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持有多少比特币才能成为“比特币鲸鱼”100个比特币就够了
不邀自来!先做个自我介绍,币圈老韭菜,17年94后进入区块链公司。现在在一家国企养老,币圈资产以比特币矿机为主,偶尔冲冲土狗,二级参与不多。
首先,交易所是最大的比特币HODLers,且交易所拥有比特币的数量仍在持续增加。毕竟很多散户都会把币存在交易所。
Bitstamp和币安、okx、gate等交易所稳步增加其比特币存储量。也就是说,无论市场状况如何,加密货币交易所继续对需求充满信心,并增加比特币份额。
除了交易所之外,比特币领域的其他主要“巨鲸”包括:
(1)中本聪:拥有100万个比特币(已开采2100万枚比特币中的4.76%)
(2)Winklevoss兄弟:2013年说自己持有所有流通比特币供应的1%。现在,他们的持有量很可能已经超过当时。
那么你要多少比特币才能称之为巨鲸:
目前来看巨鲸还是需要比较多的比特币的,不过现在比特币的活跃地址逐渐减少,大家都开始持有囤货了,未来可能流动会越来越少,如果市场上的比特币越来越少,那么你哪怕就一个,随便一砸也是惊涛骇浪。
喜欢就关注!
我的一个朋友喜欢追热点。买了好多矿机,在内蒙,青海,四川都挖过矿。因为欠钱躲过债。离过婚。从几万一枚一直持有到三十几万套现离场。也算是苦尽甘来!有时候坚持才能有收获!
B. 比特币在中国合法吗,投资会违法吗
比特币在中国不合法。
对于虚拟货币交易所,我国自2017年9月4日之后已经表明了反对态度。市面上,规模较大的交易所都逐渐淡出国内市场,一部分东渡日本,一部分下了南洋,当然,随着11月初香港地区新规的发布,我们相信,未来虚拟币交易所可能会在香港地区取得合法牌照,为当地机构投资者等进行服务。
(2)国企投资比特币扩展阅读:
比特币中国称,平台将停止提现业务,截至目前,比特币中国已经关闭了所有交易功能。国内其他两大比特币交易平台火币网和OKCoin也停止所有数字资产兑人民币交易业务。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全线暴涨,引得大批没有任何技术和投资知识的普通人杀入这个高风险市场。
央行联合多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公告》内容显示,自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
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风险的提示》,指出比特币交易平台涉众人数扩大、投机氛围浓厚,是洗钱、贩毒、走私、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各类所谓“币”的交易平台,在我国并无合法设立的依据。
C. 比特币在中国合法吗
比特币投资目前在我国没有明确的法律确认其合法,也没有法律禁止比特币的发展,比特币仅仅是一种技术和方法,不存在是否是骗局的说法,但不同的比特币投资根据其形式不同,有可能是骗局,更有可能涉及违法犯罪。
由于以下原因,中国不承认比特币为合法货币:
1、首先,比特币从本质上是可以被看做是一种资产的,但是比特币的存在是有很大的风险的。2013年8月,德国宣布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并已纳入国家监管体系。德国是世界上首个承认比特币合逗梁法地位的国家。2014年6月,日本执政党自民党表示,决定暂时不监管比特币。2015年8月,Mt.Gox首席执行官被捕,日本政府考虑比特币监管事宜。2016年5月,日本首次批准数字货币监管法案,并定义为财产。只有少数几个国家承认比特币的这种地位,且并不支持它成为主要货币。
2、比特币的使用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风险:
(1)政策风险,比特币的去中心化特性会可能对传统货币体系产生威胁,影响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并减少财政收入;
(2)法律风险,目前比特币仅仅作为虚拟商品而不是货币受到各国的法律保护;
(3)投机风险,比特币没有国家信用或实物资产作保障,并且价格可能出现大幅波动,对投资者来说风险极大;
(4)洗钱风险,比特币具有匿名性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点,资金流向难以监测,将非常容易规避政府的监管;
(5)替代风险,比特币还存在信用保证缺失、安全性能较差和易导致通缩等缺陷,同时还得面对各种后起的山寨币的竞争,存在较大的替代风险。
比特币(BitCoin)
概念最初由中本聪在2009年提出,根据中本聪的思路设计发布的开源软件以及建构其上的P2P网络。比特币是一种P2P形式的数字货币。点对点的传输意味着一个老指者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与大多数货币不同,比特币不依靠特定货币机构发行,它依据特定算法,通过大量的计算产生,比特币经济使用整个P2P网络中众多节点构成的分布式数据库来确认并记录所有的交易行为,并使用密码学的设计来确保货币流通各个环节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与算法本身可以确保无法通过大量制造比特币来人为操控币值。基于密码学的设计可以使比特币只能被真实的拥有者转移或支付。这同样确保了货币所有权与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币与其他虚拟货币最大的不同,是其总数量非常侍薯有限,具有极强的稀缺性。该货币系统曾在4年内只有不超过1050万个,之后的总数量将被永久限制在2100万个。
D. 我那段不堪回首的炒币往事
Jonna轩姐
有参与虚拟币的想法很久了,但一直没有动手,主要是因为多年前炒币真的炒怕了。
2015年,我还是个有些金融知识,但没啥理 财经 验的青年。当时好朋友给我推荐一个app叫“上海邮币中心”,说里面的票涨得很快,她已经赚了好几万了,让我也注册一个存点钱进去。我观察了一下,里面的票确实每天涨停(每天10%),而且这个“上海邮币中心”号称是国资平台,从股权关系来看也确实是国有企业下属平台。
上图是他们自己官网的介绍,从股权关系上来看也确实是中国邮政下属公司控股,新华社下属公司参股。
当时我对国企投资风控能力还并不了解(实际上后来P2P业务也有不少国资投资),所以自己投了几千块钱进去想试一下。
为什么只投了几千块呢,因为我本质是个风险厌恶型的人,所以想花点小钱先试一下。但是我朋友就不一样了,她已经尝到了之前疯涨的甜头, 不仅自己开始大笔借钱投入,还不停的鼓动身边的人加入。
有的人可能会好奇,她自己赚钱就好了呀,为啥还要拉人加入呢?要知道一个市场要割韭菜,就必须有足够的韭菜给他割; 想要拉韭菜入场,只有两个方法:
1、让先进来的韭菜尝到充分的甜头
2、让尝到甜头的韭菜去拉身边的新韭菜。
第1点在交易量比较小时是容易做到的,比如总共1000张邮币,让散户买个100张,每张100块,每天涨10%也只有用1000块的成本,10天连续涨停也只用1万块。
第2点就有点难了,2015年那时还没啥自媒体大V,更不可能像今天的马斯克一样发一个tweet就能把一个3个小时代码写出来的狗狗币推上神坛,吸引大帮韭菜的入场。 只能号召现有韭菜去拉人头,拉人头直接给现金,拉的人头越多现金增长越可观。
对于现有韭菜来说,一是自己赚钱了,对这个东西能赚钱深信不疑;第二是拉人头能帮身边人赚钱,又可以自己赚钱,动力很足。
我这个姐们就积极参与了拉人头业务,她是个热情而且朋友很多的人,怀着一颗帮人的心去做,导致她后续欠下了很多的人情债。
在邮币持续暴涨了半个月后,我赚了一万多块,于是我又投了1万进去,那时的状态真的是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打开邮币网的网站,看看今天是否又被暴力拉停了? 一方面为今天又赚了钱快乐,一方面又担心风险,纠结要不要再加钱?(跟今天买虚拟币的你像不像?)
现在回想起来,我也真的是被赚快钱的巨大快乐糊住了眼睛,邮币虽然有收藏价值,但存在一个巨大的风险: 除非是市场上绝大部分玩家都认可的少数产品,不然是很难变现的。 而这些少数产品,本身就是稀缺的,怎么可能随意放到邮币市场上来买卖呢?
就算邮币真的有价值,哪里有什么东西,基本面没有变化,会连续一个月暴涨呢?
不过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当时没有意识到所有市场都有的一个风险: 庄家控盘。
庄家可以先放出少量票让散户持有,通过庄家涨停买入来暴力拉升,等参与的散户够多了,对邮币赚钱产生信仰了,再慢慢卖掉自己手里的筹码。
而交易所,可以和庄家一起。甚至可能交易所就是庄家。
其实类比一下无论是比特币还是主流币或者是山寨币,都有庄家,庄家有大量的筹码。只不过比如比特币,接盘的散户足够多,庄家慢慢出货,盘面已经相对分散化了。
在某一个早上,我的账户里已经浮盈2万块了,我 突然冒出一个让自己害怕的想法:
如果这个票跌停了卖不出去,难道我要拿着邮币吗?我拿着邮币去卖给谁呢?这个单张邮币面值10块,真的值现在盘面的好几百块吗?
我突然醒悟了:邮币不是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只是一个击鼓传花的 游戏 。只是现在鼓声还没有停而已。但现在最后一棒在我这里。
有了这个想法后,我心里非常害怕,赶紧打开交易软件,把自己手里所有的票全部卖掉了,赚了的2万块全部提现离场。
我又赶紧打电话给我朋友,跟她说我要约她吃中饭。因为我知道我朋友是个金融知识为0的人,我担心我只是电话跟她讲,她不相信我的,我要把她约出来好好讲一下这个原理,让她也赶紧快跑。
我和她在蛇口的冬阴功汤馆吃了中饭,跟她详细的解释,这个东西本身没有价值,只是大家在炒而已,你已经投了太多钱进去了,不要再玩了,赶紧撤吧。说实在话我当时并不知道,她已经拉了身边很多人进去了,自己也借钱了,而被她推荐的人,很多人才刚刚开始赚钱。
她不相信我说的,觉得这个上涨是有道理的, 更加觉得“这是国家出资的交易所,真的出了问题国家会管的!” 而且可能她已经投了太多进去了,她也倾向于不相信我的。
我的天,深交所上交所还是国家直接开的,还有监管部门每天在管呢,里面的公司都还是每年在赚钱的呢,真正砸盘的时候,小散户也是跑不掉的呀。
我劝不动她,又把我的担心告诉了我们两一个共同的朋友L。L是个很聪明的人,他也马上醒悟过来了,不过他不确定这个鼓声还会敲多久,就把自己的本金和一部分浮盈拿出来了,还留了一小部分在里面等着涨。
想一下我真的是很幸运,在我全部提现后的一周左右,鼓声停了。交易所里的票,大部分开始都每天跌停,少部分的票会涨,但你发现涨的跌的都根本卖不出去,只是有时庄家为了稳住大家,少少的接了一点盘。
我的朋友不仅自己损失了大几十万,还连累了身边的人,包括她的一个亲戚,本来是全职太太,为了赚快钱背着老公投了十几万进去。
唉,可悲的2015年啊,我虽然侥幸逃脱了这一劫,但仍对“炒币”心有余悸。现在想起来, 我能逃跑真的是自己幸运,加上自己一点点常识,和对赚快钱的不安心。
比特币,狗狗币,韭菜币,这些币,从监管来说呢还不如当时的邮币所呢。暴涨暴跌不说,要卖时还可能会被交易所拔网线,网站都打不开。就算交易所带着你的钱和币跑路了,你也无处伸冤。
你找国家吗???国家早就三里五申的提醒过你这些不合规了。只是你太想赚钱,又觉得自己不会接到最后一棒而已
经历了2015-16年的邮币所事件后,上访的人太多,监管开始对邮币所大幅整顿,全国范围内居然关停了一百多家的交易所。而由于没有成交量,我朋友和她的朋友的钱,现在也还是一张张锁定跌停的邮币,连响声也听不到。
E. 中国中央银行对比特币的政策法规
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通知》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通知》规定,作为比特币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币互联网站,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同时,针对比特币具有较高的洗钱风险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风险,《通知》要求相关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等法定反洗钱义务,切实防范与比特币相关的洗钱风险。
为了避免因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借“虚拟货币”之名过度炒作,损害公众利益和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今后,人民银行将基于自身职责,继续密切关注比特币的动向和相关风险。(完)
比特币之家网有解读。
F. 玩比特币违法吗
法律分析:比特币在中国是不合法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的规定: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一、正确认识比特币的属性
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
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以比特币作为支付结算工具;开展比特币与人民币及外币的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的储存、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与比特币相关的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投资的投资标的等。
三、加强对比特币互联网站的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当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电信管理机构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定和处罚意见,依法对违法比特币互联网站予以关闭。
四、防范比特币可能产生的洗钱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当密切关注比特币及其他类似的具有匿名、跨境流通便利等特征的虚拟商品的动向及态势,认真研判洗钱风险,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各分支机构应当将在辖区内依法设立并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机构纳入反洗钱监管,督促其加强反洗钱监测。
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对用户身份进行识别,要求用户使用实名注册,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以及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如发现与比特币及其他虚拟商品相关的可疑交易,应当立即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并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调查活动;对于发现使用比特币进行诈骗、赌博、洗钱等犯罪活动线索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及投资风险提示
各部门和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当正确使用货币概念,注重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将正确认识货币、正确看待虚拟商品和虚拟货币、理性投资、合理控制投资风险、维护自身财产安全等观念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的内容,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
各金融监管机构可以根据本通知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地方性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G. 在中国比特币投资允许吗
在中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制作和发售代币票券。由于代币票券的定义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如果比特币被纳入到“代币票券”中,则比特币在中国的法律前景面临不确定性。
当前比特币的价格快速上升,已经形成了投机性预期,如果不提前制止,最终会形成泡沫,带来部分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巨大损失,破坏金融体系的稳定。
(7)国企投资比特币扩展阅读:
比特币在中国并没有具备交易媒介的功能,因此不能称之为货币。同时,比特币有储藏价值的功能,有一定的投资价值,然而当前价格的快速上升形成了投机性预期。
未来可能会形成泡沫,因此提前采取措施是必要的,这也可以抑制一些通过比特币进行洗钱、转移资产的不法行为。
H. 比特币违法吗
比特币在中国是不合法的。《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制作和发售代币票券。代币票券的定义虽然没有明确司法解释,如果比特币被纳入“代币票券”中,则比特币在法律前景也面临不确定性。做比特币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币做非法的事情,虽然比特币被称为货币,但由于不是由货币当行发行,不具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实货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使用。虽然比特币存在很大的风险,但应用广泛,发展多年,技术也在增强,已经没有哪个国家或组织能将其消灭。并且在世界任何角落不受管控,也受到很多不发分子的喜爱,法律是底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用方法,但千万不能越线。
I. 比特币在中国合法吗
虽然比特币依然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但经过多年的发展,随着其应用人群的增加,应用场景的增多,应用技术的增强,已经没有哪个国家或组织能够将其彻底消灭。如果大家能想明白了,很可能会出现各国普遍接受比特币,拥抱比特币的情况。
就个人判断,比特币经过一段时间的继续发展,在未来很可能成为世界货币,能够发挥电子黄金的作用,成为其他主权货币价值的标的。从这个角度看,在各国货币不可避免出现通货膨胀的未来,比特币可以作为资产保值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