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BIM+区块链,让城市建设更智慧
这篇文章,我们聊聊区块链和建筑行业的结合及应用。
在开始正文之前,先解释一下BIM的概念。
BIM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建筑信息模型化。美国国家BIM标准里面对BIM做了如下的解释:
(1) 以数位化方法表达一个设施的物理和功能特性。
(2) 一个共享的知识资源。
(3) 分享跟这个设施相关的信息,在设施的整个生命周期中为所有的对策提供可靠依据的过程。
(4) 在建设项目的不同阶段中,各参与者经由在信息模型中嵌入、提取、更新和修改信息,以支持与反应各自职责的协同作业。
建筑业是当今全球范围最大的行业之一,未来依然将是世界经济增长的关键驱动力。
建筑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 101万亿 元,其中建筑业总产值为 26万亿 ,占比超过 25% 。
建筑业是一个古老的行业,早在2000多年前的古人就修筑了万里长城、古埃及的金字塔这样的宏伟工程。但是发展至今,建筑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效率依然很低,其主要原因大概可归结为以下五点:
1)项目的一次性;
2)组织的松散性和临时性;
3)管理的碎片化;
4)合作的多方性和低效性;
5)生产过程的非标准化和非工业化。
以上原因带来的问题也显而易见:
1) 信任缺失 ,由于项目的一次性、组织的临时性、合作的多方性,带来不可避免的信任缺失。
2) 效率低下 ,由于组织的松散型和临时性,生产过程的非标准化和非工业化,高耗低效,整个建筑行业施工企业的利润水平平均只有3%左右
3) 风险可控性弱 ,由于缺乏系统性的标准化管理体系、管理碎片化,导致工程延期、设计变更、费用索赔几乎每个项目都不可避免。
国内建筑信息化经历了三个阶段,目前正处于第三阶段:
第一阶段: 设计信息化 ,90年代“甩图板”工程推动国内 CAD 技术应用的普及;
第二阶段: 企业信息化管理 ,2005年计算机辅助管理问题解决实现项目和企业管理信息化;
第三阶段: 全生命周期信息化 ,2015年BIM 技术的应用助力建筑业全生命周期信息集成。
1.为何要在建筑领域实施BIM?
住建部 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对BIM应用的意义有详细解释,指导意见指出: BIM要为产业链贯通、工业化建造和繁荣建筑创作提供技术保障。也就是说BIM是建筑业工业化转型的技术基础 。
2.BIM具体能干什么?
1)实现建筑全生命期各参与方在同一多维建筑信息模型基础上的数据共享;
2)支持对工程环境、能耗、经济、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分析、检查和模拟;
3)为项目全过程的方案优化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4)支持各专业协同工作、项目的虚拟建造和精细化管理。
3.建筑工业化的意义
1)工业化生产的材质和装配式的建造方式更容易形成一套规范化系统,确保产品品质;
2)装配式建筑的大部分构件均在工厂完成,整体交付比传统建筑快 30%~50%;
3)装配式建筑现场以干法作业为主,可有效减少能源消耗以及环境污染,低碳环保;
4)装配式建筑由于其可拆除的特性还可以实现重复利用;
5)装配式建造成本的下降空间就目前而言,远高于传统建筑,后期运维费用更低,全生命周期具有更大的成本优势。
建筑工业化转型已成为国家级战略
住建部等各部位近年来陆续出台多项促进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建造、智能建造的重要政策。
2021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明确提出要 发展智能建造,推广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住宅,建设低碳城市的发展目标 。
4.建筑业BIM数字化的重要意义
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是建筑业乃至国家近10到20年的战略目标。因此,BIM数字化技术在本次建筑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必将起到基础性重要作用。
建筑工业化转型的方向是 标准化+工厂化+装配式 ,BIM解决的是这个过程中的 数字集成及可视化 问题。
虽然BIM是建筑业工业化转型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技术,但是它并不能有效解决生产关系的问题,比如协作多方之间的信任、效率、复杂体系下的碎片化管理等问题。
而解决信任、协作、效率、复杂体系下的碎片化管理恰恰是区块链技术的天然优势,能够很好的与BIM技术形成互补。
因此我们说: 工业化生产(BIM支持)+数字化协作(区块链支持)+大数据决策(AI技术)=智慧建造
我们把建筑全寿命周期分为规划设计、建造、运维三个阶段来举例说明
1.规划设计阶段
跨部门协作审批将是区块链技术应用的主要场景。
规划设计阶段的特点是行政监管角色多,协作审批手续多,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特征恰好适配此类场景,可以极大的提高协作审批效率(多地政府已开始了区块链政务审批系统的试点)。
我们假设规划设计阶段的监管单位有发改委、国土、交通、住建、水利等,再者相关单位包括建设单位、规划设计等咨询单位,他们在区块链上都有各自的节点,并且各自都有自己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当咨询单位创建好第一阶段的BIM概念模型(比如适用于项目建议书),并加载GIS信息、规模、占地、造价等各项经济指标,将模型数据上区块链。
BIM概念模型及项目建议书经建设单位确认后,由建设单位向发改委启动审批手续,区块链智能合约自动发起所有审核流程。
发改委通过密钥访问区块链上BIM概念模型,必要时加载周边基础设施的BIM模型及GIS信息,分析该项目是否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项目的可行性,将审批结果上区块链,智能合约自动将审批结果的数据文件发送回建设单位。
同样,建设单位启动土地预审相关手续办理,智能合约启动,国土部门通过密钥访问区块链上的BIM占地模型,并进行审查,将审批结果上区块链,智能合约将批复结果的数据文件发送回建设单位。
与此同时,任何监管部门都可通过密钥验证发改委、国土等部门审批结果的真实性。
随着后续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不断对模型的完善,发改委、国土、交通、住建等行业监管部门随时可以通过密钥访问区块链上该项目的BIM模型数据,实时监测项目有没有违规设计、建造。
所有审批工作的流程在线上自动运行,但不再是基于一个中心化的平台,而是基于去中心化的区块链技术,可有效降低协作成本,提高协作效率,并保证数据的隐私和安全。
2.建造阶段
同样我们假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第三方咨询机构在区块链上也有自己的节点,也都有自己的信息化系统,那么他们都可以通过密钥访问区块链上该项目的BIM模型数据。
我们简单地把建造过程分为计划、采购、生产、验收、支付几个环节。并且假设模型和施工阶段的WBS分解结构是一一对应的。
· 计划环节:
承包人可以通过Office系列的Projec软件,或者国内广联达的斑马进行计划编制,将计划数据文件导入区块链上的BIM模型,BIM模型就有了4D的进度可视化属性(如Autodesk系列的InfraWorks可展示),数据中还可以包括资源、资金等计划。所有参建方都可以基于该BIM模型同步开展项目管理。
· 采购环节:
建筑行业具有高度分散和复杂的供应链体系,供应商和承包人的合作可能是临时性的或者一次性的,因此信任较难建立、协作效率较低。
我们先说区块链是如何解决交易的信任问题的。
区块链是用智能合约来完成交易的,比如对于买方,交易之前智能合约首先检测买方数字钱包(央行数字人民币)的余额(抑或者银行授信、担保额度)是否满足交易标的,如果满足则锁定,当买方验收并签收了卖方的货物后,智能合约将锁定的数字人民币点对点自动汇入卖方的数字钱包。
因此区块链解决的并不是买卖双方的互信问题,而是信任已经不再是问题了。
建筑工程中砂石材料用量大,而且采购频繁、来源分散,是建材供应链中最不易掌控的材料之一。
我们假设承包人在料仓中安装了摄像头,承包人的采购系统通过摄像头检测出料仓余料低于预定的阈值(计算机视觉识别技术),系统调用计划数据(Project导入BIM模型的数据)发现未来的用量需求大于料仓总容量,则启动智能合约自动完成砂石料的订单,甚至可以从多个供应商中选择价格最低的。
砂石料供应商不需要加入任何系统,只需要在区块链节点上创建自己的账户就可以完成与承包人的自动化交易协作。
在运输过程中,供应商将运输车辆或船舶的GPS位置通过IOT硬件实时上区块链,承包人的采购系统就可以通过密钥实时追踪到货物的位置,系统可以对材料供货时间是否对生产计划造成影响进行分析(搜索算法),以便重新启动智能合约进行补救。
每一批材料的采购批次、到货时间都可以写入BIM模型对应的位置并写入区块链账本,智能合约将提醒监理单位按材料到场批次组织验收或试验检测工作。
系统可以把项目经理从繁杂的订单、询价、账务处理中解脱出来,更好的投入到更重要的事项上。
· 生产环节:
生产过程必然离不开人和设备。
工业化的一个必然的结果就是效率和质量的提高,而人和设备的过程行为质量将决定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
因此过去以结果为导向的施工过程管理必然要转向工业化的以过程为导向的施工管理,那么每一个分项工程由哪些个班组生产,对每一组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参数进行实时(IOT硬件)监测并写入BIM模型对应的位置,同时将这些数据写入区块链账本,永久保存、不可篡改,生产过程的所有数据应该真实、可信。
我们假设大型构建由吊装设备进行安装,再假设如果在暴雨天气、或者风力超过六级的情况下不适合吊装作业,那么吊装设备通过IOT硬件(或者网络通讯)感应到这种极限状态后,区块链智能合约将提醒现场管理人员将设备恢复到安全状态,直至危险状态解除。
生产过程中每一台设备运行的油耗、用电将通过IOT硬件进行监测,并将这些数据写入区块链账本。
区块链智能合约自动对耗能进行碳排放指标计算(GBT 51366-2019),一旦发现碳排放超过了核定指标,自动在碳交易市场购买新的指标。
前面提到的所有生产设备上的IOT硬件都无需接入参建各方的系统,参建各方只需要通过设备的密钥就可以进行数据访问。也许这个密钥被设备开发商设计成了一个客户端(如APP),那么参建各方只需要安装一个客户端就可以访问设备生成的所有数据。
· 验收环节
我们假设混凝土构建的强度由试验设备(IOT硬件)将数据直接写入BIM模型对应的位置,并写入区块链账本。
构建的外观尺寸、钢筋数量或许可以利用三维激光扫描设备生成点云,与BIM设计模型进行比对,可以根据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确计算出蜂窝麻面的百分比,验收精度将远高于人工计算的精度,写入BIM模型的对应位置和区块链账本。
所有参与验收的人员和数据写入区块链账本后永久保存,不可篡改。
假如发生质量问题,区块链上的账本记录就像按时间顺序排列的一笔流水账,从当前记录开始一直向前追溯,谁验收的?谁制造的?谁运输的?谁采购的?谁供应的一目了然。
· 支付阶段:
随着数字人民币的正式发行,并且支持可编程性,当数字人民币进入工程款支付领域后,可以说每一笔工程款的去向已基本固定,都可以在区块链进行追踪,根本不可能发生工程款挪用现象。那么当工程质量经过验收合格,符合智能合约设定的条件,则自动触发智能合约点对点的支付操作。不再经过银行,还可以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
因此根据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未来资金未落实的项目必然得不到开工审批,获得开工审批的项目,承包人、专业分包人、材料供应商甚至劳务人员再也无需担心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了。
当BIM模型与实体建筑物实施锚定,实现数字资产化后,数字资产的所有权在区块链就可以实现流动。
我们假如一个实体工程构件在业主尚未支付工程款以前的所有权还暂时保留在承包人手里,当一个承包人资金出现困难,恰好区块链上的BIM数字资产(锚定了实体工程构件)证明了一定的未来收益(业主未来支付的一笔工程款),那么承包人完全可以将这部分数字资产的所有权进行抵押贷款,智能合约可以锁定未来业主支付的那一笔工程款,用于承包人赎回该笔数字资产的所有权。
3. 运维阶段
在运维阶段很好的一个场景就是设备与设备之间的智能交互。
我们假设一台无人驾驶的巡逻车通过计算机视觉识别系统发现公路上沥青路面的一处缺陷,触发智能合约启动另外一台沥青路面维修车,该维修车同样用智能合约自动下单采购所需要的沥青混合料修复材料,并自动行驶至缺陷处完成修复,在此过程中只有少量的或者根本无需人的干预。
综上所述,区块链技术+BIM可以更好地实现智慧建造,反过来BIM模型又可以作为区块链技术的数据仪表盘,随着IOT硬件的不断涌现(尤其在运维阶段),数据的不断填充,模型的不断刷新,维度越来越饱满,所见即所得,区块链+BIM将会成为一个更加智慧的智慧建造决策系统。
文章中我们列举了规划设计、建造、运维三个阶段中一些点的应用,而现实中的应用场景远不止这些例子,这些例子也仅仅起到以点带面的探讨。
文章中提到的所有技术都是现今已有的或是已经实现的功能(如区块链政务系统、供应链追踪,质量溯源等),欠缺的只是把这些技术整合起来,就像区块链技术原本也不是一项新技术,而是把分布式存储、非对称加密、共识算法等计算机现有技术整合起来,成就了这一伟大发明。
也许有人会说,BIM正向设计在我国建筑行业还未普及,基于BIM的4D、5D数字化建造管理才开始普及,此时探讨区块链技术+BIM的智慧化建造是不是为时过早?
而我想说的是,
BIM的概念早在1975年美国乔治亚理工大学ChuckEastman博士就提出了,2002年Autodesk公司正式提出BIM理念和技术,从3D的可视化开始已经发展到了今天8D的概念。
区块链技术也是早在2008年由中本聪提出,至今除了数字货币,在其他非数字货币领域也有了极为广泛的应用。
就像人工智能技术,
1956年由计算机专家约翰·麦卡锡首次提出,但一直受限于计算机技术和硬件止步不前,直至2012年的ImageNET挑战赛中视觉识别准确率达到95%以上,超越人眼的极限,在突破了计算机硬件和技术限制之后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迎来了大爆发,才有了近年来我们手机中美颜相机、语音识别、智能推送等生活应用的集中爆发。
所以说,任何一项技术,在它大规模应用爆发前,能量一直在积累,这是一个必经的过程。一方面可能是技术、硬件的限制,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懂得人太少、参与的人太少,一旦大家都懂了、都会了,这种爆发力就会自然而然的蓬勃出来。
就像我们在不停地吹一个气球,总有一天它会炸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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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一、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
(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9年第29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20年第38号)中的产业。
以上目录如修订,按新修订版本执行。二、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原则上适用于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经营的内资企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如所列产业被国家相关产业目录明确为限制、淘汰、禁止等类型产业,其鼓励类属性自然免除。
(一)重庆市
1.电弧炉短流程炼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高强度建筑用钢,汽车、电子信息、装备、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产业用金属材料;铸锻轻合金材料;镁合金深加工产品;金属基粉体及表面处理新材料;锰基等新材料(《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2.化工新材料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3.锶矿(天青石)等金属矿精深加工;毒重石、岩盐、萤石、重晶石等非金属矿精深加工;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年生产能力1000万吨及以上机制砂石项目
4.新型节能、隔音、防火门窗及配件的开发与生产
5.节能环保材料预制装配式建筑构部件生产
6.核设备、高精密核仪器、仪表的开发制造
7.压缩天然气(CNG)汽车加气站成套设备及装置(汽车储气钢瓶、压缩机、储气罐、深度脱水装置、脱硫罐、冷凝管、油水分离器等)研发及制造
8.矿山安全仪器、矿山应急救援装备研发及制造
9.高压输变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及制造
10.达到一级能效的压缩机、电机、变频器、磁控管等家用电器关键零部件制造
11.钟表计时、珠宝加工等精密加工产业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12.VR/AR/MR等沉浸式互动式娱乐设施设备、数字舞台灯光、智能影音、内河游艇、数字印刷、玩具、文化用品等文化旅游装备及用品研发制造
13.汽车整车、专用车(不包括仓栅车、栏板车、自卸车、普通厢式车、普通挂车)及零部件制造
14.适用于丘陵山区的微耕机、拖拉机、农作物种植收获等中小型农具、农田建设所需农用工程机械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和制造
15.摩托车整车及重要零部件制造
16.船用齿轮箱和船用油泵油嘴、增压器、连杆、薄壁轴瓦、喷射控制单元等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铸锻一体化工艺大抓力船锚生产
17.氧化铁(Fe2O3)含量不超过0.02%的高档玻璃器皿生产
18.教具教学仪器开发及生产
19.公路、铁路客货运输
20.笔记本电脑、通信产品整机和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及制造
21.三网融合类业务平台、通信、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及设备制造
22.5G、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及运营
23.风力、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及运营
24.仓储、货代、船代、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集拼集散、配送、多式联运服务、供应链服务以及单证、数据和信息处理等现代物流项目;口岸物流设施建设及运营;村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及运营
25.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金融服务
26.服务外包、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
27.城市及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生活垃圾、畜禽粪便治理及厕所革命等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技术开发及应用
28.医疗机构经营
29.艺术及技能培训(音乐、演艺、美术、设计和传统手工艺)
30.工业企业场址污染治理及修复技术研发及应用
31.工业余热、余压、压差、发生气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应用
32.再生铝、铝加工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33.特种陶瓷、日用陶瓷、卫生陶瓷、建筑陶瓷、陈设艺术陶瓷制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34.电梯制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35.化妆品制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36.苗医药研发、生产、销售
37.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通用名药物的开发和生产
38.新型化合物药物或活性成分药物、高附加值制剂产品的原料药及其关键中间体开发和生产
39.药物筛选平台、临床技术转化平台、安全评价中心、中试放大平台、工程转化中心、研发定制平台、委托生产平台、公共检测中心等满足药物及医疗器械产品研发和生产所需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平台
40.富硒特色农产品开发
41.园林绿化苗木生产
42.影视节目、电竞、音乐、网络文学、知识付费、沉浸式互动式场景等数字内容创作生产、文化IP产业;数字媒体、数字出版、短视频、直播、网络表演等信息服务、数字营销、在线文化娱乐服务
43.互联网生产服务、生活服务、科技创新、公共服务等平台建设
44.特色地质文化村旅游开发;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森林康养、温泉康养等服务
45.页岩气开采地下水污染防治环保技术开发及应用
(二)四川省
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研发、应用及设备制造
2.农产品产地贮存、保鲜、烘干等初加工设施建设与运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3.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技术开发及生产
4.核级石墨开发及生产
5.高品质钛原料先进制造技术及应用(CaO+MgO≤1.5%);6万吨/年及以上钛渣生产技术(电炉容量≥25000kVA);钛材深加工及产品应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及配套氯碱生产、高盐废水处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6.钒钛磁铁矿规模化高效清洁分离提取技术开发及应用(钒钛磁铁矿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7.钨钼制品及钨钼丝材
8.4万吨/年及以上炭黑新工艺开发及应用
9.3000吨/年及以上氧化钒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及应用(废水、废渣零排放);钒制品先进制造技术开发及应用(钒基合金、钒基功能材料、钒精细化工产品)
10.石墨烯和纳米碳材料、细结构石墨、生物炭、锂电池负极等新型碳材料的开发及生产
11.生物乙醇制乙烯(以粮食为原料的除外)
12.高精密核仪器、仪表开发制造
13.压缩天然气(CNG)汽车加气站成套设备及装置(CNG汽车储气钢瓶、压缩机、高压地下储气井、储气罐、深度脱水装置、脱硫罐、冷凝管、油水分离器等)制造与应用,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成套设备及装置制造与应用
14.无线电测试仪器、无线电监测系统或设备的研发、生产
15.火力发电、水泥、钢铁等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催化剂及SCR烟气脱硝设备生产
16.种子生产加工机械、烘干设备制造
17.适用于丘陵山区的微耕机、拖拉机、农作物种植收获等中小型农具、农田建设所需农用工程机械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和制造
18.汽车整车、专用车与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19.教育技术装备开发及生产
20.公路旅客运输,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仓储、运输、货代、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一体化服务;村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及运营
21.宽带网络建设及运营
22.中药溯源电子码技术开发及应用
23.服务外包
24.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金融服务
25.金融现代化技术开发及应用(移动支付、电子票据、金融IC卡等)
26.医疗机构经营
27.飞行员培训
28.工业节能降耗技术开发及应用(余热、余压、压差、发生气综合利用等)
29.核、化学、生物等领域的侦察、防护、消洗等防化应急装备开发制造
3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畜禽粪便处理及厕所革命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技术开发及应用;高寒地区生活污水处理相关技术开发及应用;轻钢装配式和现代夯土技术等新型农房建造技术推广应用
31.钒钛磁铁矿高炉—转炉冶炼工艺(钒钛磁铁矿入炉比列≥6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32.电子束辐照加工
33.口腔科用设备及器具制造
34.康复辅具器具制造
35.页岩气装备制造和油气技术工程服务
36.节能环保型建筑用铝合金模板产品开发、生产和应用
37.高性能稀土永磁、发光、催化、合金等稀土功能材料及器件的开发、生产及应用
38.40MW及以上燃气轮机及关键辅机研发制造,分布式能源用小型燃气轮机研发及装备制造
39.智能化绿色化纺织服装加工
40.硅光集成电路芯片、光分路器、光纤活动连接器、光电收发模块、光网络设备的研发和生产
41.彩灯设计与制作
42.科技推广与创业孵化服务
43.茶叶种植及深加工
44.果酒制造,糯红高粱种植
45.木材储备加工交易、竹产品的生产及深加工,特色经济林产品生产及加工
46.森林康养基地建设与服务
47.藏医药、彝医药研发、生产、销售
48.动植物药材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49.移动电信服务(5G)
50.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51.风力、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及运营
52.安全玻璃、节能玻璃等高端玻璃深加工
(三)贵州省
1.大功率液压台车用凿岩钎具及钎具用钢生产
2.优碳钢钢丝(强度≥1670N/mm2)及其制品生产
3.锰深加工新产品开发及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4.铝及铝精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5.钛金属冶炼新工艺技术开发(直接用高钛渣、金红石电解生产金属钛),钛材深加工及含钛精细化学品新产品开发及生产
6.钒深加工的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及新产品开发
7.高性能镁合金开发及生产
8.“磷—电—化”一体化资源综合利用、精细磷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9.重晶石精深加工新产品开发及生产
10.白云石精细加工及综合开发利用
11.己二酸与尼龙66生产
12.天然植物精细化工产品的开发(香精、香料、化学药、化工产品中间体)
13.动植物药材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14.高压柱塞式液压泵、液压马达等液压基础件研发及制造
15.液力变速器研发及制造
16.大型萃取装置(容器容积50—3500L,压力等级9.8—35Mpa,温度等级10—85℃)研发及制造
17.适用于山区的轻便、耐用、低耗中小型耕种收机械研发及制造
18.粉煤灰储运及利用成套设备制造
19.汽车整车制造,专用汽车(不包括普通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及制造
20.民族工艺品加工生产
21.公路旅客、公路货物运输
22.宽带网络建设及运营
23.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金融服务
24.服务外包
25.医疗、康养机构经营
26.彝医药、苗医药研发、生产、销售
27.农林特产品、竹产品生产及深加工;食用菌种植及菌种培育,茶叶、蔬菜、刺梨、中药材、辣椒、水果、石斛、油茶种植及加工;生态畜牧、生态渔业
28.高品质易切削钢
29.膜用新材料研发制造及膜元件自动化生产
30.煤炭地下气化开采技术开发与应用,煤炭地下气化发电成套设备制造
31.煤炭开采110/N00工法配套智能化装备研发应用
32.玄武岩纤维及后制品研发生产
33.石材加工生产
34.风力、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及运营
35.跨境贸易、国际物流、货运代理、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等产业;仓储、运输、货代、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一体化服务;村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及运营
36.氢加工制造、氢能燃料电池制造、输氢管道和加氢站建设
37.民族特色食品生产及加工
38.芳香植物种植、观光及产品加工
39.工业节能降耗技术开发及应用
40.蛋白桑、蛋白菊种植推广
41.农林渔牧技术推广服务
4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畜禽粪便处理及厕所革命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技术开发及应用
43.笔记本电脑、通信产品整机和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及制造
44.20MW以下小型、微型燃气轮机研发及装备制造
45.电梯制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四)云南省
1.花卉、绿化和观赏苗木培育
2.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技术开发及制造
3.有色金属产品开发及精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4.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及装备制造;园区资源利用高效化改造(详见《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相关解释说明)
5.石油精细化工产品开发及生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6.水溶性肥料、微量元素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的开发及生产
7.生物乙醇制乙烯(以粮食为原料的除外)
8.绿色建筑材料制造、绿色建材认证推广
9.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漏损控制建设和运营
10.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综合利用及装备制造
11.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
12.特殊环境(高原、湿热、高寒、重污染等环境)用发输变电、供配电及控制设备、高原型电工电器产品、中小水电成套设备研发及制造、智能化大型高效泵、城市排涝装备项目
13.先进适用的制药及生物制剂成套设备制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14.适用于高原山区的拖拉机、中耕机、微耕机以及水稻、玉米、马铃薯、甘蔗收割机等现代农机具的开发及制造
15.汽车整车制造,专用汽车(不包括普通挂车、自卸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制造
16.蔗糖精深加工及废糖蜜、蔗渣、蔗叶、滤泥、酒精废液等副产品的综合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17.民族工艺品加工生产
18.公路旅客运输
19.宽带网络建设及运营
20.口岸物流设施(物流仓库、堆场、装卸搬运工具、多式联运转运设施以及物流信息平台等)建设及经营;村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及运营
21.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金融服务
22.服务外包
23.医疗机构经营
24.森林康养基地建设与服务
25.轧钢氧化皮生产磁性材料
26.高原湖泊水污染治理技术开发及应用
27.工业节能降耗技术开发及应用(余热、余压、余气等利用)
2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畜禽粪便处理及厕所革命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技术开发及应用
29.水污染防治装备制造
30.绿色铝产业(生产、精深加工及其应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31.绿色硅产业(生产、精深加工及其应用)
32.铁皮石斛、油桐培育、种植、加工等,绿色有机茶、蔬菜、特色水果、优质中药材、咖啡等高原特色农业,竹产品的生产及深加工
33.优质酿酒葡萄种植与酿造,青稞种植与食品深加工
34.猪、牛、羊及小家禽畜(含高原畜产品)饲养和深加工;云南高原特色水产养殖和加工
35.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36.在边境县市进行边境贸易进出口产品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37.有机垃圾生物式处理设备和移动式破碎筛分系统
38.生产天然橡胶深加工产品如浅色标准胶、子午线轮胎专用胶、恒粘胶、高等级轮胎专用胶、脱蛋白橡胶系列产品,大型子午线轮胎生产线,特种专用天然橡胶或胶乳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39.联合疫苗产业
40.民族地区院内制剂产业
41.藏医药、傣医药、彝医药研发、生产、销售
42.种桑养蚕,各类丝胶蛋白产品、蚕蛹深加工产品等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茧丝绸深加工
43.滇中锂资源开发利用及产业链发展
44.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中心和大宗商品进出口分拨物流中心建设
45.核桃生产和初加工一体化成套机械设备及标准化技术研发和推广
46.超高清视频产业制造:4K/8K超高清电视机、4K摄像头、监视器等制造
47.风力、太阳能发电场建设及运营
(五)西藏自治区
1.特色农林畜产品生产及加工
2.高寒冻土地带可燃冰勘探和开发利用研究
3.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检测、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场建设及运营
4.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5.西藏特色食品加工、饮品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6.民族工艺品加工生产
7.公路旅客运输
8.宽带网络建设及运营
9.口岸物流设施(物流仓库、堆场、装卸搬运工具、多式联运转运设施以及物流信息平台等)建设及经营;村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及运营
10.医疗机构经营
1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畜禽粪便处理及厕所革命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技术开发及应用
12.三网融合类业务平台、通信、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及设备制造
13.藏医药研发、生产、销售
14.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专合组织的小额贷款金融服务
15.特色产品溯源技术开发及应用
16.食饮品外包装生产加工
17.节能服务业
18.天然饮用水(矿泉水)
19.边贸产业(边贸市场建设、边贸企业培育)建设与发展
20.在边境县市进行边境贸易进出口产品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21.科学研究和决策评价服务业
22.自然资源及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开发和应用
23.地质灾害勘查、监测、治理技术开发及应用
24.利用太阳能和风能公路照明
25.城镇道路桥梁和供水、供暖、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营
26.西藏乡土树种科研
27.服务外包
28.新型建材及装配式建筑材料研究、开发和应用
29.新型墙体材料(《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30.石材开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31.沙生植物种植与加工
32.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皮革及其制品制造和制鞋业,木材加工业,家具制造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5.农、林、牧、渔产品批发,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综合零售,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36.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技能培训、教育辅助等教育服务业
37.广播电视集成播控、录音制作、文艺创作与表演、文物保护、艺术表演场馆、图书馆与档案馆、博物馆、烈士陵园、纪念馆、群众文体活动等文化艺术服务业
38.体育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健身休闲活动等体育服务业
39.住宿和餐饮业
40.民族演艺服饰、乐器设计、生产和销售
41.房屋、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六)陕西省
1.多元素共生矿资源综合利用
2.高性能镁合金开发及生产、钛材深加工
3.大型炼油、乙烯、芳烃生产装置生产的有机化工原料就地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新型、环保型油田化学品(二氧化碳及新型试剂驱油驱气)技术开发及生产,均聚甲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