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央行推行數字貨幣到底是不是依照去中心化
央行推行數字貨幣到底是中心化還是去中心化,這是一個相對的問題,如果從國內央行的角度來考慮,這是一個中心化過程,如果從銀行表外、互聯網金融、美聯儲等角度來考慮,我國央行的數字貨幣就是去中心化。
但是從美元、國內銀行、金融機構與互聯網金融等角度來說,則是一個去中心化過程。長期以來美國用美元的鑄幣稅橫行天下,全球各經濟苦美久矣,而我國基礎貨幣的不斷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美元輸入所導致的。
截至今年3月份,我國央行的總資產為36.5萬億元,以當前匯率折算成美元大概為5.16萬億美元。我國央行的資產有大部分都是外匯資產,佔比達到了58%,其次為對存款金融機構的債權,佔比在31%左右。
由於美元輸入導致外匯占款比例較高,因此我國央行的貨幣發行權等於被美聯儲所侵佔,這不僅嚴重影響國內的宏觀調控,還為中國帶來了外匯儲備風險與經濟風險,對國內調控經濟增速、通脹水平、資產價格等等都非常不利,因此央行數字貨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繞過美元的國際支付與結算體系,令我國去美元化,去美元的中心化,這利於央行權力的再集中,也利於人民幣國際化,從這個角度來說又是去中心化。
另外,長期以來,由於銀行表外與互聯網金融等不斷抬高貨幣乘數,導致央行的貨幣發行權被稀釋,這不僅對國內系統性安全形成嚴重威脅,同時還令央行的貨幣政策越來越無力,這加大了市場風險,同時也降低了人民幣的信用,而央行數字貨幣會對銀行表外等具有明顯的牽製作用,會加強央行集權。
由於央行數字貨幣有國家信用背書,與法定貨幣等值,具有法償性,所以央行數字貨幣註定不同於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去中心化。
央行數字貨幣是以國家信用為背書,以國家形式發行的數字貨幣,這是中心化的區塊鏈記賬方式。而目前流行的區塊鏈加密貨幣如比特幣等是去中心化,但是比特幣等由於不具備國家信用等特徵而不斷表現出高波動性,這就無法取代等價物,所以中心化的法定數字貨幣更具信用特徵、法律特徵、穩定特徵,才會比比特幣等得到更多的認同,才會有價值基礎,才會做等價標准。
各個國家所研究的數字貨幣,自然都具有主權特性,這必然與比特幣等去中心化不同,只能是中心化產物,與數字貨幣去中心化這一屬性會出現矛盾。 中心化在我,去中心化在他,這恐怕是各國央行數字化貨幣的必然選擇。
嗯,對於央視推出的數字貨幣。很多人有很多爭論,但是國家也是考量了很多方面的原因。才決心推動數字貨幣。數字貨幣從去年就開始國家有這方面的想法。但是並沒有去太多的實施。由於疫情的突發國家對數字貨幣這一塊更重視,也更快的去真正落地了。一個紙幣容易交叉感染不衛生。由於紙幣有可能會通過造假讓普通老百姓受損。存款取款特別不方便。而今天有了數字貨幣就不一樣了。所有的財富都會在我們的手機裡面。不需要任何數據網路是通過手機碰一碰就可以雙方產生交易。就不會產生太多的金融詐騙之類的。所以推動數字貨幣還是比較好的,但是它是需要一個過程。
央行推出的,是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的法定貨幣!肯定不是去中心的!說直白點就是點子版的人民幣!和我們平時花的紙錢性質是一模一樣的!
不同的是數字貨幣簡單化了流程,會更方便,簡單的服務大眾!比如我們要紙錢,我們要去銀行辦理銀行卡,要好多繁瑣的步驟,那如果對於要存一百塊錢的人來說就過於繁瑣了!所以現在全球好多人都還沒享受到金融服務!
數字貨幣的推出,大大降低了使用成本,只需要個手機號就能開啟服務!不過隨著業務量的增加,該有的認證還是會一步步加上去的!
有人會說,現在支付寶,微信不是也挺方便的,支付寶,微信背後都必須有銀行卡的綁定,那就又回到之前的那個繁瑣的手續問題了!
所以數字貨幣的推出,會大大降低人們的使用成本,更方便的服務大眾!
沒有一個央行會把自己手中的控制權拱手相讓給予市場,不然央行也無需這樣千辛萬苦地打造自己的數字貨幣,其目的就是在於市場化的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沖擊,擔心會把自己的這快大蛋糕給瓜分走一部分。於是,各國央行也准備進行全面反擊,而最重要的各國央行的核心作用地位不能改變,各行央行發行貨幣的邊際成本為零的格局不能改變,央行可以根據政策需要發揮無限制量化寬松的貨幣發行特色不能改變。最後一個最難也是最緊要的,就是貨幣的獨立政策下的區域流動性特色不能改變,除非達到了貨幣全球化的時刻。
接下來,再說說這個數字貨幣的規模情況,我國的基礎貨幣大約在30萬億人民幣,可是紙幣的規模也就在7萬億,而我國3月份的供應量達到了208萬億,2019末的國內債務總規模達到了251.3萬億,是GDP的220%。當數字貨幣全面放開的情況下,估計也不可能會消滅紙幣的存在,而且其規模還是不會太小。因為無論紙幣和數字貨幣其鑄幣稅都是極其高昂,成本也都是可以忽略不計。對於央行來說其實打造數字貨幣和發行紙幣都是沒有太大問題。只要大眾需要兩種都可以發行。假如有一天數字貨幣與紙幣旗鼓相當,也就是3~4萬億的規模,占整個M2208萬億的2%。
這區區2%的數字貨幣又如何能夠達到去中心化,顯然不可能。但數字貨幣的本身就是去中心化,不僅可以通過第三方平台的大數據可以轉賬,通過點對點的無互聯網前提下也可以轉移錢包內的數字貨幣,這就是去中心化。而數字貨幣的移動痕跡是可以尋找到的。這也是央行在發行數字貨幣時必須做到的技術,而紙幣的痕跡比較難以跟蹤。可無論孫悟空的跟鬥打出十萬八千里,總是逃不出央行如來佛的手中心。而這手中就是掌握在幾百萬億規模的總貨幣供應量。
對數字貨幣和區塊鏈技術背景有所了解的人就知道,作為一項去中心化技術,數字貨幣自誕生之日起就有「反骨」,這與中心化的金融貨幣管理和發行機構形成了天然的沖突。中國、瑞典以及新加坡在內的各國央行已經著手開始籌備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
問題也隨之而來。這種由國家政權背書的法定數字貨幣與產生在區塊鏈公鏈基礎上的諸如比特幣、以太幣有哪些區別?能否共存?未來二者的結局走勢又將如何?下面讓我們從兩個方面來分析一下。
問題一:數字貨幣與央行數字貨幣的多重差異
從技術定義來看,數字貨幣的表現形式是建立於開放區塊鏈之上的智能合約,其本質是勞動價值共識。因為區塊鏈有分布式賬本這種共享協議的存在,這種價值共識無需通過中介來傳遞和證明。反觀各國央行的數字貨幣,從目前的設計角度來看,其角色都是作為現行貨幣體系的補充,直白的說只是將現行貨幣進行數字化,所以本質上仍然擔當著價值中介的角色。
從產生背景來看,嚴重的通脹所帶來的世界范圍內的法定貨幣價值貶值,是數字貨幣產生的重要前提之一。數字貨幣的出現從邏輯層面解決了貨幣貶值和人為操縱價值波動的問題,但同時也必然對現行金融秩序形成了巨大挑戰。央行的數字貨幣正在在這一挑戰下所推出的被動應對措施。
由於各國金融貨幣體系所面臨的問題不同,在設計功能及擔負使命上也有很大差異。
比如,瑞典央行啟動數字貨幣研究的動機簡單而直接,就是為了應對國內現金流通的萎縮,所以直接稱呼為「數字克朗」,即數字現金。加拿大央行的出發點是評估數字貨幣是否比現有零售支付體系更加高效和低成本,所以提出的定義強調其支付媒介功能:「由中央銀行負債發行用於支付的數字價值形式」。英格蘭銀行對其的界定是央行通過特定規則發行的、與法定貨幣等價並且生息的數字貨幣,向公眾授予了一種可以隨時隨地、電子化接入央行資產負債表的方式。
相比之下,歐洲央行的理念更為全面宏大而長遠,打算利用區塊鏈技術同時支撐起基於賬戶和基於價值的兩種央行數字基礎貨幣(DBM)模式,並同時認可兩種模式下交易合法性,也是目前包容度最高的體系制度。
問題二:國家法定數字貨幣是否可以替代傳統數字貨幣
回答問題之前,我們先從 社會 學層面來進行定位。從種群角度來說,人類作為群體性動物,天然需要中心化的組織。同時,「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這種傳統矛盾哲學所帶來的 歷史 經驗也告訴我們,完全的去中心化是做不到的。其實,中心化本不是問題,問題在於中心化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比如壟斷、不平等及欺詐行為的產生。但在公平、自由這種民主文明血液下所誕生的區塊鏈,恰恰沒有受到負面因素的干擾,所以反而產生了制約這種負面影響的技術功能。
理解了這一點,我們就不會再對這個問題產生過多的疑問和糾結。被譽為全球區塊鏈技術「扛把子」,同時也是Steemit公司聯合創始人和CTO的Dan Larime對這一點看的很透徹。他在采訪時就表示:「中心化不是目的,只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之一。去中心化也不是目的,而是反審查、保持網路不被外界權力關閉的一種手段。」
合理預測,傳統數字貨幣與國家法定數字貨幣的發展會經歷三個過程:前期並行、中期互補、後期融合。
原因很簡單,生產力的發展是不以人的意志而轉移的,區塊鏈技術也一樣。同樣的,國家背書的法定公信力與技術背書的共識公信力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也是無法比較的。區塊鏈技術尚未成熟,現存全球金融貨幣體系暫時還看不到崩潰的跡象,所以可以得出的基本判斷是二者無法相互替代,也無法相互消滅。
不僅如此,二者甚至可能在產生某種程度上的互補。(當然,前提是各國央行能夠走在正確的方向上。)法定數字貨幣的出現一方面會打擊各種假幣、空氣幣的生存空間,推進區塊鏈在金融系統的加快開發和利用,同時也在客觀上聚焦投資,讓有價值的區塊鏈以及ICO顯現出來。
我們可以拒絕選擇,但是無法拒絕未來。破繭成蝶的過程固然痛苦,但之後的展翅高飛更加值得我們期待。
不是,是可溯源的,是以國家本幣為背書的,如徹底完全去中心化,交易管理不可接受,它的最大的功能是交易和管理便利化
要理解具有價值傳遞功能的數字支付工具,那就有必要說說目前我們常用的支付寶、微信、二維掃碼等電子化支付工具。先舉一個簡單的場景,支付寶付款為什麼在無網路(離線支付)狀態下無法使用呢,難得離線就無法聯接嗎,為什麼就不能用藍牙、NFC等點對點連接方式支付呢,背後的原理就在於支付寶僅僅是支付中介手段,是實物貨幣支付的數字化、電子化形式,也就是說,表面是數學化支付、背後實質仍然是實物貨幣在交換。所以必須要聯網,對接實物貨幣過(賬戶系統)結算,否則電子化支付無法完成等價(價值)交換。
對的,去中心化是大趨勢
不是去中心化的,中國央行的數字貨幣dcep只是採用了區塊鏈技術的加密演算法,並沒有才有區塊鏈去中心化的結構 其實就是人民幣的數字化而已
現在還是有中心的,只要是央行推出的,就必然是有中心的,將來可能是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的。
B. 從九個問題帶你了解央行數字貨幣的前世今生
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現在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的發言,再一次將央行法定數字貨幣推到了大眾的視野之中。
從2014年周小川提議研發央行數字貨幣,到今年穆長春的「呼之欲出」,已經過去了五年。經過五年打磨,如今的央行數字貨幣究竟是什麼模樣?經歷了怎樣的發展歷程?未來又會帶來何種影響?
一、模式:雙層運營投放體系,中心化管理機制
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英文簡稱為「DC/EP」,「DC」是「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EP」是「Electronic Payment(電子支付)」的縮寫,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主要功能就是作為電子支付手段。
在運營投放、管理模式和技術選擇上,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有自身的特點。
1、雙層運營投放體系:4點考慮和4個影響
首先,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設計了雙層的運營投放體系 而不是由人民銀行直接對公眾發行數字貨幣的單層運營體系。在雙層運營體系下,上層是央行,由央行對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做信用擔保,因此央行的數字貨幣與人民幣一樣具有無限的法償性;運營投放體系的下面一層由不同的商業銀行構成,商業銀行等機構負責面向公眾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同時,需要向央行100%繳納全額准備金,以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
央行數字貨幣採用雙層的運營投放體系有四點考慮:
第一,中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經濟結構復雜,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資源稟賦、和人口素質都不盡相同。因此在中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是一項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單層的數字貨幣運營投放體系將讓央行獨自面對所有公眾,給央行的運營工作帶來極大的挑戰。
第二,商業銀行等機構已經發展出了比較成熟的IT技術設施和服務體系,在金融 科技 的運用和相關人才儲備等方面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可以充分發揮商業銀行等機構在資源、人才和技術等方面的優勢,同時避免了另起爐灶的巨大浪費。
第三,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面向的用戶是廣泛的公眾,覆蓋十幾億人口的系統規模龐大,想要保證穩定高效地運行非常不容易,面臨諸多風險。雙層的運營體系有助於化解風險,避免風險過度集中。
第四,在單層的數字貨幣運營投放體系下,可能會導致金融脫媒。央行面向公眾直接投放的數字貨幣在信用等級上要高於商業銀行的存款貨幣,可能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
而央行數字貨幣採用雙層運營投放體系的影響則體現在下面四個方面:
第一,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系。起初央行行使國家職能發行的貨幣是有著黃金等具有真實價值的物品作為可兌換儲備的。公眾接受了央行發行的貨幣,就等於將黃金等有真實價值的物品借了央行,而公眾只持有兌付憑證,也就是說,貨幣是中央銀行對公眾的負債。當國家憑借國家信用強制規定法定貨幣而不再依賴黃金儲備時,這種信用關系和負債關系並沒有改變。從這種角度來說,所有流通中的貨幣包括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都是央行的負債。
第二,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並不改變現有的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以1994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出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為起點,經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已經基本形成了由二元賬戶結構支撐的貨幣投放體系。央行的數字貨幣也採用了與二元賬戶結構相似的雙層投放運營體系。
圖1:二元賬戶結構與雙層運營體系的比較
第三,在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前提下,央行數字貨幣不會強化順周期效應。經濟增長一般會經歷蕭條、復甦、繁榮、危機完成一個完整的周期,在經濟繁榮時,擴張的貨幣政策便是順周期政策,在經濟蕭條時又變成逆周期政策;類似地,緊縮的貨幣政策在經濟繁榮時是逆周期政策,而在經濟蕭條時是順周期政策。經濟繁榮時擴張的貨幣政策會加大通貨膨脹的壓力,經濟蕭條時緊縮的貨幣政策會加大通貨緊縮的壓力,是為順周期效應。由於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並不對現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產生影響,因此與順周期效應天然隔絕。
第四,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注重對M0貨幣的替代而不是對M1、M2貨幣的替代。
(註:M0、M1、M2都是用來反映貨幣供應量的重要指標。M0是流通於銀行體系之外的現金,每個人在銀行的存取款都會影響市場上M0的增減;M1是狹義貨幣,「M1=M0+企業在銀行的活期存款」;M2是廣義貨幣,「M2=M1+准貨幣」,這里的准貨幣包括定期存款、居民儲蓄存款、其他存款、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住房公積金中心存款、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等。M1反映市場中的現實購買力,而M2同時反映現實和潛在購買力。如果M1增速較快,則消費和終端市場活躍;如果M2增速較快,則投資和中間市場活躍。)
目前M1和M2貨幣在中國已經基本實現了電子化和數字化,支持M1和M2流轉的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商業銀行行內系統以及非銀支付機構的各類網路支付手段的日益高效已經能夠滿足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
但在M0貨幣端目前仍存在三大比較突出的問題:第一,現有M0的匿名性使其存在被用於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等風險;第二,互聯網支付基於銀行卡賬戶緊耦合的模式無法滿足公眾對匿名支付的需求;第三,目前我國仍存在銀行賬戶服務和通信網路覆蓋不佳的地區,當地公眾對M0貨幣(現鈔)的依賴程度還比較高。
因此央行發行注重替代M0的數字貨幣是既符合國情又順應公眾對小額高頻支付業務的需求(根據不同級別的錢包設定交易限額和余額限額),同時還能有效防範M0貨幣被用於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等風險。
2、中心化管理模式:與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有本質區別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採用了中心化的管理模式,這與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有著本質區別。
1)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 社會 公眾的負債,這種債權債務關系並沒有隨著貨幣形態的變化而改變;
2)為了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需要繼續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3)央行數字貨幣的雙層運營投放體系下由指定的機構進行貨幣的隊員,這需要中心化的管理以避免指定運營機構的貨幣出現超發;
4)只要二元賬戶體系和原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沒有改變,央行的中心管理模式和地位也就不會改變。
最後,對一個需要支持廣泛公眾使用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來說,如果採用純區塊鏈技術的架構,目前還無法實現零售層面所需要的高並發性能。因此,在技術道路的選擇上,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並不預設技術路線,也不依賴某一項技術。此外,相關負責人表示,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可以支持智能合約的,不過只會支持有利於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對於超過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還是會保持比較審慎的態度。此外,央行指定的部分運營機構也會採用不同的技術路線做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最終通過市場競爭實現數字貨幣的系統優化。
二、發展歷程:
我國央行在數字貨幣方面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2014年,至今已有五年。
如果說,2014年周小川提出進行法定數字貨幣研發是這一切的開端,那2017年央行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則是這個故事的轉折。在過去的五年,中國人民銀行以數字貨幣研究院為核心,聯合數家商業銀行,從數字貨幣方案原型、數字票據等多維度研究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行性。
2019年8月2日,央行召開央行召開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明確指出下半年要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DC/EP)的研發步伐,並及時跟蹤國內外虛擬貨幣發展趨勢。
表1: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進展
三、各界聲音:央行數字貨幣的九個問題
1、為什麼去年央行開啟法定數字貨幣研究的996工作模式?
肖磊分析了去年同期的情況發現,去年六月份,美國首次開始對中國輸美商品加征關稅,中美貿易摩擦升溫,人民幣匯率走低,國內市場民眾對數字貨幣的需求增加,國家從輿論層面開始整頓,包括央視 財經 製作「聚焦代幣市場亂象」專題,網信辦對諸多區塊鏈自媒體進行封號,五部委接連發布風險提示等。而去年六月,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一個月內公布了4項專利申報。基於這些消息,肖磊認為,從去年六月份開始,中國從兩個層面加強管制,一個是輿論層面對數字貨幣的引導和控制,另一個是從央行層面建立民眾對中國官方數字貨幣的信心,央行肯定接到了指示,要求加快研發法定數字貨幣的步伐,所以才有了穆長春口中的996。
2、中國有發達的移動支付,為什麼還需要央行數字貨幣?
穆長春直言,對老百姓來講,基本支付功能在電子支付和央行數字貨幣之間的界限實際上是相對模糊的。但以後實際投放的央行數字貨幣在一些功能實現上會和電子支付有很大區別。從宏觀經濟角度來講,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傳統銀行賬戶才能完成,採取的是「賬戶緊耦合」的方式。而央行數字貨幣是「賬戶松耦合」,即可脫離傳統銀行賬戶實現價值轉移,使交易環節對賬戶依賴程度大為降低。央行數字貨幣既可以像現金一樣易於流通,有利於人民幣的流通和國際化,同時可以實現可控匿名。
中國人民大學國發院金融 科技 與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楊東從貨幣發展必然性角度來看,認為貨幣必然向低成本、可靠、便捷的方向發展,一般等價物必定越來越脫離實體,形態也越來越自由。密碼代幣是現在貨幣的主流發展方向。雖然我國的移動支付在國際上處於相對領先地位,但這種優勢並不是絕對的。Libra的發布給我國敲響了警鍾,並且可以造成重大沖擊。「未來,數據資源的爭奪必定會愈演愈烈,我國的支付領域,尤其是小額零售的支付領域必將面對更多挑戰,最好的方式就是推出法定數字貨幣加以應對。在這個層面上,央行推出法定數字貨幣也是有利於我國的支付行業成長的。」
肖磊也表示,央行數字貨幣無論設計目標有多少個,最終就是一個消滅現金的目的。可問題是,不做數字貨幣,現金也會逐漸消失,這是一個 歷史 大趨勢。
3、央行數字貨幣是否付息?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早在2018年初就曾在公開場合表示,因為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所以不應對其計付利息。這樣既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由此引致通脹預期。相應地,也不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運行產生大的沖擊。
而龍白滔則認為,合理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必須支付利息。為央行數字貨幣支付可調節利率可以維持價格穩定和維持央行數字貨幣與其他貨幣的平價。「可調節利率可以增加央行數字貨幣的需求,而無需央行資產負債表的調整,無需破環平價關系,也無需價格水平調整。」
4、央行數字貨幣=央行現金數字化?
與穆長春同一天,銀聯董事長邵伏軍也在8月10日的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上表達了對於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他認為法定數字貨幣不僅僅是貨幣數字化,還能通過與智能技術的結合,通過智能合約設計,較好解決交易雙方的信任問題,以及信息流和資金流同步的問題,這個優勢能夠大幅度簡化傳統金融機構間比較復雜的交易流程。
5、央行數字貨幣和Libra
總有人拿央行數字貨幣和Facebook的Libra進行比較,但智堡網創始人、貨幣學者朱塵認為這兩者大不相同。Libra建立在法幣信用上,受到央行和金融機構的約束;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對法幣進行技術升級——對原先的央行貨幣(M0)進行了數字化升級,本質上並沒有改變銀行存款准備金和現鈔的貨幣屬性。央行數字貨幣的具體場景還是服務央行所管理的支付側,比如銀行准備金之間的交易往來,還有就是現鈔的數字化升級,並不神秘。而對普通人來說,央行數字貨幣讓交易和支付都處於央行網路內,提升便利性的同時,也失去了紙幣的匿名性和隱私性。
而外匯局總會計師孫天琦表示,應將Libra視作外幣,納入我國外匯管理整體框架。除國家另有規定極少數情況外,境內必須以人民幣計價結算,包括數字環境下的境內交易的計價結算,絕不能出現在數字環境下境內交易的Libra化或者美元化。
6、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影響?
邵伏軍認為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積極影響體現在:1、提升對貨幣運行監控的效率,豐富貨幣政策的手段。央行數字貨幣發行將使貨幣創造、計賬、流動等數據實時採集成為可能,為貨幣投放、貨幣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提供有益的參考,並且為經濟調控提供有益的手段。同時,央行數字貨幣也能夠有效地在反洗錢、反恐融資方面提供一些幫助。2、有利於提升交易流程的智能化的水平;3、切實提升支付特別是跨境支付的效率,建立開放的支付環境。
通證研究院在報告中認為,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至少在捍衛數字主權;提供新的貨幣政策工具,提升貨幣政策有效性和促進人民幣國際化等三個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但中國外匯投資研究院院長譚雅玲認為,用數字貨幣來促進人民幣的國際化,那是一種理想主義,畢竟美元的霸權在短期、中期,甚至長期,都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它是很難被消除或者替代的。「當前中國的金融處在一個調結構的過程當中,我們要把它轉變為「金融為輔,經濟實體為主」。我們貨幣規模也是超過實體經濟的,也需要去調整。如果數字貨幣的概念依然是金融層面為主,那麼它對真正的脫虛向實是否有推進作用,我是存疑的。」
冰川思想庫研究院陳季冰也表示,在可預見的未來,傳統法幣依然是 社會 經濟中的主要流通媒介,數字貨幣暫時會是一種嘗試和補充。
7、中國央行數字貨幣面臨的難題
龍白滔認為,央行數字貨幣在實現人民幣國際化的核心目標上,最大的挑戰是美元國家化和與Libra類似的超主權貨幣。而應對這種挑戰可以通過加快資本項目可兌換來解決,但這不是「最根本和最徹底」的方案,更有效的方式是通過央行數字貨幣與友好國家分享鑄幣權。
而在邵伏軍看來,當前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難題主要體現在:1、技術實現存在問題。當前技術水平,確實還難以實現對海量的貨幣實時數據採集、監控和分析,也難以開展高效精準的可編程的操作;2、國際協調難度大。各國支付市場的監管,各國差異很大,各國研究數字貨幣的出發點和目標也大不相同。3、底層基礎不足。既缺乏相應的底層運作規范,也缺乏對相應的監管機制。
8、是否基於區塊鏈發行?
穆長春在演講中透露,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小組最開始研究央行數字貨幣的時候,作過一個完全採用區塊鏈架構的原型,但基於現有技術,無法達到零售級別的高並發要求。所以,最終央行層面保持技術中性,不預設技術路線,也不依賴某一種技術。
他表示,目前央行在技術路線選擇上處於「賽馬」、市場競爭優選的狀態。幾家指定運營機構採取不同的技術路線做數字貨幣的研發,誰的路線好,誰最終會被老百姓接受、被市場接受,誰將最終跑贏比賽。
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日前也撰文表示,央行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幫助建立競爭性環境,使得最優的技術順利凸顯和發展,通過競爭選優來實現更好的技術應用。競爭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因為技術進步速度很快,因此會出現一種技術在某一階段佔有較大的市場份額,但還會有另一項新技術出來,形成一浪接著一浪地往前推進的情形。
9、民眾如何獲取央行數字貨幣?
未來民眾獲取央行數字貨幣的方式大概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到銀行開通一個數字貨幣的錢包,直接拿著手上的現金,包括紙幣和硬幣,換成數字貨幣(櫃台辦理);第二類是直接拿現有賬戶上的錢,用網銀在線購買,類似於把銀行賬戶里的錢,轉到支付寶或微信支付(線上辦理);第三個是直接在場外交易,我轉給你,你轉給我,或我有什麼東西要賣,明確只收數字貨幣。未來中國可能會出現三種形式的支付,網銀、第三方支付(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官方數字貨幣,用戶將錢放在何處取決於用戶
C. 關於央行數字貨幣,這是周小川迄今最深入的一次公開解讀
數字人民幣漸行漸近。繼深圳紅包之後,有消息稱,近期數字人民幣可能還會在其他城市進行公開測試。
但大多數人對於央行數字貨幣依舊陌生,各種誤解、誤讀也不可避免。
在不久前舉行的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澄清了人們對於數字人民幣最大的一個誤解,他表示:「 微信、支付寶和數字人民幣不是一個維度上的,微信和支付寶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而數字人民幣是支付工具、是錢包的內容 ……同時,騰訊,螞蟻的各自的商業銀行也屬於運營機構,所以和數字人民幣並不存在競爭關系。」
11月27日,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則進一步釐清了中國央行數字貨幣(DC/EP)、數字人民幣(e-CNY)以及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BDC)之間的關系。
周小川表示,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
此外, DC/EP與CBDC的開發思路並不相同。比如,在CBDC的設想中,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而在DC/EP中,第二層商業機構實際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以及可支付的保證。
周小川還強調,在DC/EP的雙層運營體系中,作為第一層架構主體的中央銀行與第二層主體之間,並非人們所理解的簡單的批發-零售關系。事實上, 第二層機構需要承擔KYC、反洗錢以及用戶數據隱私保護等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的CBDC往往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
周小川介紹, DC/EP是一個雙層的研發與試點項目計劃,並非一個支付產品。DC/EP項目計劃里可能包含著若干種可以嘗試並推廣的支付產品,這些產品最後被命名為e-CNY,即數字人民幣。
DC/EP雙層運營體系指的是:第一層是中央銀行,第二層為商業銀行、電信運營商和第三方支付網路平台公司等 。目前來看,已經開始運行的工農中建四家銀行以及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螞蟻、騰訊等都在第二層之列。
周小川認為, 第二層機構至少應該承擔以下責任:第一 ,要有適當的資本以減少風險。 第二 ,了解客戶,即KYC(Know your customer)的責任。在此基礎上,也要承擔起反洗錢和數據隱私保護的責任。 第三 ,技術和設備方面的投入、設備的運行保養等責任。
作為第一層架構的主體,央行的責任則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是維護數字人民幣的幣值穩定。 央行可以通過對第二層機構做出資本金或發行准備金上的要求來維持幣值穩定。
其次是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周小川認為,理論上來說,央行內部也要從事研發,但央行自身的研發重點並非數字貨幣產品本身,而是應更加註重建設可靠的結算與清算等基礎設施。
第三,央行有責任促進不同支付產品之間的互聯互通 。當不同支付產品使用的標准或參數不一致時,央行可以在其中進行協調,從而提高產品的通用性,這對消費者將更加有利。
第四,央行要在動態演變系統中准備好應急和替代方案。 無論是系統故障還是升級換代,都需要有替代品或應急方案以保證支付功能不被中斷,否則整個市場都有可能受到影響。從這一角度看,央行自身也應研究一種能夠起到應急或替代作用的數字貨幣。
總體來說,周小川認為, 在DC/EP這個雙層運營體系中,央行需要通過自身的角色設計充分調動各主體積極性,從而使得各主體的長處都能夠充分發揮。
周小川表示, DC/EP的開發思路與國際上一直在提的CBDC並不完全一致,DC/EP並非CBDC體系中的一種想法 ,二者之間主要有以下區別:
首先,DC/EP中的第二層機構事實上擁有e-CNY的所有權和可支付的保證,同時也擁有相應的系統、技術和設備。
周小川透露,這一思路在一定程度上研究借鑒了香港三家發鈔行(匯豐、渣打和中銀香港)的情況。發鈔行每發行7.8元港幣,就要交給香港金管局1美元,同時金管局會發放一個100%備付證明書。從資產負債表來看,各銀行發出的鈔票是其負債,資產則是准備金,而中央銀行的負債是其發出的備付證明。由此, 從資產負債表的角度來看,這種發行模式和CBDC所設想的貨幣所有權和負債責任都歸央行有所不同。
周小川也提出,為了維持幣值穩定,央行可以採取不同的方法。比如要求現鈔100%的准備金,又比如採取類似於香港的做法提供證明書,也可以嘗試安慰函的形式。需要注意的是,在不同的方案之下,央行的支持程度也是不一樣的。此外, 即使是100%的准備金,其針對的也只是現鈔,在中國就是M0,其他的准現金類均不包含在內,更遑論M1和M2。
其次,DC/EP中雙層主體之間的關系也並非部分人認為的「央行搞批發、二層機構搞零售」 。正如前文所述,第二層機構需要履行包括KYC、反洗錢以及數據隱私保護等在內的一系列合規責任,而一般意義上的CBDC通常認為這些責任都歸屬於央行。周小川也同時指出,為了更好地保持系統穩定性,了解系統運行狀況,央行應該掌握其所需的交易數據,但這只屬於備份性質,央行本身不涉及直接的商業利益。
曾有人用這樣一個比喻來解釋央行和第二層主體之間的關系:商業銀行發央行數字貨幣好比是發了一個信封,信封里的鈔票是中央銀行的鈔票,但不同的銀行設計的信封、防偽等都不一樣,但本質上,信封里放的都是央行的貨幣。對此,周小川表示,「這個比喻很有意思,但並不完全准確。」
他進一步解釋稱,信封里放的可以是央行的貨幣,也可以是央行發放的備付證明書或安慰函,甚至也可以放商業銀行自己設計的東西。 但無論如何,最終都要保持其穩定性和有效性。從這個角度看,第一責任人是第二層機構,而非央行。
事實上,早在2015-2016年,人民銀行就在國際上提出了雙層體系的設想。 之所以考慮雙層體系,主要是因為結合國情來看,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更適宜採用一種競爭性、多方案、動態演進的經營體系。
中央銀行是否有能力判斷並選擇最優技術路線?對於這一問題,周小川給出的答案是「很難」。此外,從一種方案切換到另一種方案,對於中國這樣的大國來說,將耗費極長時間。從紙幣換代經驗來看,每代人民幣切換都需要十年左右,而且還有很多遺留問題。但同時,我國的超大規模市場可以容納或試行多種技術方案。因此,一個競爭性、多方案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更適合中國。
DC/EP還是一個動態演進體系。 金融 科技 的發展十分迅速,支付系統也必須適應這種發展速度,不斷演進迭代。周小川提醒, 在這一過程中要重視反壟斷,因為壟斷可能會對新的技術路線形成阻礙。
周小川還談到對於區塊鏈和分布式記賬技術(DLT)的看法。就區塊鏈和DLT的一些技術特性,如去中心化,周小川認為, 需要考慮去中心化是不是支付體系現代化所真正需要的特性 。
他的觀點是,其實不見得,而且搞不好還可能帶來不少弊端 。
再如不可篡改性,周小川指出,現有系統特別是賬戶系統,被篡改的概率極低。而且,也要考慮交易出錯時如何主動修改的問題。「在支付領域中偶爾會發生錯誤,需要更改,但這種更改並不只是通過一筆負向交易做對沖,而是要同時徹底更改或抹除原本錯誤的交易記錄,否則錯誤的交易信息可能會被誤用,比如錯誤地進入徵信系統。然而,目前區塊鏈強調的不可篡改性恰恰和這種需要存在矛盾。」
周小川同時表示, 區塊鏈和DLT一直是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中的方案之一,但是其仍有技術問題待解決,尤其是支付處理能力亟需提高。從零售系統應用的角度來看,這一技術暫時無法佔據主流,仍需進一步發展完善。
對於人們普遍關心的數據隱私保護問題,周小川表示, 數字貨幣交易要求可控匿名,這意味著既要有匿名性,但又不能完全匿名,需要保證監管機構特別是反洗錢機構能夠掌握這些數據,在此基礎上,要最大限度保護客戶隱私。
周小川主張,要充分研究和吸收歐洲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中的一些規則。
目前,我國面臨的一個難題是,此前大數據交易盛行時,很多個人隱私數據已被泄露,而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數據已被泄露或買賣。盡管可以刪除一些信息或者更換密碼和賬戶,但這類操作非常復雜耗時,且無法有效保證安全。周小川提出, 在這種情況下,需要一些風控手段來保障數據隱私安全,比如對賬戶進行分層次的限額管理等。
在談到央行數字貨幣的跨境支付問題時,周小川認為, 類似Libra的以跨境匯款為側重點的應用存在一定問題,數字貨幣跨境支付還是應注重在零售系統中的應用,同時重點解決跨境 旅遊 等經常項目的支付問題。
在以零售為基礎的前提下,周小川強調,要尊重各國的政策和法律規定。一個國家如果十分強調其自身的貨幣主權、強調其自身的匯率制度和有關兌換和匯款的規定,那麼數字貨幣在推行時也應對其給予充分尊重。有的國家會擔心本國「美元化」或「人民幣化」,對此,周小川認為, 央行應把主要精力放在跨境支付合作的清算環節。
本文據中國金融學會會長、中國人民銀行原行長周小川在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舉辦的「數字金融創新與經濟發展新格局」系列研討會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活動上的演講寫作而成,未經本人審核
D. 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 DANGX加速啟動跟進機遇
隨著互聯網科技和大數據的發展,全球涌現了不少所謂的「數字貨幣」。而近日央行支持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與移動支付等創新應用,代表研究多年的央行數字貨幣已經呼之欲出。
截至目前,全球還沒有一家央行推出主權「數字貨幣」。正因如此,受比特幣示範效應影響,眾多類比特幣們應運而生,時下非主權的所謂「數字貨幣」全球總計超百種之多,一定程度干擾了國際貨幣金融體系。在巨大的「鑄幣稅」誘惑下,更多企業和個人躍躍欲試。甚至美國著名上市公司臉書也發布數字貨幣Libra項目,這更引發了許多全球區塊鏈概念企業的奮起直追。
央行推數字貨幣具有突破性意義
8月18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發布。
其中第五條當中提到了一句,「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與移動支付等創新應用。」
這一句對於區塊鏈、數字貨幣行業從業者和參與者來說,是值得關注的,因為跟其他領域相比,數字貨幣這個領域過於敏感和充滿未知,中央的認同就顯得尤為重要,況且這一句在第五條當中,是完整的、獨立的一句,跟前面的一句和後面的一句,是用句號隔開,這說明本身就是一個獨立的,大的分類。
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
回顧比特幣的創世現身,帶著對抗舊有貨幣體制的美好願景,以太坊更是繼比特幣之後,從設計上技術上提升了比特幣擴展性不足的情況。正是這兩款數字通證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整個區塊鏈產業發展的步伐。
而如今,我國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它不是僅僅是指現有貨幣體系下的貨幣數字化,而是基於互聯網新技術,特別是區塊鏈技術,推出全新的加密電子貨幣體系,這無疑是一場貨幣體系的重大變革。
作為新一代數字通證,以供應鏈物流區塊鏈為依託,廣泛運用於廣大物流實體企業的——DANGX,其出現便是為了解決生態社群創造者價值分配不均的問題。今年也將帶著全新的共振應用,打造共治生態,回歸真正價值投資。
眾所周知,任何一個區塊鏈項目都需要眾多社群來建立聯系,凝聚共識。基於社群連接的本質,無論是組建者,還是運營者,以及加入社群的用戶初衷就是為了得到所期待的利益。
比特幣成功的原因在於有著共同認知,共同目標,共同願景。而DANGX也立志建立一個共享共治的生態良性生態環境。
DANGX上線的全新礦池共振應用。即通過具有更高頻率和更高共識的數字通證來實現利益關聯。在不斷的高頻率振動下,實現通證價值的持續升高,收獲廣泛共識,為所有參與者帶來穩定收益。實現把自主權真正給到社群用戶,形成真正去中心化的共治生態,收獲共治收益。
因此DANGX所構建的生態社群中,對於DANGX通證的價值認可便是維系所有用戶的核心。在運營團隊重新分配了的通證所屬權後,應用全新的礦池共振效應,越來越多的用戶可以自主參與到項目中來,形成共享共治的生態,擁有投票、選舉等多種權利。
此外,社群成員可以通過設置相應的激勵機制進行分布式合作,或者說社群成員可以為一些區塊鏈項目提供自己的知識和經驗而獲取相應的報酬,這種細微的改變就是讓原本的消費者變成了生產者和擁有者。同時按持有比例同享為之付出時間、精力、金錢的生態未來升值空間所帶來的巨大紅利。
央行的舉措無疑再次證明加密貨幣的趨勢已經無法阻擋,一旦央行的數字貨幣推開使用,真正的去中心化加密數字貨幣將沒有理由再受到如今的種種限制,加密貨幣將更加多彩紛呈,更廣大的用戶將進入這個領域,加密貨幣的落地和應用將加速到來……
DANGX在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的數字化和信息化革命中已做好迎接下一波紅利的准備。
E. 鏈喬教育在線|關於數字貨幣,你應該知道的一切
1、什麼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根據網路資料顯示,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區塊鏈工作組組長李禮輝在2017年9月18日發布的一篇文章中提到,「數字貨幣必須具備法定地位、國家主權背書,明確發行責任主體。」而在央行數字貨幣的定義中,任何非有形貨幣都稱之為數字貨幣。
雖然目前對於數字貨幣的定義存在一定分歧,但統一的認知是,以數字形式呈現的非紙幣、硬幣等實體貨幣,但承擔了實體貨幣職能,能夠支持即時交易和所有權轉移的一種貨幣。
2、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的對比
電子貨幣:由金融機構發行,不限制使用范圍,發行數量由法定貨幣決定,價值與法幣對等。
虛擬貨幣:由網路運營商發行,只能流通於網路不得支付購買實物,由網路用戶用法定貨幣向 游戲 公司購買所得。如Q幣、魔獸金幣、網路幣等,只能單向流通。
要對電子貨幣、虛擬貨幣以及數字貨幣進行區分,需要從發行主體、適用范圍、發行數量、流通方式等多個維度進行比較:
目前我國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DCEP)是基於區塊鏈技術推出的全新加密電子貨幣體系。DCEP將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即人民銀行先把DCEP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金融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並且,央行的全球貨幣早在2014年就已經開始准備了。
未來的財富不是美元,也不是黃金,一定屬於區塊鏈數字資產;數字資產將成為金融體系的新寵,成為全球經濟變革大趨勢。
在Facebook發行加密貨幣libra 天秤幣成為互聯網全球金融市場焦點的同時,中國人民銀行打造的數字貨幣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也正式從幕後走向台前。對比Libra幣與中國擬發行的央行數字貨幣DCEP,不禁驚呼,這難道是中國為全球各經濟體准備的「新世界貨幣」嗎?
3、DCEP具備「世界貨幣」所需的一切條件
對比DCEP與Facebook推出Libra幣可以發現,二者在安全性、架構、理念等方面十分相似。不同的是,DCEP在保有Libra優點的同時,針對Libra幣無法成為世界貨幣的設計缺陷,DCEP給出了近乎完美的答案:
(1)DCEP與人民幣可以1:1自由兌換,支持連接中央銀行;
(2)DCEP採用商業銀行和中央銀行的雙層制度,適應國際上各主權國家現有的貨幣體系;
(3)DCEP是主權貨幣,是紙質人民貨幣的替代,可以確保現有貨幣理論體系依然發揮作用;
(4)DCEP可以基於特殊設計,可以不依賴於網路進行點對點的交易。
1、數字貨幣革命,動搖了原有國際經濟秩序的地基,成為當前全球數字經濟時代的戰略制高點。
數字貨幣的到來,源於兩條 歷史 發展主線的匯合。一是數字化發展,二是貨幣本身的發展。
信息化、網路化的發展締造出一個數字化的虛擬空間。當各種各樣的數字商品、數字服務以及數字資產層出不窮,數字貨幣的出現也就順理成章了。
經濟數字化使得數據總量飛速增長。研究顯示,當前全球數據總量正在以「10年10倍」的速度增長,到2025年將達到約163ZB(1ZB約等於1萬億GB)。其中,中國的數據總量到2020年末預計將超過8ZB,全球佔比18%左右,有可能首次超過美國躍居全球第一。2020年4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明確提出發展數據要素市場,加快數據資產化進程。這意味著,數據資產的形成、流通、交易、開發等過程都會納入規范化市場框架中。
為什麼不能大量發行傳統貨幣來滿足數字經濟的需要呢?這與傳統貨幣的性質有關。傳統貨幣是「通貨」,也就是可以交換任何商品,使用場合不受限制,由於不攜帶信息,也很難追溯。這就使得傳統貨幣如果跟隨數據量的增長而膨脹的話,直接失去價值尺度職能,也就是變成廢紙。而數字貨幣則不同,它雖然也是「通貨」,但卻可以攜帶信息,於是自身具備穩定性,可以作為數據資產的「錨」而不是被數據資產「帶飛」。
實際上,最早實踐數字貨幣理念的比特幣,其核心屬性就是總量可控,從而可以用於衡量其他商品的價值而非被其他商品決定其供給量。當然,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因此,從戰略全局看,在信息化、數字化成為經濟發展主要趨勢之一的大背景下,發行主權數字貨幣是大勢所趨。
2、央行數字貨幣實施的優勢體現
數字貨幣具有國家信用,與法定貨幣等值,同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有著本質上的區別。首先數字貨幣無需網路,用戶使用起來很方便,體驗度高。央行數字貨幣不需要網路就可以離線支付,只要手機打開電子錢包就能輕松完成支付。而目前大家熟知的移動支付在通信網路不好的地區,或者手機斷網了,就不能使用了,這是數字貨幣區別於其他支付方式的一大優勢。
其次央行數字貨幣與普通銀行賬號相比,最大的差別是顛覆了銀行賬號體系,取而代之的是統一的電子錢包。這說明今後將不用再去銀行開辦賬戶,只需下載數字貨幣APP即可通用。銀行的部分功能將被數字貨幣取代。同時人們也不必再用微信或支付寶綁定銀行卡,線上線下消費,直接支付數字貨幣就可以順利完成。
數字貨幣可以顛覆紙幣使用方式並節省成本。從貨幣發展 歷史 來看,貨幣向低成本、可靠、便捷的方向發展是不可逆的趨勢。從古至今貨幣的形態正變得越來越自由,紙幣發展成熟後必然將產生數字貨幣。同時紙幣、硬幣的發行、防偽、印製、貯藏各個環節都需要成本,在數字貨幣時代,這些成本都可以節約,大大增加了生產效率,使得金融交易變得更加高效和便捷。
3、數字貨幣掌握各種資金流向,方便國家征稅
以往用現金或者用微信、支付寶進行支付,如果沒有發票,收入是很難追蹤到,因此可以避稅和逃稅。但是用了數字貨幣以後,每一筆收入和支出都可以追溯到源頭,偷漏稅的空間比以前小了很多。
通過現金逃稅避稅再也行不通了,國家很早就要求銀行報送大額現金業務信息,推送至相關部門共享。對大額現金業務信息分行業、用途、金額進行分析。一旦數字貨幣全面推廣落地,所有的合同交易、工資發放、現金來往都將在銀行留有底案,公司及個人所有的賬目往來都將透明化,所需要繳納的稅款也顯而易見,偷稅漏稅極容易被查處。
伴隨著技術的發展,自原始部落狩獵和採集時期至今,貨幣已歷經多個階段:
在貨幣的演化史上,最初的物物交換——金屬交換——紙幣、銀票——現在的線上支付Q幣、電子現金等,都是跟隨時代變遷而來。
貨幣的形態從實物貨幣、金屬貨幣、待用貨幣、信用貨幣、電子貨幣到數字貨幣,貨幣自身的價值依託也從實物價值、發行方信用價值。
貨幣(信用卡、紙幣)需要額外系統(如銀行)來完成生產、分發、管理等操作,帶來很大的額外成本和使用風險,如偽造、信用卡詐騙、盜刷、轉賬等。
實現一種數字貨幣,保持既有貨幣這些特性,消除紙質貨幣的缺陷,提升便攜、方位、辯偽、匿名、交易、資源、發行等方面的能力。
中心化控制下的的數字貨幣需要一個中心管理系統,但很多時候並不存在一個安全可靠的第三方記賬機構來充當這個中心管控的角色。
2019年底,數字人民幣試點、測試相繼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四地及北京冬奧會場啟動;2020年10月,增加上海、海南、長沙、西安、青島、大連六個試點測試地區。
目前數字人民幣試點范圍有序擴大,應用場景逐步豐富,應用模式也是持續創新,系統運行總體穩定,初步驗證了數字人民幣在理論政策、技術和業務上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數字人民幣試點測試堅持穩妥、安全、可控原則,以受邀白名單用戶小額交易為主,目前參與人數、參與筆數、凈兌換的金額總體上還是比較小的。試點過程中各方面對數字人民幣都有比較高的興趣,試點地區用戶的積極性比較高,試點場景現在覆蓋了生活繳費、餐飲服務、交通出行、購物消費、政務服務等多個領域。
下一階段,將根據試點參與各方的反饋,不斷完善和優化數字人民幣技術、業務和政策方案,深入 探索 數字人民幣應用模式,強化數字人民幣通用性和普惠性,完善產品功能和應用性,提升系統的安全性、穩定性。試點地區目前總體上仍然處於試點測試階段,什麼時候正式推出現在還沒有時間表。
新冠疫情加快了經濟數字化,無接觸交易和支付成為很多人的生活常態。疫情下,全球央行數字貨幣(CBDC)研究力度進一步加大。中國數字貨幣發展處於什麼階段?數字貨幣將如何改變支付?對金融體系和普通人的生活又會帶來什麼影響?
在博鰲亞洲論壇2021年會「數字支付與數字貨幣」分論壇上,人民銀行新任副行長李波表示,數字人民幣目前的發展重點是推進在國內的使用。「人民幣國際化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進程,我們的目標不是取代美元或其他貨幣,而是讓市場做出選擇,以實現國際貿易和投資的進一步便利化。」早在2014年,央行就開始對數字貨幣發行框架、關鍵技術等問題進行研究。2019年8月,央行明確「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DC/EP)研發步伐」為2019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之一。
各國央行數字貨幣之間的跨境協助與互操作性成為焦點
自2018年年末以來,全球多數經濟體陷入全面衰退,加劇通貨膨脹,法幣貶值;同時科學技術飛速發達,計算機互聯網相關技術突破,區塊鏈快速發展。數字貨幣作技術鏈接全球金融、數字化、以及區塊鏈整個行業的重要一環,作用將會越來越重要。
目前,數字貨幣使用人數雖然在不斷增長,但使用人群在全球范圍內仍佔小部分,使用率不超過10%。此外,數字貨幣與投資操作的相關性很高,大部分過用戶仍然集中在炒幣,一旦數字貨幣行情大幅下跌,將影響市場整體信心。
所以對於數字貨幣的監管,2020年各國政府必然會更進一步,以維持本國現有金融體系為基礎針對當前數字貨幣市場表現提出更為完善的監管政策。如果全球治理可以形成一定共識,或許會推動數字貨幣最終形式的呈現。
在各方監管下,項目發行代幣融資門檻提高,進而市場上導致市場項目方質量會提高,加速產業落地;越來越多市場劣質幣種淘汰,數字貨幣創新增多。主流的數字貨幣或合法介入金融體系,轉變成證券、理財等多種形式;新的監管形式下會滋生交易所向著多元化的方向發展。
央行數字貨幣可分為批發型與零售型兩種類型。批發型主要用於企業間以及金融系統的結算、清算,零售型主要用於日常支付。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表示,數字人民幣的起始點是做好零售,做好零售系統的升級換代。零售系統效率提高是開展其他所有業務的基礎。在此基礎之上,批發系統、跨境支付操作才具備可能性。
隨著各國央行數字貨幣的發展與推進,跨境支付問題成為熱議話題。2019年,泰國中央銀行聯同香港金融管理局展開了研究,利用央行數字貨幣及區塊鏈平台解決跨境支付中的各種問題。跨境支付非常復雜,對外匯管理、資本流動管理都有影響,這些問題都必須要解決。所以泰國現在只是建立了專用的支付走廊,通過試點項目把可能產生的影響放在可控的范圍內。
中國正在研究比特幣、穩定幣的監管規則,從比特幣誕生之初,其定位一直處於爭議之中。比特幣和穩定幣是加密資產,加密資產是投資的選項,本身不是貨幣。加密資產將來應該發揮的是一種投資工具或者是替代性投資。很多國家包括中國正在研究,把它作為一種投資工具應該有怎樣的監管環境,雖然可能是一個最低的監管規則,但仍然且必須要有監管規則,以及確保這類資產的投機不會造成嚴重的金融風險。
如果想讓穩定幣這樣的加密資產成為廣泛使用的支付解決方案,需要更加強有力的監管規則,要比比特幣現在的監管更加嚴格,將來任何穩定幣,如果希望能夠成為一個得到廣泛使用的支付工具,必須要接受嚴格監管,就像銀行或者准銀行金融機構一樣得到嚴格監管。
F. 央行數字貨幣試點工作即將落地你想知道的都在這里
近日,商務部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的通知,開展數字貨幣試點。此消息一出,引起各方注意。什麼是數字貨幣?為什麼發行數字貨幣?以及數字貨幣對現金有什麼影響?下面我就帶你一起揭開數字貨幣的神秘面紗。
數字貨幣的英文全稱是: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即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
此前,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對其進行了清晰定義,即「其功能屬性與紙鈔完全一樣,只不過是數字化形態」,「是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一般指的就是流通中的現金。
央行數字貨幣不計付利息,可用於小額、零售、高頻的業務場景,與使用紙幣差別不大。它不依託於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只要用戶裝有數字貨幣錢包即可使用。不僅如此,央行的數字貨幣使用最新的雙離線技術,即使在沒有手機信號的情況下,依然可以使用。
首先,就製作而言,數字貨幣簡化了紙幣發行、防偽、印製、儲藏等各個環節,避免了很多的風險和不可控因素,大大降低了貨幣製作成本。
其次,在數字貨幣發行及流通過程中可以運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了解貨幣流向、進行數據分析,有效監控數字貨幣流通交易過程。為政府和企業經濟政策提供參考,也為監管部門提供實時數據。從而有效打擊制假售假等貨幣流通中出現的問題。
對於 社會 及個人而言,數字貨幣豐富了人民支付方式,減少紙幣攜帶、提升安全性和便利性等。
最後,數字貨幣是央行發行法定貨幣不同於微信支付寶,更具有安全性。微信支付寶支付對應的是商業銀行,理論上講,商業銀行都可能會破產,微信錢包里的錢沒有存款保險,不受央行保護。雖然這種可能性很小,但不能完全排除。而DCEP就是紙鈔的數字化替代,功能和屬性跟紙鈔完全一樣。
總而言之,數字貨幣對每個人的生活方式以及整個 社會 的經濟發展環境、貨幣流通環境都有著重要的作用。
專家表示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在很多場景替代現金,卻不能在所有場景取代現金。
首先是技術問題,數字貨幣流通系統的安全性、穩定性是大眾最關心的問題。數字化過程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一定的信息隱私安全的問題。
其次,受眾群體來說,大城市推行數字貨幣的阻力相對較小,但在縣級以下小的地方不見得能夠得到人們的認可。日常生活中貨幣交易的場景十分復雜,而且大部分都是小額零星交易,現金不受場景網路和設備的限制,可以靈活運用,特別是在小地方,好多老年人或者小孩不會使用手機等設備,現金適用於所有人。
此外,現金使用過程中,不會被記錄追蹤,具有隱匿性的特點。因此現金具有天然的優勢。數字貨幣的真正投放使用,需要檢驗理論可靠性、系統穩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場景適用性和風險可控性,還要滿足反洗錢、反恐融資、反避稅等監管要求,要經過一系列研究、測試、評估和風險防範等。
G. 央行數字貨幣將會在何時正式上線投入使用
今年5月26日,央行行長易綱在“兩會”期間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檢驗理論可靠性、系統穩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場景適用性和風險可控性。同時,易綱提到,目前的試點測試,還只是研發過程中的常規性工作,並不意味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何時正式推出尚沒有時間表。
另外對於公眾一些正常的匿名支付需求,現有的支付工具是無法滿足的,比如支付寶、微信支付、信用卡、銀行卡等,它們都是跟銀行賬戶體系綁定的。而數字貨幣既能保持現金的屬性和主要的價值特徵,又能夠滿足便攜和匿名的需求。數字貨幣也有利於保護貨幣主權和地位,諸多大國銀行機構也都紛紛部署國際化數字貨幣,都期望能夠率先佔領全球市場。
H. 央行數字貨幣「DCEP」背後蘊含的投資機會
2014年,央行行長周小川提出進行法定數字貨幣研究。
2017年,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正式成立,開始法定數字貨幣研究。
2019年,央行召開會議要求加快推進DCEP的研究和應用。
2020年10月,深圳免費發送1000萬數字貨幣,進行了DCEP的常規應用測試。
2021年召開的兩會中,數字貨幣被獨立地寫入了兩會報告中。
央行數字貨幣,與比特幣之類的區塊鏈貨幣完全不同。借用了「數字」的概念,是現金貨幣的替代品。並沒有運用區塊鏈的技術,依然是中心化的產物。央行數字貨幣,是全球范圍內推行進度最快額央行級數字貨幣品種。央行數字貨幣推行的意義在哪裡?
加快人民幣國際化。目前世界通用的貿易結算體系用的貨幣是美元,用的工具是美國主導的swift系統。人民幣數字化,就可以在另外一個領域和角度切入這個結算體系。背靠國家的信用,dcep在支付和貿易領域具有一定的使用場景。
更有效的影響貨幣政策。藉助大數據和數字化,央行的貨幣政策可以直達終端,減少中間環節的影響。
實時採集貨幣流動數據。更加有效地了解經濟發展變化,從而制定更合適的政策。
藉助大數據,進行反洗錢和反恐。
銀行IT類上市公司將顯著受益於由數字貨幣帶來的銀行系統的改造等應用市場。長亮 科技 已經針對央行數字貨幣進行了常態化研究與技術准備,並成立了有關區塊鏈的項目組織。宇信 科技 公司是金融IT服務領軍企業,主要從事向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提供信息化服務。
I. 鏈上叨 | 央行數字貨幣CBDC的新思考
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副總裁張濤
編者按:
近期,關於央行數字貨幣的新聞層出不窮,顯示中國人民銀行預期發行的DC/EP相關工作正在加速推進。
8月6日有媒體報道,國有大行多位人士表示,四大行正在深圳等地大規模測試數字錢包應用,為數字貨幣正式落地進行測試准備。目前,部分大行內部員工已經開始使用,用於轉賬、繳費等場景。
本文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副總裁張濤2020年3月19日在倫敦經濟學院發表的主題演講及刊發於《清華金融評論》6月刊的內容整理而來。
中央銀行數字貨幣(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簡稱CBDC),是「可以廣泛使用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國際清算銀行對中央銀行的最新調查顯示,有80%的銀行正在 探索 CBDC。
CBDC的有益之處
第一,更有效的支付系統。在某些國家/地區,由於地理位置的原因,管理現金的成本可能非常高,並且在那些沒有銀行服務地區的農村人口或貧困人口可能無法使用支付系統。CBDC可以降低成本並提高效率。
第二,加強金融包容性。CBDC可以提供公共的數字付款方式,而無須個人持有銀行賬戶。
第三,支付系統的穩定性更高,新公司進入門檻更低。在某些國家(如瑞典和中國),有越來越多的支付系統集中在一些非常大的公司手中。在這種情況下,一些中央銀行將擁有自己的數字貨幣視為增強支付系統彈性和增強該行業競爭的一種手段。
第四,加強貨幣政策。一些學者認為,CBDC通過促進金融包容性也可以增強貨幣政策的傳導。此外,在現金使用成本高昂的程度上,CBDC可以用來收取負利率,從而有助於減輕「有效下限」對貨幣政策傳導的限制。
第五,一種對抗新數字貨幣的手段。由受信任的政府支持的國內發行的數字貨幣以本國賬戶為單位,可能有助於限制私人發行的貨幣(如穩定幣)的使用。這些穩定幣可能難以監管,並可能對金融穩定和貨幣政策傳導造成風險。
CBDC的風險
盡管有潛在的好處,但來自CBDC的風險還是會出現,需要採取措施,通過正確設計CBDC來降低風險。
一是銀行業部門間的去中介化風險。個人可以將錢從商業銀行的存款轉移到CBDC持有的賬戶內;反過來,銀行可能會感到壓力而增加存款利率或者獲得更昂貴(且波動較大)的批發資金,這對銀行的獲利能力造成壓力,並可能導致向實體經濟提供更高成本或更少的信貸。可以通過不付息的CBDC(至少在正存款利率的環境中)以及對CBDC持有量的限制來緩解這種脫中介風險。
央行DECP模式下相關資產負債變化示意
二是所謂的「擠兌風險」。在危機時期,銀行客戶可能會從持有存款轉而持有CBDC,這可能被視為更安全的方法,流動性更強。但是,可靠的存款保險可發揮繼續阻止擠兌的作用。另外,如果發生擠兌,中央銀行將更容易通過CBDC來應對銀行的流動性需求。此外,在世界上許多國家,銀行擠兌通常與貨幣擠兌一致。因此,與本地貨幣CBDC的存在無關,儲戶可能會尋求外幣避難。
三是CBDC會對央行資產負債表和信貸分配有影響。如果對CBDC的需求很高,那麼中央銀行的資產負債表可能會大幅增長。另外,中央銀行可能需要向經歷快速大量資金流出的銀行提供流動性。結果,中央銀行將承擔信用風險,並且必須決定如何在各銀行之間分配資金,從而為政治干預打開了大門。
四是CBDC也暗示了中央銀行的成本和風險。中央銀行提供CBDC的成本可能很高,並且可能對其聲譽造成風險。要提供完全的CBDC,要求中央銀行在支付價值鏈的多個步驟中保持活躍,這可能包括與客戶進行交互、構建前端錢包、選擇和維護技術、監控交易以及應對反洗錢(Anti-Money Laundering,簡稱AML)和反恐融資(Counter Financing of Terrorism,簡稱CFT)問題。由於技術故障、網路攻擊或僅僅是人為錯誤而無法滿足這些功能中的任何一項,可能會損害中央銀行的聲譽。
一種綜合版本的CBDC
考慮到各國自身的情況,世界各地的決策者都在積極考慮解決這些問題的最佳方法。在所有選擇中,中央銀行在提供安全替代現金的同時減輕某些成本和風險的一種潛在方法是與私營部門建立夥伴關系,以提供綜合版本的CBDC(或Synthetic Version of CBDC,簡稱sCBDC)。私人部門將在中央銀行的監督下發行完全由中央銀行儲備金支持的數字貨幣。
相對於完全的CBDC而言,sCBDC的優勢包括保留私營部門和公共部門的比較優勢,私營部門可以進行創新並與客戶互動,公共部門可以進行監管並提供結算服務和信任。這將是一個兩層系統,與當前的安排不同,即銀行向客戶提供支付服務,但以中央銀行的貨幣結算。
此外,sCBDC對於中央銀行而言可能成本更低、風險更低。考慮到中央銀行不必進行客戶盡職調查,也不必直接負責AML / CFT合規性。而且,中央銀行將不負責技術故障、設計用戶界面或回答客戶問題的服務。
但是,sCBDC將需要中央銀行方面的額外監督,並建立明確的標准以獲得sCBDC許可證並訪問中央銀行的儲備金。
相對於私人發行的穩定幣(包括全球穩定幣),sCBDC也具有優勢。穩定幣尋求通過以資產(包括全球使用的法定貨幣)作為儲備支持,或通過使用演算法管理其在市場上的供應來使價格波動最小化。全球穩定幣是那些可以通過利用現有的客戶網路來提供其他服務或商品而迅速擴展的幣種。受到中央銀行的儲備支持並由中央銀行直接監督,sCBDC可能比穩定幣更安全。
CBDC及國際影響
以上都與CBDC 的國內影響有關,但也有重要的國際影響,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對此也非常感興趣。一方面,將CBDC用作國際交換手段可以提高跨境支付的效率,而跨境支付目前是昂貴、緩慢且不透明的。另一方面,跨境的CBDC可能會在通貨膨脹率高和匯率波動大的國家/地區提高貨幣替代(美元化)的可能性,從而降低中央銀行實施獨立貨幣政策的能力。此外,跨境使用的CBDC也可能對資本流動和管理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國際貨幣體系產生影響。
CBDC的 探索
縱觀各國在 探索 數字貨幣的程度及發行此類貨幣的距離上有很大不同。
一些國家最近啟動了試驗,以 探索 CBDC的經驗。一些國家已經運行或正在准備試點項目,以探討CBDC的可行性和影響。為此,它們增加了在中央銀行分配給CBDC和金融 科技 研究的資源,有時與私營部門顧問合作。還有幾個國家正在審查和修訂立法,為發布CBDC提供支持。它們正在積極研究競爭性CBDC設計的潛在影響。一些主管部門也在與公眾及其立法機關合作,討論發行CBDC的可能性。最後,還有部分國家沒有立即發布CBDC的需要。相反,它們專注於改善現有的支付設計和加強監管。一些人正在 探索 合成的CBDC,而另一些人則在考慮完全不發行CBDC的其他方式來改善支付系統(例如快速支付)。
小結
CBDC已經形成趨勢,由中美為代表的國家正在積極推進CBDC的落地, 探索 其可能對未來全球金融系統造成的影響。與此同時,國內部分私營企業、組織也正在積極參與央行數字貨幣落地相關試點工作。杭州近期發布「六新」發展十大示範場景,鼓勵杭州企業積極爭取和率先開展央行數字貨幣的結算試點,這對於在杭區塊鏈企業未來參與央行數字貨幣相關的衍生場景提供了支持。
關於復雜美
復雜美成立於2008年,擁有撮合交易系統低延時、高並發的核心技術。2013 年啟動區塊鏈、智能合約的研發與創新,2014 年申請第一個區塊鏈發明專利:錢包找回功能,並在2017 年 12 月獲得授權。5年來,復雜美始終重視技術的自我研發與創新,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檢索系統顯示,復雜美目前已累計申請了400多項區塊鏈技術的發明專利,13項已經獲得授權,另據國際權威知識產權機構——德溫特專利家族數統計,復雜美與阿里巴巴、IBM同列全球前五。
J. 央行數字貨幣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4月14日,一張數字貨幣DCEP個人錢包APP的截圖在網上瘋傳。消息說數字貨幣央行的DCEP已經在部分銀行測試,這意味著央行的數字貨幣即將問世。那麼央行發行了法定的數字貨幣之後怎麼去買呢?
據了解,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工作始於2014年。為了推動數字貨幣的研發,央行還成立了數字貨幣研究所。央行數字貨幣的項目叫DCEP,是數字貨幣電子支付的簡稱,即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近年來,數字貨幣R&D在中國得到了加速發展。目前,除了農業銀行,數字貨幣的DCEP已經在其他幾家主要商業銀行進行了測試。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表示,央行推出的數字貨幣和紙幣具有完全相同的功能屬性,只是數字貨幣是一種數字法定貨幣。
很多投資過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朋友,聽說央行要發行數字貨幣,都想知道央行數字貨幣是怎麼買的。但我怕他們會失望。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相當於紙幣的替代品。與紙幣相比,數字貨幣只是改變了交易媒介,兩者的功能和屬性仍然相同。試想,誰會用100元的紙幣去買100元的數字貨幣?
具體來說,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是無息的,可以在小額、高頻的業務場景下使用。由於央行法定數字貨幣採用區塊鏈技術,具有去中心化的特點,使用數字貨幣進行交易更加安全,交易信息透明,央行可以跟蹤資金流向,有效打擊洗錢等犯罪。人們在使用央行的數字貨幣時,應該遵守現行的所有現金管理規定。
一般來說,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不是類似比特幣的投資型數字貨幣,所以不存在購買央行數字貨幣進行投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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