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央行成立“区块链银行”是个好主意吗
理论上,这是一个好主意,可以更好的规范人们去利用区块链技术。
从区块链技术发展来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加密的货币、转账、汇款和数字支付系统等数字货币的应用;第二阶段为加密的股票、债券、期货、贷款、智能资产和智能合约等更为广义资产标的的应用;第三阶段将在政府、健康、科学、文化和艺术等有所方面的应用。目前,区块链技术应用仅处于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过程之中。
目前,区块链银行业务包括:1、点对点交易的P2P跨境支付和汇款、贸易结算以及证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合约买卖等。2、登记。区块链具有可靠的数据库记录各种信息,对存储的反洗钱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具有可信和可追溯的特点。3、确权。如衡平法法系登记转让事项的权利认定等程序,可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4、智能管理。由于“智能合同”具有自动检测有效性,满足程序条件,合同则自动处理付息和分红,避免了人为干预而产生信用违约风险。
国外的R3就是一个区块链联盟,算是一个制定统一标准的机构。以太坊、分布式内容发布平台DECENT则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开发出来的项目。
㈡ 区块链和数字货币在中国合法吗
截至2020年5月,区块链和数字货币在中国是不合法的。
《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中规定:
第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条 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2)区块链时代银行不提供贷款扩展阅读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中规定:
第十一条 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犯罪嫌疑人、涉案资金和财产,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和转移资金、财产。
第十二条 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经中国人民银行调查认定后,作出取缔决定,宣布该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活动为非法,责令停止一切业务活动,并予公告。
第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发现金融机构为非法金融机构或者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开立账户、办理结算和提供贷款的,应当责令该金融机构立即停止有关业务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有关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