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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礦池是什麼

發布時間:2025-02-13 07:16:57

A. 火幣礦池通證HPT上線,HT暴漲20%

火幣礦池通證HPT的上線,對於HT持有者而言,無疑是一個利好消息。在8月19日,HPT上線,同時向HT用戶發放了20%的HPT,這一舉措導致HT價格在短時間內大幅上漲,漲幅接近20%。那麼,HPT到底是什麼呢?它又帶來了哪些價值?

通證,本質上是一種數字權益憑證,它具有真實的唯一性以及流通性。HPT作為火幣礦池的生態子通證,主要通過POW挖礦、鎖倉代幣、投票挖礦等方式獲得火幣礦池算力Hpow,按照算力平均發放HPT至客戶賬戶。HPT的發行總量約為100億,其中只有3億枚用於創世挖礦,數量相對有限。創世挖礦期間,用戶持有EOS、TRX、ONT等指定代幣,可獲得參與創世挖礦的算力,每日可獲得約30個HPT。

HPT的價值在於,它不僅為火幣HT生態的完善提供了戰略意義,還作為一種激勵機制,鼓勵礦工參與挖礦。通過「雙層挖礦」模式,HPT的額外激勵可以吸引更多礦工加入,提高礦工收益。

火幣礦池CEO曹飛表示,火幣礦池是一個為數字資產生產者提供的業務平台,覆蓋POS挖礦、POW挖礦等服務。採用FPPS結算模式,相比傳統的PPS模式,能提高礦工收益5%-8%,並且將釋放創世挖礦,釋放量為3億HPT。這進一步增強了HPT的流通性和價值。

HPT為解決PoS機制存在的痛點提供了解決方案。通過簡化投票操作並建立投票回報機制,HPT有望成為PoS機制區塊鏈生態發展的動力。HPT的推出,簡化了EOS主網投票操作,解決了投票率低的問題,提高了區塊鏈生態的公平性與社區治理能力。

總的來說,火幣礦池通證HPT的上線,不僅增強了HT用戶的持幣粘性,為HT幣價提供了一定的護盤作用,還為火幣HT生態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對於HT長期發展提供了更大的動力和信心。然而,考慮到當前的市場環境,火幣發布HPT的目的可能還包括增強HT用戶的持幣粘性,以及對HT幣價的間接護盤。對於投資決策,建議密切關注市場動態,並根據個人風險承受能力進行合理布局。在當前的熊市中,投資決策需要更加謹慎,建議先觀望加低價埋伏。

B. SUNNY幣發行量是多少

發行總量2.55億

創世挖礦:每周挖出的太陽幣數量為930301,共計1860602枚,占挖礦總數量的9.34% 。



TRX礦池的正式挖礦:每周挖出的太陽幣數量遞減20%,第一周挖出的太陽幣的數量為845728枚,第二周挖出的太陽幣的數量為676582枚,第三周為541266枚,依此類推。TRX礦池正式挖礦挖出的太陽幣數量是4109616枚,占挖礦總數量的20.65%。



其他礦池挖礦: 挖出的太陽幣的數量占挖礦總數量的70%。



值得注意的是,創世挖礦期屬於早鳥期,早期參與的用戶將比常規挖礦期時,挖到的太陽幣多10%。十四天後,智能合約將會把所有資金全數退回,分文不取,同時還會發放創世挖礦的獎勵。

C. 挖礦的演變

從最早的比特幣被發明出來,中本聰挖出第一個創世區塊獎勵50個BTC後,開創了挖礦的時代。

CPU挖礦:

CPU挖礦是比特幣挖礦門檻最低的時期,也是用戶最少的時期,也是獎勵最多的時期,那時候一個塊的獎勵是50個BTC,不過這個時候的BTC毫無價值。這個時候用戶只需要有電腦,並在電腦上安裝一個叫bitcoin-miner的程序,就可以進行挖礦了。因為CPU挖礦現在無法考證,必要的地址填寫,錢包注冊依然是需要的。CPU的挖礦單位為KH/S,現在比特幣的總算力已經達到了EH/S,這其中的差距已經到了10的15次方以上,CPU的算力已經可以忽略不計。

越來越多的好事者開始研究比特幣,這個時候大家會發現cpu只有一個,挖礦的話人越多你的可能性越低,而算力的提升在CPU上已經發展到了瓶頸,大家開始嘗試依靠其他設備來實現更高效的挖礦,一些極客開始把注意力放在了計算機的另外一個計算設備GPU上。

GPU顯卡挖礦:

GPU挖礦把比特幣挖礦帶入到了以M為單位的算力時代,一M是一K的1024倍,相當於一個GPU挖礦者最起碼需要幾十個CPU才能相提並論,如此大的差距,大家自然把礦機的主力放到GPU挖礦上面。2010年年底開始比特幣算力開始了第一次跨越。

GPU挖礦最知名的礦工就是披薩哥,也是我們每年5月22日「比特幣披薩日」的始作俑者。比特幣也從披薩開始變成了有價值的貨幣,這個時候也有人開始計算自己的投入產出比,也就有了交易產生。不過這個時候比特幣的價格還是要按照1分來計算。

GPU越來越普及,大家自然不滿足於當下的算力,開始有人通過組裝GPU的核心晶元來進行挖礦,這也是早期的FPGA礦機。這個時候其實已經進行到了比特幣挖礦的第三個階段,GPU和FPGA共同存在,也是在2011年年底-2012年之間比特幣的算力經歷了第二次跨越。

專業礦機:

FPGA是一種集成電路的技術,也可以說是ASIC的前身,而ASIC是一種專門為挖礦設計的集成電路,特點也取決於比特幣的不需要太多CPU資源的特性(這其中所說的是CPU的內存資源),這個時候比特幣挖礦開始走向專業時代,晶元從110nm一直發展到現在7nm。

算力購買:

雲挖礦雲算力是2019年比較火熱的行業,雲挖礦指的是託管礦機,通過雲挖礦平台購買礦機並託管,向託管平台繳付管理費和電費,獲得挖礦收益。雲算力簡單說就是不需要你付電費和管理費,只需要你付出你購買算力的時間成本,如果你購買1年的時間,可以根據當下的價格算出未來一年你的算力收益,但是要注意的是你購買的只是未來一段時間的算力,到期之後這些算力和你是沒有關系的。

隨著市面上更多其他虛擬貨幣的誕生,虛擬貨幣的產品形態和挖礦方式也隨之慢慢進行改變,到如今,各種各樣的挖礦概念層出不窮。

可以看出它的演變過程,從最初的CPU挖礦,到GPU挖礦,再到專業礦機,最後發展為每個人都能參加的雲挖礦。

礦機發展從CPU到ASIC挖礦變得越來越專業,挖礦的商業從礦池、礦機再到雲挖礦和雲算力,經歷了從易到難,再從難到易的全過程。

交易所的交易挖礦曾經幾乎撼動了交易所的排名,一夜之間大大小小的交易挖礦層出不窮;你看花時間看廣告、玩游戲、寫文章等,耗費時間的都可以被稱為注意力挖礦,讓每個人意識到注意力的耗費是值錢的;經過自己的思考、經驗得出的內容分享,也可以被稱為腦力挖礦經驗挖礦;甚至跑步、睡覺都能挖礦,瞬間有一個人全天都在挖礦的感覺。

伴隨著挖礦概念的濫用,更多的是出現各種各樣的區塊鏈項目,身處其中,希望每個項目真真實實的把產品做好、落地成功,而不是經常炒作概念割一把韭菜。

D. 網上挖礦是真的嗎

網上挖礦是真的,也就是流量礦。

E. 比特幣挖礦是什麼意思

比特幣其實就是一個虛擬貨幣,比特幣剛出現的時候如果想要得的比特幣,那麼就必須通過挖礦來獲得比特幣,因此就出現了比特幣挖礦,但是比特幣是越挖越難的,因此現在的比特幣已經非常難挖到了。

所以現在好多人都去使用哈魚礦工以太坊和門羅等虛擬幣,最重要是,最後可以直接等價提BTC。

F. 挖「比特幣」等非法「挖礦」行為可能涉嫌的罪名

加密數字貨幣非法「挖礦」行為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

作者:李俊南 ,上海華勤基信(杭州)律師事務所負責人

近年來,比特幣、萊特幣、狗狗幣等加密數字貨幣的火熱行情吸引無數一夜暴富心態的人群積極參與,幣安、火幣、OKEx之類的網站迅速擴張擁有大量交易參與方,除了通過買賣途徑,很多人也選擇通過「挖礦」獲得加密數字貨幣。在「挖礦」的過程中產生一系列行為,而其中部分行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筆者認為,如果要辨析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行為,必須先就加密數字貨幣和「挖礦」行為的概念進行了解。

第一部分 關於加密數字貨幣和「挖礦」的概念和性質

一、加密數字貨幣的概念

口語化普遍使用「虛擬貨幣」或者「數字貨幣」來指稱比特幣、萊特幣、USDT、狗狗幣等,其實「虛擬貨幣」或者「數字貨幣」的范圍比較廣泛,泛指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包括我們日常所知道的騰訊Q幣、盛大元寶等 游戲 幣或置換網站內部增值服務等的網路專用幣,也包括加密數字貨幣,筆者本文探討的各種行為或情節特指加密數字貨幣。加密數字貨幣是一種使用密碼學原理來確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單位創造的交易媒介或者商品,來源於開放式的演算法導致沒有固定的發行方或管理方,通過網路計算方法進行解密獲得原始數字貨幣,因為演算法解總量可控從而做到讓數字貨幣總量固定,交易過程獲得網路中各個節點的認可從而導致交易行為的固定性或安全性。

加密數字貨幣與實物貨幣或者形式貨幣的數字化不同,《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1]和《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2]明確其作為虛擬商品的性質,「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的貨幣,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貨幣最初為不容易大量獲取的物品,而後變為金屬(尤其是金銀),這些本身即有價值的物品被挑選出來賦予交換權,按照某一時間點特定的價值比例可以循環、普適地交換其他商品或服務。政府(包括其他具有公信力的主體)成立後發行法幣,基於政府公信力和金銀儲量等基礎進行許諾,賦予法幣可以代替實物貨幣進行與商品或服務之間的交換。法幣(比如人民幣、美元、英鎊等)是在主權信用、貨幣契約理論和金銀儲備等基礎上而被賦予的代表一定可供交換價值的 社會 接受度。而 社會 之所以接受,是因為發行法幣時,主權機構將會就該等份額的法幣做出相應信用許諾,法幣具有轉化為真實實物價值的可能性。通常每個主權國家或區域只是用一種法幣,由中央銀行發行和控制,嚴格遵循「MPQV」的公式進行計算,避免發生嚴重背離市場的通貨膨脹或緊縮。

加密數字貨幣背後並沒有所謂的主權信用或價值支撐,是通過區塊鏈技術保密和流通、計算機演算法而獲得的虛擬物。區塊鏈是用分布式資料庫識別、傳播和記載信息的智能化對等網路。2009年比特幣第一個區塊被開發出來,有人稱之為「創世區塊」。用於加密數字貨幣的計算機演算法,目的是生成一種虛擬標記,這個標記被設定的程序認為完成了程序要求的解或運算結果程度,基於運算結果給這個標記一定的數字貨幣值。這個值本身沒有內在價值,是數學難題的解答,充其量可能對應的就是解法研發和所耗費的「礦機」購買價格、能耗價格等,而前者無法代表有價物,後者代表的只有消耗而沒有創造。

二、「礦機」和「挖礦」

獲得加密數字貨幣的初始方法就是運算,需要藉助計算機(「礦機」)來完成復雜運算過程。「礦機」通過中央處理器晶元或者顯卡參與數學計算,開展「挖礦」過程。如果能夠計算出結果,那麼被賦予一個或者幾分之一個數字貨幣值。以比特幣為例,「挖礦」就是找到一個隨機數(Nonce)參與哈希運算Hash(BlockHeader),使得最後得到的哈希值符合難度要求。

「挖礦」過程涉及的參與方和設備材料包括礦工、礦機、礦機銷售方、礦池管理方、區塊確認和廣播等。礦工可以簡單地理解為參與「挖礦」的每個人或機構,礦池是為了避免單個礦工「挖礦」收益的不穩定性而聚合礦工後產生的集合,根據不同礦工的運算貢獻對收益結果進行分配,區塊確認和廣播是通過區塊鏈節點互相認可某一個礦機代表的礦工工作量證明,進行記賬和通知其他節點。礦工的收益存儲於有密鑰的電子錢包中,可以查閱、使用和交易。「挖礦」的形式主要分為集中託管式和分布式,前者是礦工將礦機託管給某個礦池管理方,礦工支付電費和管理費,礦池管理方統一進行操作維護;後者是礦工自行管理礦機。

筆者認為單純的「挖礦」行為在此前並未存在任何有關於涉嫌違法的法律規定,但2021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根據會議精神,「堅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此後就虛擬貨幣非法「挖礦」行為應當會出台進一步的規定。

第二部分 非法「挖礦」行為涉及刑事犯罪的現狀


一、筆者以「刑事案件」、「虛擬貨幣」、「挖礦」等關鍵詞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中進行搜索,存在132篇文書。經過對案件文書的研判,筆者發現:

1.根據審判程序來看。 一審判決書佔比81.81%;二審裁定書等佔比16.67%;審判監督駁回申訴通知書等佔比1.52%。

2.根據定罪罪名來看。 (1)一審定罪主要分布為:盜竊罪主要為盜竊公共電力資源,計算機系統相關犯罪主要為在他人計算機內植入木馬外掛程序、利用工作職務便利使用可控制的計算機系統挖礦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集資詐騙罪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除了與「挖礦」有關,還與加密數字貨幣的發行緊密相關,少量盜竊罪和其他類案件主要是與礦機買賣相關,或「挖礦」收益取得後被非法侵犯產生的其他犯罪行為。大量案件為單一罪名,少量案件數罪並罰。(2)二審定罪主要為組織、領導傳銷組織犯罪,佔50%;控制、入侵、破壞計算機系統等計算機系統相關犯罪,佔18.18%;其餘各項罪名(搶劫罪、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盜竊罪等)佔31.82%。基本所有案件均維持原判。

二、筆者另通過網路搜索發現:

2018年5月騰訊網報道[3]稱,「西安市未央區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特大網路黑客盜竊虛擬貨幣案,並批捕該案三名嫌疑人。三名嫌疑人為專業化的網路技術人員,組織『黑客聯盟』非法侵入他人計算機系統並將計算機中的虛擬貨幣轉移,涉案金額高達6億元」。

2020年11月哈爾濱新聞網報道[4]稱,黑龍江警方抓獲28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獲一起涉嫌以「哥倫布CAT虛擬貨幣」「挖礦」為噱頭的特大網路傳銷案件,總價值近人民幣3億元。

2021年5月8日法制現場報道[5]稱,武漢市洪山警方「宣布打掉一專為網路詐騙團伙開發APP的 科技 公司」,「晟昌 科技 」接受委託定製開發一款名為聯合眾鑫的虛擬幣平台,以USDT充值後,「宣稱兌換聯合眾鑫獨有幣種ZBCT後,可在平台內購買礦機挖礦產生收益」,但礦機運營圖片全部為網路圖片,同時可以使用後台修改許可權,「隨意修改ZBCT價格及具體收益比率」。「晟昌 科技 」公司「3年間開發了150餘個涉及區塊鏈、虛擬貨幣、電子錢包、網路商城等APP、小程序,幾乎全部是網路金融詐騙、傳銷團伙所定製」[6]。

公布案例和網路報道表明,近年來與加密數字貨幣「挖礦」行為相關的違法犯罪活動非常猖獗,採取網路等方式,存在金額高、行為性質復雜、多角色參與、受害者群體遍布廣等特徵。

第三部分 就非法「挖礦」行為涉及刑事犯罪的一些思考

一、我國關於非法「挖礦」行為的態度

從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至2021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第五十一次會議要求,都在宏觀層面確認了加密數字貨幣在發行、交易過程中可能存在風險。因為加密數字貨幣去中心化不可管控的特性,被大量的犯罪活動所「青睞」。

2021年5月25日,內蒙古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於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八項措施(徵求意見稿)》,發布之前已多次對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行為進行圍追堵截。國家能源局四川監管辦公室發布《關於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有關情況調研座談會的通知》。


二、從國際上而言

新加坡、韓國、日本等地均已出台了與虛擬貨幣相關的行業規范政策,比如在投資人門檻、交易所牌照、實名認證機制等方面均有所要求。印度則准備直接禁止民眾交易及持有加密數字貨幣。各個國家和地區的大趨勢也逐漸朝著管控方向歸攏。


三、非法「挖礦」行為的非法性體現分析

單純的個人購買或者租用礦機進行加密數字貨幣「挖礦」,並未有法律規定禁止,這是基於個人需要而獲得虛擬商品的行為,需要被禁止的應當是帶有非法屬性的「挖礦」行為。


前文提及的案例表明,主要犯罪行為體現為:

1.技術型非法攫取

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投資者購買礦機,或管理計算機,或其他便利條件,通過對計算機系統內植入木馬病毒為自己「挖礦」,涉嫌 入侵、控制或破壞計算機系統犯罪 ,或盜取他人已經獲得的加密數字貨幣 涉嫌盜竊罪

2.盜取電力資源

部分不法分子通過私設電纜、增設微電腦控制器等手段盜竊電能用於「挖礦」,已經成為了部分地區的多發性案件。盜電行為不僅僅直接通過秘密手段非法使用和侵犯了公共資源和他人合法權益,同時可能會因線路漏電引起火災、影響節能減排政策下的區域供電安排和平衡、影響區域性階梯用電的電價,應予以打擊。

3.引發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等涉眾

(1)A宣稱可以銷售(含銷售後託管)或租賃礦機進行「挖礦」, A向 社會 公眾宣稱,礦機具有強大的算力(衡量礦機銷售價格或租賃費用多以算力或配置為主要標准之一),稱可以每月獲得一定的加密數字貨幣收益回報。如果回報是維持在一定的固定標准時,則A就有可能 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2)A宣稱其礦機存在一定標準的算力,但實際未達到該等運算效率,甚至礦機並不實際存在,A收受投資人支付的購買款和租賃費,就 涉嫌詐騙罪、合同詐騙罪 集資詐騙罪

(3)A通過三級以上代理渠道推廣「挖礦」業務,要求各級代理必須先購買或承租一定數量的礦機,可以介紹他人參與購買或承租礦機「挖礦」的行為,可以獲得浮動收益。也就是說,代理通過購買或承租一定數量的礦機獲得入會資格,再通過拉人頭等方式拿到另外的利潤分配,形成三級或以上組織架構,A將 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四、再進一步思考

1.A沒有礦機或礦機根本不符合其宣稱的性能,向投資人銷售的同時約定託管,或進行租賃時以虛假信息表現存在礦機、以各種借口阻止投資人現場查看或查看虛假場所,但是A與投資人約定退出機制並按月交付投資收益,在市場上購買加密數字貨幣宣稱「挖礦所得」給予投資人、賺取利差的行為,是否涉嫌犯罪?筆者認為A的行為屬於詐騙行為,究其本質都是採用了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行為,使投資人誤以為A有符合宣傳的礦機、可以帶來符合預期的收益,才支付的購買價款或租賃費用。

2.A自己發行了一種加密數字貨幣,自行定價,宣稱租賃A的礦機可以「挖礦」獲得該加密數字貨幣,實際上並沒有礦機供投資人使用,僅僅是根據投資人的投入金額,向投資人固定地發放加密數字貨幣。A通過程序設定「挖礦」所得數量,甚至將該加密數字貨幣與主流加密數字貨幣的兌換價格無限調整,是否涉嫌犯罪?筆者認為,A的行為仍然是詐騙行為,該加密數字貨幣可能僅僅在A控制網路節點中做閉環運作,通過一系列的包裝,利用投資人的回報期待,以無價值的數字化產物置換法幣(也可能現要求投資人以法幣購買主流加密數字貨幣,再以主流加密數字貨幣進行投資,增加手段的隱蔽性),實際上還是非法佔有受害人財產。

3.A發行了加密數字貨幣,投資人租賃礦機參與「挖礦」的目的不在於看好該加密數字貨幣的升值空間,而在於該加密數字貨幣與主流加密數字貨幣的恆定兌換比例。投資人以其獲得的黑色或灰色收入購買該加密數字貨幣,在閉環系統里兌換為主流加密數字貨幣,通過買賣獲得法幣資產。涉及犯罪所得的非法收入通過「挖礦」洗白。A的行為根據其故意程度、參與上游犯罪程度,可能涉嫌上游犯罪的共犯、幫助網路信息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洗錢罪等。

綜上所述,大量人群為了高回報期待參與「挖礦」行為,在不法分子的引誘、欺騙下,或在自身利益驅動下可能發生違法犯罪的行為,涉案的罪名種類繁多,行為手段也日趨復雜化、隱蔽化、涉眾化,需要加強監管,避免加密數字貨幣的熱潮給犯罪活動提供溫床。

G. HashQuark礦池:存幣即挖礦

熊市漫漫,幣圈一片凄涼,資產縮水的慘不忍睹,人們沒有了牛市日賺斗金的豪情。有人堅守著,有人離開了,目前的幣圈眾生相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割肉離開,揮淚止損
+握住不放,繼續堅守
+做空
+繼續囤幣,越跌越買
你是哪一類呢?如果你是第二種和第四種,那麼你可以考慮如何在你死囤幣的同時,讓你的幣更多?天宇這些日子研究了11月28日入駐幣乎的HashQuark礦池,發現其存幣即挖礦的理念,值得大家進行挖礦理財,而且目前來看,收益率還不錯。

HashQuark由數字資產集團HashKey Group出資成立。HashKey Group,全稱HashKey Digital Asset Group Limited,是一家專注於區塊鏈和數字資產領域的金融科技公司。HashKey由金融行業和科技領域的資深人士創辦,以前瞻性的戰略視野,專業的投資理念和深度布局,致力於鏈接全球生態,推動創新創業,促進行業發展。

HashQuark已與頂級安全團隊慢霧科技達成戰略合作關系,並將接受專業的安全攻防測試,對平台漏洞進行有效排查與確認。

目前HashQuark只開放了QTUM和VET代幣的充值與存幣挖礦業務,目前來看選擇較少,但在未來將有更多的POS、DPOS及其他共識機制代幣上線HashQuark平台,推出相應的「礦池」服務,比如Cybex、GNX、ETH等等,為每個持幣者提供安全有保證、高效好收益、透明低門檻的「挖礦」服務。

目前HashQuark官網開放了兩大活動:前2000名注冊用戶均可成為「創世用戶」,享受獨家獎勵;此外,「創世挖礦排位賽」也在火熱進行中, 目前依然屬於紅利期。

利益相關:本文為HashQuark官方幣乎徵文,不構成投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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