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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比特币法律论文

发布时间:2025-01-27 00:17:37

『壹』 一文看懂互联网区块链

一文看懂互联网区块链

一文看懂互联网区块链,要了解区块链,就不得不从互联网的诞生开始研究区块链的技术发展简史,从中发掘区块链产生的动因,并由此推断区块链的未来。下面让我们一文看懂互联网区块链。

一文看懂互联网区块链1

区块链的鼻祖就是麻将,最早的区块链是中国人发明的!区块链就跟麻将一样,只不过麻将的区块比较少而已,麻将只有136个区块,各地麻将规则不同可视作为比特币的硬分叉。

麻将作为最古老的区块链项目,四个矿工一组,最先挖出13位正确哈希值的获得记账权以及奖励,采用愿赌服输且不能作弊出老千的共识机制!

麻将去中心化,每个人都可以是庄,完全就是点对点。

矿池=棋牌室的老板抽佣。

不可篡改,因为说服其他三个人需要消耗太多算力和体力。

典型的价值互联网。我兜里的价值用不了八圈,就跑到他们兜里去了。

中国人基本上人手打得一手好麻将,区块链方面生产了全球70%~80%的矿机,并拥有全世界最多的算力,约占77%的算力

麻将其实是最早的的区块链项目:

1,四个矿工一组,先碰撞出13个数字正确哈希值的矿工可以获得记账权并得到奖励。

2,不可篡改。因为说服其他三个人需要消耗太多算力和体力。

3,典型的价值互联网。我兜里的价值数字货币www.gendan5.com/digitalcurrency/btc.html用不了八圈,就跑到他们兜里去了。

4、去中心化,每个人都可以是庄,完全就是点对点。

5、UTXO,未花费的交易支出。

还有另外一种赊账的区块链玩法,假设大家身上都没现金

细究一下,在大家达成共识时,我们看不到任何中介或者第三方出来评判丙赢了,大家给丙的奖励也不需要通过第三方转交给丙,都是直接点对点交易,这一过程就是去中心化,牌友们(矿工)各自记录了第一局的战绩,丙大胡自摸十三幺,乙杠了甲东风,记录完成后就生成了一个完整的区块,但要记住,这才只是第一局,在整个区块链上,这才仅仅是一个节点,开头说的8局打完,也就是8个节点(区块),8个区块连接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完整账本,这就是区块链。因为这个账本每人都有一个,所以就是分布式账本,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有人篡改记录,打到最后,谁输谁赢一目了然。

4个男士(甲乙丙丁)凑在一块打麻将来钱,大家都没带现金,于是请一美女(中心化)用本子记账,记录每一局谁赢了多少钱、谁输了多少钱?最后结束时,大家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结总账,但是如果这位美女记账时记错了或者预先被4人中的某人买通了故意记错,就保证不了这个游戏结果的公正公平合理性,你说是不是?那怎么办呢?如果你“打麻将”能用“区块链”作为游戏规则改编为如下:

4个男士(甲乙丙丁)凑在一块打麻将来钱,大家都没带现金,乙说让她带来的美女记账,甲说这位美女我们都不认识,于是甲乙丙丁4人一致约定每个人每局牌都在自己的手机上(区块链节点)同时记账(去中心化),最后打完麻将,直接手机上以电子货币结账时,大家都对一下记账的的结果,本来应该是一样的记账结果。

假设本来结果是甲手机上记的账:乙欠甲10元。但乙手机上的记录却是不欠,可是其余2人(丙、丁)和甲的记账一样,那还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规则结算,另外大家心里对乙的诚信印象就差评了,下次打麻将就不会带乙一起玩了。

除非乙预先买通(丙、丁)2人让其故意作假,但乙买通他们2人的代价是10万元(赖账10元的1万倍),那常理上乙只能选择放弃,因为做假成本太高了。

假设即使乙在打牌的过程中,偷偷愿意以高价10万元预先买通丙、丁做这笔巨亏的傻猫交易,但区块链的规则是按时间戳记账的,原来是下午1点钟记账乙欠甲10元的,即丙和丁下午3点钟再改账时,时间是不可逆的,只能记下午3点钟,那就又不吻合游戏规则了。

实际上在2017年博主已经开发出了一套麻将币

中国最早的区块链项目:四个矿工一组,最先从 148 个随机数字中碰撞出 14 个数字正确哈希值的矿工,可以获得一次记账权激励,由于分布式记账需要得到其他几位矿工的共识,因此每次记账交易时间长约十几分钟。

一文看懂互联网区块链2

一、比特币诞生之前,5个对区块链未来有重大影响的互联网技术

1969年,互联网在美国诞生,此后互联网从美国的四所研究机构扩展到整个地球。在应用上从最早的军事和科研,扩展到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互联网诞生后的近50年中,有5项技术对区块链的未来发展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1、1974诞生的TCP/IP协议:决定了区块链在互联网技术生态的位置

1974年,互联网发展迈出了最为关键的一步,就是由美国科学家文顿瑟夫和罗伯特卡恩共同开发的互联网核心通信技术--TCP/IP协议正式出台。

这个协议实现了在不同计算机,甚至不同类型的网络间传送信息。所有连接在网络上的计算机,只要遵照这个协议,都能够进行通讯和交互。

通俗的说,互联网的数据能穿过几万公里,到达需要的计算机用户手里,主要是互联网世界形成了统一的信息传播机制。也就是互联网设备传播信息时遵循了一个统一的法律-TCP/IP协议。

理解TCP/IP协议对掌握互联网和区块链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1974年TCP/IP发明之后,整个互联网在底层的硬件设备之间,中间的网络协议和网络地址之间一直比较稳定,但在顶层应用层不断涌现层出不穷的创新应用,这包括新闻,电子商务,社交网络,QQ,微信,也包括区块链技术。

也就是说区块链在互联网的技术生态中,是互联网顶层-应用层的一种新技术,它的出现,运行和发展没有影响到互联网底层的基础设施和通讯协议,依然是按TCP/IP协议运转的众多软件技术之一。

2、1984年诞生的思科路由器技术:是区块链技术的模仿对象

1984年12月,思科公司在美国成立,创始人是斯坦福大学的一对夫妇,计算机中心主任莱昂纳德·波萨克和商学院的计算机中心主任桑蒂·勒纳,他们设计了叫做“多协议路由器”的联网设备,放到互联网的通讯线路中,帮助数据准确快速从互联网的一端到达几千公里的另一端。

整个互联网硬件层中,有几千万台路由器工作繁忙工作,指挥互联网信息的传递,思科路由器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每台路由都保存完成的互联网设备地址表,一旦发生变化,会同步到其他几千万台路由器上(理论上),确保每台路由器都能计算最短最快的路径。

大家看到路由器的运转过程,会感到非常眼熟,那就是区块链后来的重要特征,理解路由器的意义在于,区块链的重要特征,在1984年的路由器上已经实现,对于路由器来说,即使有节点设备损坏或者被黑客攻击,也不会影响整个互联网信息的传送。

3、随万维网诞生的B/S(C/S)架构:区块链的对手和企图颠覆的对象

万维网简称为Web,分为Web客户端和服务器。所有更新的信息只在Web服务器上修改,其他几千,上万,甚至几千万的客户端计算机不保留信息,只有在访问服务器时才获得信息的数据,这种结构也常被成为互联网的B/S架构,也就是中心型架构。这个架构也是目前互联网最主要的架构,包括谷歌、Facebook、腾讯、阿里巴巴、亚马逊等互联网巨头都采用了这个架构。

理解B/S架构,对与后续理解区块链技术将有重要的意义,B/S架构是数据只存放在中心服务器里,其他所有计算机从服务器中获取信息。区块链技术是几千万台计算机没有中心,所有数据会同步到全部的计算机里,这就是区块链技术的核心,

4、对等网络(P2P):区块链的父亲和技术基础

对等网络P2P是与C/S(B/S)对应的另一种互联网的基础架构,它的特征是彼此连接的多台计算机之间都处于对等的地位,无主从之分,一台计算机既可作为服务器,设定共享资源供网络中其他计算机所使用,又可以作为工作站。

Napster是最早出现的P2P系统之一,主要用于音乐资源分享,Napster还不能算作真正的对等网络系统。2000 年3月14 日,美国地下黑客站点Slashdot邮寄列表中发表一个消息,说AOL的Nullsoft 部门已经发放一个开放源码的Napster的克隆软件Gnutella。

在Gnutella分布式对等网络模型中,每一个联网计算机在功能上都是对等的,既是客户机同时又是服务器,所以Gnutella被称为第一个真正的对等网络架构。

20年里,互联网的一些科技巨头如微软,IBM,也包括自由份子,黑客,甚至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分子不断推动对等网络的发展,当然互联网那些希望加强信息共享的理想主义者也投入了很大的热情到对等网络中。区块链就是一种对等网络架构的软件应用。它是对等网络试图从过去的沉默爆发的标杆性应用。

5、哈希算法:产生比特币和代币(通证)的关键

哈希算法将任意长度的数字用哈希函数转变成固定长度数值的算法,著名的哈希函数如:MD4、MD5、SHS等。它是美国国家标准暨技术学会定义的加密函数族中的一员。

这族算法对整个世界的运作至关重要。从互联网应用商店、邮件、杀毒软件、到浏览器等、,所有这些都在使用安全哈希算法,它能判断互联网用户是否下载了想要的东西,也能判断互联网用户是否是中间人攻击或网络钓鱼攻击的受害者。

区块链及其应用比特币或其他虚拟币产生新币的过程,就是用哈希算法的函数进行运算,获得符合格式要求的数字,然后区块链程序给予比特币的奖励。

包括比特币和代币的挖矿,其实就是一个用哈希算法构建的小数学游戏。不过因为有了激烈的竞争,世界各地的人们动用了强大的服务器进行计算,以抢先获得奖励。结果导致互联网众多计算机参与到这个小数学游戏中,甚至会耗费了某些国家超过40%的电量。

二、区块链的诞生与技术核心

区块链的诞生应该是人类科学史上最为异常和神秘的发明和技术,因为除了区块链,到目前为止,现代科学史上还没有一项重大发明找不到发明人是谁。

2008年10月31号,比特币创始人中本聪(化名)在密码学邮件组发表了一篇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在这篇论文中,作者声称发明了一套新的不受政府或机构控制的电子货币系统,区块链技术是支持比特币运行的基础。

论文预印本地址在http://www.bitcoin.org/bitcoin.pdf,从学术角度看,这篇论文远不能算是合格的论文,文章的主体是由8个流程图和对应的解释文字构成的, 没有定义名词、术语,论文格式也很不规范。

2009年1月,中本聪在SourceForge网站发布了区块链的应用案例-比特币系统的开源软件,开源软件发布后, 据说中本聪大约挖了100万个比特币.一周后,中本聪发送了10个比特币给密码学专家哈尔·芬尼,这也成为比特币史上的第一笔交易。伴随着比特币的蓬勃发展,有关区块链技术的研究也开始呈现出井喷式增长。

向大众完整清晰的解释区块链的确是困难的事情,我们以比特币为对象,尽量简单但不断深入的介绍区块链的技术特征。

1、区块链是一种对等网络(P2P)的软件应用

我们在前文提过,在21世纪初,互联网形成了两大类型的应用架构,中心化的B/S架构和无中心的对等网络(P2P)架构,阿里巴巴,新浪,亚马逊,网络等等很多互联网巨头都是中心化的B/S架构,简单的说,就是数据放在巨型服务器中,我们普通用户通过手机,个人电脑访问阿里,新浪等网站的服务器。

21世纪初以来,出现了很多自由分享音乐,视频,论文资料的软件应用,他们大部分采用的是对等网络(P2P)架构,就是没有中心服务器,大家的个人计算机都是服务器,也都是客户机,身份平等。但这类应用一直没有流行起来,主要原因是资源消耗大,知识版权有问题等。区块链就是这种领域的一种软件应用。

2、区块链是一种全网信息同步的对等网络(P2P)软件应用

对等网络也有很多应用方式,很多时候,并不要求每台计算机都保持信息一致,大家只存储自己需要的的信息,需要时再到别的计算机去下载。

但是区块链为了支持比特币的金融交易,就要求发生的每一笔交易都要写入到历史交易记录中,并向所有安装比特币程序的计算机发送变动信息。每一台安装了比特币软件的计算机都保持最新和全部的.比特币历史交易信息。

区块链的这个全网同步,全网备份的特征也就是常说的区块链信息安全,不可更改来源。虽然在实际上依然不是绝对的安全,但当用户量非常大时,的确在防范信息篡改上有一定安全优势。

3、区块链是一种利用哈希算法产生”通证(代币)”的全网信息同步的对等网络(P2P)软件应用

区块链的第一个应用是著名的比特币,讨论到比特币时,经常会提到的一个名词就是“挖矿”,那么挖矿到底是什么呢?

形象的比喻是,区块链程序给矿工(游戏者)256个硬币,编号分别为1,2,3……256,每进行一次Hash运算,就像抛一次硬币,256枚硬币同时抛出,落地后如果正巧编号前70的所有硬币全部正面向上。矿工就可以把这个数字告诉区块链程序,区块链会奖励50个比特币给矿工。

从软件程序的角度说,比特币的挖矿就是用哈希SHA256函数构建的数学小游戏。区块链在这个小游戏中首先规定了一种获奖模式:给出一个256位的哈希数,但这个哈希数的后70位全部是0,然后游戏者(矿工)不断输入各种数字给哈希SHA256函数,看用这个函数能不能获得位数有70个0的数字,找到一个,区块链程序会奖励50个比特币给游戏者。实际的挖坑和奖励要更复杂,但上面的举例表达了挖矿和获得比特币的核心过程。

2009年比特币诞生的时候,每笔赏金是50个比特币。诞生10分钟后,第一批50个比特币生成了,而此时的货币总量就是50。随后比特币就以约每10分钟50个的速度增长。当总量达到1050万时(2100万的50%),赏金减半为25个。当总量达到1575万(新产出525万,即1050的50%)时,赏金再减半为12.5个。根据比特币程序的设计,比特币总额是2100万。

从上述介绍看,比特币可以看做一个基于对等网络架构的猜数小游戏,每次正确的猜数结果奖励的比特币信息会传递给所有游戏者,并记录到每个游戏者的历史数据库中。

4、区块链技术因比特币的兴起产生的智能合约,通证、ICO与区块链基础平台

从上面的介绍看,比特币的技术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新技术,而是把原来多种互联网技术,如对等网络架构,路由的全网同步,网络安全的加密技术巧妙的组合在一起,算是一种组合创新的算法游戏。

由于比特币通过运作成为可以兑换法币,购买实物,通过升值获得暴利,全世界都不淡定了。抱着你能做,我也能做的态度,很多人创造了自己的仿比特币软件应用。同时利用政府难以监管对等网络的特点,各种山寨币与比特币一起爆发。这其中出现了很多欺诈和潜逃事件,逐步引起各国政府的关注。

区块链基础平台:用区块链技术框架创建货币还是有相当的技术难度,这时区块链基础平台以太坊等基础技术平台出现了,让普通人也可以方便的创建类“比特币”软件程序,各显神通,请人入局挖币,炒币,从中获得利益。

通证或代币:各家“比特币”、“山寨币”如果用哈希算法创建的猜数小游戏,产生自己的“货币”时,这个“货币”统称“通证”或“代币”。

ICO:由于比特币和以太币已经打通与各国法币的兑换,其他新虚拟币发币时,只允许用比特币和以太币购买发行的新币,这样的发币过程就叫ICO,ICO的出现放大了比特币,以太币的交易量。同时很多ICO项目完全建立在虚无的项目上,导致大量欺诈案例频发。进一步加深了社会对区块链生成虚拟货币的负面认识。

智能合约:可以看做区块链上的一种软件功能,是辅助区块链上各种虚拟币交易的程序,具体的功能就像淘宝上支付宝的资金托管一样,当一方用户收到的货物,在支付宝上进行确认后,资金自动支付个给买家货主,智能合约在比特币等区块链应用上也是承担了这个中介支付功能。

三、区块链技术在互联网中的历史地位和未来前景

1、区块链处于互联网技术的什么位置?是顶层的一种新软件和架构。

我们在前面的TCP/IP介绍中提到,区块链与浏览器、QQ、微信、网络游戏软件、手机APP等一样,是互联网顶层-应用层的一种软件形式。它的运行依然要靠TCP/IP的架构体系传输数据。只是与大部分应用层软件不同,没有采用C/S(B/S)的中心软件架构。而是采用了不常见的对等网络架构,从这一点说,区块链并不能颠覆互联网基础结构。

2、区块链想要颠覆谁?想颠覆万维网的B/S(C/S)结构。

它试图要颠覆其实是89年年诞生的万维网B/S,C/S结构。前面说过。由于89年年欧洲物理学家蒂姆· 伯纳斯· 李发明万维网并放弃申请专利。此后近30年中,包括谷歌,亚马逊,facebook,阿里巴巴,网络,腾讯等公司利用万维网B/S(C/S)结构,成长为互联网的巨头。

在他们的总部,建立了功能强大的中心服务器集群,存放海量数据,上亿用户从巨头服务器中获取自己需要的数据,这样也导致后来云计算的出现,而后互联网巨头把自己没有用完的中心服务器资源开放出来,进一步吸取企业,政府,个人的数据。中心化的互联网巨头对世界,国家,互联网用户影响力越来越大。

区块链的目标是通过把数据分散到每个互联网用户的计算机上,试图降低互联网巨头的影响力,由此可见区块链真正的对手和想要颠覆的是1990年诞生的B/S(C/S)结构。但能不能颠覆掉,就要看它的技术优势和瓶颈。

3、区块链的技术缺陷:追求彻底平等自由带来的困境

区块链的技术缺陷首先来自与它的对等网络架构上,举个例子,目前淘宝是B/S结构,海量的数据存放在淘宝服务器集群机房里,几亿消费者通过浏览器到淘宝服务器网站获取最新信息和历史信息。

如果用区块链技术,就是让几亿人的个人电脑或手机上都保留一份完整的淘宝数据库,每发生一笔交易,就同步给其他几亿用户。这在现实中是完全无法实现的。传输和存储的数据量太大。相当于同时建立几亿个淘宝网站运行。

因此区块链无法应用在数据量大的项目上,甚至小一点的网站项目用区块链也会吃力。到2018年,比特币运行了近10年,积累的交易数据已经让整个系统面临崩溃。

于是区块链采用了很多变通方式,如建立中继节点和闪电节点,这两个概念同样会让人一头雾水,通俗的说,就是区块链会向它要颠覆的对象B/S结构进行了学习,建立数据服务器中心成为区块链的中继节点,也用类浏览器的终端访问,这就是区块链的闪电节点。

这种变动能够缓解区块链的技术缺陷,但确让区块链变成它反对的样子,中心化。由此可见,单纯的区块链技术由于技术特征有重大缺陷,无法像万维网一样应用广泛,如果技术升级,部分采用B/S(C/S)结构,又会使得区块链有了中心化的信息节点,不在保持它诞生时的梦想。

4、从互联网大脑模型看区块链的未来前景

我们知道互联网一般是指将世界范围计算机网络互相联接在一起的网际网络,在这基础上发展出覆盖全世界的全球性互联网络称互联网,即是互相连接一起的网络结构。

从1969年互联网诞生以来,人类从不同的方向在互联网领域进行创新,并没有统一的规划将互联网建造成什么结构,当时间的车轮到达2017年,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虚拟现实,工业互联网等科学技术的蓬勃发展,当人类抬起头来观看自己的创造的巨系统,互联网大脑的模型和架构已经越来越清晰。

通过近20年的发展依托万维网的B/S,C/S结构,腾讯QQ,微信,Facebook,微博、twitter亚马逊已经发展出类神经元网络的结构。互联网设备特别是个人计算机,手机在通过设备上的软件在巨头的中心服务器上映射出个人数据和功能空间,相互加好友交流,传递信息。互联网巨头通过中心服务器集群的软件升级,不断优化数亿台终端的软件版本。在神经学的体系中,这是一种标准的中枢神经结构。

区块链的诞生提供了另外一种神经元模式,不在巨头的集中服务中统一管理神经元,而是每台终端,包括个人计算机和个人手机成为独立的神经元节点,保留独立的数据空间,相互信息进行同步,在神经学的体系中,这是一种没有中心,多神经节点的分布式神经结构。

有趣的是,神经系统的发育出现过这两种不同类型的神经结构。在低等生物中,出现过类区块链的神经结构,有多个功能相同的神经节,都可以指挥身体活动和反应,但随着生物的进化,这些神经节逐步合并,当进化成为高等生物时,中枢神经出现了,中枢神经中包含大量神经元进行交互。

四、关于区块链在互联网未来地位的判断

1、对比特币的认知:一个基于对等网络架构(P2P)的猜数小游戏,通过高明的金融和舆论运作,成为不受政府监管的”世界性货币”。

2、对区块链的认知:一个利用哈希算法产生”通证(代币)”的全网信息同步的对等网络(P2P)软件应用。

3、区块链有特定的用途,如大规模选举投票,大规模赌博,规避政府金融监管的金融交易等等领域,还是有不可替代的用处。

4、在更多时候,区块链技术会依附于互联网的B/S,C/S结构,实现功能的扩展,但总体依然属于互联网已有技术的补充。对于区块链目前设想的绝大部分应用场景,都是可以用B/S,C/S结构实现,效率可以更高和技术也可以更为成熟。

5、无论是从信息传递效率和资源消耗,还是从神经系统进化看,区块链无法成为互联网的主流架构,更不能成为未来互联网的颠覆者和革命者。

6、当然B/S,C/S结构发展出来的互联网巨头也有其问题,但这些将来可以通过商业的方式,政治的方式逐渐解决。

『贰』 浅谈比特币的发展

行情就是一个大舞台,不是所有的故事都可以陈述,人是需要的某种信念来激励和约束的,人静而后安,安而能后定。过去, 在 无憾中微笑,才美丽;博弈,在眼泪中微笑,才多姿;成败,在坚强中微笑,才精彩!

我相信有很多刚入币圈的的朋友仅仅知道比特币是一种货币,对于他的发展过程一无所知,其实这样并不是一个好的现象,了解一个币种其产生的过程局长觉得是有必要的,这对于你在币圈来说,会有更深刻的见解和认知!那么现在给朋友们科普一下比特币的由来。

一、萌芽期:(2008~2010)

2008年,美国雷曼兄弟公司破产,继而引发金融危机,蔓延到全球。

2008年10月31日,一个化名为中本聪(SatoshiNakamoto)的极客发布了一篇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比特币”这个概念第一次出现在世人面前。在这篇论文中,中本聪描述了一种分布式账本,以及比特币的点对点流通模式。

2009年1月3日,中本聪在位于芬兰赫尔辛基的一个小型服务器上挖出了第一批比特币,创始区块诞生,比特币横空出世。

然而,在最初的那段时间,这个奇思妙想成真后却并没有吸引很多人前来尝试,因为比特币的价值何在、比特币背后的技术是否值得信赖,这些问题人们仍然感到十分疑惑。所以,当时在比特币网络上挖矿的人非常少。

一个关键的时间点在2010年5月到来,一个名叫Laszlo Hanyecz的程序员用1万个比特币买了价值25美元的两份披萨。披萨事件在今天看来不可思议,人们会震惊于那1万个比特币竟然就只换来两份吃食。但是其意义却无比深远,因为这次交易,意味着比特币第一次拥有了价格和汇率,而且,这也是首个用虚拟货币支付现实商品的案例。7月,比特币首次被 科技 媒体Slashdot报道,吸引了大批用户。

自此,比特币才真正为人们所正视,进入了大众的视野。

中本聪等社区元老,并非如同之后那些将比特币视为利益工具的人,他们凭借的是对比特币的信任和自由主义的理想主义情怀,没有他们比特币或将明珠蒙尘。所以,说比特币是自由主义信仰的产物也不为过。

二、生长期:(2011~2014)

2011年,数字货币市场上开始出现其他币种,比如后来与比特币分庭抗礼的莱特币。由于比特币的技术代码都是开源的,所以很多币种的建立都是在比特币的代码基础上加以改制,这样诞生的币种后来就被称作为山寨币。大部分的山寨币也像比特币一样,只能用于挖矿和转账,没有其他的具体用例,所以在后来都纷纷没落了。

其中一些存活至今的山寨币,因为有具体的应用场景或者亮眼的技术,才没有被抛弃,如狗狗币、莱特币等,但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各类新兴项目的出现,也逐渐式微,变得边缘化了。

在这一年,还有另外两件大事发生,首先是Mark Karpeles接手比特币交易所门头沟(Mt.Gox),开始了它罪恶的一生;同年,暗网“丝绸之路”(Silk Road)建立,开始了比特币的黑暗轨迹。

由于市场上的比特币越来越多,交易量也随之增大,建立于2010的比特币交易所门头沟,一下子占据全球70%交易量份额,成为当时最大的交易所。但由于经营不善,门头沟的交易系统显得格外脆弱,几次三番维护优化依然无济于事,经常发生暂停提现与服务的事件。

2011年6月,门头沟受到第一次黑客攻击,但此后门头沟的经营者始终没能解决其交易系统的漏洞,多次被盗却隐瞒事实,不断用暂停服务和冻结交易以文过饰非。其平台上的比特币价格涨跌幅夸张,浮动区间非常大,而往往在这种时候门头沟就很容易出现问题,导致用户很难对自己的账户进行管理和操作。

2014年2月,门头沟上的比特币价格暴跌80%,用户却再一次很难将其提现;不久,门头沟一如既往地暂停了交易业务和提现功能。用户们蓄积已久的怒火终于爆发,但已无济于事,因为门头沟早已油尽灯枯,25日披露出其被盗85万个比特币的事实。

门头沟被盗85万个比特币,成为当时震惊全球的最大币圈新闻,也成为了比特币发展 历史 上难以抹去的一笔。门头沟破产之后,比特币价格骤降,而受到巨大损失的用户们也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之路。此事件一出,比特币市场受到了严重震荡,人们对于比特币和交易所的信任直降冰点,对比特币和区块链所宣扬的去中心化概念产生了严重质疑,整个行业开始笼罩在一片阴云当中。

比特币经历门头沟事件后元气大损,币价因之低迷了很久一段时间。两年后随着整个加密货币市场的回暖,比特币又焕发了勃勃生机;暗网也迎来了长达两年时间的稳定,其中流通的比特币,依然占据着整个比特币交易市场的最大份额。

三、扩容、分叉期:(2014~2017)

山寨币潮流之后,很多项目开始着眼于数字货币在点对点交易之外的应用,区块链对于应用领域的拓展开始了。比如受之前门头沟这种中心化交易所影响而诞生的第一所去中心化交易所比特股,采用全新的加密代码和共识机制,分发机制采用的也是当时新兴的ICO(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币发行),类似股市中的公开招股,将代币当做股票进行融资。

ICO最早出现在2013年,Mastercoin(万事达币OMNI)是最早进行ICO的区块链的项目之一,起初的ICO募集的正是市值最高的比特币。这种分发方式引起了后来无数项目效仿,但进行ICO的项目中,也普遍存在着良莠不齐的状况,很多项目都是骗局。

2014年,以太坊建立,开启了区块链2.0的里程,公链技术的发展和运用使得区块链和数字货币可以应用到更广阔的的场景当中。以太坊虽然使用PoW共识机制,但代币“以太坊”的分发也是以ICO的形式,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成为市值 仅此于 比特币的第二大数字货币。

比特币的拓展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损害了很多矿工的利益。比特币社区的中坚技术力量core开发组提出隔离见证(SegWit)的建议,经过当时开发人员和矿工的一致协商,最终达成了“香港共识”:先对一部分区块进行隔离见证,将非隔离部分扩容至2M在进行隔离。

ICO、分叉币的繁荣是整个区块链市场繁荣的一种表象,其中的乱象亦是 层出不迭 ,空气项目、空气币的产生令投机者眼花缭乱辨别不清。同时缺乏监管也加剧了这些乱象的产生和猖獗。

2017年年末,比特币的价格出现了暴涨,在12月18日达到了19299美元的峰值。作为数字货币之首的比特币,反映了整个加密货币市场的风向,故各种代币也随着大行情暴涨了一波。整个冬天,加密币市场都是一派春意盎然。

四、迷茫期:区块链3.0时代(2018)

2018年新年之后,高涨的行情开始回落,但回落了将近大半年也一直未见底,市场开始进入寒冬。在这一年里,比特币的市值也大幅度缩水,但比特币的网络依然在正常运行。

币圈很多人又开始了迷茫,很多项目也开始惶恐不安,但区块链技术始终未停下脚步,区块链3.0时代到来。除去金融和商业公链领域,区块链的触手开始向非商业领域延伸,进入向版权、数据、医疗、食品、租房等深入 社会 生活的各个领域。

虽然总体而言区块链行业仍属于初级阶段,但对于比特币来说,似乎已经垂垂老矣。比特币依然会平稳运行下去,但其应用场景的限制将会令比特币逐渐成为一种保值手段。

然而比特币自身的发展是否会停滞不前或者到此为止?总体而言,有人完全不担心,认为这就是比特币的最好归宿,它不仅仅是市值第一的流通币种,更是一种象征和信仰;而有人认为,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范围的不断拓宽,比特币会逐渐失去现在的地位,被后来的币种取代。

比特币的未来如何,难以断言。

五、十年:追捧与质疑并存

比特币经过将近十年的发展,也获得了全球范围的众多认可,有些国家已经接纳了比特币,将其视为与法币同等地位的一种支付方式。

即使受到了很多认可,但在不同的国家,对于比特币这样的数字货币依然采取着观望甚至抵制的态度。很多人认为比特币虽然有区块链技术作为支撑,但和目前乃至以后的技术相比,它在技术这一方面的价值正在逐渐降低;比特币并没有具体的应用场景作为支撑,终究是一场泡沫,有很多商业大佬,如巴菲特、马云等,都表现出了不看好的态度。

比特币这十年,追捧与质疑并存,有很多人后来改变了看法,认为它并不是一场骗局,也有很多人坚信,比特币依然是一场泡沫。但直到现在,比特币依然是数字货币市场的风向标,也依然是最广为人知的数字货币。

『叁』 关于数字货币最全面的一篇文章(上)

看点: 顺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浪潮、“去美元化”大背景下,数字货币要来了。

商务部近日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其中公布了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试点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据新华网消息,目前数字人民币已经完成了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将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新区、成都及未来的东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也就是说,如果顺利的话,北京2022年冬奥会上也许能“一睹芳容”。

其实,央行早在 2014 年便设立数字货币研究所,研究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性;2017 年末,经国务院批准,央行组织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等商业银行和中钞公司、上海票据交易所等有关机构共同开展数字人民币体系( DC/EP)的研发,并于 2018 年 2 月,上海票据交易所数字票据平台实验性生产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营;2019 年央行在召开下半年工作电话会议时,要求加快推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 DC/EP)研发步伐 。

那么,推出数字货币的背后原因是什么?

本期的智能内参,我们推荐国海证券和新时代证券关于数字货币的两份研究报告,揭秘数字货币的前世今生以及央行推出数字货币的背后逻辑。

1、数字货币原理及各国发展状况

数字货币是货币体系不断演进的必然结果,属于货币 4.0 阶段 。货币是人类发明除了文字之外的另一重要发明,在经历了物物交换、金银本位制之后,信用货币成为货币史上的重要跨越。

其中,最初的以物易物便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制度安排,但是由于交易效率极低,供需耦合难度较大,缺乏统一价值衡量标准,极大限制了人类的经济活动和贸易范围,因此逐渐被金银等贵金属所代替,这一交易体制在货币发展史上经历的时间较为漫长,由于存在天然损耗、币价不足额、缺斤短两、以次充好、劣币驱逐良币等现象,以国家信用为背景的纸币——纯信用货币开始出现,纸币不仅节约了发行成本,也克服了贵金属货币携带不便等难题,极大促进了近代史的贸易发展,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也成为可能。

如果说纸币实现了信用货币从具体物品到抽象符号的第一次飞跃,那么建立在区块链、人工智能、 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基础上的数字货币实现了信用货币由纸质形态向无纸化方向发展的第二次飞跃,数字货币并没有改变货币背后的信用背书,而是改变了货币的存在形式,至此,货币完成了商品货币——贵金属充当一般等价物——信用货币——数字货币的演进,因此货币存在形式的演进意味着货币体系运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数字货币是货币体系从商品货币向信用货币不断演进的必然结果。

数字货币不是电子货币的替代,根据发行者不同,数字货币可以分为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目前,关于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定义。按照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的定义来看,狭义的数字货币主要指纯数字化、不需要物理载体的货币;而广义的数字货币等同于电子货币,泛指一切以电子形式存在的货币,包括电子货币、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

根据发行者不同,数字货币可以分为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和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其中,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指中央银行发行的,以代表具体金额的加密数字串为表现形式的法定货币,它本身不是物理实体,也不以物理实体为载体,而是用于网络投资、交易和储存、代表一定量价值的数字化信息;私人发行的数字货币,亦称虚拟货币,是由开发者发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监管、在一个虚拟社区的成员间流通的数字货币,如比特币(Bitcoin)等。

广义数字货币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完全封闭的、与实体经济毫无关系且只能在特定虚拟社区内使用的货币,如虚拟世界中的 游戏 币;二是可以用真实货币购买但不能兑换回真实货币,可用于购买虚拟商品和服务,如 Facebook 推出的 Libra;三是可以按照一定比率与真实货币进行兑换、赎回,既可以购买虚拟商品服务,也可以购买真实的商品服务,如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是数字经济的货币发展形态。2020 年疫情以来,以“新投资、新消费、新模式、新业态”为主要特点的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 社会 平稳发展的重要力量。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虽然第一季度 GDP 同比下降了 6.8%,而数字经济领域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其中,电子元件、集成电路产量同比增长16%和 13.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13.2%,电子商务服务投资同比增长 39.6%。

在经受住了疫情带来的考验之后,我国数字经济进入了提速快速发展时期,亟需实现数据、技术、产业、商业、制度等协同发展,构建数字经济新型生产关系,通过要素市场改革进一步激发数字生产力,而数字货币基于节点网络和数字加密算法,是为了迎合数字经济发展需要,是其具体的货币发展形态。

数字货币建立在复杂网络理论基础,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充分体现了不可篡改和加密安全等特点,实现底层数字货币,中间层数字金融账户体系,覆盖了央行支付体系、商业银行、非银机构等垂直化总分账户体系,同时实现了各国央行的支付清算系统的互联互通,顶层数字身份验证体系等,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实现传统货币体系向数字货币体系的转变。

最早数字货币的出现可以追溯到 1982 年,美国计算机科学家和密码学家 DavidChaum 创立了 DigiCash,同时推出了两种数字货币系统:E-Cash 和 cyberbucks,这两种系统均基于 Chaum 的盲签合约建立的,能保持用户匿名且身份难以被追踪。但当时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且不能做到完全匿名,最终得以失败告终。

1996 年,著名肿瘤学家 Douglas Jackson 发起了有真正黄金的支持 E-gold,因此大受欢迎,甚至一度有希望在数百个国家吸引超过 500 万个用户。不幸的是,后来平台持续遭遇黑客攻击并且吸引了大量非法洗钱交易,该公司在 2009 年陷入了困境。

1998 年,一家莫斯科的公司推出了 Web Money 这一种通用数字货币,能够提供广泛的点对点的付款解决方案,涵盖互联网交易平台。它也是少数幸存的尚未加密的数字货币之一。时至今日,该货币仍被数百万人广泛的使用和接受。与此同时,它也可以转换为法定货币,如卢布,美元,英镑,甚至比特币。

2008 年 11 月,中本聪提出比特币的概念,并发布著名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文中首次出现区块链,能在不具信任的基础上,建立去中心化的电子交易体系。2009 年 1 月 3 日比特币正式诞生。比特币是一种 P2P 形式的虚拟加密数字货币,采用开源的区块链技术,将交易信息存储在分布式账本中,这使得破解网络几乎成为不可能;另外,其点对点的传输构建了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此后,比特币系统逐渐成熟,官方又陆续发布了新版本,增加了很多特性。

2013 年,以太币(ether)诞生,它基于以太坊技术衍生出的一种虚拟加密货币,是目前仅次于比特币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货币。以太币以区块链为基础,跟比特币类似,但使用的 科技 完全不同,是具有开源智慧合约(smart contract)功能的公共区段链平台,双方达成合约条款就能执行。2010 到 2014 年间,比特币多节点挖矿和点点币( PPcoin)诞生,在采矿方面发挥了作用。2013 年 8 月,德国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化。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私人数字货币,虽本质上不具备货币职能,但已对现行的货币与金融体系构成了巨大挑战,为应对这一挑战,各国央行正在积极研发或推行法定数字货币。早在 2013 年 Shoaib et al.就提出官方数字货币的概念,英格兰银行( BOE)2014年发布的报告明确以分布式账本技术(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作为数字货币的分类标准,一类是加密数字货币,即运用分布式账本技术生成的数字货币,并指出比特币是史上第一个加密数字货币;

另一类是非加密数字货币,以瑞波币为典型代表;随后国际清算银行下设的支付和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 CPMI)将法定数字货币定义为加密货币,根据存在形式是否基于央行账户,将法定数字货币分为央行数字账户和央行数字货币。根据国际清算银行( BIS)提出的“货币之花”模型,明确了央行数字货币的概念,即央行数字货币是一种数字形式的中央银行货币,且区别于传统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保证金账户和清算账户存放的数字资金。

▲“货币之花” 模型

数字货币与政府的关系相当复杂,各国政府既恐惧又好奇。各国对于数字货币的讨论、实验和试点将持续进行,因为如果有经济体开始使用数字货币,那将在全球产生溢出效应,因此各国经济体都将越来越重视这种新的现象和新趋势。

1、美联储 Fedcoin 项目 。 这是一种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可与美元进行等价兑换(即汇率是 1:1)。该货币协议与比特币有诸多相似之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 Fedcoin 中,有一个用户(美联储)拥有特殊权限,能够随意创建和撤销账簿使用权。二是发行数量不像比特币那样有一个事先定好的规则,而是可以像现金一样调整发行量。

2、 加拿大央行的 CADcoin 项目 。 这是一种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加拿大央行搭建了一个基于分布式账簿的大额支付系统, CADcoin 是在这个系统中使用的货币。近日在卡尔加里的内部介绍会上,加拿大央行展示了他们正在开发的电子版加元—CAD-Coin。这项代号为“Jasper”的创新初衷是帮助央行通过分布式总账 科技 发行、转移或处臵央行资产。多家加拿大主要的银行,包括加拿大皇家银行、 TD 银行及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均参与了该项目。

3、 瑞典央行的 eKrona 项目。 目前,瑞典正在逐渐转型为“无现金 社会 ”。数据显示,自 2009 年以来,瑞典纸币及硬币的数量已经下降了 40%,居民更倾向使用银行卡、智能手机和电子钱包来处理日常的各种交易。随着现金使用量持续减少,瑞典央行尝试为民众提供一种不通过零售银行等中介的支付方式。瑞典央行要求, eKrona 必须能够用于小额购买。由于目前尚未确定使用哪种技术, eKrona 有两种可能的形式,一种是存款货币单位(即个人直接在央行开户,而非在商业银行开户),另一种是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

▲海外各国或组织数字货币的最新动态

每个国家的金融体系和货币政策体制不同,是否需要采用央行数字货币利率这一新型货币政策工具,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海外各国又不想失去在数字货币占得一席之地的机会,所以出台的政策法规也是经常变换,时宽时严。

国际清算银行 。2015 年 11 月,国际清算银行发布《DigitalCurrencies》报告,详细介绍了数字货币作为零售支付手段的影响等内容;2018 年 3 月,国际清算银行发布《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对支付、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的报告,对中央银行数字货币的发行进行了分析。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2017 年 6 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发布了一份关于金融 科技 行业发展的报告《Fintech and Financial Services : Initial Considerations》,针对如何有效监管分布式账本技术( DLT)及以其为基础的数字货币提出了建议。2018 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和 20 国集团 G20 共同发布一份中期报告《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提出要对加密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形成的数字资产交易信息进行监管。

英国 。英国的财政委员会对加密算法进行了评估,认为他们目前不会对英国的货币或金融稳定构成风险。然而,加密算法确实给投资者带来了风险,任何购买加密算法的人都应该准备好丢掉所有的钱。

日本 。日本作为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市场,日本政府对数字货币的态度可谓是非常积极。从去年开始,日本就免除了数字货币交易的消费税,承认数字货币的合法性和货币属性。2017 年日本开始实施《资金结算法案》,承认数字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之后,日本金融厅( FSA)颁布《支付服务法案》,对数字货币交易所实施全方位监管。所有在日本境内运营的交易所必须获得财政部与 FSA 的牌照授权。

新加坡 。在新加坡政府对金融 科技 “不寻求零风险,不扼杀技术创新”的原则指导下,新加坡积极发展区块链技术,积极推动数字货币的发展,新加坡是亚洲区域内最支持数字货币发展的国家之一。由于新加坡的积极良好的制度环境,多家交易所选择在新加坡开展业务,例如 WBF EXCHANGE 就与新加坡政府合作密切。

2020 年 3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正式公布关于支付服务经营牌照的豁免企业名单,名单上的实体已取得豁免期内的特定支付服务或数字货币相关支付服务的许可证和经营权,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宝、亚马逊等大型机构的新加坡实体均在名单之列。

关于数字货币相关支付服务的豁免许可,包括币安、 OKCoin、 BitStamp、币信、Coinbase、 CoinCola、 TenX、 Upbit、 ZB 等近 200 家公司均可在正式下达牌照前以豁免状态合法运营。

泰国 。为了更好的监管数字货币行业, 2018 年 6 月,泰国颁布了《数字资产法》,宣布为合规加密货币交易所颁发牌照,开始实行牌照化管理。

澳大利亚 。由于金融犯罪不断增加, 2017 年 10 月,澳大利亚通过了《财政法案 2017 年修正案( 2017 措施 6)》, 2017 年底,正式通过了《反洗钱与反恐怖主义融资法案2017 年修正案》,明确了数字货币并不是货币资产,而是价值的电子表现形式。提供数字货币交易业务的机构,必须向澳大利亚交易报告和分析中心( AUSTRAC)提交申请,取得相应监管牌照与准入许可。交易所应根据反洗钱/CTF框架下的制度标准,对业务进行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评估。违规者将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或 500 英镑罚金,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或 2000 英镑罚金。

海外央行数字货币实践的启示 :

1)、 央行应加强对数字货币的监管。数字货币搭载在为更广泛的金融体系服务的基础设施上,从与现有金融体系的链接中获得合法性的外表,这是其明显的特性。在法律法规方面,中央银行的监管应该加强, 将数字货币与实体货币相分离,确保数字货币没有寄生在实体货币上。

中央银行应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挥“数字前线”的监管作用,禁止商业银行做出充当“比特币自动取款机”的不道德行为,同时,不允许这些数字货币与整个金融体系现有的基础设施共存,以保障支付系统正常运行。

2)、 技术方面需要加强。应适当地采用数字货币的新技术,来改进国家的金融服务,尤其是在一些新兴市场经济体的支付方面。新兴国家中央银行可能会从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实施中获得最大收益,主要是因为现有的财务流程和技术系统不是很高效,可以通过实施数字货币或其他基于区块链的应用程序来实现更大的金融包容性,运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可以提高效率,减少消费(零售)和银行间(批发)层面的跨境支付摩擦。而现金业务完全电子化之后,用户转场手机银行 APP 等线上渠道,那么银行之前的硬件渠道建设也将面临转型的考验。

3)、做好应对冲击的准备。数字货币由于自身的缺陷,不可能取代传统的货币,但其一旦全面发行,所带来的影响和冲击是难以预测的。因此,央行必须积极做好技术进步对金融冲击的相关准备。同时,披着合法外衣的数字货币搭载在为更广泛的金融体系服务的机构和基础设施上,可能形成严重的金融风险,威胁金融系统的稳定, 中央银行必须从公共利益出发做好数字货币带来的各种风险应对工作,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强对数字货币的监管,规范和引导数字货币及相关技术的发展。

2、 国内数字货币发展历程

人民币作为中国通行流通的央行货币已经历经 71 年。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人民币已经逐步实现电子化,迈入 2.0 时代。流通在银行等金融体系内的现金和存款早已通过电子化系统实现数字化,而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移动支付的大规模普及,让流通中的现钞比重逐渐降低。现在国人日常消费几乎不需要使用现钞。移动支付已经改变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带来快速便捷的支付体验。人们开始畅想未来的“无现金 社会 ”,中国也成为最接近无现金 社会 的国家之一。

但中国的移动支付更多是商业驱动,是一种货币的电子化支付手段,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数字“人民币” 。从贵金属到纸币替代贵金属充当货币,再到未来的数字化货币,是经济和 科技 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而随着网络通讯技术日益发达、 社会 交易活动日益频繁与活跃,加上民众购物消费习惯的变化及对货币流通安全性的考虑,人们越来越趋向于使用电子银行、电子支付而不愿携带纸币,因此,由央行提供比纸币更快捷、低成本的数字化货币媒介工具,是顺应时代发展之必需。

中国人民银行从 2014 年开始成立专门研究小组研究央行数字货币,至今已有五年。当前央行数字货币( DC/EP)为技术研发过程中的测试内容,数字人民币体系在坚持“央行-商业银行/-货币使用者”双层运营、 M0 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本完成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 并遵循稳步、安全、可控、创新、实用原则,先行在深圳、苏州、雄安、成都及未来的冬奥场景进行内部封闭试点测试,以不断优化和完善功能。

▲我国数字货币发展历程

当前我国对于法定数字货币处于内测阶段, DC/EP 采取“中央银行—商业银行”的二元投放体系以及“一币、两库、三中心”运行框架

“一币”指的是央行担保发行的 DC/EP,“两库”是指央行的发行库和商业银行的银行库:DC/EP 首先在央行和商业银行间发生转移,即 DC/EP 的发行与回笼,之后再由商业银转移到居民与企业手中。“三中心”则是 DC/EP 发行与流通的技术保障,包括登记中心、认证中心和大数据分析中心。

其中,登记中心负责记录发行、转移和回笼全过程的登记;认证中心负责对 DC/EP 用户的身份进行集中管理,这是 DC/EP 保证交易匿名性的关键;DC/EP 的一个关键是在于反洗钱、反偷税漏税和反恐怖融资等做出较大改进,大数据中心通过对于支付行为的大数据分析,利用指标监控来达到监管目的:

▲“一币、两库、三中心”运行框架

我国央行选择推出数字货币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义,可以说,央行选择推出数字货币不仅是顺应货币演进规律的必然选择,也是保护人民币主权地位的重要举措。具体来看:

1、 顺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浪潮 。由于纸币的发行、运输、存储等各个过程均耗费人力和物力,而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货币无纸化可以节省货币的发行和流通成本,给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带来便利。

另外,传统纸币不记名的特点使得监管机构无法掌握纸币的使用流通情况,利用纸币进行偷逃税、洗钱等经济犯罪是现实中无法避免的黑洞。央行数字货币可以实行可控匿名,在保证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同时,当发生违法犯罪事件时,数字货币的来源可追溯。因此,能够有效打击洗钱、逃漏税等违法行为,提升经济交易活动的透明度。

数字货币具备的快速流通性、便捷性、高安全性等特质均是传统纸币所不能比拟的。正如纸质货币最终替代了金属货币一样,货币无纸化也是大势所趋,是货币不断演进的必然结果。目前支付宝、微信、银联支付等已经实现了 M2 范畴的货币无纸化,而央行推出数字货币替代传统的纸币,可以实现 M0 范畴的货币无纸化,顺应了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浪潮。当然,所有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货币无纸化也将是一个逐步发展的漫长过程,这也是央行在起初可能只选择推出部分数字货币,替代部分纸币的重要原因。

2、 降低全球美元货币体系的不利影响 。20 世纪 70 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后,货币发行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美国凭借强大的军事、经济能力使美元成为全球最主要的储备货币。但美元在执行世界货币职能的过程中,美国获取了诸多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可能给其他国家经济造成各种负面影响,最明显的例子即美国可以通过发行美元向世界征收通货膨胀税。

而且,当今世界的三大金融系统 SWIFT、CHIPS、Fedwire 均被美国一家独揽, 不论是美元、欧元、日元还是人民币,美国都可以实时获取各国货币的资金交易信息,美国利用该金系统对许多国家和企业进行制裁的行为屡见不鲜,欧洲与其他国家怨声载道。目前,除了中国之外,欧盟、日本、俄罗斯等国家都在研究如何构建数字货币支付网络,以推动“去美元化”进程。

3、保护货币主权,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2019 年 6 月,Facebook 发布 Libra 白皮书,试图打造一种超主权的“世界货币”。Libra 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以一篮子银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债券为储备资产,为Libra 稳定币增信,最大限度地降低币值波动风险,其使命是“建立一套简单的、无国界的货币和为数十亿人服务的金融基础设施”。其中,一篮子货币中美元占50%,欧元占 18%,日元、英镑和新加坡元分别占 14%、11%和 7%,但是没有人民币。

由于 Facebook 在全球拥有 23 亿的用户,若 Libra 成功被广泛使用,Libra 跨境资金流动将不受限制,这也意味着在非储备国家可以随意使用 Libra 进行支付,那么,非储备货币国家的货币主权地位势必会受到影响。对于中国而言,人民币和外汇管理均会受到冲击,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也将受阻。因此,中国必须未雨绸缪,我国央行发行数字货币便是应对 Libra 的重要举措。

『肆』 概括《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论文的要点

概括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论文的要提示什么了?这个论文要提,你要去官方网搜索就得到答案了。

『伍』 求一篇关于法律论文

浅谈无效合同的情形及后果
合同无效的情形:
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具体而言: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之规定,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诈人因欺诈行为发生错误认识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础上产生的。
因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是行为人在他方有意的欺诈下陷于某种错误认识而为的民事行为。构成欺诈应具备如下条件:一是必须有欺诈人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是能使受欺诈人陷于某种错误,加深错误或保持错误的行为。主要表现情形有三种,即捏造虚伪的事实、隐匿真实的事实、变更真实的事实。二是必须有欺诈人的欺诈故意。欺诈故意是由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而使他人陷于错误,并基于此错误而为意思表示的故意。三是必须有受欺诈人因欺诈人的欺诈行为而陷入的错误。这里所说的“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传统民法认为,构成欺诈必须由受欺诈人陷入错误这一事实,受欺诈人未陷入错误,虽欺诈人有欺诈故意及行为,在民法上不发生欺诈的法律后果。四是必须有受欺诈人因错误而为的意思表示。所谓受欺诈人因错误而为的意思表示,即错误与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错误的认识必须是进行意思表示的直接动因,才能构成欺诈。五是欺诈是违反了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根据《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的规定,所谓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相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也是影响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胁迫构成应当具备如下条件:一是必须是胁迫人的胁迫行为。所谓胁迫行为是胁迫人对受胁迫人表示施加危害的行为。胁迫行为在《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9条已规定清楚。二是必须有胁迫人的胁迫故意。所谓胁迫故意,是指胁迫人有使表意人(受胁迫人)发生恐怖,且因恐怖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意思。即包含两层含义:须有使受胁迫人陷于恐怖的意思和须有受胁迫人因恐怖而为一定意思表示的意思。三是胁迫系属不法。所谓不法,情形有三种:有目的为不法,手段也为不法者;目的为合法,手段为不法者;手段为合法,而目的为不法者。四是须有受胁迫人因胁迫而发生恐怖,即受胁迫人意识到自己或亲友的某种利益将蒙受较大危害而产生恐怖、恐惧的心理。若受胁迫人并未因胁迫而发生恐怖,虽发生恐怖但其恐怖并非因胁迫而发生,都不构成胁迫。五是须有受胁迫人因恐怖而为意思表示,即恐怖和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系,这种因果关系构成,只需要受胁迫人在主观上是基于恐怖而为意思表示即可。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五个要件,方可构成胁迫。
依《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损国家利益时,该合同才为无效。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方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诸如,债务人为规避强制执行,而与相对方订立虚伪的买卖合同、虚伪抵押合同或虚伪赠与合同等;代理人与第三人勾结而订立合同,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行为,亦为典型的恶意串通行为。该类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因而也具有违法性,对社会危害也大、是故,《合同法》将《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第(4)项所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纳入到无效合同之中,以维护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维护正常的合同交易。
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一是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二是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三是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恶意串通所订立的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条规定的一般的绝对无效合同的原则处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条的规定,将双方当事人因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个人。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当事人实施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当事人在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上,并不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这个形式并不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目的,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而是通过这样的合法形式,来掩盖和达到其真实的非法目的。因此,对于这种隐匿行为,应当区分其外在形式与真实意图,准确认定当事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的效力。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件:一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禁止的;二是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三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采用了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目的进行了掩盖。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合同法解释》第4条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的合同,当事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所为,还是过失所致,均则非所问。只要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就确认该合同无效。笔者认为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精神,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原则可概括为:法律、行政法规明文规定合同为无效的,则该合同无效;反之,则了合同有效。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一)合同无效追溯既往的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由此可见,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其结果是该合同自始无效。这就是合同无效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无论是绝对无效的合同还是相对无效的合同,均是如此。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合同的部分内容无效,而其他能够独立存在的部分的内容仍符合有效要件时,那么无效部分被确认无效后有效部分继续有效,但其前提是有效部分能够独立存在,其与无效部分并无牵连关系,如果确认合同部分无效将影响有效部分的效力时,合同仍应当全部无效。)如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金担保条款时,若约定定金的比例超过合同总标的额的20%时,则超过部分无效,而并非是定金条款全部无效。此即为合同部分无效。又如行为人为倒卖金银、枪支弹药而订立的合同,该合同内容在性质上已根本违反了法律规定,因而应确认整个合同无效。
(二)合同无效不影响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
《合同法》第57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认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面的条款的效力。”该条款表明,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因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而失去其效力。
“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主要包括如下儿种形式:一是仲裁条款。仲裁条款是仲裁协议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用仲裁方式解决双方争议的条款。我国对合同争议采取或裁或审制度,仲裁条款有排除诉讼管辖的效力。二是选择受诉法院的条款。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三是选择检验、鉴定机构的条款。四是法律适用条款。五是关于协商解决争议的条款。
(三)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
第一,单方返还。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原来交付的货币,返还的就应当是货币;原来交付的是财物,就应当返还财物。
第二,双方返还。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
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3.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贪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有损害事实存在(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第58条的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
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
4. 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合同法》第59条具体规定了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发生追缴财产的法律后果,即将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取得的财产追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失的集体、第三人。收归国有不是一种民法救济手段,而是公法上的救济手段;一般称为非民法上的法律后果。依《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的解释,应追缴财产包括双方当事人已经取得的财产和约定取得的财产,体现了法律对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范的惩戒。

『陆』 比特币是什么

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并于2009年1月3日正式诞生。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虚拟的加密数字货币。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与所有的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典:应用版》

『柒』 什么是比特币比特币如何产生的

首先我们要知道,比特市不是政府发行的,不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它是从2009年才开始有的,它通过P2P分布式网络来核查重复消费,比特币通过下载客户端可以制造比特币,不存在伪造行为,它是通过一套密码编码通过复杂的算法产生的,每四年比特币的数量会减半,所以比特币很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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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比特币在现实生活中也在应用,如:四川芦山地震时中国第一次允许用比特币作为捐赠物,其实也就是从那时起比特币才开始火热起来,大家很好奇比特币是什么东西,才开始认识这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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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如何得到比特币呢?其实大家也知道有两种方法:

一种方法就是到网络市场上去买,根据与人民币的换算去购买,现在差不多,一比特币要换5000多元人币吧。

另外一种方法就是通过下载客户端进行计算特定数量的数学问题来获得比特币。

其实第二种方法也并不是这么容易就能够获得的,也需要很大的成本才能赚到,我的一个朋友运行了几天才赚到0.0016比特币,很难,可能与方法,电脑也有一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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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很多人用比特币进行投资,其实说实话也在用这个东西投资还有一定的风险的,国家现在还没有承认这个东西的合法性,现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在网络上进行交易,也有一部分人用于黑市交易,最近一段时间内比特币肯定会升值,但是就要看下一步政府怎样对网络进行监管,因为现在网络监管很滞后,网络上产生的很多问题,现实中没有人去解决,可能政府现在也是心有余力不足,没有找到合适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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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一下,目前全球没有一个统一的货币在运行,也都通过兑换的形式进行操作的,如果比特币能够担当这个重任的话,势必是个好事情,现在通过虚拟的形式比特币已经可以买到现实生活中的所有的东西了,尽管政府现在还不承认,但是它已经很现实的存在了。但是很多人认为比特币是一个阴谋,是用后人的精力或财力为前人做事。也就是说现在我们对比特币这么热衷其实钱早被最早的人赚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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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与QQ币的区别:

比特币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或公司或团体,它广泛的存在于网络当中,目前可以和任何一个国家的货币进行兑换,现在各个国家对它都很重视,虽然没有成为法定货币。

QQ币属于腾讯公司,现在腾讯公司大力推广这个QQ币,其它团体或公司很少有推广这个东西,因为这样不会给它带来任何利益。

,但近几周币值一路高涨,直至4月10日创出266美元的峰值之后,该币币值便出现一轮暴跌,盘中一路下跌至105美元,跌幅高达61%。比特币是什么?比特币有什么价值?很多人在谈论这一虚拟货币。意见分为两派:一派认为,比特币似乎就是一种庞式骗局;另一派则认为比特币是一种创新。

但还有一类人,还根本不太了解何谓比特币——而这部分人,可能是绝大多数。

接下来,我们借用 科技 博客网站Business Insider的一篇文章,来给大家做一下入门级普及:这让人疯狂的货币是什么货。它与真实货币又有哪些区别呢?

(1)比特币是什么?

比特币出现与2008年,是一种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数字世界使用的货币,它不属于任何国家和金融机构,并且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兑换它。

(2)比特币的起源

2008年,有人用笔名“中田聪(Satoshi Nakamoto)”发表了一篇论文,论文中描述了比特币的使用方法,1年后,比特币的首笔交易完成。

(虎嗅注:据福布斯中文网这篇文章称,这位采用日本名字的神秘人物已经消失在网络。没有人知道他是否真的是日本人,还是一个庞大的机构。《连线》从他的行文措辞推测,他有可能出生于美国,甚至有可能是Google公司或美国国家安全局的一个神秘小组的代号。)

(3)比特币从何而来?

用户可以买到比特币,同时还可以使用计算机依照算法进行大量的运算来“开采”比特币。在用户“开采”比特币时,需要用电脑搜寻64位的数字就行,然后通过反 复解谜与其他淘金者相互竞争,为比特币网络提供所需的数字,如果用户的电脑成功地创造出一组数字,那么就将会获得25个比特币。

由于比特币系统采用了分散化编程,所以目前在每10分钟内只能获得25个比特币,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币上限将会达到2100万。换句话说,比特币系统是能够实现自给自足的,通过编码来抵御通胀,并防止他人对这些代码进行破坏。

(4)比特币值多少钱?

在刚刚出现的时候,比特币几乎一文不值,1美元平均能够买到1309.03个比特币,但如今1比特币的价值相当于135.3美元,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登陆Preev网站了解比特币的实时报价。

(5)比特币能否兑换现金?

答案是肯定的。你只需与比特币交易机构取得联系即可完成兑换,其中Mt. Gox是目前最为流行的比特币交易平台,不过现在该平台仅通过一款应用程序接纳新成员。除此之外还有几家规模较大的交易所,能够进行比特币兑换和交易。

(6)比特币为何要匿名?如何实现匿名?

比特币之所以匿名是因为它们是建立在一个分散化的系统之上的,比特币是完全独立存在的,外界无法通过某种核心基础设施来关闭它。

“匿名”对于那些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和所购置的商品或服务联系在一起的人来说是非常受用的,外人所看到的无非是你的比特币钱包地址和一串随机的文字和数字等信息,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能够辨认个人身份的信息。同时对于相对偏执的用户来说,还可以免费创建多个新钱包。

(7)比特币能做什么?

此前曾报道称不法分子利用匿名的比特币来购买毒品和枪支等非法商品,但其实有很多合法的商家如今也接受比特币交易,比如豪生连锁酒店(Howard Johnson)就乐意接受比特币付费,而BitElectronics更是一家只接受比特币的消费电子产品商店。

(9)比特币合法吗?

比特币并不是真实货币,它不像纸币和硬币那样代表一定的价值。目前美国政府并担心比特币可能会对金融市场造成的影响,因为只需通过制订对应的法案就能对其进 行管理和控制。相对于曾经出现的“自由美元”来说,后者是1998和2009年之间所出现的一种能够替代实物的流通型货币,而其创造者伯纳德·冯·诺特豪 斯(Bernard von NotHaus)也在2011年因自行制造、占有和销售货币被判有罪。

目前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到关于比特币的信息,Bitcoin subreddit和Bitcoin Magazine都是获得比特币的消息源。来源于虎嗅网

1.资本相对集中

全球资本集中在政府机构以及个体金融机构系统中,资金高度集中的同时带来了一系列的分布不平衡。资产持有不公、分配不公以及由此衍生出一系列的暴动等等,不断冲击着这种集中制度,无政府组织为了对抗这种政府集中制度,不断寻找新的资金分管方法。这种出于不信任中心体系而出现的对抗行为,最终推动了信任机器的开动。

2.区块链雏形

直到2008年一位化名为“中本聪”的学者发表了一篇名为《区块链: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区块链由此得以命名。次年1月,一串程序代码出现,编程的技术至今无法破解,这一代码为区块链的问世提供了雏形。“中本聪”由此创建出比特币创世区块,并产生第一笔50枚的比特币奖励。区块链的问世同样预示着信任机制的出现,不再依靠集中制度来完成区块的创造和拥有。区块链的内涵不仅仅是比特币或者某种数字货币,它还包括智能合约等一系列基于信任的应用。

3.产生平等

因此,区块链以及比特币可以说是一群不信任中心化机构和现存金融体系的互联网产物,用先进的技术对抗全球的现行货币体制。区块链的诞生垫付了传统的资金持有市场,产生公平、公正、相等的持有权利,因而得到国外无政府组织者的青睐,并在国外盛传。

4.核心思想

单区块链拥有的核心思想是,由中心化的体系来保证某种东西的价值是不可信的,再区块链系统中,每一个节点只需要根据自身的利益行事,才能保证系统安全。

北京时间2009年1月4日,白皮书的作者中本聪在位于芬兰赫尔辛基的一个小型服务器上,亲自创建了第一个区块——即比特币创世区块,并获得了第一笔50枚比特币的奖励,第一个比特币就此问世。

关于比特币

2010年5月22日,早期比特币爱好者——美国程序员拉兹洛希望能用比特币交换实物商品,他在一个比特币论坛发帖说:希望用10000个比特币交换2个价值25美元的披萨。一位英国志愿者与拉兹洛达成交易,获得了10000个比特币的报酬。这是比特币第一次有了价格,在整个加密社区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人们为了纪念这次交易,把每年的5月22日称为“比特币披萨日”,比特币爱好者们聚在一起吃披萨庆祝。以现在比特币的比特币价格计算,当时的2块披萨价值约3亿人民币,买披萨的拉兹洛哥哥哭晕在厕所。

每小时全球能产生6个数据块,每4年就能产生21万个数据块;然后对数据块的报酬进行递减式支付,第一个4年支付每个数据块50比特币,第二个4年支付每个数据块25个比特币,第三个4年支付每个数据块12.5个比特币,以此类推......最后总的比特币数量就是--21万X(50+25+12.5+6.25+3.125+...) = 2100万。括号里数字相加的总合近似一百,到2040年,比特币总数达到2100万枚。

一、比特币病毒再次让它成为焦点

5月12日,全球突发比特币病毒疯狂袭击公共和商业系统事件!

英国各地超过40家医院遭到大范围网络黑客攻击,国家医疗服务系统(NHS)陷入一片混乱。

中国多个高校校园网也集体沦陷。

全球有接近74个国家受到严重攻击,比如:英国、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俄罗斯和乌克兰等。

受到感染后,勒索软件通常会将用户系统上所有的文档、邮件、数据库、源代码、图片、压缩文件等多种文件进行某种形式的加密操作,使之不可用,或者通过修改系统配置文件,干扰用户正常使用系统,使系统的可用性降低;

在用户心急如焚想要开启文档时,勒索软件就会通过弹出窗口、对话框或生成文本文件等的方式,向用户发出勒索通知,要求用户向指定帐户汇款(支付比特币赎金)来获得解密文件的密码,或者获得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方法。

二、讲讲比特币的起源

比特币(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Satoshi Nakamoto)在2008年的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中文版)》提出。2009年,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

它是一种总量恒定2100万的数字货币,和互联网一样具有去中心化、全球化、匿名性等特性。向地球另一端转账比特币,就像发送电子邮件一样简单,低成本,无任何限制。

比特币因此被用于跨境贸易、支付、汇款等领域。

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

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

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

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

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

从比特币的本质说起,比特币的本质其实就是一堆复杂算法所生成的特解。特解是指方程组所能得到无限个(其实比特币是有限个)解中的一组。而每一个特解都能解开方程并且是唯一的。以人民币来比喻的话,比特币就是人民币的序列号,你知道了某张钞票上的序列号,你就拥有了这张钞票。而挖矿的过程就是通过庞大的计算量不断的去寻求这个方程组的特解,这个方程组被设计成了只有2100万个特解,所以比特币的上限就是2100万个。

比特币之所以这么火,就是有了货币特征后,可以被全世界所接收,交易,储存。形成了它独特的生存环境。

二、比特币是数字黄金

比特币由于广阔的前景和巨大的遐想空间,自2009年诞生后价格持续上涨,2011年币价达到1美元,2013年最高达到1200美元,超过1盎司黄金价格,有“数字黄金”的美称(目前币价约450美元)。

比特币可以用来兑现,可以兑换成大多数国家的货币。

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币购买一些虚拟物品,比如网络 游戏 当中的衣服、帽子、装备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币购买现实生活当中的物品。

在诞生后,比特币作为一种前所未有的新型货币,经历了无数的市场考验和技术攻击,始终屹立不倒。

现在比特币已成长为一个在全球有着数百万用户,数万商家接受付款,市值最高达百亿美元的货币系统。

西维吉尼亚州民主党参议员乔·曼钦(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国联邦政府多个监管部门发出公开信,希望有关机构能够就比特币鼓励非法活动和扰乱金融秩序的现状予以重视,并要求能尽快采取行动,以全面封杀该电子货币。

三、我国的比特币交易平台

我国也有交易比特币的三大平台,它们分别是火币网、币行、比特币。

2017年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市金融办等对比特币中国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该企业是否未经许可或无牌照开展信贷、支付、汇兑等相关业务;反洗钱制度落实情况;资金安全隐患等。2017年1月12日,央行营业管理部也在北京进驻“火币网”、“币行”等交易平台。

2017年1月24日中午12:00起,中国三大比特币平台正式开始收取交易费。

目前互联网上出现了大量由骗子公司控制发行的虚拟币,号称是比特币的模仿改进者,但实际上是传销或庞氏骗局(例如珍宝币、维卡币、摩根币等),或虽然不是纯粹的骗局,但被庄家高度控盘(例如鲨鱼币、谷壳币等)。

这些骗子币与比特币的最大区别在于:比特币不属于任何人或组织,是一个无人控制的,去中心化运行的货币。而这些骗子币有明确的发行方,并被发行方完全控制。骗子币虽然也叫“币”,但和比特币完全是两码事。

和开放代码的比特币不同,大部分骗子币都不开放代码,或者干脆连代码都没有,只是网站上的一个数字,发行方想改多少就有多少。

骗子币往往有人卖力发帖推广,一般用上下线拉人头的手段吸纳资金。

一个最简单的判断方法是,如果XX币由号称“实力雄厚”的XX公司发行,有着广阔的前景,并保证投资/挖矿收益高,许诺能涨能赚钱,要你花钱购买,那100%是骗子币。

尽量用简单的语句来讲讲,希望你能看懂。

在过去的一些时间里,或许你听到比特币这个词已超过1000次了,但仍然无法理解,比特币究竟是什么?

简而言之, 比特币是一种可以轻松存储和传输的加密文件,这是一种加密货币 ,它是第一种也是最大的加密货币。

今天的比特币价格大概是每个五万左右(最高到了13万),你一定会问,凭什么要为这样一段代码支付高额的真金白银?

故事是以一个以物易物的方式开始的,第一批比特币交易是在论坛上通过讨价还价实现,比如其中就有一笔交易是这样:用10000比特币购买两块比萨饼。

比特币的核心是一种新的数字资产形式,它是通过无与伦比的加密组合和点对点网络创建的。那么它如何为我们提供价值?

如果你要汇钱到国外,无论通过银行电汇或网上服务,你都必须支付一定的银行服务费或交易费用,事实上,资金只是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可为什么你会损失一定的钱呢?

但比特币就不一样了。它不属于任何国家或机构或个人,它不受监管,任何有互联网连接的人都可以得到它,你只需点击几下鼠标,它就可以自由转移到世界任何地方。

或许你又会问,怎么保证它的安全性,这不是一个骗局呢?这不得不提到一个专业名词:区块链,它是比特币所依赖的基础技术。你可以把它当作是分类帐本,记录着网络上发生的每一笔交易,所有上网的人都可以访问,当任何人发起新的交易(发送或接收比特币)时,交易将通过区块链进行验证。区块链最大程度地解决了人与人之间信任的问题。

比特币类似于黄金,可以认为是数字黄金,比特币的供应量有限(最多2100万个,目前已开采1670万),挖掘将变得越来越困难。正是由于供应有限,许多人认为这是一种价值储备。因此挖矿(增加新的比特币)和投资比特币成为近一年非常热门的话题。

由于比特币的影响越来越大,世界各国政府已经介入,规范比特币交易,以便它可以成为金融体系中较为成熟的一部分。在中国,已经明令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以规避比特币交易中间的一些违法行为。

比特币与人民币,美元,英镑等货币不同,比特币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而且是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像Q币也是虚拟币,但它是中心化的,也就是说它是受到监管的,而比特币不同,比特币是去中心化的虚拟货币,也就是说它不受中心监管的,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我个人而言,这就是美国收割羊毛的工具。大家都不要碰它

2008年,中本聪发表题为“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的白皮书,从此宣告了比特币的诞生。 首先请留意白皮书的标题核心“点对点”和“电子现金”。

1.什么是“点对点”

点对点就是指比特币系统不需要一个特定的服务器,例如我们登陆微信,需要连接腾讯的微信服务器,登陆淘宝,需要连接阿里的淘宝服务器,但是如果这些中心化的服务器关闭了怎么办呢?其答案就是我们没办法登陆微信或者是淘宝了。而比特币“点对点”的网络结构,并不依赖某个或者是某一群特定的服务器,可以这样理解,比特币系统,每一个参与者既是用户也是一部“服务器”,因此某个组织或者某个人是无法控制比特币的,也无法篡改比特币交易记录的。所以说比特币是“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

2.电子现金

顾名思义,比特币从诞生那天起就有取代传统货币的野心,想成为未来真正的货币,按照中本聪的算法设计,比特币的总量是恒定的,总共2100万个,比特币发行不依靠某个机构,它是依据特定的算法进行计算产生,产生过程也称为“挖矿”。同时比特币每四年“产量”减半,因此比特币不会面临货币超发的现象。目前房价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就是货币超发。在2008年,中国的广义货币M2总量只有47万亿,而现在在2017年已经达到了174万亿,货币总量就增加了近3倍,这也是过去10年全国房价实际涨幅平均达到3倍以上的主要原因。

比特币(BitCoin)是一种数字货币。比特币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9年提出。

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并且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币的总数量非常有限。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所以比特币是不会出现通货膨胀的。


2010年5月22日,美国佛罗里达州杰克逊维尔的程序员Laszlo Hanyecz,用 10000 BTC 购买了价值25美元的披萨。这是现实世界中第一笔比特币交易。

由于比特币流通交易的匿名性,在全球的暗网里被广泛使用,被用于购买枪械、毒品、杀人等犯罪行为。

比特币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人们对它的认可,如果某一天全世界的人全部不认可比特币,那么比特币也就不再有任何价值,只会成为一串代码。

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

衍生出来的虚拟货币。

因为数量有限,每年产生的货币都在大幅度减少,所以价值很高,

再加上炒作等商业手段,比特币的价格起伏不定!

区块链技术,简单来说,就是去中心化,

不再以政府等机关为中心,人人都可以成为中心,

或许再未来就会以一种新的方式,

人们进行交易,越过政府等相关部门,

区块链技术就是提供这样的一种环境!

类似于比特币这种的虚拟货币,

已经出现很多了。

例如以太币等,

通俗来讲就是不同的公司利用区块链技术研发出来的,按照一定的无法更改的算法,产生的一种虚拟货币,而且再源源不断的产生,只是数量慢慢减少,一直到无穷小。

现在国内的一些企业。也在推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 游戏 。

莱茨狗啊。等。

都是一种方式,会产生他们自己的虚拟货币。

通过让莱茨狗进行所谓的工作等。

来产生虚拟货币,实行算法的计算,

而且数量会越来越少。所以会有升值现象的发生。

只是目前国内虚拟货币的价值还没有那么高,需要慢慢涨。

有兴趣的人可以注册一下,玩起来。

当然之所以区块链技术会提供安全的环境。

是因为它会收集你的信息。而且是无法更改的事实。

所以人们才会通过区块链技术的产生而绝对的信任,从而提供一个前所未有你大环境!

随着 比特币的大涨 比特币再度成为热门谈资,关于这种神奇货币的 故事 和 段子也再度被人挖出来。

马上就有土豪出来拉仇恨了:“好几年之前花了三十万买了4000个比特币,在上周的时候找回来了。真是明天与意外哪个先来。”

当然,有人得意就有人失意,高晓松最近就发了条微博说,老哥们儿几年前和他一个同学一起以几毛钱一个的价格,买了两万个比特币,当时他俩为防对方单独买卖,设计了一个复杂的密码,两人各记一半,只有两人一起输密码才能登录。结果去年他的同学去国外 旅游 出车祸去世了。今天比特币涨到了19340美元一个。他以半百高龄又去创业了。


那么,究竟什么是比特币呢?

比特币本质上就是一堆复杂算法所生成的特解。特解是指方程组所能得到无限个(但是比特币是有限个)解中的一组。而每一个特解都能解开方程并且是唯一的。通俗来说:比特币可以看作,有一个发明了一个方程式,而这个方程式有2100万的解,但是解开这个方程式需要巨大的运算能力,如果你猜对了这个方程式就可以获得一个解,这个解就是比特币。

拿人民币来比喻的话,比特币就相当于人民币序列号,你知道了纸币上的序列号,你就拥有了这张钞票。

又有人问了,凭什么我知道了号码,这钱就是我的?如果我把钱花出去,脑子里还记着号码,那钱不还是我的?

不行。

比特币网络是一个在线系统,离开了比特币网络一点用处也没有,换句话说,把比特币比作下片的种子,比特币网络比作下载用的网络,没网了,留你一大把种子也下不到啥!

比特币网络被设计成了一种分布式存储数据库,数据库面向所有人公开:每一个比特币钱包都是一个节点,这些节点用类似于 BT 下载的 P2P 网络相连,记录着全世界所有人比特币钱包里的数据。

每当你发起一次交易的时候,都会向整个比特币网发出广播:

“我是节点 A,有特解 123,现在要转账给节点(钱包)B”

其他节点收到这个信息与自己的本地数据库进行比对,回应:

“经过计算,这确实是个解,而且我看到了 A 是有 123,B 节点也存在,我承认这笔交易。”

当确认的节点数达到一定量的时候,交易就OK了。

接下来,越来越多的节点收到了这个消息,并且没有人提出异议,这个交易记录就被整个比特币网络所接受,从此特解 123 成为了 B 钱包里的所有物。

但是,比特币网络有一定的容错机制,可以保证即便是有一定的欺诈者和捣乱者也不会影响到整个网络的运转。

为什么这么多人投机逐此利呢?

以往比特币还是作为互联网的虚拟货币存在,但是在现在越来越具有现实货币的一些支付功能,这就导致许多新兴的矿工出现。

所谓矿工就是采购市面上的主流显卡配置,然后再备上矿机,将众多显卡放在一起,进行集成运算,一般来说,主流的显卡配置,例如GTX1060,在一个月内就可以回本,也就是在一个月之后就是处于一个纯利润的空间,这也是为什么许多的矿工对此趋之若鹜。

如果发生矿难,也就是比特币大量贬值,矿工就会将手里的显卡快速出手,导致市面上许多翻新的显卡和二手显卡。对于众多矿工来说,显卡较为保值,这是一个稳赚不赔的生意。

但是,比特币没有信用背书,只有稀缺唯一性,比特币是投机的好品种, 比特币价格波动大,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 却不是好的属于普通人的投资的渠道。

毕竟比特币的性质与其他资产不同,未来究竟是不是泡沫,会不会破灭,这是完全未知领域。比特币带来的一市场乱象,影响国内经济的正常运行,所以央行才会如此打击比特币的热潮。

用一句话来总结,这玩意就是在美元无法大幅度薅羊毛的情况下,美帝新创制的吸引资本回流的工具。

『捌』 比特币是谁发明创造的

比特币的发明者是居住在美国加州的中本聪,中本聪于2008年发表了一篇名为《比特币:一种点对点式的电子现金系统》的论文,描述了一种被他称为“比特币”的电子货币及其算法。
在2009年1月3日,世界上第一批比特币诞生,数字货币也正式诞生,数字货币直到2013年年底价格才飞速上涨,从前期的10美元左右一下涨高到九百多美元,在2016年,比特币热度才真正起来,价格上涨,被称为“数字黄金”。
比特币的特点?
比特币是一种虚拟的、没有发行机构的数字货币,它表现为去中心化,没有第三方管理机构。比特币是通过“挖矿”的形式获得,“挖矿”实际上是通过计算机的计算,最终获得比特币的“钥匙”,获得比特币的加密信息,从而获得比特币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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