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數字貨幣與人民幣的區別,它與支付寶,微信支付有什麼不同
央行數字貨幣是實際流通貨幣的數字化,它的本質還是人民幣,只是發行和流通方式發生改變而已。它是以國家信用為背書的,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監管發行,受到法律保護,中國市場內的任何個人或企業不能以任何理由拒收。
而支付寶微信支付是個人資產的數字,屬於第三方支付平台,沒有貨幣發行權,企業或個人有權力選擇接受或拒絕,存儲在微信支付寶的錢有可能隨著微信支付寶的關網或其他原因造成損失(當然這種可能性極小)。
直白的理解,央行數字貨幣是貨幣發行者,微信支付寶只是貨幣使用的記賬者。
如果是人民銀行發行的官方主權數字貨幣(目前還沒正式上線),那麼它就是人民幣的數字化,跟人民幣是一個東西。
但是如果不是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比如比特幣、萊特幣這些非主權貨幣,那麼就跟人民幣沒有任何關系。
人民銀行發行的我國主權數字貨幣叫作「DCEP」,自身就可以實現「支付寶/微信+現金」的功能。舉個很簡單的例子。
如果沒有數字貨幣,那麼我們買東西,要麼直接給紙幣,或者通過支付寶/微信支付,但支付賬戶里必須要有對應的儲蓄資金。簡言之,你要完成支付,就需要你自己手動遞交紙幣,或者通過支付寶/微信把你的錢劃轉到對方賬戶。
如果使用DCEP數字貨幣,那麼相當於紙幣變成了放在手機里的可以隨身攜帶的電子錢幣,手機就是它的加密錢包。交易不需要依賴支付寶和微信,也不需要依賴網路。交易的時候,你就想遞紙幣一樣,把手機遞給商家,與商家的數字貨幣錢包碰一下,就完成了交易,數字貨幣就從你的賬戶進入了對方賬戶。
當然,你也可以像現在這樣,把DCEP數字錢包跟支付寶/微信綁定,再進行交易,也是可以的。
所以,央行的DCEP數字貨幣,是具有完整交易功能的人民幣的數字版本。
說的簡單而明確!真棒
❷ 央行即將發行數字貨幣與現有數字貨幣有何區別
近日,新京報發表一篇名為《央行數字人民幣欲出,比特幣天秤幣要涼?》。文章表示,研究五年之久的中國央行數字貨幣「呼之欲出」。
央行推出數字貨幣,並不是將現有貨幣體系下的貨幣數字化,而是基於互聯網新技術,特別是區塊鏈技術,推出全新的加密數字貨幣體系。文章中還說「非主權數字貨幣也會逐漸降溫」,讓不少人產生誤解,紛紛討論比特幣是不是會涼涼?
對很多人而言,看到央行將推出數字貨幣,還是有不少疑惑的?央行為何要發行數字貨幣?對我們的生活會產生什麼影響?他和支付寶微信的支付有什麼區別?對現有以比特幣為首的數字貨幣市場又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我給大家一一分析一下。
央行為何要發行數字貨幣?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人們已經開始大幅減少紙幣的使用,出門在外都是靠微信、支付寶付款。既然大眾已經習慣了使用支付寶、微信等電子支付方式,央行發行數字貨幣與微信和支付寶有何不同?
數字貨幣是央行發行的法定貨幣,而微信和支付寶是運用法定貨幣。在實際使用體驗中,數字貨幣可能與電子支付方式的感受類似。但支付寶、微信只是使用了電子支付方式,交易時用的錢還是通過銀行賬戶轉款,也就是說支付寶里的錢實際上還是對應著一張張鈔票。但數字貨幣本身屬於交易貨幣,具有支付和流通屬性,其本質與錢相同。
舉個例子,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去喝咖啡時,給店員錢的結算方式屬於交易,用數字貨幣的結算方式屬於支付,而用支付寶、微信等軟體就是使用支付系統了,它背後需要記賬、結賬、對賬。支付寶、微信本質是支付系統,而數字貨幣是支付系統對應的支付工具(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的幾個特點
1. 採用雙層運營體系,即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
2. 央行將堅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3. 央行數字貨幣還能夠在反洗錢、反恐融資方面提供幫助。
4. 將使貨幣創造、記賬、流動等數據實時採集成為可能。
5. 可以實現可控匿名。
最後,央行的穆長春還說到「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不一定採用區塊鏈技術。」也就是說,在技術方面不會百分之百的依賴區塊鏈技術,因為區塊鏈架構無法滿足支付要求的高並發性能,但可能會在溯源、數據存儲等方面運用到區塊鏈技術。
給我們帶來什麼影響?
伴隨央行數字貨幣的推出,我國將在各行各業全面升級系統以充分實現對人行數字貨幣的對接和應用,新一輪基於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的數字化和信息化革命將在我國拉開序幕。
同時,一旦央行的數字貨幣推開使用,真正的去中心化加密數字貨幣將沒有理由再受到如今的種種限制,加密貨幣將更加多彩紛呈,更廣大的用戶將進入這個領域,加密貨幣的落地和應用將加速到來。
和比特幣有什麼關系?
很多人說央行數字貨幣的發行是模仿比特幣,這種說法是不對的。其實央行早在2006年的時候已經開始了數字貨幣的研究,只是5年前才開始成立專項研發小組。2008年1月1日,時任央行副行長蘇寧就出版了《虛擬貨幣的分析理論》,同時提出「最終虛擬貨幣的發行主題統一至中央銀行」,所以甚至可以說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想法在中本聰之前。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並不是模仿比特幣,只是在某些技術環節上使用比特幣的底層技術。比特幣是通過挖礦的方式產生,央行數字貨幣是由央行發行的。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以國家信用為擔保的一種法定貨幣,而比特幣只能稱之為商品或資產,並不是貨幣。
結語
人民幣還是人民幣,央行只是將人民幣數字化,增強了安全性,可控性,交易的匿名性,可以更方便快捷透明的管理。與facebook發行libra一樣,都屬於穩定幣,而現在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加密貨幣,價格浮動較大,更多的是為了投資,兩者並不相同。
央行一旦發行數字貨幣,一定會讓更多人了解到比特幣,了解什麼事錢包、區塊,會起到很好的普及作用,讓更多的人了解並進入數字貨幣市場。
(作者:鏈界社區,內容來自鏈得得內容開放平台「得得號」;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鏈得得官方立場)
❸ 金融主權的確立,看央行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等區塊鏈幣的區別
最近幾個月,央行數字貨幣測試進行的如火如荼,特別是29號建行App數字錢包的忽然爆發,更是把央行數字貨幣推向了前所未有的熱度。
很多人會想到,既然央行的數字貨幣很快就會推出了,那麼基於區塊鏈的貨幣,比如比特幣、以太坊等是不是也到了實用的階段?會不會在國內也會承認?
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央行的數字貨幣和區塊鏈數字幣有本質區別,甚至說,沒有任何關系,而且很多原則都是相反的,主要區別有如下幾個方面:
1.央行數字貨幣是中心化的,而區塊鏈幣是去中心化的。
這一點可以說是根本區別,區塊鏈幣發展出來的本質就是去中心化,也就是沒有一個人或者組織可以控制區塊鏈網路,所有參與方共同維護了整個區塊鏈;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央行組織的,央行就是中心,負責管理所有的相關技術和業務。
2.央行數字貨幣是實名的,而區塊鏈幣是匿名的。
這是第二個最大的區別,區塊鏈幣因為它的匿名性,成為了有組織犯罪的溫床,各種勒索、威脅也是要求以區塊鏈幣支付贖金,因為是匿名的,無法追蹤真正的使用者。央行數字貨幣要求實名認證,所有使用者都是可以找到的,不用怕被用來做壞事。
3.央行數字貨幣是有法定支付保證的,而區塊鏈幣是無任何保證的。
這也是區塊鏈幣最大的風險所在,你可以說一個比特幣價值一萬元,也可以說一分錢不值,而且就兌付剛性來說,就是一堆數字,沒任何價值。央行數字貨幣和紙幣是一一對應的,需要的話,可以兌換成紙幣。
4 .央行數字貨幣可以離線支付,而區塊鏈幣必須聯網使用。
央行數字錢包支持聯網和離線支付,即使沒有網路也可以直接使用,大大擴展了適用范圍;區塊鏈幣使用比較麻煩,不但要在線使用,大部分還需要安裝專用的客戶端,增加了使用的難度。
5. 央行數字貨幣支持高並發,而區塊鏈幣有交易速度限制。
區塊鏈幣的本質決定了它的交易是低效的,如果要達到較高的交易速度,成本和安全性就很難保證。而央行數字貨幣不是基於區塊鏈的,也許會在部分場景使用,但是本質不需要區塊鏈來保證,所以可以達到傳統電子交易的速度,即使全國人民都使用電子貨幣,也能滿足交易要求。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央行數字貨幣不但和區塊鏈幣無關,甚至我們可以說,央行數字貨幣是區塊鏈幣的反面,不但不會為區塊鏈幣背書,甚至基本宣告在中國不可能使用任何區塊鏈幣了。
❹ 央行數字貨幣和虛擬幣的區別
數字貨幣和虛擬幣的區別:
1、概念不同: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監管的數字化的貨幣,是一種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虛擬貨幣是一種電子商務產品,不是真正的貨幣。
2、類型不同:數字貨幣以比特幣為代表,總量很小,是一種不能無限化的貨幣,虛擬貨幣分為三種,分別是游戲幣、門戶或即時通訊服務商發行的特殊貨幣(如Q幣)和虛擬貨幣。
3、特點不同:數字貨幣的發行有一定的數量限制,且數字貨幣沒有固定的發行單位,使用數字貨幣時需要實名認證,虛擬貨幣不能與法定貨幣進行直接或間接的兌換,但是其價值可以隨著發展得到提升。
4、虛擬貨幣在現實中具有一定的價值,而數字貨幣是不被允許在市場上流動發行的,屬於一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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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貨幣和數字貨幣的區別:
加密貨幣採用的分布式記賬系統,共識機制由社區內大部分用戶制定,對使用者有很好的隱私保護,但交易信息是完全公開透明的,且交易規則不會被某個機構或個人擅自更改,受到所有成員的監督。
數字貨幣是一個統稱,可簡單理解為虛擬貨幣,其中有很多虛擬幣通過精準計算加密了,也包含沒有加密的數字貨幣,因此數字貨幣的概念更廣。比如說:Q幣、比特幣、狗狗幣等,這些數字貨幣是一種虛擬的數字。
目前,部分專家認為:「數字貨幣必須具備法定地位、國家主權背書,明確發行責任主體。比特幣和以太幣等為代表的虛擬貨幣沒有國別,沒有主權背書,沒有合格發行主體,沒有國家信用支撐,這些都不是數字貨幣。」而有些專家則認為,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就是數字貨幣的一種。
買數字貨幣是投資理財誤區:
數字貨幣也就是虛擬貨幣,我國央行發行了數字貨幣,但是只能用於支付等,並不能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收益,所以不能算做投資理財。
除此之外,國家明確禁止國內開展一切代幣融資活動,所以前期興起「炒幣」的平台也開始轉戰海外,做起了數字貨幣理財平台,提供比特幣、以太坊等數字貨幣的借貸、理財服務。
近年來,虛擬貨幣熱潮高漲,不少普通投資者不懂區塊鏈、虛擬幣,卻抱著「一本萬利」的心理投資。很多平台就是抓住投資者的這種心理,剛開始給一點好處,當你加大投資或者沉迷其中的時候,說不定就「卷幣」跑路。所以在我看來,買數字貨幣不是投資理財,而是一種投機心理。
❺ 數字貨幣和數字人民幣有什麼區別
1、數字人民幣,本質是人民幣,由央行發行,但採用了數字形態而不是紙質形態;數字貨幣(BTC),本質是特定的賬戶碼,不由任何人發行而是取決於區塊鏈演算法,通過計算產生。它沒有官方貨幣指定的價格,價格完全取決於使用者對它的認可程度。大家都認為值錢可以身價百萬,都認為不值錢可以一文不值。
2、數字人民幣是政府發行的,而Libra和USDT等數字貨幣是私人機構發行的,以美元或其他貨幣做抵押擔保的數字貨幣。從法律上看,數字人民幣具有無限法償性,即當人們使用數字人民幣進行支付時,商家是不能拒收的,而Libra和USDT則不具備這樣的特徵,這也是他們應用場景受到局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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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數字人民幣是什麼?
數字人民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其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主要定位於現金類支付憑證(M0),將與實物人民幣長期並存,主要用於滿足公眾對數字形態現金的需求,助力普惠金融。
數字人民幣採取了雙層運營體系,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中國人民銀行不直接對公眾發行和兌換央行數字貨幣,而是先把數字人民幣兌換給指定的運營機構,比如商業銀行或者其他商業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如在美團昨日上線的數字人民幣騎行活動中,用戶可選擇農業銀行、郵儲銀行、建設銀行為自己提供數字人民幣服務。
數字人民幣支持可控匿名,有利於保護個人隱私及用戶信息安全。當然,如果真的發生了盜用等行為,對於實名錢包,數字人民幣可提供掛失功能。
❻ 央行發布的數字貨幣與電子貨幣有何不同
一、發行方不同:
1、央行數字貨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推出(截至2020年6月,央行數字貨幣屬於計劃發行階段)。
2、電子貨幣:
通過除央行外的銀行及第三方推出。
二、模式不同:
1、央行數字貨幣:
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應採用雙層運營體系。該模式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系,不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
2、電子貨幣:
一種是基於互聯網環境使用的且將代表貨幣價值的二進制數據保管在微機終端硬碟內的電子現金;一種是將貨幣價值保存在IC卡內並可脫離銀行支付系統流通的電子錢包。
(6)央行數字貨幣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央行貨幣的數字化有助於優化央行貨幣支付功能,提高央行貨幣地位和貨幣政策有效性。央行數字貨幣可以成為一種計息資產,滿足持有者對安全資產的儲備需求,也可成為銀行存款利率的下限。
還可成為新的貨幣政策工具。同時,央行可通過調整央行數字貨幣利率,影響銀行存貸款利率,同時有助於打破零利率下限。
電子貨幣技術標準的制定,電子貨幣的推廣應用,在大部分國家都具有半政府半民間的性質。一般是企業負責技術安全標準的制定。政府側重於推廣應用。
❼ 數字貨幣和數字人民幣有什麼區別
含義不同,使用途徑使用范圍不同,功能不一樣。數字人民幣是指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屬於央行負債,具有國家信用,與法定貨幣等值。它的功能和紙鈔、硬幣完全一樣,只是形態不同,一種是紙質和金屬,另一種是顯示在手機軟體里的數字。
數字人民幣是指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屬於央行負債,具有國家信用,與法定貨幣等值。它的功能和紙鈔、硬幣完全一樣,只是形態不同,一種是紙質和金屬,另一種是顯示在手機軟體里的數字。當然,同時它具有法償性。理論上數字貨幣可以在任何場景下使用,就像平時兜里裝著人民幣可以在任何場景下交易、買賣一樣,數字貨幣進行流通時,不需要移動網路信號,不需要聯網,只要手機有電就可以使用手機帶的NFC功能使兩部手機接觸迅速實現收款和付款。
而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 (可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數字貨幣具有網路數據包的主要特徵。這類數據包由數據碼和標識碼組成,數據碼就是我們需要傳送的內容,而標識碼則指明了該數據包從哪裡來,要到哪裡去等屬性。
拓展資料:
1、電子貨幣與虛擬貨幣,統稱為數字貨幣。根據歐洲中央銀行的定義,虛擬貨幣是非央行、信用機構、電子貨幣機構發行的,在某些情況下可以作為貨幣替代物的價值的數字表現。
2、數字貨幣特點——有自己的開源代碼(即有合法性的身份證明);恆量發行(當量發行完了就不再發行);第三方交易平台(有獨立的電子賬本);平台內可以隨時交易;數字資本有升值的空間。雖然數字貨幣的發行方式仍在研究之中,但是紙幣已被一些專業人士看成「上一代的貨幣」,被新技術、新產品取代是大勢所趨。
❽ 央行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等有何不同
比特幣的自然本質是去中心化的,但是數字貨幣央行必須遵守集中化的管理模型。與比特幣相比,央行的數字貨幣具有更高的「貨幣」價值,比特幣的價格波動很大,央行的數字貨幣保證了日常生活中的支付功能,自2014年以來,數字貨幣保持相對穩定。自從年初以來,央行一直積極進行數字貨幣的研究和開發,包括有關專利的積極申請。
從發行數字貨幣央行開始,它使用兩級操作系統央行,該系統首先將數字貨幣轉換為銀行或其他運營機構,然後再將其轉換為公眾。 穆 長春說這種雙傳輸系統適合中國的國情。不僅可以利用現有資源來調動商業銀行的熱情,而且還可以毫無問題地提高對數字貨幣的接受度。
❾ 數字貨幣與法定數字貨幣的區別在哪
法定數字貨幣與數字貨幣的發行模式和監管機制不同。
1、法定數字貨幣:本質上仍是中央銀行對公眾發行的債務,屬於數字貨幣的一種形式,法定數字貨幣應該是採用數字化貨幣形式、具有法定地位、國家主權發行責任主體的數字化貨幣
2、數字貨幣:虛擬貨幣以比特幣、以太幣為代表的,沒有中心機構發行的,具有匿名性的特徵。並不處於現有立法之下,所以不能被認可為錢,不具備貨幣價值。
數字貨幣不同於虛擬世界中的虛擬貨幣,因為它能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而不局限在網路游戲中。早期的數碼貨幣(數字黃金貨幣)是一種以黃金重量命名的電子貨幣形式。
現在的數碼貨幣,比如比特幣、萊特幣和PPCoin是依靠校驗和密碼技術來創建、發行和流通的電子貨幣。其特點是運用P2P對等網路技術來發行、管理和流通貨幣,理論上避免了官僚機構的審批,讓每個人都有權發行貨幣。
(9)央行數字貨幣有什麼區別擴展閱讀:
2013年央行聯合五部委曾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將比特幣等非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虛擬商品,它不是以貨幣和法幣形式存在。
央行在設計數字貨幣時會對現有的貨幣政策調控、貨幣的供給和創造機制、貨幣政策傳導渠道做出充分考慮。
與目前流行的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不同,央行數字貨幣是由央行發行的、加密的、有國家信用支撐的法定貨幣。