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果2017年可以重來,你會做什麼
隨著年齡的增長,時間開始過的越來越快,而這2017年也是我2字打頭的最後一個年頭,站在而立之年的新起點,回頭望,一不小心,我也有了三十年的歷史了,我也可以想起某個小時候的朋友,感嘆一句:「我們認識了二十多年了。」這應該是一種微薄的厚重感呢。
誰說愛好不能生產人民幣!夢想的路上永遠有無線可能!2017,再見!2018,加油!
⑵ 2017年中醫新政策
關於中葯有哪些了解,中醫出台的政策有哪些。2017年新出台關於中醫的政策有哪些是值得關注的地方。我給大家整理了關於2017年中醫新政策,希望你們喜歡!
《中醫葯法》2017年7月1日起實施
12月25日,歷經兩年之久的《中醫葯法》終於通過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將於2017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不僅代表著中醫葯迎來首部“專屬”國家法律,更意味著萬億市值的中醫葯產業將全面迎來利好。
這部將於2017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中醫葯法》主要以保護、扶持、發展中醫葯為宗旨,著眼繼承和弘揚中醫葯,強化政策支持與保障,堅持規范與扶持並重,注重體制機制和制度創新,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制約中醫葯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既利於促進中醫葯的繼承和發展,也利於保持我國作為傳統醫葯大國在世界傳統醫葯發展中的領先地位。
國家衛計委副主任、國家中醫葯管理局長王國強表示,《中醫葯法》作為第一部全面、系統體現中醫葯特點的綜合性法律,將黨和國家關於發展中醫葯的方針政策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將人民群眾對中醫葯的期盼和要求用法律形式體現出來,對中醫葯行業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
亮點一
明確了中醫葯事業的重要地位和發展方針。中醫葯法規定中醫葯事業是我國醫葯衛生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大力發展中醫葯事業,實行中西醫並重的方針。發展中醫葯事業應當遵循中醫葯發展規律,堅持繼承和創新相結合,保持和發揮中醫葯特色和優勢。國家鼓勵中醫西醫相互學習,相互補充,協調發展,發揮各自優勢,促進中西醫結合。
亮點二
建立符合中醫葯特點的管理制度。中醫葯是反映中華民族對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認識,具有悠久歷史傳統和獨特理論及技術方法的醫葯學體系。正因為中醫葯具有鮮明的特色,所以需要建立符合中醫葯特點的管理制度。中醫葯法在中醫診所、中醫醫師准入,中葯管理等多個方面對現有的管理制度進行了改革創新,規定了適應中醫葯發展規律,符合中醫葯特點的管理制度,包括將中醫診所由許可管理改為備案管理,規定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和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經實踐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即可取得中醫醫師資格;允許醫療機構根據臨床需要,憑處方炮製市場上沒有供應的中葯飲片,或者對中葯飲片進行再加工。對醫療機構僅應用傳統工藝配製的中葯制劑品種和委託配製中葯制劑,由現行的許可管理改為備案管理。同時,明確生產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來源於古代經典名方的中葯復方制劑,在申請葯品批准文號時,可以僅提供非臨床安全性研究資料等。
亮點三
加大對中醫葯事業的扶持力度。我國中醫葯事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就,但是與人民群眾的中醫葯服務需求相比,中醫葯資源總量仍然不足,中醫葯服務能力仍然薄弱。為此,中醫葯法進一步加大對中醫葯事業的扶持力度,包括明確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將中醫葯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中醫葯管理體系,將中醫葯事業發展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為中醫葯事業發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條件保障,統籌推進中醫葯事業發展;應當將中醫醫療機構建設納入醫療機構設置規劃,舉辦規模適宜的中醫醫療機構,扶持有中醫葯特色和優勢的醫療機構發展;合理確定中醫醫療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准,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中醫葯項目分別納入醫保定點機構范圍和醫保支付范圍。同時,發展中醫葯教育,加強中醫葯科學研究,促進中醫葯傳承與文化傳播。此外,還明確國家採取措施,加大對少數民族醫葯傳承創新、應用發展和人才培養的扶持力度。
亮點四
堅持扶持與規范並重,加強對中醫葯的監管。針對中醫葯行業中存在的服務不規范、中葯材質量下滑等問題,中醫葯法作了有針對性的規定,包括明確開展中醫葯服務應當符合中醫葯服務基本要求,加強對中醫醫療廣告管理;明確國家制定中葯材種植養殖、採集、貯存和初加工的技術規范、標准,加強對中葯材生產流通全過程的質量監督管理,保障中葯材質量安全。加強中葯材質量監測,建立中葯材流通追溯體系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鼓勵發展中葯材規范化種植養殖,嚴格管理農業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醫葯種植過程中使用劇毒、高毒農葯等。
亮點五
加大對中醫葯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針對中醫診所和中醫醫師非法執業、醫療機構違法炮製中葯飲片、違法配製中葯制劑、違法發布中醫醫療廣告等違法行為規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特別是對在中葯材種植過程中使用劇毒、高毒農葯的違法行為,明確了嚴厲的處罰: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處罰外,情節嚴重的,可以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以加大對危害中葯材質量安全行為的懲處力度,保證人民群眾用葯安全。
原標題:《中醫葯法》將實施 為民間中醫開辟職業新道路
12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中醫葯法》。作為第一部全面、系統體現中醫葯特點的綜合性法律,《中醫葯法》對於中醫葯行業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本次《中醫葯法》亮點在於,建立符合中醫葯特點的法律制度,保持和發揮中醫葯特色和優勢。有人認為,立法降低了中醫葯准入門檻,為公眾帶來安全隱患。對此,記者采訪了有關部門和專家。
問 中醫葯立法意義何在
力求破解醫師管理擰巴、制劑品種萎縮、葯材質量下降等問題
中醫葯是中華民族的瑰寶,是我國獨特的衛生資源、潛力巨大的經濟資源、具有原創優勢的科技資源、優秀的文化資源和重要的生態資源。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中醫葯事業發展面臨一些新的問題,主要表現為:中醫葯服務能力不足,特色和優勢發揮不夠充分;現行醫師管理、葯品管理制度不能完全適應中醫葯特點和發展需要,一些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無法通過考試取得醫師資格,醫療機構中葯制劑品種萎縮明顯;中葯材種植養殖不規范,影響中葯質量;中醫葯人才培養途徑比較單一,人才匱乏;中醫葯理論和技術方法的傳承、發揚面臨不少困難。
中醫葯法制建設相對滯後,對中醫葯事業健康、持續、穩定發展帶來了極大的不確定性因素。中醫葯管理及衛生經濟專家陳珞珈教授說,中醫葯工作之前由於法制不健全,因人而異的現象比較明顯。立法能夠改變“人治”狀況,“以法治醫”,解決中醫工作的多種歷史遺留問題和新情況、新問題,使其不受干擾地健康前進。
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國家中醫葯管理局長王國強指出,國粹發展需要國法來保障。出台一部立得住、行得通、切實管用的《中醫葯法》是中醫葯行業的夙願。《中醫葯法》以保護、扶持、發展中醫葯為宗旨,著眼繼承和弘揚中醫葯,強化政策支持與保障,注重體制機制和制度創新,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制約中醫葯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有利於促進中醫葯的繼承和發展。
中醫葯是中華文化、醫學的寶貴財富,也是中華民族對世界的獨特貢獻。全國人大會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黃薇認為,《中醫葯法》的影響力不僅是國內的,也是世界的,是為解決世界醫改問題提供的中國方案。《中醫葯法》的頒布實施,有助於提升中醫葯的國際影響力,擴大中醫葯對外交流與合作,增強中華文化軟實力,適應“走出去”戰略的需要。
問 制度如何體現中醫特點
師承家傳也能成為中醫醫師,醫療機構可對中葯飲片再加工
中醫看病望聞問切,診治方法不同於西醫。《中醫葯法》立法工作,遵循中醫葯發展規律,建立符合中醫葯特點的管理制度,保持和發揮中醫葯特色和優勢。
民間中醫從業人員絕大多數具備一定的臨床技能和經驗,為基層百姓提供了必要的中醫葯服務,但現有醫師資格考試難以評價其真實水平。《中醫葯法》根據民間中醫從業人員主要是師承、家傳等培養方式的實際,在充分考慮醫療安全風險的基礎上,對師承方式學習中醫和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開辟了通過實踐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獲得中醫醫師資格的新途徑。
王國強表示,中醫診所主要是醫師坐堂望聞問切、服務簡便,根據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將中醫診所由現行的許可管理改為備案管理,改變了一直以來以行政審批方式管理中醫診所的模式。這有利於進一步促進中醫葯服務的可及性,提升基層中醫葯服務能力,壯大基層中醫葯服務隊伍。
全國人大會法工委行政法室張濤認為,考慮到中醫葯的特點和發展需要,《中醫葯法》對執業醫師法、葯品管理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規定的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完善。除改革完善中醫醫師資格管理制度和中醫診所准入制度外,一是允許醫療機構根據臨床需要,憑處方炮製市場上沒有供應的中葯飲片,或者對中葯飲片進行再加工。二是僅應用傳統工藝配製的中葯制劑品種和委託配製中葯制劑,由現行的許可管理改為備案管理。三是明確生產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來源於古代經典名方的中葯復方制劑,在申請葯品批准文號時,可以僅提供非臨床安全性研究資料。
我國中醫葯資源總量仍然不足,中醫葯服務能力仍然薄弱。黃薇說,《中醫葯法》進一步加大對中醫葯事業的扶持力度,明確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將中醫葯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中醫葯管理體系,將中醫葯事業發展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為中醫葯事業發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條件保障,統籌推進中醫葯事業發展。
問 扶持同時如何提升服務安全
建立中葯材流通追溯體系,嚴重超范圍執業吊銷執業證書
在《中醫葯法》審議過程中,到底是管理約束為主還是保護促進為主,成為業界和公眾的關注重點。
王國強說,此次《中醫葯法》以保護、扶持、發展中醫葯為宗旨,堅持扶持與規范並重,加強對中醫葯的監管,加大違法懲處力度,強化政策支持與保障,確保人民群眾就醫用葯安全。為預防和控制醫療安全風險,強化中醫葯服務監管。一是將根據《中醫葯法》的規定,制定針對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人員的分類考核辦法,注重對其實踐技能和效果的考核;二是制定中醫診所備案管理的具體辦法,要求經備案的中醫診所不得開展備案的診療范圍以外的醫療活動,以限制診療范圍的措施來降低醫療安全風險;三是對日常監管提出具體要求,加強對中醫葯服務的監督檢查。
張濤介紹,一是明確開展中醫葯服務應當符合中醫葯服務基本要求,發布中醫醫療廣告應當經審查批准,發布的內容應當與批準的內容相符。二是明確國家制定中葯材種植養殖、採集、貯存和初加工的技術規范、標准,加強對中葯材生產流通全過程的質量監督管理,保障中葯材質量安全。三是加強中葯材質量監測,建立中葯材流通追溯體系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四是鼓勵發展中葯材規范化種植養殖,嚴格管理農葯、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使用,禁止使用劇毒、高毒農葯。五是加強對醫療機構炮製中葯飲片、配製中葯制劑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