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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貨幣原型設計參與

發布時間:2023-01-12 07:36:38

① 央行數字貨幣龍頭股有哪些

1.新國都(300130):該公司已成立了區塊鏈研究中心,跟蹤區塊鏈技術在金融支付中的應用。新國都近日發布2018年財報,公告顯示,報告期內實現營收23.19億元,同比增長87.51%;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48億元,同比增長244.59%。
2.奧馬電器(002668):該公司從2016年初開始研究數字貨幣及區塊鏈技術。公司參與了央行數字貨幣的原型設計。4月26日晚間,奧馬電器發布2018年年報。
3.飛天誠信(300386):該公司在數字貨幣方向上目前推出了硬體錢包。
4.證通電子:該公司主營業務是金融電子支付設備業務,公司具備工信部頒發的互聯網接入服務牌照,成立了數字貨幣項目的專項研究小組,重點開展數字貨幣加密演算法、數字錢包設備及其應用、數字貨幣支付模組及支付設備
5.御銀股份:在主營業務中,有密鑰管理類設備和系統製造,2019年年報披露:在數字貨幣方面,公司關注央行數字貨幣的進展,成立了數字貨幣研究中心,進行智能化設備上數字貨幣交易處理的應用研究,結合自身在加解密、生物識別、數據安全傳輸等方面的優勢,開展數字貨幣軟體錢包和硬體錢包的研發。
6.廣電運通:在2020年半年報中指出,公司智能金融研究院大力推進智能綜合櫃台、虛擬銀行、網點數字化平台、信息發布等創新產品研發。
7.雖然央行數字貨幣還沒發行,但央行數字貨幣龍頭股卻已經存在。因為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究,很多企業或者股票都受到了影響,並且快速上漲。比如我們熟知的恆生電子,原本只是普通的電子公司,有了區塊鏈技術的支持,現在的股價飛速上漲。另外飛天誠信也因為投入了數字貨幣的加密技術,直接讓股價上了一個台階。若是大家對這些數字貨幣股票感興趣,倒是可以投資試試。要是你對股票一竅不通,那投資龍頭股還不如直接投資數字貨幣,畢竟數字貨幣投資簡單,而且主流幣發展時間長,價格上漲空間大!

② 數字人民幣未來能否繞開SWIFT

對此,移動支付網第一時間進行了解讀(詳情見:美、歐、英、加在制裁俄羅斯,而不是SWIFT),並在後續報道中進行了科普(詳情見:SWIFT的前世今生與運作機制)。因此,對於什麼是SWIFT?它的運作機制,以及它為何如此重要的原因,讀者都應該已經有了大致的了解。

不過,也有人發出了比較有意思的疑問,比如:數字人民幣和CBDC們未來能不能繞開SWIFT?

先說我的答案,能。

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項目

2021年11月,香港金融 科技 周召開之際,在國際清算銀行香港創新中心支持下,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香港金融管理局、泰國央行及阿聯酋央行共同發布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項目用例手冊,簡單的介紹了項目應用場景及測試進展。

這個項目在2019年是香港金管局與泰國央行研究CBDC時 探索 的跨境支付項目,名為Inthanon-LionRock。在發展到第三階段時,中國人民銀行及阿聯酋央行加入,變成了四個參與方,同時國際清算銀行香港創新中心也支持了該項目,於是項目正式更名為「多種央行數字貨幣跨境網路」(m-CBDC Bridge),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

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研究項目的核心目標是為建立一個聯接多國央行數字貨幣系統的 「走廊網路」,使同一分布式賬本支持多種央行數字貨幣,構建點對點的報文傳輸系統,助力提供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跨境支付服務。

在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研究項目中,各國央行可實現:1)可通過智能合約實施跨境同步交收;2)兼容不同的央行數字貨幣系統和設計;3)緩解本國數字貨幣境外流通對他國貨幣主權的影響。

在移動支付網看來,mBridge的搭建,看上去就像數字貨幣版本的SWIFT,而且在分布式賬本的結構下,它還擁有更多優勢。

一方面,mBridge不僅僅是信息傳輸渠道,還能直接實現點對點交易。雖然SWIFT壟斷了金融行業間通訊40多年,比早期的電傳交易系統是效率提升不少,但是SWIFT本身只是一個跨境結算清算信息的傳遞系統,能夠提升金融信息交互效率,並不能直接加快「清結算」的效率,仍然存在銀行吸儲、各國支付系統運營時差等交易摩擦。但mBridge不同,它本身就有一定的交易所性質,各國央行依託走廊網路,進行存托憑證與數字貨幣的來回兌換。通過智能合約,各國制定相應的交易規則與監管政策。因此,其交易速度能夠達到秒級,並大幅降低跨境轉賬成本。

傳統SWIFT代理行跨境支付交易模型(左)與mBridge交易模型(右)

另一方面,mBridge依託於分布式賬本,是去中心化的系統。SWIFT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它仍然是一個中心化的組織機構,這也是為啥美國、歐盟等說不和你玩了,就能通過這個方式制裁你的原因。近年來區塊鏈技術的興起,去中心化正好能和清算安全不謀而合,mBridge的設計原型基於區塊鏈建設網路層,採用PoA共識機制,參與跨境支付網路的中央銀行都是驗證節點(validating node),在交易驗證時,需要超過2/3的驗證節點簽署區塊後,交易才得以確認。這使得不存在某一個節點掌控整個網路、擁有「生殺予奪」的大權,實現了更為去中心化的跨境支付治理結構,在這個基礎之上建立的體系其穩定性和互信關系才能得到最大的釋放。

也就是說,在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的模式下,CBDC們的交易的確可以繞開SWIFT,並大大提升交易效率。我相信這也是mBridge項目的意義和初衷。

盡管能,但「任重道遠」

盡管我的答案是能,但是這個答案是建立在相應前提之下的。

一方面是,交易雙方需要在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的模式之下。mBridge就像是一個區塊鏈的「聯盟鏈」,必須要是鏈上的節點才能實現相應的功能,也就是說,跨境支付雙方國家需要有自身的「央行數字貨幣」並且加入到了mBridge之中。目前,mBridge項目僅有四個參與方,要想實現更多更廣泛的應用,就需要更多國家的央行參與其中。先不說,全球各國央行對CBDC態度的不同,研究進展也參差不齊,別人是否認可mBridge並加入其中才是最關鍵的問題。而這也與國家的經濟實力,人民幣等各國貨幣本身受認可程度息息相關。

另一方面,需要有成熟規范的交易規則與監管政策。mBridge項目秉持不傷害、合規和互操作性三大原則,以「針對高成本、低速度和復雜的操作性等痛點問題,設計和迭代新一代高效跨境支付基礎設施」為總體目標,通過充分考量技術、政策、法律和商業等方面問題,不斷吸納新的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和非銀行機構,在安全的環境下進一步試驗設計選擇和技術權衡。此前國際清算銀行香港創新中心發布的報告顯示,共有22家境內外金融機構及組織參與了mBridge項目的測試,交易涵蓋四個司法管轄域及11個行業場景,交易總額超過20億元人民幣。雖然,mBridge有了一定的發展,但是整個交易都是試點測試環境,在頂層的交易規則和監管政策上仍然需要進一步完善,無論是CBDC在本國的落地還是國際合作,都需要時間和場景來檢驗。

畢馬威的一份報告顯示,mBridge真正廣泛應用起碼要10年以上的時間。這也剛好說明了項目的「任重道遠」。

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曾表示,未來貨幣橋項目將結合新型業務用例拓展更加廣泛的應用場景,提升貨幣橋的可用性、兼容性及多樣性,同時 探索 與更多系統的靈活對接,以達成多方共贏的局面。

當然,CBDC的跨境支付也不只mBridge這一種模式,也有其它的方案,比如新加坡金管局和加拿大央行的Jasper-Ubin項目,該項目是兩國央行的區塊鏈項目結合。而這兩個項目的網路是建立在兩個不同的分布式帳本平台上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基於私人穩定幣的跨境支付方案擁有強大的利益激勵機制,一旦其獲得監管當局許可,就有可能通過其覆蓋全球的商業生態快速佔領市場,進而獲得足夠多國際用戶數據。因此,穩定幣的發展也給央行數字貨幣帶來了不確定性,尤其是在部分國家對CBDC的謹慎態度之下。

本文源自移動支付網

③ 從九個問題帶你了解央行數字貨幣的前世今生

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現在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8月10日在第三屆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的發言,再一次將央行法定數字貨幣推到了大眾的視野之中。

從2014年周小川提議研發央行數字貨幣,到今年穆長春的「呼之欲出」,已經過去了五年。經過五年打磨,如今的央行數字貨幣究竟是什麼模樣?經歷了怎樣的發展歷程?未來又會帶來何種影響?

一、模式:雙層運營投放體系,中心化管理機制

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英文簡稱為「DC/EP」,「DC」是「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EP」是「Electronic Payment(電子支付)」的縮寫,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的主要功能就是作為電子支付手段。

在運營投放、管理模式和技術選擇上,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有自身的特點。

1、雙層運營投放體系:4點考慮和4個影響

首先,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設計了雙層的運營投放體系 而不是由人民銀行直接對公眾發行數字貨幣的單層運營體系。在雙層運營體系下,上層是央行,由央行對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做信用擔保,因此央行的數字貨幣與人民幣一樣具有無限的法償性;運營投放體系的下面一層由不同的商業銀行構成,商業銀行等機構負責面向公眾發行央行數字貨幣的同時,需要向央行100%繳納全額准備金,以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

央行數字貨幣採用雙層的運營投放體系有四點考慮:

第一,中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經濟結構復雜,各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資源稟賦、和人口素質都不盡相同。因此在中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是一項極其復雜的系統工程。單層的數字貨幣運營投放體系將讓央行獨自面對所有公眾,給央行的運營工作帶來極大的挑戰。

第二,商業銀行等機構已經發展出了比較成熟的IT技術設施和服務體系,在金融 科技 的運用和相關人才儲備等方面已經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可以充分發揮商業銀行等機構在資源、人才和技術等方面的優勢,同時避免了另起爐灶的巨大浪費。

第三,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面向的用戶是廣泛的公眾,覆蓋十幾億人口的系統規模龐大,想要保證穩定高效地運行非常不容易,面臨諸多風險。雙層的運營體系有助於化解風險,避免風險過度集中。

第四,在單層的數字貨幣運營投放體系下,可能會導致金融脫媒。央行面向公眾直接投放的數字貨幣在信用等級上要高於商業銀行的存款貨幣,可能會對商業銀行存款產生擠出效應,進而影響商業銀行的貸款投放能力。

而央行數字貨幣採用雙層運營投放體系的影響則體現在下面四個方面:

第一,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系。起初央行行使國家職能發行的貨幣是有著黃金等具有真實價值的物品作為可兌換儲備的。公眾接受了央行發行的貨幣,就等於將黃金等有真實價值的物品借了央行,而公眾只持有兌付憑證,也就是說,貨幣是中央銀行對公眾的負債。當國家憑借國家信用強制規定法定貨幣而不再依賴黃金儲備時,這種信用關系和負債關系並沒有改變。從這種角度來說,所有流通中的貨幣包括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都是央行的負債。

第二,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並不改變現有的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以1994年10月中國人民銀行出台的《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為起點,經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已經基本形成了由二元賬戶結構支撐的貨幣投放體系。央行的數字貨幣也採用了與二元賬戶結構相似的雙層投放運營體系。

圖1:二元賬戶結構與雙層運營體系的比較

第三,在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前提下,央行數字貨幣不會強化順周期效應。經濟增長一般會經歷蕭條、復甦、繁榮、危機完成一個完整的周期,在經濟繁榮時,擴張的貨幣政策便是順周期政策,在經濟蕭條時又變成逆周期政策;類似地,緊縮的貨幣政策在經濟繁榮時是逆周期政策,而在經濟蕭條時是順周期政策。經濟繁榮時擴張的貨幣政策會加大通貨膨脹的壓力,經濟蕭條時緊縮的貨幣政策會加大通貨緊縮的壓力,是為順周期效應。由於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並不對現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產生影響,因此與順周期效應天然隔絕。

第四,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注重對M0貨幣的替代而不是對M1、M2貨幣的替代。

(註:M0、M1、M2都是用來反映貨幣供應量的重要指標。M0是流通於銀行體系之外的現金,每個人在銀行的存取款都會影響市場上M0的增減;M1是狹義貨幣,「M1=M0+企業在銀行的活期存款」;M2是廣義貨幣,「M2=M1+准貨幣」,這里的准貨幣包括定期存款、居民儲蓄存款、其他存款、證券公司客戶保證金、住房公積金中心存款、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在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存款等。M1反映市場中的現實購買力,而M2同時反映現實和潛在購買力。如果M1增速較快,則消費和終端市場活躍;如果M2增速較快,則投資和中間市場活躍。)

目前M1和M2貨幣在中國已經基本實現了電子化和數字化,支持M1和M2流轉的銀行間支付清算系統、商業銀行行內系統以及非銀支付機構的各類網路支付手段的日益高效已經能夠滿足我國經濟發展的需要。

但在M0貨幣端目前仍存在三大比較突出的問題:第一,現有M0的匿名性使其存在被用於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等風險;第二,互聯網支付基於銀行卡賬戶緊耦合的模式無法滿足公眾對匿名支付的需求;第三,目前我國仍存在銀行賬戶服務和通信網路覆蓋不佳的地區,當地公眾對M0貨幣(現鈔)的依賴程度還比較高。

因此央行發行注重替代M0的數字貨幣是既符合國情又順應公眾對小額高頻支付業務的需求(根據不同級別的錢包設定交易限額和余額限額),同時還能有效防範M0貨幣被用於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等風險。

2、中心化管理模式:與比特幣等數字貨幣有本質區別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採用了中心化的管理模式,這與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有著本質區別。

1)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 社會 公眾的負債,這種債權債務關系並沒有隨著貨幣形態的變化而改變;

2)為了保證並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和貨幣調控職能,需要繼續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3)央行數字貨幣的雙層運營投放體系下由指定的機構進行貨幣的隊員,這需要中心化的管理以避免指定運營機構的貨幣出現超發;

4)只要二元賬戶體系和原有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沒有改變,央行的中心管理模式和地位也就不會改變。

最後,對一個需要支持廣泛公眾使用的央行數字貨幣體系來說,如果採用純區塊鏈技術的架構,目前還無法實現零售層面所需要的高並發性能。因此,在技術道路的選擇上,中國的央行數字貨幣並不預設技術路線,也不依賴某一項技術。此外,相關負責人表示,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可以支持智能合約的,不過只會支持有利於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對於超過貨幣職能的智能合約還是會保持比較審慎的態度。此外,央行指定的部分運營機構也會採用不同的技術路線做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最終通過市場競爭實現數字貨幣的系統優化。

二、發展歷程:

我國央行在數字貨幣方面的研究最早可追溯到2014年,至今已有五年。

如果說,2014年周小川提出進行法定數字貨幣研發是這一切的開端,那2017年央行成立數字貨幣研究所則是這個故事的轉折。在過去的五年,中國人民銀行以數字貨幣研究院為核心,聯合數家商業銀行,從數字貨幣方案原型、數字票據等多維度研究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行性。

2019年8月2日,央行召開央行召開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明確指出下半年要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DC/EP)的研發步伐,並及時跟蹤國內外虛擬貨幣發展趨勢。

表1: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進展

三、各界聲音:央行數字貨幣的九個問題

1、為什麼去年央行開啟法定數字貨幣研究的996工作模式?

肖磊分析了去年同期的情況發現,去年六月份,美國首次開始對中國輸美商品加征關稅,中美貿易摩擦升溫,人民幣匯率走低,國內市場民眾對數字貨幣的需求增加,國家從輿論層面開始整頓,包括央視 財經 製作「聚焦代幣市場亂象」專題,網信辦對諸多區塊鏈自媒體進行封號,五部委接連發布風險提示等。而去年六月,中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一個月內公布了4項專利申報。基於這些消息,肖磊認為,從去年六月份開始,中國從兩個層面加強管制,一個是輿論層面對數字貨幣的引導和控制,另一個是從央行層面建立民眾對中國官方數字貨幣的信心,央行肯定接到了指示,要求加快研發法定數字貨幣的步伐,所以才有了穆長春口中的996。

2、中國有發達的移動支付,為什麼還需要央行數字貨幣?

穆長春直言,對老百姓來講,基本支付功能在電子支付和央行數字貨幣之間的界限實際上是相對模糊的。但以後實際投放的央行數字貨幣在一些功能實現上會和電子支付有很大區別。從宏觀經濟角度來講,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傳統銀行賬戶才能完成,採取的是「賬戶緊耦合」的方式。而央行數字貨幣是「賬戶松耦合」,即可脫離傳統銀行賬戶實現價值轉移,使交易環節對賬戶依賴程度大為降低。央行數字貨幣既可以像現金一樣易於流通,有利於人民幣的流通和國際化,同時可以實現可控匿名。

中國人民大學國發院金融 科技 與互聯網研究中心主任楊東從貨幣發展必然性角度來看,認為貨幣必然向低成本、可靠、便捷的方向發展,一般等價物必定越來越脫離實體,形態也越來越自由。密碼代幣是現在貨幣的主流發展方向。雖然我國的移動支付在國際上處於相對領先地位,但這種優勢並不是絕對的。Libra的發布給我國敲響了警鍾,並且可以造成重大沖擊。「未來,數據資源的爭奪必定會愈演愈烈,我國的支付領域,尤其是小額零售的支付領域必將面對更多挑戰,最好的方式就是推出法定數字貨幣加以應對。在這個層面上,央行推出法定數字貨幣也是有利於我國的支付行業成長的。」

肖磊也表示,央行數字貨幣無論設計目標有多少個,最終就是一個消滅現金的目的。可問題是,不做數字貨幣,現金也會逐漸消失,這是一個 歷史 大趨勢。

3、央行數字貨幣是否付息?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早在2018年初就曾在公開場合表示,因為央行數字貨幣是對M0的替代,所以不應對其計付利息。這樣既不會引發「金融脫媒」,也不會由此引致通脹預期。相應地,也不會對現有貨幣體系、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運行產生大的沖擊。

而龍白滔則認為,合理的央行數字貨幣設計必須支付利息。為央行數字貨幣支付可調節利率可以維持價格穩定和維持央行數字貨幣與其他貨幣的平價。「可調節利率可以增加央行數字貨幣的需求,而無需央行資產負債表的調整,無需破環平價關系,也無需價格水平調整。」

4、央行數字貨幣=央行現金數字化?

與穆長春同一天,銀聯董事長邵伏軍也在8月10日的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上表達了對於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他認為法定數字貨幣不僅僅是貨幣數字化,還能通過與智能技術的結合,通過智能合約設計,較好解決交易雙方的信任問題,以及信息流和資金流同步的問題,這個優勢能夠大幅度簡化傳統金融機構間比較復雜的交易流程。

5、央行數字貨幣和Libra

總有人拿央行數字貨幣和Facebook的Libra進行比較,但智堡網創始人、貨幣學者朱塵認為這兩者大不相同。Libra建立在法幣信用上,受到央行和金融機構的約束;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對法幣進行技術升級——對原先的央行貨幣(M0)進行了數字化升級,本質上並沒有改變銀行存款准備金和現鈔的貨幣屬性。央行數字貨幣的具體場景還是服務央行所管理的支付側,比如銀行准備金之間的交易往來,還有就是現鈔的數字化升級,並不神秘。而對普通人來說,央行數字貨幣讓交易和支付都處於央行網路內,提升便利性的同時,也失去了紙幣的匿名性和隱私性。

而外匯局總會計師孫天琦表示,應將Libra視作外幣,納入我國外匯管理整體框架。除國家另有規定極少數情況外,境內必須以人民幣計價結算,包括數字環境下的境內交易的計價結算,絕不能出現在數字環境下境內交易的Libra化或者美元化。

6、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影響?

邵伏軍認為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積極影響體現在:1、提升對貨幣運行監控的效率,豐富貨幣政策的手段。央行數字貨幣發行將使貨幣創造、計賬、流動等數據實時採集成為可能,為貨幣投放、貨幣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提供有益的參考,並且為經濟調控提供有益的手段。同時,央行數字貨幣也能夠有效地在反洗錢、反恐融資方面提供一些幫助。2、有利於提升交易流程的智能化的水平;3、切實提升支付特別是跨境支付的效率,建立開放的支付環境。

通證研究院在報告中認為,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至少在捍衛數字主權;提供新的貨幣政策工具,提升貨幣政策有效性和促進人民幣國際化等三個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但中國外匯投資研究院院長譚雅玲認為,用數字貨幣來促進人民幣的國際化,那是一種理想主義,畢竟美元的霸權在短期、中期,甚至長期,都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它是很難被消除或者替代的。「當前中國的金融處在一個調結構的過程當中,我們要把它轉變為「金融為輔,經濟實體為主」。我們貨幣規模也是超過實體經濟的,也需要去調整。如果數字貨幣的概念依然是金融層面為主,那麼它對真正的脫虛向實是否有推進作用,我是存疑的。」

冰川思想庫研究院陳季冰也表示,在可預見的未來,傳統法幣依然是 社會 經濟中的主要流通媒介,數字貨幣暫時會是一種嘗試和補充。

7、中國央行數字貨幣面臨的難題

龍白滔認為,央行數字貨幣在實現人民幣國際化的核心目標上,最大的挑戰是美元國家化和與Libra類似的超主權貨幣。而應對這種挑戰可以通過加快資本項目可兌換來解決,但這不是「最根本和最徹底」的方案,更有效的方式是通過央行數字貨幣與友好國家分享鑄幣權。

而在邵伏軍看來,當前中國推出央行數字貨幣的難題主要體現在:1、技術實現存在問題。當前技術水平,確實還難以實現對海量的貨幣實時數據採集、監控和分析,也難以開展高效精準的可編程的操作;2、國際協調難度大。各國支付市場的監管,各國差異很大,各國研究數字貨幣的出發點和目標也大不相同。3、底層基礎不足。既缺乏相應的底層運作規范,也缺乏對相應的監管機制。

8、是否基於區塊鏈發行?

穆長春在演講中透露,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小組最開始研究央行數字貨幣的時候,作過一個完全採用區塊鏈架構的原型,但基於現有技術,無法達到零售級別的高並發要求。所以,最終央行層面保持技術中性,不預設技術路線,也不依賴某一種技術。

他表示,目前央行在技術路線選擇上處於「賽馬」、市場競爭優選的狀態。幾家指定運營機構採取不同的技術路線做數字貨幣的研發,誰的路線好,誰最終會被老百姓接受、被市場接受,誰將最終跑贏比賽。

中國人民銀行前行長周小川日前也撰文表示,央行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幫助建立競爭性環境,使得最優的技術順利凸顯和發展,通過競爭選優來實現更好的技術應用。競爭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因為技術進步速度很快,因此會出現一種技術在某一階段佔有較大的市場份額,但還會有另一項新技術出來,形成一浪接著一浪地往前推進的情形。

9、民眾如何獲取央行數字貨幣?

未來民眾獲取央行數字貨幣的方式大概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到銀行開通一個數字貨幣的錢包,直接拿著手上的現金,包括紙幣和硬幣,換成數字貨幣(櫃台辦理);第二類是直接拿現有賬戶上的錢,用網銀在線購買,類似於把銀行賬戶里的錢,轉到支付寶或微信支付(線上辦理);第三個是直接在場外交易,我轉給你,你轉給我,或我有什麼東西要賣,明確只收數字貨幣。未來中國可能會出現三種形式的支付,網銀、第三方支付(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官方數字貨幣,用戶將錢放在何處取決於用戶

④ 普通投資者如何參與數字貨幣投資數字貨幣的發展前景如何

數字貨幣的發生和發展全是社會發展歷史時間發展到必然趨勢,做為一種具備創造性的事情,無論誰針對個人數字貨幣或是相應的法定數字貨幣而言,都有著相對的優勢,也會必然的和在我國現現階段具備的經濟體系發生磨擦,比照下,必須客觀性剖析掌握數字貨幣和實際貨幣的利與弊,保證揚長避短,讓數字貨幣更強的發展和健全。

次之,針對國際貿易而言貨運物流的費用較高,這就致使了物流行業必須將老模式的商業服務發展方式和電子商務物流發展模式完成相對應的區別管理方法,不可以採用傳統式商業服務貨運物流管理機制開展針對電子商務物流的管理方法,物流行業還要全方位提升自己的公司資源,提升貨運物流的高效率,全方位促進貨運物流產業鏈的數字化和電子器件信息化建設的發展和健全。

⑤ 數字人民幣龍頭公司有哪家

數字人民幣龍頭公司:
一、新國都公司
新國都公司已成立了區塊鏈研究中心,跟蹤區塊鏈技術在金融支付中的應用。財報公告顯示,報告期內實現營收23.19億元,同比增長87.51%;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48億元,同比增長244.59%。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國都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20.99億元,較上年末增長5.03%。
二、飛天誠信公司
在數字貨幣方向上目前推出了硬體錢包。飛天誠信營業收入為107178.24萬元,同比下降2.83%;飛天誠信營業成本為99285.87萬元,同比下降5.4%;飛天誠信歸屬母公司凈利潤為13327.35萬元。飛天誠信凈資產為175126.27萬元,同比增長5.89%。
二、奧馬電器公司
奧馬電器公司從2016年初開始研究數字貨幣及區塊鏈技術。公司參與了央行數字貨幣的原型設計。營業收入78.03億元,同比增長12.04%;凈利潤虧損19.03億元,同比下降598.71%;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18.38億元,同比下降596.93%。
【拓展資料】
數字貨幣的功能和屬性跟現在的紙鈔是一模一樣的,只不過形態是數字化,因而它又被稱為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數字貨幣不像人民幣鈔票或硬幣那樣具有物理形式,是虛擬存在的,而是以電子方式存在的。它可以使用手機、平板、計算機或互聯網等技術在用戶或實體之間傳輸數字貨幣。
其中,最成功和最廣泛使用的數字貨幣形式是加密貨幣-比特幣。在某些情況時可以使用數字貨幣購買商品和服務;但是有時只能將數字貨幣用於特定目的,例如社交網路或在線游戲。一般龍頭股的啟動都是以漲停板啟動,一旦啟動之後就連續上漲,直到出現見頂信號。
數字人民幣,又稱數字貨幣電子支付,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硬幣等價,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支持可控匿名。2019年年末,數字人民幣開始試點,包括十個城市及2022年北京冬奧會場景。部分城市還推出了數字人民幣綠色出行、低碳紅包等使用場景。
數字人民幣的概念有兩個重點,一個是數字人民幣是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另外一個點是和紙鈔和硬幣等價,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M0,也就是流通中的現鈔和硬幣。要定位於現金類支付憑證,將與實物人民幣長期並存,主要用於滿足公眾對數字形態現金的需求,助力普惠金融。

⑥ 數字貨幣時代正在到來

近期中國人民銀行已經在擴大官方數字貨幣的試點,這或許意味著我國官方數字貨幣即將發布。紙幣代替金屬貨幣成為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價值貯藏的工具,是經濟 社會 的一大進步。數字貨幣逐漸取代紙幣,或許又會成為一個新的跨越。


2020年8月14日,商務部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方案提到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由央行制訂政策保障措施,由深圳、成都、蘇州、雄安新區等地及未來冬奧場景相關部門協助推進。

4個月前,央行數字貨幣開始在深圳、成都、蘇州、雄安開啟內部測試,並在餐飲、 娛樂 、零售型商戶試點;本次數字貨幣試點由點擴散到面,四個試點城市拓展到對應的四個區域,對應關系為:京津冀(雄安)、長三角(蘇州)、粵港澳大灣區(深圳)、中西部(成都)。

央行數字貨幣自2019年8月首次公開以來,一直高速推進,進展頻頻超市場預期,試點區域和應用場景持續拓展。2020年7月,滴滴與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達成戰略協議,同月,美團點評、嗶哩嗶哩(B站)與多家參與數字貨幣項目的銀行展開合作,數字貨幣試點應用開始拓展到互聯網領域。

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叫作DC/EP(Digital Currency and Electronic Payment),翻譯成字面意思是「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官方定義是「具有價值特徵的數字支付工具」。

在過去的六年,中國人民銀行以數字貨幣研究院為核心,聯合數家商業銀行,從數字貨幣方案原型、數字票據等多維度研究了央行數字貨幣的可行性。之後,央行召開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會議要求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DC/EP)研發步伐。數字貨幣作為數字經濟基礎設施的意義已經越來越被政府認知。

從商務部推廣試點的行動來看,人民幣法定數字貨幣DC/EP已基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當前仍處於內測階段。從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及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發布的數字貨幣專利、央行及官員文獻和公開講話中,可大致推測出數字貨幣可能的運行模式。

DC/EP或採用 「一幣兩庫三中心」 架構。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原所長姚前在其著作《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原型系統實驗研究》中對這一架構有所描述。

央行數字貨幣原型系統中同時設立 「數字貨幣發行庫」和「數字貨幣商業銀行庫」 ,兩者分別為央行和商業銀行存儲數字貨幣的資料庫。此外數字貨幣架構中還包含了央行的 認證中心、登記中心和大數據分析中心 ;其中認證中心主要功能是對用戶身份進行認證管理和證書頒發;登記中心負責數字貨幣的全流程(發行、轉移、回籠等)登記工作。

除技術細節上的不同外,DC/EP發行與紙幣發行基本相同。與傳統紙幣一樣,數字貨幣發行和流通將以主權部門信用為背書,發行過程實現與人民紙幣1:1等值交換,現階段側重對M0(流通中現金,即企業、居民持有現金)的替代。DC/EP的發行和流通依然維持原有雙層運營機制,即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經由商業銀行流通至私人部門。

數字貨幣發行時,商業銀行首先根據需求向央行數字貨幣系統發出申請,在央行會計核算系統抵扣相同額度的准備金存款後,央行、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分別生成和接收對應額度DC/EP,最終表現為央行負債端儲備貨幣DC/EP的發行,商業銀行資產端庫存DC/EP的增加。

此外為減少發行DC/EP對商業銀行間流動性的干擾,理論上也可採用回籠銀行庫存現金方式發行等額DC/EP,實現數字貨幣對現金的替代,會計核算上分別表現為央行負債端紙幣現金發行的減少和DC/EP發行的增加,商業銀行資產端庫存紙幣現金的減少和DC/EP的增加。

私人部門將手中持有的現金或銀行存款轉換為DC/EP後,數字貨幣正式進入流通中;居民將持有紙幣轉為數字貨幣後,商行庫存紙幣增加,庫存DC/EP減少,數字貨幣實現從商業銀行的銀行庫向居民數字貨幣錢包轉移。銀行存款轉為DC/EP時,商行私人部門存款和庫存DC/EP均減少,數字貨幣實現轉移。這一過程的完成標志著DC/EP正式進入流通渠道。

私人部門間使用DC/EP進行點對點交易和支付時,僅涉及私人部門間資產負債表的變化,作為錢包運營商的金融機構通過互聯互通設備實現DC/EP的轉移,央行登記中心進行相應的權屬變更。至此DC/EP替代現金,實現了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和價值貯藏等四大基本職能。值得注意的是,在以上發行流通環節,數字貨幣DC/EP的資金流轉均需經過央行登記中心確認和變更信息。

從技術細節來看,央行數字貨幣DC/EP具有紙幣不具備的一些優勢,比如溯源性、便於保存、離線支付等。

首先,從目前可獲得的信息來看,數字貨幣交易具備一定的溯源性。 DC/EP表現為加密的字元串,攜帶了持有者的個人身份認證信息。在每個交易環節均需要央行數字貨幣系統確認的情況下,理論上DC/EP從創設到回籠所經歷的每個節點都會被記錄。以上信息經過加密後對非授權機構匿名,可以充分保障使用者的隱私。因此DC/EP能夠實現「有限匿名」,即對 社會 公眾匿名,對經過授權的執法機關和央行顯名。這是紙幣所不具備的重要特點,紙幣交易具有完全的匿名性,一旦發行,央行難以追蹤紙幣資金流向路徑。

其次,相比於紙幣,數字貨幣幾乎沒有運輸、保管成本,但對技術、算力提出要求。 紙幣發行時有運輸成本,基本由央行承擔,流通時有保管成本,部分破損紙幣僅能折價兌換或不予兌換,該部分成本和風險均由持有人承擔。但數字貨幣形態下DC/EP不存在因載體破損而價值毀損的風險,主要成本集中在前期數字貨幣系統的搭建和系統的運維,和現金發行流通相比成本較低,而且具有一定的規模效應,這部分成本主要由央行與商行承擔。

再次,從支付方式上來看,DC/EP支持雙離線支付,無需聯網,無需無線信號即可實現資金轉移。 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專利「使用數字貨幣晶元卡進行離線支付的方法及系統」顯示,DC/EP的終端設備在未與商業銀行數字貨幣系統建立網路連接的情況下,也可接收交易金額;用戶終端設備可通過近距離無線連接方式從受理終端設備獲取交易金額,並將交易信息發送至受理終端設備。

最後,作為法定數字貨幣,DC/EP具有無限法償性,這意味著在設備允許的情況下,收款方不得拒絕DC/EP形式的支付,這是第三方支付所不具備的優勢。 相信很多人在現實生活中都遇到過,部分商家或者場景只支持一種或者幾種支付方式。DC/EP則不存在這種困擾,作為法定貨幣,只要商傢具備接收條件,就必須接受。從這種意義上來說,DC/EP要優於所有第三方支付平台。

另外,從更為宏觀的角度來看,央行數字貨幣在促進國內數字經濟發展,為經濟運行降本增效,以及重塑國際結算體系,推動人民幣國際化方面也會有所幫助。

數字貨幣的發行和普及也有一些阻礙。理論上DC/EP的每一次交易都會被記錄,雖然僅獲得授權的執法機關和央行可以看到,但這仍可能會讓一些人有隱私方面的擔憂,從而更傾向於使用完全匿名的現金。此外,盡管數字貨幣系統被黑客攻破的可能性很小,但是依然存在可能,如何保障數字貨幣的安全,並讓民眾接受,也是一項挑戰。

⑦ 央行的數字貨幣會影響房價嗎

數字貨幣,就相當於一個新幣種,和房價沒任何關系
打個比方,假如發行500面值的人民幣,會影響房價嗎?

⑧ 國資背景的數字貨幣上市公司

奧馬電器(002668):
2018年1月30日表示,公司從2016年初開始研究數字貨幣及區塊鏈技術,並成立創新小組。2016年7月公司與同濟大學成立金融科技聯合實驗室,主要研究方向為區塊鏈技術在金融產業的應用;公司參與了央行數字貨幣的原型設計;2017年公司成立全資子公司數字乾元,布局區塊鏈技術研究、開發。在區塊鏈應用方面,公司目前核心技術團隊30餘人,擁有較為領先的技術儲備及廣泛的應用場景優勢,但目前尚未形成相關業務。
美盛文化(002699):
公司參股北京投肯科技,其具有數字貨幣智能報價平台的軟體著作權,軟體簡稱幣價通。
海聯金匯(002537):
2019年9月25日公司互動平台回復公司曾參與並完成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數字貨幣研究小組的相關課題。
朗科科技(300042):
2019年9月27日公司互動平台回復公司目前有兩件數字貨幣相關專利,一件為外觀設計專利「快閃記憶體檔(冷錢包)」,該專利已獲授權;另一件為發明專利」數字貨幣錢包、交易方法、交易系統和計算機存儲介質「,該專利目前正處於實質審查階段。
飛天誠信(300386):
2016年2月份,公司在互動表示目前在區塊鏈技術有一定的技術儲備和研究。公司未來將積極參與數字貨幣及其他區塊鏈技術產業。
聚龍股份(300202):
2019年9月19號公司在互動平台回復:公司對數字貨幣業務的發展一直保持高度關注,且在數字貨幣的應用推廣方向做了相關預研項目的儲備。公司希望發揮自身在金融機構領域的品牌優勢、渠道優勢、服務優勢為我國數字貨幣的發行、推廣做好服務工作。
科藍軟體(300663):
2019年11月4日公司在互動平台稱:公司已取得移動錢包方面相關軟體著作權,並且有數字錢包相關的研發和技術儲備,可以支持數字貨幣。
金冠股份(300510):
2019年9月22日,金冠股份公告稱擬收購一家從事數字貨幣及區塊鏈公司母公司的股權,如果此次成功,為開拓區塊鏈、數字貨幣、大數據及 AI 在新能源有序充電網及泛在電力物聯網的全球市場提供助力。
眾應互聯(002464):
2019年9月16日公司互動平台回復公司子公司的數字貨幣交易所平台已具備隨時落地能力,當前是在申請政府許可過程中。

⑨ 技經觀察 | 美國布魯金斯學會: 央行數字貨幣設計中的政策和技術考慮

如今,各種新的支付手段正在興起,現金使用量急劇下降、私人發行貨幣泛濫。為了維護金融穩定、提高支付系統效率、擴大金融普惠性,世界各國央行積極 探索 、評估甚至試行CDBC。由於央行數字貨幣涉及公眾、商業銀行、央行等多元主體,需滿足隱私性、安全性、合規性等多重目標,其設計是一項極其復雜的工程,需要謹慎研究及評估。CDBC對經濟、 社會 和國際關系有哪些潛在影響,存在哪些安全風險;CDBC系統設計中有哪些技術挑戰,與新技術又有哪些結合機會;以及如何制定合適的法律政策緩釋新技術和金融系統變革的潛在風險,平衡創新和監管要求是各國央行普遍關心的問題。美國布魯金斯學會發布的報告《央行數字貨幣設計中的政策和技術考慮》為上述問題提供啟示。

一、央行發行CBDC的潛在收益與風險

CBDC目前尚無統一定義,通常指由中央銀行以電子形式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各國央行發行CBDC的動機主要包括提高支付效率、維持貨幣體系穩定、擴大金融普惠性,以及規避洗錢等非法活動。央行發行CBDC的潛在收益和風險包括:

1. 潛在收益

央行發行CBDC的潛在收益包括:降低貨幣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和穩定性,如實現即時付款;將更多經濟活動納入稅收區間從而擴大稅收基數,限制逃稅行為;利用數字交易的可追溯性減少洗錢、恐怖主義融資等非法行為;可推出諸如名義負利率等新型貨幣政策工具;發展金融普惠,擴大金融服務人群范圍等。

2. 潛在風險

央行發行CBDC的潛在風險包括:加速銀行體系去中介化;若政府不當介入將阻礙私營部門創新,但缺少央行統籌,可能出現系統性風險和不兼容的問題;若缺少配套的監管措施,金融創新可能帶來財務風險;存在新數據形式的隱私泄露隱患;系統可能存在技術漏洞影響信息安全;交易匯率波動風險和跨境資本流動風險可能增加等。

二、 CBDC設計 的主要內容 面臨的技術挑

報告從分類賬基礎結構、賬戶和身份管理、數字錢包、隱私和透明度、智能合約、安全硬體六個方面介紹了CBDC設計的主要內容,以及面臨的技術挑戰和機會。

1. 分類賬基礎結構

CBDC的設計重點是保證信息安全性,通常包括機密性(不泄露信息)、完整性(正確存儲並計算)和可用性(迅速響應)。保證信息安全性依賴於分布式和去中心化的系統設計。其中,分布式系統主要包括分布式分類賬,及使用狀態機復制或共識演算法來協作維護交易 歷史 的一組設備。去中心化系統指不受單個中央機構的控制的復合設備組成的系統,通常包括角色分離(不同角色負責不同流程)、信任分散(一個角色由多個機構擔任,每個機構只服務一部分用戶)和閾值信任(需多個授權機構集體授權)。基於分布式分類賬的中心化程度可將其分為集中分類賬、集中但可驗證分類賬、半集中分類賬以及去中心化分類賬等幾種類型。集中式或半集中式分類賬有利於央行管控和故障修復,但可能存在私人篡改和信息泄露,不利於公眾信任。報告指出,基於信息安全性及隱私的綜合考慮,中央銀行應保持控制、改變或重置交易的能力,因此集中但可驗證的分類賬是一種可行方案。

2. 賬戶和身份管理

誰負責管理賬戶和驗證身份是CBDC設計中的首要問題。潛在管理方式包括使用加密貨幣賬戶的形式避免統一管理,通過加密貨幣交易所託管和央行將管理任務委派給商業銀行。數字身份驗證方法包括在線視頻驗證、驗證身份代理信息、生物特徵識別、通過 社會 信任網路以及自主選擇身份證明等。報告比較分析不同的管理者和身份驗證方法,指出採用兩層體系結構、由中央銀行授權商業銀行進行賬戶管理較為合理,但需要提供合適的激勵措施以推動管理者在保護賬戶隱私和安全方面的創新;已有的通過在線視頻、生物特徵識別、 社會 信任網路以及自主提供證明等進行身份驗證的方式在安全性上仍有較大不足,無法應用於CBDC等金融場景。

3. 數字錢包

數字錢包是用戶與CBDC交互的軟體應用程序,需重點考慮用戶認證、交易認證和用戶界面三方面的設計內容。目前在克服單點故障、密鑰存儲管理和保護交易隱私等方面存在較大的技術挑戰。

4. 隱私和透明度

隱私和透明度之間存在天然對立。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不承擔保障金融穩定及預防犯罪活動等職能,但CBDC需要在為用戶提供適當的隱私保護的同時,還為審計和執法部門提供必要信息,使其能追蹤資金流向、打擊犯罪。報告指出,中央銀行應基於本國文化環境選擇合適的中間立場,構建一個兼顧隱私保護和執行合規性的系統。相關可用技術包括零知識證明、隱私保護監視等,但總體上均有局限性。

5. 智能合約

數字貨幣可以藉助智能合約實現功能擴展,但可能存在編碼錯誤、黑客攻擊等潛在風險,在程序分析與驗證、實現交易可逆和可修訂、處理並發交易等方面存在技術挑戰,需要對智能合約語言加以限制。報告指出,採用兩層架構的CBDC設計可能較為有效,即中央銀行向商業銀行發行數字通證,商業銀行維護數字錢包並定義智能合約語言。但這涉及鏈到鏈的資產轉移,因此大量的研究和開發工作致力於制定跨鏈的互操作性協議。

6. 安全硬體

「安全硬體」通常指旨在保護數據和計算結果的計算環境,可用於執行安全的應用程序,並保護數據和執行過程與其他不受信任的計算平台隔離。報告介紹了可信的執行環境(TEE)、外部安全硬體模塊(HSM)等代表性應用,指出目前安全硬體技術存在側道攻擊、物理篡改、必須隱性信任供應商、易被完全破壞等問題,作為其他保護技術的補充和系統增強工具更為合適。

三、 CBDC設計需考慮的法律因素

報告介紹了CBDC設計中應考慮的管轄權、合規性、隱私保護、處理錯誤或欺詐性交易、留置權、可追溯性、稅收等一般法律問題和已有規定。

管轄權方面, CBDC的特定法律要求取決於轄區,須納入其本國法律體系;

合規性方面, 主要考慮現有反洗錢和打擊恐怖主義(AML)法中的一般禁止條例(如美國《洗錢控製法》)、報告披露要求(如美國《銀行保密法》)以及反規避規則是否適用於CBDC,審慎選擇弱身份驗證、不可追溯等與AML法規不相容的技術設計;

隱私方面, 主要考慮用戶隱私和執法需求間的平衡,參考現有隱私法對允許金融機構披露客戶信息條件的規定,通常包括目的限制、披露對象限制、數據格式限制等;

處理錯誤或欺詐性交易方面, 主要考慮如何防止和糾正錯誤交易,包括委託代理問題、冒名授權問題以及糾正非故意錯誤,要求CBDC保留管理員的修改權、有適用法律和驗證合法命令的介面並能將系統狀態及時上報;

留置權方面, 考慮如何將CBDC及相關的數字資產視為抵押品,及如何創建、收回及取消留置權的問題;

稅收方面, 主要考慮如何定性CBDC並明確其稅收分類,及作為稅收基數的CBDC價值評估方式的問題。

CBDC設計需要考慮現有法律的限制,同時特定法律要求需要仔細考慮CBDC中的技術規定,這可能會推動支持性立法。目前,混合兩層CBDC設計最容易滿足現有法律要求,即商業銀行作為用戶和CBDC之間的主要介面,為個人和實體管理數字錢包和相關交易,但其無法確保個人賬戶隱私,並可能存在不同介面不兼容等技術問題。

四、相關實踐

報告概述了Libra及數字人民幣的技術設計,以為CBDC設計提供用例參考。

1. Libra

Libra是由Facebook領銜的Libra協會准備發行的一種尚未得到監管許可的數字貨幣,對各國構建CBDC起到助推作用。Libra計劃生產針對單一貨幣的穩定幣,使用1:1的真實資產作為儲備、擔保(稱為Libra儲備資產),有限承諾使用者可以將持有的Libra隨時兌換為當地法定貨幣;Libra協會還將創建一種針對特定平台的加密貨幣,稱為≋LBR,與單幣穩定幣的組合存在固定比率,通過智能合約進行管理,旨在用於跨境結算。目前其核心技術包括拜占庭容錯(BFT)分類賬區塊鏈、Move編程語言以及共識協議LibraBFT等。

2. 數字人民幣

中國是第一個試驗主權數字貨幣的主要經濟體,其數字人民幣(DC/EP)擬作為替代現金的法幣,採取「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兩層架構。DC/EP首先在央行和商業銀行間發生轉移,即發行與回籠;再由商業銀轉移到居民與企業手中。DC/EP還採用「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一幣」指的是央行擔保發行的DC/EP,「兩庫」指央行的發行庫和商業銀行,「三中心」指DC/EP包括登記中心、認證中心和大數據分析中心。此外,中國有關數字貨幣的專利包括將用戶和銀行分層設置訪問許可權的「可控制的匿名」、分級賬戶命令控制架構以及加入了安全硬體技術的數字錢包等。

報告最後指出,CBDC的潛在收益和風險非常復雜,其設計應綜合考慮財務、法律和技術方面的因素,每個國家應考慮本國在這些方面的具體情況和初始條件,判斷引入CBDC的潛在利益是否超過成本。

後台回復 「數字貨幣」 獲取報告原文及全文翻譯

選自丨 全球經濟與發展項目工作論文

⑩ 數字貨幣第一龍頭是哪只

10隻數字貨幣概股一覽:1、御銀股份;2、奧馬電器(參與央行數字貨幣原型設計);3、廣電運通;4、金冠股份;5、匯金股份;6、浙數文化;7、聚龍股份;8、華力創通;9、遠光軟體;10、海聯金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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