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比特币能成为国家法定货币吗
比特币能成为国家法定货币吗中国不承认比特币为合法货币:
1、首先,比特币从本质上是可以被看做是一种资产的,但是比特币的存在是有很大的风险的。2013年8月,德国宣布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并已纳入国家监管体系。德国是世界上首个承认比特币合法地位的国家。2014年6月,日本执政党自民党表示,决定暂时不监管比特币。2015年8月,Mt.Gox首席执行官被捕,日本政府考虑比特币监管事宜。2016年5月,日本首次批准数字货币监管法案,并定义为财产。只有少数几个国家承认比特币的这种地位,且并不支持它成为主要货币。
2、比特币的使用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风险:
(1)政策风险,比特币的去中心化特性会可能对传统货币体系产生威胁,影响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并减少财政收入;
(2)法律风险,目前比特币仅仅作为虚拟商品而不是货币受到各国的法律保护;
(3)投机风险,比特币没有国家信用或实物资产作保障,并且价格可能出现大幅波动,对投资者来说风险极大;
(4)洗钱风险,比特币具有匿名性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点,资金流向难以监测,将非常容易规避政府的监管;
(5)替代风险,比特币还存在信用保证缺失、安全性能较差和易导致通缩等缺陷,同时还得面对各种后起的山寨币的竞争,存在较大的替代风险。
Ⅱ 比特币是货币吗论述题
比特币,严格来讲,算不上货币。因为很多国家并不承认比特币的合法性。连合法性都得不到的货币,自然也就谈不上具备货币的五大功能了。而且在我国,倒卖比特币是违法的。所以,比特币还不是真正的货币。
Ⅲ 承认比特币为正式货币,比特币在中国合法吗
中国早就否定比特币了。
不单单中国,世界上有很多国家都不承认,宣布为非法。
Ⅳ 中国政府是否承认比特币
中国央行于2013年12月5日下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央行在这一通知中称比特币不是货币,只是一种虚拟商品,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通知一出,比特币在中国的交易平台上旋即暴跌,三周时间已跌去60%。这才是比特币被中国央行限制的开始。2014年,中国央行于3月中旬向又央行各分支机构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比特币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该文件要求各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在4月15日前关闭15家境内比特币平台的交易账户。这表明,在中国金融机构为比特币网站平台的交易账户开户不合法,除非现金交易,比特币的投资者无法在中国境内为交易进行银行转帐、第三方支付。
Ⅳ 不是说中国部承认比特币吗
在中国不存在承认或者不承认比特币的问题。比特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作为虚拟资产存在。
在2013年年底央行五部委的通知中明确把比特币定义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买卖。今年,央行入住国内三大交易平台主要是为了比特币降降温。
除了比特币以外还有非常多的数字货币,国内也出现了资产数字货币应用型数字货币,例如,数字货币众筹平台币盈中国平台众筹项目的代币。
Ⅵ 比特币被什么承认
比特币是一种广泛受到认可的加密货币。它被特定群体视为一种价值储存和交换手段,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和匿名性。以下是关于比特币被哪些承认的详细解释:
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官方承认
比特币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应用。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并将其纳入监管框架。例如,一些国家已经通过了相关的数字货币法规,承认比特币的合法交易和支付功能。此外,一些中央银行也在探索发行数字货币的可能性,其中包括对比特币技术的考量和应用。
金融机构与投资者的认可
全球许多金融机构和投资者也开始接受比特币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工具。许多金融机构已经提供了比特币相关的产品和服务,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此外,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也开始将比特币纳入其投资组合中,以分散风险和增加收益机会。
技术社区与专业人士的高度评价
比特币的技术特性,如去中心化、安全性以及智能合约等,受到了技术社区和专业人士的高度评价。他们对比特币的技术架构和潜在应用前景持有乐观态度,并认为比特币将推动金融行业的创新和变革。
商业应用的广泛接纳
除了上述方面,比特币在商业领域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接纳。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接受比特币作为支付方式,这进一步增强了比特币的价值和影响力。同时,比特币也在供应链融资、跨境支付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比特币得到了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官方承认,金融机构与投资者的认可,技术社区与专业人士的高度评价以及商业应用的广泛接纳。随着比特币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的深入,其被承认的范围和程度还将继续扩大。
Ⅶ 比特币是货币吗
目前虽然有部分国家政府认可比特币具有货币属性,但大多数政府不认可比特币是货币,而是将比特币定义为商品,各国政府对比特币的主要观点有:
① 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将比特币定义为大宗商品,与黄金原油小麦的归类一样。(凤凰财经《比特币被正式归为大宗商品 接受CFTC监管》)
② 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中,禁止金融机构介入比特币,但同时认为:
“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③ 美国纽约金融管理局(NYDFS)颁布BitLicense(比特币许可证),对开展比特币金融交易的企业实行监管。(网易新闻《纽约推出BitLicense比特币执照最终版本》)
④ 《人民日报》在《电子货币监管提上日程》(2015年10月13日22版)中亦表达了类似的监管观点:
“虽然诸多虚拟货币都没有距离真正的货币属性更近,但在相对稳健的发展路径上,通过对以支付清算为核心的货币功能发掘,却有助于探索真正的电子货币创新。不过,创新的脚步后面要有紧跟而来的监管。”
虽然目前中国政府对比特币并未开始监管,但是态度已经从“无视”和“敌视”转变为“关注”。
⑤ 英国海关税务总署(HMRC)认为比特币是一种货币,对比特币交易免征增值税。但瑞典和德国等国家政府则一直都认为,比特币应该作为一种商品来加以对待。
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最终作出裁决,认为比特币应作为货币加以对待,而不是被视为一种商品,交易比特币不必像交易商品一样缴纳增值税。(腾讯新闻《欧洲法院裁定比特币是一种货币而非商品》)
因此,比特币不是被政府禁止的非法品,而是一种政府认可的合法商品和投资品,甚至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