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家比特币政策
法律分析: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同时要求它们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
法律依据:《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联合公告》 一、正确认识虚拟货币及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
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及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活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活动。
Ⅱ 中国中央银行对比特币的政策法规
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Ⅲ 比特币违法吗
比特币在中国是不合法的。《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制作和发售代币票券。代币票券的定义虽然没有明确司法解释,如果比特币被纳入“代币票券”中,则比特币在法律前景也面临不确定性。做比特币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币做非法的事情,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不是由货币当行发行,不具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实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使用。虽然比特币存在很大的风险,但应用广泛,发展多年,技术也在增强,已经没有哪个国家或组织能将其消灭。并且在世界任何角落不受管控,也受到很多不发分子的喜爱,法律是底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用方法,但千万不能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