不能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十部委《通知》发布后,多地法院的案例开始基于“公序良俗原则”认定比特币“挖矿”合同无效。如北京东城法院在“勤某公司诉云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案”判决中认为: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挖矿”本质上属于追求虚拟商品收益的风险投资活动,投资者须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从行为效力上看,“挖矿”活动电力能源消耗巨大,案涉多台“矿机”日均耗电量极大,且生产交易环节威胁国家金融安全, 社会 稳定衍生风险突出,已经成为一种投机性工具, 与《民法典》“绿色原则”精神相悖,属于行政法规禁止投资的淘汰类产业,违反公序良俗,应属无效合同 ;从责任负担上看,比特币“挖矿”活动中出现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及由此引发的投资损失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因双方对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故相关损失后果亦应由各方自担

同时各地法院关于虚拟货币的认定也并不明确。

在(2018)浙11民终263号丁建强、陈映光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院认为因本案的虚拟货币非我国规定的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当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由于案涉标的物本身的不合法性,涉及该标的物的交易行为亦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认定因案涉合同无效。

2020年5月《民法典》颁布后,多地法院一改先前对于虚拟货币不予保护的态度,基于民法典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要求,很多法院都采取认定虚拟货币合同有效的司法裁判。如2021年5月济南中院在(2021)鲁01民终3796号中对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予以认可。在该案中,法院认为所设虚拟货币具有价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等特点,具备了权利客体的特征,符合虚拟财产的构成要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涉案的公民的合法虚拟货币财产权益依法给予法律保护。

虽然主流裁判规则如此,但综合全国近几年的判决来看,对于虚拟货币交易合同是否有效的裁判标准并不统一。笔者认为,正是近年来国家对于虚拟货币投资一直持严厉态度,并频繁升级的监管政策,司法裁判才会短期内做出截然不同的判例,更把其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告,未来人民法院对虚拟货币纠纷案件也会更多的减少虚拟货币财产保护,需要公民自担风险。

2、虚拟货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可作为财产类犯罪的对象。

在司法实务中,虽然刑事领域对数字货币的财产属性仍存争议,但早在2017年七部委《公告》发布前,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6)浙10刑终1043号判决中即有认定:被害人金某付出对价后得到比特币,不仅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也代表着被害人在现实生活中实际享有的财产,应当受刑法保护。因此被告人通过互联网窃取了被害人的比特币后,再将其售出所得款项计人民币20余万元到了其个人的银行帐户,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2020)粤0304刑初2号判决认为,以太币在中国境内岁不能作为货币流通个,但其作为一种虚拟财产,其所有者能够对持有的货币进行管理、通过特定方式进行支付、转移且能够使用货币公开进行交易,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属于刑法上的“财物”。

2013 年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4 条规定“被盗财物有有效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所以被害人的账户信息变动详情可由代币交易平台出具证明。除此之外,刑事案件处理中还存在以当地物价局出具的比特币《价格鉴定结论书》为其价值依据,如“武宏恩盗窃案” (2016)浙10刑1043号,及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出具的虚拟货币价格证明,如“胡志凯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东刑初字第1252号。

所以在众多刑事判例中,虚拟货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具备“价值”,可作为财产类犯罪的对象。

本文作者|郑夏律师,中南 财经 政法大学硕士,,曾任职检察院、政府办等部门。先后获无锡优秀专业律师(刑辩类)、无锡市名优律师培养对象(优秀骨干律师)、无锡优秀律师团队(2016、2018、2020)、无锡律协优秀个人会员(2018、2021)、首届华东律师辩论赛优秀辩手、无锡优秀专业案例、江苏产业人才培训优秀讲师等荣誉。

E. 山东2007年网吧执照办理咨询

网吧证件: 中国早在2001年已对国内计划实行强制性禁办网吧,证件现在已不能办理,虽然2005年始末中国政府因为种种社会原因与国民经济地方性发展趋势影响而对一些中小城镇实行开封办理网吧证,可是那也只是对于一些很小的部份边区的群体和镇乡而论,网吧证其实就是一本文化管理证,现在虽然大部份地区不允许签发网吧证,但你可以通过购买或网络或其它不做的网吧证件来开业,一般价位都以每个地方的形式所不同,大城市的证件不在话下,而中小城市的价位都在1.5-5万左右。申办网吧的程序大致如下:选择一个ISP(互联网接入商),向其申请《网吧特许经营证》,填表,签合同,接受检查,交纳管理费;跟着领取《网吧安全许可证》,网吧安全许可证由网吧所在区公安分局(信息/计算机)安全科发放,计算机安全科的工作人员会对你进行考核;然后到工商局办理《网吧营业执照》,到物价局办理《网吧收费许可证》,到税务局办理《网吧税务登记证》。 然后就是消防证,工商和税务, 相关证件也都齐全了,现在你要做到的是,如果你没有关系的话千万要注意文化部门和公安部门的人员检查,尽量不要让那些未成年的人进入网吧,因为你没有任何关系,不要为了赚钱糟受损失,还有就是开网吧要注意消防安全问题,一般的情况下消防部门会让你开辟两个或以上的安全逃生通道,也就是所说的安全门。要做到线路布局整齐安全 地理位置: 是开网吧最大的因素之一,换句话说可以是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每个地方的地理位置和人气度都不一样,大家都知道人多的地方是好事近学校的更是赚得没话说,但国家有规定开网吧不准近学校200-400米,这要按地方的形式所讲,有些只需100而已,当然一句话还是关系。 电脑配置: 网吧的第二生存工具便是机器的配置,建议512内存,120G硬盘.视频90元左右已相当可以,水晶头和网线 ,显示器建议19寸纯平或17寸液晶,交换器按网吧的大小购置,建议如技术准许可自做ROS软路由,如不想做可选购附带防火墙的硬路由器,但它用久了之后会时不时断线而连接也并不快,软件路器不但快而且很平稳有效保障网吧上网的快速性和平稳性。主板最好不用集成的.键盘鼠标耳机2006年我选金河田狙击套装,每个时期的主流配置都不一样建议请教这方面经验到位的专家,不过特别提议主板和CPU请务因便宜或可先向电脑公司予支付一半而选购,诸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就算是牌子货也要小心现在市面的水货和拆口货相当严重.建设到大城市的科技广场等地方选购, 那里有专门的防假和工商部为你在产品上提供真实的进货来源,当然主要也是要你自已对电脑有所了解。 其它证件: 消防证,当地消防局可办理,注息选择的地方一要通风,二要有必要的出口,三要购置消防器,四自动照明应急灯工商证,当地工商局可办理,将要购置上网消费者管理需知,网吧管理需知,网吧管理画图,互联网条例和未成年人进入牌子。公安证,其实只是一种形式或一种协议,每个地方或多或少都不一样,但主要的嘛!这三个的方方面面大家都可以明白滴,小弟在此就不便多说了! 其它工具: 桌子、椅子是网吧的第三重要性试想我到一个网吧一坐下来桌子比地面还要脏而椅子又粗又硬又冷又缺这又少那的,大家可以想像一下是自已当时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建议选购较些许深色但不失美感而又不易查觉到脏的桌子,椅子建议用黑色的而质量方面建议买大众实用坚固耐用点。其它的如风扇、电管、和空调。天气不是很热可用风扇这样也为各位业主节剩不必要的电费。网吧的稳压器购置,只针对大型的网吧而言。网吧储电器购置,这针对网吧停电时能及时到位的为客户提供结账服务,同时也为自已的管理不至混乱而提供保障。 网吧布置: 网吧布置这要以环境和地形而论建设各位业主把这个做好做到位,让大家来到网吧上网就有种亲切干净的感觉这很重要。 网吧开销: 光纤费、电话费、工商、地税、水费、电费、卫生费、收银员和网管工资,如不是自家门面还需交纳屋售费用。 网吧系统: 如配置可以那么网吧系统将会是网吧竞争的重要性,当然网吧会聘请专门的技术人员在此我就不便多说了。 网吧招牌: 明亮、显眼、易记。建议可再制作一个广告牌匾把网吧的特色与服务写上去这样做尽可能的招揽生意。建议如当地方玩私服多的朋友多可构建一个做为本网吧招揽生意和竞争的办法。 网吧监控: 网吧主机与客户机需安装省区内统一的公安局远程监控软件,这个监控软件可附带收费刷卡客户管理功能等,以后用了就知道啦!像广西省要安装网盾2000上海市要安装网吧远程监控系统一样,这些也都需要交纳一些相关的费用,而政府部们针对网吧属于群体杂人流量大范围广的特点实行监控客户们上网的IE历史记录而做出相对的反应。毕竟网吧嘛就像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一样。用比较客观的话来说防患于未然,这点要怎么处理好关系大家知道的。 网吧的内部管理: 在此只表述网吧内部的问题,游戏要及时更新到位,系统保护工作要做好,客户需要的新游戏要及时的安装,电影服务器的内容要每月一翻新,机子出现问题要及时修理不影响第二天的正常服务。鼠标键盘耳机视频坏了要及时还,网吧清洁一定要搞好,服务友善,工资妒欠发,要网吧的饮料可口可乐公司或本地方服务部会主动找你联系。如需另出售香烟或在另行开多点什么和网吧同步的这就不一一列举了大家可以自觉构思吧。 网吧的经营管理: 1.网吧机子的配置在当地的总体同行业中应保持住稳步并中上的地位,电信/铁通/网通/联通不管选取那一样只要是对网吧构成有利的条件就要不牺一切代价争取。任何事情都是一样包括社会性的人际关系. 2.人际关系是多方面的,在依靠方圆的交际手婉下面还需经济利益的配合才可以有效保证网吧的正常管理和营业。 3.网吧的长期发展应有合法的法人代表就是持有合法的网吧经营许可证,而文化证和营业执照上面的名字都应是本网吧的业主,很多朋友在开网吧前听信别人的意见更在不理解的情况下无视这一关键性的问题最终导至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4.网吧的员工如出现多次类似的迟到情况,罚款指在告诉他你被开除了,所以首先我们要理解清楚原因后再很明确的告诉他虽然他从事的这份职业工资并不高但它却是一份很好的学习经验,如果你不怎么了解可以去问一下你邻居家的王大伯他会告诉你:工作,这是一份多么美好的人生体验。 5.网吧经营者的本身不能只一味的想着自已一味的想着如何去赚钱,而忽略了那些日夜奋战在第一线为你的经营能够得到提升而披星戴月忘我的技术员,虽然人是自私的,但这并不是奴隶的时代我们要以人明的形式采取友谊的管理。 6.快乐并工作,工作并快乐。人与人之间相处最重要的是以诚相待,只有大家共同维护,互相帮助与体谅才能把工作做好,不管是业主还是职员需要的都是健康与诚信,不管什么事情开始总有艰难与困阻,但我觉得每天都是一个奇迹,只要肯努力,梦想就能成功。 网吧管理人员素质: 1.网吧服务员要懂些电脑的基本操作和建立友好的服务态度。 2.网吧服务员要按时上班、交班。 3.网吧服务员要时常走走/看看/关心一下客户机的运作时否正常,诸知你所收集的资料便是网吧能不能够正常营业/管理/技术人员及时到位维护的重要性。 4.网吧服务员每天交班的清洁卫生/每周星期一全体员工大扫除,如果网吧大而客户量多那么网吧就应聘请另外的清洁工帮助打理。 5.网吧技术员的技术能力要到位,精通各种系统软件安装/应用/设置/优化/游戏管理等,尽最大的能力保证网吧的正常营业与客户机的稳定性,不定期的检查所有机子的配置,如确定是硬件的故障要及时通知业主更换配件。 6.网吧技术员要经常注意各种网络新动态,多向业主提出自已认为可行的宝贵意见,多举办各种有意义性的游戏或会员积分优惠活动.业主可每两星期举办一次员工讨论会让大家一起检讨并分析工作中的种种情况和建议。而员工们的建议有时候可以给网吧带来不可估计的效益。 7.网吧业主的规模和经济如果可以那么就需要对员工们进行不定期的资历培训,加深他们的总体学识与社会适应能力,培养企业性的文化,学无止境不管在那里知识的力量很重要。 8.把网吧当做自已的来进行管理。 网吧的预计投资成本: 1.网吧机子的购置如果每台4000元就要看你需购置多少台计算. 2.网吧的桌椅就要以你的机子数量而定来进行计算. 3.网吧的交换器按机子的数量而定一般在50台之间只需购置一个. 4.网吧的网线/水晶头等在你总体装修的时候需要排置的所以会和装修费一起计算在内. 5.网吧的风扇/排插/空调/灯具/招牌/窗帘/挂钟/主机收银台以网吧大小而购置. 6.网吧的光纤/地税/工商税/屋售等. 7.网吧证件的购买/网吧证件的办理/二项中选择一样. 8.网吧服务员/技术员/工资. 9.公安局/消防局/文化局/税务局的关系费. 10.网吧各种小零件的购置这个你的技术人员会和你说明的.再佘下的就准备等着开业吧. 证件办理的次序和关键过程: 1.网吧证.先去文化局办理(网吧特许经营证),办理中要经过填表/签合同/检查/交纳一些相关的管理费/办理网吧法人代表/身份证附印件/网吧技术安全员证书/身份证附印件/网吧工作人员名单最少四个。如果无法办理就要通过网络或别的县或不做的网吧的购置,如转让的网吧那么网吧法人代表的业主名字与营业执照的名字将需办理成为自已的,总体来说主要还是关系。 2.消防证.要到消防局办理(消防意见同意书),办理前先送礼.办理时消防局工作人员会对你所要开的网吧进行通风道/通道口/前后门安全出入口等评测,如通过便签发消防意见书。 3.安全证.要到公安局办理(网吧安全许可证),办理中问一下手机号码.办理时公安局计算机安全科的工作人员会在你办理过程中对你的网吧进行检查.如果检查合格并通过.区公安分局会向市局申报.等批示下来后.就会发放给你(网吧安全许可证)。 4.税务证.工商/地税局办理(网吧税务登记证),记得带几包烟。 5.收费证.要到物价局办理(网吧收费许可证),别忘记带烟。 6.电信局.开通光纤办理手续,并负责分配IP组装局域网,工作完后记得要一起吃顿饭。 7.国家规定网吧开业的机子数量不能少于30台,有些地方的政策最少需40/60/80/120等,一句话关系。 8.国家规定网吧营业用房面积需50平方米以上。 9.网吧开通一年后需办理网吧年检,年检的方式每个地方的政策也都不尽相同但相关的法律法规都离不开一个字,大家明白的。 10.过年过节要记得要多多交流.官嘛! 网吧机子的配置: 机子的配置问题确实是也一个很大的关键所在,那但到底什么样的配置才是能保证其网速的平稳性快速性和适应性与卓越性呢. 这个首先要以你的价位而论: 比如说1000.2000.3000.4000.5000或更高至到拿苹果机来做主机都不要紧,最重要的还是你的资金和实力问题. 如果1000元的机子开网吧那么只能到你当地的首府电脑城或科技广场之类的购置二手的设备. 如果2000元的机子开网吧那么主板和CPU将要购置全新的而其它的都也要到二手的市场购置. 如果3000元的机子开网吧那么除了显示器购置二手外.又或是全部购置新的设备都是可以的.第一个购置二手的显示器可以是液晶的也没有问题.而购置全新的配置3000元价位已是可以啦足够玩起现在许多的大型3D游戏. 如果4000元的机子开网吧那么机子配置的性能将会非常的不错。 如果5000元的机子开网吧那么机子的配置速度不但够快,而且也相较前面的平稳,可以支持许多大型软件的制作。而且有些配置还能够在未来的硬件领域中得到升级。如果在这个价位上你的显示买二手的液晶那么机子的卓越性能已在你按F5瞬刷网页的同时得到了验证。 如果是大城市在购置电脑的价位已超越前面大众化的价位-GOOD! 网吧联盟加盟好处: 1.第一时间内得到网盟加盟提供的各种宣传品、精美海报等。 2.免费推出主题网吧各种系列活动.如CS比赛/泡泡堂比赛等.网盟互联比赛等.促进网吧提高人气和上座率。 3.享受网吧联盟的娱乐超值点卡优惠折扣。 4.网吧网盟实践追踪报道网吧活动,凸显网吧风采。 5.网吧相互维护通过各方面的管理来促进经济的提升。 6.网盟服务论坛网将热点推荐、聚焦玩家视线。 7.网盟网站将为网吧提供风云排行榜,记录游戏家或网吧的丰功伟绩。 8.网吧如遇非技术性问题可通过网盟来进行协助并解决。 9.网盟将会举办各种节日的评估积分抽奖、奖品抽奖等,来丰富和提高网吧。 10.网吧联盟每个地方的形式和活动都不一样.但不管如何网盟的形式还是不错的。 网吧的经营收入: 网吧如果在经营上取得了规范化的管理,那么收入将与地理/系统/硬件/服务/环境等紧密相结合,现在我以100台机子为例来为大家做个总结: 1.网吧经营费率:早上8-23时为1.5元/小时 晚上24时至早上7时为1元/小时 通宵6元8小时 2.网吧管理费用:技术员一名2000元/月附吃宿 管理员三名500元/月不包吃宿 3.网吧屋售费用:根据地段不同.平方不同.位置不同.我以近街口300平方门面为例.2500元/月 4.网吧光纤费用:将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接入光纤,光纤费用以当地的关系而定。每个省区县城镇乡都不一样在这里列述的只供参考。 电信:100兆8800元/年750元/月 10兆6800元/年570元/月 4兆3500元/年300元/月 铁通:100兆6700元/年570元/月 10兆4600元/年395元/月 4兆2000元/年170元/月 网通:100兆7500元/年635元/月 10兆5500元/年460元/月 4兆2300元/年200元/月 5.网吧硬件费用:每月的硬件损耗在一般情况下不会超过300元.除显卡/CPU风扇/电源/鼠标/键盘/耳机等易损易坏零件外其它的硬件配置在一般情况下如非运行在五年内是很难存在坏的可能性。但是其总体在运作过程中也会逐渐的损耗,所以现在我们将根据这种情况以100台电脑每月3000元的损耗费用来规划我们实际性的纯收入。 6.网吧税务费用:工商250元/月 地税300元/月 营业税600元/月 卫生费10元/月 7.网吧用电费用:100台电脑商业用电5000元/月如果是农村商业电1.38元/度,就要增加1500元 8.网吧关系费用:15000万/年 9.按企划商业运作法计算:早8时=(天1×16时×1.5元×100台)+(晚1×8时×1元×100)-时间段落时/分/秒(盈亏平衡分析法)不排除客户下机后的时间层/离机时间层/空机时间层/维护时间层/我们将按算术平均值法做出以下结论:在离机和空隙的过程以100台机子40台不运作数量进行对比化将形成5:2那么就形成算术结果:我们先求平均数〔(1×16×1.5×100×+1×8×1×100)〕÷5×2=1280 然后我们再求平均收入值〔(1×16×1.5×100×+1×8×1×100)〕-1280=1920 这样我们得出结果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收入值为1920元而双休日的收入值将以1280÷2+1920=2560 以简单化形式算31天/月双休日均8日×2560元/天=20480而工作日均为23天/月23日×1920=44160 再以总合的形式得出一个月的总产值/收入值:20480+44160=64640 最后我们还需把通宵的8时6元制做定向分析因为不可能每天晚上都是8元/台的收入所以我们将需统一划分出比率值出来:64640-(8时-2时)×1元×100台×(平均15天/月)÷(2空隙率)=平均每月网吧收入60140 10.按盈亏平衡分析法计算: 网吧月底总收入60140-(工商250元+地税300+营业税600+卫生费10+自拿3000损耗费+商业用电5000+技术员工资2000+管理员工资1500+屋售2500+平均关系费15000÷12+平均光纤费750+硬件损耗费300+水费300)=42380 11.按史丰收快速计算法计算: 一年12月×42680=508560 在本次计算法上基本算出网吧实际性的收入情况,不过你可以把价位提高或是各方面再深入管理,比如说价位上提高/构建包厢/贵宾房/咖啡厅/构建灵感空间厢/晚上通宵8元8时制/游戏区域制等等大家可以根据自已的实际情况实行。 12.网吧收入的正常化: 用方正的处世哲学态度面对人生,以圆滑的交际手婉与人打交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对下属需恩威并施,对上级精神要领会,但决不可失之尊严,自由可贵,宁无傲气,绝不可无傲骨。 网吧最大的魅力: 网吧最大的魅力就是其温馨度,如果你的待人服务,车辆管理,网吧清洁,设备可以。灯光亮丽,环境不错,气氛合谐,安全保障,员工团结。那么你将会是一位成功者。不管以后你选择从事任何的职业都会有光辉的星光照耀在你的身旁。 网吧的环境布置: 网吧的环境布置也是一种十分棘手的问题桌椅的摆放周围环境的布置线路的排布/等等。怎么做每个人都有自已的思维思考能力。要以当时的面积平方呀屋内的设计支柱的形对门口的方位等等而定。如果自已做不了主那么就请教一下这方面的专业人士为你设计一下,而且你网吧开业的时候肯定要请专门的人来装修一下的所以这就在情理中顺道一下设计好!当然什么情况都有。但过程一定要用心付出,因为这是生活的原动力。 网吧业主从业提醒: 每个做生意的人都非常清楚,开门做生意就不希望看到有人来搞事,而网吧也是属于一种娱乐性的场所既然开了门面就想着希望相安无事如何的营业赚钱。那么这要怎么做呢,其实也很简单因为来网吧上网的人什么样的人都有。所以就应随机应变什么样的人就给什么样的菜这个过程的总结还有很多的客观因素在里面怎么做这个我想大家也都能够理解的无非就是退一步海阔天空嘛,大至的原因就是上网费用的问题这个大家就将就着看着办。千万不要因为几元钱的网费而因小失大。而网吧的打架斗殴也会时有发生,这个要怎么处理好,我想也不用我跟大家详谈啦.最主要的还是网吧老板的总体实力如何.或是搞的关系如何. 中国网吧产业的行情: 自2005年未,全国平均每天网吧人流量超过4000万人次,目前网吧所拥有的各类计算机设备共计828.4万台。网吧行业就业人员容纳了近200万名,年产值达到256.8亿元。按照国家统计局1:7计算对周边行业贡献的方法,网吧行业每年为相关产业带来的间接经济收入达1282亿元。而且网吧还带动了电信、电脑设备、软件系统、餐饮、游戏、电子竞技等一系列产业的发展。中国最大的网络游戏厂商盛大网络在美国纳斯达克的上市,这个功劳有一半以上也要归功于网吧所带来的网游玩家。 祝您成功!!!!!

F. 判决书里的Plus Token技术团队


前 言

2020年7月30日,公安部官网发布了一条消息“公安部指挥破获首起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国网络传销案,彻底摧毁Plus Token非法交易平台,涉案金额逾400亿元”。

这是公安机关侦破的首起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网络传销案,涉及参与人员269万,层级关系最大至3293层。不写Plus Token,币圈程序员这个系列就是不完整的。


组织结构与包装

Plus Token不是最会包装的,但组织架构和运作效率都是目前案件中的翘楚:

据公安部介绍,PlusToken平台下设技术组、市场推广组、客服组、拨币组,分别负责技术运维、宣传推广、咨询答复和审核提币等工作。

参与人员通过上线推荐并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 槛费”后即可获得会员资格,会员按缴纳的数字货币价值获得平台自创的“Plus”币,并按照加入顺序形成上下线和层级关系。

平台根据发展下线数量和投入资金数量,将成员分为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并按等级高低发放相应数量的“Plus”币作为奖励和返利。


Plus Token宣称自己是:

继imToken之后全球第二大的数字货币钱包。

由三星和谷歌原技术团队开发,研发实验室在韩国首尔。联合创始人Leo,是俄罗斯顶级程序员,阿法狗智能算法研究员、前欧洲数字货币支付交易所首席战略官。(事后查明,Leo只是一个外籍留学生,身份全是包装的。)

拥有“智能狗搬砖”功能——即同时在不同交易所进行套利交易,赚取差价(实际并不具备该功能)。

投资者存入100万元,复利一年就能赚到700万元。开启“智能搬砖”,除保本以及Plus币升值产生的收益外还能获得8%到30%的月收益。

钱包覆盖全球近170个国家,包括中、日、韩、德国、新加坡、英国、越南、俄罗斯以及缅甸等。


犯罪团伙包装出来的「Plus Token」是:

亚洲首个STO交易所+多功能跨链去中心化钱包+智能狗搬砖+平台币+币融贷款+全球数字货币支付功能+区块链 游戏 +算力挖矿。

生态建设的目标是覆盖“钱包”、“交易平台”、“支付”、“挖矿”、“奖金”、“ 游戏 ”、“币融”。

(这个结构是不是很眼熟?像不像一些元宇宙项目?)

实际上,用盐城警方的话说:

这个Plus币,它其实是平台内部自己发的币。它通过后台操控这个Plus币,让你看到不断增值,就是一个数字,就是一个代码,就是我们讲的就是空气币。

PlusToken最大的仿盘(按2019年价格,涉案金额高达77亿人民币)也是盐城警方破获的。


资金盘规模

新华社有一篇报道提到过,这个平台涉及人员300多万人,流入的比特币数量超过31万,另外还有以太坊等数字货币917万余个。按照2019年案发时的市场行情,合计人民币500多亿。

但是判决书的金额,是按照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间的「最低价」计算的。即使这样,Plus Token平台上的8种数字货币合计金额也已达到人民币148亿元。

这里的链上数据分析、价格评估和核验,包括出货、变现,都是司法机关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具体是指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会计师事务所和行业内一些做区块链安全的公司。

关于第三方公司,今年四月也出过一个大新闻。某个区块链安全公司的高管,把警方委托公司保管的比特币拿去炒合约了——还是正赶上比特币疯涨的时间点做空比特币。为了弥补亏空,嫌疑人还四处收集币圈传销、诈骗的线索,提供给警方,催促警方查处。大概是想着查处扣押的比特币能再委托他们公司来保管。此人已被羁押,后续有进展我们再更新。


技术团队分工与实施

回到我们的主题 —— 平台技术团队的分工与定罪量刑。

2018年初,陈某以区块链为概念策划在互联网设立PlusToken平台开展传销活动,先后聘请被告人郑某、王某团队开发、运营维护APP并建立域名为www.plToken.io的网站。

同时成立了PlusToken平台最高市场推广团队——盛世联盟社区,通过微信群、互联网、不定期组织会议、演唱会、 旅游 等方式发布PlusToken平台的介绍、奖金制度、运营模式等宣传资料,虚构、夸大平台实力及盈利前景进行宣传推广。

2018年3月、4月,郑某为PlusToken平台开发APP和建立网站。

2018年5月1日,平台正式上线。

2018年5月至12月,郑某带领技术团队对PlusToken平台进行运营维护和优化升级。

2018年8月10日,国际版开通,开放全球37个国家的注册权限,接受八种主流币,开通国际plus支付功能。

2018年9月14日,平台冠名赞助WBF世界区块链大会济州技术大会,在韩国济州岛某酒店举行“Plus Token”全球启动仪式。

2019年6月底,Plus Token头目被抓的消息见报后,主办方立刻向公众道歉,说自己当初审核不严。

2018年10月,Plus Token钱包交易平台上线,国际plus支付支持所有数字货币支付,用户可以通过交易所兑换交易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狗狗币等虚拟货币。

2018年11月,钱包交易所更名为PsEx交易所。

2018年12月,郑某将平台运维工作交接给王某团队,彻底离开平台。

服务近9个月,郑某从陈某那领到165.1万元,其中非法获利金额是25.5万元。

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王某带领技术团队对PlusToken平台进行日常运营维护和优化升级,并根据陈某要求对平台新功能模块进行开发:

事后看,新玩法的功能主要在于延缓崩盘的速度。

陈某每月给王某价值40万元的数字货币作为运维费用,另外支付140万元,用于日常工作中的开销。除了这些,陈波还以安家费、奖金的名义付给王某155万——最后都被认定为非法获利。

2019年1月12日,PsEx交易所开始交易。

2019年1月,为了逃避法律打击,陈某和女友把平台客服组、拨币组搬至柬埔寨西哈努克城,继续进行传销活动。

为了方便在国外发展业务,陈某还用他人名义斥资1460万在当地买地,又前前后后花了近500万给团伙骨干办理瓦努阿图绿卡、护照。

2019年初,盐城警方收到线索,立即组建专案组,并将案情通报给公安部。

2019年3月,长沙窝点被查处、捣毁。

但是PlusToken并没有停止传销活动,招揽投资者的广告在美国纽约时代广场的巨型广告牌播放。

2019年6月27日,在公安部协调组织下,专案组民警分别奔赴瓦努阿图、柬埔寨、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最终成功抓捕藏匿在国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19年6月28日晚间,不断有PlusToken用户反映说平台无法兑付提现。平台代币价格自29日晚间停滞在139.237美元位置,连续数十小时没有任何价格波动。平台官方还在硬撑,解释说是网不好,但是只能进币、不能提现,充分说明这是假话。

2019年6月29日,瓦努阿图每日邮报报道说至少六名中国籍人士因“进行非法互联网骗局”被当地警察部队逮捕。7月5日,邮报再次报道,说六名疑犯已经被遣返中国,同时还曝光了plustoken创始人的真实姓名。

2019年8月16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 检察院公布了PlusToken案的最新进展,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陈某、丁某、彭某、王某、谷某、袁某批准逮捕。


技术负责人的定罪量刑

2020年9月22日,江苏法院就陈波、丁赞清、彭一轩、谷智江、袁园、陆姣龙、郑敬、王仁虎、陆万龙、贺思思、刘佳、彭波、刘帅、伍见红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原审被告人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作出(2020)苏0991刑初44号刑事判决。

2021年5月,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最终:


一审后陈某和王某上诉,上诉理由和法院判定都非常有代表性,值得仔细研读。

陈某的上诉理由主要是:

法院认为:


王某上诉的主要理由是:

法院认为:

此处说明一下,王某是和陈某一起在瓦努阿图被捕的。

附录清单

经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对PlusToken平台用于收取会员缴纳数字货币钱包地址的交易电子账单进行鉴定,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Token平台共收取会员缴纳的数字货币包括:


据盐城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以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间最低价计算,上述8种数字货币折合人民币148 8037.50元。

2019年6月28日后,仍有非法数字货币转入平台的钱包地址,共计:


G. 国家有没有哪天规定是针对网络游戏装备被盗的

今后玩游戏装备被盗,造成财产损失将有定价规范可参照了。东莞市物价局日前出台了全国首个《刑事案件中涉及网络犯罪物品价格认定技术规范》,若游戏装备被盗,将以同等水平的玩家获得该装备所付出的劳动时间作为依据,来计算物品价格。此外,该《规范》还对网络虚假传销和假冒伪劣产品的涉案金额如何计算,作出了明确规定。
最低工资时薪标准作为定价依据
东莞市物价局表示,现在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以及利用网络技术实施犯罪的现象呈高发多发态势,且危害性越来越大。“我们今年已接到两宗这样的案件,由于网络犯罪是一种特殊环境下的新型犯罪行为,对网络犯罪物品价值数额的认定,国家尚未出台相应的法律规范,我们就不知道如何作价,给价格认证做出结论带来压力,所以就顺势推出了这个规范。”
该《规范》主要根据网络犯罪特点,将涉及的物品类别分为故意破坏、网络盗窃走私诈骗、网上毁损商誉和网络非法经营四大类,各类别物品都有明确的作价方式,可对行为人的犯罪数额作出准确的价格认定。
比如对于“黑客利用计算机病毒,在线传播或袭击他人网站、计算机或软件程序”,将以“完全修复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算,如无法修复的,以现时价格重新建设或购置所产生的费用计算”。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尤其是盗窃他人网络游戏虚拟财产,如虚拟货币、装备等,将借鉴韩国的管理制度,由游戏开发商、运营商根据同样游戏水平的游戏者,获得此游戏装备所付出的劳动时间价值计算盗窃数额。
玩家时薪5元多?
至于具体劳动时间里,每小时的报酬如何计算?该负责人解释,“将按照东莞市最低工资1310元/月,除以30天得出每天8小时的劳动报酬,再推算出来。”南都记者据此算出,以此得出每小时的薪酬仅为5.46元。如此看来,以最低工资标准来衡量玩家的月收入,是否有偏低之嫌?对此该负责人表示,“游戏玩家不算是一种职业,起码在国家的职业认定里没有这一项吧”。
代购涉案金额认定 将计入关税
对于目前较隐蔽的通过网络营销或代购方式进行走私物品的,该《规范》规定走私数额将按本地区市场零售中等价格计算,“如果国内市场没有销售的,按该物品拟进口加同类物品的相关税费计算,如在国内生产但仅在国外市场销售的,按国内离岸价格加同类物品的相关税费计算”。
同时,针对非法经营类犯罪活动从实体到虚拟的转移,物价部门也对网上非法经营物品的犯罪数额认定作了明确的规定:凡属于网上非法传销物品的,以传销物品的市场零售中等价格计算,传销物品属于假冒伪劣产品的,按物品的实际价格计算,无法查明实际价格的,以成本法计算。该负责人举例称,“比如一个化妆品,它非法传销时卖出去的价格是100元,但实际价格只有10元,那么涉案金额就是90元”。
另外,“还有双十一中,有20%以上的退货都是因为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今后在网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的,按查获的实际销售价格进行计算涉案金额。”据悉,若无实际销售价格但有标价的,按标价计算;无法查明实际销售价格也无标价的,按被假冒注册商标物品正品的市场零售中等价格计算。而对于通过网络或电视媒体进行以次充好或虚高价格等达到诈骗目的的,以物品的实际价格计算犯罪数额。

H. 网络游戏虚拟物品价格与物价局有关吗

网络游戏的价格要根据购买人群的多少和得到这个物品所付出的时间和金钱来计算,现在国家还无法统计其价格,一般案件赔偿都以游戏交易网上的价格为基准。

I. 微信魔兽世界买金币被骗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虚拟货币没有定价,属于圈内定价,本质上来说被骗的金没有价值,所以无法立案。严格来说,没有物价局定价的虚拟货币,就不能算作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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