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区块链是传销吗 小心骗子利用新技术诈骗
听到 区块链 这个名目,很多人都不清楚,甚至还有人怀疑是传销骗局。那么问题来了,你了解区块链的定义吗?你认为区块链是传销吗?有市民反映,有人利用区块链进行诈骗,一些人被骗了不少钱。那么,这是否就代表着区块链不靠谱呢?
区块链是一个信息技术领域的术语。从本质上讲,它是一个 共享 数据库,存储于其中的数据或信息,具有“不可伪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开透明”“集体维护”等特征。基于这些特征,区块链技术奠定了坚实的“信任“基础,创造了可靠的“合作”机制,具有广阔的运用前景。
据了解,区块链是新技术并不是变相传销,只是由许多传销组织声称为“区块链”,实际上并未有任何技术,只是打着“区块链”的名头行传销之实罢了,国家已经多次发布公告打击此种传销行为。
不过,希望大家明白的是,区块链是高科技,是新技术,为社会带来很多的变化。可是,骗子为了赚钱,将眼光放在区块链方面,目的就是通过区块链诈骗。所以大家一定要小心类似骗局,投资项目之前,一定要调查清楚看是否正规靠谱。
我再次提醒打击,区块链只是一个互联网底层技术而已,和传销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很多人不懂,所以很多人打着区块链的口号进行传销活动非法集资。其实,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2、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3、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Ⅱ 区块链智能合同支付是不是骗局
1.是骗局,前段时间几个知名的盘子,比如:玩家盛宴、波场链、九环、MDF、第一波场等,一开始都是打着“智能合同支付”、“去中心化”的旗号,但最终都以崩盘或者跑路结束。
2.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
3.区块链,是比特币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本质上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数据库,同时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一批次比特币网络交易的信息,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防伪)和生成下一个区块。
比特币白皮书英文原版其实并未出现 blockchain 一词,而是使用的 chain of blocks。最早的比特币白皮书中文翻译版中,将 chain of blocks 翻译成了区块链。这是“区块链”这一中文词最早的出现时间。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9年1月10日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
拓展资料:
一 、核心优势
区块链体系结构的核心优势包括:
1. 任何节点都可以创建交易,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确认之后,就可以合理地确认该交易是否为有效,区块链可有效地防止双方问题的发生。
2. 对于试图重写或者修改交易记录而言,它的成本是非常高的。
3. 区块链实现了两种记录:交易(transactions)以及区块(blocks)。交易是被存储在区块链上的实际数据,而区块则是记录确认某些交易是在何时,以及以何种顺序成为区块链数据库的一部分。交易是由参与者在正常过程中使用系统所创建的(在加密数字货币的例子中,一笔交易是由bob将代币发送给alice所创建的),而区块则是由我们称之为矿工(miners)的单位负责创建。
二 、基本特征
1. 去中心化:由于使用分布式核算和存储,不存在中心化的硬件或管理机构,任意节点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均等的,系统中的数据块由整个系统中具有维护功能的节点来共同维护。
2. 开放性:系统是开放的,除了交易各方的私有信息被加密外,区块链的数据对所有人公开,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公开的接口查询区块链数据和开发相关应用,因此整个系统信息高度透明。
3. 自治性:区块链采用基于协商一致的规范和协议(比如一套公开透明的算法)使得整个系统中的所有节点能够在去信任的环境自由安全的交换数据,使得对“人”的信任改成了对机器的信任,任何人为的干预不起作用。
4. 信息不可篡改:一旦信息经过验证并添加至区块链,就会永久的存储起来,除非能够同时控制住系统中超过51%的节点,否则单个节点上对数据库的修改是无效的,因此区块链的数据稳定性和可靠性极高。
5. 匿名性:由于节点之间的交换遵循固定的算法,其数据交互是无需信任的(区块链中的程序规则会自行判断活动是否有效),因此交易对手无须通过公开身份的方式让对方自己产生信任,对信用的累积非常有帮助。
Ⅲ 什么是区块链概念区块链是骗局吗关于区块链的最全解释
什么是 区块链 概念?
2019年10月25日,国家提倡发展区块链。一夜之间,区块链概念开始火了。
不过,有很多人是第一次听说区块链。
那么,区块链是什么呢?
我们从学术的角度来看一下:
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区块链本质上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数据库,同时作为 比特币 的底层技术,是一串使用密码学方法相关联产生的数据块,每一个数据块中包含了一批次比特币网络交易的信息,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防伪)和生成下一个区块。
实际上,区块链本质上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数据库。
区块链就是比特币吗?区块链不是比特币,区块链的第一个应用是比特币。
区块链有哪些特点呢?现在看一下区块链的几个特点:
1、去中心化:
区块链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去中心化,区块链系统不同于集中数据库,它不受任何人或实体的控制,通过分布式存储,数据在多台计算机上完整地复制、分发,各个节点实现了信息自我验证、传递和管理。
2、不可篡改性:
区块链系统还具有不可篡改的特征。在区块链系统中,每个节点都是中心,任何信息都无法更改,甚至管理员也无法修改此信息。区块链的共识机制具备“少数服从多数”以及“人人平等”的特点,只有在控制了全网超过51%的记账节点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伪造出一条不存在的记录。而这种情况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从而杜绝了造假的可能。
3、公开性:
在区块链系统中,网络中的所有节点都可以轻松访问信息。区块链技术基础是开源的,除了私有信息被加密外,区块链的数据对所有人开放,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公开的接口查询区块链数据和开发相关应用,因此整个系统信息高度透明。
4、独立性:
因为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它可以帮助点对点交易,因此,无论是在交易还是交换资金,都无需第三方的批准。
基于协商一致的规范和协议,整个区块链系统不依赖其他第三方,所有节点能够在系统内自动安全地验证、交换数据,不需要任何人为的干预。
先假设一个环境:大学188宿舍,住着6个人
宿舍里有个账本,让善于算数的小李来记账。
刚开始的时候,宿舍卖纸盒子、置办一些公用物品的时候,小李都会记在账本上。如果小李想中饱私囊,做假账,账本上就会少一些钱,但是大家都不知道。
毕竟,已经有了一个总账房,谁会没事儿记着账本呢?
然而有一天,小李因为拿得比较多,账本出现了明显的纰漏,这下子,瞒不住了,小李不得已承认了错误把钱补回来。
那么,这种问题如何解决呢?
用区块链来解决的话:
全宿舍的人都拿出一个账本,每发生一笔交易,大家都各自在自己的账本上记账,这样的问题就不会出现了,因为大家都在记账,都能看到账本上的交易记录和最终结果。
小李不能改,你不能改,你的下铺也不能改。大家都不能改。
这是因为之前的记账模式是中心化记账模式,现在的记账模式是去中心化记账模式,人人都是中心,人人都是账房。
如果有人想改,如果只改自己账本上的数据,显然是无效的,除非收买三个人。
那么,区块链是一种骗局吗?
随着区块链的大利好出现,在短短的时间之内,区块链相关资产价格的大幅飙升,普通投资者对区块链的兴趣越来越大,而不法分子也瞄上了这一点。有一些不法分子披着“区块链”的华丽外衣,利用区块链进行诈骗,或者未经允许发行数字货币,导致很多民众都以为区块链是一种骗局。
但其实不是,区块链只是一种技术,如果能好好利用,那么将会受益大众,推动行业的发展。
尤其是区块链的应用非常的广泛,几乎可以应用于所有对人类有价值的事物。
医疗领域:比如去医院就诊,可以直接在自己的数据库里查到曾经的就诊情况,大大节省了医疗资源,节约了重复检查的医疗费用。
食品追溯:你知道在你餐桌上摆放的食物是来源哪里吗?是哪个物流队伍运输吗?通过使用区块链就可以来跟踪其信息。它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单一的真相来源。
供应链应用:比如我们在某宝上买的商品,这件商品从厂家出厂,到分销商物流周转、到卖家门店仓库、再到达消费者手中。而这几个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什么问题,只有自己知道,其他人尤其是消费者是不知道的。
好了,关于区块链是什么概念的相关知识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Ⅳ 那个区块链技术是骗人的吗与我们的生活有实际的联系没
有用的怎么可能没用
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人把区块链技术视为未来最有前途的新技术之一。当下,关于加密货币和区块链如何改变世界经济已经有了很多的讨论。尽管加密货币前景不可预测,但区块链岿然不动的地位或将继续引领未来行业发展。事实上,区块链改变的不仅是世界经济,即使是普通人每天的生活,也已经受其影响发生了巨大改变。 区块链技术的产生本身就是一个革新的过程,了解区块链技术的人应该都知道,区块链说白了就是一个可以大规模协同作战的数据库。它可以让很多不同的主体,在互不信任的情况下,去共同协作完成一项任务,这就是区块链的本质。
今年以来关于区块链技术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案例也不胜枚举。
这里以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区块链结合来做说明
上主角!!
我们引用中国(福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第三期的“案说服务”来做解析
快快动动小手往下滑
满满的知识点火速get起来~
Ⅳ 区块链成传销新骗术,区块链到底是什么
前段时间,一张中国大妈现身区块链大会现场的照片在网上走红,一时之间引发了热议,网友们纷纷表示:“大妈们已经被区块链盯上。”事实上,从几年前开始,当区块链的概念出来的时候,就有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的名义进行传销活动,成为传销的最新变种之一。事实上,对着区块链的发展,各种虚拟货币也是应运而生,其中大多数都是骗局,骗子打着“虚拟货币”、“区块链”的名义,开展骗局,这主要就是利用投资者不懂虚拟货币、区块链,却又想要赶上虚拟货币投资热潮的心理。这种骗局看似复杂,其实也是非常简单的,但是一旦上当之后,投资也是很难收回来的。
总而言之,区块链技术其实并不是骗局,而是被骗子利用了,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欺骗投资者。
Ⅵ 央媒曝光11种涉嫌传销项目 假借区块链进行传销发币
新年伊始,祝福的声音还在耳旁,人民网联合腾讯新闻、微信安全、较真平台等权威内容媒体,发布了2018年涉及传销的项目名单。
记者注意到,在被爆出的78个涉及传销的项目里面,假借区块链进行传销发币的项目竟然达到了11个。
假借区块链进行传销造成的损失,远甚于寻常犯罪,通过看不见的手让巨额财富完成了转移,是区块链时代最大的蛀虫。
刚刚过去的2018年11月24日,曾经叱咤风云、逍遥法外许久的维卡币OneCoin主犯塞巴斯蒂安·格林伍德被FBI与泰国犯罪征缴局成功抓获,主犯被引渡回美国受审。
巴斯蒂安·格林伍德就是全球性庞氏骗局维卡币One Coin的主犯。据悉,维卡币会设置一个“One Awards”奖金制来奖励参与的会员,这些会员往往参与这个组织发起的项目,而所谓的项目会为其全球基金会募集资金。
但是很快就有人披露出:“维卡币利用宣传和境外搞活动,装的很‘高大上’,再通过高回报率和熟人拉拢,实际上构成一个庞大的传销体系。”
国内监管机构在2018年5月就发现有大约720万美元的资金,与OneCoin庞氏骗局有关。
虚拟货币骗局由来已久,有些传销手段并不高明,但却害人不浅。
2016年4月2日至2016年6月22日期间,中山女子李女士经邻居阿君(化名)介绍认识了一名叫徐某宾的男子。期间,徐某宾、阿君多次向其推销虚拟“马克币”,并以分红、升值为诱惑,她信以为真,最终分9次共计购买了约60万元“马克币”。直到2017年2月,“马克币”网站关闭,她才发现自己被骗。
而在诸多的传销币案例中,最为“经典”的案例当数著名的案值过百亿的“五行币”。
早在2013年,国家工商总局就将张健的“云数贸联盟”列入传销案例中;2014年10月,张健被捕;2016年12月,张健出狱不久即推出五行币传销项目。据悉,五行币项目上还有张健的头像,而张健其实只是个真名宋密秋的初中生。2017年6月张健从印尼被缉捕回国,一场荒诞闹剧就此收场,传奇人物张健终下神坛。
据记者了解,在此次11个传销币项目里面,还有“真假美猴王”的剧情,传销组织假借全球市值排名第六的恒星币,发行自己的“恒星币”,投资者稍不留神就掉入了陷阱。
再讲一个狗狗币的故事。
2017年,狗狗币就被央视列为350个资金传销组织中的一个,但是在欲望的操纵之下,并不能阻挡狗狗币的强势崛起。
狗狗币,一个乖萌的表情包狗头,英文名叫Dogecoin,代号DOGE,诞生于2013年12月。联合创始人Jackson Palmer表示一开始只是把它当做笑话来做,就是为了嘲讽比特币。后来在reddit(美国社交新闻站点)的推波助澜之下,不过两周的时间,狗狗币项目的网站立马就火了。
可以说,狗狗币的诞生和美国的互联网文化有很大的关系。在美国的贴吧reddit上doge表情就和国内表情三巨头一样火爆,意思相当于国内的土豪。
创始人表示,Dogecoin并不像比特币那样,人们不是为投机才参与其中,是为了表达分享与关切的 情感 。这也造就了在创始之初,dogecoin的传播途径都是靠着人与人之间的分享。
Messari的OnChainFX数据显示,Dogecoin在2018年12月平均每日活跃地址比2017年12月还要多,除了比特币和以太坊之外,狗狗币是第三日常活跃地址最多的加密货币。
目前,Dogecoin在日常活跃地址方面仅次于比特币和以太坊,一天达到72955个。比特币目前有536738个有效地址,以太坊有235004个,而Tron则仅有21255个。狗狗币的受欢迎程度可见一斑。
根据加密货币追踪网站Coinmarketcap的实时数据显示,今天狗狗币的价格在0.0023美元附近徘徊,市值较2018年1月9日的最高17亿美元已经下跌到2.68亿美元。同大多数其他币种一样,一年时间,跌幅超过了80%。
但是,狗狗币的市值依然位列全球市值排行榜24名。相对于2000多种加密货币而言,依然是藐视众生的存在。
时至今日,比特币在区块链的光芒下被拨乱反正,鲜少有人提及其被暗网一手推动的陈年往事。但无法否认的是,依旧有大量借区块链之名行传销之实的传销币。
区块链一边承担着极客的技术理想,一边也被有心者渔翁得利。
目前,在区块链技术发展初期,逐渐形成了一个理想主义者和欺世盗名者兼存,投机者驱逐务实者的怪圈。随着币圈寒冬降临,一个个项目方倒台,劣币驱逐良币也在不断上演。
有个段子曾讲过,一个做区块链的和一个做传销的聊天,做传销的居然大惊:“你这个可是违法的啊。”
其实,传销的人无时无刻不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才能够合法。拿到直销牌照就能够光明正大地招摇撞骗吗?事实证明并不能。
天津权健事件爆发后,今年1月1日,权健自然医学 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虚假广告罪被立案侦查。然后,在众人翘首以盼的等待中,1月7日传出消息,权健老板束昱辉等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社会 财富的大转移,经常伴随着技术革命,这种技术革命更多的是依附于物质属性,而不是虚拟属性。
资本为了追求利益,不择手段,这无可厚非。因为这是资本的属性。同时,技术是没有价值观的。谁掌握了技术,技术就替谁服务。
以往,传销组织在不掌握资本,也没有技术的情况下,试图通过拉人头实现财富自由。如今,传销组织找到了新的“致富”途径,还能有效避开法律的监管,那就是假借区块链发行传销币。
百闻不如一见。全年24小时无休的数字货币交易、一天翻千倍的不知名币种、一币一别墅的造富神话。区块链大火的同时,也带火了数字货币。
“区块链不是泡沫,比特币才是。”马云不止一次在公共场合宣扬自己的观点。可惜,在大部分投资者看来,区块链就是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就是区块链。
记者了解到,一些假借区块链发币的传销项目,会搬出政府大力扶持区块链产业的条条框框,却对相关的数字货币监管避而不谈。
“很多传销币仅仅借用了区块链的名头,并没有运用任何区块链技术,和币圈有名的空气币还是有所区别的。起码人家是实打实运用了区块链技术。”一位投资者表示。
“才华不足以支撑野心就够惨了,更惨的是全身都是野心,智商却被挤进了地狱。”在家人被“恒星币”迷惑的神魂颠倒,倾家荡产时,一位网友的留言发人深省。
亚欧币诈骗40亿元,7万余人受骗;GCB光彩币涉案金额上亿元,坐拥数十万注册会员;EGD网络黄金涉案金额109亿元,注册会员多达50万人;万福币涉案金额20亿元,注册会员13万人;暗黑币涉案金额15亿元,注册会员逾3万人;维卡币涉案金额6亿元,注册会员180万人;莱汇币涉案金额5亿元,注册会员20万人……
据记者了解,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传销币远远不止此次曝光的名单数。
对比我国整体的传销案件,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从2002年到2018年,我国传销案件总量是14658起,其中2014年1869起,2015年1417起,2016年3085起,2017年3313起,2018年3612起,整体增长趋势远小于虚拟货币传销案件。
按2018年虚拟货币传销案件166起算,仅经过几年,虚拟货币传销已占我国总体传销比例5%(166/3612)。这还不带为数众多、注册于海外、暂时无法在国内离案的各种ICO(首次代币发行)传销项目。
传销币的本质其实与传统传销并无太大差别,拉人头、发展下线、发实物作为抵押品等手段已经玩烂了,但在这样熟悉的套路面前,投资者还是毫无抵抗力。
贫穷和经济疲软之下,无处安放的贪婪和饥渴成为传销币最大的温床。传销币又如何?欲望面前,不需要智商。
在这个市场里,面对层出不穷的诱惑,大部分人没有能力辨别,这究竟是一本万利的投资,还是血本无归的骗局。在贪婪的诱惑下,传销已经搭上区块链的列车。
但请记住:传销自古如虎狼,黄粱一梦终成魇。
Ⅶ 区块链是骗人的吗
哈哈哈,你这个问题就可爱了,区块链是一种技术,技术是实实在在的。但是借着区块链技术的幌子出的项目是可能会骗人的。所以投资区块链首要的就是选好项目,别被空气币坑了。如果不懂这些可以先从InvestDigital入手了解这个行业。
Ⅷ 为什么说国内的区块链都是骗人的
区块链出乎意料地在2018年迎来大爆发,世界突然充斥着 “一夜暴富” 的梦想以及各种虚拟货币的“铜臭味”,很多人就此一头扎进用区块链包裹的“糖衣”。他们会在巨大的泡沫潮里实现暴富的梦想还是被当成“韭菜”被割到倾家荡产?
在这种关头,业界就有人士,指出,“区块链是好东西,但是目前国内玩区块链都是骗人的”。而此类人士可能是在币圈被大幅度“洗劫”过,而用此话作为他一穷二白的宣告。也能是区块链圈的商业大佬,审时度势后看出了区块链现今发展的种种弊病综合分析得出结论。
无论他们是谁,这种言论必然是出自于对目前币圈鱼龙混杂状态以及对区块链技术前景渺茫的认知,而这并不难理解。国际大型数字资产交易所binance、火币Pro一再遭遇黑客攻击,导致用户资产损失,在网站安全机制防护以及对用户信息数据维护方面极其不尽人意。
在币圈吃过亏的人又把目光转到链圈,可是令用户再次失望的是链圈虽说前景巨大,但是目前因技术不成熟,各行各业的区块链布局仍处于概念性阶段,难以有实质性行动。不仅如此,就连以公正、事实为基准的区块链媒体也曾被爆出有偿荐币诱导投资人、以“私募”之名变相推介ICO,实际是为“割韭菜一条龙”服务的一个重要工具。
而近日,深圳一家区块链公司的“区块链+藏茶”集资诈骗案更让链圈人士心凉,打着即将发行“全球首个本位制数字货币”的招牌,骗取3000多位投资者3.07亿。而如此规模和手法的区块链公司层出叠见,真假一时难辨。
但是,我们承认当前国内的区块链发展的确存在不足,但是是否就能因此一概而论,给区块链公司贴上“虚假”的标签?
我们应该承认每个新兴事物发展阶段都是坎坷的,甚至一再遭人诟病,就如20年前的互联网,有多少人能够在那个时候料到它的翻天覆地?区块链亦是。
况且目前,国内京东、腾讯、阿里等互联网巨头从金融贸易、娱乐休闲、 物流、医疗等各个点布局区块链;新加坡ACNC基金会与国内企业机构合作,利用区块链在媒体、游戏等行业逐一突破;国家也在能源、电力这样的严管行业引入区块链技术;另有乐鸥的区块链旅游布局、蚂蚁金服于雄安新区的区块链技术房屋租赁合作等。由此上可以看出,区块链布局并不是不知名企业一人的独唱,各有互联网巨头以及政府的大力支持。在集体“狂嗨”的态势下,区块链的“骗局”何来底气?
国内区块链公司在技术和应用上虽还处于雏形状态,但是这并不能否定区块链本身以及国内区块链的整体形势。如《人民日报》所说,“区块链拥有前所未有的光明未来”。
Ⅸ 区块链到底是不是骗局
区块链就是骗局。希望大家不要头脑一热跑毕册模去投资那些庞氏骗局,不要心存幻姿激想,因为一夜暴富的时间窗早已关上了,现在进来的老百姓都是很惨的,会被割韭菜,大家要响应政府号召,不要被非法集资骗取手缓财富。
Ⅹ 区块链到底是不是骗局
区块链技术本身不是骗局,但是不排除有人拿区块链做幌子去做骗局。区块链存在的几个问题:1、区块链体积过大问题随着区块链的发展,节点存储的区块链数据体积会越来越大,存储和计算负担将越来越重。以比特币区块链为例,其完整数据的大小当前已达约71GB,用户如果使用比特币核心客户端进行数据同步的话,可能三天三夜都无法同步完成,并且,区块链的数据量还在不断地增加,这给比特币核心客户端的运行带来了很大的门槛。2、区块链数据确认时间的问题目前的区块链系统,尤其是金融区块链系统中,存在数据确认时间较长的问题。以比特币区块链为例,当前比特币交易的一次确认时间大约需要10分钟,6次确认的情况下,需要等待约1小时,当然对于信用卡动则2至3天的确认时间来说,比特币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了,但距离理想状态仍有较大距离。3、处理交易频率问题区块链系统面临交易频率过低的问题。还是以比特币区块链为例,每条交易的平均大小约为250个字节(Byte),如果区块大小限制在1MB,那么可以容纳的交易数量为4000条。按照每10分钟产生一个区块的速度计算,每天可以产生144个区块,也就是能容纳576000条交易,再除以每天的秒数86400,比特币区块链最高每秒处理6.67笔交易。目前,比特币区块链上每天的实际交易量已经接近系统瓶颈(图),如果扩容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可能造成大量交易的堵塞延迟。比特币区块平均交易数(来源:区块元)相比之下,Paypal在2013年第三季度的总体交易笔数为7.29亿笔,平均每秒为93.75笔交易。全球最大的支付卡VISA的官网信息显示,VisaNet在2013年的测试中,实现了处理每秒47000笔交易。比特币区块链比起支付宝等几大支付网络,从交易处理频率来看,更像是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当然,这也是中本聪早期故意为之的设计,比特币区块大小被限制在了1MB,以此避免流氓矿工的恶意行为,对人们造成不良的影响,比特币区块链支付网络之所以能够成长到如今价值数十亿美元,就在于它的去中心化。4、区块链发展受到现行制度的制约一方面,区块链去中心、自治化的特性淡化了国家监管的概念,对现行体制带来了冲击。比如,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不但对国家货币发行权构成挑战,还影响到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削弱央行调控经济的能力,导致货币当局对数字货币的发展保持谨慎态度。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对这项新技术也缺乏充分的认识和预期,法律和制度建立可能会滞后,导致与运用区块链相关的经济活动缺乏必要的制度规范和法律保护,无形中增大了市场主体的风险。5、区块链技术与现有制度的整合成本较大对于任何创新,现有机构都要保证既能创造经济效益,又要符合监管要求,还要与传统基础设施衔接。特别是当部署一个新型基础系统时,耗费的时间、人力、物力成本都非常大,现有传统机构内部遇到的阻力也不小。当然,问题的存在并不能阻碍区块链的发展步伐,诸如简单支付验证、侧链、闪电网络协议等技术的提出和深入研究,已经为上述问题的解决提出了思路。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