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苏比特币第一大案破获,上缴国库31万个比特币,案由是什么
“币圈第一大案”PlusToken案二审在江苏·盐城宣判。案件涉及参与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涉案数字货币总值逾400亿元。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9年初 ,盐城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有人利用Plustoken网络平台进行传销犯罪,盐城市公安机关对涉案嫌疑人立案侦查。
在公安部协调组织下,专案组民警分赴瓦努阿图、柬埔寨、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配合当地警方成功将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同时在境内也抓获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年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将涉嫌传销犯罪的82名骨干成员全部抓获。
2. ETF又被拒,牛市何时才能到来
比特币ETF又被拒,牛市漫漫。你可以关注一下比特币期货,包括CBOE比特币期货和CME比特币期货,带标杆,可做空。
比特币ETF再次遭到拒绝,理由如出一辙
SEC拒绝了ProShares提出的比特币ETF,此次拒绝理由同上个月驳回数字货币交易所双子星(Gemini)的比特币ETF申请有相似之处,都缺乏反市场操纵和诈骗机制。该支ETF从去年12月份就提交了申请,用的是CME和CBOE的期货合约而非持有比特币现货。但是大多数人都认为这次拒绝乃是意料之中,不过他们对CBOE提出的ETF依然是充满了希望,认为其提出的持有比特币现货的举措最终会得到SEC的认可。
迄今SEC已经拒绝了9个ETF,其中由两个来自ProShares, 5个来自Direxion, 2个来自GraniteShares,拒绝理由如出一辙。
为什么说比特币需要ETF呢?根据英为财情的分析报道,目前大部分的加密货币持有者都比较年轻,ETF的通过能让更多机构资本入场,也能更多的年长的投资人跨过投资加密货币的技术门槛直接投资。
3.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能够幸免——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合同案宣判
12月15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因比特币“挖矿”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法院一审认定合同无效,判决驳回原告要求支付巨额比特币收益的诉讼请求。
2019年5月,F公司与Z公司签订若干份合同,双方约定F公司委托Z公司采购和管理“挖矿机”、提供比特币增值服务以及支付增值服务收益,而F公司向Z公司支付相应的管理费用。合同签订后,F公司向Z公司支付1000万元人民币,Z公司也购买了“矿机”,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合同履行期间,Z公司向F公司支付18.3463个比特币作为增值收益,此后未再支付任何收益。F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Z公司交付278.1654976个比特币,同时赔偿损失。
F公司和Z公司在明知“挖矿”及比特币交易存在风险,且相关部门明确禁止比特币相关交易的情况下,仍签订代为“挖矿”协议, 此协议因损害 社会 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因此产生的相关财产权益亦不应受到法律保护 ,上述行为造成的后果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法院认定双方合同无效,判决驳回F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案的影响除了不保护相关财产权益,还在于庭审结束后,法院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送了 司法建议 ,建议 排查该案所涉比特币“挖矿”项目、禁止涉案公司继续从事“挖矿”活动、排查涉案“矿场”及当地其他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并进行清理整治 。该建议也符合2021年9月15日实施的 《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也参与了该通知的起草,明确了 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 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雪崩时,每一片雪花都是受害者,但同时又是加害者。 该案只是开始,而且不仅仅针对比特币,各地的司法导向也会渐渐趋向于明确和统一。后续一系列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纠纷都有可能出现类似的判决。
所以,还是那句话,普通人请远离虚拟货币。
4. 比特币支付被叫停,虚拟货币参与经营会带来哪些弊端
根据官方发布的公告,将于9月27日中午12点关闭数字资产和人民币充值功能,并决定于9月30日中午12点关闭所有交易功能。至此,比特币交易被正式判死刑。
国家这次出手管控比特币交易,也有一部分人叫好,认为这种洗钱工具早就该关闭。美国发明比特币是扰乱中国市场的,应该学习俄罗斯禁止比特币。比特币虽然制造赚钱效应,但是脱离实体经济,对国家的发展没有好处,许多青年人沉迷其中,最后落的人财两空。
不过,国家目前只是限制它,没有被彻底封禁,大交易所,无法提供比特币的兑换,很多就转入地下,管控难度更大。
对于青年人来说,国家都已经禁止交易,再进入比特币市场风险太大,还是谨慎介入,万一触犯法律追悔莫及。
5. 比特币挖矿是否保护法院明确不保护
12月15日,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北京首例比特币挖矿案。本案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挖矿合同因违反国家禁止比特币交易的规定且违背公共利益,属于无效合同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同时法院还向矿机所在地的四川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送了司法建议,建议对挖矿行为进行清理整治。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得先了解一下比特币是什么以及它是怎么创造出来的。比特币是一种虚拟数字货币,它没有任何的国家甚至个人信用背书,最早是由一群技术极客推出并在很小的一个范围内传播流动的小众数字货币。在它还没有被资本炒作起来之前,甚至有人用10000个比特币换一个比萨(想想现在一个比特币都达到3万美元不知道当初换比萨的哥们现在是什么想法)。因此,从本质上说,比特币现在之所以能有如此的高位,是由资本、炒客、以及一群狂热的信仰者共同推动的结果。与这些小众群体对比特币的狂热相反,目前全球主流国家对比特币大多持否定态度。
比特币的数量是有限的,比特币总数一共是2100万个,且不可增发。它是通过计算机进行复杂的运算最终得到,这个过程也被称作“挖矿”。而挖矿的难度也随着比特币数量的减少不断的增加,就拿那个用比特币换披萨的程序员来说,那个时候比特币还没有那么火爆,他当时一个人每天可以挖几千个比特币,而现在一万台矿机(就是专门用来挖比特币的计算机)一个月也就只能挖300个左右。据业内人士介绍,十台神马68T的机器(挖比特币的计算机,简称“矿机”)跑一年耗电是306600度电,差不多可以挖2个币,并且这个难度还会不断的提高。因此比特币背后的区块链技术虽然是一门十分复杂深奥的科学,但真正对这些科学感兴趣的只是少部分圈内的技术专家,而大部分人关注的仅仅是比特币的炒作,因此比特币及区块链技术虽然是一个比较新的东西,但因它而生的纠纷却并非多么的复杂深奥。
解释完上面的问题回到本案,本案本质上是一个卖矿机的A公司卖给一个炒作比特并的B公司一些矿机,B公司委托A公司代为运营这些矿机一年,一年中产生的收益也就是比特币双方之间再行分配。而B公司又在四川某地的矿场租赁场地进行实际的挖矿(因为四川、云南、西藏等地电费便宜,所以大部分矿场都集中在这些地方)。后来B公司仅仅支付了18枚比特币给A公司,与预期的300枚相差甚远,因而A公司诉至法院。
本案法院的观点是,比特币挖矿行为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不利于节能减排,及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且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突出,目前我国也禁止比特币的相关交易,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属于无效合同,B公司按照合同主张的利益不应受到法律保护,因而驳回了B公司的诉求。
6. 比特币为什么被叫停
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货币,它是网络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综合性产物。
但是比特币是一种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在一定程度上,其交易具有不确定性,容易被用于非法交易,存在有一定风险。
同时,比特币是由私人性的团队开发出的比特币系统而生成的,其技术团队基本上只负责整个个项目的系统正常运行及维护改进,但是,却没有任何正规合法的组织机构对比特币进行担保;所以比特币存在有一定的风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