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区块链信息服务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区块链技术及相关服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区块链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区块链信息服务,是指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本规定所称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者节点,以及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者组织;本规定所称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是指使用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
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全国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第四条 鼓励区块链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和行业准则,指导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服务规范,推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督促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提供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第五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
第六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条件,对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应当具备对其发布、记录、存储、传播的即时和应急处置能力,技术方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第七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与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要求其承诺遵守法律规定和平台公约。
第八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对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基于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不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第九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第十一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平台网址等事项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终止服务的,应当在终止服务三十个工作日前办理注销手续,并作出妥善安排。
第十二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完成备案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对外提供服务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的显著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
第十四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信息实行定期查验,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区块链信息服务存在信息安全隐患的,应当进行整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后方可继续提供信息服务。
第十六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服务协议的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依法依约采取警示、限制功能、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对违法信息内容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发布内容和日志等信息,记录备份应当保存不少于六个月,并在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十八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网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第十九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改正前应当暂停相关业务;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改正前应当暂停相关业务;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按照本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或者填报虚假备案信息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在本规定公布前从事区块链信息服务的,应当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依照本规定补办有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
❷ 区块链技术现存问题有哪些
1.性能问题
体积问题
区块链对数据备份的要求对存储空间提出挑战。区块链要求在一笔交易达成后向全网广播,系统内每个节点都要进行数据备份。
以比特币为例,自创世区块至今的区块数据已经超过 60GB,并且区块链数据量还在不断增加,这将给比特币核心客户端的运行带来很大挑战。
处理速度问题
比特币区块链目前最高每秒处理 6.67 笔交易,一次确认时间大约为 10 分钟,容易造成大量交易的堵塞延迟,可能会限制小额多次交易和对时间敏感度较高交易的应用。
尽管目前有了一些克服手段,但全面解决交易效率的方法仍然亟待发掘 。
耗能过高
第三,挖矿过程中的算力并不产生额外的实际社会价值,还会浪费大量的电子资源,随着比特币的日益普及,区块链逐渐成为高耗能的资本密集型行业。
2.中心化问题
节点的不平等
第一,理论上,分布式网络中每个节点应当被平等对待,但是为了挖矿获得回报,各节点可能会增加算力进行硬件竞赛,从而导致节点的不平等,破坏区块链记账权的随机性。
产业化、规模化挖矿产生了矿池
理论上如果矿池通过共谋掌握 51% 以上的算力进行系统供给,就可以实现双重支付,实际过程中尽管其成本远超收益,但不能否认合谋供给存在的可能性。
3.隐私安全问题
私钥容易被窃取
第一,目前区块链采用的是非对称密钥机制,尽管具有很高的安全性,但是私钥保存在用户本地,容易被黑客窃取。
区块链数据的透明性容易造成隐私泄露
公有链中每个参与者都可以获得完整的数据备份,整个系统是公开透明的,比特币通过隔断交易地址和持有人真实身份的关联保护隐私。
当区块链需要承载更多的业务时,节点如何验证信息执行命令就需要更多的考虑。
4.升级和激励问题
公有链中参与节点的数量庞大
无论是升级还是修复错误都无法关闭系统集中进行,可能需要考虑放松去中心化的问题。
各个节点之间存在着竞争博弈
要求激励相容机制的完善,如何使去中心化系统中的自利节点能够自发开展区块数据验证及记账工作,并设计合理的惩罚函数抑制非理性竞争,是区块链面临的另一挑战。
❸ 区块链钱包的私钥如何备份有哪几种方法
当你在创建一个区块链钱包的时候,创建成功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钱包地址、公钥、私钥,然而这些需要你自己去备份,钱包不会帮你保存,那么大家应该如何备份这些信息呢?又有几种方法?
第一,具备双倍安全性的钱包,并把私钥导入到Armory客户端(1)进行冷储存(2) ,用户可以在客户端中快速从冷储存中找到所需私钥,还有一个优点就是方便离线交易转账,不必每次都重新导入私钥。同时电脑的操作系统需要设置密码。
第二,可以把钱包的私钥和公钥制作成电子版备份,同步到云端。 你可以把它们复制粘贴为一个文档,标记好名字,文档可以以拼音的形式命名,可以乱码,但是要额外的保存在另一个文档里注明该文件是干什么用的。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可能会忘记储存的文件是哪个,因此你需要在手机备注好信息,同时需要把复习私钥这件事安排为按时间重复的(如2个月复习一次)日程事件,时间到了手机或电脑提醒复习。而且不仅仅是回忆几遍就可以了,是要到备份上打开那个生成私钥的钱包中,重新登录一遍,看看私钥(和地址)是否正确。
第三,用户可以在文档上写下钱包的私钥和公钥以及地址, 命名的话,你自己看得懂就好,接着就把后缀名为jpg图片格式,使其看起来就像一个坏掉的打不开的图片,或者更甚,我们可以把这打不开的假图片压缩为zip格式并伪装为一个真正的图片,需要的时候再还原出来。具体更改方法可以上网络查找。
第四,以上三种方法都是电子版的备份方法,还有一种简单粗暴的方法就是在 日记本手抄私钥公钥, 使其看起来不那么刻意、唐突,不过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抄写的时候记得要写得字体清晰、工整,避免字迹潦草而导致输入私钥错误。同时,保存的地方也是需要注意的,可以藏在家里隐私的地方(有条件可以存银行保险柜)。
备份区块链钱包私钥的方法有以上4种方法,当然如果你有更好的备份方法,也可以分享出来,不必按部就班地使用上述备份方法的哦。最后,给一个备份建议:可以结合上述2到4种方法来备份私钥,避免遗忘。
注释:
(1)Armory客户端:Armory 是一个功能齐全的比特币客户端,提供了许多其他客户端软件所没有的创新功能!管理多个钱包(确定性和仅观看)、打印永久工作的纸张备份、导入或删除私钥等。
(2)冷储存:即比特币钱包的冷储存(Cold storage)。是指将钱包进行离线保存的一种方法。
❹ 区块链是什么怎么理解区块链应用呢
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所谓共识机制是区块链系统中实现不同节点之间建立信任、获取权益的数学算法。
区块链(Blockchain)是比特币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本质上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数据库,同时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区块链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一次比特币网络交易的信息,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防伪)和生成下一个区块。
说说区块链的社会或者经济意义吧。以前的很多科技,其实都是致力在“生产力”这一块,比如说人工智能,它是生产力的一种进步。而区块链,对生产关系有很大的改进,致力的是生产关系。那么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所谓的生产关系,其实就是人和人之间、商业伙伴之间,如何做生意。而这些东西,原来都是在人互相之间的认知过程中,并没有用什么特别的程序,把它程序化,或者量化。
比如我跟你现在是好朋友,我们就可以做生意,如果有人挑拨我们的关系,我们不是好朋友了,我们就不做生意了,即使我们做生意能够赚钱,我们也不干,因为大家互相之间已经没有任何信任了。
而区块链,它其实是由于数据都经过各方面节点的认证,同时备份,所以我的数据,是尽可能真实且肯定不能篡改的,那么既然这样,你相信我的数据,你就可以在此基础上,做一个程序编程,然后把这些数据,可以用来做什么样的商业合同、商业合作的这个“生产关系”,给程序化。这样大家就相信数据,相信算法编出来的程序,而由于你相信这个数据,相信这个程序,你就可以在这个程序上去开发各种APP,这些APP就是生产关系,就是到底去做什么生意。这个就是:区块链其实是对“生产关系”的一种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