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沈括的夢溪筆談
夢溪筆談
卷一 故事一
學士院軼事
原文
學士院玉堂,太宗皇帝曾親幸,至今唯學士上日許正坐,他日皆不敢獨坐。故事:堂中設視草台,每草制,則具衣冠據台而坐。今不復如此,但存空台而已。玉堂東,承旨閣子窗格上有火燃處,太宗嘗夜幸玉堂,蘇易簡為學士,已寢,遽起,無燭具衣冠,宮嬪自c引燭入照之,至今不欲更易,以為玉堂一盛事。
譯文
學士院玉堂,因為宋太宗曾經駕臨過,所以直到現在,只有翰林學士每月初一才允許正坐其中,其他日子都不敢擅自亂坐。過去的規矩,是在堂中設立視草台,每當草擬詔書時,學士就穿戴齊整坐到台上。現在不這樣做了,僅僅留下座空台而已。玉堂東邊,承旨閣子的窗格上有火燒過的痕跡。原來宋太宗曾在夜間駕臨玉堂,那時蘇易簡是學士,已經睡下了又匆忙起來,沒有燭火照著穿衣戴帽,侍從的宮女便從窗格間伸進燭火照明。到現在也不打算更換燒過的窗格,以便把它留作玉堂的一段佳話。
胡服
原文
中國衣冠,自北齊以來,乃全用胡服。窄袖緋綠,短衣,長靿靴,有蹀躞帶,皆胡服也。窄袖利於馳射,短衣長靿,皆便於涉草。胡人樂茂草,常寢處其間,予使北時皆見之,雖王庭亦在深薦中。予至胡庭日,新雨過,涉草,衣袴皆濡唯胡人都無所沾。帶衣所垂蹀躞,蓋欲以佩帶弓劍、巾分(這兩個合起來是一個字)帨、算囊、刀礪之類。自後雖去蹀躞,而猶存其環,環所以銜蹀躞,如馬之秋根,即今之帶銙也。天子必以十三環為節,唐武德、貞觀時猶爾。開元之後,雖人舊俗,而稍褒博矣。然帶鉤尚穿帶本為孔,本朝加順折,茂人文也。
譯文
中原地區的衣冠服飾,自從北齊以來,就全部採用了胡人的服裝。窄衣袖、長筒皮靴,有蹀躞皮帶,這些都是胡人的裝束。窄衣袖便於騎馬射箭,短衣服、長筒靴便於在草地行走。胡人喜歡茂盛的青草,經常在草叢中居住,我出使北方時都見過這種情形,即使是王宮也在深草中。我到胡人王廷時剛剛下過大雨,經過草叢時衣服褲子都濕了,只有胡人的衣褲一點都不濕。皮腰帶上掛著的蹀躞,大概是用來佩帶弓、劍、手巾、算袋、磨刀石一類物品的。以後雖然去掉了蹀躞,但還保存著它的環,環與蹀躞連接如同系在牛馬股後的革帶,也就是如今皮帶上的裝飾扣版。帝王必定以13個環為標准,唐代武德、貞觀時期還是這樣。開元以後,雖然沿用舊的習俗,但是稍稍寬大了些,不過帶鉤還是從帶身穿過。帶身上原來做的是小孔,本朝改革為順折,使人的外表裝飾更加精美。
槐廳之爭
原文
學士院第三廳學士閣子,當前有一巨槐,素號「槐廳」。舊傳居此閣者,至多入相。學士爭槐廳,至有抵徹前人行李而強據之者。予為學士時,目觀此事。
譯文
學士院第三廳學士閣子,門前有一顆巨大的槐樹,一向稱閣予為槐廳。過去傳說住在閣子里的人,很多都當上了丞相。因此學士們都爭著居住槐廳,甚至有搬開別人行李搶占槐廳的行為。我做學士時,親眼目睹了這樣的事。
雌黃改字
原文
館閣新書凈本有誤書處,以雌黃塗之。嘗教改字之法:刮洗則傷紙,紙貼之又易脫;粉塗則字不沒,塗數遍方能漫滅。唯雌黃一漫則滅,仍久而不脫。古人謂之「鉛黃」,蓋用之有素矣。
譯文
館閣新謄清的本子有寫錯的地方,用雌黃粉塗抹。我曾經比較過一些改字的方法:刮洗損傷了紙貼了一張紙又容易脫掉;用粉塗字又不能塗沒,要塗幾遍才能完全蓋住;只要用雌黃一塗就塗掉了,而且經久不脫落。古人稱這個為「鉛黃」,大概用這種方法已有很久了。
宋代藏書
原文
前世藏書分隸數處,蓋防水火散亡也。今三館、秘閣,凡四處藏書,然同在崇文院。期間官書多為人盜竊,士大夫家往往得之。嘉佑中,乃置編校官八員,雜讎四官書,給書吏百人。悉以黃紙為大冊寫之,自此私家不敢輒藏。樣讎累年,僅能終昭文一館之書而罷。
譯文
前代藏書,分別放在幾個地方,大概是為了防止水火等災害引起的書籍散失。現在三館、秘閣,共有四處藏書,但都在崇文院中。其中的官府圖書,大多被人盜竊,士大夫家往往找得到這些書。嘉佑年間,朝廷設置了8名編校官,集中校勘4個館中的書籍,供給100個差吏。校勘好的書籍都用黃紙裝訂成大冊子抄錄,從此私人不敢擅自收藏。校勘了好多年,也僅僅校完昭文館中的書籍就作罷了。
王安石破常規
原文
嘉佑中,進士奏名訖未御試,京師妄傳王俊民為狀元,不知言之所起,人亦莫知俊民為何人。及御試,王荊公時為知制誥,與天章閣待制楊樂道二人為詳定官。舊制:御試舉人,設初考官,先定等地,復彌之,以送復考官,再定等第,乃付詳定官,發初考官所定等,以對復考之等,如同即已,不同,則詳其程文,當從初考,或從復考為定,即不得別立等。是時王荊公以初考所定第一人皆未允者,於行間別取一人為狀首楊樂道守法以為不可。議論未決,太常少卿朱從道時為封彌官,聞之,謂同舍曰:「二公何用力爭,從道十日前已聞王俊民為狀元,事必前定,二公恨自苦耳。」即而二人各以己意進稟,而詔從荊公之請。及發封,乃王俊民也。詳定官得別立等,自此始,遂為定製。
譯文
嘉佑年間,禮部上報進士名額完後,皇上還沒有舉行殿試,京城裡就謠傳王俊民是狀元,不知道謠言從哪兒傳出來的,人們也不知道王俊民是什麼樣的人。到殿試時,王安石當時擔任知制誥,與天章閣待制楊樂道兩人任詳定官。過去的制度規定,殿試舉人,設立初考官,先確定等級,再密封好,把他送給審查考官,再定一次等級,才交付詳定官,打開初考官所定的等級,用來對照審查考官的等級,如果相同就可以,不同就要審核那進呈的文章,確定按照初考還是審查的等級為准,也就是不能另外確定等級。那時王安石認為初考官、審查考官所定的第一人都不恰當,就在同等級中另外選了1人為狀元,楊樂道遵守規章,認為不能這樣。兩人商議又作不出決定,太常少卿朱從道當時任密封官,聽說這事,對同僚說:「兩位何必費力爭執,從道我10天前已經聽說王俊民是狀元了,這樣的事一定早已定好,兩位可惜自找苦吃了」不久,兩人各自把自己的想法向皇帝報告,皇上詔令採納王安市的請求。等到打開密封的名單,就是王俊民。詳定官可以另外確定等級就從這時開始。並且成為了固定的制度。
夢溪筆談
卷二·故事二
皇族子弟授官
原文
宗子授南班官,世傳王文政太尉為宰相日,始開此議,不然也。故事:宗子無遷官法,唯遇稀曠大慶,則普遷一官。景佑中初定祖宗並配南郊,宗室欲緣大禮乞推恩,使諸王宮教授刁約草表上聞。後約見丞相王沂公,公問:「前日宗室乞遷官表何人所為?」約未測其意,答以不知。歸而思之,恐事窮且得罪,乃再詣相府。沂公問之如前,約愈恐,不復敢隱,遂以實對。公曰:「無他,但愛其文詞耳。」再三嘉獎,徐曰:「已得旨別有措置,更數日當有指揮。」自此遂有南班之授。近屬自初除小將軍,凡七遷則為節度使,遂為定製。諸宗子以千縑謝約,約辭不敢受。予與刁親舊,刁嘗出表稿以示予。
譯文
皇族子弟被委任為南班官,世間傳說是在太尉王旦當丞相時,才有了這一動議,其是不是這樣。從前的制度,皇族子弟沒有陞官的規矩,只是遇到少有的大慶典時,才一律提升一級。景佑年間,開始確定祖宗在向南祭祀時一同祭祀,宗室子弟想利用舉行大禮的機會請求給予恩惠,讓諸王官教授刁約起草報告給皇上看。刁約見到丞相王曾,王曾問:「前些日子宗室子弟請求提升的報告,是誰寫的?」刁約不知道他的用意,回答說不知道。回去後一想,擔心事情弄清後被怪罪,就再次拜訪丞相府。王曾又像先前一樣問他,刁約越發驚惶,不敢再隱瞞,就據實回答。王曾說:「沒有別的意思,只是喜歡報告的文詞罷了。」又再三誇獎,不慌不忙地說:「已經得到皇上的旨意,另有安排,過幾天應當有具體指示。」從這時起就有了任為南班官的事。皇家近親從開始封為小將軍起,共提升7次就擔任節度使,這就成了固定的制度。那許多皇家子弟用遷匹絲絹感謝刁約,刁約推辭不敢接受。我與刁約有老交情,刁約曾拿出報告的草稿給我看。
夢溪筆談
卷三 辯證一
古今衡制
原文
鈞石之石,五權之名,石重百二十斤。後人以一斛為一石,自漢已如此,「飲酒一石不亂」是也。挽蹶弓弩,古人以鈞石率之;今人乃以粳米一斛之重為一石。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為法,乃漢秤三百四十一斤也。今之武卒蹶弩,有及九石者,計其力,乃古之二十五石,比魏之武卒,人當二人有餘。弓有挽三石者,乃古之三十四鈞,比顏高之弓,人當五人有餘。此皆近歲教養所成。以至擊刺馳射,皆盡夷夏之術,器仗鎧胄,極今古之工匠。武備之盛,前世未有其比。
譯文
鈞石的石,是五種重量單位之一,1石相當於120斤。後人將1斛定為1石,從漢代就已經這樣了,比如說「飲酒一石不醉」就是證明。張拉弓弦的力量,古人也用鈞石為標准去衡量。現在的人則把1斛粳米的重量作為1石。凡是1石都是以92斤半為標准,等於漢代稱重的341斤。現在的戰士張拉弩弓,有達到9石重的,計算他的力氣,是古時候的25石,與魏的武士相比,一人當兩人還有餘;有拉弓達到3石的,是古時候的34鈞,與顏高拉的弓比起來,1人當5人還有餘。這都是近年來教育培養的結果。以至於搏擊刺殺跑馬射箭,都融匯了少數民族和漢族技術的精華,武器鎧甲都極盡了古今技術的精巧。武器裝備的豐富精良,是前代無法相比的。
陽燧照物
原文
陽燧照物皆倒,中間有礙故也。算家謂之「格術」,如人搖櫓,臬為之礙故也。若鳶飛空中,其影隨鳶而移,或中間為窗隙所束,則影與鳶遂相違:鳶東則影西,鳶西則影東。又如窗隙中樓塔之影,中間為窗所束,亦皆倒垂,與陽燧一也。陽燧面窪,以一指迫而照之則正;漸遠則無所見;過此遂倒。其無所見處,正如窗隙。櫓臬腰鼓礙之,本末相格,遂成搖櫓之勢,故舉手則影愈下,下手則影愈上此其可見。(陽燧面窪,向日照之,光皆聚向內,離鏡一二寸,光聚為一店,大如麻菽,著物則火發,此則腰鼓最細處也。)豈特物為然,人亦如是,中間不為物礙者鮮矣。小則利害相易,是非相反;大則以己為物,以物為己。不求去礙而欲見不顛倒,難矣哉。(《酋陽雜俎》謂海翻則塔影倒,此妄說也。影入窗隙則倒乃其常理。)
譯文
用陽燧照物體都是倒立的影像,是因為中間有障礙的緣故。算學家說這叫做「格術」。譬如人搖櫓,作支撐的小木樁成了櫓的障礙一樣。像老鷹在空中飛行,它的影子隨著鷹飛而移動,如果鷹和影子之間的光線被窗孔所約束,那麼影子與鷹飛的方向就相反了。又像窗孔中透過樓塔的影子,中間的光線被窗孔所約束,也都是倒垂,與陽燧的鏡面是凹陷的,當一個手指靠近鏡面時,像是正的;當手指漸漸移遠到某一位置,像就不見了;超過這一位置,像就倒過來了。那個看不見的地方,正如窗戶的孔,架櫓的木樁、腰鼓的腰成了障礙一樣,物體與像相對,就成了搖櫓的情形。所以舉起手來影子就越向下,放下手來影子就越向上,這應該是可以看得到的。豈止物體是這樣,人也如此,中間不被外物阻礙的很少。小的就把利害互相改變,是非互相顛倒;大的就把自己當成外物,把外物當成自己。不要求去掉障礙,卻想看到不顛倒的物象,太難了啊!
解州鹽池
原文
解州鹽池方百二十里。久雨,四山之水悉注其中,未嘗溢;大旱為嘗涸。鹵色正赤,在版泉之下,俚俗謂之「蚩尤血」。唯中間有一泉,乃是甘泉,得此水然後可以聚。又,其北有堯梢水,亦謂之巫鹹水入,則鹽不復結,故人謂之「無咸河」,為鹽澤之患,築大提以防之,甚於備寇盜。原其理,蓋巫咸乃濁水,入鹵中,則淤淀鹵脈,鹽遂不成,非有他異也。
譯文
解州鹽池方圓120里。長時間下雨後,四周山上的水都流注到池裡,但池水從未漫出過;大旱時,也從未乾涸過。鹵水是紫紅色的,在版泉的下面,當地俗稱為蚩尤血。唯獨中間的一眼泉水,卻是淡水,有了這水之後,就可以使鹽鹵結晶出食鹽了。另外,鹽池北邊有堯梢水,也叫巫咸河。鹽池的鹵水,沒有甘泉水摻和,就不能生成食鹽。只要巫咸河水流入鹽池中,鹽鹵就不再結晶,人們稱它為無咸河,是鹽澤的禍患。人們築大堤來防備它超過防備盜賊。推究它的道理,大概巫咸河水本是濁水,一旦流入鹵水中,就會淤積堵塞鹽鹵礦脈,便不能產鹽了,並非有其他特殊原因。
虎豹為程
原文
《莊子》雲:「程生馬。」嘗觀文子註:「秦人謂豹曰程。」予至延州,人至今謂虎豹為「程」,蓋言「蟲」也。方言如此,抑亦舊俗也。
譯文
《莊子》說:「程生馬。」我看過文子作的注釋說:「秦人稱豹為程。」我到延州時,當地人至今還稱虎豹為程,大概是說蟲。方言就是這樣,或者也是舊的習俗吧。
芸香辟蠧( 蛀蟲的意思)
原文
古人藏書辟蠹用芸。芸,香草也。今人謂之「七里香」者是也。葉類豌豆,作小叢生,其葉極芬香,秋後葉間微白如粉污,辟蠹殊驗。南人采置席下,能去蚤虱。予判昭文館時,曾得數株於潞公家,移植秘閣後,今不復有存者。香草之類,大率多異名,所謂蘭蓀,蓀,即今菖蒲是也。蕙,今零陵香是也。茝,今白芷是也。
譯文
古人藏書用芸香來防蛀蟲。芸香是一種香草,就是如今人說的七里香。它的葉子類似於豌豆葉,小叢生長。葉子十分芳香,秋後葉子間微微發白如同用麵粉塗抹過一樣,用它防蛀蟲有特效。南方人采來放在席下,可以除跳蚤、虱子。我判昭文館時,曾在文彥博家求得了許多株芸香,移植到秘閣後面,現在沒有存活的了。香草這類東西,大體上都有別的名字,如所謂蘭蓀,蓀就是今天的菖蒲,蕙就是今天的零陵香,茝就是今天的白芷。
煉鋼
原文
世間鍛鐵所謂鋼鐵者,用柔鐵屈盤之,乃以「生鐵」陷其間,泥封煉之,鍛令相入,謂之「團鋼」,亦謂之「灌鋼」。此乃偽鋼耳,暫假生鐵以為堅。二三煉則生鐵自熟,仍是柔鐵,然而天下莫以為非者,蓋未識真鋼耳。予出使至磁州鍛坊,觀煉鐵,方識真鋼。凡鐵之有鋼者,如面中有筋,濯盡揉面,則麵筋乃見;煉鋼亦然,但取精鐵鍛之百餘火,每鍛稱之,一鍛一輕,至累鍛而斤兩不減,則純鋼也,雖百煉不耗矣。此乃鐵之精純者,其色清明,磨瑩之,則暗暗然青且黑,與常鐵迥異。亦有煉之至盡而全無鋼者,皆系地之所產。
譯文
世上打鐵所稱的鋼鐵,是用熟鐵盤繞起來,再把生鐵嵌在它的中間,用泥把爐子封起來燒煉,鍛打使它們相互滲入,叫做「團鋼」,也叫做「灌鋼」。這只是假鋼罷了,暫時藉助於生鐵使它堅硬,燒煉2、3次以後生鐵就成了熟鐵,得到的仍然是熟鐵。但是天下沒有人認為不對的,那是因為不認識真鋼罷了。我出使時,到磁州打鐵作坊看煉鐵,才認識了真鋼。凡是有鋼的鐵,就像面里有麵筋,洗盡柔軟的面,麵筋就出現了。煉鋼也是這樣,只要選取精鐵鍛打百多次,每鍛打1次稱1次,鍛打1次就輕一些,直到多次鍛打斤兩卻不再減少,那就是純鋼了。即使再鍛打上百次也不會耗減了。這才是鐵裡面的精純部分,它的色澤清明磨得光潔明亮了,就呈現暗淡的青黑色,與一般的鐵明顯不同。也有鍛打到最後卻根本成不了鋼的,全是因為產地的緣故。
漢人釀酒
原文
漢人有飲酒一石不亂,予以制酒法較之,每粗米二斛,釀成酒六斛六斗,今酒之至醨者,每秫一斛,不過成酒一斛五斗,若如漢法,則粗有酒氣而已,能飲者飲多不亂,宜無足怪。然漢一斛,亦是今之二斗七升,人之腹中,亦何容置二斗七升水邪?或謂「石」乃「鈞石」之「石」,百二十斤。以今秤計之,當三十二斤,亦今之三斗酒也。於定國飲酒數石不亂,疑無此理。
譯文
漢代人有喝1石酒不醉的,我拿釀酒法一比較,漢代每2斛粗米,釀成6斛6斗酒;現在最薄的酒,每一斛稻穀不過釀成一斛五斗酒。假如像漢代的方法,就略有酒氣罷了,能喝的人多喝而不醉,應該不值得奇怪。但漢代的一斛,也就是現在的二斗七升,人的肚子里又怎麼裝得下二斗七升呢?有人說「石」是「鈞石」的「石」,是120斤。用今天的秤來稱,應當是32斤,也就是現在的三斗酒。於定國喝幾石酒不醉,我懷疑沒有這種道理。
阿膠
原文
古說濟水伏流地中,今歷下凡發地皆是流水,世傳濟水經過其下。東阿亦濟水所經,取井水煮膠,謂之「阿膠」。用攪濁水則清。人服之,下膈疏痰止吐,皆取濟水性趨下清而重,故以治淤濁及逆上之疾。今醫方不載此意。
譯文
從前說濟水潛在地下暗暗的流,如今歷下凡屬是掘地都是流水,世間傳說濟水經過它的下面。東阿也是濟水所經過的地方,用井水煮膠,稱為「阿膠」。用來攪動濁水就變清了。人一服用了它,下膈痰少了、嘔吐也可止住,都是利用濟水性質趨向下又清又重,所以用它來治積食、脹氣及嘔吐之類的病。現在醫生的驗方中沒有這樣的記載了。
度量衡考
原文
予考樂律及詔改鑄渾儀,求秦、漢以前度量斗升:計六斗當今一斗七升九合;秤三斤當今十三兩;(一斤當今四兩三分兩之一,一兩當今六銖半。)為升中方;古尺二寸五分十分之三,今尺一寸八分百分分之四十五強。
譯文
我研究樂律及接受詔改鑄渾天儀,探索秦、漢以前度量的斗、升,計算出六斗相當現在一斗七升九合;稱的3斤相當現在13兩(1斤相當現在4+1/3兩,1兩等於現在6銖半);做升的中間是方形;古時尺子的2.53寸,相當現在尺子的1.845寸多一點。
夢溪筆談 卷四·辯證二
桂屑除草
原文
楊文公《談苑》記江南後主患清暑閣前草生,徐鍇令以桂屑布磚縫中,宿草盡死,謂《呂氏春秋》雲「桂枝之下無雜木」,蓋桂枝味辛螯故也。然桂之殺草木,自是其性,不為辛螯也。《雷公炮炙論》雲:「以桂為丁,以釘木中,其木即死。」一丁至微,未必能螯大木,自其性相制耳。
譯文
楊文公《談苑》記南唐李後主討厭清暑閣前長出草來,徐鍇讓人用桂枝屑散布在磚縫中,多年生的草都死了,據《呂氏春秋》說:「桂枝的下面不長別的樹」。大約是桂枝辛辣刺激的原因。但是桂枝能殺死草木,自然是它的本性,不是因為辛辣刺激。《雷公炮炙論》說:「用桂枝製成釘,把它釘在樹中,那樹立刻就死了。」一顆釘是很小的,未必能刺死大樹,只因為它們的特性相互制約罷了。
除拜官職
原文
除拜官職,謂「除其舊籍」,不然也。「除」猶「易」也,以新易舊曰「除」,如新舊歲之交謂之「歲除」。《易》:「除戎器,戒不虞。」以新易弊,所以備不虞也。階謂之除者,自下而上,亦更易之義。
譯文
除拜官職,通常說成是除去他從前的官職,這種說法並不正確。除的意思是替換,用新職替換舊職所以叫除,如同新年舊年之交稱為歲除一樣。《易經》說:「除戎器,戒不虞。」就是用新的換去壞的武器,以防備意料之外的災禍。台階稱為除,指從下到上,也是更換的意思。
韓文公
原文
世人畫韓退之,小面而美髯,著紗帽,此乃江南韓熙載耳。尚有當時所畫,提志甚明。熙載謚文靖,江南人謂之「韓文公」,因此遂謬以為退之。退之肥而寡髯。元豐中,以退之從享文宣王廟,郡縣所畫,皆是熙載,後世不復可辯,退之遂為熙載矣。
譯文
世人畫的韓愈,面部小而且有漂亮的鬍子,戴著紗帽,其實這是江南的韓熙載罷了。還有當時的畫可以作證,畫上的題記說得很清楚。韓熙載的謚號是文靖,江南人也稱他為韓文公,因此大家就誤以為是韓愈。韓愈胖而且胡須很少。元豐年間,用韓愈陪祭文宣王廟,郡縣畫的韓愈像,都是韓熙載。後世不能再辨認,韓愈就成了韓熙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