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央行禁止虚拟货币的交易 如果账户被限制里面的资金会怎么处理
在我国法律里面,针对比特币的商品属性它是保护的,然而针对比特币的货币属性是不承认的,可能这个说法有点抽象,具体举一个例子,我们首先说这个商品属性。把比特币看作一个商品,你用人民币去换的,那么这个商品本身就是你的财产,你的币,作为商品是一种财产性的利益,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一点已经毋庸置疑了。货币属性要复杂一点。举个例子,比特币在你这个地方能够兑换成各种主权的货币。或者比特币在你这个地方可以兑换其他的虚拟货币,那这个时候其实相当于你给这个事情提供了一个流动性,这个流动性表现的就是虚拟币的货币属性。
今年6月21日央行约谈了国内部分中字头银行和支付机构,重申了坚决切断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支付链路,随即中农工建等各大银行均发布了禁止支持比特币交易的公告,同时明确表明会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注销账户等措施。
那么银行是否有权暂停注销存款账户呢?根据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的规定,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因此银行发布公告表示会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注销账户等措施确实是有法可依的。
一旦银行发现交易资金属于虚拟货币是有权拒绝提供交易结算等服务的,至于银行是否有权直接注销存款账户,个人认为银行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属于民事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如果银行与客户之间的约定有客户进行违法行为银行可注销账户这一条的话,那么银行确实是有权直接注销存款账户的,而且事实上大部分银行在你开户的时候就已经制定了类似的条款。
那么注销后钱怎么办呢?银行注销账户本质上是解除合同的行为,合同解除后银行也应当依法依约退还客户的存款,因此即使客户的存款账户被注销,银行里面的钱也是应该退还给客户的,即使里面的存款被公安机关认为是涉案财产,也应当在取得公安机关的书面要求才可以进行查询冻结划扣等行为。
而在此之前里面的钱都是银行应当返还给客户的,不过在各大银行发布的公告中都提及了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因此如果交易确实属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话,这很可能会被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冻结。针对这个问题,我认为银行本身其实无法起到禁止的效果,除非交易双方明确告知银行我交易的是虚拟货币,否则银行如何来判断是否在进行交易使用货币呢?
有人可能会说银行可以通知公安机关等进行验证,但根据商业银行法第29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因此在银行确认该笔资金是虚拟货币交易资金之前就不应当报告给相关单位,从而也就无法由第三方协助银行判断是否属于虚拟货币的交易资金。银行即使发布了公告,但是根据银行公告的内容,仍然是无法起到全面禁止的效果的。
② 为啥在面包里面交易币兑换bnb兑换不了
交易币无法兑换bnb。
根据我国《关于开展为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辖区内各支付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
usdt如何换成bnb:
泰达币是一种将加密货币与法定货币美元挂钩的虚拟货币。每一枚泰达币都会象征性的与政府支持的法定货币关联。泰达币是一种保存在外汇储备账户、获得法定货币支持的虚拟货币。
USDT就是和美元同等价值的,可以直接在官网兑换美元。但是兑换人民币要在别的数字交易平台进行的。USDT是泰达币,无法直接兑换成人民币。
③ 虚拟货币提现被防电诈中心封卡,怎么办
问题不大,你应该庆幸是被电信防诈骗中心冻结银行卡,而不是异地的经侦部门或者其他的司法部门。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1~2周的时间,准确来讲是三天或者七天左右就会自动解冻。
当前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尤其是国内的交易平台比如头部的火币、OKEX、币安,出入金冻结率最高时甚至能够达到50%,这与年底这个时间节点也应该有一定的关联,平时的话出入金冻结率基本上在20%左右,尤其是火币、OKEX最近是非常容易冻结银行卡和支付宝的。
因为虚拟货币或者说以比特币为首的加密数字货币,它具有不可追踪性或者难以追踪性的属性,因此被很多的违法犯罪行为者用来洗钱或者转移资产。一旦有脏钱流进过你的账户,那么很容易就会把你的银行卡账户进行动卡冻结,一般而言是某地的经侦大队或者经侦部门或者是其他的司法机关申请冻结的。
这个时候你需要和银行联系进行查找,是哪个地的经侦部门冻结了你的银行卡,然后再和对方主动联系或者是等待对方来联系你进行配合调查,如果没有问题的话,一般而言是两周左右的时间会自动解冻。如果真的涉及到复杂的案件,一般都会等到案件结束以后才会申请解冻,那么这个时间周期可能就会长达几年,并且会限制你的功能,比如只能线下柜面现金交易。
回归原题,既然已经知道是两个区的电信防诈骗中心冻结了你的银行卡,那么主动和对方联系配合对方的调查,不出意外的话很快尽快就会解冻,因为金额不大也不是某地的经侦部门申请的冻结程度不是很严重。
已经被防电诈中心封卡,需要做的是积极与电诈中心交涉,提交交易流水,证明你只是交易虚拟币,对收到资金涉及诈骗并不知情。电诈中心认可你的证明后通常会一周到一个月内给你解封。但因为数字货币是新兴事物,如果遇到对方并不了解这个东西,可能会拖着一直不予处理,直到这桩诈骗案结案。如果涉及金额较大,又遇到这种情况,那需要聘请律师做进一步沟通。
去年8月以来,币圈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冻卡潮,但冻卡并非针对币圈,而是为了打击洗钱,洗钱最严重的领域,币圈和外贸行业都难免受到波及。那么在出金时如何尽量避免冻卡,冻卡后又如何处理呢?
首先,我们要弄清冻卡的种类。我们通常遇到的冻卡有两种,一种是银行风控冻卡,一种是公安涉案冻卡。前者通常是因为银行风控中心认为你的卡存在风险所以冻结,后者则是因为你收到的资金或者与你交易的银行卡涉及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而要求银行冻卡。
其次,如何降低冻卡风险?避免银行风控冻卡的方法有三,一是选择较小的城市商业银行出金,这类银行风控相对没那么严格,二是同一银行出金不要过于频繁不要金额过大,可以多找几家银行开户,三是出金不要有规律,比如不要每天同一时间段出金,不要每周固定的某一天出金,不要每次出金都固定金额。避免涉案冻卡的方法有二,一是选择在交易所有保证金的交易商,比如某币平台的蓝盾认证商户,二是要求对方提供资金流水,证明其资金为过夜资金。
第三,冻卡后如何处理?冻卡后的七天内,我们可以不做任何处理。因为银行风控冻卡通常会在三到七天内自动解冻。七天后如果仍没有解冻,那就多半是遇到涉案冻卡了,这时候首先要与银行联系了解是哪个机构要求的冻卡,通常会是各地派出所,公安局或者防诈中心,然后就要与相关机构积极联系,证明你未参与违法案件也并不知情。
总之,遇到冻卡别着急,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只要你确实没有参与违法活动,那属于你的钱肯定能回来。最后科普一个知识点:国内开设数字货币交易所是不合法的,但交易数字货币是不违法的,个人拥有数字货币作为虚拟财产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专业人士告诉你,你买了诈骗账户的比特币。
收到黑钱了,间接收款一般3天解冻,直接收款半年解冻。
联系该公安解冻吧
专卡专用,提现不要太大,小额多批。资金分散多几个号卖
④ 火币被限制交易,怎么办
楼主你好,火币被限制交易,最好联系火币客服,说明一下你的情况,请求解决问题,解除限制哈……
⑤ 虚拟货币私下交易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第一马上保留好全部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平台截图等。
第二,如果想追回,将你的所有证据材料都提供给我评估。
⑥ 我在投币网购买了虚拟货币之后怎么样才能兑现
购买虚拟货币之后只要你在交易页面选择的卖出就能成功的把虚拟货币兑换成人民币,然后在相关页面进行提现就可以了。
⑦ 交易平台不给提币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不给的,因为不管是买币还是提币其实都是正常的交易,平台本身就应该提供这些服务,除非是在平台升级或者维护的时候是不可以进行这类的操作,不然就是平台本身有问题。所以在选择交易平台的时候要慎重,一定要选择靠谱的。
法律依据:《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 严格市场准入,加强主体管理,(一)本通知所称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用于兑换发行企业所提供的指定范围、指定时间内的网络游戏服务,表现为网络游戏的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点数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戏活动中获得的游戏道具。(二)文化行政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提供主体的管理。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服务”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业务的,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和《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管理。凡提供上述两项服务的企业,须符合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有关条件,向企业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是指发行并提供虚拟货币使用服务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是指为用户间交易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提供平台化服务的企业。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经营以上两项业务。(三)企业申请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服务”业务的,除依法提交相关材料外,须在业务发展报告中提交虚拟货币表现形式、发行范围、单位购买价格、终止服务时的退还方式、用户购买方式(含现金、银行卡、网上支付等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四)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业务须符合商务主管部门关于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有关规定。此类企业在提出申请时,除依法提交的材料外,须在业务发展报告中提交服务(平台)模式、用户购买方式(含现金、银行卡、网上支付等购买方式)、用户权益保障措施、用户账号与实名银行账户绑定情况、技术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五)已经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相关经营业务。逾期未申请的,由文化行政部门按照《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予以查处。文化行政部门批准文件抄送商务部和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