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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比特币地下交易

发布时间:2025-02-04 03:13:30

比特币网创始人开始抛售所有比特币,比特币是不是要崩了

昨天,比特币价格突然闪崩,暴跌10%,原因是比特币的变种比特币现金BBC前天晚上开始挖矿了。

比特币现金BBC可以说是比特币的变种,比特币号称数量有限,号称只有2100万个量,但真正数量有多少没法核实,而目前这种现金BBC的裂变,更加让人相信,比特币其实上是可以无限裂变的。

货币的本质是国家实力、信用的综合体,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货币,没有任何国家为之担保背书,又没有法律上来保障。

而一个国家的货币,如果没有足够的国家实力来作为信用担保,那只能依靠古老的硬通货:黄金。

黄金即信用

当时比特币的出现,部分人认为黄金时代已经过去,因而把比特币的产生比喻成挖矿,殊不知,全世界只有一种东西叫黄金,而比特币身边马上出现了N多的以太币、莱特币等等,诸如此类虚拟货币,可以发明无数个品种。

可以想象,一旦这种虚拟货币的破灭,真正的货币黄金将引来长期的利好。

1、目前,黄金的利好最大关系户就是美元,最近美元的持续走低,让黄金形成了一个W双底。

2、黄金的第二关系户就是国际地缘政治,任何的风吹草动都能使黄金作为避险资金暴涨。

3、黄金的第三关系户就是世界硬通货,当某一国家货币崩溃的时候,除非你拥有美元等世界霸权货币,否则只有黄金能让你躲过这种超级风险。

而我国,目前黄金储备已经悄悄的排名国际第二,从2009年1000吨,到目前的4000多吨储备,有人预计,三年后,我国的黄金储备将超过美国跃居世界首位。

中国黄金协会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上半年中国金条消费量同比上涨51.09%至158.40吨,全国黄金消费量同比上涨9.89%至545.23吨

而据有分析师称,中国实际黄金储备或超2万吨!因为民间有超过1600多吨黄金储备。

13年,就有专家指出,中国的国家黄金储备只有在5000吨以上,一旦货币战争爆发,才能占于有利的位置。

人民币的国际化,一方面有国家的综合实力做保障,一方面也有大量的黄金储备做底气。

黄金集货币、金融、商品于一体,千百年来已经成为一种天然货币的信仰,未来的黄金非常值得期待。

谢谢大家!

Ⅱ 国家为什么禁止虚拟货币交易

法律分析:国家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原因有以下两点:

1、价格波动剧烈,消费者保护缺失:

虚拟货币是网络化的产物,在网络内流动的数字化信息是所有人无法控制的。网络空间的代码是虚拟货币运行的基础,投资者只能通过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着虚拟货币。而虚拟货币服务机构的运营者可能通过控制代码而成为虚拟货币的实际操控者。

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市场投机气氛浓厚,价格波动剧烈,投资者盲目跟风炒作,易造成资金损失。

2、躲避监管,成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

比特币在所谓的“暗网”(Dark Web)世界作为支付工具大行其道。“暗网”中充斥着各类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比特币发明的初衷之一就是躲避监管,具有匿名性、跨境流动便利等特征,已成为“地下经济”的首选工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Ⅲ “挖矿”业务引发各地重视 四川摸底虚拟币“挖矿”

本报记者 郑瑜 北京报道

随着比特币监管持续加码,比特币的产出活动——“挖矿”也引起了各地方的高度重视。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的一份会议通知显示,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5月25日下发《关于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调研座谈会的通知》。有接近四川监管的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本次召开会议是为了解收集有关情况。”

而在同一天,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内蒙古发展改革委”)也公布《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工业园区、数据中心、自备电厂等主体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电力支持的,核减能耗预算指标;对存在故意隐瞒不报、清退关停不及时、审批监管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川、内蒙古同时发声的背后,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文要求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与虚拟币相关服务,以及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指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

地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

“挖矿”就是获取比特币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计算机需要进行运算,运算难度会与参与者数量呈现正相关,故各方在逐利目标下,互相比拼,会消耗大量电力能源。

当前,内蒙古正在准备多措并举整治当地虚拟货币相关业务。

关于5月25日的征求意见稿背景,内蒙古发展改革委表示,是为按照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51次会议关于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进一步清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强化打击惩戒力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大数据行业环境及防范金融风险。

征求意见稿中,对相关企业作出要求,关于相关主体列举十分详细,包括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电力支持的工业园区、数据中心、自备电厂的电力提供方,以及开展挖矿的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的参与方等等。

比如,征求意见稿列举情形以及相应措施有,对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由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严肃追究责任;对网吧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停业整顿等处置;对未经报批私自接入动力电源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等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对其违法窃电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等。

可以看到的是,在“碳中和”目标的大趋势下,各地对虚拟货币“挖矿”业务愈发警惕。

日前,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发布《关于召开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调研座谈会的通知》。会议内容包括要求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分别汇报各自供区内虚拟货币“挖矿”有关情况及相关建议。同时,根据会议安排,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将汇报水电消纳示范区内大数据企业参与市场交易有关情况及相关建议;售电公司汇报代理大数据企业参与市场交易有关情况及相关建议。

仍有企业境内顶风提供服务

虽然多轮监管关注之下,风暴眼中的“挖矿”市场法律与投资风险急剧攀升,但是不忍割舍巨大利润的“冒险家”仍然存在。

5月26日,国内多家虚拟货币挖矿服务提供平台公告暂停中国用户注册账户、屏蔽中国大陆地区IP,或转战海外。5月27日,记者测试上述号称屏蔽境内IP的平台,发现其中多家仍可以正常使用国内IP登录、注册、完成电费缴纳、租赁矿机进行远程“云挖矿”投资。

“‘出海’哪是那么容易的?在美国挖矿缴纳税费高昂,而且合法性也不会因为缴纳税费就得到保障。目前宣称海外挖矿合法合规的平台都在掩盖一件事情——海外挖矿交税交的只是普通企业所得税罢了。国外也没承认过挖矿就是合法合规的。国内仍然是大家不忍舍弃的挖矿‘战场’。”一位矿场业务人士告诉记者。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坦言,当前挖矿的火爆与参与人员的热情,可见一斑。有需求,就有供给。可以预判,买了矿机的人不可能轻易丢弃,继续转入“地下”挖矿者应该不少。“必须明白继续加密代币的挖矿就会继续与法律对立,不仅是在我国,各国对于数字代币的谨慎态度会反映在各个方面。随着虚拟币对法币和金融安全的侵蚀,各国法律和执法只会趋严。无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法律都在那里,不枉不纵。”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俊律师提醒,目前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主要针对平台企业(金融机构、清算机构、互联网企业、上市公司等机构)的金融活动。但个人投资者持有或者个人间相互买卖虚拟货币不违法,但是也不能放松警惕,需要谨防被犯罪分子利用。“切勿为可疑第三人购买虚拟币或者售出虚拟币,或者向不熟悉的人买卖虚拟货币,否则有很大可能会卷入网络赌博,电信诈骗或者地下钱庄,被牵连为同案犯或者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帮助犯,因此受到刑法处罚。”

Ⅳ 蚌埠一小区疑藏比特币矿机,若属实的话,此行为是否违法违规

虚拟币一直以来都是被我们国家所打击的,并且他也没有被我们国家所认可,如果要完毕的话,那最后的结果都是损失惨重,而且国家也就这个问题做了不下很多的科普,但还是有很多人会踏上这条道路。在最疯狂的时候,人们为了挖比特币去买了很多的矿机,这样的话挖币就会快一点点,要知道最鼎盛时期一个比特币的价格在好几十万,一个非常的夸张。而就在这时候蚌埠一小区的地下车库,又传来了一个消息,疑似藏比特币矿机或者是比特币工厂,那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此行为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呢?我们就来好好的聊一聊这个话题。

Ⅳ 比特币中国9月底停止交易业务后投资者们怎么办

选择一:割肉

这应该是最简单的也最掉血的选择,在交易所关停之前,把比特币按照目前的市场价卖出,换成人民币,将人民币提现。但应该不少小伙伴是在近期高价入的比特币,目前还没有止损,并且大量卖出会导致币价下跌,损失更加惨重。

选择二:场外交易(OTC)

又称地下交易,就是俗话说的“一手给钱,一手给币”。即买卖双方在场外交易平台上自由商议价格和条款,自行交易。外交易平台主要提供两个服务:一是交易双方的信息撮合,二是提供比特币安全担保。与比特币交易平台的现货交易相比,场外交易手续费更高,交易更加灵活,甚至可以匿名买卖,但要提防骗子。

选择三:合约交易、币兑币交易

传统的数字资产投资,说白了是数字资产与人民币(CNY)之间的转换,而OKEx币兑币交易中,BTC类似于人民币的位置。币兑币交易,就是将比特币作为基础货币买卖其他数字货币,低买高卖来获取更多比特币。OKEX上可以用BTC买入ETH/ETC/LTC/BCC等4种数字货币,也可以卖出BTC换取4种中任意一种数字货币。前提是你得有币,个人建议手头有的币直接转入OKEX或者提币到自己钱包中,一旦法币业务关停,直接将币转入OKEX中交易。

选择四:海外交易所

假如国内不让进行比特币现货交易,那就直接去海外交易所交易。常见的国外交易所比如bittrex网站,容易注册,提供美元和比特币交易,但是没有中文版,也必须开立美元账户供提现使用。

选择五:去中心化的交易所

去中心化交易所就是在你电脑上装一个软件,别人也装这个软件,然后你们相互组成一个P2P的网络,大家可以使用这个软件通过这个网络来买卖比特币。交易的双方可以是完全陌生的,双方要遵守相同的协议,平台不做担保,不保证交易安全,一般为了交易的安全,双方是可以申请一个第三方仲裁。

Ⅵ 中国不是禁止了比特币吗为什么还有这种软件

中国并不是禁止,下边是政策规定:
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今后,人民银行将基于自身职责,继续密切关注比特币的动向和相关风险。

Ⅶ 比特币支付被叫停,虚拟货币参与经营会带来哪些弊端

根据官方发布的公告,将于9月27日中午12点关闭数字资产和人民币充值功能,并决定于9月30日中午12点关闭所有交易功能。至此,比特币交易被正式判死刑。


国家这次出手管控比特币交易,也有一部分人叫好,认为这种洗钱工具早就该关闭。美国发明比特币是扰乱中国市场的,应该学习俄罗斯禁止比特币。比特币虽然制造赚钱效应,但是脱离实体经济,对国家的发展没有好处,许多青年人沉迷其中,最后落的人财两空。
不过,国家目前只是限制它,没有被彻底封禁,大交易所,无法提供比特币的兑换,很多就转入地下,管控难度更大。
对于青年人来说,国家都已经禁止交易,再进入比特币市场风险太大,还是谨慎介入,万一触犯法律追悔莫及。

Ⅷ 比特币是否是一个大骗局玩比特币的人多吗

比特币就是一个骗局,所以投资理财一定要谨慎。

即便是被称为“硬通货”的黄金,金价也不会只涨不跌。黄金本身没有泡沫,但价格过高,就有泡沫了,而泡沫最终都会破灭,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同样如此。通用虚拟货币越多,比特币的价值越接近于0。

这种纯粹运算出来的数字符号的货币,没有任何资产支持,没有财务收支,没有现金储备,没有使用价值,本身只是一个流通符号而已,一旦失去了信用保证,就是一堆印刷漂亮的废纸。投资者应该警惕,这个世界没有所谓安全的投资,所有的投资都是有风险的。

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文严厉整治上述行为,明确代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随着一些虚拟币交易平台转向境外,投机炒币行为也转为“地下”。面对不断翻新的行为,政府部门在继续严监管的基础上,更应不断升级监管手段和能力,持续加大宣传科普和打击力度,避免群众上当受骗。

(8)国家对比特币地下交易扩展阅读:

投资虚拟货币更多的是一种投机行为,投资者应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在未确认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不要涉及金钱往来,不要轻信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产品,尤其不要随意加入未经核实的投资理财群,这些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精心设计好的圈套。

投资理财最好在子女的陪同下进行购买,并且要从官方的、权威的渠道去了解,当发现被骗时及时向警方反映。妥善保护好各类账号密码、身份信息等,不要轻易告知他人。凡是提到需要转账汇款,都应引起高度警惕,多找信得过的熟人商议。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揭秘疯狂的比特币:每个800元 新的庞氏骗局?

人民网-三男子设比特币骗局获利15万余元被判刑

人民网-人民网评“解析区块链”之三:如何避免脱实向虚

Ⅸ 比特币为什么退出中国市场了

很容易理解,主要是对中国经济及社会负面影响罪不可赦。首先,这些计算机天才创造算法数字货币有良好的愿望,但是由于它没有价值基础,因此比特币的对价从一开始更多是以地下经济为主导,然后才成为投机炒作涌入工具。其次,比特币的每一次暴涨,都是与中国投机炒作者有关,基本上都是国内投机炒作恶意炒作的结果。而这种恶意炒作不仅严重冲击着中国金融市场,也为不少非法资金外逃创造了条件。第三,比特币等算法货币进入中国从来就没有服务实体经济,并由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反之,让服务实体经济的资金涌入这个市场炒作,对实体经济具有严重的资金挤出效应。第四,在上述的情况下,比特币等所谓“算法数字货币”肯定会日益成为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对此负责任的政府就必须绝对全部这个市场。

Ⅹ 虚拟币违法吗

法律分析:
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比特币在国内被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现阶段,各金融机构不得提供比特币相关的产品或服务。比特币不能且不应该作为货币使用。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的货币。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衍生问题:
国家为什么禁止虚拟币
1、价格波动剧烈,消费者保护缺失:虚拟货币是网络化的产物,在网络内流动的数字化信息是所有人无法控制的。网络空间的代码是虚拟货币运行的基础,投资者只能通过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着虚拟货币。而虚拟货币服务机构的运营者可能通过控制代码而成为虚拟货币的实际操控者。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缺乏明确的价值基础,市场投机气氛浓厚,价格波动剧烈,投资者盲目跟风炒作,易造成资金损失。
2、躲避监管,成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凶”:比特币在所谓的“暗网”(Dark Web)世界作为支付工具大行其道。“暗网”中充斥着各类严重违法犯罪活动。比特币发明的初衷之一就是躲避监管,具有匿名性、跨境流动便利等特征,已成为“地下经济”的首选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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